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方案(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源和可能的影响因素,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方案实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一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xx〕45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xx〕7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省制定统一的喷涂图样,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的保留车辆。
1、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统一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明显标识和监督电话。
3、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xx〕180号)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公务和行政执法样式的喷涂设计图案规格,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
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一)登记统计,核实车辆。
各参改部门(单位)根据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情况,按照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定要求,向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送《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喷涂车辆申请表》(见附件1),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喷涂车辆明细,认真予以核实,并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管理台账,登记入档备查,做到账实相符。
(二)选定企业,组织喷涂。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参改单位应喷涂车辆数量、车型及使用性质等,提交选定的喷涂企业,喷涂企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即统一确定的字体、颜色、位置、尺寸等,有序组织喷涂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长效机制。新购(含上级调拨、经批准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应在办理车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后,如出现标识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标识化管理主体(原则上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监督主体,细化工作分工,强化日常监管。要把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严格落实,确保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各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落实情况(附件2及文字材料),请予20xx年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规定喷涂或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标识化喷涂工作中,应喷不喷、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预计公里。
2、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共天/小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间:年月日时,集合地点:。
甲方所派司机的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车辆保险单号码:
第二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乙方应预付甲方元,余款元,余款应在乙方本协议车辆启用时结清。
3.租赁车辆每一天(24小时)限行驶260公里,超公里按元/公里收取超程费;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含中途等待、用餐时间)8小时,超时按元/小时收取加时费。
4.驾驶员餐费及住宿:主城(含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以内甲方自理,主城乙以外由方负责驾驶员食宿。
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因故停止用车,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方;乙方赔偿甲方车款总额的30%。
2、甲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第三者险)。当行进途中甲方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解决。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好车辆,乙方有权更换车辆。
3、甲方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和高度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驾车和超员行车,以确保行车和座乘者人身安全。
4、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协议。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保证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
5、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甲方向乙方提供20%的违约金。
6、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7、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三
近年来,市财政局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积极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转变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使用,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自2015年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鹤山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建立起符合鹤山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此后,市财政局陆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将车改后所有保留车辆纳入编制管理和标识化管理,且对除特殊需要车辆外的其他车辆统一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并纳入省公务用车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租赁社会车辆等行为,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市财政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先后开展2019-2020年度、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租赁、加油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工作。2021-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9家,公务用车保险服务中标供应商5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中标供应商6家,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中标供应商1家。今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对2021-2022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资格项目中标供应商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维修厂家的维修设备、经营业绩、经营场所、安全卫生、环保措施等,抓好公务用车定点管理服务。
为着力防治“车轮上的腐败”,有效遏制公务用车领域“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对67个党政机关、92个事业单位、22家国有企业开展公务用车监管工作专项整改。经认真对照检查,各单位均已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按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和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此外,市财政局加强公务用车运行数据管理,建立完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统计台账,不定期通过平台监督检查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和运行费用统计台账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予以约谈并要求整改。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四
