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一年的学费是多少,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大多数学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包括专兼职专业收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更,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
1、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费
学费标准见2019年,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019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制 |
全日制学术型 硕士 | 学科、专业 | 8000 | 3年 |
全日制专业型 硕士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拟13000 | 2年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 10000 | 3年 |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 10000 | 2年 | |
0451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 9000 | 2年 | |
045400应用心理硕士 | 15000 | 2年 | |
125400旅游管理硕士 | 20000 | 2年 | |
135107美术领域艺术硕士 | 15000 | 3年 | |
135105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 | 13000 | 3年 | |
0551翻译硕士(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等6个专业) | 15000 | 2年 | |
0452体育硕士(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3个专业领域) | 13000 | 2年 | |
065100文物与博物馆 | 12000 | 2年 |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16000 | 2年 | |
博士 | 各学科、专业 | 10000 | 3或4年 |
培养类型 |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制 |
非全日制硕士 | 0451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 9000 | 3年 |
非全日制硕士 |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 20000 | 2年 |
2、 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但必须按规定预留床位。客房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公司章程公布后,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按新标准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2、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与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制度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1) 研究生助学金制度
一般来说,研究生资助制度有四种:国家助学金、贫困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征兵和义务兵役国家补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励资助制度,对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国家研究生补助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资助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已领取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定向生和其他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外)。
资助标准:博士生每生三年1300元/月,每年10个月,共计13000元/年/生;硕士生600元/月/生,每年10个月,6000元/年/生。
2资助贫困研究生
我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形式有绿色通道、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发表学术论文研究补助、贫困就业补助、励志助学金等8种资助形式。详见《辽宁师范大学财政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师范大学发〔2019〕29号)。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主要包括助教、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辅助管理是指学生参与本单位或职能部门的非营利管理。助教是指学生在本单位或本校其他教学单位从事的非营利的助教活动,如专业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协助教师指导实验和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阅卷等研究助理是指学生在校园内参与非营利的研究活动,如承担项目负责人指派或指定的与其专业有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专业设计和研究,包括:科学实验、实验数据的整理分析、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整理、翻译等。
固定岗位是指长期任职一个学期以上(一般不少于4个月)和寒暑假连续任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延长;临时工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多次勤工俭学活动完成的工作岗位。学校固定管理岗位的工资按月计算,每月工资600元。学校临时职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5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为解决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而设立的。凡需要贷款的学生,应于9月20日前到所在地市(县)办理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及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不超过每年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最高限额为1.2万元。
4征集义务兵役,国家补助
它是国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义务兵役,提高征兵质量而设立的。详见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国家大学生应征义务兵役补助办法》(财[2013]236号)。
(2)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
1国家研究生奖学金
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术成绩突出、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突出的全日制注册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年3万元/名,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奖励额度由国家分配,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道德素质和学业成绩是评价的基本条件。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价标准侧重于研究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标准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2研究生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全日制在册研究生中勤奋学习、热爱科学研究、勇于创新、勇于进取(停学、留校、退学、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每年根据招生需要、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面、档次、奖励标准和考核办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分配将向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特色学科、基础学科和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倾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覆盖面、档次和奖励标准将进行动态调整。学术和专业研究生的学术奖学金按类别进行管理和评估。
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标准和范围为(以上述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为准):(1)博士生:第一年博士生奖励幅度为100%,每生10000元,其他年级70%。分为1.2万元、1万元、6000元三个档次,分别占中奖总人数的20%、30%和50%。(2) 硕士学位:一年级研究生分为1万元、5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的范围是推荐免试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毕业生。二等奖学金评定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前10%,三等奖学金评定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前60%。这三个级别的奖项并不是同时获得的。2、 三年级的奖励幅度为60%。分为1万元、5000元、3000元三个级别,分别占中奖人数的10%、20%和70%。
根据现行政策、预算和生源质量,动态调整奖学金的覆盖面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