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精选19篇)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和可靠性。那么,在撰写合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确保合同涵盖了所有必要的条款和条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难以理解的语言。此外,遵守法律和法规,并使用准确的词汇和术语也是十分重要的。最后,核对合同中的细节和金额,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合同范文,可以联系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咨询。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一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
根据我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协议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协议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协议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协议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x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x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协议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协议约定转让费×2。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协议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协议》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二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v^《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v^《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三
加盟商/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v^授权书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授权书:
第一条授权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花花花花花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市_____区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授权书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装修厂商进行装修,装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装修价格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授权书终止时,乙方应于本授权书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菜式、商的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授权书。
第六条柜帐的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四
甲方:
乙方:
亿家益公司与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与亿家益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亿家益公司电动车维修服务系统和形象,开发电动车维修业务,以稳定和扩大双方在芜湖市场的维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获得利益,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盟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员;计时工: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点到下午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加盟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
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为加盟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2、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找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六、加盟者条件。
1、必须准备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活动。
2、不能是合伙经营。
3、受过总部训练,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4、加盟店的店铺必须经总部核准。
5、所以资金必须由加盟者自行筹备。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五
店名:
店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公司”中式快(以下简称“某公司”)事宜,特订立本授权书,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公司;乙方同意,加盟“某公司餐。
饮”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公司。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授权书所确定店址的设立;。
2、制作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向乙方提供的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如乙方要求,可负责的装修,代办装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代为采购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7、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筹备乙方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授权书所确定店址的经营;。
4、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为乙方解决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乙方于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于本授权书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于本授权书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于乙方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5、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乙方于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4、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6、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等费用。
第六条。
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造、颜色的搭配、装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装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甲方为乙方设立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八条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授权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九条乙方经营期间,销售的所有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进行销售。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客食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
第十一条乙方销售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的价格,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也不得对的价格进行变更。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六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四季青”品牌。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四季青”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v^《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七
品牌使用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品牌使用被许可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八
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品牌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乙方认可甲方为“_______”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之区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及遵照本合同之约束,并给付甲方一定之报酬。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授权标的”: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等。
“授权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经营模式等。
“许可标识”:是指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授权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区域。
“授权使用费”:是指乙方使用授权标的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管理费、开业启动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
“基本授权使用费”:是指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授权使用管理费”: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权标的过程中,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的固定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
“经营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授权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授权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等。
“know-how(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具有一定价值、可利用、未被公众所知,可以转让或传授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调理技术、制造方法、工艺、配方、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以下简称“sop”)以及前项内容的组合。
