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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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一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xxxx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四个地方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四、我们的总结:好政策还须落到实处。
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新旧农民工也早已进城务工,开始了又一年的辛劳。有关农民、农民工的问题也开始摆到我们的面前了。国家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民工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又强调了多项关于农民工的问题。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对农民对城市民工有利的政策,例如税收改革、科技投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我们认为,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保证“一号文件”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农民、农民工提高生活水平,切不可流于形式。要在农村里解决好“三农”问题,改革各种制度,让留在农村里务农的农民的生活慢慢改善。而对进城务工的农民,首先要解决好城内市民的观念,给予他们认同,让他们在城里也能找到“归属感”;其次就必须真正做到改善农民工在城里的就业、保险、子女教育等的问题。
相信要是这样双管齐下,一定能让农民无论选择留在农村还是闯荡城市,都能有基本的保障,这样才会有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党的执政,切不可只重视浮于表面的喊口号,出台一些形象工程性质的政策,而应重视让农民朋友这一基础地位阶层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提高他们的地位,通过宣传改变大家的观念,共同关心这一庞大的弱势全体。
[1]伍泽平.破解“三农”问题的思考[j].达州新论,2006,(02).[2]李慧.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考[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8,(03).[3]葛志华.转型之痛“三农”问题的由来与终结[j].江海纵横,2007,(03).[4]解决“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江海纵横,2006,(05).[5]孙春明.“三农”问题与城市化进程[j].武汉建设,2008,(04).[6]刘涛.“三农问题”的困境及其对策[j].商业经济,2009,(02).[7]阴月灵.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06).[8]寇丽.对我国的“三农”问题的解析[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1).[9]谭凌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j].文史博览(理论),2009,(02).[10]张西茹.“三农”问题要发展需要职业教育做支撑[j].西北职教,2006,(10).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二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今天公布海南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我省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报告显示,我省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提高,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
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我省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
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从从事职业来看,2015年,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占51.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8.7%,专业技术人员占8.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3%,其他从业人员占26.8%。
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三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四
农民工问题是我近几年来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在寒假做了一回农民工,并通过寒假时间,对农民工这一问题作了一些调查,因这次是和那些各年龄的劳动者密切的交谈,因此结果较实际。我的家在农村,这几年每年暑假回去,发现家乡的人越来越少了,据了解大部份都有进城打工了,因此造成人们所说的农村就剩下“703861”这种现象。不过笔者看现在甚至“38”这一人群也所剩不多了。经常是很多户人家就剩下老人带着些刚学走路的小孩了。通过对那些外出打工的人群的交谈,发现一普通的问题就是,大部份的农民工从进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始打工的,农民能吃苦,肯出力,勤奋进取,任劳任怨且廉价。现在全国各大城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都有农民工在劳动。现在的矿山,建筑工地,真正第一线工作的80%—90%是农民工。举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大多是农民工在默默地干。农民工的巨大贡献,有目共睹,然而现实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民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很不正常,各方面条件很不利的情况现做出来的。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这种一国两策的格局,至今并没有根本改革,虽然农民进城了,在城里的二三产业工作了,但农民的户籍仍是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没有变,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出去赚钱,捎回养家糊口。然而许多农民外出打工了,但过年回来家里仍是连过年的钱也很难拿出。咎其原因,据几个农民工说他们虽然是每天都在辛苦地劳动,但是工资却很低,即便是省着点花也攒不到什么钱,加之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也就只能是混混自已的嘴巴。通过对农村熟悉的了解,我还发现个极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很多家长期在外打工,其子女读书问题很难解决,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但却很难落实。所以很难让农民工的小孩进城里学习,也就只好扔在乡下随他们发展了,这就造成大批人没念完初中就回家了。这样下去,农民问题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严重了。
“农民工”是个新概念,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的家业劳动力转到工厂成为工人。通常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同步的。八十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步发展,二三产业需要劳动力,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大量涌现。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估计,二00二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九千四百六十万。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结构优化,大约已有三千万人下岗。据有关调查表明,有些企业把城镇户籍的职工精简了,因工作还需要,找农民工来替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这些企业不仅在搞“减员增效”,而且也在搞“换员增效”。这种趋势还在发展。农民工已经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利于沟通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我国人多地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农民工进城打工,使他们有了出路,也得到一定的收入,然而我们许多不健全的体制或是以前的不够重视,使之出现如今困拢的农民工问题。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我想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农民工问题表面看是要解决保护粗心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等问题,其实质上是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人阶级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一个城乡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维持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问题。
