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的履行(实用19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字号、格式、版面等要符合实际需求和行业常规,便于阅读和理解。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应当合理和合法。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一
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二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通过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一份《______________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私有房产一套。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楼_____栋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成交价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屋无抵押(事实上有抵押);如发生争议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原告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自行支付给被告部分房款____________元用于被告办理房地产提前还贷、解抵押手续,被告于当月(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提前还贷、解抵押;被告在解抵押完毕后,需立即将房产证原件等房产转移所需材料交给丙方(即补充协议见证方)用于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转移手续;剩余部分房款______________元由原告于房产转移登记当天支付给被告。
原告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约定义务,并将剩余______________元房款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前给付被告,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原告共计给付被告房价款_____________人民币。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三
2.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七、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
1.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2.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a.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b.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c.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d.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3.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
(1)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
a.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
b.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
a.可以退还租赁物;
b.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
a.可以返还租赁物;
b.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4)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八、融资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1.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
a.其行为无效;
b.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c.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2.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或者擅自取回租赁物,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
3.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b.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4.当租赁物质量、数量等存在问题,在对供货人索赔不着或不足时,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除外情形,出租人对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一般不承担责任】:
b.出租人为承租人指定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c.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选定的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5.对供货人索赔的费用和结果的承担和享有:
a.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
b.如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索赔逾期或索赔不着,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因租赁物质量/数量等问题对供货人索赔,如出租人无过错,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权利。
7.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或全部租金:
a.属违约行为;
b.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利息,并赔偿出租人相应的损失。
8.在承租人破产时:
(1)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收回;
(2)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
a.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
b.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破产清偿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证人清偿。
九、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四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
保证按(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工程及合同名称)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
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银行统一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
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
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五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特殊工艺要求及费用负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法: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交货时由甲方确认,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四、验收标准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九、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乙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违约责任:
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甲方应按欠交货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六
出口合同的履行在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其中又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4个环节最为重要。
一、备货
备货是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包装、数量和交货时间的要求,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在备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货物的品质: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
2、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以备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进行修整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
4、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二、落实信用证
在履行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安全。落实信用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三项内容。
(一)催开信用证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二)审核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于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履行货物装运任务,按约交付货运单据,及时、安全地收取货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在审查国外来证时,应考虑下列几个方面:
1.总的方面的审核要点:
(1)从政策上审核。
(2)对开证银行资信情况的审核。
(3)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保留或限制性条款的审核。
(4)对信用证不可撤消性的审核。我国能够接受的国外来证必须是不可撤消的。
2.专项审核要点:
专项审核名目繁多,不同交易,情况各异,以下为一般交易中的审核要点:
(1)支付货币
(2)信用证金额
(3)到期日、交单期和最迟装运日期。
(4)转运和分批装运。
(5)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6)付款期限
以上内容必须和信用证严格一致。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信用证的内容。
(三)、修改信用证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三、安排装运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一)托运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投保、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目前,在我国,凡由我方安排运输的出口合同,对外装运货物,租订运输工具和办理具体有关运输的事项,外贸企业通常都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经营外贸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办理,所以,在货、证备齐以后,出口企业应即向外运机构办理托运手续。托运时除须缮制托运单据外,尚须附交与本批货物有关的各项证、单,如提货单、商业发票、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有的商品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的海关联、商品检验合格证件等有关证书,以供海关核查放行之用。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七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八
在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 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履行环节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备货是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包装、数量和交货时间的要求,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在备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货物的品质: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
2、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以备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进行修整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
4、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在履行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安全。落实信用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三项内容。
(一)催开信用证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二)审核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于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履行货物装运任务,按约交付货运单据,及时、安全地收取货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在审查国外来证时,应考虑下列几个方面:
1.总的方面的审核要点:
(1) 从政策上审核。
(2) 对开证银行资信情况的审核。
(3) 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保留或限制性条款的审核。
(4) 对信用证不可撤消性的审核。我国能够接受的国外来证必须是不可撤消的。
2. 专项审核要点:
专项审核名目繁多,不同交易,情况各异,以下为一般交易中的审核要点:
(1) 支付货币
(2) 信用证金额
(3) 到期日、交单期和最迟装运日期。
(4) 转运和分批装运。
(5) 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6) 付款期
以上内容必须和信用证严格一致。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信用证的内容。
(三)、修改信用证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一)托运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投保、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目前,在我国,凡由我方安排运输的出口合同,对外装运货物,租订运输工具和办理具体有关运输的事项,外贸企业通常都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经营外贸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办理,所以,在货、证备齐以后,出口企业应即向外运机构办理托运手续。托运时除须缮制托运单据外,尚须附交与本批货物有关的各项证、单,如提货单、商业发票、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有的商品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的海关联、商品检验合格证件等有关证书,以供海关核查放行之用。
