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低保发言(优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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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发言篇一
尊敬的宋书记:
我们是09一大队政工区队的张志江和朱利斌,通过一年的调查,我们发现我院对垂钓感兴趣的同学还不少,所以希望通过组织一个专门的垂钓社团,来和广大的垂钓爱好者一起交流,让更多有兴趣的同学能够利用课余时间培养自己的爱好。
以下是社团简介:
一:社团名称:江苏警官学院垂钓社团。
二:简称:垂钓社。
三、社团的宗旨严格按照院团委、学生会的社团管理规定筹办成立本社团,不折不扣地执行我院社团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服务社员、丰富我院学生业余生活为宗旨,配合学生会,共同建设我院积极、上进、和谐的社团文化,办出自己的特色,办出自己的水准。我们的社团就是要为垂钓爱好者一个好的交流平台,在周末组织外出垂钓,晚上组织社员们自己动手制作钓具,这样不仅能提高社员们的钓技,也能提高社员们的动手能力。
四、社团组织构成本社团组织机构设置入下:
社长两人,负责社团的统一管理工作。社员名。
五、社团活动的开展。
1、定期举行垂钓交流会,以野钓为主,制作钓具为辅,一学期3~4次。
2、与其它社(如绿心社、爱心中转站)联谊,在垂钓的同时做好爱心工作和环保宣传。
3、与其他院校联谊。
4、组织社员参加市内比赛。
垂钓社,是我们步入大学生活以来成立的第一个社团,虽然组织经验少,个人能力有限,但我们相信,在院团委、学生会的支持帮助下,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我们的垂钓社一定会很快成立并发展起来。
请团委审批!
民政低保发言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系省市县镇村人,家中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生活,居住在19年自己建造的房中,住房面积约多平方,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19年x月x日出生,没有工作,长期在家务农,由于现年龄偏大疾病缠身已丧失劳动能力,近些年经常在县乡医院就诊治疗,诊断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颈椎病(已压迫神经),丈夫于20年冬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自此家里的经济收入便没有了着落,膝下有三个女儿都已结婚,嫁与外村,生活并不富裕,相对日子窘困,只能维持自己的正常家庭支出。
为了不在让女儿们生活每况愈下,让自己的疾病有所缓解,只能请求政府给予帮助,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年x月x日。
民政低保发言篇三
国土资源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
市建设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商务局外资外贸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重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
民政低保发言篇四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积极争娶奋力拼搏,逐步打造了一个大民政发展的崭新格局。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好评和人民群众的赞扬,民政所被评选为全镇先进单位,全县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县、市文明示范窗口。在镇人大组织的评议中,民政所是全镇唯一一个满意度100%的站办所。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争取领导重视,夯实民政基础设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城乡差别、贫富悬殊日益加大,弱势群众异军突起,这给飞速发展的社会抹上了不和谐的色彩。民政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民政要发展,基础是关键,我们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切实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筹资120万元新建敬老院。我镇原敬老院是彭总100周年新建的,只能容纳16人,大部分五保户散居在全镇各个角落,房屋老化,岌岌可危。2006年,我们紧紧抓住省政府把敬老院列入八件实事之机,作出了一个新建敬老院方案。我们把建设规模、工程预算、筹资渠道向党委政府一一详细汇报,镇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也为我们的大胆设想所感动,毅然作出了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建设一所省标敬老院的决策,并成立了党政领导任组长、有关站办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资金筹集组和矛盾纠纷调解组。资金缺乏,党委书记带领民政干部跑省厅、跑民政部,把敬老院建设挤进了民政部的“霞光计划”,两次要回资金60万元;建设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党政负责人多次出面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因尚欠老院工程款工程受阻,政府领导拍板从财政予以弥补。由于党政的高度重视,不到半年时间,一栋2350平米的五保老人住宿楼拔地而起,集中供养由原来的16人增加到53人,集中供养率由原来的3.2%提高到10.6%。
二是加强民政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到过乌石的同志都知道,我们原来的民政办场地只有一间陈旧低矮的办公室,不要说现代化办公,就是来几个民政对象也没有站立之地,这给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极多不便。2008年,党委政府作出了移址镇政府的决定----新建党政办公大楼,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我们立即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提出了要4间办公室和必要的设备的想法和理由。4间办公室,80个平方米,比每个站办所1间办公室多出3倍,加上各种设备,在原有计划的基础上至少要增加8、9万元造价。作为财政并不宽裕的乌石镇,确实是个难题。但当党委政府领导听到我们汇报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二话没说,批准了我们的请求。政府搬迁时,党委政府把一楼四间大的办公室安排给民政所,同时还为民政所配齐了电脑、空调、办公桌、椅、柜、凳、饮水机。党政的高度重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快速推进乌石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二、争取领导重视,汇聚民政保障力量。民政事业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事业,处处事事都离不开党政的重视,社会的参与,资源的整合。近几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丰富社会动员载体,不断整合民生保障力量,推进了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是争取领导现场办公。2008年,我镇享受低保的对象不到800人,享受率仅2.1%。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许多生活极为困难的残疾人没有残疾证而被拒于低保大门之外。当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把请县残联领导现场办公的想法主动向主管民政工作和县残联的领导汇报,镇领导欣然赞同,县残联非常支持。当县残联领导驻进我镇时,我们按照既定方案,派车将残疾人一一接到镇民政所。办公10天,换发残疾证192个,新颁残疾证423个。现场办公,即减少了残疾人来县办理的旅途费用和不便,更重要的是为残疾人办理低保提供了必要的证件。2009年底,全镇低保人数由原来的不到800人增加到1399人,享受面由2.1%提高到3.9%,年享受额73余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让惠民政策惠落到了实处。
二是主动关心弱势群体。参加县市科干班、青干班的党政领导,即使在紧张的学习当中,也时刻不忘弱势群体,他们在参观彭总纪念馆同时,争取学员到敬老院送上一份温暖,党政领导、人大、政协每年都要组织站办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老板、青年学生到敬老院献爱心,为老人们送钱送物,仅2009年,党政领导出面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就不下10次。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年内就敬老院共得到各方慰问金和物资折价达5万余元。送温暖活动为敬老院送来了资金和彩电、冰箱、全自动洗衣机、吊扇、纱窗、纱门等物资,而且为身处孤独的五保老人送来了屡屡春风,充分体现了党政领导对特殊群体的无私大爱。
三、争取领导重视,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民政部门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部门,服务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服务质量和形象。为密切群众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良好形象,我们积极争取党政高度重视,着力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争取民政力量。我镇虽然是个小镇,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要落实的民政工作一项也不能少,没有强有力的民政力量,要出色完成种类繁多的民政工作是绝对做不到的。当时,民政所反映只有2名工作人员,工作繁忙时,一个人当作两个人用也忙不过来,而且2名工作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文化程度低,电脑技术少,现代化办公心有余而力不足,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迫在眉睫。当我们把这一想法向党委书记汇报时,书记当即表态,一定满足你们的要求。不久,党政会议决定把一个年轻公务员和一个精懂电脑的大学生安排到民政所,并嘱咐我们一定要发挥他们的特长,不可浪费人才。工作人员配齐了、配强了,民政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数字民政代替了昔日的纸张民政,民政现代化办公成为了现实,从此,办公效率提高了,服务能力增强了,老百姓满意了。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村级民生员是近几年民政事业发展的产物,但由于民生员大都是村级干部兼任,民政业务生疏,要正常开展工作力不从心。为了提高村级民生员的民政业务能力,我们在请示党政领导同意后,举办民政业务培训班。近几年来,共举办业务培训班4场次,培训村级民生员56人次。经过培训,大大增强民生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相当一部分民生员成为了民政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为把党的惠民政策准确地落实到实处,我们在搞好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建立了激励机制,对凡是申报低保、五保界定准确、手续齐全、一次成功的民生员给予每户20元工作经费的奖励,近几年来,共发放工作经费和奖金一万余元,资金虽少,但对民政资金准确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民政工作关注的是特殊群体,关心的是困难人群,我们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服务,对来访的每位群众热情接待,尽力帮助解决。我们坚持一个宗旨,那就是,不能让他们满足,但一定要让他们满意,严格管好用好每笔民政经费,不错发,不乱发,不优亲厚友,不准索拿讨要,维护党委政府形象,严格坚持四个不让:即不让政府的形象在我所受到影响,不让工作任务在我所受到延误,不让来访的群众在我所受到冷遇,不让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在我所发生。正由于我们一贯执行这样的工作理念,我们的工作得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充分理解,也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就是我们在争取领导重视民政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粗浅的探索和实践。