针对农民工问题,我们国家也逐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去年实施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历拖欠问题,这一措施见效颇明显,为许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能高高兴兴地领到工资历回家过,解决了原来那种辛辛苦苦地工作,到头来却领不到一分钱的现象。另外,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在开展的“再就业培训”,它为许多农民工能学到一技之长,能使他们成为有一定素质的打工仔。再看由于各地政府近年重视了解决了部分农民工的在家乡的就业问题和国家对农村的改革,是很多的农民不用离开家乡就能有较高的收入,使很多要外出打工的农民留了下来,导致了沿海城市的民工荒。如果还不城市还不重视农民工的权益而随着国家对农村的重视与加大投资,将使民工荒的问题持续,并导致其经济增长受到限制。
除这些外,我想我有些自己的建议:第一,现行的户籍制度,是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民业户口两类,实际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许多问题由此发出来,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就是涉及到人口流动,迁徙等全局性问题,必须由国家审度势,做出决策,在全国实行,才能解决。第二,农民工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已有十多年历史,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上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关系到用工单位、用工城市有关部门和城市居民的利益,改革的难度很大。要制定一套解决这个问题的总体规划,出台若干政策和措施分步骤解决农民工问题。可选若干城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实施。在城市财富积累日益丰厚的同时,科学发展观作为国家在新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全面、协调、和谐发展与突出社会公平的取向。换言之,是社会与政治环境发生了向前发展的变化,而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觉醒。因此,农民工即使现在的境况较以往要好,其遭遇的不公待遇仍然会全面地充分地被暴露出来,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农民工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农民工问题的严重化并不意味着农民工境遇不如以前,恰恰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五
为全面深入地掌握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根据云工[20xx]总字6号、红工发[20xx]13号文件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开工字[20xx]19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及时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现将各基层工会调查情况汇总上报州总工会。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xx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xx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xx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xx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六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并且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本文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海南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宏观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一、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海南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二)农民工从业比例稳步提高。
年农民工人数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28.9%,比20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7%,比2013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2%,比2013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青壮年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2013年至2015年间,30-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分别为42.9%、45.6%和46.6%,比重逐年增加;29岁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6%下降到2015年的43.4%,下降3.2个百分点;51岁及以上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10.5%下降到2015年的10%,下降0.5个百分点。2015年女性农民工比例为39.5%,比2013年增加1.6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专业技术型人才逐年增加。
海南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每年的比重在60%左右上下波动,2013年至2015年间,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逐年提高,分别为63.8%、65.7%和6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分别为7.1%、8.9%和9.9%。2015年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重为9.5%,分别比上两年提高2.4和4.2个百分点。
(五)接受培训的农民工增加,职业技能水平有所提高。
农民工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在提高,尤其是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较多。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海南省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如“春风行动”等,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转移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也意识到增强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主动接受职业技能的农民工越来越多。2015年农民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5.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4.7%,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
1.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本地化趋势愈发明显。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海南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2015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农民工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但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4.外出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城市,在县市地区及乡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重增加。2015年,外出农民工于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占66.6%,其中:直辖市务工的占3.3%,比重增加0.6个百分点;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9%,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地级市务工的占24.3%,比重增加0.4个百分点。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1.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海南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分职业看,2015年平均月收入最高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月均3226元;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月均3104元;居第三位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月均2609元。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2.中高收入农民工比例增加,低收入农民工比例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生活和福利保障情况。
