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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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一
xxx有限公司根据省粮食局(x粮明传[20xx]56号)文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以减轻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危害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洪水汛雨到来之时,储粮仓房无坍塌,储存粮食无水浸,危重险情无伤亡。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汛。
本预案适用于xxxxx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1、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库区抢险工作的安排、布署和决策指挥。
2、通讯组:由公司财务科人员组成,是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传达任务;掌握险情及险情动态;拟定抗洪抢险临时条令、命令;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工作,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待上级和外地来单位抢险人员等项工作。
3、抢险组:由公司仓储科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维修加固工作;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专项专人保管;搞好灾后抢险工程使用的物资供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4、运输组:由公司保卫科和经营科人员组成。负责对车辆
状况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汛期值班车辆和备用车辆的安排,随时待命待发;灾后紧急调度车辆,保证公司指挥部门和抢险用车的统一调配;确保抢险人员、物资的运送和伤员救护。
5、救护组:由公司检验科人员组成。负责做好药品和临时治疗点的准备;受灾抢险时按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伤员医治、转移和登记工作。
6、调查组:由公司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经理组成。职责是组织好防汛减灾和防洪抢险的调查活动,稳定职工情绪,根据上级指示进行调查报道。
要切实备好沙袋、蓬布(塑料布)、铁锹、抽水泵、雨衣、雨鞋、应急灯、应急车辆等防汛物资,并根据各自情况配足配齐、放置到位,明确保管人。
根据汛期的降雨量和粮库所在地域内河流量的情况,救灾预警分为三级;
1、天气预报中到大雨,降雨量在20—30毫米为三级;
2、天气预报大雨到暴雨,降雨量在30—50毫米为二级;
3、天气预报暴雨,24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在25毫米以上。
1、建立和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在汛期到来前,成立防汛领导组织,制定防汛工作方案,配足人员,做到平时抓防,紧急时能抢。要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做到抓早、抓紧、抓实。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建立对上对下的联络网,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等部门联系,设专人按时听取气象预报,做好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备好自救的物资,防患于未然。
2、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工作防汛领导小组要加强汛前检查,查制度、查岗位责任制、查防雨防雷设施是否齐全,对存在的问题和各种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低洼地段的粮食,要查清货位,整理形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部转移出去;确保粮食安全;对库内排水沟渠、沉水井要迅速清理疏通,维修好防汛水泵、机具、配足动力,防止发生积水内涝;对现有险仓、险房、险墙要抓紧时间抢修,防止倒塌伤人;对避雷设施要进行检测,防止雷击引发火灾。
根据汛期中汛情的实际情况,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部署指挥各部门的防汛救灾工作。
1、当三级预警时,各个岗位的防汛人员都要到位,值班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检测地面积水情况,开动强排设备进行排涝,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当二级预警时,启动“xxxx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向防汛抢险工作小组报告情况,抢险救护队待命,准备随时抢险救灾。
1、破坏性洪灾发生后,公司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即时行使防汛救灾指挥系统的职能,迅速部署抢险工作。
2、技术部门必须在洪灾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照制订的工作顺序,尽快沟通公司指挥部与上级机关及公司所属各主要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系,切实保障灾情上报、抗洪抢险指挥和信息反馈工作。
3、各抢险组必须在洪灾后半小时内立即派出抢险队伍,按照制定的顺序迅速对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工作。
4、物资供应组和交通运输组要立即调运抢险物资和运输车辆,根据公司防汛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配合各抢险队伍,保障人员及物资的紧急及时调运。
5、后勤服务组要迅速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根据公司抢险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医疗救护工作。同时要调集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领取和发放抢险人员的医疗急救用品和食品供应,以保证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6、治安保卫组要迅速对公司要害部门和部位进行治安保卫,确保要害部门安全,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组根据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到职工,以平息洪灾谣传、误传,安定职工情绪。
1、事故发生后,在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立及起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排险救援。
2、在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如实向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在报告时,要尽可能说明事故发生的大致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增援的需求,同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必要准备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组要履职尽责,立即开展救援排险行动。
(一)对模范遵守本预案,在防洪防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表现突出的小组和个人,由公司或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或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履行防汛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
2、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部调动、指挥的;
3、发生防洪事故时,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不组织自救的;
4、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