而当前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又对我们民政工作提出了更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执政为民、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争取领导的重视,不断探索民政发展新路子,争取在勤奋上出政绩,在优质服务上出品牌,在创新机制上出亮点,为进一步促进和谐湘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事业顺心、虎年大发。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发言篇五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这不仅仅是一次回顾总结、部署安排的工作会,也是一次深化认识、落实任务的动员会,对于进一步把握形势,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安成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努力在高起点上把全县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近几年来,全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去年,全县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胸怀大局,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已任,上下一心,埋头苦干,齐心协力抓工作、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刚才安成局长在报告中已作了全面介绍。我个人也感觉到民政部门过去一年的工作亮点更亮,特色更鲜明。所有这些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肇源、加快跻身全省十强县进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体现了我县民政系统和广大民政工作者,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优秀队伍。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社会和人民群众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问候!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全县民政工作要谋求在新起点上有新的跨越、新的突破、新的发展,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要引起分管民政工作和直接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们的高度重视。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全县上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第二,在肇源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客观上对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基层民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期望民政部门有更大的作为。第三,无论是县委政府还是省市民政部门对肇源民政工作都寄予厚望。
因此,全县民政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更好履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核心职责上来,坚持以民为本,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肇源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20xx年是“”计划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民生保障为龙头,以拓展社会公共服务和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为重点,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载体,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关于今年的民政工作,安成局长已经讲得很全面具体了,我认为主要就是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程”:
二是民心工程要抢抓机遇。今年,在福利家园、光荣院、五保家园建设,以及基层民政工作平台建设方面,民政部门都承办了一系列工程和项目。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推动民政福利设施建设上台阶。民政公益福利服务设施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其服务对象特殊,如敬老院的五保老人、社会福利院的孤老、光荣院的重点优抚对象、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和社会重点关爱和救助的对象。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向上争项争资,加快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民主工程要突出创新。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很好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要在这个方面多做文章。一要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传达政府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同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竞争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要紧紧抓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条主线,强化村民自治功能,抓好村级财务、惠农补贴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完成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时,组织开展好“难点村”治理,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长效机制。
四是双拥工程要执行政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民政部门一定要注意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周密安排,细致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落实,兑现到人,做到不重、不漏、不偏。按照省里的部署,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引导。同时,要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工作排查,切实解决涉军人员具体问题,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思想转化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涉军人员群体性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保障,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民政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地位将更加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突破提供有效保障,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中统一谋划,把民政工作的重点放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努力抢抓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意见的机遇,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意见的具体、管用的实施意见,力争解决民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问题。党政“一把手”要经常了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全力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发展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实际问题。乡镇分管同志要真正肩负起分管责任,一方面要“躬身临政”,经常深入民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民政工作对象的呼声和诉求,了解民政干部的困难和疾苦,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敢于请政”,要大胆向上反映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为民政工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与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真正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全力解决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围绕“社会参与”这个基本特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尝试运用市场化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的新途径,让民政工作真正走向社会化,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民政工作是直接与基层、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工作,特别是我县民政工作线长、面广,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和矛盾很多,这就必须要有一支能打硬仗、善于攻坚克难的民政工作队伍。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政工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以及所服务的对象急剧增加。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人员的配备、设备的配制、经费的配套等工作是否全部按要求抓到了位,没有到位的要抓紧整改,尽快完善。没有启动的单位,要加大投入,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人力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缺乏等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更加充分地发挥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核心作用。
(四)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充分认识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的重大意义,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做到民政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县级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一律在乡镇财政所建立民政专户进行管理记账。同时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坐支、挪用、截留、挤占及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惩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肇源民政工作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再创民政工作新辉煌是我们肩负的共同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
民政低保发言篇六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我局从20xx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
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xx户、xx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
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