1.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外出农民工收入的增加,农民工在外生活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2015年全省外出农民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675元,比2013年增加1618元,增长14.6%,年均增长7.1%,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从单位或雇主向农民工提供的伙食和住宿情况看,2015年,每天提供三顿饭的占39%,提供两顿饭的占17.5%,提供一顿饭的占8.1%,不提供但补贴部分伙食的占2.8%,不提供也没有补贴的占32.6%;提供住宿的占49.7%,不提供住宿但有补贴的占12.1%,不提供住宿也没有补贴的占38.1%。
2.外出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单位宿舍或合租房为主。外出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单位宿舍、与人合租住房或独立租房为主,所占比重分别为40.2%、26%和12.7%,随着就近就业人数的增加,回家居住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2.5%上升到5.1%,增长2.6个百分点。
(二)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随着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扶持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海南省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有所好转。2015年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拖欠现象减少,全年仅有0.2%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2013年下降0.9个百分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重分别由2013年的15.9%和12.6%,提高到2015年的18.7%和13%。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七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工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差,各方面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从调查中发现农民工普遍受到不公平待遇,如:调查中用人单位对调查不予支持配合、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由于农民工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影响其子就学问题,为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一)就业渠道不规范。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是通过老乡、亲友介绍等方式就业,无论是乡(处)的劳务输出,还是用人单位的输入,在管理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反映出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合法机构少,从业的选择余地小,农民工需求的市场信息不畅,政府引导就业工作不力,管理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合法职介机构作用发挥不够。
(二)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情况。
我市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79元/月,基本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平均日工作时间在10.3小时内,统计结果表明,在4160名农民工中,有2445人签定了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率为58.8%。但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约定条款不规范、不平等、内容不具体的问题,部份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平等的劳动合同的意识。
(三)劳动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
在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厂、矿山、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按时领取,从事高危工作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职业病隐患和安全隐患。居住地的卫生条件也无法保证,大多数农民工衣着陈旧,居住简陋,饮食简单,住宿问题急须解决。
(四)民主权利及精神文化权益保障情况。
据调查,在农民工数量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用人单位并没有成立基层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农民工们没有任何组织生活可言,业余生活单调。少数建有工会组织,建有“职工之家”的,能通过开展活动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工在业余时间的主要消遣方式是闲聊和睡觉,年纪较轻的多半是结伴进城游玩,基本上没有其它的精神文化娱乐方式。
通过调查中反映出,大多数用工部门和农民工队伍负责人眼里,农民工只是单纯的劳动力,基本上不用管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而大多数农民工从不自己主动学习,没有学习的观念意识。
(五)农民工维权工作。
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及一系列针对农民工政策措施的出台,政府和用工单位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共同做了许多工作,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
在调查者看到,并无长期拖欠工资现象,只有极少数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但可以通过预支生活费等方式得到货币,生活得以保证。
2、生活费、子女学费有了保障。
由于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农民工的生活费、子女入学费得到了很好的保证。自学校实行“一费制”后,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市民同等待遇,大大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3、用工方对农民工待遇有所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管理理念的冲击、工会组织的介入,用人单位逐渐接受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用人方及工会等组织在逢年过节时经常举行农民工座谈、聚餐,给农民工发放过节所需物资,通过农民工自己的基层工会组织不定期的开展工会活动,同时还能对家庭困难的农民工进行帮扶。
四、目前农民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参与城市就业的平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建议劳务输出方要与用工单位协调沟通,组织一个有效的就业管理渠道,更好的维护好农民工各项权益。
2、农民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建议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组织及劳动部门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力度。
3、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工作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致使农民进城务工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建议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
4、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不够系统,熟练工人培养速度过慢。建议加强培训面和培训力度。
5、在稳定农民工队伍,留住农民工人才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6、农民工是危险行业、危险工种和职业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的主要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大大高于其他群体。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农民工队伍负责人无法按质按量的提供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之经常性的加班加点,农民工在身体疲劳,又缺乏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力度。
农民工的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不仅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用工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民的利益,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研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八
