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制定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请家长加强对学生的监督教育,教育学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下列规定:
1未经允许,不得在溪流、河流、池塘、沟渠、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玩耍。不要在水附近玩耍、钓鱼或触摸虾,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125岁以下的儿童不允许在路上骑车。要努力规范交通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 不准玩火,不准在山上野餐,不准触摸易燃易爆物品。
4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要随意触摸用电设备,在家长指导下使用用电设备。
5不要打架、恶作剧或做任何对自己或他人有害的事。
6. 天气炎热时,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7. 不要进入不适合儿童的地方,如网吧和商业歌舞厅。
8加强卫生习惯教育,积极预防手足口病,注意卫生,发现发热等疑似现象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去学校报到。
9. 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外出、睡觉、旅游,提高预防意识。
10. 禁止攀爬、进入施工现场和危险的限制区域。
如有违规行为,家长应承担一切后果,与学校老师无关。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