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政低保发言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
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
总结。
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
(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
进一步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一)由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受街道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二)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
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四)张榜公示应限定范围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不提倡在互联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应仅限于拟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应注意保护其家庭特别是儿童的隐私;对于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不宜实行常年公示。
(五)县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要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六)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尽快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做好低保对象认定排查工作。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规定。确保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二是查制度落实。通过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三是查问题纠正。对有关部门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信访等个案,要认真核查,及时纠正。排查的具体形式由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第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
(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
(五)实行动态管理;
(六)政府救助与劳动自救和社会帮扶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第六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能够维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县或设区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省政府确定的指导标准。根据我省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暂定2007—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年•人。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693元的补到693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可适当高于此标准。
第八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县级政府规定应计入的收入。
第九条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及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费;
(八)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第十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第十一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季度社会化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中、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中、省资金重点补助财政困难地区。资金主要来源:
(一)市、县财政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和1%安排预算;
(二)中央财政补助;
(三)省级财政补助;
(四)社会捐助款。
第十三条市、县每年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第十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保障标准、人数等因素测定,并于每年10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按期拨付。
第十六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监察、民政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查和发放程序。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将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或不按规定公布申报和发放情况的,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下发后,各设区市或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施行的《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民政低保发言篇八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xx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发言篇九
局和xx街道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要求,xx社区本。
立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诚信阳光低保示范达标要求,认真。
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
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目标完成情况。
1、3月份安置退务兵3户3人,2、4月份安政策对低。
保户进行调标,3、5月份开展万民救助活动,救助102户救。
助金额14400,元,4、8月份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复核,5、9。
月份开展教育救助8户8人,6、9月10月办理廉租房、经。
济适用房,7、11月份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发放暖气费、一次性补助。
8、12月份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截至目前我社区纳入低保对象145户、248人、月支出保障金57924元。
社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低保金发放率达。
100%。全年新增低保17户20人‚其中义务兵4户4人‛。
共对2户2人一类人员、73户403人二类人员、67户139。
人三类人员进行了诚信阳光低保民主评议审核。全年停发低。
保对象12户14人共计金额3422元,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困难家庭中。
二、具体做法。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马晋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三无老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社区严格执行《城关区开展诚信阳光低保活动实施方。
案》、《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方案》等低保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严格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率100%。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额领取花名册》和《工商银行牡丹卡对账簿》低保对象领取的金额准确核对,保障人数和家庭实际人数均相符,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规范。另外,社区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小组花名册(人员库),并长期坚持低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
禄家巷社区。
2011年12月20日。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
2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
统一制发了《xx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xx市xx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
通过培训和市中区、xx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
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
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城乡低保分别按照《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
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5人,金额12xx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32户9174人、金额351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人、1121元。
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及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民政所全体人员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保民生、促和谐为目标,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政部依据十三五精神制定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对民政工作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保障民生、发展养老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专项社会服务等。围绕《规划》精神,我所在过去半年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社会保障工作。
1.低保管理。
根据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低保审批程序,把超标准的予以取消资格,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及时办理增发和停发手续,严格按程序对申请低保的人员进行审核调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建档报县民政局审批。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3月份民政所协助县医保局核对低保五保身份证号不精准人员信息。4月低保提标,完成系统内177户335人次享保人员信息调整工作。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178户,332人,月合计发放低保金83320元。低保金由民政局报财政局按时足额的划拨至低保户专用卡上。
2.五保管理。
为保证我镇鳏寡孤独人员老有所养,对申请享受五保待遇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批,合格者被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救助金按时打到五保专用卡上,使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有所保障。2019年4月份完成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及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统计工作。我镇共有五保户135户、143人,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我镇所有特困人员完全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监护人照顾领款协议的签订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
