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堤治理方案(精选13篇)
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提出的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案。方案的可行性需要建立在充分的研究和调查的基础上。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案例,为大家提供思路和参考。
河堤治理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河堤治理方案篇二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河堤治理方案篇三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见附件1)。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相对于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细颗粒物(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炉窑占20%左右。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尤其是在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等涉工业炉窑行业,“散乱污”企业数量多,环境影响大,严重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2)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系统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聚焦工业炉窑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以及相关产业集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合理把握工作推进进度和节奏,重点区域率先推进。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坚持严格监管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显著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xx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见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见附件4),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见附件4),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内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重点区域内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应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炉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冲渣水。氮肥等行业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加快推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吹风气、弛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地要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
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
涉工业炉窑类产业集群主要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各地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征等自行确定。
(一)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加快涉工业炉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矿物棉、电石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加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鼓励各地制修订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二)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内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原则上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推进焦炉炉体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监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和严重超标超总量排污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工业炉窑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工业炉窑等主要排放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重点区域内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五)完善经济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炉窑治理等。
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污染深度治理。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改造。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掌握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示例见附件6),20xx年9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二)严格评价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省(区、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每年对上一年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
建立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涉工业炉窑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停限产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本行动方案和地方有关部门要求等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技术支持。研究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指导文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出台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业炉窑涉及行业多、领域广,各地要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河堤治理方案篇四
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针对下面三个部分或其中任何一个部分。
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隔音阻尼材料、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阻断噪声传播。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材料、隔音材料、隔音屏障、隔振等措施。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1、工业企业噪音治理。
2、民用建筑噪音治理。
3、家庭、商业噪音治理。
河堤治理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方案。
(一)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控制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改善明显,但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超标现象依然普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当前阶段有机物(om)是pm2.5的最主要组分,占比达20%-40%,其中,二次有机物占om比例为30%-50%,主要来自vocs转化生成。
同时,我国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1)o3浓度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节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研究表明,vocs是现阶段重点区域o3生成的主控因子。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印发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炼油、石化等行业排放标准,一些地区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vocs监测、监控、报告、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取得一些进展。但vocs治理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为:
一是源头控制力度不足。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来源,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激励不足、投入成本高等原因,目前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措施明显不足。据统计,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
二是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vocs挥发性强,涉及行业广,产排污环节多,无组织排放特征明显。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vocs无组织排放提出密闭封闭等要求,但目前量大面广的企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逸散问题突出。研究表明,我国工业vocs排放中无组织排放占比达60%以上。
三是治污设施简易低效。vocs废气组分复杂,治理技术多样,适用性差异大,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我国vocs治理市场起步较晚,准入门槛低,加之监管能力不足等,治污设施建设质量良莠不齐,应付治理、无效治理等现象突出。在一些地区,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应用甚至达80%以上,治污效果差。一些企业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原因,即使选择了高效治理技术,也未取得预期治污效果。
四是运行管理不规范。vocs治理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建立、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一些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但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一些企业采用燃烧、冷凝治理技术,但运行温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一些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但未按规程操作等。
五是监测监控不到位。我国vocs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点位设置不合理、采样方式不规范、监测时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突出。部分重点企业未按要求配备自动监控设施。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从监管方面来看,缺乏现场快速检测等有效手段,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等应用不足。
到20xx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xx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石化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国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见附件2。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见附件3),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一)石化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项vocs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置视频监控装置;推进煤油、柴油等在线调和工作;非正常工况排放的vocs,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含vocs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
深化ldar工作。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规定,建立台账,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有关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监督要求,对石化企业密封点泄漏加强监管。鼓励重点区域对泄漏量大的密封点实施包袋法检测,对不可达密封点采用红外法检测。
加强废水、循环水系统vocs收集与处理。加大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重点区域现有企业通过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全面加强废水系统高浓度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污设施。生化池、曝气池等低浓度vocs废气应密闭收集,实施脱臭等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循环水监测,重点区域内石化企业每六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循环水塔和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toc)或可吹扫有机碳(p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强化储罐与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加大中间储罐等治理力度,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5.2千帕(kpa)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励重点区域对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8kpa的有机液体采取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推广油罐车底部装载方式,推进船舶装卸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试点开展火车运输底部装载工作。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确保稳定运行。
