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轮投资协议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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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将在珠海市投资品牌服装店5间(具体选址三方协商后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
第二条、三方各出资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合计出资一百零五万元。该出资用于5间服装店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金、商铺装修、品牌使用、服装进货、商铺设施购买、员工工资、水电费、管理费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三方出资各占5间服装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后如因经营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资。
第四条、三方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间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作协议、转让经营商铺。合作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另行协商。
第五条、经三方一致同意,指定为共同投资事务执行人,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三方可以指派营业人员负责管理、经营服装店,具体安排需三方共同协商及任命。三指派的营业人员的职务行为对三方均发生效力。经营期间,所获收益和所负债务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三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自签订本协议时,三方共同指派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三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三方同意或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三方指派的业务员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九条、在合作经营期间,所需原材料统一由方负责配送,方按原材料进价加收10%的配送费进行配送。所需费用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每年分配一次,经三方协商可以另行确定分配时间。三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
三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三方共同财产,任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一条、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三方有义务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资。三方合作经营满一年的,如发生亏损,一方不愿追加出资继续经营的,经协商可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按时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1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作期限内除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等三方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明确的双方共同投资的店铺所在地。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尹文智,在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占51%的股份,乙方有意对甲方名的公司股份进行投资入股,甲方为感谢乙方之前对甲方的帮助和支持同意乙方的入股。以下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公司名称为:湖南瑞特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鸭咀岩镇神仙浪山。
1、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整,实际金额612万元整,参股经营。
2、甲方所占股总股金额为:312万元整。
1、现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由尹方智与周文斌合资组成,总共投资612万元整,其中尹文智占公司股份的51%《由原尹文智老厂房、设备、应收款及所有与周文斌合作前的有型和无型资产,(除尹文智原公司或个人的贷款外)组成》,周文斌占公司股份49%(合作后所注入的300万现金组成),尹文智为法人代表。
1、经双方协商决定,同意乙方入股到甲方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中。
2、投入资金:玖拾叁万陆仟元整(936000.00元)。
3、乙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在公司股份中的51%的股份(比51%按100%计算甲方占70%,乙方占30%的比例)来计算。
4、乙方不为直接入股公司,只属于单一的一方入股。
1、乙方可在甲方股份里所占的51%中按100%计算占30%分红。
2、乙方可享受6年的股份分红,6年后甲方须按当年股金值按占股比例退回一方所占有胡比例股本,参股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
3、6年内如公司要加注投资本金,双方须按比例加注,如哪一方无资金注入按比例减少其在本合同中的股份比例。
4、乙方可委派一人进入公司,由甲方提为高层管理董事会成员。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汇报每月公司经营状况。
5、甲方必须提交给乙方每月的财务报表,红利分配账表和董事会重大决定。
6、分红时间按公司实际分红之日三天内于乙方结算清楚红利。
7、如乙方要求,六年经营期满后,甲方应同意留存总参股资金的40%股金继续参股经营。
1、双方必须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行为。
2、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守约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其出资的50%作违约金。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时间,导致本次投资入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就位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3、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扣。
4、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5、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本议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件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三
甲方(融资方):
身份证:
乙方(投资方):
身份证:
备注:如果双方有多人作为股东,可依序在上表书写清楚
一、协议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投资甲方的*******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皆需同遵守。
二、项目及股东说明: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于****行业,主要是通过为***用户提供****产品获得收益;
2、现有股东职能及股权占比:
三、项目价值及融资:
2、该融资有乙方分n 次在 年 月 日前以****形式转入甲方账户;
3、甲方银行账号为:**银行 *************;
4、双方确定本次融资主要用于:
四、双方权益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a、具有不断做大该项目并不断提高其价值的义务
b、具有定期向乙方通报项目进展的义务
c、具有该项目独立的战略方向制定权
d、具有该项目的主导管理权与运营权
2、乙方权利与义务:
a、具有按约定将投资准时转入甲方账号的义务
b、具有帮助甲方就该项目提供外部资源的义务(包括媒介资源、高端人才及再次融资等)
c、具有对该项目发展及重点决策的知情权及参与权;
d、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增资该项目的权利;
3、共同权利义务:
1、针对该项目的重大战略决策及方向调整,双方皆有权共同参与,讨论决定;
2、双方对该项目共负盈亏,共同担责;
五、日常管理及沟通:
1、双方确定: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及维护;
2、甲方ceo定期以邮件形式向乙方通报项目进展及财务报告;
3、乙方每年 n 次到甲方参加股东会议;
4、重大决策双方另行确定;
六、股权增减的原则:
1、原则上该项目任何一个股东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或增减;
2、如需增加必须全体股东会议表决并且书面签字通过;
3、如有股东减持股份,同等条件下该项目其他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
七、投资人退出通道:
1、项目上市套现退出;
2、新投资人进入时的股权转让套现;
八、违约及协议解除:
1、如有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则视为违约;
2、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所有(部分)权益,无(有)任何补偿;
九、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双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
签字日期:20xx-9-9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
