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厅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责(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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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责篇一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思维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了汽车技术中心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凡参加指导实验实训教学的教师均实验教师)
第一条: 实验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第二条: 实验教师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第三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知识,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第四条: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验时,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第六条: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
第七条: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第八条:学期结束时,负责或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教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承担本课程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和鉴定等技术工作,管理与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必修参课程组的教研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有关工作,如指导新教师、参与实验教材的编写等。积极参加实验课程的改革,对“中心”的发展和课程建设的提出意见与建议。
汽车工程系
2011年9月 1日
教育厅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责篇二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职责一: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认真备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在教学过程中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要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教学研究及其他各项活动。
四、新教师上岗前要熟悉本实验室所开实验,写出实验报告。经过四-六周的培训,掌握每个实验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能较熟练指导学生后方可独立上课。
五、教师实验课前,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迟到。
六、课堂上不能看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不能擅自离岗。
七、课后检查仪器情况、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认真写好交接班纪录。
八、不定期抽查教学情况、仪器使用、学生记录情况等。
九、定期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十、每两周组织一次教学讨论会,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交流。期末教师要做总结,交流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仪器改进、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
十二、实验课上,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执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十三、不得任意删剪实验内容,确有困难时,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职责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务必于课前认真准备,预先试做。提前一周做好仪器设备以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确保其在数量、状态等方面符合实验要求。
二、实验教师上课前应认真阅读《多媒体及网络设备使用说明》,按章操作多媒体及网络设备。
三、对初次实验的同学,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包括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安全须知等)。实验进行中,认真巡查。对违反学生守则且不听劝告者,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实验结束后须填写实验记录表,遇有设备故障须及时登记、排除,以确保下次实验的正常进行。
五、配备好的各组仪器须定位保管,不得随意搬动、调换和拆卸。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借出,确需借用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登记《实验仪器借用记录表》。
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实验结束后必须对相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上,杜绝事故隐患。
七、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卫生。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职责三: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二、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以及探究性实验的基本要求。
三、要认真保管专用教室的全部教学设施、设备,健全帐目,建立健全教学活动(实验)档案,认真做好专用教室的各项管理记录。
四、要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根据任课教师填写的《教学活动(实验)登记表》及时做好教学活动(实验)准备工作。协助、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各类教学活动(实验)。
六、熟悉《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管理系统》的使用,按要求及时、准确的录入主管专用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数据,将数据(或报表)按时上传、报送主管部门。
七、严格执行、认真遵守专用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防火、防中毒、防盗、防触电等意外事故)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品的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九、要不断总结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的经验,积极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研究和教学设备研制,不断改进管理办法、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使专用教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
职责四: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凭实验通知单认真准备演示实验。实验前实验教师对实验时用到的仪器(含用具、标本、药品等,下同)必须进行反复调试(测试、调配),以确保演示实验成功。如有必要,实验教师要主动到堂上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演示实验;实验后要及时收回仪器,如仪器有遗失、损坏,要促请任课教师如实填写《英才学院实验仪器遗失、报废、损坏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同时,实验教师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对现有实验进行改进,以提高实验效果。
2、凭实验通知单认真准备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前要与任课教师商定实验方案(如学生分组情况、仪器的选取、实验要求等等),实验时实验教师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台上的仪器的名称、种类、数量、使用方法以及实验注意事项,然后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学生实验,共同维持课堂纪律,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后要与任课教师共同清点仪器,如发现仪器损坏、遗失等,应促请任课教师如实填写《登记表》,关闭电源、水源、门窗、落锁,所有物品均不得借故带出实验室。
3、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4、各科实验教师每月1日必须将上月仪器遗失、损坏、报废数目汇总连同《登记表》一并送交学校教研室,以供期末统计仪器损耗率。凡发生仪器遗失、损坏、报废而又没有送交《登记表》的,一律要追究该科实验教师的责任。
5、仪器入库时实验教师要认真验收,并如实填写《实验仪器库存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实验自存,一份送交教研室存档,入库后要分类编号定位存放,贴好标签,做到帐目、标签、实物统一。并按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锈、防盗、避磁等工作。
6、实验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实验室时一律要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由实验室有关主管领导审批。否则,要追究实验教师的责任。
7、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供电线路(尤其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实验前必须认真检修一次;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换药液,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等危险药品按规定要专柜存放、专人负责,教师领用时要填好《危险药品领取登记表》,掌握使用情况,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
8、对分管的教学仪器要定期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实验前要使所有仪器均处于良好状态。仪器、设备的年损耗率应控制在5%以下。9、了解教学要求,及时提供急需增添的教学仪器清单,由学校组织人员购置。
10、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保卫,确保各种财产不受损失。特别是节假日应加强防范,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落锁,并做好落锁前的全面检查。
11、实验室要保持整洁、美观。每次实验完毕要及时清理实验台上的纸屑、残液等废物,打扫地板、清洗(抹净)用过的仪器,并按要求归类放置,确保实验室清洁、整齐、美观。
12、负责打扫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包括仪器柜、门窗、墙壁、楼梯、天花板、走廊、实验教师办公室等,要求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半月一大扫。
13、中心组织人员每周不定期对实验环境卫生进行打分评比两次,并将每周评比情况汇总后报送实验室有关主管领导,每月定期张榜公布一次卫生评比结果。
14、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要串岗,不要在实验教师办公室高谈阔论。
15、及时总结实验教学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每学年上交一份工作总结或论文给学校。
16、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如有需要,可抽调部分实验教师另作工作安排,其它实验教师要密切配合。
职责五: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全体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理解、掌握课程标准,制订本学科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案。
三、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讲解、示范准确,讲究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
四、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书写情况。
五、根据学科、年级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认真辅导尖子生,培训学科竞赛队伍,争取在市区比赛中获得佳绩。
六、搞好教学质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要求,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百分点。
七、具有创新意识,关心了解本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向,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市区校教科研活动,开发本学科课程资源,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八、认真履行《教师师德规范》等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教育厅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责篇三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思维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教育集团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实验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第二条: 实验教师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第三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知识,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第四条: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验时,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第六条: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第七条:学期结束时,负责或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教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八条: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