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vocs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vocs治理。推行全密闭生产工艺,加大无组织排放收集。鼓励企业将含vocs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石化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推进重点区域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闭)改造。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推广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xx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
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
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
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
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
(三)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辊涂工艺。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vocs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末端净化设施。重点区域逐步开展出版物印刷vocs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低(无)醇润版液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无水印刷、橡皮布自动清洗等技术,实现污染减排。
强化源头控制。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印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涂布、印刷、覆膜、复合、上光、清洗等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凹版、柔版印刷机宜采用封闭刮刀,或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减少墨槽无组织逸散。鼓励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对涉vocs排放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五)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vocs排放控制,重点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区域还应推进油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o3污染较重的地区,行政区域内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加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埋地油罐全面采用电子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汽油、航空煤油、原油以及真实蒸气压小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浮顶罐储存,其中,油品容积小于等于100立方米的,可采用卧式储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储存。加快推进油品收发过程排放的油气收集处理。加强储油库发油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提高检测频次,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油品装卸过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加强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油气回收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推动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
(六)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开展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
对涂装类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对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鼓励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包装印刷、织物整理、合成橡胶及其制品等,推进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提高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率。对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鼓励地方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建立活性炭分散使用、统一回收、集中再生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活性炭不及时更换、不脱附再生、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对脱附的vocs等污染物应进行妥善处置。
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
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应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具备条件的,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涉恶臭污染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广实施恶臭电子鼻监控预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确立本地vocs治理重点行业,建立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组织监测、执法、科研等力量,加强监督和帮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服务指导,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要把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作为帮扶的重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要加大vocs治理科研支撑力度。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含vocs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年底前,出台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制修订建筑用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订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强制性标准。加快涉vocs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农药、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工业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建立与排放标准相适应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加快出台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vocs便携式监测技术规范。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三)加强监测监控。加快制定家具、人造板、电子工业、包装印刷、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和工业园区监测指南。排污许可管理已有规定的石化、炼焦、原料药、农药、汽车制造、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企业自行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开展,对于间歇性排放或排放波动较大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应涵盖排放强度大的时段。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对严重失信的监测机构和人员,将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加大vocs排放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不规范行为。
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建设工程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点参见附件4、附件5。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开展无组织排放监测执法,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要求,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
加强技术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围绕vocs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污染防治政策、综合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主要排放环节、排放特征、无组织排放措施性控制要求、废气收集与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将vocs执法检查作为大比武的重要内容,有效带动提升vocs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
(五)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快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已核发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公布未按证排污单位名单。
(六)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对标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vocs排放主要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对使用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或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加大停产限产力度。鼓励各地实施季节性差异化vocs管控措施,在o3污染较重的季节,对芳香烃、烯烃、醛类等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提出进一步管控要求。
河堤治理方案篇六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河堤治理方案篇七
xx区xx街道xx社区(即原xx区xx街道xx台社区第三、四、五居民组)于xxxx年开发建设,xxxx年x月全面完成建制调整改革后分出,幅员面积约x平方公里,地处xx区中心城区,常住居民xxxx户xxxxx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xx家,民营企业x家,个体工商户xxxx家,小区xx个,单体楼幢xxx个,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x个,居民自治小区x个,其余小区楼幢均为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辖二路五街三巷一临时便民市场。面对小区、楼幢建设年度久远,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治理“顽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资源和力量,着力补齐社区治理中的.短板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各项服务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建设,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探索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实现社区环境卫生更洁净、便民服务更优质、邻里关系更和谐。
三、工作重点。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常态整治行动;统筹公共资源,协调驻区单位将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盘活服务资源,将热心公益服务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个体商户等组织起来,开展便民服务进万家;对接居民需求,办好“社区微讲堂”等平台。
(二)结合“十项微改革”,开展三项建设。
建设美丽社区。发动驻区单位、商户、居民,协调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常态化整治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乱停放等行为,努力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的社区环境,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建设友爱社区。健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志愿服务制度,发动社区党员干部、群团骨干等作表率。建设道德银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奖励制度。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对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x至x次群众性公益性文艺表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拉近邻里关系。
