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围城读后感悟大全(14篇)
感悟是我们走向更高层次的智慧和境界。感悟是通过观察生活,从中汲取经验,然后反思与总结。在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精彩的感悟故事,希望能给你们启示和思考。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一
看完了《围城》,感受颇深。曾经看到过某本书上将《围城》列为中学生必读的课外书。我认为不太合适,并不是围城有多么高深难解,而是书里某些内容阅读时需要社会阅历,人生历程。高中生能读懂里面诙谐的语句,巧妙的比喻,辛辣的讽刺。但不一定能读懂里面的人,人的心以及人的心里感受。
《围城》并不深奥,是的,它的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篇幅在长篇小说中也不算太长。但是那数十个人物的性格却在寸土寸金的字里行间里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例如写小人,小人物的表现无不是无耻,奸诈,虚伪,气量狭小。钱钟书笔下的小人,各自有各自的小人法。李梅亭的小人,就跟高年松的小人不一样。
初读《围城》的那一次最大的心里感受也是这篇小说跟我以前读过的小说相异。它并没有去塑造一个正面的形象或者是去赞美它。里面绝大大多数人物,尤其是首要人物钱老都不遗余力的去讥讽,嘲讽,奚落。以至于有部分人看完《围城》后会说写方鸿渐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好处。或者它的好处就在于那些奚落,嘲讽,它就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剖析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将他们的冷漠,自私,狭隘,封闭,软弱等等劣根性了解透彻展现时读者面前。《围城》它或许没有我们阅读传统小说是对书中伟大人物,崇高情感的崇拜和感动。但是我们对书中人物的性格,命运无相异情,叹息,鄙视,尤甚对当时国内那个时代的命运都布满了一种悲切和忧心,这里的情感也是复杂和真挚的。《围城》是一部批判的小说。钱老以他独有的幽默和讽刺手法来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和严厉;反而能直指那个时代国内社会的病根,能够想象《围城》初版发行之时定让读者有心头棒喝的心里感受。
钱老学识渊博,笔力高深毋庸置疑。出色之处书中俯拾皆是。里面引经据典之贴切,简直妙到豪颠。古今中外之经典,全部信手拈来,却又挥洒自如。非凡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写婆媳之中,妯娌之中的猜忌,彼此的鄙薄,貌合神离,搬弄是非等等这些女生作家所擅长的题材也描写得无不入木三分那些嬉笑怒骂场合,那些拌嘴弄舌的眉眼,那些惺惺作态的情致简直让人心里感受历历在目。这两年有作家长篇大论的专门出书写婆媳那些事,我草草看过甚觉的那些婆媳矛盾大有拼凑和制造之感,其写作功力和创作境地与钱老那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惜现时像那样的好作家太少。现时是个文化快餐,情感速食的年代,书中情节大起大落,情感大悲大喜,经不起咀嚼。我希望我四周的朋友或者同龄人能够看些书,能够看些像《围城》那样有部分深度和好处的好书。当你钟情于韩剧给你带来的眼泪或者港台剧制造的那些爆笑,提示大家花些时间精力在某些关于严厉题材,站在理性角度写出来的有深刻好处的书,那样你的眼泪或者欢笑会显得有价值得多。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二
《围城》是钱钟书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方鸿渐的人生故事。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三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四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后来的坎坷,便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想法。”“围城”是对一种人生情境的形象概括,也是对一种心理意态的巧妙把捉。“围城”所描绘的,乃是人类理想主义和幻想破灭的永恒循环。古往今来,多少人都是从自以为天佑神助开始,而从意识到造化弄人结束。《围城》中时起时伏,处处申说的,都是理想的不断升腾和一再破灭。经常是事将成矣而毁即随之,浪抛心力而已。许多人终身处于“围城”境遇而不察,因此,“围城”完全可以作为人类身处困境、屡遭挫折的象征。钱锺书先生旁观浮生,思虑沉潜;指点世态,寄慨遥深,以形而下示形而上,使读者对人生恍然如有所知。本书风格幽默,妙譬可人,读之颇可领略汉语文字的丰赡粹美。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锺书惟一一部长篇小说《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更被改编为小说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论文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五
