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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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第xx届新疆国际舞蹈节(一下简称为此次演出)使用场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免费提供新疆人民会堂现有设施、设备供乙方此次演出使用;
5、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如:电工、场地协调人员;
6、甲方甲方派人对接水电事宜;
7、负责提供场地售票点供乙方使用;
8、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广告位的使用权;
9、甲方负责此次演出停车场的协调与管理;
10、提供相关使用证明;
11、负责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发票。
1、负责此次演出的各项组织安排;
2、负责办理此次演出相关手续;
3、负责向甲方提供此次演出广告、售票、搭拆台等详细计划;
6、此次演出所有的票房收入和广告归乙方所有;
9、乙方负责此次演出的舞台及场地布置,所用材料、器材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负责维护场地的设施设备;
11、乙方负责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
12、乙方向甲方预交三千元整作为清洁保证金,待演出会结束后三天内清洁产地并回复原样,甲方无息退还三千元保证金。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条款,双方各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回乙方所交定金和租金。
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此次演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位于雷友松家隔壁的场地租赁一事,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需要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二、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场地的租金为每年1000元,乙方每年应当缴纳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元。前款所指的租金按照“先交费、后使用,按年度交纳”的原则进行,第年度的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以后各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届满五日前交清,逾期即构成违约。乙方逾期未交纳租金的,应当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另行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计收滞纳金外,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的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租赁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
2、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如车辆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场地转租或者以任何名义与第三人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原因依法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地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五、协议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商、文明经营。
六、协议期间,如遇政府指令性建设规划改造,急需占用该场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搬迁,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计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___%。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份,_________。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四
3. 押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3.1合同押金主要用于逾期未撤除离场、破坏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未完成等产生的费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3.2合同签订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文艺活动相关的前置法律行政许可手续后,再支付剩余的押金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艺活动场地及照明灯光以外的设施设备,则费用另计。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场前必须办理完并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许可手续,保证文艺活动的依法合规。相关安全预案及许可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场文艺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卫生清理费、修理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租赁场地的布置方案、活动方案等涉及租赁场地安全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
6.租赁期间甲方若需使用租赁场地,与乙方文艺活动时间发生冲突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让出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乙方的文艺活动时间,甲方不负责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甲方有权在乙方未举办活动的期间,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举办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音乐会、话剧等商业活动。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供应。
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动。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举办活动。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好各项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将不提供场地,并视此情况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6.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相应设施设备,按原样交还甲方。
7.乙方搭建、布置租赁场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须全部为防火材料。
9.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文艺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文艺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11.因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无法确认每场的时间,经协商,乙方应在举办每场活动前1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举办活动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举办。
12. 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各个门和通道配置安全保卫人员,在活动期间保证人员进出有序,文明观看,防止发生踩踏、骚乱、喧闹、向场内投掷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活动期间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方要确保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20%标准支付违约金。
3.1 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止的;
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 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 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8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举办十场文艺活动的;
3.9 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空闲土地一宗,对外招商,乙方愿意租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列下:
一、 甲方对外租赁的土地位于甲方院内,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共计 亩。(四至平面图附后)
二、 租赁期限: 年
自20xx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 租赁费及缴纳方式
乙方租赁费按每年每亩400元计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贰万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今后租赁费以此类推。
四、 乙方需向翟镇黄泥庄村民补偿该场地内栽植的桑树款 元,该款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
五、 乙方在场地内建设所有工程建设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六、 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件,由乙方自己办理,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与政策相抵触 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 如因土地使用权出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办理。
十、 青苗补偿费每亩每年400元由甲方负责支付,合同签订后青苗补偿费如增加时,从变动之年,租赁费按变动金额进行相应增长。
