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知识讲座心得(实用15篇)
总结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能够让我们不断进步。怎样写一个简洁而有力的题词?这些总结范文是作者从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提炼出来的宝贵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一
听了xx老师的《生命第一》——员工安全意识知识讲座,自己觉得受益颇多。使我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平时所认为的“大不了,差不多”的事情,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工作中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树立“生命第一”的安全意识,努力学习安全技能,从小事做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才是第一”。这次学习后我对安全工作有了新认识。要保证安全生产,就要不断的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没有安全知识,工作中就会稀里糊涂受伤害;没有安全知识,事故就会不请自来。安全知识重要,安全意识更重要,有了安全意识,人们就会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安全就会有保障。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警钟长鸣,紧绷安全弦;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明白“安全为了谁”,才能找到安全意识之母、安全工作之魂。
祁老师通过现场互动的方式讲解使我们明白安全工作本质和重要性。人只有安全意识才能保证安全,有了安全意识还必须要遵章守纪、按章作业,也只有深度的理解了它,员工才能从“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才能在生产过程中警钟长鸣、紧绷安全弦;才能在实际的操作行为中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自觉的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各项规程的要求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祁老师举了一个“理发师刮瓜”的案例,使我们明白事故的根源在于员工的安全动作不够规范,启示我们要结合日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三违”以及工伤事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形成自我保护观念;把“预防为主”的意识落实工作中。
“一人把关一人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仅是企业的事,它是大家的事,是社会的事。因而安全要靠大家联手,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保护,这样我们的安全工作才可能有进步。学习活动,学之真,意之切,时时处处的激发员工去想这个问题,比机械灌输效果要好的多,相信通过这次学习,大红山铜矿的安全工作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二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自从开展“五五”普法动员以来,根据学校的统一动员部署,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抓紧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逐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的法律知识。自身近期的学习,有几点体会: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本次普法学习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本人认真学习了《六五普法》读本,对有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学习,我更新了对法律的认识,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通过“六五”普法学习,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总之,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学习,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三
自从读书以来,一直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器乐方面,对各种乐器的声音和演奏技巧都感到着迷。因此,当听说学校即将举办一场关于器乐的红色讲座时,我格外期待。讲座以“器乐红色”为主题,旨在向同学们介绍红色乐器及其背后的故事。在这场讲座中,我收获颇多,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红色乐器的魅力。
在讲座一开始,我便被红色乐器的魅力所吸引。演讲嘉宾用激情四溢的语言,介绍了红色这一音乐界的重要色彩。他说红色象征着热情、力量和革命,能够激发演奏者和观众的激情。在红色光线的映衬下,乐器的演奏者散发出强大的气场和个性。此刻,我开始幻想自己也能成为一个红色乐器演奏家,用音乐传递热情和力量。
第二段:红色乐器的历史渊源。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演讲嘉宾带我们一起探索红色乐器的历史渊源。红色作为中国革命的象征,在中国音乐界也有着重要的地位。他详细介绍了红色乐器诞生的背景和意义。据他所说,红色乐器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产生的,当时正值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红色乐器的设计灵感来自红军的军旗,旨在用音乐的形式来传递革命情感和意志。从这段历史中我看到了红色乐器背后深厚的意义和文化底蕴。
第三段:演奏红色乐器的技巧和要领。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我们终于迎来了最令人期待的环节,那就是关于演奏红色乐器的技巧和要领。在这部分中,演讲嘉宾用生动的示范和详细的解说,向我们展示了演奏红色乐器的基本姿势和技巧。他告诉我们,正确地握持乐器、灵活运用手指、掌握节奏感和力度控制是成功演奏红色乐器的关键。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技巧和要领的重要性,并下定决心加强自己的练习。