《围城》堪称中国近代小说中的经典,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方鸿渐在欧洲游学后,回到中国后发生的事。方鸿渐,书本的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游手好闲,荒废学业,混了几年后,什么收获也没有,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就从骗子手里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的文凭,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回来的船上被留学生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在他到达上海后,在死去的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里任职。此时,方鸿渐获得了大学同学苏文纨的喜爱,但又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在苏文纨、唐晓芙二人之间,并且在那段期间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也被赵辛楣当做情敌,后来,在方鸿渐最终与苏文纨、唐晓芙二人感情结束后,苏文纨嫁给了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成为了好友。那时方鸿渐也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后,方鸿渐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在三闾大学里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纠纷,排挤,竞争,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在结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
方鸿渐在报社工作,薪水很低,于是打算应赵辛楣邀请去重庆谋职。这时孙柔嘉请她姑母给方鸿渐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方鸿渐觉得孙柔嘉和她姑母在贬损自己的人格,动手打了孙柔嘉,孙柔嘉愤然离家而走。方鸿渐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心里一片茫然无措,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声音“当、当……”中结束。
《围城》一书中作者用幽默的文笔使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但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常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六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该书以海外归来的方鸿渐为主线,围绕方鸿渐的感情,友情,家庭,事业等展开,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折射了当时的社会,同时对这天的社会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整本书中,方鸿渐都是处于一座座围城中的。友情,感情,家庭,事业甚至于整个社会。鸿渐一回国便被围住了。首先,他的文凭是买的。在留学的四年中,他“既不抄敦煌卷子,又不访《永乐大典》,也不找太平天国文献,更不学蒙古文,西藏文或是梵文”,“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如此四年,自然是什么都没学会的,学位自然也是没有的。但是家人不是如此认为,在家人的各种思想中,鸿渐最终明白文凭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是“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能够遮羞包丑。”于是无奈之下却也不得不买本假文凭来蒙混过关。而这本假文凭便是围着他的一座城。
其实,对这本假文凭,鸿渐心里始终是怀有一份内疚的,就像他在后文中说的:“有几个自我,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他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但是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我。”怀着这样一份情绪,我想他大约始终是不自信的。所以,整部小说看下来,许多人会觉得鸿渐是一个懦弱无用之人,似乎始终低着头,令人很不屑。其实,鸿渐没什么底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自我没有真正的文凭,时常要害怕自我的丑事会不会被揭露,战战兢兢的生活了许久。这足以说明这座城把鸿渐困的怎样深。而鸿渐无论如何确实是跑不出去了的。
在三闾大学时,鸿渐发现同事韩学愈的文凭似乎也是买的。当然,一开始韩学愈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利益纠纷,他便也没想着要揭发。或者说他认为要是揭发了韩学愈的文凭问题或许自我也会败露。内心大约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份恐惧,于是,终是没有太多理会,或者说,不敢。这充分反映了人类内心的弱点,不仅仅仅是鸿渐存在着。
