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呐喊社戏读后感(通用18篇)
读后感是通过对阅读材料的思考和感悟,对所读内容进行概括和评价的一种文字表达。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精炼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经典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一
一朵朵花瓣,一缕缕香气,组成了一座花园,它就是《朝花夕拾》。翻开书本,似乎真有一丝香气扑鼻而来。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鲁迅先生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他是这样的大胆,敢于批判,勇于反对,看似赞美的句子实际上是在辛辣地嘲讽,见解独特,开创了我国白话小说的先河,不愧是伟大的文学家。
读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最深的是阿长。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粗俗的劳动妇女,但她很热心肠,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没有心机,像所有人一样希望自己一生平安。我很喜欢阿长,她会讲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她很和蔼,很大方。还有衍太太,我也是对她印象深刻。鲁迅先生对衍太太的描写表面上是赞美,实质上却是嘲讽和不满。衍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妇人,这种人是最令人们厌恶的。
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在百草园中的欢乐游戏和美丽景色令我向往羡慕,在三味书屋里的枯燥学习和没有自由又使我对他们产生了同情。那时候的孩子们只能死读书,我们这一代相比起他们,是幸福多了的。
这本书中最引起我的共鸣的文章是《五猖会》。鲁迅先生在小时候那么向往五猖会,父亲却要求他背书,使他一点也不快乐。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相同的经历,鲁迅先生真切地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认为家长们真应该看看这篇文章,看看我们孩子的心声,反省反省自己。
让我们一同拾起鲁迅先生记忆中的花瓣,了解旧中国的弊端,并为了中国更加强大而奋斗!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二
提起“红色经典”,说实话,我不知道它有哪些代表作。想起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有人说《白毛女》也是?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高中时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非常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与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与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与无知。
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反对“藏*”,反对“分裂”!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三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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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四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五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呐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人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人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人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人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人们发队帽,他怕人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人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人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人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人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他们!让人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七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國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國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國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國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歡《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國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國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國,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八
今年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从这本书中我收获了很多,明白了很多道理。
《狂人。
日记。
》,“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是我迄今为止读过优秀的作品中,最令我振奋人心的。通过阅读此书,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吃人”的社会。
知道李开复,是源于他和微软之间那场闻名世界的官司。李开复曾在微软、谷歌中国这样全球瞩目的公司担任副总裁,可见其不是泛泛之辈。李开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价值观:“做最好的自己”,所以他成功了,无论是在微软还是谷歌,他都创造了奇迹。世界,确实因他而不同。
其实,李开复的道路并不平坦,可以说是跌宕坎坷的,可是,他又能自信地面对一次又一次挑战,成功地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所以在我初读《世界因你不同》时,我有种轻视它的感觉,因为自传在我眼中一向是“自夸”、“吹嘘”的代名词。可是当我沉下心来读下去的时候,我不是被他的峥嵘岁月深深地吸引,而是被他的自信抉择所触动:大学里的转系;离开苹果到sgi;几次离职又几次上任......到2019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也许在我们看来,如果他没有加盟谷歌,并使它更出名,那他会是一个傻到透顶的人,因为他放弃了那么多于我们而言的“肥差”。可是,反过来想一想,他的成功也正在于他对他的抉择很有信心,并且认真的走下去,才成就了他今天的名声和事业。
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历经坎坷取得成功的人。他们的成功就在于:也许常常失望,但却从不绝望。他们相信自己并且不停地与命运搏斗,胜利了,将命运踩在脚下,失败了,从头再来。海伦·凯勒相信“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将命运的绊脚石远远抛开;居里夫人深谙“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发现了镭;卓别林坚信“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于是缔造了他在电影界的不朽地位;莎士比亚也说过:“对自己都不信任,还会信任什么真理?”历史上的一个个英雄因为自信,他们的世界也变得精彩绝伦、与众不同。荆轲,勇敢地刺秦王;刘翔,跨越了多少障碍......
我很赞同李开复对成功的理解:不要小看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世界会因你不同。我们崇拜的每个偶像不是天生就是别人的偶像,他们都是由于自信才获得机会直达成功的。哪怕是天才如周杰伦,若他没有足够的自信承诺10天写50首曲子,今天也不会出现周董的名号了!