5、拒绝提供可以提供的各种抢险所需设施、设备;
6、有关人员不按规定赶赴现场,或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各小组成员要以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履职尽责,做好防洪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迅速快捷。
各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继任者为当然责任人。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二
洪水猛于虎、防患未然、确保安全,为了夏季迎接突发性洪水暴发,保证校园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指导,全面落实岱岳区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把握汛期的天气气候变化,着时启动本预案,确保大灾来时少损失或不损失,为师生及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密切注意天气和气候变化,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生活,并随时作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2、如遇暴雨天气,学校应派专人引导学生上学、放学,防止学生自己行走,一定要和家长接头后,再行撤回。(各班主任)。
3、当洪水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抢险突击队进入战斗抢险状态。(全体男教师)。
4、如上课时发生汛情,指挥小组要在统一号令的指挥下,合理疏导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作好合理的防险工作。
5、灾情发生后全体教师要以学生安全为主,立即进入情况,保证道路交通、通讯、报警、抢险、维护。
组长:石勇。
组员:石金军杨汝明吴建岭李红。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检查、督促各校防汛工作;根据汛情,研究、制订防汛方案;指挥防汛抗洪抢险队进行抢险;负责向上级汇报汛情及处理情况;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
指挥组:石勇。
职责:在遭遇区域性超标准洪水灾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启动防汛抗洪工作预案。
通讯组:张珍。
职责:协调非受灾学校对受灾学校进行救援,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学校秩序,加强安全保卫,保护师生安全和教育资产不受损失。
疏导组:石金军。
职责: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根据汛情,延缓或提前放学时间,组织学生们到安全地方避险(二层至四层教室),必要时可组织教师或家长护送学生到家。
抢救组:李红。
职责:负责伤病患者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器材保障组:张永军。
职责:协调医疗队伍,备好医疗器材、药品,随时参加救护。
排水组:张波。
职责;积极参加并组织教师开展排水工作,利用好器材及工具及时排水。
联络组:王凤琴。
职责:一旦发生汛情,学校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同时主动采取有力有效的处置措施。
1、学校要准备足量的铁锹、编织袋、照明工具、手提话筒等,暂存,以备随时调用。
2、全面排查危房、危厕、危墙,先自查整改,随时接受上级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汛期房舍安全。
3、在汛期内,学校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灾情报告制度和记录制度,教育局所有领导、各直属学校主要领导的通讯电话时刻保持正常状态,以保汛情传递畅通。
物业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三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储备物资,有备无患;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收费站防汛抢险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收费站磅秤基座及收费站区排水系统,票证室、发电机房、配电室,河道水流监测,收费站围墙等。
(一)汛期前期准备。
协调养护部门在五月初进行一次预防水毁的技术检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防护工程是否稳定,查找水毁隐患,制订具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抢险机械,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到人员、材料、机具“三到位”,以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同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卫生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实施路地联防、路路联防。
(二)雨季防汛原则。
三勤是:勤保养、勤检查、勤协调;
二及时:及时汇报、及时抢修。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有效处置突发防汛事件,将汛期突发水灾事件对集团公司、及客户财产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范围内发生水灾突发事件下,应做出的应急准备和反应。
3、机构职责。
3.1指挥部组织机构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指挥:指挥部成员抢险队成员:由安保部、工程部全体为主力队员,其他部门员工为协助队员。
3.2指挥部职能。
督促检查各部门按制订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
组织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物业各职能部门,各机构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组织预案的演练。
负责召集参与现场工作的各部门的现场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在突发事件中承担的工作组织划定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控制。
研究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决定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向所或外部申请支援。所内其他各部门、处室依据本预案积极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做好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4、各部门职责。
4.1保安部职责范围。
4.1.1通知服务中心,联络指挥成员;。
4.1.2联络园区物业,控制相关设施;。
4.1.3组织公区抢险,管理防汛用品;。
4.1.4外联消防公安,向”119”报警;。
4.1.5根据水灾级别,播放疏散广播;。
4.1.6确认重点部位,组织抢救物资;。
4.1.7保证设施完整,防汛工具齐全。
5、工程部职责范围。
5.1出险专人值守,保证设备完好;救灾所需水电,工程全力保障;。
5.2组织设施抢险,管理防汛用品;。
5.3提供抢险所需,抢救贵重物资;。
6、会服部职责范围。
6.1负责管理雨具,协助救灾人员;。
6.2配合抢险工作,看管抢救物资;。
6.3联系医疗单位,提供救助环境。
7、行政部职责范围。
7.1组织抢运物品,转移重要物品;。
7.2联络指挥人员,做好安抚工作。
8、重点防汛部位。
8.1根据防汛的特点,确定南车大厦重点防汛部位为配电间、电梯竖井、财务室、档案室、办公室等。
9.1在重点防汛部位应有相应的设施:排水管道、水泵、沙袋、隔水挡板等。
10、监督检查制度。
10.2及时检查所管三沟(天沟、明沟、阴沟)是否畅通;。
10.3检查屋顶门、窗是否已关闭;。
10.4防汛中应备足各项器材,对水泵进行维护保养使其达到备战状态;。
10.5在大风即将来临时还应突击检查可能坠落的物品,对检查出的各项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11、防汛处置程序。
11.1任何时候有关水灾的信息,安保部主管立即通知应急总指挥。
11.2一般水灾出现时,安保部建议大物业工程部及时打开窨井盖,加快排水速度。
11.3严重水灾出现时,安保部应及时通知物业部长,通报灾情请示是否向119报警。通知大物业共同抢险。
11.5如果积水可能流入电梯,通知工程部将可能进水的'电梯升至高处;。
11.7配电室: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配电室。