我出口企业向外运机构办理托运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查看船期表,填写出口货物托运单
(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装货单
(二)投保
在办理投保手续时,通常应填写国外运输险投保单,列明投保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标记、运输路线、船名或装运工具、开航日期、航程、投保险别、保险金额、投保日期、赔款地点等。保险公司据此考虑接受承保并缮制保险单据。
(三)报关
按照《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进出,并由货物的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查验放行后,货物方可提取或装运出口。因此,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只有完成通关手续后,才能提取或出运货物。
(四)装运
承运船舶抵港前,外贸企业或外运机构根据港区所作的货物进栈计划,将出口清关的货物存放于港区指定仓库。轮船抵港后,由港区向托运人签收出口货物港杂费申请书后办理提货、装船。装船完毕,即由船长或船上大副根据装货实际情况签发大副收据。外贸企业或外运机构可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海运提单。
货物装船后,外贸企业或外运机构将缮制好的海运提单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请求签字。船公司或代理在审核海运提单所载内容与大副收据内容相符后,正式签发提单,并加注“已装船”字样和加盖装船日期印章。
(五)发装运通知
货物装船后,外贸企业应及时向国外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的内容一般有定单或合同号、信用证号、货物名称、数量、总值、唛头、装运口岸、装运日期、船名及预计开航日期等。在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和对客户的习惯作法,将上述项目适当地列明在电文中。
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应立即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到期日或以前,将各种单据和必要的凭证送交指定的银行办理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手续,并在收到货款后向银行进行结汇。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一)制作单据
对于出口单据,必须符合“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的要求。
常用的出口单据
1、汇票
2、商业发票
3、运输单据
4、保险单据
5、包装单据
6、产地证明书
7、检验证书
8、海关发票
9、其他单证
常见的有:
(1)寄单证明
(2)寄船样证明
(3)装运通知副本
(4)邮局收据
(5)有关运输方面的证明,如船籍或航程证明、船龄证明、船级证明等,受益人应向船公司或其代理索取。
(二)交单结汇
交单指出口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出口结汇。
议付银行在收到单据后应即按照信用证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不超过7个银行工作日将审核结果通知受益人,如审核无误,应即向信用证的开证行或被指定的其它付款银行寄单索偿,同时按照与出口人约定的方法进行结汇。在我出口业务中的结汇是指银行将收到的外汇按当日人民币市场汇价的银行买入价购入,结算成人民币以支付给出口人。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议付信用证比较多。对于这种信用证的出口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买单结汇”。“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相符后,将单据寄给国外付款行索汇,等付款行将外汇划给议付行后,议付行再按当日外汇牌价结算成人民币交付给受益人。“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国外银行索偿,并自交单日起事先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外汇结算成人民币贷记受益人帐户或交付给受益人。“买单结汇”,又称出口押汇或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审核单据后确认受益人所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按信用证的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或单据,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数按议付日人民币市场汇价折算成人民币,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九
x医院:
我单位与贵单位于20__年8月13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根据合同第五条约定,贵单位应当于“合同生效后,我方将租赁物交你方装修前”向我单位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租金210万元,同时根据合同第10条,贵我双方约定的租赁物装修期自20__年8月13日起算。本合同已于20__年8月13日生效,合同约定租赁物同时也符合交付标准。因此,贵单位应当在20__年8月13日支付210万元租金并接收租赁物,但截至函告之日,贵单位既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也未接收租赁物,致使我单位权益受到侵害。
我单位特致函贵单位在本函发出之日 日内,向我单位支付210万元租金,同时来我单位办理租赁物的交接手续。如在本函发出之日 日内,贵单位仍未支付租金并办理租赁物交接手续,我单位将解除与贵单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我单位将自行出租厂房,由此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将由贵单位承担。并且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望贵单位慎思并妥善对待。
特此函告
函告人:救灾中心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 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一
甲、乙双方就买卖设备事宜于20__年11月30日达成协议,签订《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qqqs-6630)。截止签订本确认书时,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全部货款,乙方已如数收讫,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甲、乙方确认双方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异议。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律师。
本人(单位)与纠纷一案中,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本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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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法律问题,/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__________客运线路租赁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共同合伙投资,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有偿取得被告的__________至__________的直达快客运输经营权。并经被告的指派由原告__________做为股东代表与被告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六年,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同时也确认了其他股东。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被告却以此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这是毫无道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被告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和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报告》和《通知》所确认的事实,股东__________仅仅是作为承包方的股东代表签订合同,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并不导致原告等人的合伙组织解散,也不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特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四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国家有统一的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a.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
d.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
承运人应做到以下二点:
b.把托运人委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等安全传递给收货人。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五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买卖设备事宜于20__年11月30日达成协议,签订《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qqq s-6630)。截止签订本确认书时,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全部货款,乙方已如数收讫,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甲、乙方确认双方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异议。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本人(单位)与纠纷一案中,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本人的 一审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六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委托出口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价格条款: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_________)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汇来的货款。
3、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报检及制单结汇手续。
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如退税由甲方办理时,乙方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合同范本《委托出口合同》。
6、乙方根据税务局认定的退税证明,可为甲方办理出口退税贷款。委托出口退税贷款协议另行签订。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业发票的_________%收取委托手续费。
2、出口收汇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续费、报关、报检费和其它应收费用后与甲方结算。
3、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书面汇款指示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及时办理结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编号_________的出口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后终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八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未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已经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的账户;
(八)未出现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时间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数额提清所有款项。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请书,并办理其他提款手续。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如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相应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除另有约定外,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确认。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部分的应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计收补偿费。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由借款人将其经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惟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委托给贷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还同时采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及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一)按贷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年度财务报表;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贷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3.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或中国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计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额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计收复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对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遇利率调整分段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借款人在第十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二)无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到期,贷款人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九条指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直接扣划借款人委托给贷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税账户上的资金,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利息预提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口合同的履行篇十九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