“商业秘密”:是指甲方一切商业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标的之一切资料、知识产权、图稿、know-how(专有技术)、店铺设计(design)、商业计划以及本合同有关之任何数据或信息、甲方的连锁系统营运方式、经营方法、配方、“sop”和各种手册、特定商品的购入价格、主要产品的制造方法、以及其他关于授权经营体系之一切信息、技术秘密。
授权标的。
甲方授权标的仅限于:
授权商标:“___________”(本合同中简称“授权商标”)。授权商标的具体字体造型为(如下):
乙方仅可以前述字体造型使用授权商标,不得擅自变更。
授权范围。
乙方仅可在“餐饮店”经营项目上使用授权标的。
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务等方面使用授权标的。
授权区域与营业地。
本授权为区域性独占授权,授权区域仅限于乙方在________店(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餐饮服务的场所内。甲方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
区域保障范围:_________(双方另约约定的除外)。
乙方仅在前款所述的授权区域内开设经营店,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之外(无论是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授权标的。
授权期限。
本合同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
基本授权使用费。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授权使用费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若双方续约,如乙方于本合同履行期间,积极全面履行合同权责,且不曾有任何违约记录,甲方同意收取品牌使用费%与乙方再续约年(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重新装修经营店)。
授权使用管理费。
乙方的经营店正式开业后,每6个月都应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乙方经营店正式对外营业日作为授权使用管理费起算日。
开业启动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开业启动金(包含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开业部分设备费用_________元、开业前技术转移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元等)。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开店启动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旧可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招牌、授权商标及许可标识等已依本合同相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的支付。
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基本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交纳基本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须携带现金或支票至甲方处,或以汇款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下述账号支付开业启动金,该款项应于设备发货前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将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另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之计算应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清偿日止。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信息披露。
甲方应向乙方披露有关授权标的的基本信息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等。在授权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其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know-how”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亦相同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如有违背前三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乙方之营业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为内部资料、机密或其他同义字样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生产或业务上尚未公开之一切文件、数据、产品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之物或权利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
竞业限制。
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方授权内容相同或类似之店铺。
如名义上虽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之近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但实际经营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前款约定。
如有违背前两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知识产权的使用。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授权标的、许可标识;
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___________”字样的招牌;
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许可标识;
必须在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授权商标。
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许可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以下行为:
不得将许可标识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许可标识,及其他与许可标识类似的名称或标识。
不得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授权商标“___________”四个字中的任意2、3个字或全部注册为企业名称),且不得许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有前述使用之行为发生。
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许可许可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或标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
除为授权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许可标识。
授权经营中所涉及的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注册商标、许可标识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维权行动。
甲方提供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之所有书面资料或教育培训的专业技能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并由甲方设定与总公司连线传递营业资料。
乙方需购买使用甲方所建议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传递现场营运状况。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约时,乙方应立即将上述相关条款所涉及之全部资料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备份留存。
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经营店的开业条件。
乙方取得开业,经营资格须具备下述条件:
乙方须保证经营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授权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取得相关许可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完成甲方指定的实物培训,并取得甲方授予的相关开业证书。
确定本经营店营业店面地点与营业时间。
使用“___________”之商标、招牌、包装等所有标示“___________”的营业图案,应先予以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书面核准。
本经营店内部之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所有设计图纸须甲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费用应由乙方负担。施工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营店才得营业。上述各项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完工后,全部规划、设计图纸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虽经甲方授权使用,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乙方须将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租赁合同交甲方一份备查。
授权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及《经营手册》的规定,在经营店正式开业(不含试营运)前,向乙方提供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定位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并给予乙方有关经营店营业之各种指导及援助,以确保乙方顺利开展经营店的运行。乙方应予以书面签收。
开业前培训。
乙方应于开业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选派经营者或店长至少一人、经营店管理人员共______人至乙方开业处所,参加开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始得开业经营。
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现职或已离职(含停薪留职)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招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得聘任。
乙方负担营运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
乙方负担乙方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乙方负担场地、设备、原物料等费用。
开业中培训。
乙方应于开业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时间,接受甲方派遣讲师至乙方处所进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训及各项经营管理知识更新培训。
甲方安排之培训,甲方不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额外培训的,该部分讲师之住宿、车资、餐费、讲师费等相关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保密义务。