第四段:红色乐器传递的情感和意义。
在讲座的最后一部分,演讲嘉宾向我们展示了红色乐器真正的魅力。他用一首红色乐器的独奏作品,将激情和力量完美地传递给了观众。当他弹奏时,红色乐器的声音充满力量和温暖,仿佛在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通过这次演奏,我深刻感受到了音乐的魔力和红色乐器所蕴含的情感和意义。我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能够用音乐感染他人的红色乐器演奏家。
第五段:丰富的讲座收获和展望。
通过这场关于器乐红色讲座,我不仅对红色乐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音乐和演奏产生了更大的热情。这场讲座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情感的触动。在将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练习,提升自己的演奏技巧。我期待着未来能够参加更多关于器乐的讲座和演出,不断丰富自己的音乐知识和经验。
通过这次关于器乐红色讲座,我对红色乐器的魅力和价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深深感受到了红色乐器所蕴含的激情、力量和革命精神。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深耕器乐领域,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红色乐器演奏家,用音乐传递力量与感动。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四
今天身体浑身酸痛,但是我的心情无疑是非常高兴的,因为教官的话给了我非常大的鼓励。他告诉了我们许多关于武警国防生的事情,让我对武警国防生这一身份的神圣与光荣有了一些了解,为自己身为湖师大的一名武警国防生而感到光荣与自豪。
身为一名未来的武警,一名未来的人民保护者,毫无疑问强健的体魄是我们必须具备的素质。故此,高强度的训练虽然辛苦,但却也是我们必须所经历的,我们因此而感到欣喜,这是我们锻炼自我的良好机会。
面对诸多严厉的教官,可能有人有些抱怨,但这何尝不是为我们好。若不拥有严明的纪律和铁一般意志,如何才能使我们国防班成为一群虎狼之师。虽然严厉但平时的休整中也不乏幽默风趣的谈吐,深刻的让我们感受到了学长教官的风采与学识,也在心中不由自主的让教官成为了我们未来努力的榜样。
今天晚间的自我介绍,同学们踊跃发言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的热情与淳朴。学长们说的,在大学间牢记对人以真诚这句话,也使我感触颇多。是的,真诚是架起人与人之间交流桥梁的重要品格,待人以真诚也是我大学四年所会遵守的诺言。
踏入这条前景明朗的坦途,虽然须克服诸多困难,但我定会破釜沉舟,劈风斩浪。于国防生这一条路上,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日子我定会秉承不掉队的原则,在磨砺过后赢得梅花扑鼻香。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五
今年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日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公安部等中央六部、局、办的统一部署要求,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公安】严查七类交通违法。
各级公安部门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文明办】文明交通我践行。
各级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同时,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
【教育行政】小手拉大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交通运输】安全行车我承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司法行政】交通法规我知晓。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监管】违规企业大曝光。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六
中国古代50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七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器乐的讲座,讲座的主题是如何通过演奏乐器来营造出不同的音乐效果。参加讲座的人员很多,包括普通听众和专业的音乐家。讲座中,讲师介绍了各种不同的乐器类型和演奏技巧,从而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音乐的复杂性和魅力。
段落二:讲座中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
在讲座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不同乐器类型的知识和演奏技巧,这些技能对我来说十分宝贵。我们学习了如何通过不同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来营造出不同的音乐效果,这对于我自己的音乐创作和演奏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讲座,我更加了解了乐器和音乐的复杂性和美妙之处,这让我更加热爱自己的音乐事业。
段落三:分享讲座中的亮点。
讲座中有很多亮点,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讲师所用的幻灯片和多媒体素材。讲师利用这些素材,将演奏技巧和技能呈现出来,并让我们听到不同演奏方式所产生的音乐效果。这不仅让讲座更加生动有趣,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不同演奏方式的秘密。
段落四:对讲座的反思。
参加这个讲座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思考。我认识到了音乐的美丽和复杂性,并明白了音乐创作和演奏中多样的技巧和乐器类型。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经历和机会。在讲座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某些缺点和不足,例如演奏技巧和音乐理论方面的不足。这些缺点表明我的音乐事业还需要不断学习和努力。
段落五:总结和感谢。
