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制定方案需要我们充分调研和了解情况,以便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方案应该追求最大化效益和最小化成本的平衡。以下是一些制定方案时需要避免的常见误区和陷阱,希望能给你一些警示。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二、项目名称:按县贫办下达的名称为准。
三、建设单位:__×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责任人。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项目建设地区基本情况(人口、土地、气候、劳动力、水源等资源状况,贫困现状,已建成项目现状及对农民的带动情况,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项目建设条件要重点说明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市场条件,如人饮水利项目的取水来源;产业项目的种源及其在当地的适应性,目前产品的销售现状及其前景如何。
六、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如公路项目要说明起止地点,人饮工程应说明分布情况,产业项目应说明覆盖区域、户数。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公路建设标准及长度,桥涵个数;饮水池口数、容积,安装水管长度规格,其中主水管长度;水利工程坝高、坝长、土石方量、新增水量及灌面,堰的长、宽、高,是混凝浇铸或是条石浆砌;产业项目的品种选择、具体规模、种养方式等;社会事业类项目要说明建设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具体规模情况等。
七、筹资投劳计划:重点说明项目总投资,其中材料费、技工工资等支出预算,劳动力需求计划,申请扶贫资金补助的主要使用环节,群众筹资、筹劳多少,是否通过一事一议形式议定(附:“一事一议”决议书)。
八、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
1、项目建设班子: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实施方式:承包、半承包或村民自建(属承包性质工程应附上承包合同书),业主或大户实施项目,应附上扶贫责任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工程验收办法、资金开支报销程序。
3、后期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九、项目建设期限:动工及完工时间。
十、项目效益:项目受益村、组、户数、人口,新增水量、新增或改善灌面、项目产值、纯收入,人均增收情况等。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__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13.2c,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一)20__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__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__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__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__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__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按每户4.2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扶贫养羊到户实施方案}.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20____年,我局工会在市总工会、市局工会和____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开展“交友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实情,结合实际定措施,真情帮扶促和谐,全心全意抓民生,将扶贫帮困、扶贫帮医、扶贫帮学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开创了我局扶贫帮困工作的新局面。
一、帮扶方式。
1、“一对一“”包扶: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扶一名困难职工。
2、项目帮扶:对有必须劳动技能申请创办第二产业的困难职工,发放必须数额的扶贫帮困周转金。
3、一次性救助:对因天灾人祸、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原因致困的特困职工给予扶贫帮困基金一次性救助。
二、主要帮扶措施。
1、制定了我局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建立了帮扶长效机制。
2、设立了桥北林业局扶贫帮困基金,成立了扶贫帮困基金领导小组,出台了帮扶基金审批、使用、管理办法。
3、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对全局分流职工基本状况、职工子女待业状况、困难职工子女入学状况、特困职工致困原因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建立了困难职工、职工待业子女、职工子女就学状况电子档案,做到了困难职工人数清、致困原因清、困难程度清;技能特长清、就业需求清。
4、认真分析,理清思路。
透过对全局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困难程度、技能特长、就业需求等的分析研究,分别制定出了不一样的帮扶方案,因人制宜采取不一样方式进行帮扶。
5、实行“交友帮扶”活动奖惩制度。
对“交友帮扶”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凡“交友帮扶”活动整体工作开展状况良好,能够在全局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单位,奖给班子成员正职现金1000元,副职现金各500元。凡被包扶对象率先脱贫,年自营纯收入达万元以上的奖励帮扶人现金1000元。反之,进行通报批评。包扶困难职工工作两年不见成效,包扶领导不得被评为先进,应继续帮扶直至收到明显成效或彻底脱贫。
6、加大了扶贫帮困信息反馈工作,要求各级工会随时掌握和上报困难职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真实上报年度困难职工脱贫状况。
三、帮扶资料。
1、帮思想。
即真心与困难职工交朋友,倾真情了解困难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忙困难职工更新观念,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搞好本职工作、克服困难的坚定信念和决心。
2、帮创收。
即帮忙困难职工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林区的有利条件搞产业开发,或者透过其它合法途径增加自营收入,走勤劳致富之路。
3、帮信息和技术。
用心热情主动地向困难职工带给脱贫致富的信息和技术帮忙,竭诚为他们排扰解难。
4、帮资金。
当困难职工在产业开发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伸出热情之手,千方百计帮忙他们解决资金难题,使其渡过难关。
5、帮子女入学与就业。
在困难职工子女入学遇到困难时,要想法设法帮忙其解决子女入学上的困难,保证困难职工子女能按时入学。同时要及时收集就业信息,多方寻找就业门路用心帮忙困难职工解决子女就业问题。
6、帮就医。
即在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就医遇到突出困难时,要尽努力给予帮忙,以便使其病有所医。
四、帮扶成效。
1、拓宽了帮扶渠道,建立了我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使100名困难职工及其亲属年享受低保金额达28万多元,解决了大部分困难职工的温饱问题,使我局困难职工到达了应保尽保。
2、多方筹措资金,使各项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市总工会为7名特困职工争取到一次性救助金7000元,为6名困难职工发放扶贫帮困金2500元,为6名大病职工发放大病慰问金5500元。从市总工会为等10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争取到助学金__________元,又从市民政局为三名低保户子女上大学争取到助学金6000元,奖励考上大学本科以上的职工家庭8900元,为减少女职工妇科病多发的风险,减轻女职工肩负工作与家庭双重压力,在“三八”期间为女工进行了妇女病普查。
3、制定了“三必访”制度,即遇婚丧嫁娶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出现矛盾纠纷必访。
半年来看望生病职工20多人、解决家,庭纷争5起,成立婚丧事理事会12个,帮忙职工解决婚丧嫁娶中的具体事宜。使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为全局914名在册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建立了全局职工健康状况电子档案。
5、广泛开展了“送招工信息、送专业技能、送就业岗位”等活动,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42对,为困难职工过“双节”捐款1518元。
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50多人,发放慰问金17500元,寄发慰问信200多份。选送了一名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了驾驶技能培训。为263名职工兴办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筑起了抵御风险的第二防线。
6、不断提高困难职工的劳动技能,实现分流职工的再就业。
协助有关科室进行了各项劳动技能培训,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次,参加培训人员累计达400多人次,使238名分流职工中有112人从事二、三产业,8人一次性安置,118人投身于养殖业、种植业中。项目帮扶分流职工37名,发放帮扶周转金累计达82500多元,帮扶脱贫率到达40%以上。
虽然我局扶贫帮困工作取了必须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扶贫帮困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扶贫的具体措施、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相信在我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扶贫帮困工作必须会取得新的提高与突破。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规划和建设精准扶贫村通组道路,构建完善的公路网络,助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以精准扶贫村、扶贫户、扶贫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精准扶贫村发展条件,破除影响精准扶贫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制约,提高扶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助推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物流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
目标任务从20**年起,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县7个镇***个贫困村用3年时间完成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其中历市镇8个扶贫村,10.8公里;天九镇***个扶贫村,9.7公里;龙塘镇6个扶贫村,10.6公里;鹅公镇***个扶贫村,18.6公里;老城镇6个扶贫村,4.1公里;岿美山镇7个扶贫村,16.4公里;岭北镇***个扶贫村,58.7公里(详见附件《**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四、主要措施1、加强扶贫规划。根据贫困村产业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提前至20**年全部完成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其中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57.8公里;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49.3公里;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21.8公里。