这对当今的社会有着很强烈的折射。如今腐败成风,官官相护,你手里有我的把柄,我手里有你的短处,互相牵制,终是平安逍遥的,不用担心被出卖,因为两者的利益是相同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利益冲突。如果用这种思维,我们甚至能够说,鸿渐之举是处于保护自我的本能,并无不妥之处。直到之后,鸿渐明白韩学愈在背地里算计他,才狠了心把事情抖了出去。
于是,我们能够看到,一旦自我的利益受损了,利益被损的一方是不会顾及太多而决计要把对方搞垮的。所以,很容易能够看出,这种建立在彼此利益相互把持的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是不会长久的。在现代反腐倡廉活动中,要抓基本抓一打,我被抓就供出你,你被抓供出他,但是基本上却也只是小虾米之间的游戏,大鱼依旧安然。就像鸿渐说出了韩学愈的事情,韩学愈受到了点冲击但是基本没什么事。
然后,我们能够再看看鸿渐的第二座城,感情。方鸿渐的情感经历不可谓不丰富。首先,在船上便和鲍小姐,苏小姐混迹在一齐。和鲍小姐调情,和苏小姐玩笑。但是,这些大约只是为了消遣船上的无聊时光,并无情感的参入。鲍小姐也就罢了,半路就下了船,苏小姐却不是这样想。苏小姐是海外归来的货真价实的博士生,难免的自命清高,早些年看不上任何人,到了此刻,年龄摆在那儿了,开始着急。正好鸿渐的各项条件又基本贴合,便对鸿渐萌发了爱的情感。之后下了船,回了家,便是真正的恋上了,请鸿渐到家做客。
在那里,鸿渐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子出现了,这个大约是鸿渐唯一真正爱的女孩,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鸿渐对苏小姐是真没感情,而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却是极喜欢的。苏小姐喜欢鸿渐,却不明白鸿渐喜欢唐小姐,一开始还以为鸿渐对自我有意。那里能够看出苏小姐自命清高,自作多情的可悲一面。说她可悲,因为在之后,鸿渐说明心意,对苏小姐没有感情,苏小姐便怒了,最后嫁给了自我并不喜欢的曹先生。苏小姐对曹先生的摸约是一点情感都没有的,嫁给他或许也只是无奈之举。而嫁给曹先生这一举动也为之后苏小姐走私货物买下了伏笔。一个留学归来的女博士做出这种行为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但是苏小姐却安然的在那种环境中生活着,这也写出了苏小姐的杯具。
而唐小姐,鸿渐是真心喜欢的。很巧,唐小姐也是喜欢鸿渐的,但是最后两个人却因为误会而未能在一齐。这或许说是造化弄人,但是,文中很明显的能够看到,两个人任何一个回一下头那么两个人都是不会错过的。只可惜,文中并没有任何一个回头,这充分体现了那时候人的可笑的自尊。唐小姐作为一个女人,她认为回头这种事情总是要男人做的;而鸿渐作为一个男人,却认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是不可抛的。最终两人便只能分手。这是一份不成熟的感情,在这份感情里,两个人都没有很用心的去照顾感情的幼苗,最终,它夭折了。
可见呵护是多么重要。其实,在感情的围城里,鸿渐努力过,努力想要冲出去,就像和唐小姐的感情,但是,最后还是被困住了,无力走出。
在这段感情里,我们是不是能够说,鸿渐同时在和两个女人谈感情或者说他的一份感情里有了两个女人的介入,因此双方都无法完善。可见认真对待一份感情是有多重要。
许多人说80后是垮掉的一代,90后是脑残。当然这其中许多人在瞎起哄,人云亦云,我们大可不必理会。但是其中有些对80后,90后的批评却是比较值得思考的。
比如这一群体对待情感的态度。现如今离婚率高居不下,有的甚至结婚才一两个月便离婚,完全不把婚姻当一回事。当然这和谈恋爱时的基础是有很大关系的。有些人在和一个女孩谈感情的时候也在和另一个女孩交往,当家里开始催结婚时,便随便找个女孩结了。真正一齐生活之后才发现当初交往时并没有用心交流,生活中摩擦连连,到之后只能以离婚收场。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可怕的现象。
在订婚之前两个人甚至都没谈恋爱,没好好相处。于是,结果自然是不用说的,两人断然不会很好的生活下去。
小说最后以那只祖传的老钟结尾,那只不准的老钟像个“时光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而这些啼笑自是包含了这段并不成熟的婚姻与感情。
至于友情,能够说是鸿渐的第三座城。文中鸿渐大约是把赵辛楣当成好朋友的,而赵辛楣确实给了他很多帮忙。但是也就像是孙柔嘉在之后所说的:
“鸿渐跟随赵辛楣一路从上海到内地,后又靠赵辛楣在上海找了份工作,而最后竟然又要靠赵辛楣去内地找活。一辈子跟住他,咬住他的衣服,像条他的走狗。”
诚然孙小姐的话有些过了,但是却也道出了一个事实,鸿渐一向以来受到赵辛楣的帮忙实在是多,以至于这段友情是不公平的。这个城也紧紧的把鸿渐给困住了。至于三闾大学的那些同事称不上是朋友,而鸿渐和他们的关系亦是越来越差,最后鸿渐离开了学校,这亦是鸿渐在处理人事上的悲哀,能够说是人际的围城困住了鸿渐。
杨绛女士在《记钱钟书围城》中说,“钱钟书先生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情节全是虚构。尽管某几个主角有真人的影子,事情确实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显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因此,在读此书时,我们不必做出把钱先生对号入座方鸿渐等行为。而且书中许多人物的刻画都十分出彩,如对待情感怯懦的方鸿渐;自命清高最后却堕落的苏文纨;自私小气虚荣的李梅亭,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等等。读书的时候仿佛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跳跃于眼前,在钱先生的妙语之下上演一场场人生悲喜剧。