总结起来,这个讲座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宝贵的经验。通过参加这个讲座,我学到了很多有关乐器和音乐的知识和技巧,并明白了音乐的复杂性和美妙之处。同时,我也能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这为我以后的学习和演奏提供了更好的动力和方向。最后,感谢讲师和主办方,让我们有机会参加这个宝贵的讲座,期待近期能够参加更多的这类活动。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八
作为一位音乐爱好者,在我接受的音乐教育过程中,学习器乐一直是我最为感兴趣的一部分。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器乐讲座,此次讲座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音乐之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以及自己从中得到的启示。
第二段:学习和提高。
听到许多著名器乐大师的心得体会,他们不断地强调着“学习和提高”的重要性。他们并不是从天而降的艺术家,而是经过无数次的刻苦练习和反复琢磨后,才能成为如今的成就。他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自由地演奏着音乐,他们的音乐已经不仅仅是技巧的展示,而是把技巧不断地融入感性的表达中。因此,学习和提高是无法绕过的一个过程。
第三段:感性的表达。
很多人都会把器乐看作是一门需要严格训练才能掌握的技术活,但是,只要我们真正了解器乐,就会发现它有着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感性的表达。做一个好的器乐家不仅要有卓越的技巧,同时也需要有足够的情感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音乐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语言,我们需要通过所有可用的方式来表达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通过技巧的掌握来达到感性的表达。
第四段:音乐风格的多样性。
音乐风格的多样性是器乐的一个镜头,不仅仅是弦乐器、管乐器、打击乐器的演奏,还包括成套乐器演奏的交响乐或室内乐等。此外,音乐风格的多样性意味着不同的表演方式和音乐文化的碰撞,让我们学习不同文化的音乐,丰富和扩展自己的音乐知识和视野。不同的音乐风格也会让我们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产生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第五段:结语。
在参加这次器乐讲座的过程中,我的音乐素养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同时我的思维和视野也得到了拓展。器乐讲座让我明白,对器乐的热爱不仅是让我们享受音乐的过程,更是一种感性的表达和一个心灵的修养。通过参加学习器乐的讲座,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在今后的音乐学习中,我会保持热情和耐心,不断努力提高自己。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九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器乐的讲座,虽然我本人并不是专业的音乐人,但是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器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在这次讲座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器乐的知识,也产生了一些独特的体会,下面我将就这次讲座给自己带来的启发谈一谈。
首先,讲座中我了解到了器乐的历史和分类。从器乐的历史来看,器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比如,中国的木琴和古筝,希腊的竖琴和琅琅琑琑等等。通过学习器乐的历史,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音乐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不同文化对音乐的理解和创造。而从器乐的分类来看,讲座中介绍了笛子、琴类、打击乐器、管乐器等器乐的具体种类和特点。这些介绍让我对不同类型的器乐的声音和表现形式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
其次,讲座中特别强调了器乐演奏的技巧。虽然我之前对器乐的认知主要停留在听觉层面,但是通过讲座的学习,我了解到器乐演奏也需要高超的技巧。比如,打击乐器的演奏需要控制力度、节奏和精准度,弦乐器的演奏需要掌握正确的指法和手势,管乐器的演奏需要掌握呼吸和音准等等。这些技巧的掌握对于演奏出精准、美妙的音乐至关重要。通过学习这些技巧,我更加欣赏那些高水平的器乐演奏家,他们不仅能够准确地演奏乐曲,还能通过技巧的运用表达出更多的情感。
其次,讲座中强调了器乐演奏对团队协作的要求。虽然器乐演奏看起来是一个人独自演奏,但是在讲座中我了解到,大型管弦乐团的演奏需要每个演奏者的紧密配合。比如,在进行合奏时,每位演奏者的音准、节奏和音量都需要经过频繁的沟通和协调。而在乐团中,指挥家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他们需要统筹全局,指挥和协调整个乐团的演奏。通过学习器乐演奏与团队协作的关系,我更加明白了团队合作对于成功的重要性,只有每个成员紧密配合,才能演奏出令人动容的音乐作品。
最后,在讲座中我对器乐的艺术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器乐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形式,它没有文字的束缚,可以通过音符和音色表达各种情感。在讲座中,一位知名的器乐演奏家分享了自己的演奏经历,他说,通过器乐演奏,他能够在没有言语的情况下与观众分享内心的情感和体验。这种无声的表达让我深受启发,它让我明白到音乐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以触动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情感,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它都能够用音符的语言来传递。
总体而言,这次关于器乐的讲座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启发和体会。通过了解器乐的历史和分类,我对音乐的多样性和文化背景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器乐演奏的技巧,我更加欣赏那些高水平的器乐演奏家;通过体验器乐演奏与团队协作的关系,我对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通过感受器乐的艺术价值,我对音乐这种无声的表达方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相信这次讲座对于我个人的音乐修养和艺术素养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希望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参加这样的讲座,不断提升自己的音乐修养。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
