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大全(17篇)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感悟和启示的记录,是对自己思想发展的一种呈现。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保持独立思考,不受他人影响,发表自己真实、具体的观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写得较好的读后感范例,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灵感。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一
老塔的心里话合集,在里面不仅探讨了电影,更大的篇幅还有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思考。
这本书也可以叫做《一个艺术家的良心》,俄罗斯人真的是很喜欢反思的民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传下来的传统可见一斑。
看得出老塔最喜欢的是自己的《镜子》,反对爱森斯坦,反对杂耍蒙太奇,热爱自然主义,热爱布列松。对于老塔认为的电影需是纯粹诗性的理念我不太赞同(也看得出他对单纯叙事或故事构造和好莱坞式营造电影的不屑)有些地方也显得过于独断专行(认为电影就是应该以非逻辑语言叙事,让观众用心感受)
老塔认为观众品味变差,就是因为这些可口可乐电影的出现。但观众是有选择权的,没有人强迫观众去观影。不能因为观众选择可口可乐而不是苦口良药,而去责怪可口可乐的出现。从这一点看来,老塔还是有些想当然了。
的确,他出身在一个艺术修养很高,且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maybe也如他所说,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在进行创作,但有时候能感受到老塔逻辑的不能自洽。
真诚该如何定义?
但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毫不掩饰自我的导演,一个真诚的导演,一个真诚,坦率,时刻自省,带着那种幅员辽阔疆域中诞生的豪迈和对精神细腻体察的敏感,尤其是全书的后四分之一,对现代人精神沦丧,企图以物质替代精神追求的论调仿佛一个耳光,抽的我生疼。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二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三
暑假期间,我读了《时光旅行记》这本课外书,书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时间国有两个小精灵,一个叫“上一秒”,一个叫“下一秒”。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性格却不一样,一个是慢性子,一个是急性子,为了找到他们的主人李先生,开始了一段非常有趣的冒险故事。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主人,帮助主人实现了愿望,成为了永恒的时间。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其实,时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他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有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有意义的事情,才能真正做时间的小主人。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多么宝贵呀!对于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农民伯伯来说,时间就是收获......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时间是什么呢?我想:是知识!所以今后,我一定更加珍惜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让有限的时间成为我无限的价值。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带给我很多快乐和感悟,大家一起来读一读吧!相信你们也会收获很多。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四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七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八
《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
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
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
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九
时光一去不复返,而随着时光逝去的有人,有事,也有物。
书店里那么多书摆在那里,而我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时光收藏人》。天空中,长颈鹿弯着脖子,叼住一个小朋友,而它脖子上还骑着许多动物还有人,画面如此美好。