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及等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号称“世界加工厂”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相继停工停产、减薪减员,市外出农民工开始出现回流。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返乡农民工调研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专班人员先后对各乡镇办区及所属村组开展多次农民工回流情况专项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截至今年6月底,市农业劳动力转移16.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5.4万人。根据等乡镇提供的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务工总数3.9%。其中,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东升镇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总数23.5%。总地看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经抽样调查,返乡农民工中,初中学历且技能单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2300多人约占39.7%,35岁以上3500多人约占60.4%。按学历划分:小学及以下1200多人约占20.7%;初中4100多人,约占70.7%;高中、中专及以上500多人约占8.6%。按性别划分:男性将近3000人约占51.7%;女性2800人约占48.3%。
(二)从“”、“”及沿海地区回流占主体。经走访了解到,农民工回流前原务工地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从、、等地回流2300多人约占39.7%,从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约占24.1%,从、、等地回流700多人约占12.1%,从、、等地回流400多人约占6.9%,从回流不足400人约占6.9%,从、等内地回流200人左右约占3.4%,从等省内地区回流100多人约占1.7%,从其他地区回流300人约占5.2%。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停产减员是主因。据等地统计表明,家具制造业接近1000人约占17.2%,电子加工业900多人超过15.5%,服装加工业近900人约占15.5%,鞋类加工业800多人约占13.8%,建筑施工业600多人约占10.4%,玩具加工业500多人约占8.6%,其他行业近1100约占19%。
分析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滞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开工不足并逐步裁员。二是外地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高额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费用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外地部分企业因更新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转岗转业困难,而且用工单位也不愿在外来农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资金。四是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返乡务农或农产品加工。五是本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准备自主创业。六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单位年终结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运期间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可能导致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岗而留在本地。
从目前情况,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地用工单位的岗位更加紧缺,特别是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外销受限而将逐步出现职工富余,市场重现就业难局面。二是由于市内供过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失业率将有所回升,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农村可能出现回流农民工争地现象,并将影响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垸镇北碾村杨珍元等回流农民工原在从事缝纫,现因已返乡准备在家务农。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农民工回流所产生的就业压力将延续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为及时缓解就业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市现已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发动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农业人力资源调查,及时登记回流农民工的原务工地、原职业(工种)、现专业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情况,建立市、乡镇办区、社区村组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一次登记,每周一次上报。
二是引导回流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技工学校、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已面向回流农民工开展了招生活动,现有1874名返乡农民工已经或正在参加培训,其中就业训练中心培训407人。8月初,高基庙镇邓家岭村农民工杨鑫荣从返乡后,参加训练中心计算机平面设计培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
三是举办返乡农民工招聘会,重点引导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用工需求。11月28日,市举办返乡农民工劳务交流会,2600多名农民工进场求职,当天1132人与38家进场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四是动员本地用工单位招收技术人才。扬子江泵业、新传媒等企业招用车工、造型工、广告设计等长期短缺的熟练技术人员,现已有19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岗转业。
五是依托新农村建设就地消化。市各行政村正值换届选举,各乡镇办区将新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范围扩大到了回流农民工,并动员回流农民工参与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是发挥驻外劳务机构和驻外流动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引导部分有就业技能并准备回流的农民工在务工地转岗就业,一方面动员在外创业的籍成功人士带动农民工创业。
七是发挥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作用,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回流农民工自主创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九
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一
202x年2月。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灵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二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三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四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事件,改变了以往重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规模的集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复上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规模集、缠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1、合力加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篇十五
春节过后,返乡农民工面临新的就业选择,是继续外出打工,还是返乡就业、创业?为了解节后xx市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意向,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抓住春节期农民工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在节日期间深入建安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四个县(市)、区,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15个行政村的4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xx市返乡农民工节后就业意向。
