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模板14篇)
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生活的回顾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结应当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夸大和歪曲事实。参加一些总结交流和分享的活动,可以借助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来提升自己的总结能力。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1、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后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水地滴果然在石头身上打了一个洞。
这篇课文主要以凯巴伯森林来告诫人们——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如果我们破坏了,就会和文中的那个故事一样,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事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3、波丽安娜。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应该快乐,不能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苦恼,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说的那样,对任何事情都要开心和乐观。
4、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争取以后也象她这么棒,这么勤学苦练。
5、读完《再塑生命》,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是它使我第一次认识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它让我真正理解了生命的真谛与它潜在力量,更是它叫我懂得了只有爱存在了,世界才能存在。海伦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她以自己的坚强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6、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我觉得在作家的笔下,那么美,那么生动,仿佛是一张小水墨画。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越发青黑的矮松,全白的山尖,穿着花衣的山坡,微黄的阳光,使济南的冬天越发秀气。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澄清的河水往上看,自上而下全是清亮亮、蓝汪汪的,像块空灵的蓝水晶。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阳底下的真经,那到哪里都可以用。只是可惜,很多了......
8、长恨歌有感。
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皇妃,注定他们这种爱情是悲剧,如果他们是一对平常人,也许会让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但错就错在你小李哥是当今圣上,不爱江山爱美人,这不是你的错,错你爸妈选了你当皇帝,皇帝肩上的重任太重了,你可以有爱情,但爱情在皇帝的身上应该体现的是一种附属,江山社稷才是你的重点,放错重点。所以,后果成这样啦!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哥也就一艺术家,杨家妹妹也就一傍大款的。
9、《红旗谱》是本既精彩又优秀的革命故事书。
这本书说的是朱老巩保护古钟,不让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的故事。因为古钟对整个村非常重要,它关系整个村的村存亡,冯兰池就想罢占整个村。通过朱老巩的英勇坚持古钟没被冯兰池损坏。
这个故事说明做任何事只要坚持不屑,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完成。
10、延安精神。
延安的魅力在于有马列主义真理。在延安的土窑里,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运筹帷幄,指挥了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在这里,毛主席挥毫写下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指引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篇章;在这里,很多同志以膝盖当桌子,在昏暗的油灯下孜孜不倦地学习革命理论,自觉接受真理的熏陶。革命前辈就是遵循马列主义,同心同德地艰苦奋斗,才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迎来了民族解放的曙光。
老一辈革命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这部伟大的精神史诗,今天的美好生活,当倍加珍惜!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_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_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活着》是一部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地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新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去了一个城里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经常借钱给福贵的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救母亲的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名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被墙砸死了。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人,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那时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失去结束自己的命。
