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管理制度范文(14篇)
总结是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通过举例、比较和引用等手法,使文章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推荐大家阅读一下下面这些总结案例,或许对你的写作有启发。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一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二
为规范小区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小区维修基金仅限于支付小区开业前管理筹备费用及日后小区设施设备大型维修、保养及更换的费用。
小区交付使用时,每一位业主都必须缴纳相当于其名下单元一个月管理金额的小区维修基金,该基金不可退还,但可以在业权发生变更时,转至新业主名下。
1、每一户业主按小区入伙时规定的时间缴纳。
2、本基金由公司收取,也可以由发展商代收后统一划入公司账户。
3、公司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和反映。
4、在会计核算账务系统进行总账控制,并在电脑'客户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同时应设置备查簿,登记各业主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动用维修基金。需动用维修基金,必须取得原业主委托书及新业主产权证明资料,然后办理基金明细账户的变更处理。
1、公司应根据小区运作情况,对本基金进行管理,尽可能让其保值及增值。
2、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3、其结余情况应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园区企业服务,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岗位规定。
1、全体维修人员必须准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有事情不能上班(包括星期天休息者)都必须向直属主管请假并获批准后,方可不用上班,违者按违反厂规处理。
2、上岗时不准喝酒,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3、全体维修人员遇到暂时无法维修好的设备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解释原因、请求支援:当值维修员厥不能把修不好的故障设备搁置不理、不修、不通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若因此而导致延误生产或意外事故将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3、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工作单,当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与上级回报工作,整理好维修工作单上交负责人核查完成情况。
4、维修工作要及时,在接到报修信息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出现重大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维修人员要爱护所用工具、设备、节约材料,坚持领料手续、专料专用,余料、旧料及时上缴,不得私自处理。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维修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对维修人员工作安排。
2、负责对厂区、宿舍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检察。
3、负责机电设别零配件的筹划、申购、验收与保管。
4、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维修员工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厂区、蓝领公寓水路、电路、电话线路的维修、维护与保持。
2、园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维修分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无偿维修。
1、公共部位维修,是指用户共用的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屋顶、楼板、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箱、烟道、排气孔道、共用大厅。
2、自用部位维修,是指分户门及其以内的门、窗、屋面、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墙、阳台、水、电、表及其以内的管线、器具、暖气分户阀门及其以内的管道、暖气片等。
3、自用部位维修一律填写维修工作单,统计维修时需要使用的材料,写好明细上报部门主管负责购买,材料到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一、有偿服务应从业主的实际需要出发,保证服务质量,不违反服务规定。
二、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服务属于特约服务范围,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应当收取相应的劳务费、成本费和技术费等,但本着方便租户、为民服务的原则,应当在价格上优惠。
三、按规定对有偿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公示,并依据此进行服务收费,客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四、当客户需要提供有偿服务时,接待人员应热情细致、耐心了解客户的信息和服务要求、详细说明服务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和原则,作好详细记录,避免服务后因收费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
五、当一时无法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时,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并表示歉意,视情况积极为客户联系外来单位进行服务。
六、当无法确定服务费用时,应由维修和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到现场查看,并向就客户详细说明。
七、服务人员应在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提供有偿服务,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八、服务人员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要求等服务信息,并就服务的注意事项和实施步骤告之客户,征求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作主张。
九、服务人员在完成服务项目后,应把现场整洁清理干净,并请业主进行验收。
十、经客户验收合格,在有偿服务申请派工单确认签字后,由服务人员依照所列服务费用现场收费。
十一、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规定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收款项最迟在次日上缴财务部门,不得挪用。
接受红包、礼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四
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适用xx城服务中心工程维修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规程。
3、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安全操作的教育、检查、考核工作;
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3、3工程维修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4、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4、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二次回路必须有一个明显的断口点。
4、3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械部分需要修理时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需由值班电工进行。
4、5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4、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4、7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负责人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临近有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4、8动力配电箱的闸刀,禁止带负荷拉开。
4、9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4、10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4、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不小于0、5∏m)。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4、12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4、13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4、14使用梯子时与地面之间角度60度为宜,不准垫高使用,在滑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钩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有拉绳必须牢固。
4、15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4、16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4、17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无
无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五
一、维修电工、强弱电维修电工、电梯维修电工每人领用一套个人常用工具并填写工具卡。
二、各班组专用和公用工具,由主管统一领出集中保管。
三、属贵重而又不常用的仪器、仪表及特殊工具,由工程部门统一保管并保证完好,用时填写借用证明,由经理签署后才可使用。
四、工具一律不准带出大厦(大楼),特殊情况由工程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出入手续,若因私造成损坏者,全额赔偿。
五、个人工具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损坏,原则以旧换新,填写报废单后才能申领,因保管不善遗失者,按折旧率赔偿。