公务用车制度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费用畸高、公车私用、效率低下、超标准超编制配备、驾驶员管理混乱等诸多弊端一直为人们诟病不已。本文拟就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案作一探讨。
一、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和基本内容。
(一)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
公务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我国的公务用车制度参照了前苏联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级别和干部编制配备公车。在战争年代只有团以上干部才可以骑马,建国之后逐步改用吉普和小汽车。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解放初期的供给制。1979年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81年中央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汽车配备和用油定量包干的暂行办法》,1983年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任副部长、副省长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汽车配备作了相应规定。1984年以后对公务用车配备有所放松,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竞相购买公车。为了解决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4年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的质量档次逐步提高,车种车型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减少国家财政支出,1999年中办和国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
(二)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基本内容。
为了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中攀比的倾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
1、公务车数量配备标准。
根据现行中央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分为领导干部专车、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关工作用车三类。工作用车与专车的区别在于,工作用车不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或某一工作人员所使用,由机关统一调配,而专车则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所使用。专车只有高级领导干部才能配备。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厅局级以下领导干部不配专车,根据机构领导职数实行定编管理。机关工作用车,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根据《浙江省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及编制管理规定》:厅局级干部工作用车,按核定的领导干部职数每2—3人1辆的标准配备;机关工作用车,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按每20人1辆配备。目前,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尚没有明确的数量配备标准。经控办审批的,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数量配备标准一般不会超过省级机关。
另外《浙江省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及管理规定》还对公务车的资金来源加以要求:党政机关不得以借款、集资、摊派、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款购买小汽车,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也不得购买小汽车。
根据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根据2000年省委、省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2000]3号纪要精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采取指定车种、车型的办法,即:地厅级及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和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可配备排气量2.0升的广州本田雅阁轿车、排气量2.0升的长春红旗世纪星轿车、排气量1.8升的上海帕萨特(手动档)轿车或排气量不超过2.0升、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其他国产轿车。
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使用专车,副省部级领导干部由单位根据需要保证用车。其他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用车则应由机关统一调配。党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及下属单位借车、换车或接受下属单位的赠车。
公务车应用于公务活动。198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所有机关干部和职工均不得用公务用车办私事,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一律按规定收费。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专车使用登记和因私收费制度。
近年来,我市对公务车制定了一些制度来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养护、使用方面的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控制审批制度。二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公车采购、车辆保险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2004年江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产行定点保险的通知》,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实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办理车辆保险的,车辆保险费财务不予报销。三是其它规定。2002年江山市财政局印发《江山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给予每行使1公里0.08元的里程补贴,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车辆使用调度制度,严格按出车任务登记行车里程。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单位可在人保公司出具的《关于机动车辆无赔款优待的说明》所列示的金额范围内进行奖励。2004年中共江山市纪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学习驾驶技术和驾驶公车问题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准公费报销私自学习驾驶技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准利用职务的影响干预交通事故的处理,严禁用公款支付交通事故赔偿等费用。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公务用车已有41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365辆(含公检法系统120辆),乡镇一级政府45辆,平均每个单位(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辆。
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述制度在规范公务用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等级观念、攀比心理、监督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很多弊端。
