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精选14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挑战,从而提前做好准备和应对策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下面是一些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和见解,希望能够给您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一
今年来,我县坚持以深化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打桩定位”管理,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城市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
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打击违法经营力度,扎实做好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年初,与各燃气企业、网点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采取月检和抽检方式进行了每月的例行安全检查,集中进行了“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清明”安全大检查、“五一”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大检查,下达安全检查表600余份,限期整改。
通知书。
30份和停业整改通知10份,建立了详实的安全生产台帐。二是规范燃气市场经营。加大规范经营力度,从严审查《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展全县燃气经营网点的资质年审工作,对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经营网点进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有6个网点不符合年审条件,当即限期整改,再通过复查验收,年审合格率达到100%。经营网点不按规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现象基本得到杜绝,消除了燃气安全隐患。三是严格燃气安全执法。今年来,共查处无证经营液化气案件3起,取缔3个无证经营网点;查处违规倒气案件3起,分别予以2个警告、改正及1个罚款处理。督促燃气企业进行限期或停业整改,现有4家气站完成整改、扩改,消除了燃气安全隐患。
今年来,我们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环境卫生管理。一是加大了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对主干道、商业繁华区域、游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周边的清扫保洁;二是确保了垃圾日产日清。增加人员和车辆,强化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确保了城区垃圾日产日清;三是搞好了街道清洗工作。今年重点搞好了田家湖新区、杏花村路、迎宾路、**大道、一桥西路的日常清洗;四是搞好了环卫设施设备的添置和维护。全面取缔了县城迎宾路、一桥西路配置垃圾桶500个,投放环保分类果皮箱300个,派发专用垃圾桶200个。全面维护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确保了设施设备完好率,公厕全面开放,保洁率达100%。
今年来,我们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县城的各项测评指标,积极开展查漏补缺,各类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一是整治集贸市场。针对南门市场等处周边乱摆乱设、占道经营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取缔占道摊点263个,疏导游击摊点146个,市场周边秩序明显好转。
二是整治重点街道。重点整治了问题较为突出的茶花园路、东正街、潘华路、政通路及新市街,货物出店、占街为市的问题基本杜绝。
三是整治冰花夜宵。重新划定了冰花、夜宵经营的区域范围,明确了管理标准和经营时限,并积极引导经营业主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先后强制取缔违规摆设的夜宵冰花摊点74个,所有冰花摊点均控制在指定的路段。
四是整治户外广告。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强化整治,集中清理覆盖各类“牛皮癣”广告10万余条,依法拆除违章广告牌280余块,现场查处违规制“癣”行为41起,对城区800多块破旧广告牌进行了改造。
五是整治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我们狠抓宣传发动、排查劝导、专项整治3个环节,先后设置警示标牌40多块,组织宣传车200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56条,印发、张贴通告120xx余份。突出城乡结合部、殡仪馆、佛堂庙宇、公共墓地等重点区域,昼夜开展排查劝导,联合职能部门及相关乡镇组织开展禁鞭打非行动3次,有效制止违规燃放行为486起,收缴各类烟花鞭炮600余件,实施处罚6人次。
我们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大了市政配套建设和市政设施维护力度,先后完成小街小巷硬化及下水道疏洗改造项目31个,启动了一桥东路、田家湖大道、湖西路、湖东路等市政道路的建设。同时,对市政设施维护进行“打桩定位”,努力提高市政设施管护水平。加大了城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定人定路段进行巡查,确保了市政设施及时维护到位。今年来,总计疏洗、改造下水道30000多米,更换下水道盖板1500块,更换雨水窗、沉井600余套,维修人行道花岗岩板、彩砖8000多平方米,沥青路面维修9000多平方米及其他零星维修800多处。受理“12345”市政热线100多起,市民投诉50多起,全部进行了及时处理,办结率达100%,真正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落实有保证,受到领导和广大市民的高度肯定。
尽管我县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不足,如燃气安全形势不能乐观,市容环境卫生还存在死角,市政秩序不时反弹,市政维护还不够及时等。今后我们一定会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深化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建设、争创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管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为建设宜居宜业的魅力而努力奋斗。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二
20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的总体思路,以“三年上水平”为抓手,不断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的步伐,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规划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动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计划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编制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专项规划;同时,做好“幸福乡村”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帮扶村庄编制工作的资料搜集工作,正在进行总规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强化规划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审批管理。加强规划的审查和批后管理,逐步做到了规划管理制度化、规划验收公开化、规划审批阳光化。在规划方案审查中,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坚持实行局长办公会、专家审查会、县规委会三级会审制度,形成了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程序。规划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手续齐全的可当日办结。今年第一季度,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份,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召开了2次规委会,研究讨论了枫林华府、上东古韵街、华北建材城等5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加强项目批后管理。严格实行选址、实测、放线、验线、验收“五到场制度”。针对建设项目的基础定位、基槽确认、正负零复验、主体造型、外立面装饰和竣工验收等六个主要节点,每个项目的批后管理采取监察大队专人负责,规划科、城区建设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方式,时刻了解工程情况,切实抓好规划监察,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
3、加大违章建设查处力度。为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我们实行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稽查分片、工程分包责任制,专人专片管理,将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大了规划执法力度,主要区域违法建设发现率达100%,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截至3月底,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0余起。
(三)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着力打造我局文明、守纪、廉洁的形象,我们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并通过《廉政准则》的专题辅导、观看《焦点访谈》等具有警示意义的节目的形式,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讲求操守、注重品行,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规划形象。
二、存在问题。