上周,我参加了一场主题为“器乐的艺术魅力”的讲座。在这次讲座中,我收获了许多关于器乐演奏的知识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来介绍我对本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座对于我对器乐的认识起到了很大的启发作用。通过讲座,我了解到器乐并不仅仅是乐器的演奏技巧,更是一门艺术。讲座上,讲师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器乐演奏中的表现力、情感传递和音乐交流等方面的要点。我逐渐明白了,器乐演奏不仅仅是对乐谱的执行,更是通过音乐语言表达情感和思想的艺术手段。这样的认识让我对器乐的理解深入了许多,也让我对器乐的学习充满了激情和动力。
其次,讲座还让我对器乐演奏的技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讲座中,讲师详细地讲解了不同乐器的演奏技巧,包括吹奏技巧、拨奏技巧、拉奏技巧等等。他通过示范演奏,生动地向大家展示了各种手法在音乐表达上的效果。同时,他还分享了一些实用的练习方法和乐句解读技巧,这对于我们提高演奏技巧和音乐理解能力非常有帮助。在讲座结束后,我就立刻开始了积极的练习,希望能够运用到他分享的技巧中,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
第三,讲座还让我对不同器乐有了更多的了解。在讲座中,讲师向我们介绍了古典乐器、民族乐器和现代乐器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他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示范,给我们展示了不同器乐的音色、音域和表现力。通过这样的讲解,我对很多未听过或不了解的器乐有了直观的认识,也增加了我对不同风格的音乐的欣赏和理解。这种对不同器乐的了解,可以让我更好地选择自己感兴趣和适合自己的乐器进行学习和演奏。
再次,讲座对于我对器乐演奏的态度和心态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在讲座中,讲师强调了演奏的纯熟度和面对观众的自信心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对音乐的热爱和敬畏心态的培养。他告诉我们,只有对音乐怀有真诚的热爱和尊重,才能够将音乐的美感传递给观众,让观众感受到音乐的魅力。这样的教诲让我更加明白,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器乐演奏者,不仅仅要有技巧和才华,还要有正确的心态和态度。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次器乐讲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我今后的学习和演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讲座,我不仅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还获得了对音乐和乐器更深入的理解。讲座还让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器乐演奏者,不仅仅要追求技巧的完美,还要注重音乐的艺术表达和心态的培养。我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演奏中,能够积极应用讲座所分享的知识和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器乐的艺术魅力。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一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二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从法律角度,认识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
1、事实婚姻(合法有效,但认定标准严格)——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a、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b、双方自愿结婚;c、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区分意义:配偶一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继承?扶助关系?)。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与重婚的区别在于,未办理婚姻登记、不以夫妻名义生活。
区分意义: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重婚具体形式为: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4、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注: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二、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判断。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与一般同居、通奸不忠行为的区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另规定了下述情形(但部分已不适用):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夫妻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部分废止)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如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