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根据对我市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5年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年使用费用3.14万元以上,司机的工资及福利在2.05万元以上,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运营成本在5.2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2005年全年车辆运行成本为1460万元,分摊到当年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均负担4700元,当年新购公务用车30辆,购置费为692万元,全年车辆费用为2181万元,占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经常性支出23172万的9.41%,约占公用支出的三分之一。虽然随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购房支出大幅增加,经常性支出总额大幅增加,但公车费用所占比例还在提高。高昂的公务用车消费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其他正常公务的开展,有的甚至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减少了我市的其他建设和社会事业经费的投入。下面是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一些费用数据,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务用车费用高的问题。
2003年—2005年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公车费用统计表。
项目2003年2004年2005年。
年初汽车数量。
241。
265。
280。
本年购置汽车数量。
323330本年购车金额合计。
6,772,407.39。
7,043,481.00。
6,916,647.00。
本年核销数量。
81816年末汽车数量。
265。
280。
294。
车辆运行费用合计。
253.00。
272.50。
287.00。
每辆平均运行费用。
30,333.8031,124.3731,398.61驾驶员工资及福利合计。
530000056000005880000公务用车费用合计。
0.0815。
0.0846。
0.0941。
二是公务用车私用现象严重。按规定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办私事,但由于公私界限难以区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极为普遍。社会上广为流传着“三个1/3”: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这句话也正是反映了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是很普遍的。在我市,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公车用作婚车等现象也屡见不鲜,相关制度也难以遏止。笔者认为公车私用不是占小便宜的简单问题。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
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一方面,有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我市公务用车每万公里运行成本在1.5-2.5万元之间(不含车辆折旧)。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左右。另一方面,我市部分单位由于缺乏公车管理的具体规定或虽有规定却执行不力,也存在车辆修理费用、燃油费用畸高等现象。再一方面,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借口无车辆或车辆不足,租车使用的,据2005年统计,涉及16个单位,其费用高达42万余元。最后是车辆行驶里程不同,高的全年驾驶近六万公里,低的却不足一万公里,这里虽有出差长短途的区别,但利用程度利用效率高低不同,存在浪费却是事实。
四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有些部门的领导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把公务用车看成是一种“待遇”,是“地位”与“权利”的象征。在这种思想驱使下,有些部门不管条件是否许可、车辆是否超编、有无购买能力,都要购车。一是超编制配备。政府不批有的就以下属企业或单位的购车,到目前为止,产权属于其它单位,却由自身交纳相关车辆费用的据不完全统计有11辆。二是超标准配备。将超过政府采购价车价款以装修或其它费用开具。三是超豪华装修。由于对车辆装修缺乏明确的规定,个别单位车辆装修费用很高。
五是驾驶员管理混乱。目前我市机关驾驶员主要有正式在编的机关工人、招聘合同工,但大多数为临时工身份,由于用人权在各单位,全市缺乏相应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招聘、使用、待遇等各单位参关差不齐。经不完全调查,有的单位驾驶员享受正式干部一样的待遇,有的月工资仅为600元,并且没有参加各类保险。这就导致了驾驶员素质不一,流动性大,对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使用也缺乏责任感,也很容易产生公车私用、费用畸高等现象。
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弊端,破坏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迫切需要对现行公务用车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机关进行车改试点,同时我省杭州、义乌等地也启动车改试点。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务用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务用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的地方,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对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或适当安置。干部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二)公务用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务用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务用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务用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在上述三种方案中,货币化、市场化两种方案中,实际上都是货币赎买现行公务用车的制度。货币化方案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公务用车费用。所谓的市场化方式,则以费用包干方式让公务员从政府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上获取公务用车,并以包干费用节约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给个人的方式鼓励公务员少用车。
从两种方案的改革实践来看,两种方案都在初期有效降低了公车费用,但是还存在很多争议,一是货币化方式公车补贴标准难以做到科学合理,因为一般只是考虑到领导级别或地区差距,但很难细化到岗位,补贴难以平衡,容易产生不作为或低效率,也容易导致公车费用反弹。二是市场化方式可能促使公务员减少公务次数来节约包干费用,以获得节约奖励,或者以公务员节约的包干费用用于私事上。三是一次性处理公车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一些试点单位主要是通过内部认购和公开拍卖两种方法来解决。若采取优惠认购的方式,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另外,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方案还面临着另外三个难题。一是难在现有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处理上。现在机关的驾驶人员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一类是事业编制人员,还有一类是临时工或合同工。对于临时工、合同工可以采取辞退或解除合同给予补偿的办法解决。如何安置前两类人员,特别是在短期内大批量地安置好这些有正式编制的驾驶人员绝非易事。二是难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由于现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公务用车的多重标准和公务用车自身的不确定性,要给每个公务人员确定出一个既能体现公平合理,又能促进廉政勤政的货币补助(或包干费用)额度很难。三是财政和社会的承受力也是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目前车改的补贴标准动辄每月两三千元,比公务员的工资还高,远远超过财政和社会承受力。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应该说不是一种改革方案,而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一贯要求。公车增加(更新)过快,使用效率不高以及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理论上说都可以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来解决。但实际情况是,思想观念和权力构成没有实质性变化,公车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管理分散,仅仅靠制度来解决公务用车中的问题是十分困难的。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缺的是执行。如中央规定因私用公务用车要收费,但公务用车几乎是有2/3用于私事上,但从来没有人因私使用公务用车而交纳了用车费,也没有人去关注因私用车是否收了费。强化管理的核心在制度,执行制度的关键在领导,而现在许多单位的公车主要是为领导干部服务的,有的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个人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在这种体制下,依靠领导干部的所谓自觉性采解决他们自身或身边存在的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如果不改革现行公务用车的体制机制,仅仅局限在管理层面上做文章,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管一时而难管长远。
