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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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一、目的
(2014年1月)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出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在职员工。
三、考勤责任 【公司员工】
员工须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基于《考勤管理制度》审批相关考勤、休假单据,并对本部门的员工考勤工作实施监控。【公司考勤员】
公司考勤员推动、负责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在公司的实施,监督各部门员工日常出勤情况,并及时教育和制止不良考勤事件;跟进请假、外出公干、忘打卡等考勤单据的提报、审批;公司月度考勤报表的整理、上报,并妥善保管相关数据。考勤员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担任。
四、上班时间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冬令时),13: 30----18: 00(夏令时)。周六及周日休息。
五、考勤刷卡管理
1.员工除规定假日外,工作日按规定时间到公司上班或值班,均须打卡。员工因加班、请假、外出等原因非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公司或离开公司均应打卡,作为考勤依据。2.忘打卡员工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上下班忘打卡,第二天上班时间内须及时补打卡,并到行政人事部做签到处理,填写《考勤签到表》并且需找证明人证明其上班时间,经过部门领导审批方为有效签到,否则按照情况做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2)忘打卡3次以上,将按照迟到、早退一次处理。
3.严禁员工代他人打卡,若发现有代他人打卡的,双方在代打卡当天均按旷工1天扣发工资。
4.新员工未入指纹、忘打卡均应当日在行政人事部的《考勤签到表》上签到。
六、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忘打卡,如有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后到岗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为早退。1)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每次扣10元。2)迟到0.5小时以上按旷工条款处理。2.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0.5小时,或未经请假而缺工,视为旷工。1)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2)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3)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或年旷工累计7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予以辞退。
3.忘打卡
如遇特殊情况上班忘打卡,上下班时间前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填写《考勤签到表》作为考勤依据。
1)上班15分钟内须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下班前15分钟内须做签到,过早签到按早退处理。
2)忘打卡次数每月不能超过3次。超过3次者,将按照迟到、早退一次处理。
3)忘打卡且不签到的,做旷工处理。
4.擅离职守者,视耽误公务情节轻重,以旷工半天至全天论处。
七、请假管理
1.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需请事假,事假须提向部门领导申请,获批后才能休假。事假按每月累计计算。每月事假不足4小时不扣工资,但计入年终绩效评定指标;超过4小时开始计算并计扣工资,4小时后时间精确到1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计。2.病假
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1)每季度带薪病假不超过2天。
2)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含2天的,须凭医院证明或就诊病历办理手续。否则全部按事假处理。
3)季度病假超过2天的,病假期间发放60%的基本工资。3.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5天年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休年假应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办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方可休假。
以下情况将取消年休假:
1)本请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规定是带薪假期的。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应在当年使用完,因工作确有必要跨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安排。不同的正常年休假申请间隔应在2个月以上。
4.婚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员工本人婚假6天(不包括双休日)。2)婚假为带薪假。
3)婚假原则上需从员工领证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如因工作需要未能一次休完,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分次或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5.产假、看护假
1)女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带薪半天孕期检查假。
2)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剖腹产可凭正规公立医院证明增加30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晚育(24周岁后生育)可增加15天;产妇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产假。
3)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可根据正规公立医院证明享有有薪假期。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可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42天。4)女员工生育后,婴儿在不满一周岁期间,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带薪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假不累计。5)产假(含流产)计发基本工资。
6)产假(含流产)、哺乳假遇周六、周日、节假日均不顺延。7)男性员工可请带薪看护假5天。6.丧假
1)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2)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请假2天。3)其他直系丧亡可请假1天。7.国家法定假日
国家法定假日有:元旦、春节、妇女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当所颁布的放假文件进行。8.请假办法
1)员工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注明起止日期、时间、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2)3天以上的假,需要提前2天以上申请,并且办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方可休假。
