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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甘肃省范围内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1.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中职生实行对口招生,招生类别按照省招委《关于做好
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42号)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登录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qzy.com),注册并填写《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
2.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来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资格审核:将考生报名信息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单独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或电话查询。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日下午18时之前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网缴纳测试费100元,逾期未缴纳费用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测试费。
已缴费考生于2017年4月5日至6日,自主登录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现场核验: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网自主打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毕业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7日到所在考点现场上交工作人员,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大赛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技能大赛证书、获奖证书为市级或市级以上证书)等材料;艺术类考生还需上交2017年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单。
2017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测试:
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9:00—11:30
考点:酒泉测试点、兰州测试点、天水测试点、庆阳测试点、陇南
测试点五个考点,考生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单独招生测试:
1.成绩构成
考核测试成绩由综合文化知识和加分项二部分构成,满分550
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测试450分,加分项100分。
2.综合文化知识测试
(1)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文化知识测试。
(2)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成绩由我院组织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两部分:
①文化基础知识。语文、英语、数学共占250分;
②综合知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基本科学素质(数学知识应用能力、信息科技知识、自然科学常识);人文素养(艺术素养、人文素养);健康与安全(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安全常识)四个方面共占200分。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测试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考生须填涂机读卡。
3.加分项(满分100分)
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最高级别对待和最高封顶的原则加分(所有加分项须提供证书原件)。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计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2017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1)表彰奖励加分
①2014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
②同时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
(2)基本技能特长加分
①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加5分。
②参加演讲、舞蹈、歌咏、美术、体育、音乐、表演等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按照国家级、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8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
③参加了全省艺术类联考的考生加20分。
(3)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加分
①职业资格证书加分。2014年7月以后获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与报考的专业大类相符,初级一项加10分,
两项及两项以上加15分,中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
项以上加20分。最高加分限20分。
②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的奖励与报考的第一志愿相一致,按照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25、20、15、10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
(4)与国家政策对接,教育部规定及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加分项目:
①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20分。
②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的汉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
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考生报名资格公开、录取规则公开、录取过程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2.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录取原则。
3.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
4.遵循“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招生计划105%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最后一人成绩即为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分别划线、分别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又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考生和专业志愿有计划空额的低分考生的情况,招生计划空额先优先调剂给高分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017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5.面向全省75个贫困县专项计划按照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和一县一线的方式进行,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按贫困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首先录取1000名贫困县计划,其次录取普通计划。面向贫困县的单独招生计划采取一县一线、提前录取的计划完成为止,其余上线考生按普通计划对待。
6.面向全省75个贫困县专项计划的单独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调剂至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其他贫困县招生计划。
7.录取总计划不突破1500人,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考生意愿可做调整。
8.根据以上规则,录取结果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事宜:
1.录取时间:4月12日—4月14日
2.公示: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3.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4.考生于2017年4月15日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
5.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6.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不予转换专业。
7.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新生待遇: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院的考生,在培养费、住宿费、奖(助)学政策、毕业文凭和就业派遣手续等方面与参与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017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邮政编码:735000
联系电话:0937-2688169、2689631
联系人:13659369839(赵老师)13893745255(张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qzy.com
2017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之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6月28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酒泉教育学院和酒泉地区工业学校基础上创立。2003年以来,相继整合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酒泉农林科技学校、酒泉市财经学校、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等职教资源,步入转型跨越发展时期。2008年,入列“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院校;2010年,跻身该项目骨干高职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甘肃省首批试点高校之一;2013年,挂牌成立“兰州理工大学酒泉校区”,并先期开办新能源学院及新能源类应用型本科专业2个,逐步架构起了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一体化办学格局;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牵头组建了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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