救援合作协议(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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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共同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与使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援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此协议。
1、甲乙双方任何一家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且自己不能控制事故局面,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合作方做出应急准备,避免伙伴遭受损失。
2、双方任何一家因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时,如果其程度超过企业相应级别,受灾单位可以直接向另一方申请援助,接到申请援助的企业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援助回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受灾单位提供援助。
3、合作双方设专用电话及专职联络员,每月最少进行两次连续试接,保持通讯正常可靠。
4、发生事故后,受灾单位应及时将援助器材、物资归还对方,造成损失和消耗的,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为保证协议的可行性,合作双方向对方提供可援助物资、器材清单,另一方可不定时进行盘查,以保证协议的实用性。
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
救援合作协议篇二
牵头单位(盖章):
协作单位(盖章):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健全我县矿山应急救援机制,完美全县矿山应急救援协作网络,强化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经年月日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讨论协商,达成本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一、全县所有矿山企业为协作成员单位,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应急救援自救或协作职责。
二、按照片区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乡镇为片区,每个片区企业设一牵头单位,各矿山服从牵头单位调度,牵头单位听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最后按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矿山企业加强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搞好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持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片区应急救援牵头单位在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指导和帮助片区其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抢救受害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因素。
2、协作单位接到事故救援调底指令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的救援队伍赶到事故单位,由现场指挥部安排开展协救。
3、协作救援单位实行无偿救援,只有在接到撤离指令时方可撤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牵头单位(盖章):
协作单位(盖章):
救援合作协议篇三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健全我县矿山应急救援机制,完美全县矿山应急救援协作网络,强化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经年月日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讨论协商,达成本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一、全县所有矿山企业为协作成员单位,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应急救援自救或协作职责。
二、按照片区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乡镇为片区,每个片区企业设一牵头单位,各矿山服从牵头单位调度,牵头单位听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最后按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矿山企业加强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搞好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持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片区应急救援牵头单位在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指导和帮助片区其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抢救受害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因素。
2、协作单位接到事故救援调底指令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的救援队伍赶到事故单位,由现场指挥部安排开展协救。
3、协作救援单位实行无偿救援,只有在接到撤离指令时方可撤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牵头单位(盖章):
协作单位(盖章):
救援合作协议篇四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甲方生产、施工紧急救援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1、甲方在旅客运输或办公时因自然灾害、车辆事故、机械事故等意外发生人身受伤需要救助的事项,由乙方负责现场抢救并组织救援。
2、医疗服务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和标准时,按新规定执行。
1、甲方负责对职工进行操作规程的教育和演练,确保规范作业,减少人身伤害。
2、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有必要的急救设施和人员组织现场自救。
3、第一时间向乙方发出救助请求,并简要说明事故状况。
4、为职工提供意外人身保险或工伤保险。
5、及时结付医疗费用和急救费用。
1.对甲方职工进行紧急情况自救和逃生培训。
2、第一时间接受甲方的.救援请求,并保证足够的医护力量投入救援。
3、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伤患者未与甲方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随即与甲方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
5、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如无明文终止,长期有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先行施救,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五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4小时道路非事故救援服务达成此项合作协议。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非事故车辆道路救援服务。
3、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须根据年度内合作情况就相关合作内容另行商议。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免费为甲方上年车辆损失险无出险记录且本年续保的11座及以下非营运车辆(此类车辆由甲方根据承保、出险情况确定)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
2、乙方服务范围是甲方客户合法使用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机械或电器故障、驾驶失误等非保险事故原因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救援申请的在线故障排除、电瓶搭电、紧急加水、紧急送油、换胎、现场小修、紧急拖车七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电瓶搭电:被保险机动车辆因电力不足无法启动时,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接电启动。在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3)紧急加水: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中因水箱缺水无法正常行驶的,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加水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4)紧急送油: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中因燃油耗尽无法正常行驶的(油表显示为零),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代送燃油(一般不超过10l、燃油费由客户自行承担)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
(5)换胎: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过程中因爆胎而无法正常行驶的,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换胎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如需协助,我公司将联系指定轮胎供应商配送备胎到客户指定地点,备胎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6)现场小修:被保险机动车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对无需专门检修条件、工具的故障,免费提供不超过30分钟的现场小修。救援服务商提供快速现场抢修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但配件和其他材料的更换费用由客户按照公司与救援服务商协商的'合作价格自行承担。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次数限制。
(7)紧急拖车:被保险机动车因机械或电器故障、驾驶失误等非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即使按上述(1)-(6)项救援均无法行驶的,可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单程距离50公里以内的免费拖车服务,路桥费及超出50公里的救援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救援服务商,在征得甲方客户(被保险人)同意后优先享有对车辆进行维修的权力。
三、双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救援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
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后,应确保在10分钟内联系甲方客户并告知客户救援人员预计到达故障现场时间。
3、乙方应确认,如无特殊情况须在接到甲方委托电话后城区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市区以外50公里以内1.5小时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达的须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并向甲方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另行约定到达时间。
4、乙方应承诺使用自有设备、车辆及人员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