签字日期:20xx-9-9
投资项目:xxxxx有限公司
投资方:
合作期限:由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
项目地址:xxxxxxxxxx
一、合作条款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充分协商,决定由xxx发起,由***作为本项目的天使投资人,联合投资以下创业项目,特订立本投资合作协议。
1、投资计划
创业型企业:xxxxx有限公司,是以xxxx为主营业务,预计初期(头xx个月)投资额约为xx万元。
2、股权投资及股东分工
本项目目前由x位股东组成,xxxx年前的投资预算为xx万元。
一、由xxxx作为天使投资人,出资xx万元占该项xx%股份。
出任企业战略及投融资顾问,主要负责项目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对外融资。
其只参与运营过程监管,不直接参与日常管理运营。
无薪酬。
享有x个董事投票席位。
协议期内,其将授权委托xxx代为行使本项目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出任监事职务,负责企业的运营、财务、采购和行政等方面监管事务,不直接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运营,无薪酬。
二、由xxx出资xx万元占该项目xx%股份。
出任执行总监(ceo)兼企业法人代表,全盘负责项目的统筹运营和行政管理事务,无薪酬。
享有x个董事投票席位。
三、由xxx出资xx万元占该项目xx%股份。
出任运营总监(coo),主要负责xxxxxx事务,无薪酬。
享有x个董事投票席位。
四、由xxx出资xx万元占该项目xx%股份。
出任技术总监(cto),主要负责xxxxxx等事务,无薪酬。
享有一个董事投票席位。
3、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利润分配
利润-纳税-提留基金(发展基金30% 员工与管理层奖金5%)=红利(按股份比例分配)。
风险承担
各股东对企业债务的.承担,是以其当期在本企业拥有的股份比例为限。
二、特别约定条款
1、保护条款
以下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且须获得天使投资方的赞同票方能通过:
(1)导致公司债务超过x万元的事由; 超过x万元的一次性资本支出;
(2)公司购并、重组、控股权变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资产;
(3)公司管理层任免、工资福利的实施计划;
(4)新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6)公司给第三方的任何技术或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8)xx位创始人股东必须承诺全职担任上述职务最少x年。
如属其个人原因在x年任职期间退出有关职务的,除属股东会决议的正常职务调动或不可抗力事项,否则,其应向公司无偿移交其持有股份的50%,并支付其退出时该职务所需的工资福利,作为聘请新的职务替代者,直至支付至余下的任职期。
退出职务的股东,可保留董事席位,但要取消董事投票权。
(9)如项目在三个月内结束运营而解散的,在处分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时,天使投资方占70%,在六个月内结束运营而解散的,天使投资方占50%。
2、增资扩股条款
1、为保证公司股权安全及长远发展,在增资扩股时需引入战略性股东。
公司将来在引入股东增资扩股时,由股东各预留一个推荐新股东席位。
新股东的加入必须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战略投资性股东的定位,且必须得到天使投资人同意。
2、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各股东应先按其当期拥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减持,以迎合新的战略性股东加入。
日后,任何股东若有出让股权行为,在同等价格下必须优先出让给现有公司股东,由现股东先按股份比例自愿认购。
3、为保护公司利益和原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任何股东都有权就引入新股东而要求召开股东会,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未获得超过五分之四董事席位投票同意的视为无效,具体安排由股东会议决议。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四
__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__x(投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__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__x项目在__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万元,年纳税总额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__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亩,其中代征地亩,净用地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__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省_____市。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插入条款。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插入条款。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插入条款。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插入条款。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插入条款。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插入条款。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插入条款。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插入条款。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插入条款。
事务执行。
插入条款。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插入条款。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插入条款。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插入条款。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插入条款。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插入条款。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插入条款。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插入条款。
(3)更换事务执行人。
插入条款。
插入条款。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插入条款。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插入条款。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插入条款。
其他权利和义务。
插入条款。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插入条款。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插入条款。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插入条款。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插入条款。
违约责任。
插入条款。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插入条款。
其他。
插入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插入条款。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插入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插入条款。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插入条款。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插入条款。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插入条款。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插入条款。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插入条款。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六
住所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创始人股东(简称"创始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非创始人股东:
1、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2、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上述创始人股东和非创始人股东合称为"现有股东")。
投资人:
1、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2、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投资人向公司增资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增资。
第一条增资与认购。
1.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后估值,对公司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简称"投资款")进行溢价增资(简称"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11.11万元,投资人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1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11.11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88.89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各方的持股比例。