同学们,让我们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我们而不同!做好准备了吗?justbelieveyourself!世界,因你不同!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九
常言道:“雁过留声”。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也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阔佬们的马车依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他人生命的地步吗?请仔细听听先生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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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
一直觉得,鲁迅先生的体重应该是70公斤左右,其中65公斤在心脏,承载着他对文化发展的思考,对祖国未来的忧思。他把自己的悲愤写在了《呐喊》之中,以至于现在翻开它,我的心情还是会不住的起伏。
《呐喊》用白描的笔法深刻再现了“两半”状态下,中国各个阶层精神的扭曲。我甚为惋惜的首先是两个秀才,孔乙己和陈士成。有关孔乙己先人们已经讨论得很多了,我对他的看法也不出其外,我更有感触的,是后者——陈士成。陈士成考科举,目的只是为了升官发财,得知自己再一次落第后立即陷入了无尽的失望,直至疯癫状态。封建的教育已经完全失去了教育本身的意义,读书不是为了单纯的求知,而是一种求得财富、获取地位的手段,功名利禄之心充斥在旧知识分子之中,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国未亡,教育已经开始腐朽了,最基本的人的美德随之开始流逝,人们开始变得愚昧、冷漠与麻木。从文化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已岌岌可危,所以鲁迅先生毅然决然的参加了新文化运动。要想改变中国,必须从文化下手,他明白封建腐朽文化对人的影响之大,辛亥革命的失败告诉人们,不从精神上革命,现实中的革命是举步维艰的。
知识界有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做了时代的象征,在农民阶级中,也有不得不提的一个人,那就是至今仍“有着千千万万子孙”的阿q。
《阿q正传》作为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流传甚广,那个以“精神胜利法”屡战屡胜的阿q让人同情,更让人愤慨。我同情他的遭遇,即便是真正能做,这个靠体力谋生的男人在社会的沉重压迫之下仍然有着生存的危机,但是他为了转移这种压力,去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尼姑,并且“十分”得意地笑着,精神上的扭曲可见一斑。而他在最后被枪杀的那一刻依然没有醒悟,让我们看到农民阶级精神上彻彻底底的霉变,难怪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然而我更后怕的,是如今依旧存在着的众多阿q,他们习惯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去蔑视一些问题,实则他们是害怕面对那些问题,害怕承担后果,他们在逃避的同时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华美的外套,他们愤世嫉俗,痛斥生活的不愉快、社会的不公平,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改变,似乎这一切都是他人造成的,而自己所做都是对的;他们讨厌严肃的学术问题,更喜欢八卦娱乐,在网络游戏的轰鸣声中醉生梦死;他们追求所谓的轻松的学习环境,仿佛砍柴的樵夫仅仅关注自己斧子是否锋利,却一步也没有踏入深山之中。虚荣、浮夸在他们眼里是理所应当,他们甚至为此编出了众多令人不齿的借口……若是鲁迅先生在世看到“阿q”的泛滥,只怕又要口诛笔伐了。
《呐喊》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首先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悲剧,虽然鲁迅先生的所哀所怒已成过往,但我们要铭记过往,在历史的投影下借鉴一些东西,时刻激励自己,达到民之争、国之幸。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一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旧社会是多么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一生贡献给了伟大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少,为别人想多人!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三
“小书虫”张馨月同学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惊喜,因为她遇到了一本有趣的书。
这个星期,我觅得了一本好书,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完整篇文章,我对鲁迅先生的幼时生活既羡慕又不羡慕。
我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中的生活,充满了无限趣味。
百草园是鲁迅先生老宅后的小园子,后来“同老屋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后人了”。我尝试通过书中的句子来复原百草园的样子:“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去了……”能有这么一个生机勃勃、鸟栖虫居的精致小园子,多么令人羡慕啊!
不仅如此,到了冬天,百草园又给鲁迅先生提供了一种特别的游戏——“智斗”小麻雀。下大雪后,扫一块空地,用一根棍子支起一面筛子,在筛子下面撒上一些粮食,用绳子系着棍子,自己躲到旁边,拉着绳子的另一头。等麻雀吃粮食时,拉绳子扯开棍子,让筛子扣住麻雀。只可惜鲁迅先生的技術实在太差,很难斗过聪明的小麻雀呢。
我不羡慕的是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的学习环境。当时的学校叫作私塾,在这里学习的孩子得背一大堆拗口的古文,而且私塾的先生只教背诵,并不讲解文章的真意。这是多么枯燥的事情啊!还是我们现代的校园生活好,不用背诵那么多拗口的古文,老师也会耐心给我们分析文章。
除了自己的幼时趣事,鲁迅先生还在这本书中刻画了很多人物,作为“小书虫”的我,会继续去认识他们,寻觅更多的精彩。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四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他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五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正因鲁迅的疯,使鲁迅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鲁迅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方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鲁迅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鲁迅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鲁迅的那句“老爷”更是让鲁迅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鲁迅们之间变得陌生,将鲁迅们以前亲密的关联活生生的撕裂了。正因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联,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鲁迅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鲁迅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鲁迅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发奋,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六
近来,迷上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在寒假里读的小说集呐喊,细细品咂,又有别样味道荡漾其中。
鲁迅在序中写到了与新青年编辑的对话。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显而易见的,这一群困在铁屋子里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人,而发自肺腑的呐喊则是鲁迅先生用笔唱响的正义之歌。
让我颇有感悟的是药和孔乙己两篇小说。
孔乙己无疑是一个悲剧色彩人物。身着长衫,脸带伤痕,一副穷酸模样。最让我痛心的并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书看,而是他在酒馆受到的耻笑。无论他到哪里,他的滑稽装扮都会让人从心底瞧不起他,就连文中的”我”—一个12岁的伙计,当他热情满满问”我”学业怎样时,都给他一脸冷漠。当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时,又有几人为他哀惋叹息?鲁迅毫不留情地写芸芸众生的冷漠无情时,他心中是涌出了多少愤怒的洪水!
再说药,一个个小人物内心的挣扎,无情,不信任……被鲁迅先生写的淋漓尽致。“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来的仅仅是烈士染红沙场的鲜血吗?还有泪与恨,恨他们的鲜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无反抗之心的华小栓,一心为国却被出卖的热血青年夏瑜,一”华”一”夏”,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正是当时血淋林的华夏悲哀!
鲁迅给我们的是一个真实的大社会,让我们从一个个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认识了那个年代。身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作家,纷繁的尘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职业和不再改变的信仰。他的笔不是为了献媚高层,不是为了博取人心,只是写了一个绝不虚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单单富有文学价值,这是一个广角镜,它代表了一个时代。
也许,在千百年后,还有人翻开他的小说,细细品读,还能感叹:“鲁迅,他是为人民而生。”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七
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期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中国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中国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样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明白,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仅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此刻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此刻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十分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
呐喊社戏读后感篇十八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