2、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
3、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并对电气设备除湿处理,当确认湿气已除,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方可送电试运行(送电依照《配电室倒闸操作流程》执行),观察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并详细记录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以及受损情况、防范措施,并存档。
11.8电梯:
1、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至电梯。
2、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停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3、发生水浸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器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轿厢进水。
4、对水浸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水浸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子板。
5、在恢复电梯运行时,应确认无积水,无短路现象后,方可使用。对于那些急于用的电梯,可采用烘干的办法(如使用电吹风机),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积水。
6、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并详细记录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以及受损情况、防范措施,并存档。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五
20xx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xxxx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希望我们xxxx管理处的主管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的领导能力,带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做好防洪期的各项工作。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六
1.2工作原则。
(1)汛前:充分做好防汛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思想。
(2)汛中:做到及时反应,采取各种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将大汛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汛后: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善后工作。
1.3编制依据。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行廊坊分行及所辖各支行(办事处)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建行廊坊分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为分行应急领导机构,在分行党委的领导下,必须按照规定组织对全行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工作,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并及时向上级行或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分行防汛应急机构每年汛期来临之前都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队伍组织工作,并抓好汛前、汛中、汛后的日常检查预防工作。
3.2、信息采集与报告。
分行安全保卫部门汛期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做好雨情、水情、工情、汛情信息的收集,根据险情的级别,及时向分行机关和营业网点通报传递。对于影响较大的险情信息还要及时向上级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3、预警级别和传递。
按照水库汛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严重(2)级和特别严重(1)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各行处发生较重以上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分行。预警级别的具体标准、上报渠道、时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1分级相应程序。
出现险情后,分行立即宣布启动防汛紧急预案,全行所有员工都应当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在自身生命安全能够保障的同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同事和客户,在抢救国家财产时,要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的发生。
4.2、指挥与协调。
一旦险情和洪涝灾害发生,行长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在行长的指挥下,按照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分行安全保卫部负责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4.3、人员物资的转移安置。
地势低洼的营业网点被淹后,要尽可能抢救出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对于家庭受灾的员工,各行处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要表彰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先进典型。对在抢险工作中严重失职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上级的要求改进本行的防汛工作。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七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安全,保证我市道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在汛期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城区防汛工作,制定市政公用事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制定本预案。
城区市政防汛排涝工作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确保城区市政防汛万无一失,安全渡汛。在防汛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把“预防重于抢险”的工作思路落实到各项防汛措施中去,充分发挥防汛设施的功能,保证各项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主城区市政系统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洪涝水患灾害的应急处置。
成立诸城市市政行业、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城区防汛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并下设防汛办公室和抢险小分队。具体分工见诸城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市政行业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抢险小分队及职责的通知》。