十一、 合同期内,因国家规划需征用该处场地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按合同期满交接,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剩余的退还乙方,乙方自建设施的补偿归乙方。
十二、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自建设施转租。
十三、 合同期满,甲方如需对外租赁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1、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继续执行本合同。
2、 乙方应按时上交租赁费,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西安音乐厅举办活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租赁乙方的西安音乐厅举办 ,共 1 场
2、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举办场地:
3、活动演员共 人,职员 人
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1、甲方活动的走台时间: 年 月 日 时。
2、甲方活动的演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详细项目服务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表》。
1、甲方在进场前向乙方支付进场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甲方进场举行活动,如发生额外费用的,乙方从该押金中抵扣;如不发生额外费用的,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原款返回甲方;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缴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费用即人民币_ 元(大写: )
3、甲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和押金。
1、甲方应在演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通报进乐器时间、走台时间、走台与演出使用设备情况。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过程中需录音、录像、拍照、采访,应在演出前3 天向乙方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缴纳规定费用后,由乙方统一安排。
3、甲方演职人员应遵守剧场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后台及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音乐厅内吸烟,爱护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节,乙方人员有权劝阻、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对演出产生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每场演出30张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张池座第七排1——20座 楼座一层10张)。甲、乙双方如需额外提取音乐会票,提票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议定。若预留警卫票(票数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音乐会的作品、曲目、指挥、演员及乐队布局图等有关资料送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协助宣传和做好演出安排。因甲方未及时送交上述资料而给演出等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演员或工作人员进出剧院必须使用剧院工作证,(大通证,后台证,领队证,演员证,前台证),证件只限在排练期间有效,演出期间进入观众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地内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动中产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甲方工作人员须明确提示音乐厅的管理规定,鲜花、食品不得带入场内,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儿童专场应特别注明)。
9、甲方如使用请柬进入音乐厅,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如印刷请柬超过中心本身座位数量,造成观众投诉及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应于出票前至少8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演出票务信息。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提供准确的票务信息而延误出票,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允许乙方组织观众参观甲方排练及走台。
12、甲方若售卖或派发节目单或节目册的.,须在演出前提供给乙方30份。
13、如需专业灯光师、专业调音师的,由甲方自备。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以下租场配套服务:
(1)场务服务:检票,领位,存包服务;
(2)音乐厅内基础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仅限音乐厅内使用) (3)音乐厅前厅一套主题展板空间:西安音乐厅前厅展位(材质:艺术布 尺寸:6米x2.8米) 交响乐大厅横幅(材质:艺术布 尺寸:12.5米x1.5米) 交响乐大厅正门两侧桁架(材质:喷绘 尺寸:2.5m×2.5m) 以上展位由甲方负责设计制作。
注: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间,请提前与乙方沟通,在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乙方协调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的相关技术人员(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操作、空调操作技术人员等),其中,基础灯光工作人员1名,基础音响工作人员2名。
3、乙方向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灯光、音响、操作台、吊杆、空调等)的使用。
甲方将租赁、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进场押金全部交齐后,由乙方安排进入音乐厅进行装台、排练及演出。
甲方如需调整租赁时间或者走台、演出时间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向乙方支付一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售票演出,须委托乙方作为票务代理,具体规定需另行签订《票务代理协议》。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非售票演出,须使用乙方的票务系统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张门票人民币2元的票务系统使用费及印刷费。
甲方应在演出活动前与乙方确认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活动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保证活动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1、为保证演出秩序,甲方须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报参演的演职人员实数并到保卫部办理演出工作证手续。演职人员凭演出工作证从演员通道出入,不得从观众入口或工作人员通道处进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均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单独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若需预留警卫票(警卫票票数与座位分布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3、甲方在演出、排练、走台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其乐器及个人物品。如贵重物品需由乙方负责保管或遇特殊情况时,须事先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乙方不负责任。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甲方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场地举办文艺活动(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内容及场地使用要求
1、租赁内容:乙方租赁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场地和看台,用于举办文艺活动。
2、场地使用:甲方仅提供现有场地及设施的租赁,举办文艺活动若需要增加其他设施或设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举办的文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演出低俗、淫秽、政治性节目。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因节目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
第二条租赁期限
1.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此期间共进行十场文艺活动,具体日期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按每次活动情况协商确定。
2.每次活动前,乙方可提前2天进场布置舞台、调试灯光和音响。在活动结束后1天内乙方须拆除和撤走其所搭建的舞台、灯光和音响。
第三条租金、卫生垃圾清运费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按场次进行支付,每场文艺活动的场地租赁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在文艺活动前2日内付清。如需增加场次,则费用另计。
2.每场文艺活动的卫生垃圾清运费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3.押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3.1合同押金主要用于逾期未撤除离场、破坏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未完成等产生的费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3.2合同签订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文艺活动相关的前置法律行政许可手续后,再支付剩余的押金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艺活动场地及照明灯光以外的设施设备,则费用另计。
