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15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文/网编1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6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


招生范围及对象


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的考生。


录取规则:


1、我院2008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5、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生入学后凡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②身高要求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③理科生优先。


7、报考康复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色盲、弱视、斜视等,无晕血、晕针等反应。


②身高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8、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②五官端正,肤色好,说话、微笑时嘴型对称,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


③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健康状况符合酒店服务人员标准,无腋臭。


④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院助学金。


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78319 87178320 63656872


学院网址:http://www.whmzxy.cn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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