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是学分网小编根据各个网站整利索得,更新、更详细的招生简章以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官网为准。
2015年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63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73.1万元,图书12.54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三、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8000元,最低金额3000元。除此之外学院从行政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特困生基金300—1500元。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辽宁省10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五: 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说明
1. 招生类型: 具备并且取得高考资格、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2.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指示精神,组成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
3. 录取办法: 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符合规定录取分数的条件下,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且需通过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本专业不设英语小分限制。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