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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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一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二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三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四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分别组织安排。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系部、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活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二、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职能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相应的记录,巡查检查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上班期间,各岗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岗位)消防职责履行情况;
5、下班后,辖区内有没有未清除的火种、发热源等现象;
6、其它需要巡查的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及火灾隐患整改、违章行为纠正、预防措施落实等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的状况;消防通道、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的功能状况;
5、在职在岗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五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1、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六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总务处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是学生以及全体教师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由保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六、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总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
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五、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七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3)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八
目的:进一步规范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管理场所。
职责: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制度执行,安全部负责监督执行。
规定: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消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防火巡查、检查方法: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九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十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十一
根据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实际,通过社区自查自纠、社区按网格化要求巡查、消防安全生产执法中队检查、街道统一组织排查整治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平安,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和整治,重大隐患必须上报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
二、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投诉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治。
三、按照网格化分工,做好巡查、登记、上报等工作,对日常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主动整治、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对较大问题或拒不整改单位报柳北消防大队处理,其中属无证照经营行为的直接报解放工商所处理。
四、加强对经营者和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指导,经常提醒居民、企业消防安全防护,提醒新开业商户及时接受检查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通过规范企业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消除隐患、处罚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自身消防安全防护水平。对重点防护企业,每周巡查要到位,每月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
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应当填写记录表,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九、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消防巡逻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篇十二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