综上所述,货币化、市场化方案实行的补贴政策,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另一种方式,是以包干费用的方式代替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但过高的补贴标准不符合我国的现阶段国情,也不符合公务用车仅仅是以车代步工具的理念。经过各地车改实践后,发现群众对这种改革方式并不认可,认为是公务用车的另一种腐败。因此浙江省于2005年3月叫停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则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深化,难以摆脱“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管理上的窠臼。从上述矛盾可以看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改革,没有一定的决心,没有一定的牺牲精神是难以取得成功的。
五、面对车改我市应当如何接轨。
在目前车改方案不是很成熟的前提下,笔者认为我市应当静观其变,同时采取积极的对接办法——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公车运行效率。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准备。
1、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规范车辆购置行为。
细化车辆费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车辆费用的增长。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制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规程,对以下属单位名义购置和上级部门统一购置的车辆也应报财政备案。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增长。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建立公务用车的车辆档案制度,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维修状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实行单车管理,有条件的可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实时查询。二是对所有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醒目的标志,便于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制定具体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程序,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四是恢复完善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将车辆装修和用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3、实行车辆费用定额控制制度。即在建立严格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下,按各种具体车型和状况,按行驶公里定额包干招标维修费、燃油费,驾驶员补贴等各种费用。一是根据车辆型号、状况、性能,使用年限、耗油率等指标确定公里费用定额。二是取消驾驶员各种出车待遇。三是按车辆定额实行节约奖励。
4、制定全市的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是统一驾驶员的招考和调剂。保证驾驶员数量的合理性和人员流动的稳定性,保证驾驶员的质量。二是引入奖惩机制,加强驾驶员考核。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视同一般干部考核,应根据其特殊性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5、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在保留基本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各单位按每车每年定额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自留。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可有效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并为转入市场化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40号)和《江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坚持分布推进、加强分类保障、注重政策配套,加快建立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用管要分离、公车有标识、公众可监督、社会化保障持续推进、平台管理逐步到位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体制。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和企业编制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二)改革方式。
1、街道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宁波城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补贴区域内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补贴区域外的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编外及其他人参照执行。
3、公共交通经费设立与使用。街道按车改单位涉改人员全年车贴总额15%的比例安排经费预算,设立车改单位公共交通经费,专门用于重要公务接待、统一集体活动、大型执法公务活动、突发应急处置、特殊机要文件传递。
(三)公务出行保障。
1、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补贴区域内自行选择,补贴区域外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街道重要公务、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以及补贴区域外赴公共交通不便地区公务出行等,可以通过社会化方式补充提供。合理控制平台用车费用和社会化租车费用。
3、推进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选择若干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强对价格、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监督,营造公平竞争市场氛围,制定出台了《文教街道小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教街道项目评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通过多方比价,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管理。
(一)完善财务管理。
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健全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车改人员因公出差、离开宁波挂职锻炼和脱产学习、出国培训、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等连续在1个月以上的,停发车贴,期间从事公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二)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街道纪工委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六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一、总体评价积极。
媒体纷纷以“面壁终到破壁时”、“公车沉疴20年终破题”等为题进行报道。《北京商报》等媒体称,从1994年中央发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算起,这项徘徊约20年的改革如今终于“靴子落地”。一是顶层设计正本清源。《京华时报》等媒体称,回望这些年来此起彼伏、莫衷一是的试点公车改革,这一顶层设计可谓正本清源,是对一些地方不正确、不合理改革价值取向的一次全面廓清。香港《新报》称,这是将公车改革制度化,对于清正整个社会、官场风气,有重大意义。二是自上而下彰显决心。《新京报》等媒体称,公车改革先从吃财政饭的中央机关单位改起,自上而下更能破除阻力。《京华时报》等媒体称,从去年11月底确立公车改革方向到详细方案出台,历时不到8个月,让人看到了改革的速度和力度。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等认为,这两大方案明确了车辆的范围,明确了改革的对象,也明确了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在关键的方面都比较具体。三是预计可节约一半财政资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保守估计改革方案可节约30%财政资金,乐观估计可节约50%财政资金。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则预计,如果以3000亿元为依据,那么车改到位后,每年减少的支出将超过1500亿元。