5、对于超出合作内容部分、应由甲方客户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在现场向甲方进行反馈并经客户确认同意后现场向甲方客户收取;救援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客户签字确认的收费项目明细表报送至甲方处。
6、对于救援至乙方进行维修的甲方客户车辆,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乙方享有优先维修权力;
7、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客户意见,不得强制要求甲方客户到乙方所辖修理机构进行拆检和维修。
四、违约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客户被救援车辆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该部分损失向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在7天内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保持沟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救援合作协议篇六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甲方:山西路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 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就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达成此项协议。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其客户进行365天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的汽车救援、拖车服务以及其他汽车服务项目。
3. 协议有效期:自甲、已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为壹年。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至无固定期限。除非双方另定协议,本协议内容对于续展期内仍有约束力。续展期内如对协议有所改动,应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不续约,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二. 双方责任
甲方
1. 甲方客户需要救援时,需由甲方致电乙方呼叫中心或紧急联系人要求服务。甲方在要求救援服务时,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情况、车牌号码、新车编号、车辆所在地、车辆大致情况、所需救援要求以及其他乙方需要知道的救援信息。
2. 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在车辆牵引过程中进行沟通以解决服务产生的各种问题,并可对乙方在牵引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反馈意见。
3. 甲方委托的需牵引服务的车辆送达甲方的所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客户对车辆进行验收和签字的工作。
乙方
1. 乙方设置365天,24小时的热线救助电话,确保甲方拨打电话可以得到及时响应,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救援服务。
常的`情况下,市区内45分钟左右到达救援现场。
3. 乙方应确保,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乙方所在城市的城区之内的甲方客户的故障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达,应及时告知甲方,以让甲方可以及时通知客户。
4. 乙方在为甲方客户进行服务时,应注重仪表整洁大方,对客户有礼貌、热情,对客户行为得体。
5. 乙方在对甲方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甲方客户未通过甲方直接向乙方提出新的要求,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沟通告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额外服务,否则,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牵引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赔偿;对交通事故、操作事故造成甲方被牵引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依据责任判定的车辆受损部位的损失。对于修理费用及赔偿价格,须经有关部门核定。
7. 乙方每次救援作业完成后,应主动出示道路救援服务商服务确认单(见附件一)由甲方客户签字认可,并将该服务单在每月结算时随同发票一起邮寄给甲方。
三. 双方公司联系方式明细,见附件二
四. 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三
五. 结算方式
1. 每月的20日之前,甲乙双方完成上月的对账工作(遇节假日顺延)。
2. 对账无误后,乙方将发票和服务确认单一并邮寄至甲方。
3. 甲方收到发票和服务确认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付款项汇付到乙方的账户上(遇节假日顺延)。如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邮寄发票、服务确认单或支付款项,双方应基于友好的方式协商处理。双方保留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除按照本合作协议的条款可以对相关业务进行披露和展示之外,不得泄露对方的任何其他业务信息。
七. 特别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就具体问题产生争议的,应及时友好地协商解决。如需补充内容的,可以另外签订增加补充协议。附加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协商未果,可进行仲裁或者诉诸法律由法院进行判决。
2. 甲乙双方因一方违约或者过错给对方客户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所附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山西路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400—0356—122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企业盖章: 企业盖章:
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七
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以下简称甲方)是卫生部直接领导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组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组织、协调全国涉外医疗救援工作,通过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为在中国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施?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03年1月26日至2007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八
一)、卸油罐车着火及爆炸原因:
(1)槽车内油品积聚大量静电荷未导除,计量作业时引发罐车口着火;
(2)卸油胶管绝缘,摘卸油管时产生静电分离电位差放电引起卸油口着火;
(3)卸油时未做到完全密闭,现场积聚大量油蒸气,启动车辆打火或敲打铁器等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气爆炸或着火。
(4)卸油作业时遭遇雷击或明火、取暖锅炉排烟等外部火源引起爆炸或着火。
(1)停止卸油,停止营业、切断所有电源,熄灭锅炉火源,关闭卸油阀门(同时启动加油站灭火预案中油罐汽车灭火程序)。迅速组织站内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使用石棉被、湿棉衣、湿麻袋等盖住罐口着火部位。力争将火窒息。当火势未熄灭时,应使用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进行封盖灭火。同时,油罐车驾驶员应将油罐车迅速驶离现场(市内加油站将车驶离储油区,郊区站驶向远离城镇一侧较安全地点),再进行扑救。
(2)卸油管口或卸油胶管着火,用石棉被或湿衣服,湿棉被将油罐车罐出口阀关闭。用手提干粉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左右灭火。
(3)若现场油蒸气爆炸或卸油时遇雷击、明火等外部火源造成爆炸引起着火,应立即停止卸油,关闭阀门,断电、停业,同时应对着火罐车或储油罐用推车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迅速灭火;油罐车司机要快速将着火罐车驶离储油罐区。驶向继续施救。如果火灾较大无法控制,应果断撤离加油站所有人员及车辆,并通知附近居民马上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上级请求灭火支援,加强加油站周围警戒,等待救援。
救援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9、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职救护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4、协助甲方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配合甲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遇突发事故的处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出动;。
2、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3、处理进行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
4、参与危及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协议商定的资料,有关资质、合同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在协议签订前提供。
2、乙方及时按规定履行商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赴甲方服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协议履行方式和服务期限。
(一)履行方式。
2、乙方相关重大安全技术工作召请与乙方直接联系;。
3、甲方进行的反风演习以及应急预案的演习等重大安全技术工作提前一周与乙方联系;。
4、双方联系电话。
(甲方)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救护大队。
联系电话:传真: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商定可续签服务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完善。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霍州煤电集团安全监察局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代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一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二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规划。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从人身、行车、设备、客运、货运、承包商等19方面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有关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双休及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范日常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联络会。为有效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心组织神朔铁路公司、机务分公司、神燕公司召开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联络会,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联络机制,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效率。
