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模板16篇)
方案的制定不仅涉及到知识和经验的汇总,还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在方案实施中,团队沟通和协作至关重要,要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读完这些方案范文后,希望大家能够对方案的编写有更清晰的认识。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学校纪委制定了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0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
1.单位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形成常态化,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自查及整改台账,重点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报校纪委(办公楼516室)。
2.定期抽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开展整改,将视情况从轻处置;对于各单位未自查出来且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查问题整改,对2019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吃喝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6.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7.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新起点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化。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并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强化监督执纪,突出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现就局纪委20xx年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水利厅党组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的决策部署情况和纪律作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灌区灌溉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水利事业健康、和谐、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20xx年,局纪委将重点从六个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情况和各项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局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组织纪律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对干部职工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认真落实《施工廉政合同》、《监理廉政合同》,继续实行在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一是由局纪委确定的纪检监察派驻人员,承担对所辖区域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派驻每一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由基层管理处纪检组长(副处长)负责,按照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分解和明确每位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任务,并组织协调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方法步骤。派驻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纪委汇报。局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和工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参与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廉政等合同,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抽查,督查情况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向局领导汇报。
(四)对灌区灌溉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灌区灌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配水测水是否准确、生态配水去向是否明确和记录是否规范及是否在计划指标之内、水费收缴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预防和解决私放人情水、关系水及截留挪用水费等问题。
2.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灌溉管理处和财务处配合,以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
(五)对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决策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末尾表态制度情况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对干部(包括段、站长)推荐选拔任用及干部平职交流和职工岗位调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职工交流调整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对临时工劳动工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空饷”等问题。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相关记录、文件资料和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通过开展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局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相关记录、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六)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我局《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甘疏局办发〔2014〕15号)和《财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甘疏局发〔2014〕161号)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车使用监管制度、责任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车辆保险、油料、维修等运行费用管理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采取核查派车单、路码表等相关资料、财务凭证和暗访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局纪委、党政办公室联合对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情况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车辆监管使用与保险情况进行检查,财务处重点负责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督查工作任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严谨、负责、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开展督查,做到督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督查权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注意言行,自觉维护好督查组的形象。
(三)提高督查实效
参与督查工作的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工作督查中,每次督查都要根据督查任务,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开展督查工作的人员、时间、对象和步骤,并做到督查资料收集齐全、记录清晰准确。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督查情况,需要向局党委汇报的事项要形成专题督查情况报告,并按照局党委、局领导的要求抓好督查的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水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3月16日
为了健全和统一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项目和标准,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现场监督状况,进一步促进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规范有证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放心、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室)等。
(二)、辖区内涉医机构,包括涉医科研 机构、涉医生活美容机构、涉医按摩机构等。
(三)、非医疗机构,包括假医、游医、黑诊所等。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法
(一)、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名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医机构进行逐一排查。
(三)、认真辨别机构执业的合法性。
四、监督内容
(一)、对有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治管理 即: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制度;有门诊日志(填写7项:病名、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就诊时间、就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填写12项:病名、姓名儿童患者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点、户口所在地、发病时间、初诊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就诊医生);报告渠道(网络或非网络);传染病疫情报告符合法定程序、时间;有相关规章制度。
2、消毒隔离及院内感染控制 即:100张以上床位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床位有指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有消毒隔离制度,空气、物表、地面等环境消毒记录,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消毒灭菌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后有消毒标签和有效期。
3、依法执业方面: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见附件一);是否按期校验;有无租借、转让、买卖;悬挂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执业地点与核准地址是否一致;科室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及有无出租、承包;有无超范围设置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核准诊疗科目与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 即:所有医护人员是否注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及实习学生是否单独执业;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有无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对外聘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有外聘合同,执业地点变更情况,省内人员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外人员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方面 即:血源采集管理是否规范;血液的储存、发放、运输情况、临床用血单位的.取血、运输、储存、使用是否规范;制定规章制度(血液入库制度、检验制度、一次用血或备用量超过2000ml审批制度);abo、rh(d)血型确证及交叉配血是否执行相互核对或复核;用血前病人监测hiv、hcv、梅毒、hbsag项目,有输血申请书和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病历中要有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病人输血反应登记;二级综合医院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的输血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即: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环保达标)及是否正常运转;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有专门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有防护措施;有专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分类存放并标记明确;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登记、处理及是否定向回收。有协议收集单位;有转移联单(双签名)。
6、医疗广告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广告内容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7、母婴保健情况。 即: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生、助产士、护士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有无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8、医疗美容情况。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各级美容医疗机构的标准(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
9、病历和处方管理情况。即: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规范书写,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