甲方所训练、转移一切有关技术、配方、培训课程内容及经营管理之营业秘密,乙方须负严格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解除后,乙方仍负保密之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甲方竞业。
营业时间与方式。
甲方依据乙方之开业准备计划,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店正式开业日期,乙方应依据甲方指定之日开业。
营业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____”之_________店。营业时间:_____________,全年365天均保证营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营业面积。
乙方须依甲方规定的商品项目、营业项目、营业时间、进货方式与定价经营该店,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上述之规定营业,不得拒绝进货、销售,亦不得使用、陈列、销售其自制或私自进货之商品。
乙方从甲方处(或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得的货物,乙方应当场检验货物,如发生货物有瑕疵,乙方应当场提出更换,如乙方当场未予以提出,则视为货物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及销售。
甲方指定为乙方采购物料及其他开店所需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具体采购、订货、供货、结算事宜由乙方与贸易公司另行签订合同或订单。
注意事项。
为保证授权经营的品质,乙方对于本经营店所经营商品之采购及销售,应遵守下列规定:
本经营店经营所需的所有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应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货商采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应商以外者进行采购。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购前述货品的,自购货品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商等事项也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采购及销售之说明,乙方须与接到要求后二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资料说明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一般备货期为个工作日,特殊订制品不在此限;乙方采取数量高于平日数量之倍以上时,应于正常订货前日前向甲方提出采购需求。
乙方于本经营店销售商品之价格,应按甲方经营“___________”之价格,除有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之促销活动外,不得任意调整各项商品之售价。
乙方必须维持适当之库存品,勤于库存品之管理,保持无缺货、材料充足、新鲜度以确保“___________”品牌的商誉。如因疏于订购或因不当采购,而造成不适当之库存品而受到损害,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货品的价格不含税金、物流、仓储等附加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货款结算。
乙方向甲方采购之货款应于订单下达后先行以电汇方式将货款付至甲方指定之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货款后,通知相关供应商发货。
甲方货款收款指定帐户资料如下。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乙方迟延支付货款导致发货延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广告宣传促销。
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及营业结盟经营活动,乙方须配合遵守执行,不得擅自拒绝顾客参与上述经营活动及享有优惠。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活动内容及广告、宣传、促销之印刷品等应事先送交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核准后,始得散发、刊登或播放。乙方经甲方核准从事前述活动之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在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中,并执行本合约内条款之下,广告文宣等费用由甲方、乙方一起负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乙方负担。广告文宣及相关制作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甲方事先预估金额并通知乙方。
季节性商品品项更新之广告文宣用品的设计费由甲方负担,但若乙方需广告文宣用品的订购,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季新品上市时的首批订货量由甲方决定,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做宣传推广。
营业主体之明示乙方于厂商等第三方有法律行为时,应标明自身系被授权经营者的身份,绝不能有被第三方误认为系甲方的混淆标表示。
经营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营业额或利润不作任何保证。乙方如发生营业亏损,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
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为各自独立经营。乙方对外之一切法律行为,除系依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获授权外皆系乙方之单方行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代理人或甲方受雇人之身份对外为任何法律行为,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事宜。
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与消费者、厂商等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自身遭受损失或给他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自担其责,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商誉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则甲方负有处理的义务。
消费者投诉处理。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消费者监督电话。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在接到投诉后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如实通知甲方的窗口联络人,甲方的窗口联络人为:
业务联络人:;
如因乙方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使甲方名誉、企业形象受到贬损,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因乙方原因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在查明确系乙方责任后,可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用保证金直接向消费者进行偿付,亦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店铺维护。
乙方必须保持本经营店之店铺、建筑物内外、杂物备品、库存等供经营使用之所有对象处于清洁、明亮的状态,不得疏于清洁保养。
乙方不执行前项的保养管理,在接获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见改善时,甲方得聘请第三方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并由乙方负担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增加、变更、损毁店内外设备、店铺设计或停止使用或借予、转让他人使用。
店铺监督及品管圈监督。
甲方有权随时出入本经营店及建筑物之内外,并得检查、监督、辅导乙方之店内设备、库存品及经营状况,以提供乙方适当之经营指导。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的,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
甲方定期派遣督导人员至乙方店铺,提供乙方经营指导,交通费及相关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开业后乙方主动提出需甲方人力支持及技术指导,每位支持人员出差费用、讲师费人民币500元/天,交通费、餐费与住宿费由乙方按照附件1之标准于出差结束后三天内以电汇方式将出差费交给甲方。
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其对授权乙方使用的授权标的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或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人的许可得以授权乙方按本合同使用,绝无侵害他人权利之事情。
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情况及适用授权标的的服务或商品质量,并提出相应意见,乙方应予以接受。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保障按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日报表,月营收报表、及所有相关会计账簿,以及月原物料使用金额,并保证提交内容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取得之权利转让或再授权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定质押,不得将经营店租借或委托任何第三方经营,不得将经营店招牌出租、出借。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证所有的经营行为皆为合法,并不得影响甲方及授权标的的声誉。乙方如有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保证其授权行为合法,甲方如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
合同变更。
甲方因客观情势的变动或其他事由,得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之条款相应修订。
协议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终止本合同的协议,本合同使得以解除。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之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单方面解除。
甲方在乙方发生下述事由时,得不经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与其他业者进行任何业务之合作的;
制作的会计账册或报表不实或妨碍甲方之稽核工作的;
迟延付款达_________次(含)以上的(但经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
乙方变更重要资产结构,致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本经营店业务的;
乙方故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的;
乙方所签发或经乙方背书之票据遭银行退票的;
乙方单方面做出停业,分立、合并或解散之决议的;
乙方怠于处理因经营本经营店所发生之法律纠纷的;
乙方故意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之经营及技术指导的;
乙方被国家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停止营业等行政处罚的;
乙方将向甲方采购之食品材料、包装材料等转卖予第三人的,或使用于非签约店的;
乙方违背甲方经营价格,擅自调整商品售价的。
乙方擅自利用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亦不予返还。如保证金及按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乙方单方面解除。