亦有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的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啊!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之中。一直以来都是个平凡的人,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过的轰轰烈烈,然而我的父母告诉我,平凡。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的学会淡然,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在浮躁中积淀,成长。朋友也说,平凡了就能每天过得充实满足。平凡好,平凡了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想想关于“活着”,这样广大而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向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的活着。
当我们听故事的讲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的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的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着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的角色的担任,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的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放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默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亦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年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年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的让我们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未犹豫,让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忍耐,坚强。这应当便是活着的证据。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16岁,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使我耐心地读完了全本,却只是为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
再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20岁,我仍为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却又品尝出悲惨生活中的一丝温暖,他有淳朴善良的家人,有坚贞不移的妻子,最重要的是,他有努力活着的心态——即使生活满目疮痍,无人相伴,也要努力生活。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中写到:“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富贵顽强生活——从富家子弟落魄为贫农,再到成为父亲、爷爷,他用不同的身份有喜有悲地活着,可身边的人却一个个地被宣判死刑,他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经历毁灭性的变化,但活着,就是他的意志。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最后的一课》的作者阿尔封斯﹒都德(1840——1897),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他一生中,除一部诗集和一些戏剧外,共写了十三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最后的一课})是他短篇小说的代表作。
《最后的一课》写于1873年,即普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8月份普鲁士军队深入法国境内,在色当大败法军,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投降并当了俘虏。战后法国和普鲁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将法国东北部的亚尔萨斯和格林两省割让给普鲁士。《最后的一课》就是以这一历史事件为背景的。主要反映了在普鲁土侵略者的残酷统治下,亚尔萨斯省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敌汽同仇的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作者在小说中表现这一重大主题时,既没有正面描写普鲁士侵略者的强盗行径,也没有写抽丁拉夫,敲骨吸髓的残酷剥削,而是写了沦陷区生活的一个小小的侧面:已经被普鲁士侵略者统治两年的亚尔萨斯省人民接到了柏林的命令,不准在学校里教授法文,一律改教德文。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自述,描写了一个乡村小学接到这项命令后,全体师生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深刻地揭示出了小说的主题。
小弗朗茨是一个贪玩的顽皮孩子。他法文学习成绩差,怕考问,怕挨老师的训斥,经常逃学。在这天的法文课上,哈墨尔先生心情沉重地宣布;“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文课。”老师的话给小弗朗茨极大的震动,使他意识到,他们将要同祖国的语言告别了,现在他们将要丧失学习祖国语言的权利了。于是,他开始变得懂事起来,刚才还使他头疼、讨厌的法文课,一下子就像老朋友一样舍不得离开。他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并在悔恨中对祖国的语言产生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情。“要是我能从头到尾把这些分词的规则大声地、清清楚楚地、一字不错地背出来,任何代价我都是肯付的啊!”这是多么巨大的思想飞跃,多么深沉的感情变化呀!是啊,连一个爱逃学的顽童都如此地留恋祖国的语言,都如此地憎恶普鲁士侵略者,那么,热爱祖国、不愿做奴隶的成年人的感情则是不言而喻的了。作者采取这样精巧的艺术构思,比直陈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和谴责,更具有较强的感人力量。