第四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场前必须办理完并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许可手续,保证文艺活动的依法合规。相关安全预案及许可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场文艺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卫生清理费、修理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租赁场地的布置方案、活动方案等涉及租赁场地安全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
6.租赁期间甲方若需使用租赁场地,与乙方文艺活动时间发生冲突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让出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乙方的文艺活动时间,甲方不负责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甲方有权在乙方未举办活动的期间,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举办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音乐会、话剧等商业活动。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供应。
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动。
第六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举办活动。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好各项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将不提供场地,并视此情况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6.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相应设施设备,按原样交还甲方。
7.乙方搭建、布置租赁场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须全部为防火材料。
9.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文艺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文艺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11.因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无法确认每场的时间,经协商,乙方应在举办每场活动前1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举办活动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举办。
12.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各个门和通道配置安全保卫人员,在活动期间保证人员进出有序,文明观看,防止发生踩踏、骚乱、喧闹、向场内投掷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活动期间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方要确保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20%标准支付违约金。
3.1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止的;
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8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举办十场文艺活动的;
3.9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第十条有效期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位于雷友松家隔壁的场地租赁一事,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需要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二、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场地的租金为每年1000元,乙方每年应当缴纳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元。前款所指的租金按照“先交费、后使用,按年度交纳”的原则进行,第年度的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以后各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届满五日前交清,逾期即构成违约。乙方逾期未交纳租金的,应当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另行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计收滞纳金外,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的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租赁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
2、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如车辆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场地转租或者以任何名义与第三人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原因依法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地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五、协议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商、文明经营。
六、协议期间,如遇政府指令性建设规划改造,急需占用该场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搬迁,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日将位于 项目及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有效期到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协议签订后该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及车辆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场地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场地,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场地,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西安音乐厅举办活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活动名称与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的西安音乐厅举办,共1场
2.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举办场地:
3.活动演员共人,职员人
第二条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第三条排练和演出
1.甲方活动的走台时间:年月日时。
2.甲方活动的演出时间:年月日时。
第四条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详细项目服务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表》。
第五条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在进场前向乙方支付进场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甲方进场举行活动,如发生额外费用的,乙方从该押金中抵扣;如不发生额外费用的,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原款返回甲方;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缴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费用即人民币_元(大写:)
3.甲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和押金。
(乙方账户:公司名称: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公司帐号:1299046088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演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通报进乐器时间、走台时间、走台与演出使用设备情况。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过程中需录音、录像、拍照、采访,应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缴纳规定费用后,由乙方统一安排。
3.甲方演职人员应遵守剧场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后台及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音乐厅内吸烟,爱护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节,乙方人员有权劝阻、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对演出产生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每场演出30张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张池座第七排1——20座楼座一层10张)。
甲、乙双方如需额外提取音乐会票,提票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议定。
若预留警卫票(票数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音乐会的作品、曲目、指挥、演员及乐队布局图等有关资料送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协助宣传和做好演出安排。
因甲方未及时送交上述资料而给演出等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演员或工作人员进出剧院必须使用剧院工作证,(大通证,后台证,领队证,演员证,前台证),证件只限在排练期间有效,演出期间进入观众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地内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动中产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甲方工作人员须明确提示音乐厅的管理规定,鲜花、食品不得带入场内,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儿童专场应特别注明)。
9.甲方如使用请柬进入音乐厅,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