2、加大政策支持。为了及时完成全县7个镇***个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的建设任务,采取“上级补助一部分,挂点单位扶持一部分、社会资金筹措一部分”的办法,积极争取部、省在计划、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全力满足交通精准扶贫的需要。对通组水泥路建设按***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客运网络连通工程三级路新建和改建分别按***万元/公里、***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农村公路危桥60米以下中桥按2**元/平方米,县道小桥按2**元/平方米,乡、村道小桥按1**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对于积极性高、筹措资金到位的贫困村优先上报争取项目计划,并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具体通组水泥路实施路段详见附件《**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20**年-20**年)。
3、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贫困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支持农村小河桥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老百姓走上放心路。
4、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以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规范化轨道,努力为贫困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加强与发改委、扶贫和移民办、农工部等部门的联系,合力推进扶贫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交通精准扶贫的合力。
(二)加强舆论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交通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组、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同时,要及时。
总结。
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完善考核机制。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各镇抓好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市切实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通过摸清资产底数、加强资产管护、激活资产效益“三步骤”,让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一是全覆盖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将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六类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作为摸排范围。根据资金使用性质和摸排范围,将扶贫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类资产”进行摸排,确保排查对象精准、范围聚焦。分类建立排查管理台账,用好“全国防贫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乡村振兴云”,对扶贫项目资产逐年逐个追溯资金项目来源、用途去向、资金状况等信息,全覆盖摸清、核准扶贫项目资产底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做到权责明确、产权清晰。截至目前,正推进资产确权3883.68亿元,占比97.34%。
二是全链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体系,结合实际分类制定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三类资产”监管方式,确保扶贫资产项目有人管、有成效。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职责,形成扶贫项目资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共同监管”格局。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经营模式,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综合效益。同时,市市“两级”乡村振兴部门强化指导、监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全程监控项目进度、质量、成效,对效益不佳的立即整改。
三是全要素激活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盘活“三资”化解债务专项行动,对道路、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到户资产加强指导帮扶,对在用、出租、出借资产,明确运营主体管护责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对闲置扶贫项目资产,探索推行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抵押等权益。坚持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原则,严禁项目资产收益采取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进行分配,推动扶贫资产从分散式助农增收向整体性致富转变。村集体可结合实际,提取部分资产收益作为公积公益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等方面。划定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严格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进行规范处置,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全县x-__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x例;为全县x-__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__例。
(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上级部门分配我县名额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全县实有托养需求的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
(三)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建设x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x名具有__县户籍的x—__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每例x.x万元。
为__名具有__县户籍的x—__周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平均每例补助x.x万元。
对全县有托养需求的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城市每人每年__元、农村每人每年__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扶持建设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x家、每家补贴x万元。
(二)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助盲就业脱贫项目于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于__年__月__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由各镇残联负责摸底筛查组织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各类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受助人员信息齐全,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审批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低视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根据指标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残疾程度较重,家庭困难人员。
县残联依据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__年__月x日__时前办理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指导各镇残联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住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要及时开展上门走访确认,确保本辖区内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够应补尽补。对于在__年__月x日__时前办证人员至补贴发放日期间死亡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发放托养补贴,涉及镇按时间进行顺延,若在此时间段内无新注册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则由县残联按本地实际调配使用。
各镇残联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__日前,向县残联上报当月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及救助对象花名册;在项目结束后上报汇总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县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随访形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进行督导情况通报。
三、职责分工。
县残联:依据机构准入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各镇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
各镇残联:负责本镇项目全面实施工作,合理筛查项目服务对象,并及时统计上报数据。
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实施项目的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及时发放补贴。县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下拨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代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以备待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
(五)严格督导,保证质量。县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市残联。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避免出现资产的闲置、浪费、流失、损毁及权属不清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现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我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摸清全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受益的原则。扶贫资产管理以贫困户受益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到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增强认同感和获得感。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建立管理台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经营和管理模式,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高效运转。
3.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扶贫资产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产作用,保障贫困群众受益。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好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开展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按照“四个明确、五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明确扶贫资产范围、类型、职责、收益分配等,通过规范资产登记、资产确权、资产管护、资产盘活和资产处置等举措,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