(一)市政行业、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办法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以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最大努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城区市政系统防汛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城市市政系统防汛各项工作,负责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采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市政防汛值班、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市市政防汛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抢险小分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防汛、排涝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汛情、涝情的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排涝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抢排工作中的冲突、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负责紧急调用排涝抢险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及时调配抢险预备队及耗料单位(红星建筑公司、大源建筑公司的沙石厂;志浩五金工具超市,刘江土产经营部)确保沙石、编织袋等物资的应急供应。
5、将现场安全汛情、涝情情况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6、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涝情调查处理工作。
(一)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
防汛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加强对气象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情况进行上报。特别是对将可能发生的灾害性洪涝水灾等天气结果报送上级职能部门,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防汛情况,并按照防汛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二)具体预防措施。
在抓好局属主次干道排水管网清掏、疏浚工作落实的同时,牵头负责主城区局管排水沟渠的疏通、清理工作,确保沟通渠畅。在汛前要督促市政管网养护单位重点对易淹易涝地段及城市主次干道的下水管道全部绞拉清疏一遍、对市政管道出水口进行清理,并着力抓好汛期排水应急工程的落实,重点解决易积水地段的排水不畅问题。各抢险小分队要对易积、淹水路段,做到反应敏捷,行动快速,及时处置,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雨水井篦被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遮盖,要及时清除杂物;雨量大,雨水井来不及收水,造成积水,要立即打开窨井盖进行助排,同时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引导车辆避让。积水排除后,应立即将井盖复原。如管道内水已满管,河道水位高,产生顶托,防汛办公室应及时与城市防汛分指挥部或各区防汛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联系,降低河道水位。特殊地段要架设临时水泵进行抢排。
各市政防汛责任单位和机动抢险预备队要备足防汛物资,组建抢险队伍,检修机械设备和防汛工程抢险车辆,落实防汛经费,严格按照诸城市城区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一)汛情发生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中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立即到达工作岗位,指挥和实施救灾工作。
(二)根据汛情及时实施排涝,确保人员安全,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维护好社会秩序。
(三)局部地段汛情严重时,按防汛排涝抢险调配预案执行。
(四)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灾情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一)汛情结束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复查,并发布汛情结束,抢险人员在接到结束令后方可离开抢险岗位。
(二)抢险物资进行及时清点、登记,安排专人统一管理。
(三)对受损设施进行临时性加固,封闭或拆除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管道等排水设施制定重建工作方案。
(四)进行灾情调查、评估、统计、核实。
(五)救灾总结:对汛期灾害的生成、过程、处置的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提交防患整改报告,以鉴今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抢险小分队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防汛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区防汛组织网络,保证防汛任务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各抢险小分队和市政责任单位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相互协调,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时机,以保证汛令畅通。
(二)严格巡查督查。各抢险小分队要加强设施巡查,动态掌握设施状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凡局管辖范围内易积易淹地段,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汛期要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并确保有人全天侯值班。
(三)明确工作标准。易积、淹水路段,要做到反应敏捷,行动快速,及时处置,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雨水井篦被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遮盖,要及时清除杂物;雨量大,雨水井来不及收水,造成积水,要立即打开窨井盖加快排水,同时注意设置警示标志。积水排除后,应立即将井盖复原。如管道内水已满管,河道水位高,产生顶托,应及时与城市防汛指挥部联系,降低河道水位。特殊地段要架设临时水泵进行抢排。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值班和巡查制度,听从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以保证各项防汛预案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防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饮酒或为私事占用值班电话。手机保持24小时待机状态,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无阻。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责任性事故的当事人,将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为贯彻“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到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统一行动,上下配合,部门协作,确保汛期项目部在施的东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安全度汛,提供强有力的`防汛保障,特制定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项目部在施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制定本预案。
1、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便于指挥,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部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4小时值班电话:
2、主要职责:
(1)贯彻防汛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抢险指令。
