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汇总17篇)
邀请函是邀请他人参加特定活动或事件的一种书面方式。在写一篇完美的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这些总结范文覆盖了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经验总结,对我们撰写自己的总结会有一定的启发。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xxx(甲方)受让方:xxx(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转让方:xxx(乙方)受让方:xxx(丁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年2月11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100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占6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60万元。乙方占4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40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60%的股权以人民币60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 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五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七条合伙人共出资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
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二十二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4、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5、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五
转让方(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受让方(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甲方作为出资人之一组建了,现甲方申请自愿将自己在该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乙方,经 年月日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同意甲方将股份转让给乙方所有,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甲方在持有个人股份 ,占公司注册资本,现以1:1的比例转让股份给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 ,乙方同意接受转让。
1、对于转让前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及公司现有的资产、财务、债券债务、经营状况,乙方已做了充分的了解。双方约定,乙方接受转让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甲方转让份额内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随之转让给乙方享有和承担,双方均无异议。
2、本转让协议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证书、文件、资料等,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本协议生效后,甲、已双方应会同公司凭本协议及有关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1、本转让为无偿转让,无对价。
2、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股东会之批准、授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壹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2、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六
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公司):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关于_____________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和客户方多赢的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告、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每月(大写)________元执行,每月末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公司名义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额的___%,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年,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公司名义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的为准。
十、本协议在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企业名称及地址: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八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九
二、本协议样本是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合伙企业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业协议。
三、申请人借鉴本协议样本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合伙人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__________。
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__________。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
托_______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二十二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
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五)合伙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35%,乙:30%,丙:30%,丁:5%)。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九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员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款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事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为了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使公司经济效益更突出,尽早为所有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公司决定每月拿出总利润10%作为行政管理奖励。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二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四
本合伙协议(“本协议”)由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出的各位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适用法律”),特此于 年 月 日签订。
第1条总则。
1.1 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合伙)。
1.2 主要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____。
1.3 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合伙人权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1.4 经营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如下: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1.5 合伙企业的成立与合伙期限。
1.5.1 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成立日”)。
1.5.2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_年。本合伙企业应当自合伙期限终止日开始停止营业,清算活动除外。
1.6 合伙企业财产。
1.6.1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6.2 在依照本协议规定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配前,本合伙企业财产不属于任何合伙人所有。在合伙企业依法清算前,任何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1.7 合伙人责任承担。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2条 合伙人名录、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本合伙企业设置合伙人名录(见附件一),用以记载全体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所、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缴纳期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3.1 本合伙企业由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应当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3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商定。
3.4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
3.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择程序:_____。
3.6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如下:_____。
3.7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_____。
3.8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_____。
3.9 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0 如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交易,到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4.1 利润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
4.2 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方式如下:_____。
第5条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与转让。
5.1 财产份额质押。
普通合伙人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或设定其他担保义务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但须经全体合伙人_____同意。
5.2 财产份额转让。
(1)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转让,导致其合伙人身份变化的,应当适用本协议第7条的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取得全体合伙人的_____同意。
第6条 入伙与退伙。
6.1 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入伙都应当经 全体有限合伙人书面 同意。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2 有限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入伙:_____。
6.3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 。
6.4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5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6 如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 ;。
6.7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8 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被除名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在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选举新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6.9 退伙的具体程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约定。
6.10 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4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6.11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1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
7.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8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8.1 在下列任何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任命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法解散本合伙企业和清算资产: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本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8.2 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8.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处理本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本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本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本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4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合伙企业解散事件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8.5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8.6 清算人应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清算报告,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8.7 本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9条 财务、会计与劳动管理。
9.1 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应依照相关中国法律、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国际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制定。企业的账册和报表由其自己的会计人员按照中国会计标准要求编制。
9.2 本合伙企业采用公历年度为其会计年度,即从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9.3 本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货币单位。如果实际收支的货币不是人民币,应按照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为记账换算成人民币。同时,应说明涉及的原始货币和金额。
9.4 本合伙企业应聘请独立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独立审计师由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9.5 本合伙企业应该按照有关税法纳税。 本合伙企业员工应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6 本合伙企业的员工的招收、聘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事宜,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守中国的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确保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除因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的缴纳期限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总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应认缴资本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 其出资的比例 分配。
10.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承诺,均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附则。
13.1 本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13.3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五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号码:;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证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六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乙方以_______方式入股。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八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____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____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____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____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____方工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