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联合培养协议(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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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一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字:年月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二
1.1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认真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为确保合作培养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协议书。
1.2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
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pelletier。
1.3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生项目。
2.1办学宗旨。
本项合作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项目。在不损害中法两国社会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开阔的中西文学文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功底,并能深入进行中西文学和相关学科综合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2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的博士生应当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关注学术热点,并能作出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分析批评;除掌握一门外国语(英文、日文或俄文),还应当能用法语(甲方研究生)或汉语(乙方研究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以及熟练掌握现代办公工具与技能,以胜任在全球化时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沟通认知。
本教育合作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双方参加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将分阶段于两所大学学习,最终目标为先后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为使学生在该项目的学习中能满足甲乙双方对各自学历与学位的课程要求,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甲乙双方须共同制定相互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项目的实施须按照双方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执行。
3.2学生与专业。
进入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按照有关入学程序注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乙方博士研究生须通过甲方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1,以获得中国教育部的博士生资格登记。
3.3学制与分段。
甲乙双方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年,并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其中的前两年分别在甲方和乙方,并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后两年为论文撰写阶段,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进行。1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察申请者对比较文学学科及研究现状的了解,或申请者陈述本人的兴趣方向以及博士阶段打算研究的课题,通常以口试形式进行。
此条款旨在为保证乙方博士研究生能顺利获得甲方由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博士学位。
3.4学位申请。
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在修满双方均认可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分,并且通过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依法申请中法两校授予的两校博士学位。
3.5教师与教学。
参与该教育合作项目的教师及其执教,应符合各自国家和大学的师资与教学要求。
3.6费用支付。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在甲方或乙方注册。该生须在其注册学校交纳注册费,但是免除在合作学校的注册费。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还需自行支付在合作学校的医疗与社会保险、食宿、往返双方学校间的交通费等费用。
4.1程序和财政。
为保证合作培养项目的有序展开,依法对教学和学生进行管理,双方各自指定一名“项目协调人”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如果有人员调动、退休离职或其他情况,双方均有权更换“协调人”。在每个学年初,“协调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应联合制定一个实施交换或其他活动的计划和日程表。
在交换和研究的具体形式安排方面,双方经过协商逐条达成一致。这些安排取决于两校的可支配资金的情况。
4.2学生学习与生活条件的保障。
甲乙双方须为参加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在己方学习期间提供必备而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与合作方一起维护好双方学生的正当权益。
5.1协议期限。
此合约最初的有效时间为五年,双方签字之日即刻生效。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年,双方共同商讨更新合约。
5.2变更与终止。
每年,双方均有中断合作的可能。如有中断合作意向,最迟于12月5日之前向合作方提出,而合约有效期可顺延至下一年的9月30日。撤消合约并不影响已开展的各项合作项目。
5.3配套文件。
本协议附双方认可签字的中法文《合作培养计划》(详见附件)。凡涉及项目执行的其他配套细则,由双方协商签署文件后具体实施。
5.4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法文为正式文本,另附英文翻译文本,三个文本经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以后生效。若对翻译文本的解读有异议,则以中、法文文本为准。
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递交相互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7.1双方同意遵循所在国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法规。
7.2双方同意两个教育机构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应受到尊重,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责任、政策和法规都应让双方知晓,并谨慎从事。
7.3本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确定。
7.4本协议对于双方学校现任和将来的行政和业务管理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
校长:
日期:
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校长:日期: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三
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乙方:
丙方: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二、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教授。
负责,乙方由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59269025,汇入银行:建行通汇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沈阳药科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沈阳市,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024-23903547)。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
九、丙方已完成研究计划需提前出站,或因课题进度等原因需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决定。
十、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
