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交通大学招生规则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什么时候,重庆交通大学招生条例何时出台,是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重庆交通大学招生部新发布2019重庆交通大学招生规则,供您参考。
重庆交通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序号 | 招生大类 | 大类所含专业 |
1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2 | 水利类 |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3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4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
5 | 建筑类 | 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
6 | 电子信息类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
9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0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翻译 |
11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12 | 地理科学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13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14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 |
15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重庆交通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重庆交通大学成立于1951经教育部批准为具有较高学历的公立高等学校交通运输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国家标准高校代码10618南安、双福、大坪三个校区。南安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双福校区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复兴大道1大坪校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07数字。各专业的学习地点以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2.重庆交通大学它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和工程导向的多学科大学。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占地面积约为校园面积2893穆。现有全日制学生2.7包括普通本科生一万2.3硕士、博士研究生一万多人3000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大学”和首批“国家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大学”。
这所学校几乎有专职教师1500高级职称人员700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带头人、国家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1人以上交通运输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如部“十几万人才工程”、重庆市“巴渝学者”等120不止一次。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收集44010000多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91亿元。
第三条组织。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校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到:,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制定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网站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发布。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保留本科招生计划60主要用于调节学生接地线上学生的不平衡。
第七条我校2019普通本科招生总数60其中37普通本科专业15这个项目的专业是招收三类学生1一个。大类招生情况如下:
各省(市、区)招生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我校将按照考生填报学校意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从网上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非第一志愿网上考生将被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第10条”平行志愿“对填报的省市,我校执行有关省市的规定;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我校执行有关省市的规定。
第十一条我校校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档案分数优先、按专业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比较相关科目的分数:理工科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外语”的总分。如果考生提交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线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调整到未完全录取且符合省市招生计划录取条件的专业,直至全部录取。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我校执行有关省市的规定。
对不报考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省(市、区),我校将征求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的意见。如果在重大调整期间联系不上考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市有关专业联考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试合格的,参加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40%+专业成就×60%。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则将考生在专业联考中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比较;如果专业联考总分相同,则将考生的“汉语+外语”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比较;如果“汉语+外语”的总分相同,那么比较考生的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对非第一批高校填报志愿、加分、降分考生的待遇,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英语翻译只接受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但新生入学后,英语是外语教学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建议女生认真填写表格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的。
第十六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双眼视力要求在4.4或者更多。
第十七条我校20192004年,重庆市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当考生的投档成绩和相关科目相同时,我校将参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明确的原则选择。
第十九条我校2019在江苏省全日制本科招生中,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水平要求为:B+B(任选测试科目)5合格(必修科目)。进入档案后的排名规则是:“先得分,后评分”。也就是说,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当成绩相同时,根据他们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本专业的选考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选拔考试科目为准。
第二十条我校2019上海高考选拔科目要求如下:1. 计算机类: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2工商管理:政治、历史或地理。
第二十一条我校2019浙江省选课要求如下:1管理科学与工程:物理或地理或技术;2其他专业是物理或化学。
第二十二条学校入学后3几个月内进行了全面审查。复试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被发现作弊者将被取消资格。学校将在复试期间及时公布新生报到、调查和处理情况。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我校普通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即每年按专业学费(不同专业标准)和学分制学费收取学费(80应付学费为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学分×学分)80元)。
第一学年结束时,按照第一学年结束时各专业预收学费的原则,提前收取学费。应收学费总额大于预收学费金额的,差额部分与下一学年预收的学费一并收取;未达到预收学费总额的,差额按下学年收取学费的时间,毕业时结清。
第二十五条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5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不同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年预收学费:元/人·年(不同专业)23000元/人·年;艺术专业第一学年预交学费:11500元/人·年。学年结束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清。
双福校区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
南安校区住宿标准: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北京中交鲁通百万奖学金等20余项专项奖学金。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详情请访问:http://yx.cqjtu.edu.cn查询。
第二十七条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常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入学时,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法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通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补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为辅。此外,多家企业、社会团体和校友在我校设立了数十个奖学金,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招生联系与查询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下列五种方式查询:
1.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资讯网(http://zsjy.cqjtu.edu.cn);
2. 电话号码:023-62652498;
入院期间咨询电话:023-62652498,62652497,62652361。
3. 电子邮件:zsk@cqjtu.edu.cn;
4官方微信: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5. 注册应用:下载地址http://zsjy.cqjtu.edu.cn。
第二十九条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和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三十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受上级机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服务与支持热线:023-62789036。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学校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授权的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