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汇总19篇)
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之后,对所阅内容的个人感受、理解和思考的总结和反思。读后感是个人对作品内容、语言、结构以及作者的创作意图进行评价和分析的过程。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化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提高阅读和思考能力。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整体篇章的美感和逻辑性,使读者有良好的阅读体验。探究书中理念和主题的读后感范文,或许能让你对书籍有更深入的理解。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一
开学几天没什么事情做,于是就去借来基本书来看看,首先阅读的是《莎士比亚九》,看了《哈姆莱特》和《李尔王》两个故事,虽然两个故事讲述的都是王国里面的故事,都有披露人性的丑恶,但是从中还是感触不少的。《哈姆莱特》讲述了亲情会因为财富权利而被舍弃,纯真的爱情也会因为欲望而变质的。
王宫里面的非人性的竞争对于我们这些平常人来讲实在是逃可怕了,弟弟可以为了皇位为了权利为了情人而不惜杀害自己的哥哥;天使般的爱人可以为了情欲而嫁给自己的小叔;本该善良的哈姆莱特可以为了报仇而装疯卖傻或者伤害他人,这样报复的结果不就是彼此伤害,最后还不是所有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吗?哈姆莱特的生命,母亲的生命,父亲的生命,加上叔叔的生命换来的只是不必要的仇恨的终结。如果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这些欲望的话买就不会有杀戮,不会有杀戮就不会有仇恨不会有仇恨就不会存在什么报仇而付出多条生命的代价了。人性的丑恶莎士比亚的笔下描绘得淋漓尽致。亲情本该是最珍贵的,也是每个人等候希望拥有的,因为拥有亲情可以说是拥有全世界,但是在哈姆莱特的世界里,那微妙得可怜的亲情早已被那仇恨挤出九霄云外的不知名的那个恒星那里了。
然而在《李尔王》的世界里也不过如此,只是听从表面的华丽的语言,根本不理会不了解女儿心里想的,这种病症在现代社会里还是存在的,而且这已经传染了许多人了;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对无权无财的父亲的行为是在是令人发指啊,虽然这并没有对其实施什么酷刑,但是这也不是女儿该做的事情,这些事情行为无疑也反应了社会里一些不尊老爱幼的行为,现在的社会虽然主张尊老,但是就是有些人无视着一切,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家人的自尊与生命。葛罗斯特伯爵的次儿子爱德蒙为了那所谓的面子地位财富而不惜陷害自己的亲哥哥,纵观古代与现今,有多少人为了那所谓的权利财富而不惜把亲情踩在脚底,看的一文不值,但是最终这些人又再忏悔,忏悔自己的白痴行为,忏悔自己没有珍惜,难道都要等到失去了才会想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到自己应该珍惜什么吗?今天突然听到舍友在暑假发生的一个难忘的故事,去水库游泳,但是由于失足就溺水沉下去了,她以为她的生命差点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她的妈妈并没有放弃,一样不顾自己的危险去拯救她的生命。由此可见孩子的生命在父母亲的心理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都还重要,这就是亲情。在遭遇到这样的重生的抉择之后她更加的意识到生命的脆弱和亲情的伟大与重要。
在生命的抉择中,父母亲尚且选择孩子,更何况是在财富的选择中了,我相信在父母的严重,孩子比一切的一切都重要。所以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顺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或许大家并没有经历过生死的选择,老实说我也没有经历过,但是一直以来我都很相信孝,很相信亲情也很依赖亲情。有些人事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些人是渴望亲情的滋润但是却总是事与愿违。不管怎样,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论是什么都不能等价亲情,不能与亲情交换。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二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莎士比亚悲剧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三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光明。它如阳春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熙;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纯净;像傍晚微风拂过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背判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因为年迈想要退位,他想把所有的土地财产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以称赞自己语言的优美决定分发的多少。两个大女儿为了得到财产极力赞美李尔王,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的话语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的野心暴涨,终于把李尔王赶出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行走在荒野中,竟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出家门的埃德加。