(一)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和产业发展类资产,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二)明确资产管理类型。扶贫资产类型包括: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经营类,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三)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是指扶贫项目建设结束,经验收合格,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滚动发展等全过程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县级统管、行业主管、乡镇辖管、村级直管”的管理体系。
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阳高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辖十个工作组:一是住房类(包括移民住房和危改住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孟永泉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是道路交通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三是农田水利、供水引水、防洪、节水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四是光伏电站、电力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五是网络、电商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六是教育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七是文化及旅游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张进才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八是体育、卫生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九是农业、畜牧、生产加工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十是林业产业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业务、统计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接省市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全县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全县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指导工作,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处置、收益等监管工作。
所在乡镇,承担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的产权界定、移交,后续辖管、监管责任,协调指导项目村解决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所在行政村,承担村级扶贫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要对本村扶贫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到户资产逐户备案,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高效运转、发挥效益。
(四)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收益类扶贫资产,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扶贫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村内扶贫专岗、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确定收益分配到户到村比例,不因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阳高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规范资产登记。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此项工作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乡镇主抓,村级填报,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规范资产确权。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要对所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已建成运营的扶贫资产,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主体按期完成。到村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审核。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七)规范资产管护。所有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都要建立相应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于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属行业主管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后续管护;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到具体管理责任人,对于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对于产业经营类资产,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的资产,资产的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承包及入股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应当签订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明确利益分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扶贫资产管护费用可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规计提折旧。
(八)规范资产盘活。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该报废、拍卖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及合作经营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入新的项目,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九)规范资产处置。对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资产的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评估及处置结果在本区域内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开。全县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研究扶贫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贫资产管理相关的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监督机制。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扶贫资产管理已纳入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资金分配及常态化约谈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发挥扶贫资产效益。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八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发展好村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如期精准脱贫,经”四支队伍”商榷研究,结合杨梅村实际,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基本情况。
杨梅村位于衡南县西部,距离衡阳市区30公里,距离衡南县城57公里,距离三塘镇24公里。该村于3月由曲龙村、桥头村、大冲村、庙山坪合并而成,下辖41个村民小组,现有村民944户,3492人,分散不集中。全村面积11.2平方公里,有耕地3498亩,林地5103亩,荒地2281亩,人均耕地1亩,骨干鱼塘125口,大、小型水库4座。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77户214人,预脱贫4户9人,杨梅村基础设施较落后,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经济来源靠传统农业种植及外出务工。
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施帮扶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和社会帮扶力量聚力帮扶,以发展好村级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实现杨梅村集体效益收入突破10万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序推进,4户9人未脱贫人口如期脱贫。
三、建设重点和布局。
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能力和作用,集思广益,多方考察和调研,借鉴好的技术和经验,狠抓实干,从基本的产业上首先解决贫困户的收入和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和互助资金,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用自己的劳动付出提高个体收入。动员贫困户利用政府扶持资金及互助借款资金,在既有的发展基础上,一是充分利用我村的水库资源进行生态清洁鱼项目的实施。二是在继续扩大油茶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完成茶山飞鸡150亩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巩固发展好已建好的产业项目,维护好建成的60kw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稳定集体经济收入,下一步,按照县里安排和要求,若移交村级管理,杨梅村将选派人员进行培训,施行专人管理,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正常,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收。四是结合我村实际,在土地肥沃、水利条件较好的队,发展蔬菜等经济作物。鼓励农户养鸡、养羊、养羊,引导具有经济实力的能人投资养殖业,形成带动农民致富的一个产业。五劳务输出是增加农民收入见效最快的措施,要充分发挥我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群众外出务工,增加农民收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贫困人口。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九
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
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
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
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
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
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
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
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
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
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
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
一是增强综合素质。