3)病假、丧假等紧急情况未经事先请假者,应先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门,并于恢复上班当日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9.请假审批权限
1)休事假、病假3天以内(不含3天)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假单经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行政人事部检查是否符合《考勤管理制度》的条款,不合制度条款者修改后重新提交。
3)休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3天以上(含3天),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才能休假。
4)所有请假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休假。请假流程如下:
提出请假申请不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综合部核准通过3天以上是总经理审核不通过否通过不通过综合部备案结束
八、外出公干、出差
1.由于工作原因在南昌市内临时公干,或市外出差的员工,需填写《外出公干、出差申请单》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外出。
2.员工上午外出办事须先到公司打卡上班,提前填写《外出公干、出差申请单》。
3.特殊情况未提前申请的,须和部门领导电话请示,并且在回公司当日立即补填《外出公干、出差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提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审批权限
1)临时在南昌市内公干,或出差3天以内(不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出差3天以上(含3天),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外出公干或出差审批通过后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出差。4)出差、公干流程如下:
提出出差、公干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3天以上是否总经理审核否通过不通过综合部备案结束
九、加班
公司提倡各部门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如果需要加班,按以下条款执行。
1.个人加班填写《个人加班申请单》,部门统一安排的多人次加班由部门写《部门加班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对当月考勤审核后存底,作为加班员工调休的依据。2.满足以下情况,属于加班。
1)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超过2.5小时; 2)节假日加班,加班1小时以上;
3.加班以员工打卡为标准计算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考勤员核实实际工作时间。4.加班享受待遇 1)调休
加班享受补休待遇,按实际时间调休; 2)加班补助
因公司原因,当年未能全部调休完,年底按80元/天给予补助。3)误餐补助
满足以下情况,可享受误餐补助10元/餐,每月发放。a.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超过2.5小时; b.节假日加班,超过4小时。4)其它补助
a.由于晚上工作太晚没有交通工具或者工作到22点后,回家可以打车,员工凭其当日有效路程票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公司可报销路程费用。b.如果部分员工工作晚,太远不方便回家的,可以申请住公司协议宾馆,费用将由公司统一结算。
c.正常工作日加班到晚上22点以后的人员,次日上午可延后半小时上班,不做迟到处理。
5.员工的加班和延时工作将作为年终绩效评定参考指标。
十、生效、解释与说明
本制度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十一、相关附件 附件一:《考勤签到表》 附件二:《请假、休假申请单》 附件三:《外出公干、出差申请单》 附件四:《个人加班申请单》 附件五:《部门加班申请单》:
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正大科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4:30~18: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 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公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名登记。
第九条 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 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公司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 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 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 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第十三条 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 考勤与绩效工资及年终奖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计入绩效评分;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大营镇初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转变工作,强化教职工工作责任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含夜间工作教师)早上签到制度。签到给予补助,每签1次补1元。时间为上早操起15分钟内完毕。签到以教师本人签名为准,代签无效。
2、学校实行教师例会(含校内外重大集会)点名制度。每旷会一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非正常请假每期超过5次者每多1次扣2元。
3、学校对集体办公教师给予补助。每日办公2次,每次补1元。时间为上、下午第二节正课,地点为集体办公室。夜间工作教师的办公以晚上学生就寝时的签到(当日值班教师负责记录)为准。
4、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需履行正常手续。签到、开会及重大事件请假由校长批准。其它请假2天以内由年级长审批,2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批准;1周以上者先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然后按照《中心校请假制度》规定(内容附下)审批。
5、教师凭正规请假条请假。请假条需一式两份,经批准后一份交当日值班领导,一份交学校办公室备案。
6、教师正常请假学校给予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支持;教师安排外出需有手续;教师婚丧假期为3天,产假为98天。教师本人生病住院须有县级以上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和一日清单。以上请假必须先自行安排所担工作、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否则,不视为正常请假。正常请假比照出勤,但仅学校安排外出的正常请假可享受签到、集体办公补助,其它正常请假不签者和集体办公不得享受。
7、监场、评卷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教师一般不得请假。如果确需非正常请假,每人每天交教务处30元,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后离校;不请假离开者每人每天扣40元。