李尔王与随从和埃德加分开后,遇到了一个圣徒,他对圣徒倾诉了自己的苦衷。没想到,这个圣徒竟是自己的女儿考狄利娅。考狄利娅得知李尔王的困境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秘密在英国登陆,去攻打两个坏心肠的姐姐。双方开战前,考狄利娅专程去看望了父亲李尔王。最终,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被害,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刷的最大悲剧不在于李尔王的经历,而在于小女儿考狄利娅被追逐后仍然敬爱自己的父亲李尔王,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还连累利自己的女儿,可谓是自食其果。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亚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讽刺了那些爱慕虚荣的人,并在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不要贪恋外在,不要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夸赞而失去了自己最初的本质,要像书中的考狄利娅一样,以一颗善良纯真的心去面对人世间的人情世故。
对我而言,书分两种。一种是中华文粹,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国文是晚饭的香糯,回味无穷,那么外国名著就是早餐的清爽,简单大方。它们有些地方不大相同,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但各有各的优点。国文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蕴含量,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丰富的想像力。所以,只要做到中西结合,阅读水平就可以跨上一个新台阶。
如果没有阅读的滋养,那么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一样盲目徘徊。所以,树起阅读的船帆,在书的世界里远航!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四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某年,是四大悲剧之首,也是他头上皇冠钻石中最闪耀的一颗!所以这样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整个过程。婚礼完了而接着的却是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庆贺,朝廷里大多数的大臣各个奸诈,互相“扭打”,上演一场又一场的政治风暴。社会上民众奋起反抗,想要拯救着丹麦一大国度的最后一束光芒!这就是丹麦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
意外得知了自己的父亲是被继承了皇位的叔父所害,艰难的复仇之路从此开始!他曾经有多次能够复仇的.机会,但却顾忌此举会将自己的杀父仇人送入天堂,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所以就放过了复仇机会,决定待其以后作孽时再动手。
最后克劳狄斯利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报父仇的心态,让他与哈姆莱特决斗,并准备了毒剑毒酒。决斗中,奸王假意祝贺哈姆莱特初战告捷,拿来了毒酒,这时王后抢过喝下。雷欧提斯违规下手,中剑的王子抢过了毒剑再次刺向对手,雷欧提斯临死前揭发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莱特也在这时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自己也毒发身亡,他遗命由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位。
年轻的哈姆莱特是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具有完美个性,深受百姓爱戴,在威登堡大学学习。但在他失去了生活的主心骨,一切都显得无意义的时候时,并没有放弃,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找回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一位当之无愧王子的英雄本色!哈姆莱特虽然走了,可丹麦正在迎来一缕新的阳光!他是一位少年英雄!真正的王!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五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让人感受颇深。妙趣横生的故事情节、鲜活生动的人物对比、历经曲折的奇妙经历,让人手不释卷。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受益匪浅。