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
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十
为了充分发挥本镇饲草资源丰富优势,做好林下产业规模高效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脱贫致富进程,计划在本养殖场带头下采用投羊还羔,增值分成,滚动发展的方式,充分利用本地生态环境和剩余劳动力优势,帮扶农户发展肉羊养殖,做到肉羊规模化、合理化、集中化、片区化,争取让本地特色有机羊肉商业化和品牌化。
养殖肉羊效益和优势:
一、项目效益分析。
1、项目效益。按照最低效益计算,每户按照投放5只基础母羊合同期4年计算,每年每只母羊2胎3只羔羊,成活率95%以上,70斤出栏标准50%出栏率计算,5*1..5*70=525斤*30元=15750元,扣除精料和药品等其他开支,每户能达到约14000元的收入。按照每户投入一个劳动力,可实现每月约1166元的收入,且养殖期限越长效益越大,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肉羊产业快速发展。
2、养殖优势。
一、养殖方式:由甲方免费提供基础母羊给已方饲养,(羊龄比例为1: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基础母羊总重量,每年向甲方归还25%重量的阉后健康仔公羊。(说明:例如农户免费领养甲方100斤的基础母羊计算,每年只需向甲方交回25斤的仔公羊,剩余全为乙方所有),乙方繁殖出的仔母羊具备繁殖能力后甲方可以以市场价回收,发放给其他农户,以此滚动发展。乙方交还仔公羊后,剩余全部仔羊既为自己所有。分养期为三至五年,分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回领养初期的同等重量青年母羊即可,剩余羊全部为乙方所有,商品肉羊达到甲方出栏标准时,甲方按照当地市场最高价或者高于市场进行统一回收。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提供纯种优质种羊和健康的基础母羊。组织农户筹建羊舍,种植饲草、饲料,基本防疫,疾病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养羊农户进行检查回访,对农户私自买卖羊并不按合同履行者,甲方有权收回羊,并按相关责任从重从严处罚养羊农户。合同期诶所有肉羊甲方统一回收销售。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羊舍、牧草种植储存的耕地和场地。
2、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科学饲养,精心管理,保持圈舍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疫病防治费用由乙方承担。3、养羊过程中发生疫病或意外伤亡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未作报告且羊因疫病死亡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照价赔偿。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原羊种使用和转包给他人饲养。5、乙方必须按合同期限提供一只健康的仔公羊给甲方。6有商品羊出栏时提前一月向甲方通知。未履行任务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放给他人养殖。
四、奖励制度,每年甲方将在10户中评选出1户优秀户给予现金奖励或者以羊作价进行奖励。
五,本项目主要针对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对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70%用于甲方日常管理、技术培训、兽医员工资、检查回访等费用,剩余30%用于政府和甲方每年对优秀养殖户的奖励和其它开销。具体责任和事项以肉羊分养合同为准。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一次性确权到位,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原则,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坚持安全高效原则,加强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长及苍儿会办事处主任、其它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业部门。
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
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
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三)资产登记。
建立扶贫资产清单。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建立扶贫资产清单。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村,进行全面核查,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此项工作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四)资产确权。
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村集体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乡镇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单村实施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所在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界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县直部门实施县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县级所有,全部纳入县级直管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管理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专项工作领导组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报专项工作领导组审核。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五)资产经营使用。
1.扶贫资产由资产所有权者负责经营,经营方式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经营,采取民主决策程序,确定经营方式,择优选择经营主体,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2.经营者应从有特色产业优势、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定,优先选择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专业合作社。
3.扶贫资产的经营必须根据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扶贫资产的经营需达到项目设计时确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绩效不达标的必须及时整改,确保经营效益,项目经营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
4.扶贫资产经营者对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经营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六)资产收益分配。
1.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扶贫资产收益除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的分配要确定到村到户比例,到户的要坚持现行标准稳定脱贫,不平均分配,不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七)资产监督管理。
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各扶贫资产管理方,要根据各自权责和职能对资产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
1.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
2.扶贫资产所有者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经营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负责扶贫资产经营者选定和日常管理。扶贫资产经营者要负责扶贫资产的日常维护或维修,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资产报告等制度。
3.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对象、实施主体、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等对扶贫资产履行监督职能。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村委、经营主体。
(八)资产盘活和处置。
1.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2.扶贫资产处置包括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方式,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统筹部门、乡、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定期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基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等办法、规定,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全面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逐步建立起扶贫资产底数精准、分类科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管理运行制度,将扶贫资产纳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切实有效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2019年末完成建章立制、摸清底数、产权界定、成立机构、建立台账等工作。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科学确定目标,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制定措施,做实做细做严,下足“绣花功夫”,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2、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资产权属、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具体详细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3、坚持科学经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和资产权属,积极探索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经营方式,创新公司化经营模式,规范扶贫资产摸底、清查、确权、登记、估值、运维、收益、处置、监管等全流程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4、坚持民主决策,保障权益。完善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坚持群众充分参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5、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管。坚持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在所在区域或受益范围内,通过媒体、网站、公务公开栏等方式分级公示公告,定期将年度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提高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确保阳光化运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旗县市区要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推进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国资、财政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牧扶贫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国资委主任、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林草、民委、残联、住建、水利、交通、旅游、商务、卫健、教育、文化、电业、审计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要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调度等工作。