在我县规划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显增强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划编制超前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足,在科学性、前瞻性方面有待加强。由于规划编制的时序问题,我县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较早,其它的工业区、乡村规划等规划与总规略有差异,需进一步进行整理修编。
二是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大。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城乡规划编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人手紧张、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三是在乡村规划执法方面有待加强。由于目前监察人员数量较少,对于广大农村的违章建筑查处和控制力度不够,违法建设现象在偏远村庄还有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中心城市集聚与辐射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加强构筑美丽新任县提供规划引领和基础支撑。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启动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工作。由于任县城区建设发展迅速,县城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为保障全县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更好的与市区对接,我局将对任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任县总体规划修编后,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需要随着总体规划的修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2、专项规划。包括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通过对城市色彩和牌坊、雕塑等公共艺术的结构、层次、公众认可程度等进行统筹布局和合理安排,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督促各单位编制、完善各项专项规划。
4、完善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规划宣传,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加强规划执法和人员培训力度,每个乡镇拟增加2名规划管理员,实行联合执法,充实规划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完善规划体系,理顺管理关系。
以上这篇城乡规划工作汇报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三
县辖6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2万,其中城镇人口15万。,gdp突破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60元,农民人均收入4284元。自以来,我县在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中荣获“六连冠”。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城市化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完善城市功能和膨胀城市规模为重点,以改善经济发展硬环境为目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化水平,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总投资达30多亿元,完成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修建各类楼房700多栋,建设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新建和拓宽城市主次干道20多条,形成九纵九横的路网框架,新增绿化面积150万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达33%,城区内新增供水管线4万米,供水普及率达90%以上,全县城市化水平达32%。县城先后荣获“全国第三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省级卫生县城”、“‘齐鲁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等荣誉称号。小城镇建设成绩斐然,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中有1个镇被命名为省级中心镇,3个镇(街道)被命名为市级中心镇。全县860个村已规划完成238个,其中林子镇弥家村等8个村庄被评为“全省示范村”。
今年以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站在新起点,为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将城市建设放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来抓,确立了“东xx区对接,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南进、西连、东拓、北延”战略,提出建设“济南北部最亮卫星城”的口号,以南部新区建设为突破口,掀起了新一轮城市建设发展高潮。
一、科学编制县城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和依据。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们把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对城市建设实施了两轮规划。对县城建设实施了第一轮规划,按照到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要求,结合胜利油田、滇黔桂钻探公司等大型石油企业地处我县的实际,编制了“一心、一轴、二组团”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当时的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19的规划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我们聘请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县城实施了新一轮规划,新规划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进一步确定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轮廓。以来,随着104国道改线、城市新区(原开发区)南扩,城区部分区域功能发生了变化,需重新进行定位、规划。为此,我们又先后多次会同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和完善,努力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可操作性,注重突出特色。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6.8平方公里,扩大到48平方公里,进一步拉大了城市发展框架,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同时,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我们组织专门力量,不断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查私搭乱建行为,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打造城市新亮点,今年我们聘请省规划设计院对开元大街以南、南外环以北占地面积4平方公里的新区,进行了控制性规划,新区规划起点高,功能齐全。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实施这一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新区建设成现代化、高标准、高效能,集办公、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高标准建设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城市功能,就是城市品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宜人、活力无限的城市品牌,将极大地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们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道路是城市骨架,也是城市的形象,通过大力实施道路改造、建设工程,迎宾路、瑞园路、苍圣街、恒源路、洛源路、永兴大街、新104国道等一批高标准城区主干道相继建成,改变了道路狭窄、坑洼不平、尘土满天的交通旧貌,提高了城市承载力。建设中的南区瑞园南路、花园大街及筹建中的东外环、南外环建成后,我县城区发展的轮廓、筋络将更加清晰。二是加大治污力度。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和公益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排污管道建设,形成了完整有效的排污管网。对原104国道城区段、瑞园路等敞口河道实施罩面工程。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城区各种弱电线路实施入地工程。兴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于6月投入运营,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第二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正式投入运营。三是实施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规划建设了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红坛寺森林公园等休闲娱乐活动中心,其中新世纪广场被评为省“十佳文化广场”和市“优秀样板工程”;红坛寺森林公园被评为省级旅游景点,提高了城市品味和活力。同时,客运中心、工人文化中心、县医院病房楼、新一中建设等一批精品工程融入先进设计理念,实用前提下力求美观,扮靓了城市环境。其中,新一中建设工程是我县为普及高中教育而兴建的一项民心工程,占地面积520亩,总投资2.5亿元,203月开工建设,20投入使用。