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如有明确的国家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国考的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
如果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经历。
在兵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现役的经历,无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或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市(地)级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省及以上院校借调(帮扶)工作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如果需要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则在上述部门工作两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第一类: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类: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特殊岗位计划”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第三类:首次在基层具体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就业,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计算。
第四类:离校未就业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或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类: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计算。
第六类: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第七类:首次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其基层工作经历从灵活就业登记审批开始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