这本书有很多故事组成,而第一个故事《一本书书店》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主人公回乡下探亲,上山采蘑菇,在深山中看见了一家书店,店名叫“一本书书店”。店名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走进书店。店里有好多书,但是书名都叫“最后的***”,内容都是描写的最后的什么动物或者植物。一位老爷爷向“我”解释了这些书名和店名的原因。而当“我”走出这家书店,再回头寻找这家书店时,一切都在“我”眼前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爷爷给我说过的他小时候上山砍柴的故事。每次他上山砍柴时,总能捡到草丛中的野鸡蛋,看到灌木丛中小动物们的身影。那时候我常常幻想着自己与林中的小动物们能有一次有趣的邂逅。可当妈妈带着我爬了龙池山、十八弯等等宜兴大大小小的山后,却连一只小松鼠都没看到过。石阶上不知是谁扔下的纸片和空水瓶似乎在告诉我为什么,而那些矗立在山间的树木,在风中低低地呜咽,仿佛也在向我诉说着什么。
我在电视上曾经看到过一则公益广告,一个时钟每个点都是一种动物,而当分针每指到一种动物,它就消失了。这则广告形象地反映出了地球上物种的灭绝之快,和人类的自私自利以及愚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懂得保护动植物,保持生态平衡。
其实《时光收藏人》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在里面,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时光的长河里奋力前进,都在憧憬着前方美丽的希望。可有时只要你稍稍回过头,便会发现我们已经丢失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记得那些美丽的时光,收藏在心里,保护好这些美好。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一
读完《你好,旧时光》,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家三口生活在起其乐融融的。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步的。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较长短。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偏偏有些很“好心”的大人,定要让你露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定要变强。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第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她第次对“老师是像妈妈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这样的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龋”
温淼,个温暖的大男孩。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多好的男孩,不似林杨般孩子气,更不似陈桉的疏离老道。
而对于余周周同学,她很好,美好得令人崩溃。因为她身上切品质都让我敬佩、羡慕,也就这能这样的情感了,想变成这样的女子,却无能为力了。有这样个同学应该会让人抓狂,以至于辛美香会变成后来的模样。我理解她,她只不过是太偏激了,与自身的家庭有管,却不能有余周周乐观的性格,她也是可怜的孩子。
对于书还有很多很多内容、很多很多感想想诉说,推荐大家看,你好,旧时光。
你好,旧时光……我很想念你,你好,老朋友,你会想念我吗?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国家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时光收藏人》。刚看到书名时,我特别好奇: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怎么收藏?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找到这个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沉醉其中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她从小就想当一个时光收藏员。怎么会萌生这个奇特的想法呢?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激烈地吵架,后来发展到要离婚。为此,妈妈很伤心。那天晚上,她去倒垃圾时,帮了收垃圾的老爷爷一个小忙。老爷爷便将一片玫瑰花瓣送给了她。为了哄妈妈开心,她又把花瓣转送给了妈妈。刹那间,奇迹出现了,她的父母当年浪漫的约会情境出现在眼前:在一条铺满金黄色银杏落叶的马路上,父母手牵着手散步,母亲手捧一束爸爸送的玫瑰花,两人甜蜜地倾身,窃窃私语。之后,她的父母便和好了,并过得幸福美满。而那个老爷爷就是一位时光收藏员。这片玫瑰花瓣就是老爷爷当年帮她妈妈收藏的。
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也不由自主地翻出了鞋柜底下的一双红皮鞋,这双红皮鞋虽然我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仍珍藏着。
记得我去年生日那天,妈妈送了我这双漂亮的红皮鞋。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喜滋滋地穿上,走了两步。大脚趾隐隐作痛。鞋子似乎有点小。我一脸不高兴,小嘴撅得能系头犟驴了。奶奶见了笑着说:“穿穿就好了。”我任性地说:“我不穿了,穿了脚疼,要穿你穿。”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上学了。