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镇、村两级分级负责,人员落实,经费到位。完成了镇级、村级灾害信息员录入工作,责任到人,充分保障了灾情上报工作的进行。
一些因病、因灾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经村民申请、村两委评议、申报,我所及时给予办理临时救助,半年来救助各类困难家庭114户269人,发放救助资金83100元。
三、优抚工作。
2019年初,完成新增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上报工作,并于3月份将上年度遗留在乡优扶对象医疗费用报销材料上报。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完成与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的工作交接。
四、高龄老人工作。
2019年以来我镇新增高龄老人32人,目前我镇有高龄老人656人,其中80-89岁老人580人,季发放高龄补贴90元;90-99岁老人75人,季发放高龄补贴150元;百岁老人1人,季发放高龄补贴900元,合计季发放补贴6.3万余元。
五、残补工作。
2019年1月,应上级工作安排,完成全镇348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并于4月份完成残疾人两补系统退出人员录入工作。
2019年4月,根据工作安排通知全镇各村应办未办残补的残疾人办理相应补贴并健全档案上报。自年初以来我镇新申报3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4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我镇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9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9人,月合计发放补贴资金2.5万余元。
2019年已过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民政所将继续以镇党委、政府工作为大局,以民政工作为中心,顺利完成党委、政府和民政局交给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我镇构建美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尽一份微薄之力。工作之余,民政所全体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立足我镇实际,结合具体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以便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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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一
同志们:
这次城市低保工作会议是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以来的城市低保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的城市低保任务,力争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城市低保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县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送到千家万户,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下面我根据局党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城市低保工作具有群众性、多元性、社会性等特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城市低保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可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加快,低保的职责将更加重要,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
二要在工作开展上再突破。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要进一步研究、思考、推动低保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推动社会救助的发展,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开展各项低保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综合利用社会救助资源,提高救助整体水平和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要在体制机制上再创新。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城市低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城市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决策、责任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制度,努力构建执行主体清晰、目标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人民群众信息反馈网络,及时了解、分析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机制,及时、快速、有力处置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体制,增强整体合力,提高执行能力,一心一意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0xx年我县低保工作目标是:紧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全面推进以城市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低保工作整体水平。
具体讲一是加快工作步伐,推进以城市低保为龙头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以“分类施保”为核心的救助模式,解决好低保对象中有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健全分类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救济领域,提高救济水平。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阳光低保”工程。要集中群众智慧,发挥群体作用,研究居民收入核实工作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家庭收入评估体系。继续完善以“群众评议、集体评审、张榜公示”为内容的审批模式,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之中,倾注到每一个低保对象身上,使低保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所突破,真正成为困难群众获取社会救助的“绿色通道”、“满意工程”。推动“动态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低保工作的“阳光作业”。
三是全面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县财政状况、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等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限额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减免范围及标准,明确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预算数额,建立正常筹措机制,出台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按有关规定把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是慈善超市强化管理,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健康的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我县实际的慈善超市运作模式,整合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使慈善超市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一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要把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低保工作情况,加强指导,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低保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各有关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切实保证所需资金财政主渠道投入,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低保事业投入机制。同时,还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方式和途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优惠政策,不断增强低保资金实力。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三要完善制度,依法行政。要着眼于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严格约束。要增强广大低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监督。四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低保工作的对象、重点、根基都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低保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才是真正的落实。疏于基层建设,低保工作的推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低保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要强化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精力聚集到基层。要经常深入基层,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只有打牢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才能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借此机会,我与同志们重温韩寓群省长在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对全省民政工作者提到的三点要求和大家共勉:一是诚心,就是对党、对人民要忠诚,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诚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热心,就是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服务,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千方百计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实心,就是不要搞花架子,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做事,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新时期的低保工作光荣而艰巨,建设和谐冠县任重道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低保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二
同志们:
这次城市低保工作会议是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以来的城市低保工作,安排部署的城市低保任务,力争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城市低保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县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送到千家万户,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下面我根据局党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城市低保工作具有群众性、多元性、社会性等特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城市低保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可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加快,低保的职责将更加重要,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
二要在工作开展上再突破。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要进一步研究、思考、推动低保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推动社会救助的发展,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开展各项低保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综合利用社会救助资源,提高救助整体水平和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要在体制机制上再创新。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城市低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城市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决策、责任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制度,努力构建执行主体清晰、目标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人民群众信息反馈网络,及时了解、分析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机制,及时、快速、有力处置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体制,增强整体合力,提高执行能力,一心一意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0xx年我县低保工作目标是:紧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全面推进以城市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低保工作整体水平。
具体讲一是加快工作步伐,推进以城市低保为龙头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以“分类施保”为核心的救助模式,解决好低保对象中有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健全分类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救济领域,提高救济水平。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阳光低保”工程。要集中群众智慧,发挥群体作用,研究居民收入核实工作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家庭收入评估体系。继续完善以“群众评议、集体评审、张榜公示”为内容的审批模式,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之中,倾注到每一个低保对象身上,使低保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所突破,真正成为困难群众获取社会救助的“绿色通道”、“满意工程”。推动“动态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低保工作的“阳光作业”。
三是全面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县财政状况、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等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限额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减免范围及标准,明确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预算数额,建立正常筹措机制,出台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按有关规定把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是慈善超市强化管理,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健康的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我县实际的慈善超市运作模式,整合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使慈善超市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一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要把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低保工作情况,加强指导,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低保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各有关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切实保证所需资金财政主渠道投入,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低保事业投入机制。同时,还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方式和途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优惠政策,不断增强低保资金实力。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三要完善制度,依法行政。要着眼于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严格约束。要增强广大低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监督。四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低保工作的对象、重点、根基都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低保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才是真正的落实。疏于基层建设,低保工作的推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低保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要强化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精力聚集到基层。要经常深入基层,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只有打牢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才能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借此机会,我与同志们重温韩寓群省长在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对全省民政工作者提到的三点要求和大家共勉:一是诚心,就是对党、对人民要忠诚,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诚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热心,就是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服务,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千方百计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实心,就是不要搞花架子,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做事,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新时期的低保工作光荣而艰巨,建设和谐冠县任重道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低保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三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活动方案。
》,我局从20xx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
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xx户、xx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
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
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通过城乡低保全面排查、“扶贫进程”、“关爱工程”、使用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等措施,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发放资金及时准确、扶贫政策全覆盖。现将具体。
工作总结。
如下: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经过排查,农村低保取消134户368人,新增45户131人,城市低保取消696户1228人,新增8户20人。9月,我局开始了城乡低保重新甄别工作,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即“该进未进,该出未出,不该进的进,不该出的出”,低保清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老百姓高兴地说:“以后再也不能说‘都是有钱人、当官的亲戚吃低保’这种怨言了。”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xx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xx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xx]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
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
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四
今年以来,那坡县民政局按照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做好民政低保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精准扶贫民政低保兜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生活在民政低保线附近且有疾病、残疾等贫困户纳入民政低保范围,努力实现“能保尽保”的兜底扶贫。
截至目前,该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民政低保8510户29651人。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五
低保是我国民政部门为解决城市、乡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作为一名民政工作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年的低保工作,深刻地体会到了低保政策对于困难群众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收获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下面我将就我的体会与大家分享。
首先,民政低保的实施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低保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低保制度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其他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构建了一个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低保制度,我国能够为困境中的人们提供即时的帮助,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缓解社会矛盾。