3.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4.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已经预留占增资后公司[_______________]%股权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并由创始人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公司批准交易。
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投资人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3.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4.文件的交付。
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支付投资款的银行对账单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
第二章.各方的陈述和保证。
第三条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权结构。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6)债务及担保。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9)公司合法经营。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10)税务。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11)知识产权。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第四条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第三章.创始人的权利限制。
第五条股权的成熟。
1.创始人同意,如果截至股权成熟之日,创始人持续全职为公司工作,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分[4]年成熟。其中,满[2]年成熟[50%],满[3]年成熟[75%],满[4]年成熟[100%]。
2.在创始人股东的股权成熟之前,如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该创始人特此同意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人员,该等股权应计入公司激励股权池:
(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3)严重违反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义务或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或。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
3.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完整的股东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第六条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第七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1.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2.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二十四(24)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除外)。
3.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四章.投资人的优先权。
第八条清算优先权。
1.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1)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3)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10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九条优先购买权。
1.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2.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共同出售权。
1.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2.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第十一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且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第十二条反稀释。
1.在获得投资人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公司进行下一轮融资或者增资时(简称"下轮融资"),公司在该下轮融资时的投资前估值(简称"下轮融资低估值")低于本次增资的公司投资后估值(即人民币元1000万元),则投资人届时有权根据该下轮融资低估值调整其已经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调整后投资人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资人在下轮融资完成时经调整而持有的股权比例=下轮融资完成前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人民币1000万元/下轮融资低估值)。
2.在上述情况下,创始人股东应在下轮融资交割前与投资人共同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无偿(或以人民币1元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向投资人转让一部分股权,使得投资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权达到上述公式所得的结果。如果因为任一创始人股东的原因造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没有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则该创始人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为免歧义,如果投资人在下轮融资时基于其行使本协议第十一条项下优先认购权而新获得任何股权,则投资人在下轮融资完成时持有的总股权比例为如下两部分之和:(1)投资人依照本条的约定经反稀释调整而持有的股权比例;和(2)投资人在下轮融资时基于其行使本协议第十一条项下优先认购权而新获得股权所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第十三条优先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全部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第十四条信息权。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每一个季度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季度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2.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3.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五章.公司治理。
第十五条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创始人股东有权委派2名董事,投资人有权委派1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六条保护性条款。
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7)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9)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在公司任何资产上设定质押、抵押、保证、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担保。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2)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2.本协议一式[4]份,各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6.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以下为增资协议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增资协议签署页)。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创始人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非创始人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投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八
各协议方(见附表)相互之间均为亲友关系,为能更好的沟通信息,规避金融市场投资风险,争取更大投资理财收益,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和诚信合作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协议各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发挥资金规模效用,沟通投资信息,自愿结成共同投资合作关系。