8、教师如果确需延长请假,找校长办理续假手续。暂时无法办理的,需先告知校长和办公室,回校后补办手续交学校办公室后更正。
9、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的,或按规定超过婚、丧、产假期,或私自调课影响正常秩序的,或不办理续假手续没有回校上课或上班者,或代课教师同意代课而没有代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担课教师旷课一节扣30元,上课迟到、早退者一节分别扣 20元。其他岗位教师缺岗每次按旷2节课对待,迟到、早退者1次分别扣 20元;体育教师带操每缺1次扣10元,夏季辅导员按规定查午休缺岗者每次按旷2节课对待。
10、后勤、门卫、寝室辅导员、夜间安全员、仪器管理员等教师工作期间无故离校的、体育室外课经检查教师不在活动地点的比照上课旷课处理,其检查结果由当天学校值班领导酌情决定,并详细计入考勤记录。
11、教师每学期连续请假不得超过2个月,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不得参加当年的年终考核和评优晋级。
12、教职工工作日内的考勤情况,每天由当天值班领导检查记录,学校办公室每周一小结,每月总结上报一次。
13、教师考勤记录作为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教师上岗情况的重要依据。
14、本制度以外的情况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处理。
附:大营镇中心校考勤制度摘录如下:
二、审批权限:中小学校长请假报镇中心校校长审批,二日以内可通过通讯方式请假;二日以上面批,期满办理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先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并送达中心校校长审批备案,假条交所在校办公室后方可离校,以上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属病假者需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事假者写出书面材料并由中心校集体商议,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并上报教体局人事股,两个月以上者由教体局审批,并将请假条交中心校备案后方可离校。
宝丰县大营镇初级中学
2013年9月1日
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考勤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全勤员工,进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矿工,未打卡。未按规定时间推后打卡,为迟到行为,未按规定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行为;上下班时间由公司各部门主管按规定通知。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员工每月有2次迟到(含漏打卡),员工迟到1小时内按20元/次处理;超过1小时按半天工资/次处理。(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半天/次处理。(因有事需提前下班的需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批准方可提前下班)3.员工每月有2次漏打卡(含迟到),发生2次(含2次)漏打卡情况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不处罚,但从第3次起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扣除半天工资/次处理。
4.行政部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5.员工因上班时间内有事外出的,需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外出者需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方可生效;外出人员需要打卡记录,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6.若部门主管因有事外出的,应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外出者需有总经理的签名同意方可生效;外出人员需要打卡记录,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条:请假
1.事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或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月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证明。)
3.请假不管任何类别都要扣除基本工资。
第三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 3.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3.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4.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15天的基本工资;旷工累计超过三日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注:扣除工资的计算方式:基本工资/26天*天数)
第四条:例假及法定假期
1.例假日公司规定是每周休息一天;按周日来计算。休息时间由各部门自行按排。2.法定假日以法定节假期按排,休假时间由各部门自行按排。法定假日表如下: ①元旦一天:阳历1月1日; ②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二; ③清明一天:清明当天; ④五一一天:阳历5月1日; ⑤ 端午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⑥中秋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⑦国庆三天:阳历10月1日-3日。
注:公司规定年假工作未满一年的5天(含两个周日);工作满一年的10天(含两个周日及5天年假)
3.假日如果在当月未休完的,可由部门主管视情况按排下月内休息或与总经理申请给予加班计 算。
第五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天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0天。
2.年假需当年度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3.申休年假,须提交申请表到部门主管上报总经理结合公司情况批准方可休假;休年假可与其他假 期一起,但最长不可超过7天。
第六条:婚假
1.婚假假期为3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可含法定日及例假日3天);
2.婚假申请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第七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15天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5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0天。
5.①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这就是产假工资,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
②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③没有交生育保险且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女员工,费用由单位支付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第八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2.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