如印刷请柬超过中心本身座位数量,造成观众投诉及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应于出票前至少8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演出票务信息。
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提供准确的票务信息而延误出票,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允许乙方组织观众参观甲方排练及走台。
12.甲方若售卖或派发节目单或节目册的,须在演出前提供给乙方30份。
13.如需专业灯光师、专业调音师的,由甲方自备。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以下租场配套服务:
(1)场务服务:检票,领位,存包服务;
(2)音乐厅内基础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仅限音乐厅内使用)(3)音乐厅前厅一套主题展板空间:西安音乐厅前厅展位(材质:艺术布尺寸:6米*2.8米)交响乐大厅横幅(材质:艺术布尺寸:12.5米*1.5米)交响乐大厅正门两侧桁架(材质:喷绘尺寸:2.5m×2.5m)以上展位由甲方负责设计制作。
注: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间,请提前与乙方沟通,在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乙方协调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的相关技术人员(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操作、空调操作技术人员等),其中,基础灯光工作人员1名,基础音响工作人员2名。
3.乙方向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灯光、音响、操作台、吊杆、空调等)的使用。
第八条进场
甲方将租赁、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进场押金全部交齐后,由乙方安排进入音乐厅进行装台、排练及演出。
第九条调整
甲方如需调整租赁时间或者走台、演出时间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向乙方支付一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票务代理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售票演出,须委托乙方作为票务代理,具体规定需另行签订《票务代理协议》。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非售票演出,须使用乙方的票务系统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张门票人民币2元的票务系统使用费及印刷费。
第十一条活动审批
甲方应在演出活动前与乙方确认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活动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保证活动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安全保卫
1.为保证演出秩序,甲方须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报参演的演职人员实数并到保卫部办理演出工作证手续。
演职人员凭演出工作证从演员通道出入,不得从观众入口或工作人员通道处进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均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申报。
甲方单独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若需预留警卫票(警卫票票数与座位分布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3.甲方在演出、排练、走台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其乐器及个人物品。
如贵重物品需由乙方负责保管或遇特殊情况时,须事先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支付合同订金的,乙方对合同中所定场地有权不予确保,并可以转租其他单位。
乙方仍同意租赁给甲方的,甲方须按迟延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订金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支付合同余款并/或押金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进场装台、排练及演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此而取消或不能演出的,甲方须按本条第3款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需要取消合同,如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提前20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提前7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80%作为赔偿;7天以内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100%作为赔偿。
4.如因甲方演出内容与宣传内容不符或演出质量问题,造成听众投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如因法律规定等法定原因导致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追偿,追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利息及自行处理纠纷的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
5.非因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免责因素,乙方取消合同的,须退还甲方所付合同款项及押金,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10%的赔偿金。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费。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
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合同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或本合同因各种原因被终止履行的,不影响本合同议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活动演出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复印件及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十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附则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十一
3.1合同押金主要用于逾期未撤除离场、破坏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未完成等产生的费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3.2合同签订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文艺活动相关的前置法律行政许可手续后,再支付剩余的押金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艺活动场地及照明灯光以外的设施设备,则费用另计。
第四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场前必须办理完并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许可手续,保证文艺活动的依法合规。相关安全预案及许可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可根据活动需要对场地进行布置、增设灯光、音响、舞台等活动设施,乙方应将相关活动设施布置方案在布置前1天提交甲方,增设的活动布置设施必须要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布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设施造成场地的磨损或损坏,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地恢复原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场文艺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卫生清理费、修理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租赁场地的布置方案、活动方案等涉及租赁场地安全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
6.租赁期间甲方若需使用租赁场地,与乙方文艺活动时间发生冲突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让出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乙方的文艺活动时间,甲方不负责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甲方有权在乙方未举办活动的期间,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举办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音乐会、话剧等商业活动。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供应。
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动。
第六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举办活动。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好各项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将不提供场地,并视此情况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6.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相应设施设备,按原样交还甲方。
7.乙方搭建、布置租赁场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须全部为防火材料。
8.乙方应当妥善使用并保管甲方提供的包括租赁场地配套设备设施在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对甲方及租赁场地的各项建筑、固定设备不得擅自毁坏或拆改。门、窗、墙、柱、地面不得钉钉、凿洞或涂写,如需要张贴的,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相应的设备设施。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9.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文艺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文艺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11.因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无法确认每场的时间,经协商,乙方应在举办每场活动前1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举办活动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举办。