还有,《哈姆雷特》中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同叔父的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让我体会到哈姆雷特的勇敢睿智,叔父克劳狄斯的狠毒阴险;《奥赛罗》中奥赛罗轻信坏人挑拨,杀死贤惠的妻子苔丝德蒙娜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要相信亲人和朋友,不能让坏人有机可乘,酿成悲剧;《罗密欧与茱丽叶》中出生在两个有世仇的家族中的青年罗密欧和朱丽叶相爱和为了爱情奋斗的故事令我感动,而悲惨的结果让我不禁为之伤痛。
《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奥为朋友借了夏洛克三千块钱,因为意外,他没能按时还钱,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法庭,让他受尽折磨,还要求按照当初约定割下他一磅肉,在千钧一发之际,好朋友巴萨尼奥的妻子鲍西娅化作一个法官,巧妙地解救了安东尼奥,使得夏洛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中,安东尼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令我感动,我非常羡慕他的朋友;夏洛克的狠毒吝啬让我气愤,他不近人情、贪婪凶残,实在是令人发指;鲍西娅聪明善良,轻松地用律法打败了夏洛克,让人非常喜爱和敬佩。
这个故事非常的精彩,其中鲍西娅扮成法官拯救安东尼奥的情节非常令我敬佩,她面对夏洛克的吝啬贪婪,不仅没有害怕,还巧妙地让他陷入了自己的计划中。她不但救了安东尼奥,还没收了夏洛克的财产。鲍西娅的行为告诉我,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下来想对策,用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夏洛克的行为告诉我,做人要善良,对他人残忍也是对自己残忍,坏人迟早会得到报应。
这个寒假,我品读了经典名著——《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喜剧和悲剧都演绎着不同情节却同样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六
对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蕃盛,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但开透的花朵既要及时雕零,就应把记忆交给娇嫩的后嗣。
但你,只和你自己的明眸定情,把自己当燃料喂养眼中的火焰,和自己作对,待自己未免太狠,把一片丰沃的土地变成荒田。
可怜这个世界吧,要不然,贪夫,就吞噬世界的份,由你和坟墓。
照照镜子,告诉你那镜中的脸庞,说现在这庞儿应该另造一副;如果你不赶快为它重修殿堂,就欺骗世界,剥掉母亲的幸福。因为哪里会有女人那么淑贞她那处女的胎不愿被你耕种?哪里有男人那么蠢,他竟甘心做自己的坟墓,绝自己的血统?你是你母亲的镜子,在你里面。
唤回她的盛年的芳菲四月:
同样,从你暮年的窗你将眺见――纵皱纹满脸――你这黄金的岁月。
但是你活着若不愿被人惦记,就独自死去,你的肖像和你一起。
那么,别让冬天嶙峋的手抹掉你的夏天,在你未经提炼之前:熏香一些瓶子,把你美的财藏在宝库里,趁它还未及消散。
这样的借贷并不是违禁取利,既然它使那乐意纳息的高兴;这是说你该为你另生一个你,或者,一个生十,就十倍地幸运;十倍你自己比你现在更快乐,如果你有十个儿子来重现你:这样,即使你长辞,死将奈你何。
既然你继续活在你的后裔里?别任性:你那么标致,何必甘心做死的胜利品,让蛆虫做子孙。
如果悦耳的声音的完美和谐和亲挚的协调会惹起你烦忧,它们不过委婉地责备你不该用独奏窒息你心中那部合奏。试看这一根弦,另一根的良人,怎样融洽地互相呼应和振荡;宛如父亲、儿子和快活的母亲,它们联成了一片,齐声在欢唱。
它们的无言之歌都异曲同工,对你唱着:“你独身就一切皆空。”
我细数时针的脚步,听光阴低语,见朗朗白昼坠入夜的狰狞。
我凝眸紫罗兰的绚丽,见证花季凋零,听卷曲的青丝在岁月里赋一首白头吟。
当参天的大树繁叶落尽,成群的牛羊失去避暑的绿荫。
当盛夏的青苗捆束成秋景,时光的挽歌里,硬挺的麦芒泛白了长须。
这一切的一切令我置疑你的美貌,于时光的废墟里,你终将缥缈。
青春的佳丽总是将流光轻抛,新蕊初绽时,旧颜已在尘土飘摇。
时光似利刃,问谁敢与之倨傲,森森刀影里,唯子嗣的光芒令你含笑。
我爱人将来要同我现在一样,会被时间的毒手揉碎,磨损;岁月会吸干他的血,会在他额上刻满皱纹。
他的青春的早晨,也会走进老年的险峻的黑夜;他如今是帝王,是一切美的领主,这些美也会褪去,最后会消灭,使他失掉他春天的全部宝物。
砍不掉他留在后人心中的美。
他的美将在我这些诗句中呈现,诗句将长存,他也将永远新鲜。
我绝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爱算不得真爱。
若是一看见人家改变便转舵,或者一看见人家转弯便离开。
哦,决不!爱是亘古长明的塔灯,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恒星,你可量它多高,它所值却无穷。
爱不受时光的播弄,尽管红颜和皓齿难免遭受时光的毒手,爱并不因瞬息的改变而改变,它巍然矗立直到末日的尽头。
我这话若说错,并被证明不确,就算我没写诗,也没人真爱过。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再为大家介绍一本世界名著,这本就是《莎士比亚悲剧集》!