最后,引用某论者对《围城》的评价来做推荐语“钱钟书先生旁观浮生,思虑沉潜,指点世态,以形而下示形而上,使读者对人生恍然如有所知。”
看钱先生的《围城》我们能够感受当时社会的万态,亦能够延伸至今的生活百态。且小说妙语连珠,显示了钱先生不俗的语言功底,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七
对于《围城》的好奇也是因为”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而这也是近十年后的我无意间再次翻阅的时候,有了新的感悟。人生在不断前进,经历着些什么,透过《围城》仿佛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无论是文中的方鸿渐,还是那个文采斐然的苏文纨,都能唤起我心中的回忆。
方鸿渐和苏文纨均是留学回国的,算得上是同学,文纨喜欢鸿渐,可惜鸿渐并不喜欢她,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苏文纨却选择嫁给了曹元朗,不知道是否是中书先生的刻意安排,这样的.结局于我而言是个悲剧。转而想,方鸿渐的那种见一个爱一个,又着实令我生厌,或许方鸿渐的这种爱是一种爱的游戏,不想负有任何责任的爱,因为爱情一旦加上责任,则卷进了婚姻的领域,而这也是中书先生的大意所在。封建包办的婚姻与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冲突,这是多少近现代作家的写照。
小说中苏小姐的确是个难得的才华动人,美貌并举的才女,而方鸿渐纵然对苏小姐有好感,也是基于苏小姐对他的好感,因为苏文纨喜欢方鸿渐。虽然方鸿渐没什么才华,博士学位也只是花钱买过来的,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个人现象,反观之,现在多少海龟派有真才实学。在方鸿渐和唐晓芙的一段对话中可以看到:留学多半是解脱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再见到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倒是和董斜川和褚慎明这两个有点道貌岸然的比起来,可爱了许多。小说中只在一处提到这两人,这两人活脱脱的卖弄自己的文采,一个装哲学家,一个装诗人,装清高,读来倒觉着厌恶,恶心。倒是赵辛楣和方鸿渐后来成了好朋友,颇让我意外,想必是不打不相识。赵辛楣也算是个对感情专一的男人,爱着苏文纨二十年,而这一切因为苏文纨结婚而宣告结束。有时,爱容不得任何杂质,要么爱要么恨,爱和恨或许好比正负数,同量不同方向。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另一句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不曾想这句话是用来形容婚姻的,不过这句话的魅力不止于在这,或许“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想法。”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八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这本书丰富的文学色彩吸引着我。作者用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生动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真是假,对于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的描确实非常到位。作者在人物的外貌描写中可以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其笔墨的幽默性。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文笔方面,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方鸿渐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围城》看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不要轻易的把自己困在围城里,选择就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九
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种一窥其究的心里翻开了围城。它是一部极具讽刺性的长篇小说,也是一副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不如说是游学),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锋,把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读者的面前。作者是站在一定的高度而俯视着这个社会,毫不掩饰的揭露出了人性的丑恶和生活的真实性。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和孙柔嘉的相识是个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那么婚姻就是随机的!不管用什么词来形容婚姻,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是进去的人却会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钥匙弄丢了,不用钥匙也可以进去,这时爱情早已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就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
