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5年高考还有147天,学分网小编整理山东省2015年专科院校招生简章,《2015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2015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28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学校始建于1978年,2001年8月升格为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2006年4月,更名为现校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第九条 学院办学情况
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文化旅游胜地浮烟山北麓,位置优越,环境幽雅,是读书学习的理想之地。
目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26余人,主校区占地面积2506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藏量77.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85万元。设有纺织服装系、国际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水产养殖系、艺术传媒系、汽车工程系等11个系。共开设48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全国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定分数级差。
(2)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择优录取。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加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