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篇一
一、科目二
1、倒库、侧停增加时间限制。倒车入库限时210秒,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不合格。
2、调整了中途停车的判定标准。中途停车由原来的停车就判和直接不合格,改为“停车超过2秒”才判和每次只扣5分。特别强调的是,曲线行驶项目不允许中停,中停是判为不合格。
3、坡道停起增加手刹。坡道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刹,否则扣10分。
4、坡道停车位置更严格。新办法车身距边线超过50cm判定不合格,30cm至50cm扣10分。
5、侧方停车增加要求。侧方停车增加对“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要求,每次扣10分。
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小车取消夜间考试。小车全部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2、增加回头观察。多处增加“回头观察”的动作要求,包括: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前变道、超车后回原车道。
3、严判打转向灯。起步、转向、变道、超车、掉头等处的转向灯操作要求,以往不适用或不够3秒的都是扣10分,新办法全部改为了不合格。
4、停车位置更严。靠边停车时,车身距离右侧边线距离,30cm至50cm扣10分,超过50cm不合格。
5、路口要求礼让。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提前采取制动措施,否则不合格。
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篇二
2013考试流程
理论考试一——桩考——电子路考试——大路考——理论考试二——拿驾照。
小型汽车驾考科目一(笔试)
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等驾驶常识和法律法规
变化: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内容安排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
小型汽车驾考科目二(小路考)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场地考试中还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小型汽车驾考科目三(大路考)
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
上车准备、起步、变更车道、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
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篇三
科目一的理论考试题库被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核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
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且放在科目三考试后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一考试取消题库,驾校必须根据培训和考试大纲调整培训内容。”
科目一题库已经全国统一更新,内容保密,并且今后也将不再公布模拟题库.新题库更注重实际技能培训,题目涉及更广,包括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恶劣气候和复杂条件下驾驶常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化品处置常识以及地方性试题。考试的内容都是科目一题库中抽取出来的,内容比较简单。
科目三: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目前的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
根据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需要按学时安排,其中,小型汽车c1驾考需要学满78个学时。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考试次数各不能超过5次,每一项只有1次补考机会。
科目二考试桩考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并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路考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一年内的新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由持相应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从2013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
2012年12月31日后,仍未过期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考试系统将对其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换句话说,凡是在2011年1月1日前获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学员,到2013年1月1日准考证明就将过期,将无法自动延长期限。
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篇四
驾考的最新政策
一、可“自主报考”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二、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三、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
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四、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五、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
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六、学习科
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
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七、16市试点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八、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九、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十、科目
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十一、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十二、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十三、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十四、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十五、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
驾考新政策解读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驾考改革十大亮点
亮点
1、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不必非去驾校 亮点
2、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亮点
3、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亮点
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亮点
6、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试不用多次往返 亮点
7、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可以异地申领和审验 亮点
8、驾照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亮点
9、调整老年人体检年龄至70岁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亮点
10、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
新版c1驾照考试流程 考驾照流程c1篇五
公安部17项新规将加大拿驾照难度 考试全程监管
4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试水;10月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跟进;17条意见中,除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公安部下发全国的加强驾驶人管理17条意见,其中提出,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拿驾照难度加大增加考试项目
记者从17条意见中看到,第一条即明确,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不仅如此,还要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
在已经开展的部分考试视频录像工作后,今后将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总队要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交管局部门还将针对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一年内三次以上超速,交管部门责令企业辞退客货运驾驶人
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大中交警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大中交警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要及时向驾驶人发布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
开展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车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事故当事人均要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支队要每月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总队要每季度汇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支队要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大中队和车辆管理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驾校不计时培训,停止报考申请
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商制度。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大队或者车辆管理所要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源头动态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图:很多地方的驾校已经实行计时培训)
驾校质量怎样,今后全部排行
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支队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和路面执法监管。总队要对各支队3年内驾龄驾驶人考试质量和路面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强明查暗访,每季度通报排名。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支队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要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值得注意的是,17条建议中,除文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