不知道围城用意何在,但是它是一本智慧之书。未婚者把它当做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他当做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那么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有!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十
克苏鲁神话是以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世界为基础,由奥古斯特·威廉·德雷斯整理完善、诸多作者共同创造的架空传说体系。这些作为克总的资深书迷,就没有必要仔细解说了。今天我要说的是这本书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再设计,给克总书记迷带来的收藏级《克苏鲁神话》。
当收到此书的时候,封面并没有给我什么特殊的感觉,封面很普通。但是,拿在手里你的第一感觉就是轻,这本书真的特别的轻,并不是说他的页数少,相比较之下,这本书的页数要比同类书的页数更多一些,或许是选材的问题吧。当去掉衣服后,便看到了犹如魔法书一样的真正的书皮,纯木头的书皮,颜色深邃有力,装订精美,带给任一种魔法的感觉,而且整本书透着一股木屑的香味,这是现在在市面上很难见到的。再看其内容,打开第一页便是各种书中出现的剪报、新闻、手稿等等,了解克苏鲁神话体系的人都知道这些在书中的重要地位,再次就不细细说了。再往下一页便是那副由霍华德·菲利普创作的世界著名抽象画《马桶上的克苏鲁》,稍后上图,再往下便是来自《死灵之书》的名句:thatisnotdeadwhichcaneternalwithstrangeaeonsevendeathmaydie。由于我不赞成我那个书中的翻译,所以给为自己领悟吧。翻开整本书看其内容,就不难发现,真的是精美无比,有关剪报的内容,书中都是用仿照书信的方式呈现的。到处都是笔记的痕迹,重要的地方还特地有标志,好多重要的图画也出现在其中。仿佛你自己就是那个探索秘密的人,去了解那未知的恐惧。
其实整个《克苏鲁神话》体系给我们传导的无非就是一个信息: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人类经常要依靠宇宙中其它强大存在的力量,然而这些存在对人类却毫无兴趣——如果不是怀有恶意的话。
其实现在想想,克苏鲁神话所构建的恐怖正式那个时代的通病。人类发展到了20世纪初对于自己和科学力量的自信已经膨胀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开始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这时人类才发现自己已经掌握了自己不应该掌握的力量,科技的进步是毁灭的开始,文明的基石不过是沙粒堆成的幻影,不堪一击。
如果强大的未知力量想毁灭你,有时候根本不用他们自己出手,人类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便把自己引向了死亡,正像书中的那些试图揭开迷惑的人类一样,角色可能会因探究过深或通过一些机遇遭遇旧日支配者或是其他的宇宙种族,而他们的结果大多数是死亡和陷入疯狂。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十一
起初最先接触到克苏鲁神话是因为在ps4上玩了血源,被游戏中的场景给吸引了。经过了解后,才逐渐发现这个是个完整的神话体系。同时也发现在好多游戏或者电影中都借鉴了克苏鲁的架构,比如魔兽世界、甚至奥特曼中也使用过这些素材。因为这些原因,才对克苏鲁特别的感兴趣,所以在书展的时候就趁机买了这本书来看。
《克苏鲁神话》不断的强调对未知的恐惧,人类不过是这亿万年宇宙空间中存在的渺小一类,真正统治世界的是那些未知的古神。克苏鲁神话当中,不可名状之物便是宇宙的真理,而当有人看到、接触到这些不可名状之物之后,了解的越多,人类数千年来所塑造起来的常识就都会慢慢随之崩溃,因为他意识到,那些都是错的。于是,宣扬“真理”的人,便被视为疯子对待。故事中对未知的大量留白,意味着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想象,脑洞大开,各种脑补,就像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这解释了为什么每个人看完后都用不同的感受一样。
其实纵观整本书,你会发现作者强烈的表达着这样一个观点——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书中没有明确的表达古神是好是坏,他们都是存在于混沌中,没有标准的对与错,没有善恶的区别,对人类完全没有兴趣,除非你怀有恶意。结合这本书创作的时间,不难发现克苏鲁神话其实在折射当时的社会环境。当时可以说是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最快速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世界的真理可以通过科学解释,一切存在的东西都会有其原因。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在强大而恐怖的未知力量面前,人类的感知、情绪以及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以及所谓的“科学技术”,不过都是不值一提的渺小存在。