除上述情形外,由于感情破裂问题主观因素过强,难以判断,实践中法院操作办法为“二次诉讼”标准。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三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器乐演奏的讲座,讲座的内容丰富多样,让我对器乐演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这次讲座,我掌握了许多技巧和知识,对音乐的理解也更加深刻。以下是我对这场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座中提到的态度和技巧让我印象深刻。演奏器乐不仅仅是靠技术上的熟练运用,更要有正确的态度和良好的心态。讲座中演奏家强调了练习的重要性,他告诉我们:“弹奏一曲,要花上十倍甚至百倍的时间去练习。”这让我意识到在器乐演奏中,没有取巧的捷径。另外,讲座还介绍了一些具体的演奏技巧,如手指的力度控制、呼吸的配合以及音色的表现等等。这些技巧,无论对于初学者还是有一定基础的演奏者,都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才能提升自己的演奏水平。
其次,讲座中的多种演奏风格给我很大的启发。讲座中演奏家通过展示了不同风格的演奏,给我展现了器乐的多样性。比如,他通过演奏不同曲目,如古典乐、爵士乐、民乐等,展示了不同风格的演奏特点。这让我明白了器乐演奏并不是墨守成规的,而是要根据不同曲目和风格来选择合适的演奏方式。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启示,以后在演奏时我会更加灵活运用不同的演奏技巧和风格,使演奏更加有特色和个性。
然后,讲座中提到的团队合作对我也有很大的触动。在器乐演奏中,尤其是在大型演出或乐团演奏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且不可忽视的。讲座中演奏家强调了团队的默契与配合,他说:“音乐不仅仅是个人表达,更是团队协作的结果。”这让我明白了在团队演奏中,除了自身的技术水平要过硬,还要与其他团员建立和谐的关系,互相支持和配合。同时,为了更好地与其他乐器相互配搭,我也会更加在意音乐的结构和整体感受,使自己的演奏更加协调一致。
最后,讲座中提到的音乐的表达和情感传递对我影响最深。讲座中演奏家用一个精彩的演奏示范,让我们听到了音乐不同层次上的情感表达。他说:“音乐是个人情感的准确表达,不同的乐器可以用于表达不同的情感。”这让我对音乐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意识到不单单是技术上的演奏,更要能够用自己的情感去感染和触动听众的内心。以后,在演奏时,我会更加注重音乐的表达和情感的传递,使音乐更具有感染力和表现力。
通过这次器乐讲座,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器乐演奏的技巧和知识,对音乐的理解也更加深入。讲座中提到的态度和技巧、多种演奏风格、团队合作和音乐表达的重要性,都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鼓舞。我相信这次讲座对我今后的学习和演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会将这些所学融会贯通,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演奏水平,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情感,给更多人带来美好和感动。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四
作为一名学习器乐的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精彩的器乐讲座。在这场讲座中,我收获颇丰,学到了很多有关器乐演奏的技巧和心得。现在,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讲座的内容。
这次讲座主要涉及了器乐的演奏技巧和艺术表现。讲座的讲者介绍了很多演奏技巧,如音准、节奏、音色控制、拍子感等,其中对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有关音色的控制。讲者告诉我们,器乐演奏的最高境界就是“以音还音”,需要通过对音色的掌控来表达出每个音符的情感。
第三段:讲座的启示。
通过这次讲座,我认识到器乐演奏的重要性和难度。演奏者需要不断练习和提高自己的演奏技巧,同时还需要深入理解音乐作品及其表达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好的状态将音乐传达给听众,让他们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和力量。
第四段:我的体会。
作为一名学习器乐的学生,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需要不断学习和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演奏技巧和音乐表达能力。同时,我也感受到了音乐带给我们的力量和感动。在这种强烈的感受下,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器乐的信念,也更加珍惜自己所学习的每一节课程。
第五段:结语。
在这次讲座中,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演奏技巧和理解音乐作品,我对器乐演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领悟。我相信,在未来的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用心将音乐展现出来,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和力量。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篇十五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攀升,人们的婚姻观正在发生改变。据不完全统计,从年龄结构看,年轻人群已经成为离婚主力军。
为预防婚姻关系破裂,维护家庭和谐,普及涉婚姻诉讼常识,8月8日下午,在黄埔社区党委的引领下,工作站平安法治组组织居民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婚姻诉讼审判实际指引。
现场向居民朋友讲解广东省高院出台的相关文件、普及家事审判活动规则,保障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讲座的形式让居民了解离婚诉讼程序,学习相关文件的精神。
1.离婚案件的受理/调解;。
2.关于离婚涉及的保全;。
3.离婚冷静期;。
4.未成年子女抚养;。
5.财产分割;。
6.离婚涉及的证据。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
第三条离婚纠纷在登记立案前或者案件审理中未经调解的,人民法院不得进行裁判,但当事人坚持不愿调解,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积极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优先使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社区居民踊跃参与此次讲座,课上与我社区驻点律师热烈交流、积极咨询有关问题,居民表示受益匪浅并期待下次的法律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