peare.生于公元1564年4月23日,逝于公元1616年5月3日。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被称为“英国戏剧之父”他的主要戏剧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等。据说著名动画片《狮子王》还是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取得灵感,而做成的'。光靠这些莎士比亚便被世人誉为“时代的灵魂”、“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人类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
在这么多悲剧中我还是最喜欢《麦克白》,这个故事主要说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的妻子和孩子。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有鬼,也变得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自杀了,对他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围攻,落得袅首下场。
这部作品的心理描写很好写出麦克白的紧张,犹豫……给人一种可怕的气氛和读感。说起来,大家可千万不要向麦可白一样,想干一番大事业,让雄心在蛊惑下变成了野心。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九
第一次看莎士比亚的作品,可以说这部历史上伟大著作,无论从文字述说,或是词汇表述中,都那么精准到位,内涵深远,特别是在男女之间的情感上更能用多彩词汇,表达出作者乃情场高手。
《莎士比亚全家》共分八部,今天看完的第一部作品,主要以短篇歌剧组成,其内容包含有《错误的喜剧》、《训悍记》、《无事生非》、《亨利四世》…起初看书中文章时难以理解文中内容,加上人物易混淆,常常是边看书中情节,边翻阅剧中人物介绍,相比以前看的书来说,难度大、花费时间也多。
不过也有物有所值的一面,看过几篇文章后,发现作者在当时时期能写下如此深厚的文字作品,经过历史轮回不断冲洗,挤压,到现在都能让读者感受不一般的文字力量,真令人佩服。
《错误的喜剧》是讲述一对双胞胎的经过离别后,再次重逢的故事,期间因为两位长相一样的双胞胎被人们误认为对方,发生许多误会而又喜剧色彩的故事,同时也从中告诉人们国家之间的矛盾不仅对整个国家不利,还影响到普通人的生活。
文中描述倾诉情爱的语言奇妙无比“我乐于倾听你自己心底的妙曲,迷醉在你黄金色的法浪里安息,那灿烂的柔丝是我永恒的眠床,把温柔的死乡当作幸福的天堂”看到这些词语,不难想到作者在当时时期的心里行为,思想境地。
可以说莎士比亚的确厉害。想法超前,即便在二十世纪高科技年代,其所运用的写作手法和构思都算得上前列。书中有多篇歌剧组成,从诉述的故事中,看出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但有一点凸显出犹太人不被认同情况。书中几部歌剧所描述的犹太人都是吝啬、自私、狂大、无情、从中说明从莎士比亚时期犹太人就不受人欢迎。
不过文中还描述到非洲大陆,难以相信那个年代就有非洲的说法。文中还有一句经典词句“要是你在没有太阳的地方走路,我们就可以和地球那一面的人共享有着白昼”,通过这句话可以理解到,地球是圆的,不停转动,而太阳、月亮围绕着地球旋转。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的科技居然能知道这样的原理,不得不说,人类创作的渊博和伟大。作品中不论是《训悍记》中的大小姐恺萨林,还是《维洛那二绅士》中的普洛丢斯,还是《爱的徒劳》中国王,还是《仲夏夜中之梦》中的仙后提泰妮雅,作者都淋漓尽致地阐述人物内心变化和心里思想,很多剧情描述并不急于直接表述,而是通过其他描述来说明作者真正想要告诉读者的目的。“无言的纯朴所表示的情感,才是最丰富”就像最平凡的举止,就是最赋有情感的表述。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
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一
1.无论一个人的天赋如何优异,外表或内心如何,也必须在他们德性的光辉照耀到他人身上发生了热力,再由感受他的热力的人把那热力反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会体会到他本身的的存在。
2.赞美倘从被赞美自己的嘴里发出,是会减去赞美的的;从敌人嘴里发出的赞美才是真正的光荣。
3.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畏惧。
4.没有比较,就显不出长处;没有欣赏的人,乌鸦的歌声也就和云雀一样。要是夜莺在白天杂在聒噪里歌唱,人家绝不以为它比鹪鹩唱得更美。多少事情因为逢到有利的环境,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博得一声恰当的赞赏。
5.疑惑足以败事。一个人往往因为遇事畏缩的原故,失去了的机会。
6.爱,和炭相同,烧起来,得想办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着,那就要把一颗心烧焦。