放学后,一出校门,我便看见奶奶穿着我那双红皮鞋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那双红皮鞋在夕阳下分外显眼。奶奶和蔼地对我说:“皮鞋穿穿就好了。”我不以为然。
回到家,我看见奶奶的脚,大脚趾又红又肿,像一根小火腿肠。可嘴里还说:“没关系!不疼!你再试试看,说不定就不硌脚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穿上那双鞋子,“嘿,还真不硌脚了!”从此,那双红皮鞋成了我的最爱。
如今,奶奶老了,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忘了,也不记得我了。但每每看到这双鞋子,我都会想起奶奶对我无私的爱,也更耐心,更细心,更有爱心地照顾着年迈的奶奶。
是啊,美好的时光总是容易消逝,而痛苦的时光总让人刻骨铭心。让我们留住美好的时光,忘记痛苦的时光,幸福快乐地奔向未来。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三
非典那会我小学毕业,看来比作者小3岁。同样很喜欢这部小说,同学推荐后下了电子书,后来果断在当当买了上下两册。
看到周周的童年想起了自己,喜欢倒腾一些瓶瓶罐罐,削下一些粉笔末,再倒点水搅和在一起,灌进各种各样的瓶子里,还郑重其事的觉得自己是在做实验,恩……估计是科学片看多了,现在看来真是奇怪的想法。
小时候跟小姐妹们关系非常好,一个女生说她要当白娘子,指着另一个女孩子说让她当小青,然后对我说,你当许仙吧……。我汗,人家也是女孩子呀,可是为了凑到一个剧情里,也就认了,现在想想吧,的确很幼稚。
小学毕业那会还把家里的废布料还有各色围巾收集起来,给我妹妹做衣服……当然都是靠一些别针之类的东东,然后五颜六色的一身,给她打扮的乐的,哈哈,再带着她下楼玩一圈,回头率百分之百,那会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设计不错,现在想想吧,估计是大家觉得稀奇古怪,嘿嘿。
外带一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办法,就是有一个需要保护的人。”这句话很真实,我在变强大的路上艰难跋涉,而那个需要被我保护的人,跟周周一样,是我的妈妈。
言归正传,这本书真的不错!唤起了我童年的记忆。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四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五
有人说过。
只要用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你几岁,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单身,经历了几次恋爱,有没有所托非人。
我不清楚。
你的性向,形貌,有什么怪癖,有什么秘密,受过几次伤,是否被人背叛过。
我不清楚。
你抽不抽烟,酗不酗酒,安居乐业还是远走他乡,幸福美满抑或流离失所。
我不清楚。
亲爱的小孩,我只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就是你爱,并且持续热烈地相信这爱会恒久不灭。
只有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曾经相信自己是一名公主。我们确定自己会被人所爱,情有独钟。
然后总有些跌落云端,有些终身纤尘不染。
我们失望,然后愈加成熟地相信爱。渴求爱。这真是件有勇气的事。
我知道你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自我释疑的方式。终其一生。漫长和艰辛都囊括其中,变成你的一部分。
看着某个文本挟带着庞大群体记忆扑面而来。仿佛听到自己站在对面娓娓道来。于是就忍不住轻轻弯了嘴角。
某些话题我们无法避免。有些感情总是欲盖弥彰。茫茫人海,遗世独立。却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清楚记得那些事。
我知道你是我。你就在我的身体里居住着。忙碌地记录着我的一切。
那些我都快要忘记了的事。
如果不是重新看到的话,肯定都想不起来。
如果不是,你在这里的话。
a.b.c.d.有多少人会对那些出现过的人一一编号。
会像我一样认真,计较,倾尽全力地记得,某某某曾经在自己的身体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部分。也同我一般暗自隐忍。
在喧嚣的城市背脊上印刻下,那些爱和伤的名字。直到时光悄悄磨平棱角,洗干血泪,慢慢变成只有自己懂得的符号。
任何人不经意地提及,都会激荡起波澜不惊下的暗潮。
我们以为自己念念不忘。我们以为自己总有天会忘掉。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在这里又见到他们,同最初相识,少年容颜。他们浪荡不羁、落拓绝尘、又或者气宇宣昂。才终于承认那些,都是我们最喜欢的模样。
才知道在当初,你我都曾做过一样的事。
一样那么傻,那么傻的事。
我们曾煞有其事地宣布自己要在地球中继续定居。我们幻想自己是世界的救赎者,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战胜幻想中的恶魔。我们在自己设计的剧情里,乐此不疲地一次次决战和恋爱。舞台灿烂夺目,而你光芒盛世。华丽得不可言喻。
我知道你有多小心,循着前路匍匐行进,直到时间痊愈了那叫做玛丽苏的疾病。然后带着伤痕,遁入成年,并坚守内心对抗冷酷。好像那些沉默旋转的天体,带着擦肩而过飞灰湮灭的疼痛。离开这里,抵达对岸,又再次出发。
积攒在厚厚的安谧的岁月里,那一叠叠叫做你的名字的信笺。静默地、缓慢地,将盛开和湮灭,放到你手心。那墨色灰烬。
我曾经打算什么都说给你听。曾经打算抱着你,躲进你的怀里痛哭失声。曾经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惶恐惊惧、怖厉绝望。
