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现设有七系三部,在校学生8000余人,开设专业50余个;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副高以上职称达140余人;学院专业覆盖领域广,现代职教理念领先,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3818;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2011年12月被贵州省教育厅授予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 贵州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 2015年3月贵州省商务厅批准设立外派劳务培训基地;
■ 贵州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院校 2010年2015年两次通过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均被评为优秀;
■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院校址在贵州花溪大学城,是全省唯一一所首批进入大学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办学规模将达11000人。进入大学城,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办学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办学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
学院教师中博士、硕士、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省管专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等,双师型教师达280余人。
学院实施校内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校兼课制度,教师队伍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师资特色。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及方向科类学制(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元/年/人)
1会计电算化文理33503500
2市场营销文理31803500
3工商企业管理文理32003500
4电子商务文理3703500
5物流管理文理31503500
6工程造价文理33603500
7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文理3603500
8金融与证券文理3703500
9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3603500
10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文理3603500
11动漫设计与制作文理3703500
12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3603500
13软件技术文理3603500
14建筑工程技术文理34703500
1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文理32203500
16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3603500
17服装设计艺兼文理3407000
18室内设计技术艺兼文理31807000
19装潢艺术设计艺兼文理3407000
20影视动画艺兼文理3407000
21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艺兼文理3407000
22环境艺术设计艺兼文理3507000
23产品造型设计艺兼文理3407000
24食品生物技术文理3403500
25生物制药技术文理3503500
26环境工程技术文理3503500
27技术监督与商检文理3503500
28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文理3503500
29酿酒技术文理3403500
30营养与食品卫生文理3403500
31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31003500
32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方向)文理3503500
33移动通信技术文理3503500
34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3503500
35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文理3503500
36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3503500
3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31503500
38汽车运用技术文理3503500
39旅游服务与管理文理32003500
40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理3503500
41导游文理3503500
42酒店管理文理3503500
43航空服务文理3503500
三、录取原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的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四、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优秀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对口报考省内本科院校。
五、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06016 8506017 8506018
宋老师15885008573 杨老师13368612389 蒲老师 15285568689 QQ:1713406604
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50025 传真:0851-8506018
学院网址:http://www.gzq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