(二)明确扶贫资产的范围和类型。
1、扶贫资产范围。主要包括2012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移民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京蒙协作扶贫资金和结对区及区以下帮扶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以及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2、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按照扶贫资金投入方向和项目类别,主要分为到户类扶贫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和经营类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发放或补助形式帮助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所购买兴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通讯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经营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农牧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设备、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后形成的股权、债权等股权类资产。
(三)清查核准扶贫资产。
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纳入年度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紧紧依托各地组织开展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历年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清查资产、核定资金,管好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面了解扶贫资产状况,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持续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有效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先行开展扶贫资产核查工作,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建立台账。
1、摸清扶贫项目底数。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清查,按照扶贫资产范围,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各级各类投入的扶贫资金,准确核准投入资金规模,根据年度资金投入、安排、拨付、使用、支出等情况,逐笔逐项核实核查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支持方式和资产类型,进一步清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情况,确保不漏项、底数清、情况明。对形成的资产要明确扶贫资产类型,按年度、资金来源、项目类型、资产类型等形成详细准确地扶贫资金使用支出清单台账。
2、扶贫资产清查方式。在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有序推进、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扶贫项目排查结果,合理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扶贫资产清查采取实地盘点的方法,采取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账内账外等相结合的方式,既要盘点资产来源、资产数量、受益对象、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又要与项目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核对,还要与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账薄核实,确保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个一致。对于清查中核对核实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扶贫资金项目资产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在资产清查阶段,资产价值为项目形成资产投入资金数,暂不考虑资产的增值和折旧等因素。确定的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按要求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同时,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扶贫项目实施或程序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验收、决算、绩效评价、移交登记等项目管理要求及程序完善。
(四)界定扶贫资产权属。
扶贫资产的权属确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形成的过程,从维护国家、集体、贫困户利益出发,从有利于管理经营出发,从维护农村牧区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将资产确权到户、村、乡、部门等。依据形成扶贫资产时的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可以将产权确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要按照扶贫资产权属及时交付移交使用。
到村资产。到嘎查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要求,认定后产权归嘎查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比例。
国有资产。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县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属于整合后的行业扶贫领域资产,原则上需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五)精准核实登记资产。
充分运用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旗县市区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和项目投向,苏木乡镇政府对域内已建成扶贫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逐级核实登记,逐级建立台账,以嘎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形成年度扶贫资产“三本账”,即到户类扶贫资产台账、公益类扶贫资产台账、经营类扶贫资产台账。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资产类型建立明细台账,又要按照层级建立汇总台账,资产登记结果要逐级审核备案。扶贫资产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变动情况和资产清产核资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及时补充登记。扶贫资产核实登记后,要在受益或权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采取看得见、看得懂等多种形式将登记内容全面公开,要确保公示公告成效。
1、资产登记信息。资产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价值、资金来源构成、购建时间、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收益权人、资产收益、预计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等,从资产形成的“入口”到资产使用的“出口”全流程登记信息。
2、资产档案管理。扶贫资产档案管理实行“一账统管”模式,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形式,按资产权属对县、乡、村三级已形成的资产分级登记造册,逐级汇总审核备案。相关档案由县乡村逐级纵向建档、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建档,相关档案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总台账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规范资产经营管理。
扶贫资产经营管理采取民主决策、申报审批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所有权者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协议,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资产管护、风险防控、权利义务等,经营者和经营方式未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1、到户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到户类资产的,由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由嘎查村委会协助做好资产经营指导工作,经营方式发生转变时需到村委会登记备案。
2、集体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嘎查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经苏木乡镇同意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苏木乡镇政府备案。村级联建项目形成扶贫资产的经营,经营方式发生转变,需征得各联建嘎查村民主决策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国有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需由旗县主管部门提交方案,由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认。
扶贫资产的经营,要明确绩效目标,规范经营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扶贫资产经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原则,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重点加强对嘎查村集体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经营不善或无能力经营的,移交苏木乡镇或旗县市区统一经营。要严格防控风险,根据扶贫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各类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每项扶贫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要切实承担起扶贫资产经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村集体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扶贫资产,保护好固定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维护好公益类资产,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发挥效益。到户类扶贫资产由户、嘎查村委员会共同管护、户经营,公益性扶贫资产原则上由嘎查村委员会管护,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资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和经营责任主体。
1、到户类扶贫资产管护。到户类扶贫资产权属归项目户,按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责任主体。项目户自主经营的由自身负责管护,嘎查村委员会要加强自主管护资产监管;委托经营的由合同或协议确定管护单位和责任人。
2、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公益类扶贫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各地可结合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
3、经营类扶贫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资产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