二、各协议方一致约定由 嬴劲羽 担任本次合作投资召集人,将投资款1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xx基金资产管理1号计划壹份,投资召集人负责投资账户信息的分享,相关事项的通知和传递。
三、各协议方均有权要求召集人及时报告合作基金专户实时动态权益信息,召集人负责传达各协议方之间信息交流,必要时组织和联系各协议方面对面交流。
四、各协议方按单位净值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亏损,结算以一年为周期,到期可进行盈余分配和亏损结算,中途不可退出。
五、单位净值:当日收盘权益/投资总额-累计管理费=单位净值
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召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有效期根据xx资产管理1号计划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各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捺印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方各持一份。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九
(草拟稿)
甲方:
乙方:伊犁纳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伊犁州地区互联网金融、信贷事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双方多次交流和互访,鉴于双方在投资理念、项目筛选标准、投资决策机制、增值服务等方面有极强的一致性和互补性,为切实加强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谋发展。
经友好协商达成本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书框架协议条款: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信息服务、财务顾问、资产托管、产权交易、担保租赁、股权投资、搭建中小微企业及商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注册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信息服务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共赢未来。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强,精诚团结,目标一致,实现跨越式发展。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并对各自提供的信息、资源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服务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收益。
3.甲乙双方在市场推广、宣传和企业运营过程中共勉互助、一路同行、紧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属的运营团队拥有共同注册成立企业的70%股权,乙方及其所属的运营团队拥有共同注册成立企业的30%股权。
1.甲方负责相关经营手续的正常办理,如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公账户等,以及合作单位的业务授权、资源授权和相关协议等。
2.甲方负责公司运营过程中各部门及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协调和监督事宜。
3.甲方负责资料审核及风险控制,如资产评估,文件审阅,催收、回款。
4.甲方负责项目资金储备,保证公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有足够的资金储备量,并且保证其来源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5.甲方负责公司启动资金储备,正式运营前的成本核算及正式运营前的费用支出。如办公场地租赁费用、装修费用、办公设备采购费用、注册资金等。
6.甲方负责公司股东章程、协议的制定,负责公司规章,员工职责等规范性制度的制定。
1.乙方负责双方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产品类型、业务知识的培训及宣传。
2.乙方负责行业信息汇总跟新,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分析,营销策划,营销话术标准等文案。
3.乙方负责公司经营项目、全线业务的营销推广,以及业绩指标的达成。
4.乙方负责业务部门的人员组建、筛选、培训、考核。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组建到正式运营期间的任何需求服务。如装修跟进,办公场地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6.乙方需服从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调研、资源储备等因素综合考量,共同协商拟定公司经营目标,运营项目,产品类型,业绩指标。最终由甲方负责决策。
甲乙双方参考行业标准及公司经营理念等因素协商拟定公司组织架构,员工薪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最终由甲方负责决策。
公司的运营项目、业务体系、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及法律效应归属于甲方。 科技金融,共赢未来。
1.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对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术经营信息。
2.甲乙双方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只能用于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的发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股东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分歧或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或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本协议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1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履行。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战争、停电、罢工等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地震、火灾、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十
甲方(投资人):身份证号:乙方(受投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投资方向贷款方投资人民币元。
(略)。
投资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投资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投出资期为准。乙方收到投资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投资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投资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投资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投资方必须按照投资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投资进行违法活动。
3、投资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投资本息的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投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投资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投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投资,并要求乙方承担投资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好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 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 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 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一)种子期
5. 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 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 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1/3,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30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3. 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天使轮投资协议书篇十三
合同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 年 月 日于北京市签订。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戊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统称为“原股东方”。
鉴于:
1. 甲方为于( )年( )月()日在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至今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有鉴于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投资事项
