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 则
为确保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我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2335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国办高职院校 省级技能型特色名校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201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全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省级名校的入选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办学实力的综合体现。
学院占地955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艺术与设计系、服装设计系、公共事业管理系、文化传播系、经济管理系、外国语系、旅游管理系等教学单位,开设了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轻纺与食品、环保、财经、旅游、艺术设计、文化教育等16大类5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546人。拥有数控、汽车、建筑、眼视光、物流管理、工程造价、生物工程、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酒店服务等校内实训中心37个,其中国家发改委立项世界银行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数字化校园省内一流,校企互动平台展示真实场景。图书馆藏书94.9万册,期刊杂志1417种,电子专业期刊9600种。
师资队伍雄厚 学院现有教职工635人,专任教师348人,教授、副教授167人,博士、硕士292人。217名企业工程师、技师担任兼职教师。拥有1个国家级、5个省级教学团队,1名全国劳动模范、2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市级突贡专家、1名济宁市首席技师、3名省市突贡技师。
办学成果丰硕 学院大力实施教育部质量工程,取得了全省一流的标志性成果。建有1个国家级、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央财、3个世行支持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建成3门国家、23门省级精品课程;主编37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其中1部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主持国家星火计划项目3项,省市级项目114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96项,拥有国家专利57项。近年来,我院师生在全国和山东省组织的各种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一、二、三等奖120余项。
校企深度融合 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引资引智引企进校,产学研结合,取得了丰硕成果。建立了山推股份、太阳纸业、如意集团、美的集团、歌尔声学等26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设立了山推班、歌尔声学班、博特班、润华班、齐鲁监理班、如意店长班、哈佛摇篮班、上海豪雅班等21个企业订单班,建成博特精工车间、一汽3S店等6个“校中厂”,在山推、重汽等7家龙头企业设立“厂中校”,成立了山推机电学院、鲁抗生化学院、豪雅视光学院、汽车职教集团、建筑职教集团、物流职教集团,与济宁市高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了人才培养工作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紧密融合。
就业前景广阔 学院与数百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在山东省内以及北京、上海、天津、苏州等10余个地市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基地,建成了覆盖全省及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我院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山推股份、小松山推、海信集团、海尔集团、鲁抗集团、山东如意、歌尔声学、天津华威、日本豪雅(上海)、迪尔集团、太阳纸业等大型企业。2012年,有500余家用人单位来院招聘,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1000余个,生均超过五个岗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服兵役的有关政策,近年来有近200名毕业生被招收为士官或应征入伍。
校园文化丰富 学院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仁和校园、生态校园、平安校园。成立了砺志社、创业协-会、记者团、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大学生艺术团、辩论协-会、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推动了校园文化和谐发展。“五月的鲜花”精品文艺汇演获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山东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女排获山东省第22届乙组运动会金牌、男篮获乙组第三名,乒乓球男团获山东省大学生锦标赛乙组第三名、武术队获乙组第三名,舞蹈队获山东省舞蹈大赛2项金奖,《春江花月夜》诵读获全省“诵经典爱中华”比赛一等奖,参加全省“挑战杯”竞赛获奖25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实际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文史类、普通理工类、艺术类、对口高职类和优秀运动员计划。
第九条 学院在全国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市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我院办学条件编制。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报名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普通高职报考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对口高职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体检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普通文史类、普通理工类、对口高职类、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专科批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在其它省的录取批次和录取控制分数线,请查阅相关省招生工作意见。
录取工作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报到及学历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经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学院通过邮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 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600元/人年)和企业奖学金,山东先达化工集团、日本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申科汽车贸易公司等企业在我院设立了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和学院助学金(800元/人年)。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110—14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1000—5000元补贴。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2012年,我院共8人获得国家奖学金,7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305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424人获得国家助学金,934人获得学院奖学金,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特困补贴800余万元,并协助662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76.74万元,受助面达到70%。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传真:(0537)2285775
网址:www.jnzjxy.com.cn
电子邮箱:jnzyjsxyzb@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