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15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文/网编1

2015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图为: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园活动

一、概况


1、学校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4、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


6、邮政编码:434020


7、联系部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8、联系电话:0716-8023541,8023542,8023600


9、传真:0716-8023500,8023504


10、网址:http://zjb.hbzyy.org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中药、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17个普通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招生对象:⑴、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教育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⑵、湖北省中职毕业生参加湖北省中职升高职高考,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进行。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和身体健康的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工作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以及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专业录取条件请参照我校网站(http://zjb.hbzyy.org)详细说明。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七、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


学费:人民币5000元/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提供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各类奖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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