其次,民政低保工作的关键在于对困难群众的精准识别。低保政策面向的对象庞杂,其中包括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儿、空巢老人等各种特殊群体。我国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行动,通过多项政策和手段,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精确的识别,并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群体都能够得到低保的帮助。这对于提高低保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民政低保工作的核心是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要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提供全方位的帮助。我们要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身获得低保的概率;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我们要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通过做好服务工作,我们能够深化与困难群众的联系,增加工作的满意度和成效。
最后,民政低保工作还需要强化监督与评估。低保工作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一些失职现象难以避免。为了保障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确保低保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及时了解低保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民政低保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困难群众起到了积极的帮助和社会救助的作用。低保工作的基本特点是精准识别、积极服务和监督评估,这些特点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使我们更好地开展低保工作,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低保政策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一名新到任的青年干部,能在全县廉政建设谈话会上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感谢县委、县政府对新调整干部的关爱。由于本人经历少、阅历浅,感受上不一定深刻,但从机关到乡镇的两番经历,尤其是在清河乡三年的纪委书记经历,使自己深深感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的建设的至关重要性,感受到作为党和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加强党性修养、做好廉政勤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性。
在新形势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如何保持一名年轻共产党员的本色,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年轻干部,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对这一课题的思考和感悟,我个人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我认为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的共产主义立场和观点,是我们每个青年干部在前进过程中,在工作岗位上方向不偏移、目标不动摇的根本保证。
我们这一代人正如前面我说的往往生活阅历浅、工作经验少,大都没有经历过对敌斗争和战争炮火的考验;在当前的环境下,在加快改革开放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我们大量经常经受的是一种权力、地位和利益的考验,如果放松和忽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住金钱、物欲、美色的诱惑,不仅会毁了自己,更会给国家和集体荣誉造成很大损失。人的一生很漫长,但紧要处只有几处。作为一名青年干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否守得住政治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在政治上不迷失、道德上不沦丧、法纪上不出格至关重要,非同小可。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一定麻痹不得、糊涂不得。
首先,必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先进的理论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路标,我们作为单位或地方的骨干,或作为一个地方的“一把手”,从客观上讲我们工作之外还有许多关系要协调,一些场面要应酬,个别私事要帮忙;但是,我个人认为,我们尽量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关系、搞应酬、办私事上,而是要想方法从迎来送往中、从烦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见缝扎针,争分夺秒,深入持久地学习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其次,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要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用掌握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在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使讲政治在实践中不断升华,使自己的政治素养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获得提高,使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真正解决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做什么人、接什么班的问题。二是要守身如玉。清正廉洁是从政最起码的要求,是每个干部的成事之基、立身之魂。古人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早在1949年3月,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他们在这些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警惕这种情况…”。在新的形式下我们必须崇德修智、砥品励志,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力争做一个上对得起组织,下对得群众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做到这点,我认为关键是“自己”,“慎独、慎微”都是讲得这个道理。我经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地位多高才算高?金钱多少才算多?名气多大才算大?一个人金钱再多也不能把它带进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他带进坟墓;名利也可以使一个人生活过得富有奢华,也可以使一个人披上枷锁;地位可以使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也可以使一个人失去人生自由。人的欲望无止境,要想经受住金钱、地位、名利的诱惑,首先必须做到甘于吃苦、乐于清淡、勇于吃苦,说到底就是要克制自己,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作、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其次是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我们一定不要把权力看作是一种资本,而要看成是一种责任,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为权力所失,不为人情所诱,不为物欲所惑。三是要甘于奉献。甘于奉献也就是奉公的问题,我个人理解是致公奉献。每个人不可那能都做到天下为公,但每个人都需要有奉献精神。尤其是青年人,更需要身体力行奉献精神。当前,干事图名利、动辄讲报酬、工作要权力、生活图享受,已成为干部成长的一大公害。我认为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躬身实践“xxxx”重要思想,任何时候都以大局为重、事业为先,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多一点公心,少一点淡薄,少一点浮躁,就能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就能赢得群众的依赖和支持,就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倚重,就能使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
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塑造好,把人生规划好,把事业开创好。四是要做到勤政。廉政也就是不贪不占、大公无私,要害是“干净”;勤政则是夙光夜寐、殚精竭虑,核心是“干事”。前者要求身为干部要“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后者强调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稳定一方”,两者相辅相成,成为每个干部应当恪守的立身之本和行为准则。干部就要干事,不干无以执政为民;当官就要清廉,不清岂能立党为公,是故廉政与勤政缺一不可,但两下细较勤政更是大本。
清人纪呁在《阅徽荣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一个官员去世到了阴府,在阎王跟前自称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阎王笑曰:“设官员为兴利弊,如果不贪钱财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上设一木偶连水也不喝,岂不更胜于你?”官员答道:“我是无功但总算无过吧!”阎王厉声训道:“你诸事不问,诸事不干,岂不负国负民!无功就是有过啊!”这段故事立意鲜明:为官就是兴利除弊,无功即过;清廉只是起码的要求,勤政才是根本。作为青年干部,必须弃“不贪就是好干部”的低调思想,牢记“无功即是过”的警训,切实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本职工作上、投入到事业发展中,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不干出样子绝不罢休,不创出实际永不歇步。
以上这些是我本人的一些思考和感悟,也是自己的一些体会,不成熟,不全面,也很粗浅,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殷切期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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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七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名xxx,家住碾盘村四组,家中现有人口两名,我离婚后随儿子居住,家庭经济困难。鉴于以上情况儿子不得不辍学打工。但由于儿子年幼,外出打工收入很低。加上我又失去劳动能力,一家两人仅靠儿子打工的500多元维持生计,生活极其艰难。房屋还是十几年前自建的,面积不到50平方米。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因患病毒性心肌炎,于四年前在三峡急救中心安装心脏起搏器,且双眼视力较差,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儿子,20xx年出生,现在外地作临时工。
由于我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年幼收入又低,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进医院的大门。而今生活举步维艰,特恳请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们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
日期:
民政低保发言篇十八