一是取消副部级以下官员公车力度大。香港《新报》等媒体称,副部级以下官员的“领导干部用车”全盘取消,对于公车改革来说是决定性的一步,公车腐败或迎来釜底抽薪式的治理。浙江社科院社会所所长杨建华称,这么大的改革力度,能让老百姓感觉到自己的呼声得到了回应。二是补贴标准具体且适度。《京华时报》等媒体称,与此前一些地方年补十万等高额补贴相比,此次500元-1300元的补贴标准可以说比较微末,还给地方的补贴标准设置了“天花板”,从制度上堵住了权力的自肥,防止了以车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等称,补贴标准基本能满足相关人员支出需求,还充分考虑了普通百姓的接受程度,预计不会引发过于强烈的争议。三是配套措施可操作性强。浙江社科院社会所所长杨建华称,改革方案还特别指出如何安置被取消的车辆以及因此而受影响的司勤人员,这充分说明了改革方案配套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设定改革时间表进展快。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指出,考虑到公车改革涉及面广泛,利益调整深刻复杂,官方计划用两三年全面完成这一改革,进度是比较快的。中国新闻网等媒体称,明确时间表凸显“啃硬骨头”决心,这种不留尾巴的改革称得上务实,也让公众的期待不再遥遥无期。
一是有利于国内汽车销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等称,公车的出行频率非常高,公务员群体又十分庞大,取消后这部分群体有望变身为私家车的消费者群体,今年或将刺激乘用车销量整体增长2%至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表示,公车改革也能促使一部分公车进入二手车市场,从而带动包括二手车以及修车行业等整个汽车产业链的消费。二是租车行业迎来机遇。神州租车董事局主席兼ceo陆正耀表示,公务用车从社会购买服务在国际上是通行的做法,公务车改革对我国租车行业是很大的利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指出,实施拍卖的公车大多为中高档车,车况良好,大量二手车在短期内进入市场,会给租车、出租车行业和个人购车带来机遇。《广州日报》援引业内预计,在公车改革的刺激之下,我国的汽车短租市场在未来五年将保持高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会达到27%,短租市场规模预期将由去年的6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8年的180亿元。
二、媒体和专家认为破冰容易融冰难,盼望细化落实。
一是细化概念。《经济参考报》等媒体称,之前试点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减少、采购汽车数量仍在增加的问题,这次改革方案倘若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极有可能出现地方把“一般公务用车”改造成有特殊用途的车辆,以逃避改革,因此必须将“一般”和“特殊”公务用车界定清楚。《广州日报》等媒体称,改革方案中“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很明确、易执行,但在保留项中出现“其他车辆”字眼,如若没有进一步明晰、精细,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专供变通的“口袋规定”。二是细化操作。《北京晨报》等媒体称,在公车拍卖中,实际操作还要细化封存停驶、鉴定评估、集中处置等步骤,由鉴定评估机构评估基准价后,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基准价,防止“公车贱卖”
一是适当放权。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在一些辖区面积比较大的省份或者山区省份,基层领导经常要出野外或下乡考察工作,如果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会对工作造成很多不便,因此可以适当放权,让地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改革。二是改进补贴标准。香港《新报》等媒体称,这次改革方案中规定公车补贴按级别发放,如果同样只是上下班,为什么级别高官员就可以拿更多补贴?从更合理的角度来看,决定公车补贴多寡的应该是部门和岗位的性质来划分,否则会导致一些公务员对公车改革产生不满。
一是加强对“私车公用”的监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建议,应该明确“私车公用”惩戒措施,比如一旦发现“私车公用”,就按照市场租车价格来计算受贿金额。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等建议,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并从单位的经费支出方面扎紧口子。二是加强对公车拍卖的监督。《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称,公车拍卖的公平公开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一环。近年一些地方在公车拍卖中经常暗箱操作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建议,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严防暗箱操作。社科院副研究员高波建议,公开拍卖结果及拍卖所得的流向,让公众参与监督。三是加强对懒政怠政的预防。《广州日报》、《济南日报》等媒体称,如果实行车改,有可能造成公务人员因为出行不便懒于下基层,怠于干实事,影响工作效率和作风。如何避免车改后出现此类现象,需要提前考虑,早做预防。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七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倾斜基层;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但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方案》明确,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要求,要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加强监察审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八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用车管理工作总体方案》、《。。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臵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相关配套政1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制平稳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确保稳步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和原则,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总体目标。
市民防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年。。月基本完成,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二、主要内容。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市民防办机关。民防办直属事业单位不属于参公单位,其公务用车制度待中央、省、市出台改革政策后另行实施。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一律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民防办现有编制。。名,其中行政。。名,工勤人员。。名。目前实际在编人员。。人,其中正局级。。人、副局级。。人,处级。。人、副处级。。人《·》,科级(含副科级)。。人,科员及以下。。人(含工勤人员。。人),符合参改条件。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我办涉及改革车辆。。辆。
(二)改革方式。
21.改革后,对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公务交通补贴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相衔接,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到。。。。以外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3、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臵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4、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市民防办公务交通补贴具体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局级每人每月15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为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可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统筹资金使用要规范、公开、透明,并制定相关规定。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5、确定保留车辆范围及标准。根据《。。。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保留机要通用车范围及标准:市级直属党政机关各保留1辆(编制人数少于20人的单位不保留机要通信用车)”、“保留应急用车范围及标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3市政协办公厅各保留5辆应急用车,其他市级党政机关编制人数在50人以下的保留1辆”的要求,市民防机关保留机要通信用车1辆、保留应急公务用车1辆。