六、调离工程部门,工具如数归还,不归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七、工程部门不定期对各班组的专用、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进行抽查、核对,如有缺损,由专业主管酌情处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六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七
1、维修员工一定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达到维修时能准确判断,处理快速。
2、讲究文明礼貌,注重言行举止,尊重业主,急业主所急。
3、工作认真细致,注意讲究卫生,节约材料,损坏东西负责赔偿。
4、尽力做到当天的维修投诉当天处理完,实在无法完成的必须向业主解释清楚,做到维修及时率达到99%以上,维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确保业主用水用电安全正常,维护业主利益,做到有错必纠。
6、所有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确保大厦内所有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经常回访,征求业主意见,倾听业主声音。
1、按时上下班,上午11:30分和下午17:30分前不能提前下班或吃饭,中午上班不能迟到。
2、上班时间内无具体工作时,原则上在办公室等候,需外出巡查设备情况时须告知主任,不得办私事。
3、上班时须配戴工作证,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
4、及时处理维修申请单,不得积压。上午11:10和下午17:10以前的维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完毕,有些维修如情况紧急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不管加班与否,都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当天无法处理的都必须在'维修情况'栏内注明原因,每个维修单处理完毕后须业主与维修人员签名。
5、上门维修时须带工具袋(箱),必备工具都放在里面,以节省时间,增加工作效率,少跑路,多干活。
6、服从主任安排,每天上班后先在办公室报到,等候分配一些重点的突出的或需多人合作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处理,各人分头工作。
7、紧急情况时工程人员(接到通知)须立即赶到现场,等候分配工作或作应急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8、服务态度作为上门维修服务的一部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时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工作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讲科学、多商量、不蛮干,配电房、或高空作业等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工作。
10、团结务实,努力工作,遵守本部门之制度。
11、各当班维修人员原则上(除值班人员外)无维修单时应在值班室等候待命。
12、各当班维修人员出去维修,(含有偿服务和公共维修),应注明时间,回来交单时应注明完成时间,并且尽量让业主写上业主意见,以备查单考核,具体见《维修单》。
13、所有的维修,主任(副主任)及维修人员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随机处理。
1、本物业管理处所辖范围内零星工程须尽量做到自检自修,在人力或技术方面确有困难时可申请对外委托施工。
2、零星工程对外委托施工,须由维修责任人申请,填写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由工程主任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考查,报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3、所有外委零星工程申报同时须做好材料预算,工期预计、所需人工费用及施工开始日期等。
4、对外委施工单位或个人须考察其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5、施工前工程主任须组织维修责任人及施工方拟定详细施工方案,施工方人员须按所拟定方案进行,施工时对施工地点是否有水、电、气等经过应作详细了解,如有须作明显警示牌,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有水、电、气等标志。
6、施工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有对行人或车辆等造成安全隐患时,须作相应警示或防护。
7、施工期间维修责任人应对施工全过程跟踪,工程主任应定时巡查,对施工所用材料须严格发放和保管,杜绝材料损失。
8、施工完毕后由施工方申请,由工程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填写相关验收报告呈报经理审批。
1、工程维修人员从前台接《维修单》或按口头通知接获维修内容。
2、由前台或工程人员预约大致上门维修服务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特殊情况须与客户沟通并取得同意。
3、上门快捷为原则。
4、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报修项目进行确认,并向客户告之收费标准,客户同意后才能开始维修。
5、上门维修整个过程应注意文明礼貌,现场清洁卫生,移动室内设施须有业主同意,损坏东西要致歉并按价赔偿。
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清整工作现场,检查试用。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维修单上注明各项费用金额,并请客户签名认可。
7、维修人员在《维修单》中维修情况栏内注明情况,并签上维修人名字,将第一联交客户,第二联交回工程部主任存档,第三联交前台转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8、月底对维修内容进行统计,填写《工程部有偿服务登记表》,并对维修内容进行抽查回访,统计零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9、工程组报修处理程序。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八
为健全我司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维修行为,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物业部全体员工。
1、物业部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物业部主管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物业部员工负责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4、物业部内勤负责每月日常维修记录资料分类、归档工作。
(一)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1)。
1、报修部门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填写《维修单》一式两联,报送物业部主任。
2、物业部主任接到《维修单》后,转交当班主管。
3、物业部当班主管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维修分类:
一、简单小修:物业部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对报修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5、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解结果,并请报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报修部门对维修结果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维修单a交保修部门保留存档,维修单b交物业部办公室存档。同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视发现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2)。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汇报当班主管。
2、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当班主管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3、维修分类: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维修完毕后,应让分管主管或部门主任进行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阐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1、物业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四,针对各部门报送的非紧急维修任务进行集中维修,(可以灵活处理,不限于该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在2日内修复。
2、对于紧急维修任务,在接到《维修单》当日内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做出限时承诺。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本制度规定,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路或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单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人员必须做好维修验收之后,及时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
7、物业部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物业部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在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部门员工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部门领导不定期查看《维修记录表》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我司阁内、周边及报修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当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时抽查相关维修情况。
3、报修部门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物业部领导直接反应。
4、本部门同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有直接向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的权利。
1、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6分;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难报修部门人员的,扣7分;。
2、对不服从当班主管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分。