12.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各个门和通道配置安全保卫人员,在活动期间保证人员进出有序,文明观看,防止发生踩踏、骚乱、喧闹、向场内投掷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活动期间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活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紧急抢修、抢险造成的供水、供电影响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方要确保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20%标准支付违约金。
3.1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止的;
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8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举办十场文艺活动的;
3.9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第十条有效期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空闲土地一宗,对外招商,乙方愿意租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列下:
一、甲方对外租赁的土地位于甲方院内,南北长米,东西宽米共计亩。(四至平面图附后)
二、租赁期限:年
自二0一一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及缴纳方式
乙方租赁费按每年每亩400元计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贰万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赁费乙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的租赁费乙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今后租赁费以此类推。
四、乙方需向翟镇黄泥庄村民补偿该场地内栽植的桑树款元,该款乙方于20月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
五、乙方在场地内建设所有工程建设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六、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件,由乙方自己办理,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与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如因土地使用权出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办理。
十、青苗补偿费每亩每年400元由甲方负责支付,合同签订后青苗补偿费如增加时,从变动之年,租赁费按变动金额进行相应增长。
十一、合同期内,因国家规划需征用该处场地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按合同期满交接,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剩余的退还乙方,乙方自建设施的补偿归乙方。
十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自建设施转租。
十三、合同期满,甲方如需对外租赁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1、单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继续执行本合同。
2、乙方应按时上交租赁费,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标准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甲方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场地举办文艺活动(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内容及场地使用要求
1、租赁内容:乙方租赁 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场地和看台,用于举办文艺活动。
2、场地使用:甲方仅提供现有场地及设施的租赁,举办文艺活动若需要增加其他设施或设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举办的文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演出低俗、淫秽、政治性节目。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因节目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共进行十场文艺活动,具体日期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按每次活动情况协商确定。
2. 每次活动前,乙方可提前2天进场布置舞台、调试灯光和音响。在活动结束后1天内乙方须拆除和撤走其所搭建的舞台、灯光和音响。
第三条 租金、卫生垃圾清运费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按场次进行支付,每场文艺活动的场地租赁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整)。在文艺活动前2日内付清。如需增加场次,则费用另计。
2. 每场文艺活动的卫生垃圾清运费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3. 押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3.1合同押金主要用于逾期未撤除离场、破坏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未完成等产生的费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3.2合同签订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待乙方办理完文艺活动相关的前置法律行政许可手续后,再支付剩余的押金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艺活动场地及照明灯光以外的设施设备,则费用另计。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场前必须办理完并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许可手续,保证文艺活动的依法合规。相关安全预案及许可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场文艺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卫生清理费、修理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租赁场地的布置方案、活动方案等涉及租赁场地安全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
6.租赁期间甲方若需使用租赁场地,与乙方文艺活动时间发生冲突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让出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乙方的文艺活动时间,甲方不负责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甲方有权在乙方未举办活动的期间,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举办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音乐会、话剧等商业活动。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供应。
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动。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必须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举办活动。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好各项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将不提供场地,并视此情况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6.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相应设施设备,按原样交还甲方。
7.乙方搭建、布置租赁场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须全部为防火材料。
9.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文艺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文艺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11.因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无法确认每场的时间,经协商,乙方应在举办每场活动前1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举办活动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举办。
12. 举办文艺活动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活动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在各个门和通道配置安全保卫人员,在活动期间保证人员进出有序,文明观看,防止发生踩踏、骚乱、喧闹、向场内投掷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活动安全。若在活动期间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方要确保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20%标准支付违约金。
3.1 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止的;
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 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 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8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举办十场文艺活动的;
3.9 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