根据《。。。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中“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编制按每30名离退休干部核定1辆,30人以上的按30人的递增倍数取整数核定”的要求,目前我办现有离退休干部。。。。名,应保留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
对市民防办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规范处臵。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封存停驶车辆。
(四)司勤人员安置。
机关现有各类司勤人员。。。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人。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转岗安臵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臵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分类安排、公开透明的原则,调整岗位。根据保留车辆台数,按1:1比例应配备4名司勤人员,其余人员给予妥善安臵,具体安臵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民防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为组4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处牵头,。。。。为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推进全办公务用车改革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全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综合处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起草改革实施方案并做好与市政府车改办的协调,完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规定处臵好公务用车,做好公务交通保障工作;财务处负责车辆费用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等;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信息的统计,起草《。。。。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协调市编办、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司勤人员安臵工作等;监察处、工会负责监督改革进展情况,维护所有人员,特别是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抓好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具体方法步骤为:
1、。。月。。日,成立车改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车改有关政策和讨论起草车改实施方案,部署车改任务。
2、。。月。。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传达市车改会议精神,研究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及公务用车改革表格等工作。
4、。。月中旬至。。月下旬,办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处理涉改车辆违章、保险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摸清司勤人员个人安臵意愿和研究安臵办法。
5、根据市车改办要求,适时对保留车辆加贴公务用车标识,停驶移交车辆就地封存,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6、。。月至。。月,做好司勤人员安臵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阐释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引导,认真做好公务人员及司勤人员思想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市民防办公室年月日。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九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公务车及费用基本情况。
轻型普通货车、轻型专项作业车,改革前费用xxxx元。
三、公务车交通出行及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根据《xxxxx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单位具体性质,结合日常业务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用务用车基础上,制定符合单位出行方式和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年总费用控制在xxx元,不得超支。个人公务用车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在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约束的前提下,据实报销交通补贴标准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岗位,不再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政策,xx区范围以外的公务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xx系统各事业单位除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参照区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外,其余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正科级650元/月/人,副科级630元/月/人)其他岗位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内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员岗位安置。
司勤人员内部转岗。
五、加强监督。
单位应严肃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不得虚假捏造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完成我镇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3、厉行节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镇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
三、主要任务。
1、对单位在编的11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按照规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在辖区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部门负责人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四、总体目标。
加快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加强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平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十一
《方案》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8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一般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改革、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改革、节支情况、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车辆处置。
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坚持统一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坚持应改尽改,降低行政成本”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对能以市场化保障的公务出行全部实行市场化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公务车辆,减少车辆相关费用,降低行政成本。
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另行部署。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参加改革。
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篇十二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6〕85号)要求,按照《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本公司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2、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3、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4.事业单位/企业对不同步实施改革的下属机构/子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