3、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如实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的`,扣5分。
4、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8分。
5、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5分。
6、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分;违规私自行动的,扣20分。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分。
8、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8分;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分。
9、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0、维修当班主管监督不到位的,扣5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九
规范对业户房屋设施的养护和修缮管理,保持并恢复房屋使用功能。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确定维修方案,并安排实施。
2.2维修调度及值班人员接到投诉或维修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工程维修主管。
2.3管理处操作员工实施对房屋维修,保证其使用完好。
3、工作指引。
3.1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工作。
3.1.1执行管理处经理指示,确保房屋完好及使用。
3.1.2根据维修、保养计划以及业户的.投诉,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安排操作员工进行维修,并作好监督跟进工作。
3.1.3督促检查下属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上门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并遵守'六要八不准'。
3.1.4负责管理业户的投诉,调度以及回访的服务工作,以保证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要求。
3.1.5负责外包维修项目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协调好维修单位之间关系,监督跟进维修过程,要求各维修单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维修工作。
3.1.6督导下属员工要不断提高维修技能,以保证对业户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3.1.7经常巡视所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安排相关人员解决,以求减少投拆。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管理操作员工工作。
3.2.1接到维修调度或班长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2.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六要八不准'规定,做好维修服务。
3.2.3遇有维修困难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寻求公司或外委单位帮助解决。
4、质量记录。
4.1《业户维修投诉登记表》。
4.2《维修服务单》。
4.3《维修记录表》。
5、参阅文件、资料。
5.1《维修操作规程》。
5.2《六要八不准规定》。
5.3《维修服务规范用语》。
5.4《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十
1、修理电器设备的员工须持有相关上岗证。
2、应熟悉校区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楼的电力总闸、每层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备用保险丝、消防总闸、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3、如部分楼层电力中断,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派人检查修理大楼供电系统。
4、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闸走廊及电梯的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的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5、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立即张贴通告,清楚地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停电完毕后,张贴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6、大楼内的总闸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7、大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地供电。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十一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三)所有特殊工种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工地中的一切机械操作,必须指定专人使用。
(五)各工种所使用的工具要随时检查是否安全,避免工具伤人。
(六)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系的结实,拴挂是否牢固。
(七)进入高层工地时,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八)登高作业时,严禁将工具掖在腰间,一定要装在工具袋内。
(九)施工的所有工种,在工作进程中,一切按施工规范操作,严禁出现违规、敷衍、替代行为。
(十)施工现场要设立警告标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专机专责制度或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二、所有设备都要有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实行操作合格证制度,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三、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经过滤、由油桶向油壶装油经过过滤,由油壶加入到加油点经过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支架、地面等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对于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启动与停车,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查、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消除,脏、松、缺、乱、漏等举手之劳可以解决的问题,应随时在检查中进行解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指标、交质量、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卫生、交记录;五不接即: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交接双方要在现场逐项交接,在操作日记上正式签字。
七、生产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记录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处管道及支架,应有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整,定期检测。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九、维修工人(机、电)对包机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对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们解决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为确保公司安全平稳供气和用户安全用气,在天然气输配系统和用户用气过程中,出现突发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进行抢险维修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任何人不得在抢险维修工作中各行其是,自作主张。
(三)、抢险维修值班人员,一律应在值班室待命,不得无故脱岗外出。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同样有参加抢险维修工作的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推卸。
(四)、抢险工程车必须作到车况良好,值班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用于与抢险维修无关的事。
(五)、用于抢险维修的工具、设备、灭火机应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必须保证抢险、急修工作的需要。
(六)、抢险维修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按调度指令或现场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处置。在尽快的时间内完成抢险维修任务。
(七)、抢修维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险情现场后,应根据天然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并要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八)、进入警戒区内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九)、管道或设备修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以防天然气窜入夹层、烟道、地下管沟及建、构筑物内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十)、当险情或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抢险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并要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险情或事故原因和消除隐患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后方能撤离现场。
物业维修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xx〕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