4.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防洪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细致查找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按照集团公司《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办法》,中心扎实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问题28项,并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
5.加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中心在全面排查和梳理管辖范围内高风险作业的基础上,确定了专业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其中车务重点管控项目18项,工务重点管控项目18项,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高风险作业受控。
6.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风险矩阵分析法,辨识出危险源4项,其中中风险危险源3项、低风险危险源1项,并对危险源逐项制定执行标准和管控措施。
7.扎实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按照集团公司六月“安全月”活动方案,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六月“安全月”活动保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对各项安全工作逐项推进落实。
8.扎实做好旅客列车开行及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旅客列车开行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旅客实名制进站上车、站场封堵、“三品”查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二是疫情期间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9.为推进燕家塔大煤台的开通进度,6月10日,中心安排专业监察对大煤台设备消缺整改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为大煤炭的顺利开通打好基础。
10.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按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中心制定年度值班排班表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和分析。
11.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神木北安全监察与应急救援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基础。
12.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5月27日组织人员参加机务分公司车辆起复救援演练,6月1日组织人员参加府谷站旅客列车开行演练,6月17日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防洪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打好基础。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适宜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对集团公司各类安全环保制度办法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确保各类制度办法落到实处。
2.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检查量化指标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前,制定检查计划及检查清单,按照清单对各单位实施检查,提高检查效果。
3.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按照集团公司三个安全百日、风险管控年、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年、安全环保三年整治计划等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并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一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建立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二是定期对各单位应急物资、机具、材料等进行检查,保证应急装备、物资齐全、良好;三是对各单位每季度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综合或专项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管控。一是发生设备故障、事故及影响运输生产的事件后,及时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故障调查、分析和处置工作;二是总结一年来各单位设备故障发生情况,综合分析设备安全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三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四
一、维护说明。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在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后,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为确保##大厦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负责保证对甲方该系统提供保养,维修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
二、保养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将对##大厦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及通风系统进行设备、系统定期维修工作。
2、每当收到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急修)要求服务后,乙方应立即尽快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三、服务内容:
1、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保养)工作,承担对设备的操作人员技术考核。
2、所有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或有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为准。
四、保养费用:
乙方对系统维护保养、报价不包含设备损坏更换费用,如需要更换损坏配件设备,应向甲方报告批准同意后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期间,应主动与乙方工程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并应由专人与乙方人员进行工作联络,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甲方对系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相关专业人员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
3、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按照技术要求,安全有效的进行检查排除,确认后无法解决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4、甲方应对所有消防设施及在其保护中的一切资产购买保险,乙方仅提供系统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不为任何意外风险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单包委托维护期。
每年将收取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整,更换单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出资、乙方提供),维修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的器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字15日内甲方应将每年维护服务费汇入乙方帐户,本协议自动生效。如无款到帐,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以上协议内容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消防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五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__年1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六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__年1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七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______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______%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______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人员在乙方速录人员出具的《速录服务任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_____元/天,半天起算,______元/半天。
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______元/小时计算,延时______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______点以后,______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七、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本合同标题及各条款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的注解、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救援合作协议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分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协议书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及水汽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调查本分厂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3、对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表彰和奖励。
5、接受公司及员工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分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分厂组织整改。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和工艺指标的正常。
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对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公司及分厂安全考核办法规定给予处罚;同时,作为确定预备岗人员的参考和依据。
五、其它。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分厂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