(一)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回乡过年。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农民工选择返乡过节。其他农民工未返乡过节的原因多种多样,除去部分已经在外出就业城市安家的以外,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多行业在春节反而是生产或销售旺季,加上节日期间劳动报酬更高,很多农民工选择节日期间继续工作;还有部分农民工认为回家过年来回路费、人情往来花费负担较重,不必年年回家过节。
(二)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在受访的400位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75%,女性占25%;从年龄阶段来看:16-30岁阶段的占21%;31-45岁阶段的占41%;45岁以上的占38%。综合来看,45岁以下占比达到62%,由此可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以中青年男性为主。
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占9%,初中占68%,高中及以上的占17%,大专及以上仅占6%,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29%,30-45岁之间的占59%。
省外是主要就业地,就业方式以打工为主。从调查结果来看,有77%的外出人员选择省外就业,仅有23%的人员选择在省内市外其他地市就业。有87%的农民在外以打工为生,仅有13%人员在外自主创业。
务工行业以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从事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人员比例分别占41%和22%;但新兴的服务业也逐渐成为出外打工的选择,有11%的人员从事居民服务业,从事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的人员分别为6%;另有7%的人员从事批发零售业。
(三)大部分农民工节后外出意愿强烈,收入差距是主因。
大部分务工人员仍选择继续外出。从节后就业意愿看,有高达85%的人员选择继续外出打工;仅有9%的人员愿意留在市内;有6%的人员还处在犹豫当中,但如果这部分人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继续外出就业的可能性很大。
在外打工收入更高是最主要的因素。在对继续外出的人员调查其原因时:有57%的人员认为外出打工收入较高;有35%的人员选择“就业机会多”。从我们对外出务工收入的调查中,外出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占41%;“3500-5000元”的占40%;“201-3500元”的占17%。月收入3500元以上占比达到81%,如果考虑到部分企业提供免费食宿等相关因素和务工人员的怕露富心理,高收入占比会更高。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很多人表示,外出务工特别是远离故土也并非农民所愿,如能在本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且收入可以,他们也不愿远离故土。
就业渠道选择有惯性。除收入原因之外,我们在调查中得知,农民在外出就业选择时,往往习惯由先期外出的亲戚、朋友、老乡等社会关系介绍工作,从心理上也更加相信熟人介绍的工作,认为比较有保障,容易形成一村一地“抱团”就业的趋势。以长葛市南席镇方于村为例:该村有2人常年在新疆承包工程,吸引带动了全村100多人前去就业,工作相对稳定并且老乡之间能够相互照应,所以该村几乎所有返乡的农民工都选择过年后继续到新疆打工。
家庭原因是返乡主因。在对选择留在市内就业的人员调查原因时:选择“家庭原因”的比例最高,占31%;仅有14%和10%的人员选择“自己想返乡创业”和“国家政策鼓励返乡创业”。
(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意愿较低。
从返乡创业的意愿看,仅有25%的人员选择愿意返乡创业。在对创业动机的调查中,选择“创业扶持政策好”、“兼顾家庭”、“自主创业收入高”等原因的占比最高,分别占43%、30%和24%。
(五)高学历务工人员创业比例高,收入水平高。
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务工者群体中,有35%的人员在外自主创业,在外创业比例高于全体水平23个百分点。从务工收入看,71%的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27%的人员收入月收入在3500-5000元之间,在外务工高收入仍是吸引xx返乡务工者继续外出务工的重要因素。在问及是否会留在家乡创业时,仅有6%的人员表示愿意自己返乡创业。
(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创业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负担较重,往往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存状态,家庭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普遍存在不敢创业的心理,认为创业风险大,一旦失败,很有可能把大半生积蓄赔光,甚至背上债务。打工相对而言安全性较强,不用承担经营风险,若就业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或者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可以马上跳槽,“东家不打打西家”,收入损失也相对小一些。
(二)自身缺乏创业能力。
返乡创业最大难题是资金不足。在问及何种帮扶措施最受期待时,选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税收优惠”的.比例分别占到23%、21%和13%;选择“创业培训和指导”占16%;另有11%的选择“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可见资金问题是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最大制约因素。
创业技能不足。农民工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信息获取能力、市场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选择创业项目、市场定位、发展前景等方面极易出现决策判断偏差,影响到下一步发展。
(三)客观环境存在制约。
创业优惠政策力度小,手续多。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政策的扶持力度、发展前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显不足。另外,一些优惠政策在申请时手续繁多,令一些创业者望而止步。
农民工创业者对政策的主动关注度不够。据我们了解,农民工群体对政策关注度普遍不高,总觉得扶持政策很难惠及自己,造成许多农民工对各种扶持政策缺乏基本了解。在调查中,有高达68%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否有优惠或扶持政策;仅有9%的被访者表示会主动关注扶持政策。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充分。
用地、环保等要求较为严格。目前,由于环境生态保护和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导向,各职能部门对设施用地审批等方面较为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和休闲农业创业者的经营发展。
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创业指导缺乏有效性。目前xx市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体系,据调查了解,培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抓大放小,精准扶持。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关键在于吸引外出就业的“领头羊”回流。这部分人很多在外面已工作多年,打工者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自主创业者不少已经开了店铺,甚至办了企业,这一类人有经验、有技能、有能力、有眼界,单纯的依靠大水漫灌式的普惠政策,很难吸引他们回乡二次就业。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认真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为这部分人返乡就业提供切实有效、量身打造地“政策大礼包”,增强返乡就业的吸引力,切实提高扶持政策的实际产出价值。从而产生带动作用,达到“回来一个、带动一群”的效果。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吸引外出人员回流,充足的就业岗位是基础,提高收入水平是关键。农民工外出务工本质上是自由劳动力自发流动的结果,是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现实反映。要吸引劳动力回流,就必须在承认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区域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转型速度,从农村解放更多劳动力;二是合理布局工业体系,既要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足够的劳动岗位消化就业人口,实现充分就业;同时又要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确保高附加值产业快速发展,以提供足够的利润和税收,为中间收入阶层的发育提供收入支撑,进而刺激促进三产快速发展,最终推高本地工资收入水平,吸引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回流。
(三)提高培训指导针对性,扩大培训指导政策惠及面。一是政府免费为需要较高专业技术的创业者搭建技术学习交流平台或提供中介服务,让其可以及时学到全国范围内的先进技术;二是为需要规范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增加学习研讨机会,并请行业内典范介绍成功经验;三是加强培训前期调研,掌握农民工群体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指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