1、 乙方以其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以增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2、 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经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以 万元人民币投资,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因此,该 万元投资中, 万元作为增资款项,其余万元记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在乙方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日内,转增为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 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
丙方出资 万元,持股 %;
乙方出资 万元,持股%;
丁方出资 万元,持股 %;
戊方出资 万元,持股 %。
4、 乙方投资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资金汇入目标公司账户之日起算。如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此投资期限可延长一年,各方应就投资期限延长事宜在原期限届满前签署书面协议。
5、 本协议涉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甲方在乙方实际增资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其他各方配合。
6、预期回报
6.1、甲方年支付给乙方的预期收益不低于投资金额的%。
6.2、第一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 月日。
6.3、第二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权交易的方式,溢价出让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权。溢价回购股权,回购方案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投资回报与退出
1、乙方向“ ”项目投资总计人民币 元,共计占总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后每个投资年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股东会及董事会均应决议进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额度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币)。乙方享有优先分配权,在乙方获得的分配额达到乙方投资总额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币)之前,原股东或甲方的其他股东不享有分配权。
3、乙方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与乙方签署购买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乙方投资总额及投资总额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减去投资期间乙方已通过甲方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权转让价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甲方净利润率超过预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给乙方。
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丙方办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条 投资收益保障
1、为保证乙方投资收益,原股东同意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该股权质押协议应于乙方投资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一同签署,并在目标公司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共识:在乙方资金正常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承诺自年起,甲方连续两年的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甲方连续两年净资产年增长率不低于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达成上述财务指标增长率,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6款第7款溢价回购全部股份。
3、原股东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与原股东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如原股东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则乙方有权依据股权质押实际债权。
4、在未达到预期收益前提下,原股东同意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并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 目标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由乙方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目标公司经营、治理、财务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以下事项须召开董事会进行表决后,方可实施,且就该等事项的表决,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
(1) 目标公司对外支付超过( )万元的款项;
(2) 目标公司资本变动;
(3) 目标公司业务计划或财务预决算变动;
(4) 目标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会计政策或会计师调整;
(6) 管理层及其待遇变动;
(7) 目标公司对借款或担保;
(8) 应由董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乙方享有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监督权。乙方有权随时就其指定的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查询并提出质疑,甲方应配合查询并解答疑问。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的事项,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即为侵害了乙方知情权且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投资期限,按本协议约定退出投资,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受让股权的义务。
6、 在办理目标公司增资手续修改公司章程时,以上各方约定的委派董事监事、知情权、一票否决权、财务监督权等事项,应作为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内容。
开发开发。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目标公司)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增资款项。
(2) 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在募集资金上的工作进展,乙方须在三日内做出相应答复。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或配合办理所有关于增资、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现乙方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权,并就乙方质疑做出合理答复。
(5) 甲方需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目标公司项目资料与实地情况一致。
(6) 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配合。
(7)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方其他重大变动,如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资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在投资前查询、核实、评估甲方企业资产、信用、账目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对目标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指定专业机构进行企业评级或资产评估。
(3) 乙方有权制订和修改投资方案。
(4) 乙方有权制定目标公司项目的投资建议与投资实施计划。
(5) 乙方有权组织重点资金方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主体登记资料应为真实、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目标公司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等权利。
(8)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投资回报。
(9)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按本协议约定退出目标公司。
3、 丙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权利义务
(1)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目标公司增资、丙方股权质押、丙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
(2)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3)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丙方应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