巴州区民政局在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扶贫攻坚行动中,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做好低保扶贫衔接工作,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施保。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总要求,将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到3180元/年.人,全区低保兜底8212户、24227人,月发低保兜底资金433.4563万元,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指挥中心,由局长曹勇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办公室在社会救助局,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兜底扶贫工作抓好抓实。
加强宣传,注重指导。多次召开了精准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做好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各乡镇(街道)扎实推进兜底扶贫工作。利用电视台、区政务网、民政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民政兜底扶贫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协作,分类施救。对确定的拟保对象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库对比,共同协商完善建档立卡台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劳动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低保性兜底扶贫。
信息共享,规范管理。通过定期与社保、扶贫、计生、金融等部门开展信息库对比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对全区低保兜底对象发放了《低保兜底证》,实行一户一证,保证了农村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和补助标准的`有升有降,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临时救助,及时到位。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户和对上不起学、住不起院但又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及因灾、突发事故的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暂时性困难。2016年上半年在财政预算资金中按每个贫困村3万元的标准安排下拨临时救助资金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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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发言篇十九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4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1号),明确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036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目前,益阳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全面完成。截止至2018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8613户61289人,月人均救助水平实际达到330元(含物价补贴),超目标任务10元,其中资阳区323元、赫山区320元、桃江县321元、南县359元、安化县326元、沅江市327元、大通湖区320元、高新区346元。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1428户65814人,各区县(市)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82元(含物价补贴),超目标任务12元,其中资阳区175元,赫山区176元,南县174元,桃江县175元,安化县202元,沅江市171元,大通湖区177元,高新区216元。1-11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亿元、农村低保资金亿元。
(二)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到每人每月55元。4月25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了《益阳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7号),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目前,正在按新标准发放中。截至11月30日,全市重度残疾人46730人,累计发放金额3107万元;困难残疾人20622人,累计发放金额1227万元。7月开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全部实现按月发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由聂新民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的联合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分别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和推进。同时,市局与各区县市民政局签订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事事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
(二)精准认定对象,打造阳光救助。2017年,我们对全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进了全面清理整顿和动态管理,各地严格执行政策,通过100%入户调查、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全面实现以户为单位精准识别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今年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我们继续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回头看及城市低保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农村低保去年被清退的、提出申请未批准的、因病或因残或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我们将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进行重点甄别,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或社会保障兜底。11月,为贯彻全省民政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局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迅速起草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32号)和《益阳市民政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益民发〔2018〕34号),对2018年及今后三年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分类和标识。同时对于因病因残因教而造成支出型贫困的家庭也可申请纳入农村低保,经过初步摸底排查,将新增3700多名重病重残及支出型贫困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从2月份开始,截至5月底,清理出不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3206人。目前,我市实现对已纳入和新增纳入“两项补贴”残疾人识别率100%。
(三)加强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为做好扶贫工作,我局首先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之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局长聂新民任组长,江明星、丁彩晴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社会救助、规财、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同时新增脱贫攻坚帮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了《2018益阳市民政局“兜底保障及救助救济一批”工作要点》,每月对扶贫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3月,市局印发了《益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益民发〔2018〕4号),5月下发了《益阳市农村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益民发〔2018〕11号),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一个督查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江明星和市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副组长余建军带队共8人于2018年5月14日至17日对安化县、桃江县2个县开展了督查,抽查了马路镇等5个镇10个村,走访40余户群众、111人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采取查资料、访农户、核数据等方式,发现9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排查出违规问题3起。针对发现的问题,迅即在安化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推进工作会,在会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顿整改意见,要求各区县(市)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多措并举,迅速整改到位。9月,由驻局机关纪检组牵头对安化县的整改情况、扶贫联系点结对帮扶、本单位扶贫政策及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对人社、民政等单位开出了17条扶贫督查问题清单,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度和质量。一是加强督查。市局坚持不定期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区县市督查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每个季度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6月中旬,市局组织了三个小组,分别由江明星、蔡名科、詹小燕带队对各区县市两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采取电话抽查、部门信息比对、查阅资料、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边查边纠,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办。对进度慢、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以及项目所在县市区将联合市政府实事考核办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每月详细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个别进度较慢的随时跟踪督促检查。
民政低保发言篇二十