1、打击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 主要表现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执业医师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执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将业务用房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2、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医疗咨询、“坐堂行医”、“义诊”、“医托”以及“号贩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案件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取证,必要时进行询访、资料查阅和核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卫医发【20xx】25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xx】5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率100%;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2、继续加大对城市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等重点区域假医、游医和地下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符合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部门,并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3、加强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案件的管理,做到举报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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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六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关于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xx〕号)精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
第一阶段:3月13日前学校自查。由各校自行开展校园卫生工作的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的中小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自查。
第二阶段:3月14日—16日联合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以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卫生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五项:
(一)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病情追踪记录、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及制度健全并上墙情况,开展卫生保健情况,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及培训情况,设置固定宣传栏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等。
(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初中以上学校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情况。加强对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初中及以上学校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上方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情况。初中以上学校观看《生命断层》专题片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及设施(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
(四)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及报告流程图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情况,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厕所卫生情况等。
(六)学校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落实情况。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信都片、、幼儿园。
车辆由xx区教育局安排。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幼儿园。
车辆由xx区卫计局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等人员组成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全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自查,并按附表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联合检查:由xx区教育局和xx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将随机抽查学校,主要采用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对师生进行抽样问卷测试或暗访等方式进行。
(一)各学校要根据局年初每月一评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自查工作要求校长亲自部署,有序开展,落实专人负责,并形成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书面自查报告,交检查组审查。
(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必须限期整改,若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各校在卫生安全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将自查报告、检查图片及汇总表(附件5、6、7)于xx年3月14日前分别报送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同时要求上报电子版材料。
(四)检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切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自觉接受学校监督。
xx区教育局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年3月9日。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按照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1、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开展“检查、评价、建议、报告”工作。日常监督是监事会当期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与决算审计相衔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验证核实企业资产、效益的真实性。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重大决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经营管理效果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内至少两次听取财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审计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并有审议结果。认真审查本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司资金集中管理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关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汇率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影响。从8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监事会要组织开展1次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行为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的监督评价,并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
3、延伸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监事会除掌握企业本部整体运行情况外,要将重要三级企业纳入监督范围,了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要与本企业内审部门和下属企业监事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将通过委派下属企业监事和合法程序,掌握下属企业情况,检查委派监事的监督作用和履职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在报告中予以反映。
4、着力提高报告质量。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监事会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按照《201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要求,在扎实深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经过对有关材料的整理、归纳、分析、提炼,认真撰写监督检查报告。报告要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如实反映检查的情况,做到“真监督、真检查、真评价、真报告”和“深、细、实、准、慎”五个字。
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进行整改,并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并向监事会报告整改结果;对一些重大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向监事会报送整改报告。要通过把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逐步实现监事会监督由揭示发现问题向推动问题整改的转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八
仲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仲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临整规办发[xx]1号)等上级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日主要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江泉集团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及时掌握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进度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山东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购机者、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二、检查内容。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补贴机具的确定是否一视同仁,有无差别对待,补贴重点是否得到保证,有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等。
(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农机部门是否对本辖区内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进行调研,是否存在同一时期补贴机具价格高于非补贴机具价格问题,是否存在补贴额度偏高的问题等。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指导意见》要求,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
(四)补贴过程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档案是否完善规范,是否严格按补贴程序操作,是否按规定核实补贴机具,是否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实行牌证管理;经销商是否存在收取农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集中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机者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是否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五)补贴机具情况。企业供货机具与归档产品配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补大供小的现象。
(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当补贴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资金结转问题等。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各地是否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八)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市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补贴档案管理情况、补贴制度建设情况等。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否设立并公布补贴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理,是否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三、检查时间安排。
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分时段、分区域、分层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部署启动(6-7月)。各市、县要按照检查要求,结合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逐条理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处理。各市要在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局计财处。
(二)重点抽查(7-8月)。省局在各市、县自查的基础上,对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县开展重点抽查。
(四)绩效考核(12月)。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开展全省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地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下一补贴资金和相关投资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做进一步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该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延伸和强化。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积极推进该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省局成立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计财处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开展本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三)务求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与调研相结合,各级农机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各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换届风气监督责任。