建设便民社区。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亲民化改造,对现有社区阵地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对功能区域进行调整,对加挂的牌子、上墙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在阵地内增设老幼服务等场所。统筹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小区党组织人员、楼栋长等,建设社区红色代办队,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探索小区业主自管。选取x至x个院落型小区,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自管会。在成立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楼栋党小组、选好党员中心户;在成立业主自管会的基础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同步优选楼栋长,聘用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根据物业服务从无到有情况,结合居民实际诉求和物业费用缴纳,逐渐完善充实物业服务内容和事项。由小区党组织牵头,成立小区说事会,并完善对业主自管会的监督评价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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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治理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婚俗改革,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拟用一年半时间推进婚俗改革,使全镇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简办得到广泛认可推广,优良家风家教家训得以传承发扬,文明、节俭、和谐的新时代婚俗新风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积极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加强家风家教建设。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固定标语、微信、qq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勤俭节约、文明家庭好故事,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自立自强、自己家业自己创,深刻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自觉遏制陈规陋习;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文化墙、村(居)宣传栏等基层宣传阵地,传播新思想、倡导新观念、弘扬新风尚;充分利用民政婚姻登记阵地,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新娘、身边好人、好婆婆等评比创建活动,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树立宣传正面典型;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第一时间有效引导和化解含有炒作高价彩礼、宣扬炫富拜金等内容的负面舆情信息。
(二)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村(居)委会承担直接责任,履行群众自治的责任,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地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将操办情况纳入道德红黑榜、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文明创建等重要内容,对模范落实操办规范的,给予表彰。发放遏制高价彩礼倡议书、操办规范宣传单,加大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村(居)小组长为第一信息员、联络员,对村(居)民的婚姻操办事项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拒不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及时向村(居)党组织书记反馈。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要建立本辖区村(居)民婚姻操办台帐,操办事项明细清楚。
(三)制定婚姻操办规范。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对结婚彩礼、宴请桌数及宴请对象范围、随礼等提出具体要求。遏制高价彩礼,提倡“零彩礼”。禁止铺张浪费,提倡婚事简办。禁止借机敛财,倡议非直系亲属“零随礼”,宴请对象主要为亲属,非亲属适度精简。倡议不设媒婆、不设媒礼。
(四)提升婚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利用qq微信群、微博媒体,助力搭建青年交友、婚恋教育、婚礼服务等志愿服务平台,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婚恋困惑和矛盾,自觉遏制高价彩礼、奢华婚礼。明确婚介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对媒人(红娘)的教育培训,引导媒人(红娘)自觉参与抵制“高价彩礼”,减轻“人情负担”。倡导推广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倡导集体婚礼、文化婚礼、公益婚礼等文明婚礼,摒弃封建迷信、低俗闹婚等劣俗婚礼。
(五)开展婚嫁乱象整治。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对反映出来的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婚介乱象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长途媒人”“流动媒婆”通过介绍外籍、外地婚姻对象索取高价彩礼、媒礼情况的跟踪管控,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借婚姻敛财、诱导未婚先育等行为。加大对婚介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对婚介机构收费依法依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婚介机构非法经营行为。开展行业自律,引导婚庆服务和酒店餐饮企业控制酒宴和婚庆活动标准,不推广营销豪华宴席、婚庆活动。组织对婚介机构和民间媒人开展政策宣讲,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操办规范的,进行批评教育、媒体曝光。
(六)强化法治导向作用。将遏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普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懂法、尊法、守法意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婚姻民事调解和法律援助,排查化解因高价彩礼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审理离婚案件、婚约财产分割案件中,按照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支持当事人收取高价彩礼获得不当得利,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等不良风气。
(七)推进婚姻家庭辅导。贯彻落实好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__民字〔20__〕__号),__市委办公室、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办字〔20__〕__号),__区委办公室、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办字〔20__〕__号)文件要求。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免费颁证常态化,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宣传培育文明向上婚姻家庭文化;整合民政、综治、司法、妇联等优势资源,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减少冲动离婚、草率离婚。通过宣传栏、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引导自觉遏制高价彩礼、不良婚俗,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八)突出带头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乡贤名人、企业家、“五老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杜绝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歪风,做到“四带头”:带头宣传和落实遏制高价彩礼相关要求,带头支持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新办简办婚事,带头劝阻亲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婚姻敛财等行为。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五必到五必访”要求,督促党员群众落实相关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遏制高价彩礼等纳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纳入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参考。将遏制高价彩礼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年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九)加强监督督查力度。要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村(居)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间步骤抓好落实,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将彩礼、操办宴席桌数、随礼、婚车、媒礼等用数字具体细化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完善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工作流程,层层动员,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针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婚托婚骗等重点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这个关键、抓牢村民自治这个基础,综合运用服务供给支撑、经济手段刺激、宣传引导、人文关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打击、道德约束等多种方式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强弱项、扬优势,推进建章立制,加快完善机制体制。全镇高价彩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婚姻领域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基本消除,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基本形成。
四、组织机构。
__镇成立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方__任组长,副镇长双__任副组长,所有班子成员及相关镇属镇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李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并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村(居)委会负直接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保障经费,落实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推进。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评内容,并增加考核分值,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工作。
(二)发动群众,注重实效。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摆在首要位置,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婚事新办简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看待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事与尊重传统礼俗、民族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新时代精神相契合。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推出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在“黑榜”公示和村务微信群等媒介公开曝光。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引领,通过典型带动、舆论引导、道德约束等办法,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河堤治理方案篇九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xx派出所xx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xx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时间为20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xx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示范点的创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要求,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实职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通报各村(社)、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河堤治理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__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根据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_社发〔20__〕__号)精神,结合__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__民规〔20__〕__号)要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建立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二)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和发布标准规范,内容、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四)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五)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提不切合实际的治理目标和要求,不给基层和农民群众增加负担,尊重民族和当地风俗习惯,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城区、镇(街道)、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四、治理重点内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工作内容:遏制高价彩礼,禁止借婚姻名义索取高价彩礼或财物,故意怂恿提高彩礼金额。