20xx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__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做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标准,应保尽保。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087户57374人,其中市本级23502户41878人,双矿集团低保对象6273户11381人,占市本级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25070户42469人,其中市本级3127户4539人;全市五保对象2719人,其中集中供养973人,分散供养1746人,本级五保对象161人,其中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98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200元提高到6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704元,资金全面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比例由医保报销后的65%提高到70%,一般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40000元,重特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80000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突发性困难群众10326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四是重点对双矿集团开展救助。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9574户15126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1122户3229人,发放低保资金万元;符合医疗救助1365户184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7万元。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7087户1004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截止12月份,市本级支出2342万元为8165名患有疾病的救助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市本级筹资万元资助市本级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市本级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合资金万元。五是有效应对洪涝、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917万元,全部发放到户,救助灾民万人。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省厅申报了7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以创建幸福社区为牵引,全力打造幸福社区。目前,已有61%的社区达到了幸福社区标准。二是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三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内容。理清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盖章事项等工作内容,保留社区盖章事项8项,取消82项,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台账、牌匾等。四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活力。市委派驻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到街道、社区任第一书记,为社区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五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4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了7个千米示范社区和15个达标社区。建立了30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个社区儿童之家,普遍建立了社区联心室。目前,正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六是深化社区服务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就业、社区扶贫、社区环境和平安社区创建,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七是90%的城乡社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八是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业发展,向省厅争取1100万元,改建公办养老机构。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现改造完成,床位180张,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医养结合”综合楼改建已完成,下一步将配备设施,招聘人员。利用闲置学校、办公楼等闲置资源,四个区分别建设一所老年人福利院。目前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改建的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已有7所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30张。福泽康年养老服务中心、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主体建设完工。三是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候鸟式、健康养老项目。推出7个候鸟式养老项目,已招商落地项目1个,民间资本在建项目1个,地方政府在建项目1个,有4个项目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四是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实施“龙江爱心助残”“脑瘫患儿康复救助”等活动,对脑瘫儿童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13名儿童,安排到省社会康复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五是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出台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民办公助资金110万元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1030万元,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共建开展互办十件实事活动,我市再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对象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拨付优抚经费391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每月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00元,发放优抚对象冬煤补助每户1000元、重大节日补助每人800-1000元。为市本级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保参保资金50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住院二次补助标准,统一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保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再次得到完善。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垫付和匹配资金1197万元用于发放20xx年和20xx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接,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市烈士陵园被_首次列入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完成了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共培训120多人次。六是市本级为20xx年退役的162名士兵发放309万元补助金。
(六)班子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着眼保证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学习习_系列重要讲话为依托,全市民政系统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窗口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到位、民政舆论环境宣传营造到位,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树立。同时,安全、信息、信访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大、效果好,形成了安全无事故和信访形势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
在五时期,我市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正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健全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优化优抚安置,都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民政事业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速,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省内比较,属中游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还满足不了群众对养老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硬件建设欠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约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何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我市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民政低保发言篇二十一
巴州区民政局在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扶贫攻坚行动中,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做好低保扶贫衔接工作,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施保。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总要求,将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到3180元/年.人,全区低保兜底8212户、24227人,月发低保兜底资金433.4563万元,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指挥中心,由局长曹勇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办公室在社会救助局,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兜底扶贫工作抓好抓实。
加强宣传,注重指导。多次召开了精准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做好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各乡镇(街道)扎实推进兜底扶贫工作。利用电视台、区政务网、民政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民政兜底扶贫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协作,分类施救。对确定的拟保对象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库对比,共同协商完善建档立卡台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劳动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低保性兜底扶贫。
信息共享,规范管理。通过定期与社保、扶贫、计生、金融等部门开展信息库对比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对全区低保兜底对象发放了《低保兜底证》,实行一户一证,保证了农村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和补助标准的`有升有降,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临时救助,及时到位。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户和对上不起学、住不起院但又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及因灾、突发事故的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暂时性困难。2016年上半年在财政预算资金中按每个贫困村3万元的标准安排下拨临时救助资金3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