7.你甜蜜的爱,就是珍宝,我不屑把处境跟帝王对调。
8.懦夫在未死以前,就已经死了好多次;勇士一生只死一次,在一切怪事中,人们的贪生怕死就是一件最奇怪的事情。
9.习惯简直有一种气质的神奇力量,它可以使魔鬼主宰人类的灵魂,也可以把他们从人们的心里驱逐出去。
11.爱情,它会随着全身的血液,像思想一般迅速通过了五官四肢,使每一个器官发挥双倍的效能: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鹰眩目;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戴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邱斯——希腊酒神——显得迟钝。
14.月亮明亮的时候,我们就照不见灯光。小小的荣耀也正是这样给更大的光荣所掩。
15.荣誉不过是一块铭旌。
16.虚荣是一件无聊的骗人的东西;得到它的人,未必有什么功德,失去它的人,也未必有什么过失。
18.读书可以帮助你忘记你的悲哀。——《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22.恋爱的人去赴他情人的约会,像一个放学归来的儿童;可是当他和情人分别的时候,却像上学去一般满脸懊丧。
23.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羽翼。——《亨利六世第二部》。
25.起先的冷淡,将会使以后的恋爱更加热烈;她要是向你假意生滇,那不是因为她讨厌你,而是因为她希望你更加爱她。
28.死是可怕的。耻辱的生命是尤其可恼的。
29.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留传到遥远的后世。——莎士比亚经典语录。
30.法律也是一样,因为从不施行的缘故,变成了毫无效力的东西,胆大妄为的人,可以把它姿意玩弄;正像婴孩殴打他的保姆一样,法纪完全荡然扫地了。
31.要是我失去了我的荣誉,就是失去了我自己。
32.狮子把温和的目光投到什么人的身上?决不能投向攘夺它的窟穴的野兽身上。森林中的大熊舔什么人的手?决不能舔那当面杀害小熊的敌人的手。谁能躲过暗藏的毒蛇的利齿?决不是那将脚放在蛇背上的人。最微小的虫蚁儿还知道避开它的脚,驯良的鸽子为了保护幼雏也要反啄几口。
33.有德必有勇,正直的人决不胆怯。
36.生命是一支织梭。
37.爱好虚荣的人,把一件富丽的外衣遮掩着一件丑陋的内衣。
39.“爱”和炭相同,烧起来,得设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着,那它就要把一颗心烧焦。
47.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威尼斯商人》。
48.把名誉从我身上拿走,我的生命也就完了。——莎士比亚经典语录。
49.爱情的野心使人倍受痛苦。
50.不应当急于求成,应当去熟悉自己的研究对象,锲而不舍,时间会成全一切。凡事开始最难,然而更难的是何以善终。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二
坦白地讲,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抒情诗,从夜莺到西风无一不是激荡如春起的潮水,间或夹杂着莎士比亚的一两首十四行诗,却是另一番安谧静美的气质,那样的细细的爱与欢喜,像一朵花努力开满的整个初夏,细心嗅去有安神的清馨。后来终于知道在诗歌之外还有喜剧、在喜剧之外还有悲剧,于是如同冒失地闯进了迷宫,兜兜转转徘徊在艰涩与困惑之中。
读他的十四行诗,使我看到影像的跳跃与更替,感到音乐的飘荡与亲切。我也隐隐体味到他的十四行诗如明镜般反射出人生的全貌,概括了人世间一切悲喜哀乐。虽然这154首十四行诗的创作时间距今甚远,但跨时空的永恒作品不会因为历史的磨砺而有丝毫褪色,因为它更简洁,更纯朴,更严肃,多些灵魂,多些爱,多些情感,因为简单,却融入了最初始的人性,它至少理应被我好好地珍爱。于他的诗歌种种,大抵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是颇负盛名的,以至于我的童年为数不多对莎士比亚的记忆均来自于它。而今再读,寥寥的诗句格外单薄,然而这正是莎士比亚的高明之处,他娴熟地驾驭并超越了既定的形式和结构,既尊重规则,又不刻意墨守陈规。对诗人而言,诗之结构愈严谨,就愈难以抒情,而莎士比亚自由奔放、热烈真挚的感情却在诗歌中娓娓道出,毫不拘谨,鲜明的节奏与和谐的韵律犹如淙淙之溪涧,时轻时重,似缓似急,于是讶异,于是愉悦,于是觉得美好素朴的力度应当如此持久。若是抛却了十四行诗固有的章法,单单主题和内容却是分外厚重的。在哈姆雷特口中反复颂咏的人文之美也毫不吝啬地在诗中彰扬,只是出于技法的缘故而显得更加隐晦。他的诗亦歌颂和肯定人的'价值和力量,表扬和赞颂人高贵的尊严和理性,用温柔而深刻的语言阐释人文主义的思想。席勒说:“对素朴的要求是,自然要享有由它而来的对艺术的胜利,而要实现这个要求,要么靠人的知识和意志,要么借助于人的充分领悟。在第一种情况下有惊异的素朴并使人快活,在第二种情况下有信念的素朴而让人感动。”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在艺术的基础上超越了艺术本身。喜欢这样的示爱:“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你不独比她可爱,也比她温婉。”