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条所述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营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丧失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约定,支付解约金于甲方:
签订本合同并未接受开业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不予返还,开业启动金在扣除已实际发生项目之费用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条之约定处理。
签订本合同并已接受开业前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条之约定处理。
已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本合同第条所记载的重大违约事项,保证金按条之约定处理。
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若有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时;
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
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因前款1、2项事由,合同终止的,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条相关约定处理。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标识、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及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之内容。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含有许可标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sop、经营手册等文件及其任何复制品。
违反本条第一及第二款之义务的,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二款之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授权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与许可标识及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乙方为本条约定的撤换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未按约撤换、或撤换不完全,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义务。甲方亦可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代乙方撤除,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绝无异议。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乙方要转让经营店或将其相关机器设备等折价出售,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乙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变更时,乙方须于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或经甲方认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不适任为本合同当事人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时,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条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
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不按约履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如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本合同适用^v^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同意提交_________申请仲裁裁决。
就本合同应遵守之各事项,乙方之法定代表人、店长、聘用员工等相关人员如有故意或过失之情事,视为乙方自己之故意或过失。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之联络事项应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非经书面之通知、联络、答复等,均为无效,除非事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未定之事项基于互相信赖关系,甲乙双方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达成的任何意向或协议等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均归于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合同为准。
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通知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方的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九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盟甲方“__________”项目,经营甲方相关产品的业务,经友好协商,对以下各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城市)开设“_____”,经销_____产品。店面位于__________,此种授权为非排他性授权。店面为乙方所有或租用,租用店面须符合以下条件:租期至少一年;在租期内,无拆迁、改建、租房合同终止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再次选择店面、经甲方考核通过后,另行开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协调货源,尽可能保证乙方货源。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特许经营、商标授权使用等费用。
3.甲方需协助并主导乙方店面设计装修规格。
4.甲方需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经营目标,并切实进行目标达成效果追踪。
5.甲方承诺提供经营“__________”所必要的训练,对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指定人员参加。
6.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做出警告、罚款、涨价、停货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经销商资格的处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资格作以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考核。
8.甲方提供乙方店面布置所必须的机模6个、相关辅销物品、店面海报等,并定期更新。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依法登记取得经营资讯产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乙方提供副本复印件一份。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常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活动。
3.乙方应保证在本店进行销售的主要为__________产品,店面展示以__________为主,并服从_________区域销售代表的调整,如乙方违反,乙方同意并接受相应处罚。确认和处罚的具体措施见本协议第七条。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目标经营状况追踪的数据统计,并主动进行经营改善。
5.乙方应依照甲方标准对店面内外进行布置,如需进行变更(包括样机数量、宣传品等)必须经过甲方区域销售督导的同意方可。乙方店面的设计装修必须在甲方负责人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完成。需符合甲方公司形象规定。
6.乙方需要接受甲方店面运营三个月的考核,如违反甲方经营标准的则不得使用甲方所专有的一切店名标识。并无资格作为甲方进行运营。
7.在乙方装修结束后,店面符合甲方装修标准者,凭发票和照片,可向甲方申请装修费用支持。费用以实际使用数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
四、知识产权。
甲方根据协议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形象店中使用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认证标志等,乙方仅可在协议的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授权或超越范围使用。乙方对加盟体系提出的改进意见,经采纳后甲方可在其他的_____产品销售点使用。
五、保密条款。
双方基与本协议及今后的合作中获得的对方公司的内部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否则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期限、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再期满时亦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或乙方内部出现重大变更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经终止,乙方应在7天内返还甲方所交付乙方列入保管的各种物品(手册、资料、标识、门头等),并停止以“_____”名义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双方返还并停止使用对方的具有商业秘密性质的信息。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导致合约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装修费用支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于_____市_____区。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同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2.有关“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__%。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v^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a.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元;。
b.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_元;。
d.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_________%;。
e.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________元。
g.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h.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总部(盖章):_________加盟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一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上海婴幼儿用品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上海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上海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上海特许专营店。