1.切实提高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检验。全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严肃换届风气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2.加强党的领导。乡党委、各行政村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
3.明确监督职责。乡纪委监委和各行政村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监督责任,要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乡组织办担负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乡人大常委会、乡政府办公室以及乡宣传部门、乡统战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换届考察组在做好换届考察工作的同时,也要承担起换届风气监督的职责。
4、严肃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的高压态势,以动真碰硬的坚决态度,提高换届纪律执行力和震慑力、实行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迫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1.组织专题学习。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专题学习“十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真正让纪律要求入脑入心。教育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教育党员和代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和换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触不得的“十严禁”》换届风气监督警示教育材料,按要求在大会选举前对代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
3.进行专题谈心谈话。乡党委、乡纪委监委、乡组织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行政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换届拟提名人选、重点岗位干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谈心谈话。换届中,有针对性地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和维护换届纪律。换届考察组在与考察对象面谈时,就严守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4.发放纪律提醒卡。针对中央和省委对换届纪律提出的“十严禁”等明确要求,制发严守换届纪律提醒卡,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和“底线”,督促相关领导干部、代表和换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依据参与换届人员在换届中承担的具体职责,分层分类组织相关领导干部、代表和换届工作人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向组织作出公开承诺,认真学习换届精神,带头执行换届纪律。
6.做好集中宣传。通过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在大会选举前和大会选举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公布换届纪律专门举报受理电话、举报网站,引导他们合规合法积极参与监督。
三、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1.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及换届工作问题线索,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乡组织办会同乡纪委监委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办,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成并形成查核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查清的,形成阶段性查核情况报告。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对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2.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乡组织办会同乡纪委监委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对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经调查认定确属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的,坚决追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换届秩序。
3.建立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乡宣传部门会同张店乡派出所组建舆情监测组,落实24小时盯网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事件,防止不良炒作,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村发现涉及换届纪律的重要问题、紧急情况和敏感信息,及时报至乡纪委监委和乡组织办。
4.建立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机制。乡组织办会同乡纪委监委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明确监督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严格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和重点督查。换届考察期间,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大会选举期间,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稳妥化解。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县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两会”、春节期间违反“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局机关、乡镇站所和公司所有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为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集中督查。
1、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紧抓住春节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扎实开展问题自查与督查,重点对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和使用工会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作风整治主要责任人,按照职能分工,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帮助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把关。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股室站所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发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为正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探索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和实施路径,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鞍山市铁西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制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拟订方案,监督对接。
根据工作安排,利用三个工作日对15家派驻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并与派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工作对接,摸清监督对象底数,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思路措施,专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专项了解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性。针对日常监督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让派驻单位有所依据、有所参照,更加精准高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依据试点操作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目前,8家派驻单位已建立并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并且围绕监督措施,排查各自单位廉政风险点,查找风险表现方式和防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个性监督清单”。其余7家派驻单位主体责任清单拟定中。
加强督促检查。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一线”的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体化压缩腐败空间,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深监督“后半篇文章”,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单位,坚决防止被监督单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表面认账、虚以应付,就事论事、抓不住根本,推动从惩处发力到监督生威转变。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照我室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室调研督导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要作为任务,进一步营造尚廉戒奢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廉洁建设。
9月21日至9月25日。
第一组:(检查单位:)。
第二组:(检查单位:)。
第三组:(检查单位:)。
1、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了解各单位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巩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进一步营造我市尚廉戒奢良好氛围。
2、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情况。聚焦各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四个方面,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关键症结,推动解决阻碍政策执行的深层次问题。
3、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市委四届巡查整改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市委四届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检查是否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整改到位多少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围绕推动监督工作文字化、具体化、形象化、动态化,督导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
5、督促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围绕各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日常管理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公务用车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督促保障执行作用。要充分认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对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圆满完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要紧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做到不先打招呼、不预排线路、不层层陪同、不开汇报会,坚决防止为检查而检查、防止“作秀式”检查、防止增加各单位负担,使监督检查做到“脚步轻、脚印深”,对照工作安排,精准发现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3、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于每周五前梳理汇总并报告六室,由xx统一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强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201x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整顿四风”以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为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活动,以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1、学校党支部要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力地督促和落实。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等进行研究,明确工作主体、职责、环节、程序、目标和效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2、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通过结合与渗透,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在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觉悟。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认真学习新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遵照“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校长及中层领导分期做廉政建设辅导报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反腐倡廉历来都是党建工作的重点,而学校又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要切实地引导师生树立廉洁光荣,*可耻的正确价值观念。我们将通过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制教育报告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继续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让廉洁意识、廉洁文化更加深入广大干部教师心中。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继续坚持重大决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优良传统。实行校务公开,开展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学校收费、招生、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大宗物品采购:一是要确保全过程无缝隙监督到位,杜绝各种问题发生。二是注重过程监督,在采购的各个环节,采购人员要主动、及时邀请监督人员参加,监督人员也要主动地零距离监督。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学校纪检员要明确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学校正常运转过程中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进行全过程零距离无缝隙监督。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把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把它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是继续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公款招待、招生、资料征订、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发放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