在绿荫繁茂、花枝缤纷的季节,这样简洁而直白的表达让人内心通透。喜欢这样的坦然:“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在夏天极为珍惜郑重的时候,时时担当与之隔绝的落寞,坦然于自然盛衰、转瞬即逝的规律。喜欢这样的理性:“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热,他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被机缘或无偿的天道所催折,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自然虽然伟大,亦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要受自然规律的约束。这一份朴素的平常心,是我们与世间周遭和睦妥当相处的道理,不剧烈,也不卑微。喜欢这样的颂扬:“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这样安然的美,抽象,鲜活,真实,永恒,却是属于人类的,这样生命的美,不仅仅值得迷恋。喜欢这样的高潮:“或死神夸口你在他的影里漂泊,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因为纯粹,所以有了美对死神的抗争,有了美的力度的不灭。喜欢这样的迸发与思考:“只要有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美,因为与智慧和爱紧紧相连,故而存在于人的价值,仿佛又一个哈姆雷特在讴歌“人类作为万物的主宰,拥有丰富的情感,高贵的理性,无尽的智慧与爱的能力”。这样的诗,只要人类延续,生命就会绵延,艺术就能永恒。在莎士比亚的情感世界里,真、善、美是生活的最高标准,三者的结合就是我们人类所要求索的全部的主题。()他在其十四行诗第105首中写道:“美、善和真,就是我全部的主题,美、善和真,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作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位一体,产生瑰丽的景象。”他灿若朝霞的十四行诗令我忆起了南美诗歌女皇米斯特拉尔的成名之作《死的十四行诗》和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前者以超越爱情与死亡的坚定执着,宣泄着郁积已久的情感,放射出闪电般的耀眼光芒。这一组十四行诗作,语言质朴健康,格调清新明朗,与当时拉美诗坛流行的句子剥离、形式散碎的所谓现代主义诗作迥异。后者则以亲身经历加上卓越才华,写就一首爱情和死亡拼搏的协奏曲,爱与死的争夺与较量,爱情战胜死亡,成了诗歌的主旋律。这一组十四行诗是勃朗宁夫人内心深处生与死、痛苦与挣扎、感激与柔情的交织,忠诚地记录了爱情火苗的点燃、熄灭、进而复燃为熊熊烈焰的过程。
夸张的说,莎士比亚是雄踞在文艺复兴峰巅上的高吻苍穹的鹰。在他站立的地方,没有第二个人同他比肩。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却是另一般滋味,浑然天成、单纯、自然并且美好,如同在夏天的季节里,此起彼伏,如浪水席卷而来的花朵,在错愕的美中格外心安。读着这样简单而深邃的句子,我很欢喜。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三
在轻松愉快中读完了《莎士比亚》,虽然莎士比亚22岁才加入剧团,但以他无比的毅力和天赋,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获得了首演成功。
同时他在繁忙的演出中,利用夜晚的时间,用热情和不断地摸索试验,上演的第一部剧本《亨利六世》就使他一举成名,结着《维内斯与阿多尼斯》长诗赢得了赞美与尊重,然后歌唱青春、友谊和爱情的十四行诗攀上了诗坛之巅,特别是他创作的37部戏剧,被誉为‘英国的戏剧之父’。
在阅读中,我最受启发的是他在上学时中那段故事:
12岁莎士比亚在上拉丁文课时读《圣经》被老师抓住了,老师告诉了他的爸爸,爸爸对他说:“你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呢?”他说:“我不该上课看《圣经》,不该顶撞老师,不该说学拉丁文没用。”
爸爸回答:“这些错误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没有自己的理想。”
接着爸爸从一只木盒中拿出了一张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族徽对莎士比亚:“我设计了这个族徽,我一生的理想,就是重现莎士比亚家族的辉煌,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才能活出一个样子来。”从此后莎士比亚就一下子变了,变得好学勤奋,最终实现了父亲的理想。
书中的另一段也让我感触很深:
当莎士比亚写的第一个剧本《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但写得不是很理想时,他失望和沮丧,曾经放弃了写作。
这段阴暗的日子里,他的好朋友卡尔不慎被刺,临死前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创作剧本的才能,答应我,你一定要写下去,千万不能气馁,更不能放弃!”