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十一、丙方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由乙方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十二、丙方完成研究计划,符合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离站前可申请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经乙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在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其余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四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五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4月20日20xx年4月20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七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八
乙方:
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官和教学管理队伍,加快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步伐,适应培养跨世纪军事斗争人才的客观需要,经甲方研究决定,批准乙方参加xx工程硕士班的先行开课,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国家规定,工程硕士生招生对象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即xx年xx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实践经验的突出的在职人员,若经xx或国家学位办审查乙方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二、在未正式考取工程硕士生之前,参加南航在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形式的先行开课,就读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我军条令条例和就读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为学院争光。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在就读学校或本院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按学院与xx签定的有关协议,本人同意:若通过xxxx年xx月xx组织的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转为工程硕士生,学籍自录取之日起计算;若由于有关原因,未被录取仍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向南航所缴费用学院不负责追回。
四、按有关协议,若本人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按三年计,同意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其中于xxxx年支付第一学年学费xxxx元,xxxx年xx月底前支付第二学年学费xxxx年,余款于被正式录取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交付。鉴于国家下达给南航名额有限,正式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由于本人原因不读或中途申请退学,仍应向南航支付全额培养费用。
五、若本人未被录取,只修研究生课程,两年共向xx支付培养管理费xxxx元,修完相应课程并合格后,由xx发给结业证书。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xx程序申请,应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九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实训,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学生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凡能准确反映我校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影像、文字、照片、资料等,甲方有权在书报、电视等媒体以及招生简章中用于教学成果、办学社会效益、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宣传。
二、乙方职责。
3.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主动接受学校处理:
(1)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处分,赔偿损失,直至开除学籍;。
(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向楼下高空抛物;。
(5)严禁夜不归宿,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违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严禁无故旷课,教育部规定:中专生累计旷课达60节以上者自动取消学籍;。
(9)因乙方违反《学生手册》或其他管理制度被甲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不予退还学费。
三、其他约定。
3.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销前,学校不予安排就业;。
4.校际联办专业的学生,开学后必须与联办院校签订《学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乙方就业后自行终止。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十一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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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十二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才培养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官和教学管理队伍,加快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步伐,适应培养跨世纪军事斗争人才的客观需要,经甲方研究决定,批准乙方参加____工程硕士班的先行开课,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国家规定,工程硕士生招生对象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即____年____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实践经验的突出的在职人员,若经____或国家学位办审查乙方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二、在未正式考取工程硕士生之前,参加南航在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形式的先行开课,就读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我军条令条例和就读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为学院争光。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在就读学校或本院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按学院与____签定的有关协议,本人同意:若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组织的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转为工程硕士生,学籍自录取之日起计算;若由于有关原因,未被录取仍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向南航所缴费用学院不负责追回。
四、按有关协议,若本人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按三年计,同意向____支付培养费共计__________元。其中于________年支付第一学年学费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底前支付第二学年学费________年,余款于被正式录取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交付。鉴于国家下达给南航名额有限,正式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由于本人原因不读或中途申请退学,仍应向南航支付全额培养费用。
五、若本人未被录取,只修研究生课程,两年共向____支付培养管理费________元,修完相应课程并合格后,由____发给结业证书。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____程序申请,应向____支付培养费共计__________元。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1、甲方为国家认可的具有颁发高等学历资格的教育机构。主要业务是以学历教育形式培养社会和企业需求的优秀人才。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根本上提高在校学生从事行业的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愿意结合乙方提供的课程和服务与乙方对在校的学历学生进行订单式培养。