这就是这本书真正带来的魅力。
拿到书后一气儿读完,虽然人名较长,但读起来并不费力。
在此我不剧透书的内容哈~。
总体感觉情节衔接紧密流畅,故事内容丰富,有的地方想象力惊人。
对伏笔心领神会时感觉很棒,结尾的“莫泊桑式转折”,会给人一个小小的意外。
但确实不够恐怖,不过还是有很多内容可以回味的。书里有句经典的话: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而最古老又最强烈的恐惧是未知。
这句话读来令人着迷,也是贯穿全文的情感线索——未知与恐惧。
书的装帧很漂亮,拿起来也很轻便。携带和阅读都很方便。如果是坐长途车,这是一本蛮适合的读物,紧凑的故事情节可以使人专注,忽视外界的喧闹。
因为书的装帧好看,作为一个摄影爱好者,忍不住拍了几张图。黑色背景和书的氛围很搭~。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十二
《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经过了两个月的《围城》阅读,终于能够合上最后一页,我的脑海中却不断重演着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我从8月份起便开始读《围城》,倒不是我读书的速度慢,只是钱老先生笔下的这几个风格迥异的女子和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方先生让我伤脑筋。我不禁想,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方鸿渐舒心,到最后便成了“最理想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为此,我就带着这个疑惑,慢慢地分析。
首先,是对于理想的定义。对谁来说理想呢?不外乎是对方鸿渐,对方家老夫妇,对赵辛楣等等。笼统地说便是传统的理想女子和新式的理想女子。这就有些头绪了。
首先,传统型的理想女子,不外乎就是《诗经》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或者“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不外乎是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为女性塑造的“附庸”形象。这就是明显的封建思想,难怪孙家厌方家陈腐。
再者,新式的理想女子,书中便有,就是方鸿渐苦苦追求、望眼欲穿的唐晓芙。唐晓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子,她敢爱敢恨、厌恶世俗名利、有自己的追求。我至今记得她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好一个痴情的可爱的女子啊!但是读过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便知道,钱老先生偏爱她,不愿让她被方鸿渐这个花心大萝卜祸害,洁身自好,成为了《围城》中完美女性的化身。
但是,我却很喜欢孙柔嘉,她虽然没有鲍小姐的风流倜傥,没有苏小姐的博学多才,也没有唐小姐的清纯可爱,却有一种顽强不屈的劲儿。她在方鸿渐对她无感时想方设法地引起注意,在方鸿渐被三闾大学辞退时毅然与丈夫同行,在方遯翁极力劝阻之下坚持出去工作,追求独立,而非一味地对丈夫阿谀奉承,一味地对婆家唯命是从。我认为这才是新时代理想女子所要具备的品质。
《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还有一句很有趣同时发人深思的话:“她(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这句话看似自相矛盾,却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我认为对孙柔嘉更多的应该是佩服和惋惜,而非讽刺。毕竟她也差一点就成为了既传承又创新的理想女子。
婚姻的围城其实内外都大同小异,自己心中的围城才会让自己不断逃避。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只有战胜自己,才能真正脱离围城。我们又何苦去做别人眼中的理想女子,为何不去追求真正的自己呢?做自己的理想女子,便足够了。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十三
俗话说“笔下的文字最能体现他的一切。”《朝花夕拾》作为他的代表作,尤其是在不同时期的作品,更能感受他的所有。
惊叹于他对人物的把握和细致入微的描写;感叹于他对故人,对故乡的细腻情感;惊讶于他敢于改变,坚持白话的勇敢,欣喜于他对事物独特的见解与面对事物先出他人一步的敏感……一点一滴都在《朝花夕拾》中表现无疑。
对于大家当时都十分热衷的《24孝图》,他没有盲目追随,而是对于整个故事都点出他的荒谬,字字在理。长时间的流传,肯定有人发现它的不合理,但无人点破他的勇敢在此展露无遗。
他有着鲜明的情感,如诗人的细腻;有着强烈的爱国,如革命者的刚烈;有着极好的文笔,如作家的善于表达。鲁迅集诗人,革命者,作家的身份于一身,“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有正面的生死观,忧乐观,不愧为一代伟人!
名著围城读后感悟篇十四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