(3)组织防汛队伍以防汛抢险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4)组织安排防洪值班,并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沟槽、井室基坑边坡防护、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变化、基坑毗临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建筑物、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要时刻注意水流量的变化,必要时立刻用砂袋增强围堰的强度,加强围堰内部的支撑。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二)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1、项目经理部防汛领导小组针对管辖范围内有关自有房屋、在施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区域,对各类隐患进行监测并建立数据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2、项目部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现场的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及时向总部上报有关信息及响应动态。同时及时向应急抢险队下发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1.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汛期安全应急抢险救援体系的日常管理。
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反应体系。
3.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
4.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
5.配置抢险救援设备。
6.组织对应急抢险救援器材和设备实施检查、保养。
7.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与施工管理部保持通讯联系。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强139****5419。
9.外部报警电话:火警:119。
救护:120。
交通:10.防汛值班。
按照项目部夜班值班表执行,班子成员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有关事项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八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员:张勇曹琨张润利任学武冯卫东姚俊各班主任。
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
(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十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教育员工如何正确、准确、迅速处理突发事件,特组织各生产部门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总结如下:
20xx年6月22日上午9点到10点。
根据矿山尾矿库运行期间会出现的问题,主要针对尾矿库溢坝事故。具体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如下:
在遇到暴雨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员工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进行此次防洪防汛演习检验了矿山对尾矿库运行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体制运行的正常性和完善性。
本次演习达到了以下目的:
5、通过实际参与防洪防汛演练,使所有参建人员均能熟悉防洪防汛过程和具体操作方案,一旦遇到强降雨汛期时能及时避险,并有条不紊的投入到应急抢险工作中。
本次演习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一线作业人员在防汛安全意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职能组职责虽明确,但动作不够熟练;
4、演练时说台词不够伶俐,气氛不够紧张。
5、整个演习过程中,应急体制内各责任人均能熟悉在防汛防洪时各自的工作职责,为遇到实际问题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十一
汛期,雨水多而集中,容易形成洪涝灾害。为了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抗御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幼儿园师生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贯彻园长负责制;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汛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要求各级各类人员以大局为重,团结一致,紧密协作,共同做好全校的.防汛工作,完善防汛组织机构:
组长:马国福(幼儿园负责人)。
成员:牛小兰张金风。
8、9月全园进入紧急防汛期,学校领导班子全员轮流值班。
1.综合组:责任人:马国福。负责防汛抗灾情况综合,抗灾抢险方案拟订,上令下达,下情上报。
2.宣传组:责任人:牛小兰。主要负责防汛抗灾宣传报道、防汛应急通知、汛情、灾情公布。
3.工程组:责任人:马国福。主要负责抢险技术指导和工程的运行调度。
4.后勤调运组:责任人:张金风。主要负责防汛抗灾的物资采购、调运和后勤保障。
5.救灾组:责任人:马国福。主要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学校治安管理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幼儿园各防汛领导小组在6月15日至9月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
防汛巡逻是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严重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巡逻的质量,值周员及时清除园围墙水沟的各种杂物、垃圾,但不得松动土体,防止水土流失。防汛巡逻要实行拉网式巡查。
防汛抢险队伍是组织有效抢险,减轻灾害损失的根本保证。各校都要建立教师抢险队,受学校统一指挥。学校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同时,请求上级部门、社会群众支援。
队伍受镇防指统一指挥,各级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在接到命令后,一般情况10分钟内到达现场。
五.安全转移及救灾预案。
当汛情紧张、险情严峻,围墙坍塌等重大险情时,要及时组织师生安全转移。因抢险需要调用时任何部门、班级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加强暴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保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暴风的发展路径、强度、影响范围等情况,以及是否可能对学校产生影响和影响程度,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向各班级、家属传递信息,发布警报,做到以防为主,有备无患。
张庄幼儿园。
20xx年7月。
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篇十二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2.1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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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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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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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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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