扶贫资产管护费用由各旗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经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从经营收入中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据实支出管护费用,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要求。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法依规计提折旧。经营管护单位或人员不得私自利用扶贫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扶贫资产收益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持续稳定,在保证投入扶贫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资产收益可参考当地农牧业产业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实事求是确定,但要保证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可持续。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产收益要按规定,该量化到嘎查村的要量化到嘎查村集体,该量化到贫困户的要量化到贫困户,收益分配要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经营类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要落实到相应产权者,按照有利于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可遵循“产权人提方案、上级主管单位(苏木乡镇)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备案”的流程,要经过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必要地相关程序。已印发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相关管理办法的,要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健全,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1、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由嘎查村委会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经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旗县市区扶贫办备案。苏木乡镇、驻村工作队对分配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分配方案在嘎查村范围内公告公示,公示后分配到户到人的收益要及时发放到位。
2、直接到户到人资产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直接向受益户分配的,按照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并经公示后的分配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到户到人,并向受益户发放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两份。扶贫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收益分配留有余地,不分光吃净、吊高胃口,不人为造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攀比,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受益对象、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机制。
3、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国有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经营类扶贫资产的收益,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贫困嘎查村优先、集体经济薄弱嘎查村优先、贫困人口集中嘎查村优先的原则,统筹合理分配使用,可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贫困人口能力提升和扶贫资产维护等方面。
扶贫资产收益除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加大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群体的关注力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由嘎查村“两委”提出分配使用帮扶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苏木乡镇审核备案,可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开展即时帮扶解困,防止出现新的致贫。
(九)规范扶贫资产处置。
扶贫资产始终是国有的,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转让、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嘎查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在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对扶贫资产存在未纳入会计核算、无原始账务凭证、核查价值偏离较大,所有权、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发生变更,采取委托经营、资产收益、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出租出借、转让移交、丢失损毁、项目失败、破产清算、出售变卖等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出售、拍卖等情况处置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切实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处置结果要公开公示,扶贫资产处置所得要统筹安排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资产使用和处置依据。
到户的扶贫资产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如需处置须到嘎查村委会提交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处置。处置情况由嘎查村委会登记,苏木乡镇备案。对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扶贫资产,明确合作期限的,合同到期后,扶贫资产统一收回到所有权者,由所有权者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或其他处置方式。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的原则,构建扶贫资产动态监督检查体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对扶贫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监管权履职情况,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受益对象、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效益发挥等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预防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经营规范。市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两次对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扶贫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运用现有建设成果,紧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运用发挥系统平台功能,录入、整理、校验、审核扶贫资产数据,进一步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市扶贫办拟在现有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功能,加强形成扶贫资产项目、资金的管理、统计和监测等。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建立市级监督指导、部门协调配合、旗县组织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一)市级部门责任分工。
市级负责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指导旗县市区做好扶贫资产进行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国资、农牧部门牵头,财政、发改、林业、民宗、残联、水利、交通、住建等相关项目资金部门配合共同管理。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审计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的审计监督,保障扶贫资金资产安全。
(二)县级相关职责。
县级党委政府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办法制度,组织开展并实施好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处置等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及要求的责任落实工作,扶贫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负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直接责任。苏木乡镇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主体,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指导监督做好本地区权属嘎查村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负责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的扶贫资产管理负总责。
(一)时间安排。
(二)工作步骤。
1、查漏补缺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扶贫资产管理的摸底清查、确权登记、建立台账、建章立制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
2、清产核资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根据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结合清查过程中资产存在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损毁、丢失等情况,组织力量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清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核查,形成登记资产核查或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登记资产底数。同时,按照国资、农牧部门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完成纳入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一并完成2019年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开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扶贫资产的管理。各旗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班负责,抓紧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细则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协调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以及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规范地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措施,逐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旗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扶贫资产所有权者承担具体责任,统筹部门、乡、村等力量,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扶贫资产效益。