“我答应你!”莎士比亚重新拿起了笔。
有卡尔这样的好朋友多好啊!从今天开始,我要想法交上像卡尔那样的好朋友,远离那些整日沉醉在网游中的伙伴。
理想和好友是你前进的动力!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四
这个暑假我在家读了莎士比亚写的悲剧集,莎士比亚确实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性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麦克白斯》颇似古希腊悲剧,其中很强调命运对人嘲弄。麦克白斯原本功成名就,可是他却相信三女巫的预言,最终预言一一应验,但是麦克白斯也身败名裂。这让我想起索福克勒斯的《俄底甫斯王》以及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王》,人的举动都受到神的干涉,当然其中也体现着主人公性格的缺陷。可是《俄底甫斯王》中几乎没有表现出俄底甫斯王的人格或者是性格带来必然的毁灭,可以说俄底甫斯是一个生性善良的人,当必然的命运来袭却无力逃避。也许悲剧的悲就体现在人的无辜和无助上,悲剧的美表现为主人公的抗争上,虽然看起来是徒劳的。
《奥塞罗》中明显的悲剧元素就是奥塞罗性格的缺陷,只要是人总会有些嫉妒心的。可是这出戏中的悲剧并不是奥塞罗的性格作祟,也不能归罪于那个蛇蝎心肠的恶汗亚果(我甚至有点喜欢这个敢于剖析自己心理的阴谋家),在戏剧的刚开始我们就能感受到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玳丝德摩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当亚果的妻子告诫玳丝德摩娜当心奥塞罗的妒忌的时候,她却说“我想他在出生地让阳光把这种气质(妒忌)都吸去了。”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玳丝德摩娜又爱又恨又怕。最终,亚果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身上。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可以看到悲剧中必然会出现痛苦和死亡,人们喜欢悲剧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是悲剧的主角,因为同悲剧一样,人的一生也要以死亡作为结局而谢幕。但是悲剧并不是悲观,我们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短暂的悲剧中却表达了一种不妥协的永恒的精神。因此,明知理想遥不可及我们还是执着追求,明知人无完人但还是要不断完善自我,明知命运无常可是一点也不畏惧,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但不是生命存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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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五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我认为《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杀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六
不知道是因为《李尔王》《奥赛罗》《仲夏夜之梦》太过出名已经耳熟能详,还是因为成长教会了我们用不同的角度欣赏,看完了整个《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之后,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之前未曾听闻的《雅典的泰门》。
泰门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善良富人,他的善只是善,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有人需要他便给与,不管这个人是否在欺骗。在他的世界里,他怎样对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他。
然而这个世界怎么会同他所想的那样美好?我想是上帝也看不过去他如此的挥霍自己的善良,于是,他贫穷了。当他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他被拒绝了。
这种极度的差别对待,让他变得极端,他“疯了”。
他从前有多爱他的“朋友”,最后就有多憎恨人类。他看懂了谎言和欺骗,却也再看不见真诚和善良。当他赤身躲在森林中与兽为伍的生活时,他将自己发现的金子赠送给用来打败雅典的军队。他诅咒雅典城民的死亡,带着他的愤怒和怨恨。
最后泰门死去了,他在自己的墓碑上铭刻着对人性之恶的诅咒。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到底是“金钱是罪恶的根源”,还是“人性本贪”?没有谁能为这个悲剧找出一个合理的原因。
因为是精缩的短片小说,是戏剧转化成的故事,所以,很容易就看得到整体,不再钻进某个细节去推敲其中的因果和作者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时间将自己融入人物内心去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我只是客观的在看一个故事一个老人,然后感叹一句,这是个悲剧。
《雅典的泰门》是莎翁最后一部悲剧。这个悲剧给人的警醒更具社会意义。不同于其他作品中因主人公的“嫉妒”“仇恨”“自私”等感情所导致的悲剧。这次的悲剧根源竟然是“善”,泰门的善,没能给他善终。而别人贪却不见得泰门更加悲惨。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悲。
故事集的形式的读本,其中每个故事都删减了大部分情节。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感受或许不够准确,姑且先这样吧。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看书一定要看正版。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七
故事发生在十三世纪丹麦的京城艾尔西诺。丹麦国王在花园打盹时突然死去。他的弟弟克劳迪亚斯接替王位,又娶原王妃为妻,前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他听从好友的劝告,半夜跟出现在城堡上的父亲幽灵相会,终于得知父王是克劳迪亚斯与母亲合谋害死的。为了取得证据,他特地请来了一批戏子,在王宫里演出一出十分相似的杀人剧,将父王当时被杀的经过表现出来。哈姆雷特一看母亲与叔叔的反应,便明白了真相。
