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发布
在填写高考申请时,广西中医药大学何时发布招生简章是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部门最新公布的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注册手册供您参考。
普通本科及高职院校2019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高考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的监督,家长和社会各界。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号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地址:仙湖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河大道13号,邮编530200。明秀校区:广西省南宁市西贤堂区明秀东路179号,530001。
第五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国际学生与成人高等教育。
第六条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中的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七条英语是我校唯一的外语教学语言。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宜,并作出相关说明。
第九条招录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本科、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制度进行教育部。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实行“分数第一”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并严格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选择最佳人选。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部分重大未完成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空缺,实行“自愿招生”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所学校对志愿录取不满意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所学校志愿考生可以只录取之前我校志愿录取后未满的专业。如果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被录取,但经过专业调整,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整情况,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调整。如果高考成绩达不到填报的专业愿望,不服从调整,将被收回。
第十三条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高职专业招生实行不报不录的原则,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含调整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凡能按正常程序报考的考生,我校不受理其退学申请。
第十五条来源于高考综合改革领域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我校的招生工作按照有关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和有关措施进行。
第十六条备案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增减分政策规定,计入总分。
第十八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我校要求医学等相关专业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考虑到医学人才培养和岗位要求的特殊性,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1)护理,助产学习、护理(中外合作)、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2) 这个专业只招收女生。(3) 建议身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明显缺陷的考生认真向我校报到。(4) HBsAg携带者应认真向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报告。(5) 患有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经精神病治疗,滥用和依赖精神活性物质者,本校不予录取。凡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我们不予录取。新生入学时将进行体格检查。如复试不合格,我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被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中医学(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专业本科提前录取,针灸按摩(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面向广西的高职提前录取。录取规则如下:(1)按照“生源区学生成绩优先”的原则,文史系或理工系学生进入县(市、区)定向服务计划。(2) 同一县(市、区)计划招生不足,但有其他学科招生的,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整其他学科招生。(3) 如果目标服务县(市、区)生源不足,将根据学科和分数线的优先顺序,在同一地级市调整招生规模。(4) 同一地级市仍未完成计划的,经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未完成计划的空缺情况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志愿者招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后,必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目标服务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他们只有在我们学校核实后才能拿到入学通知书。
第二十条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应当在专项计划中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校还免费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备学习期为一年。(1) 免费的少数民族预科生进入本科第二批预科a班,在预科阶段可享受免收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广西少数民族免费预科生同时招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1)高中毕业。(2) 农业户口。(3) 老、幼、边、山、穷县(市、区)60名少数民族考生。(2)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报名,安排进入第二批本科预科班B班,报名后按规定交纳学费。招收的预备生将在广西民族大学预备教育学医院学习一年,政绩好、考试合格的,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直升预备生专业管理暂行规定(国办计〔2018〕7号)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有资格招收武术、羽毛球等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其运动水平必须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运动和质量测试确认,其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编录取。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杜尤维尔学院合作办学。合作教育采用“3+2”培养模式(即5年制、3年制中文学习和2年制美国学习),招生专业为护理(本科)。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中美两国所有课程并取得学位所需学分的学生,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 在我校学习3年后,符合专业成绩、雅思、托福或美方指定的考试机构符合美方招生成绩要求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学习第4年和第5年。(3) 如果学生在第四年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美国学习,可以申请转到我校同一专业的普通班,完成剩余的一年课程。学费标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与转学本科专业相同。那些已经进入美国学习阶段,无法完成美国学习的学生可以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其他课程。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新生应按专业报考,不得调整专业。需要转专业的,本科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作弊者将被直接取消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七条完成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五年制本科教育并考试合格的,直接进入与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相衔接的中医药硕士研究生三年教育期。学习期满,符合我校有关规定的,分别发给广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医学技术类运动康复专业只能分为理工科学生。(2) 公共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不得申请色盲、色弱学生分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仅允许申请理工科学生分流。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一)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 中医学(“5+3”整合)专业按阶段收费,即本科学习阶段按本科水平收费,硕士阶段按硕士学位收费。(3) 专业招生,专业分流后,按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
第三十个官方账号、奖学金等学校详情见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我校网站。
第三十一条本校与部分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培养高职人才。凡进入该专业并符合实习和毕业、实习和就业条件的学生,均安排在相应单位。根据合作单位的需要,报考这些专业班的考生会提出相应的要求。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报名。
第三十二条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们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联系咨询地址:广西省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260099,0771-3122535传真:0771-3106508学校网址:http://www.gxtcmu.edu.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gxtcmu.edu.cn邮箱:gxzy31260099@163.com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