扶贫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常态化的会商制度,协同国资、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和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协调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每年度的扶贫资产专项核查工作,做好各类统计汇总及相关材料起草工作,以及扶贫资产管理报告。国资、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支持和资产处置,指导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积极协调安排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并对扶贫资产的绩效进行考核,确保扶贫资产规范安全、绩效达标。农牧部门、经管站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要求,指导苏木乡镇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指导做好嘎查村集体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重要意义,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各级各方力量,特别是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资产管理。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旗县市区要对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资产管理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要将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要求等不折不扣地培训到位。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产清查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经营方式,以及经营主体和收益分配;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报告制度,明确资产报告形式,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五)明确纪律责任。各级审计、扶贫、国资、农牧、财政等部门,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各种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避免出现资产的闲置、浪费、流失、损毁及权属不清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现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我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摸清全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受益的原则。扶贫资产管理以贫困户受益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到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增强认同感和获得感。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建立管理台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经营和管理模式,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高效运转。
3.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扶贫资产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产作用,保障贫困群众受益。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好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开展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按照“四个明确、五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明确扶贫资产范围、类型、职责、收益分配等,通过规范资产登记、资产确权、资产管护、资产盘活和资产处置等举措,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
(一)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和产业发展类资产,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二)明确资产管理类型。扶贫资产类型包括: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经营类,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三)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是指扶贫项目建设结束,经验收合格,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滚动发展等全过程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县级统管、行业主管、乡镇辖管、村级直管”的管理体系。
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阳高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辖十个工作组:一是住房类(包括移民住房和危改住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孟永泉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是道路交通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三是农田水利、供水引水、防洪、节水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四是光伏电站、电力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五是网络、电商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六是教育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七是文化及旅游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张进才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八是体育、卫生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九是农业、畜牧、生产加工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十是林业产业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业务、统计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接省市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全县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全县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指导工作,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处置、收益等监管工作。
所在乡镇,承担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的产权界定、移交,后续辖管、监管责任,协调指导项目村解决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所在行政村,承担村级扶贫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要对本村扶贫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到户资产逐户备案,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高效运转、发挥效益。
(四)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收益类扶贫资产,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扶贫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村内扶贫专岗、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确定收益分配到户到村比例,不因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阳高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规范资产登记。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此项工作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乡镇主抓,村级填报,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规范资产确权。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要对所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已建成运营的扶贫资产,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主体按期完成。到村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审核。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七)规范资产管护。所有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都要建立相应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于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属行业主管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后续管护;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到具体管理责任人,对于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对于产业经营类资产,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的资产,资产的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承包及入股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应当签订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明确利益分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扶贫资产管护费用可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规计提折旧。
(八)规范资产盘活。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该报废、拍卖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及合作经营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入新的项目,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九)规范资产处置。对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资产的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评估及处置结果在本区域内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开。全县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研究扶贫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贫资产管理相关的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监督机制。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扶贫资产管理已纳入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资金分配及常态化约谈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发挥扶贫资产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扶贫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针对全区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厘清隶属关系,做好有关扶贫资产的台账,明确好扶贫资产的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达到脱贫攻坚成效。