2.2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开设只开两家上海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方式。
3.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上海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上海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乙方须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甲方对有损上海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力。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甲方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上海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使相应权力。如上海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甲方的义务。
4.2.1负责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4.2.4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上海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5.1.9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自已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乙方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上海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专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8万元,第二年为9万元,第三年为10万元。
5.2.8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9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持许经营权,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8000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时返还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三年内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4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订货、补货、换货和退货。
7.1订货方式:
7.1.1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配置适销的商品。
7.1.2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样订货。
7.1.3乙方在甲方的网站上看样订货。
7.1.4由甲方给乙方发商品图册或光盘,由乙方采样定货。
7.1.5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由乙方自主决定。
7.1.6乙方开业时首次配货量标准:按店内面积每平方米乘以600元(进货价)为标准。一般首批进货不得低于1万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体的配货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货清单后给乙方确认。
7.2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补货时,按进货价每次应不低于元。
7.3乙方在甲方所购的商品,无论质量问题还是销路问题,在没有污损,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均可向甲方换货(详见合同附件二)。
7.4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乙两方各承担50%。以后乙方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乙方一次性进货达5000元(按进货价计算),运费由甲方承担。
7.5乙方如需退出加盟,应写《退出加盟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以书信或传真形式交给甲方,甲方保证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请书》一个月内,将其供应给乙方的商品按原供应价收回(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八条承诺及保证。
8.2甲方坚持按区域保护发展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加盟办店的保护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制度、营销经验、商品批发价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____日内向乙方发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乙方构成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不再返还给乙方。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若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补充和解除。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补充。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
从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而且不需交保证金。
甲方:
办事机构: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电话: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二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
地址:县(市、区)乡(镇)村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品牌加盟品牌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采取特许品牌加盟的方式开展。甲方作为特许人向乙方(受许人)提供百全的商业经营特许权。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经营店(品牌加盟店)悬挂统一标识。
2、甲方以不高于同质商品的市场供货价格向乙方全部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其他渠道进货。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烟草专卖等证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经营范围。
1、在现有村邮站供货商品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丰富的商品种类,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国外商品。
2、为提升乙方形象,扩大影响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业务。
-代售普通邮票、邮资封、明信片、出售品、集邮品。-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简称)。
-各类邮发报刊、出版物的订阅和零售。
-代收费业务。包括代收各种费用,空中充值,代收水电、天然气费,代售机票,火车票及代售充值卡、体育彩票、票。
-邮储小额贷款咨询及保险申请。
-代办新农保。
-逐步实现代理计划开办的各项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制作悬挂品牌加盟店统一标识,并配发统一。
2、负责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通信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代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遇情况发生变化,乙方不具备代理业务条件或违反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若品牌加盟合作结束,由甲方投资配置的店招、标识及用品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保障通信畅通。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办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销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费业务,必须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预存款,代收费金额不得高于预存款资金余额。
5、乙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相关登记账簿、清单和月报表,及时缴清货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或执法部门查处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导致的各种损害、赔偿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7、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店内外改进、修、饰、店招和标识安维护过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务经营过程中,以及在订货、进货、退货、换货、送货、结账过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财产损害、死亡,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8、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甲方直营的百全店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因为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不是甲方或xx企业的员工或雇工,所以必须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无权和不能向甲方或xx企业主张工伤、工亡。
9、乙方对外所欠债务,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乙方自己负责。
第四条订货、调货及退货。
1、乙方订货时,甲方的品牌加盟店管理员与乙方沟通并形成订单,由品牌加盟管理员负责协调备货、供货给乙方。
2、根据不同商品的规定,甲方自行决定要求乙方采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货。收货后,乙方签收确认并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员结算货款。
3、就每种商品,在订货或送货、取货时,双方应当明确具体的退货比例和调货比例;没有明确的,乙方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10%,调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20%。
第五条配送模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订单式配送,配送频率为每周一到两次。乙方按照规定于每周向甲方发送订单,甲方于每周根据乙方订单进行配送。
第六条结算。
1、乙方须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2、因节假日、农资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预定大宗商品,乙方须向甲方预付货款或订金。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和违约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无约情形且无其他纠纷时可以全部返给乙方。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且有关的转让行为或协议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3、本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返还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标识、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继续使用的,甲方将依法维权。