为了更深刻地揭示小说的主题,作者还别出心裁地在这“最后的一课”上,安排了一些校外的村里人到课堂里来。他们有前任村长,有退职邮差,还有像霍瑟老头那样的老年人。这些群众在敌人的残酷统治下,饱尝了沦为异国奴隶的苦痛,对祖国的眷恋之情是非常真挚而强烈的。他们到学校来听课,不仅表现出对哈墨尔先生在本乡任教四十年的感谢,而更重要的是表明他们对失去的祖国的无比热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愤怒抗争。小说曾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在哈墨尔先生教小班学生练习拼音时,课堂内所有的人都“一齐颂唱”的情景。那个霍瑟老头,“戴上了眼镜,两手捧着识字课本,也和小孩们一起拼字母。看得出他也很用心;他的声音由于激动而颤抖,听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深受敌人蹂躏之苦的群众,因为从明天起就听不到朗读祖国语言的声音了,于是他们不顾自己的年迈口拙,也同小学生一起读起来。这种场面怎能不扣动人的心扉,使人心酸落泪,悲愤填胸呢?作者在情节上大胆设计群众听课的场景,与小弗朗茨的悔恨、醒悟是互为表里,相得益彰的。它们从两个生活侧面表现出小说的思想倾向,使小说对揭露和鞭挞普鲁士侵略获得了感人至深,无可辩驳的力量。
《最后的一课》在表现其重大主题时,从沦陷区的现实生活中攫取并概括出典型化的生活场景,并从这些场景中挖掘出生活的本质特征,从而收到“以一斑而窥全豹”的艺术效果,给人们以深刻的思想启示和强烈的艺术感染。这篇小说把对普鲁士侵略者的憎恨和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熔铸于小学校的一堂法文课上,从而使这堂法文课的意义得到了升华,使我们感到这不是一般的课堂教学,而是一次声讨普鲁士侵略者的集会,是亚尔萨斯人民向祖国语言告别的仪式。这样,就给小小的场景和平平常常的情节赋予了深刻的内容。
《最后的一课》中的哈墨尔先生的形象,是凝聚着作者感情的一个形象。他是在亚尔萨斯省农村小学服务40年的小学教师。作者在刻划这个人物时,没有介绍他的全部历史,而是把他放在“最后的一课”的典型环境中,集中刻划,虽用笔墨不多,却能把他的声音容貌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这“最后的一课”上,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如认真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从服装上,他穿上了“只在上级来校视察”时或给学生们发奖的日子才穿戴的衣帽;讲课的语言也变得“温和而严肃”。对于小弗朗茨背不过书来,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诉诸于戒尺,而是由此责备起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一些没有尽职的事情。这时,他当众自我谴责的感情同小弗朗茨的悔恨自己没有学好法文是一脉相通的,同样是表现了对祖国语言的热爱和留恋。哈墨尔先生的自谴,为我们更为深刻地表达了他在民族命运生息攸关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和高尚的情操。
作者还巧妙地通过小弗朗茨的观察,进一步刻划了哈墨尔先生离开本乡前痛心疾首的心情。他“站在讲台上一动也不动,眼睛死死盯着周围的东西”。40年来,他所在的这个学校,桌橙因长期使用变得光滑了;院子里那棵核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啤酒花已经跳上窗子碰到屋檐了。这是他多么熟悉的地方啊!然而,现在他却要离开这里了,这该是多么让人伤心惨目的事情!这种描写决不是单纯地对故地的留恋,它却凝结着多少对祖国深沉的爱和对普鲁士侵略者强烈的恨啊!不是吗,当外面传来普鲁士军队的军号声时,他再也不能自制了,感情的波涛冲决了堤岸咆哮而来。他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法兰西万岁!”几个大字。这几个大字是法国人民爱国主义思想的高度集中和概括,也是《最后的一课》主题思想的升华和结晶。作者匠心独运,设计了这样一个画龙点晴的结尾,对于揭示哈墨尔先生的思想境界,对于表现亚尔萨斯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敌人不妥协精神,收到了“一目尽传精神”的艺术效果。
高尔基在谈到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时,曾经指出他们的作品“在技巧上是典范的文学作品”。都德的小说《最后的一课》正是这样,它以独特巧妙的艺术构思、高度凝炼的艺术概括、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和质朴而富于感情的语言,表现了重大的社会题材,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是短篇小说创作的优秀范例。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场“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中的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颗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为了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个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一个有着圆满结局但透着悲凉的成人童话,体味生存于人世的艰辛和命运的荒谬无常。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欢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
后来战争爆发,打破了浮在日常生活中表面的东西,成就了他们的感情。
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最感动的是最后他们默默握着彼此的手的那夜,刹那间的了解和感动也够他们一起生活十年八年。这样的结局,即便是合,温暖之外更多的是荒凉。
末一段中张爱玲说:他收起了他的甜言蜜语把它们留给别的女人,这是好现象,说明在他眼里已经把她当作自己人,名正言顺的妻子。如此怅然的结局不无对爱情的挪揄嘲讽。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佳作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四
这个雪人,有一个愿望,而这个愿望将让它走向死亡,那就是到地下室的火炉旁偎一偎,看看火炉里的火有多么奇妙。
这个愿望并没有实现,雪人没有腿,只能静静的望着火炉。想象着那团火到底有多么奇妙。春天来了,天气渐渐变暖,雪人还是呆呆的望着那团火焰,他的身体渐渐缩小,最终变成了一滩水。
我想,一个愿望,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这个故事中,雪人的愿望却带着它走向了死亡,因为这个愿望尽管很有诱-惑力,但却是危险的',对雪人来说,是致命的!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危险的诱-惑,这些诱-惑对我们的成长是有害的。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有吸引力但是有害的愿望。比如,学校门口的小摊上有很多美味的小吃,这些东西尽管好吃,却都是三无产品,对我们的身体有极大的危害。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选择放弃。才能拥有健康。
我们班里有很多爱打电脑游戏的同学,一打起游戏来就忘了学习,忘了休息。这对他们的学习和身体都有着极大的危害。还有一些同学,看起电视来没完没了,使眼睛疲劳过度,早早就戴上了眼镜。
诱-惑无处不在,同学们,我们要有毅力,和不良诱-惑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