(一)区扶贫办联合区财政局,针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行摸排,区扶贫办负责建立扶贫资产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各乡镇、凌凤街道要积极配合,对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台账。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二)区扶贫办针对摸排结果,汇总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上报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后,各乡镇、凌凤街道要配合好区扶贫办、区财政局针对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厘清权属关系,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双塔区产业扶贫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朝双脱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指示,负责好扶贫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发挥长期稳定效益。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建立健全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避免短期行为。
(三)强化监督、定期考核。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将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凌凤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确保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扶贫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针对全区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厘清隶属关系,做好有关扶贫资产的台账,明确好扶贫资产的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达到脱贫攻坚成效。
(一)区扶贫办联合区财政局,针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行摸排,区扶贫办负责建立扶贫资产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各乡镇、凌凤街道要积极配合,对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台账。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二)区扶贫办针对摸排结果,汇总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上报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后,各乡镇、凌凤街道要配合好区扶贫办、区财政局针对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厘清权属关系,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双塔区产业扶贫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朝双脱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指示,负责好扶贫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发挥长期稳定效益。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建立健全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避免短期行为。
(三)强化监督、定期考核。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将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凌凤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确保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市、县两级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结合我村20__—20__年扶贫工作开发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以培植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特制定新华村20__-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华村位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旁,距成都35公里,崇州市3公里,双向6车道怀华公路横贯境内,主干交通便利。现新华村共20个村民小组,1024户,总人口3093人,其中妇女1267人,劳动力1876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64人,常年外出打工383人。全村低收入486户,1323人,低保户34户。党员91名,党小组17个。全村人均收入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力争综合实力增强,加快全村脱贫致富步伐。
全村20__年-20__年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申请成都市扶贫资金50万元,申请县级扶贫资金70万元,对口帮扶单位40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资金60万元。
新华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中,富硒大米种植、蔬菜基地、西瓜种植等有一定基础,在这次扶贫开发中拟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进行扶持。
(一)富硒大米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水稻种植是新华村传统,种植技术较为简单农民易于掌握;新华村已与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合作多年,由国家粮食储备库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对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去年全村种植1800余亩,每亩比种植一般水稻平均增收300元;经济效益明显,有技术和市场保障。
建设规模:3000亩。
建设内容:以改善基地内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对19组、12组、20组、3组、4组、5组、6组、15组、16组老陈堰到三公堰的沟渠约1800米、深1米、宽80厘米进行整修,涉及300农户,约需资金32万元;机耕路2800米、宽2米,约需资金6万元;农户按20%投工投劳;补助350户种植户种子、农药、化肥,约需资金5.6万元。
运行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为主,散户种植为辅。新华村外出打工农民较多,土地闲置和种“应付田”的现象普遍;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够实现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截止目前新华村已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8个,基础条件成熟。合作社涉及到312户、952人、耕地面积__00亩、转移劳动力243人、村民外出务工增收360余万。
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物资补助5.6万元。
(二)蔬菜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基地原为当地能人何卫东、林兵、林其凤有情等发起,引进蜀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作为技术和市场支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新隆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规模200余亩,主要种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等蔬菜,主要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基地常年务工人员50-60人;经往年测算,每亩平均增收在1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明显。
建设规模:500亩。
建设内容:以基地内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大棚)为主,修复农田机耕道约3km,需资金约10万元;修建u形槽沟渠约200m,需资金15万。
运行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和新隆蔬菜合作社为运行机制。土地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蔬菜合作社负责基地种植、销售经营管理。
资金需求:25万元。
(三)农资服务超市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项目是崇州市农发局扶持项目,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主要提供农资服务和农技服务,可降低新华村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规模: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经营场所(房屋)建设和经营设施建设。
运行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主要在农发局的指导下,购买正规厂家的农资产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农民,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经营场所和设施建设需10万元,经营流动资金20万元。
(四)泡菜粗加工基地。
可行性分析:泡菜加工原料如青菜等种植技术简单易于掌握,生产季节主要为小春;新华村已成立8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与成都市古味觉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由公司提供技术和市场保障(订单式生产),按每亩净收益600元计算,种植户就增收60万元;新华村现有闲置厂房一座,可盘活资产;基地建成后可解决20人常年务工,按每人年收入18000元,解决村民就地增收36万元。
建设规模:生产基地1000亩,加工基地年加工5500吨。
建设内容:旧厂房整修、建25个泡菜池和相关设备购置,需资金约60余万元。
运行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形式运行,由合作社负责原料蔬菜的种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泡菜的生产加工销售,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改造资金约需20万元,设施设备购买约需20万元,基地流动运转资约需40万元,共需投资约80万元。
双流县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我村资服务超市建设和流动资金运转项目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我村村民能否致富增收,也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乡政府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农村产业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村两级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报帐管理。
全村通过发展特色支柱农业产业、建农产品粗加工基地、成立“农资服务超市”等农村扶贫产业项目逐步带动全村经济发展,使全村贫困人口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减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