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2016年上海高考报名要求及报名条件

文/admin1

学分网讯 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获悉,2016年上海高考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如下: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62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招生考试管理 的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参加上海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上海省出生且具有上海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3.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4.少年班的报考条件以有关高校当年的少年班招生要求为准;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上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6.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7.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上海省参加高考报名。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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