4、乙方如果不按期支付货款,甲方予以警告,记录考评并降低信用额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当按照按未缴货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致使品牌加盟店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第八条协议期限及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到期如需续约,甲方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三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x.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x.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x.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x.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x.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x.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的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x.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x.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x.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x.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x.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x.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x.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x.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x.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x.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x.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x.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x.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x.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x.合同期满前x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x.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的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x.加盟店提前x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x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的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x.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x.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x.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x.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的时候,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x.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x.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及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四
甲方:
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 》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
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
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
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商标和侵犯“_____”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
(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
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五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六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少儿外语培训教学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模式,对学生的未来英语学习有显著地作用,甲乙双方本着优势共享、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少儿外语校外培训教育,寻求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在乙方所在地进行少儿外语培训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订如下加盟协议:
一、加盟的意义。
1、同荣外语培训学校是我省一所专业化从事外语短期培训、认证培训、职业教育及信息咨询的专业化培训、咨询机构,为开发培训市场、迅速扩大在乙方所在地的同荣外语培训学校知名度,本着扶持新培训学校、本地培训学校竞争力,共同发展外语培训事业,实现共赢。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管理制度,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议,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成员,可使用甲方之培训学校”品牌,开展少儿外语培训事业。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另设分校,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校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会员机构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提供品牌支持,承担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并负责乙方在学校宣传的建设维护和信息资源的编辑、加工及服务等工作,提供校报和宣传简章等宣传品。
(2)为乙方制作授权铜牌1个;。
(3)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
(4)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建议、广告支持;。
(5)作为乙方的师资后盾、师资培训基地,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教材、教学配套服务。
(6)向乙方提供业务运作支持;。
(7)提供统一的管理、运作方式;。
(8)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样式、统一教材、教案;。
(9)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考试及认证等渠道;。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加盟后,使用甲方品牌。
(2)参考学校的管理、规范等;。
(3)享有各大媒体广告、网站宣传;。
(4)获得甲方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5)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6)有权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7)在权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8)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4、乙方的义务。
(1)完成分校开业前所需手续;。
(2)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校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维护费,首年减免管理费,每年的管理及维护费相比前一年增加_________元。
3、加盟费,管理费按______年收取,费用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4、拖欠加盟费30天视为乙方放弃加盟协议。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合作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况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如三年合作期满后,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_______月告知对方。
六、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七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八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1甲方授予乙方在陕西省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加盟品牌合同授权篇十九
甲方:广州搏浪体育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fila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fila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fila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fila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应当场开箱,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c)在开箱前必须过磅,检查与原箱标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d)如重量相符,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示的总数相同,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b)乙方退货,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fila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二十、双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终总结,乙方必须于翌年1月25日前结清本年度所有应付货款。乙方必须执行此项条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终返利之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