坚持问题导向,以婚嫁彩礼“限高”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推进婚事新办,倡导不要彩礼,限制婚嫁彩礼逐年下降,同步治理,整体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融合;宣传教育引导与依法规范治理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相结合;破除陈规陋习与尊重乡风民俗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实践养成,推动形成文明乡风,确保专项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抓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人为相互攀比哄抬,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工作内容:遏制盲目攀比,纠正酒桌“面子观”,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等不良风气。限制婚事喜庆费用,规范婚喜事标准,对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不提倡操办。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工作内容:遏制厚葬薄养,以丧事简办为目标简化治丧仪式,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禁止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现象。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程序,树立厚养薄葬观念,简化治丧仪式,控制治丧时间和丧葬规模。提倡家庭追思会、敬献鲜花等文明祭奠方式替代焚纸烧香。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工作内容:遏制奢靡浪费,自觉抵制婚丧车辆成串、鞭炮齐鸣、滥发请柬、大办宴席等行为。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坚决破除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发展生产生活,不撂荒,做到土地应种尽种,确保粮食安全。
五、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__年__月启动,20__年__月基本结束。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20__年__月底前)。
(三)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20__年__月底前)。
(六)统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持续推进)。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推动工作,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区委农办、民政局、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等,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责任,立足各自职能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城区、镇(街道)、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各级党委政府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镇(街道)、村级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治理过程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结果得到农民群众充分认可。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
(五)实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动,认真做好总结。每月__日前报送《__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表》以及每月工作进展情况,20__年__月底撰写专项治理年度总结,20__年__月底撰写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
河堤治理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婚俗改革,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根据区党政办公室印发的《__高新区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高新办字〔20__〕__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拟用一年半时间推进婚俗改革,使街道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简办得到广泛认可推广,优良家风家教家训得以传承发扬,文明、节俭、和谐的新时代婚俗新风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街道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步骤,制作统一宣传单,具体指导村(社区)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并监督执行落实到位。将彩礼、操办宴席桌数、随礼、婚车、媒礼等用数字具体细化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完善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工作流程,层层动员,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针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婚托婚骗等重点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这个关键、抓牢村民自治这个基础,综合运用服务供给支撑、经济手段刺激、宣传引导、人文关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打击、道德约束等多种方式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强弱项、扬优势,推进建章立制,加快完善机制体制。街道高价彩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婚姻领域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基本消除,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基本形成。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民政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村(社区)参照成立领导小组,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街道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保障经费,落实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推进。要把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评内容,增加考核分值,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工作。
(二)发动群众,注重实效。各部门、村(社区)要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摆在首要位置,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治组织推进婚事新办简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看待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事与尊重传统礼俗、民族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新时代精神相契合。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广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推出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在“黑榜”公示和村务微信群等媒介公开曝光。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引领,通过典型带动、舆论引导、道德约束等办法,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河堤治理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评比办法。
省住建厅成立考评办,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省级每季度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看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季度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已考核过的县、乡镇不重复考核,各县、乡镇、村庄考核名单分别由考评人员到所属市、县、乡镇后当场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不通知地方,检查过程中市县有关人员不得陪同。
1、2),考评人员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所负责考核的县、乡镇和村庄进行评分。
(三)排名方式。设区市对县(市、区)要在省级考评前组织进行考评计分,并公布县(市、区)得分,被抽查县级最后得分由省、市两级对该县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占70%和30%。省级考评按县级15%、乡镇15%、村庄50%、县(市、区)推进ppp工作落实情况20%的权重计算分值,作为被抽查县(市、区)得分,每季度对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其所属被抽查县(市、区)最后得分进行排名,年终根据各季度得分通过简单算术平均进行总评,作为当年度各设区市(含平潭)最终排名依据。
(四)通报方式。省级每季度通报并约谈全省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并将年终总评后三位的名单在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由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堤治理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县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夯实基础,规范行为,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了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交通局局长
高西虹
县公安局局长
欧炳和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冰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华
县法制办主任
黄建成县纠风办主任
尤东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应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建安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薛文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
(一)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地超限运输车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为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为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全面加强公路保护。同时坚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干线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对农村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4、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20xx]2号)要求,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逃缴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10吨以上的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 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二)源头监管
1、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安全生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驾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4、交通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场(站)检查,条件具备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以及蔬菜基地等源头地点的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点,明确人员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2、完善工作机构。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加强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治超管理工作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县安监局要强化监管,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情况。
4、强化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各地新闻媒体应根据超限超载治理要求,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5、规范治超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