2、乙方为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电场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的高新技术企业,是目前国内风电、光伏行业唯一一家集咨询、运行、维护、检修、备件解决方案及资产管理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为适应当前的形势培养学生具有较高专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甲方学历教育优势与乙方企业化资源和企业化培养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为此,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在充分理解、尊重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办学性质
(1)合作办学项目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与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订单班联合培养项目。
(2)学生来源为甲方统招计划的专科生,基本学制三年,采取从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开始校企联合培养的教学模式,甲方负责学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理论教学,乙方负责学生专业课程实训、项目实训、企业实训及实习、职业素质课程及就业指导课程等课程的教学。
(3)乙方在甲方机电技术系每年的所有统招新生中根据自愿原则挑选学生组成合作班,采用校企合作订单班联合培养模式,根据学生培养质量,以后每年可根据发展需要对招生指标进行增加。
2、合作办学方向:
1、在甲方机电技术系的新能源装备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三专业设置校企合作订单班与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2、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学生培养方式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企业的工作需求为教学出发点,坚持产学结合的培养路径,采取开放式、互动式教学方法,引进乙方主持开发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新能源相关企业急需的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学生专科前两年期间的教学与生活场地、实习实训设备由甲方负责。学生在甲方期间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派人员协助。甲方为责任方,乙方为协助方。学生专科第三年期间的教学与生活场地、实训设备由乙方负责。对于学生在乙方期间的相关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可派出相应人员协助。乙方为责任方,甲方为协助方。
1、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 届。
2、合作期限是指双方招生的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批学生就业时止。
3、合作期满前十个月,如一方愿意继续合作,应向对方发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延合同期限或另行签订合作合同。
3、考试认证费
(2)学生参加乙方实训技能认证考试自愿选择考取工信部、教育部等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所产生的考试认证费用,由学生支付。学生自愿选择考取国际厂商认证的技能证书,按照国际厂商规定的费用标准收取考试认证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甲方发放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学制三年,由乙方负责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顶岗实习与毕业后的就业。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有关学生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和管理。
(2)与乙方共同制定三年制的课程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双方的师资调配,按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学。
(3)负责落实招生计划审批和常规招生工作实施,双方共同制定招生方案,共同协商联合招生及招生政策,并保证每届招生人数不得少于 人/专业方向。基于甲乙双方人才培养成本考虑,如当年订单班人数未达到该标准,则甲乙双方停止执行当年订单班的培养计划,不影响后续合作。
(4)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招生,人数不足 人/专业时,甲方应在校内积极开展宣传和引导工作,同时配合乙方校内学生转化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的收缴。负责学生学习期间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基金的发放。按规定做好学生的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学生间发生纠纷的处理费用。
(6)根据招生计划,负责提供符合正常全日制教学的教学研究场地(多媒体教室、实习实训室、案例讨论室、教学研究室等)、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水、电、暖等资源。
(7)学生学习期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合格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8)保证该合作项目专业学生有相对独立的教室、实训机房,并为乙方教学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室。
(9)为确保教学质量与就业方向,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同意乙方对合同条款规定的业务及系统执行情况进行支持、督导。
(10)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加大合作专业经费支持,用于学生的教学活动、实习实训、实验软硬件补充及教师进修、考察学习等。
(11)甲方如发现乙方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对侵权行为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本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做出赔偿。
2、乙方权利义务
(1)引进新能源实训课程体系,保证其版权或使用权无争议,与甲方共同制定具有特色并符合甲方实际情况的课程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
(2)提供新能源课程置换规范,在甲方按照乙方系统要求准备教学环境、教学设备、配置软件和硬件环境时,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建议和技术支持。在不违反课程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前提下,拥有对新能源转换课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如需修改,应在合理期间提前告知。
(3)教员培训:乙方须在其指定时间和地点为甲方的教师提供有关课程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教材体系方面的短期免费培训,即“教学资格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认证考试。
(4)学术支持
a、设置专门的“学术支持专员”,对甲方的教学过程给予现场和在线支持。
b、针对甲方书面提出的关于课程、课程进度、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供反馈或解释。
c、若乙方聘请甲方教师教授乙方需承担的课程,乙方需对甲方教师进行云泰互联任课教师技能的培训、验收和考核工作,甲方教师经甲乙双方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上岗。
d、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质量评估的评定标准,并共同遵守执行,如一方的授课方式不符合双方商定的规范或是课程的授课方法有损于另一方的声誉或利益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
(5)教学质量支持
a、对甲方教师设置专门的“教质支持专员”,配合甲方的教务、考务管理,同时对甲方的职业素质和企业化培养内容按照《教质支持细则》给予现场和在线支持。
b、针对甲方教师书面提出的关于职业素质、企业化培养内容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供反馈或解释。
(6)实训场地:甲方现有实训基地免费提供乙方使用,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乙方可以组织其培训学生在甲方完成实训项目。
(7)就业服务:甲乙双共同协调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乙方负责提供全系列就业服务,包括学员的就业指导、就业训练等,面试技巧等,为合格学员提供双选就业机会。
(8)如发现甲方有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乙方有权对侵权行为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本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做出赔偿。
(9)对于学生三年的教学,乙方除负责第五学期的学生实践实训和专业技能课程外,在每学年也将组织相关实践活动和竞赛。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与履行合同相关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篇十四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