大臣波洛尼亚斯有个女儿叫奥非莉娅,她仪表出众,清丽纯洁,痴心地爱着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狡猾的克劳迪亚斯也了解到哈姆雷特的真心实意,于是施展计谋。哈姆雷特由于失算,误将躲在幕后听他与奥菲莉娅谈话的波洛尼亚斯刺死,奥菲莉娅承受不了失去恋人和父亲的打击精神崩溃,失足落水而死。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闻讯从国外赶来,誓死要为父妹报仇。克劳迪亚斯叫他跟哈姆雷特决斗,并且在剑头敷以毒药。那天,皇宫大厅里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间歇时,克劳迪亚斯叫哈姆雷特喝一杯已下了毒的酒,母亲深受良心谴责,一把夺过喝下,当着儿子的面死去。哈姆雷特义愤填膺,挥剑击中对手,冷不防也被对手暗剑刺伤。顿时毒性发作。哈姆雷特拼足最后的力气将十恶不赦的克劳迪亚斯刺死,为父报了仇,自己也倒下了。
读完这一剧,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莱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莱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假,我看了莎士比亚中的《哈姆莱特》,19世纪俄国的批评家林斯基称莎士比亚为“戏剧诗人之王”,而《哈姆莱特》则是莎士比亚“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哈姆莱特》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故事发生在十三世纪丹麦的京城艾尔西诺。丹麦国王在花园打盹时突然死去。他的弟弟克劳迪亚斯接替王位,又娶原王妃为妻,前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他听从好友的劝告,半夜跟出现在城堡上的父亲幽灵相会,终于得知父王是克劳迪亚斯与母亲合谋害死的。为了取得证据,他特地请来了一批戏子,在王宫里演出一出十分相似的杀人剧,将父王当时被杀的经过表现出来。哈姆雷特一看母亲与叔叔的反应,便明白了真相。
大臣波洛尼亚斯有个女儿叫奥非莉娅,她仪表出众,清丽纯洁,痴心地爱着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狡猾的克劳迪亚斯也了解到哈姆雷特的真心实意,于是施展计谋。哈姆雷特由于失算,误将躲在幕后听他与奥菲莉娅谈话的波洛尼亚斯刺死,奥菲莉娅承受不了失去恋人和父亲的打击精神崩溃,失足落水而死。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闻讯从国外赶来,誓死要为父妹报仇。克劳迪亚斯叫他跟哈姆雷特决斗,并且在剑头敷以毒药。那天,皇宫大厅里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间歇时,克劳迪亚斯叫哈姆雷特喝一杯已下了毒的酒,母亲深受良心谴责,一把夺过喝下,当着儿子的面死去。哈姆雷特义愤填膺,挥剑击中对手,冷不防也被对手暗剑刺伤。顿时毒性发作。哈姆雷特拼足最后的力气将十恶不赦的克劳迪亚斯刺死,为父报了仇,自己也倒下了。
读完这一剧,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莱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莱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八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环球剧团里的演员都很喜欢仔仔,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山德和居里安,剧团里的尼克非常讨厌仔仔,也是一个大酒鬼,这些人都是剧团里的演员,还有他们的老师阿敏先生,菲利蒲先生和莎士比亚先生。当时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他和他的朋友玩儿得非常开心,日子也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在去剧团的路上,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
仔仔在剧团里演出,又去了皇家演出,仔仔好像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尼克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人,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阿敏先生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是最重要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十九
莎士比亚曾说过:“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我最近读了一本名人传记《莎士比亚》出来分享一下我的成果吧!
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中的“初露锋芒”的这一段:“莎士比亚最早创作的戏剧多是历史剧和戏剧。当他抵达伦敦时,英国人的名族自尊心大增,举国上下,人人心中充满着爱国主义的热情和奋发进取的激情。”我从“举国上下”能体会到莎士比亚对国家的热情及爱国主义精神。
我喜欢“夕阳照耀”的这两段:“从创作喜剧的乐观、昂扬,到写作悲剧时的失望、沉重,莎士比亚在晚期创作又表现出了快乐的情绪。他的恩怨发展似乎走了一个轮回,但这绝对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种更高更深的”回归“。在喜剧创作时期,莎士比亚的心情是快乐的,他坚定地相信人文主义理想一定可以实现是比较清晰的。而到了传奇剧的创作的时期,英国社会在詹姆士一世的反动统治下愈加黑暗,莎士比亚发现,人文主义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法实现。在现实世界里找不到出路,莎士比亚只好借传奇剧的形式,把希望寄托在乌托邦式的理想世界和未来青年一代身上,相信通过道德的改善和追求,人类依然会有美好的前途。从这两段我能感受到莎士比亚的创作精神,肯于研究,肯于发现,为人类美好前途着想。
读了《莎士比亚》这本名人传记,使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