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要对自己的践诺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全体党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信访工作是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学校纪检监察要继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经常了解广大教职工情况,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教职工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有关调查情况和解决意见。
1、加强调查研究。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要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走访师生,接触群众,实实在在了解百姓对我校教育教学的所需所盼,解决实际问题。
2、力求服务优质。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杜绝“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学生家长,不得接受学生家长各种好处。学校食堂应切实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严格出行管理。学校应该严格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学习培训回校后要起到引领作用。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继续‘五个坚持’,继续治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慵懒散浮拖现象。
4、规范接待工作。按照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学校常务性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内部食堂,学校开展活动要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不搞迎来送往,坚决反对各类形式主义。
5、严肃工作纪律。全校教职工严禁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上班时间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擅自离岗、旷工、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6、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教师聘用、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各类评先表彰等事项上,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廉洁干事。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把学校在纪检方面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宣传好学校的纪检工作。努力完成好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根据《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为全面加强对我中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落实,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该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全中心要加强思想教育、组织自查自纠、推进问题整改、完善内控机制等工作,统筹推进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正风肃纪,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工程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1.对中央和上级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单位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由罗汝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4月上旬,召开专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认真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治方向和责任分工。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计划科(政务组)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征求办事群众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科(部)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26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
(三)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党组和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重点督查各党小组学习研讨、问题查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措施制订等是否深入和符合单位(个人)实际,并督促做好会议记录。
(四)全力抓好整治。4月底前,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以下措施大力整治:一是警示教育。各党小组通过开展集中整训、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全覆盖;二是专项检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纪检监察组对扶贫工作、扫黑除恶、支取贷款审批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对所有整改事项督导全覆盖;三是明察暗访。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实现对各科(部)暗访监督全覆盖,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纪检监察组报告。
(五)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针对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和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制度管人,防范于未然。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决心意志,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各科(部)要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中心党组将对纪检监察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谈话;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精神,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严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严禁将不属于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额确定工作规范性审核,重点检查各省(区、市)非通用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性,省级补贴额一览表不注明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的规定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某类机具补贴额过高,以及同类机具补贴额在省域内是否保持一致等。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要及时搜集省域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为补贴额调整确定工作打好基础。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意见》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意见》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制定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鉴定是否规范,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评审工作是否公正,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六)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情况。今年部分省份经批准开展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全价购机后凭发票兑现补贴等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方式创新完善,要深入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及效果,科学分析试点利弊,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合理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内容包括各地创新试点方案细化情况,结算级次下放试点情况,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情况,部分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情况,生产企业直销配送农机产品服务情况,以及前述几种试点综合运用情况等。要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既有操作方式的行为。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九)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十)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创新试点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3-5月、8-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省份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式调查。
(二)购机户抽查(5-9月)。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要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500个县5000个购机户,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农业部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三)创新试点评估(9-10月)。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四)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农业部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地对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省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农机化司副司长胡乐鸣、财务司副司长秦维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岳金凤任副组长,成员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司、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地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省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四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五
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年度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各部门主要职责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检查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监管建设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农业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垦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渠道。审计署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厅局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部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在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可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
(三)今明两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以中央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以省级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组,向各地派出专项巡查联络员,协助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方法步骤。
(一)今明两年每年上半年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年度检查正式开始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动员培训,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要求。各监督检查组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地协商行程等具体事项。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检查结束后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适时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检查情况。
(四)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报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
社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