我这么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连自己都看不分明。
你定不愿意再听。
怕你因我的放肆轻视我。怕你因我的绝望而远离我。怕你知晓我守口如瓶的隐秘和此去经年的悲痛。怕你看透我。怕你误解我。
便装作好似自己也忘记。
就这么孤独地在自己的宇宙中,封闭旧时光。不计较与回忆背道而驰,不管拥有的是珍宝,抑或尘埃。
直到你来。直到我们路过千山万水再次遇见。
好像某次旅行时爬过的一座高山,俯瞰着翠绿的山谷,眺望着连绵不断的山脉和群山后的蔚蓝色苍穹。那些浮光掠影,突然想到的某一片残缺了的青春。
又或者下过雨的城市里弥漫着湿漉漉的空气,经过香樟树下突然兀头滴落的雨水溅在脸颊上,慢慢流下来变成一行泪。
然后然后,我们拼命忍住的脆弱和难过,终于可以夺眶而出。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六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作者悉心将童年未了的心愿,孩童时那些密密的心思托付在字里行间,人物养成的过程,也是读者治愈心灵的过程。
她的心事越来越纷杂硕大,她丢失了兔子,却在期盼有一个人能像它们一样,装下自己所有的恐惧和烦恼。而且,那个人必须像神仙一样,她什么都不用说,对方就会明白,省却在倾诉过程中所有的尴尬和难堪的沉默。就像一只雏鸟本能地寻找着温暖踏实的所在原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余周周沉默。这种沉默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并在后天一点点打磨得圆滑而锋利。当遇到困境时,她总会沉默。沉默是把选择权和两难困境一起交给心急如焚的对方,是不负责任,是躲避伤害。余周周心底蔓延起一种肆无忌惮的狂妄。既然已经这样,低眉顺眼给谁看?反正这个世界是没有办法被讨好的。她笑眯眯地劈手一指林杨,“现在,杀了他灭口。”我们都是带着双重标准出生的,哪怕是小得像一滴水的一件事情,都能照出两张不同的脸。
余周周抬头看天,有太多的事情她想不明白,却又不再像小时候一样单纯热血地幻想着,只要我努力,总有一天会重新爬到最高处——因为她已经开始有些怀疑这种套路的意义所在。她已经不知不觉培养起了谨慎生活的习惯,站在十三岁的尾巴上的余周周已经开始悄悄在心底怀疑,变幻莫测的生活中是不是有可以摸索出来的规律与禁忌?比如,不要下断言;比如,即使考得很好,在被别人问起来的时候也要低下头说“一般吧”……陈桉,我在那一刻突然发现,其实,不管大家怎样嘲笑那些在套路中反戈一击的英雄,一旦自己真的到了那种境地,往往没有把套路完成的勇气和能力。所以我们都是凡人。
有时候,她记得的并不是对方本人,她记得的,永远只是自己和对方在一起时候的感受。舒服的、快乐的、亲密的,就是朋友。尽管对方已经变了,可是凭着对以往的记忆,她仍然可以顺着温度摸索过去。很早以前余周周就知道,仇恨的力量远大于爱的力量。爱让我们变得温暾懈怠、快乐满足,只有恨能让我们在逆境中撑下去。这个男孩子的心,就像奖券,揣摩了半天,还是没有确定的答案一定要被无声无息地推到角落,困在人世,学会权衡取舍,直到回头时候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变成此刻的模样,才肯承认,你不是舒克,我也不是贝塔,我们只是两只忙碌的老鼠,生活只是一场觅食。其实,我觉得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人就像是彻底脱离了时间的束缚,完全活在美好的回忆里。那也许是人类唯一能够战胜时间的途径。”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篇十七
花有重开日,草有再绿时,时光却如江河一般,奔腾不息,一去不回,而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珍惜时间,不去荒废每一分、每一秒。这一概念我就是从《时光收藏人》中得到的。
古往今来,有许多珍惜时间的典范,鲁迅就是其中一位代表。鲁迅小时候家境不太好,但老天爷似乎是有意想考验鲁迅,安排了一出戏:鲁迅父亲得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钱治疗。为了凑足钱,鲁迅只能去典当铺,典当一些物品,可他还要上学。有一次,鲁迅因此迟到,当时寿镜吾是鲁迅的老师,他可是出了名的严师,鲁迅一来就是一顿“猛打”。惩罚让鲁迅铭记于心,于是他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这其实不仅仅是在桌上刻了个“早”字这么简单,还是鲁迅在心中重重地刻下了一个理念:“时时早,事事早,争做东风第一枝”。从此,鲁迅从未迟到过。老天爷的这出戏,鲁迅可谓“完美通过”,老天爷感动了,最终鲁迅成了一位大作家。
但是,只有做到珍惜时间这一个精神,就想成为和鲁迅一样的作家,那你就是“疤痢眼儿做梦娶西施——想得美”了。鲁迅说过的:“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珍惜时间是对的,但不是去珍惜时间去玩、去打游戏。晋代的孙康亦是一个好典范。
孙康小时候家庭贫苦,没钱买灯,晚上不能看书,但他有勤奋好学的精神,能感到晚上让时间白白跑掉是很可惜的。一天半夜,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雪花可以映出雪光来,他不顾寒冷,立即穿好衣服开始看书,手脚冻僵了,就跑一跑。此后,只要是下雪天,他就不放过这个好机会。最后,当了一个大官。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林清玄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要珍惜时间,许多名人都写了许许多多的珍惜时间的名言,挥下了许多笔墨,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