四是加强城市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建有3处自来水厂和完善的供水管网,基本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其中第二水厂始建于20,于年投入使用,提高了城区供水普及率。建设了恒利热电联产项目,并于20实现了对城区部分用户的供热。城市燃气项目于2005年实现了对部分用户的供气,后续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五是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先后规划建设了副食品批发市场、机电产品市场、商贸城、鲁西北汽配大市场、金家园装饰材料大市场等专业市场,搞活了流通,丰富了城市发展内涵。六是大力实施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了近20处小区,满足了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三、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城市建设管理,三分建、七分管。近年来,我们下大气力强化城市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大管控力度,规范市容秩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对马路市场、户外广告、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户门前实行五包责任制,对提升整体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精益求精,打造绿化精品工程。按照小环境、大生态的思路,对城区道路实施绿化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乔灌结合。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合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综合养护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全方位保洁,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及重要区域按照“五净六无”(马路净、路沿石净、树坑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净,无纸片、无果皮、无树叶、无浮土、无污物、无烟蒂)的标准,进行全天候保洁。四是高标准亮化,美化城市夜景。经过近年的亮化建设,已形成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高层建筑亮化为点缀、以户外广告亮化为衬托的亮化格局。
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几年,结合新农村建设,我们加大了村镇的规划建设力度,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大力实施村庄规划。针对原有村镇规划起点低、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特色不够明显、设施建设不合理、村庄规划覆盖率低的客观实际,近年来把实施新一轮村镇规划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抓,在“政府支持、农民自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社会参与、典型带动”的原则指导下,聘请山东理工大学专家对全县9个乡镇政府驻地实施了规划,并组织力量对部分村庄实施规划,更好地发挥政府驻地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和部分村庄的典型带动作用。目前,各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工作已经结束,村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将完成70%的300人以上的村庄规划。(二)加强村镇设施建设。一是实施了“六通(水、电、路、讯、排水、宽带网)一平”工程建设。目前,政府驻地、部分村共铺设排水管道25万米,硬化道路40万米,并配备了绿化、亮化、美化设施。全县所有的村铺设了柏油马路;83%的村安装了自来水;村村安装了程控电话;村村通上了有线电视。二是实施了公共基础设施“扩容”工程。各乡镇(街道)教学、金融、邮政、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办公及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使用,扩充了公用基础设施的总量。三是加强市场建设。规划建设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搞活了商贸流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食品、农副产品、造纸等主导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大旅游开发力度。结合林子镇独特的万亩槐林优势和红坛寺古迹,规划建设了红坛寺森林公园。该公园占地面积1.4万亩,划分为6大区域,被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近年来,我县以森林公园为载体,成功举办了六届槐花节,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拓宽融资渠道,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
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城市建设的瓶颈。近年来,虽然我县的财政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大,城市建设资金相对短缺。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热潮,如何实现财政少投入、不投入办大事的目的,其有效途径就是做活多渠道融资这篇文章。一是聚民资。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资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近年来,我们以此建设了部分专业市场和住宅小区,解决了部分单位、业户门前硬化问题。二是以地生财。通过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依法对各类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坚决管住土地一级市场。将城区各主要街道、尤其是新区的道路改造与沿路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实行嫁接式同步建设,将土地收益投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形成了由政府“独资”变社会“合资”的良好局面。三是“无”中生有。对城区重要地段,如迎宾路、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原104国道等道路、场所的广告设置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拍卖或转让,将所获收益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良性循环的投资机制。四是招商引资。不断强化措施,先后引进了汽配城、金家园装饰材料市场、第二供水厂、热电联产、瑞兴小区等一批招商项目,不仅完善了基础设施、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而且累计为县财政节约资金3亿多元。五是市场化运营。以市场化运营为手段,引进了城市燃气等一批城市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了合作双方的双赢。
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应发挥得更大作用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规划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县城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规编制还不够完善,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强化。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城市服务功能日益增强,但基础设施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城区道路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路网格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虽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破解城市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但城建投融资渠道不够宽、城建资金紧张仍然是制约城市建设的主要因素。四是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中个别环节关系不够理顺,存在执法难现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村庄规划覆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较城区还较为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建设厅领导视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生机无限的新型县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后,请各位领导对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推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四
为切实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着横向协调抓建设、疏堵结合抓管理、多措并举抓规范、标本兼顾抓整治的原则,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区书记为成员。严格了村居考核,奖优惩劣,加大了千分制的考核比例,并与干部工资挂钩。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规范操作,强化了驻地环境卫生整治。成立了专门的保洁公司,实行了市场化运作,健全了考核奖惩制度,“责、权、利”三者实现了统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工作思路,逐步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严肃取缔了驻地流动摊贩;其次,规范次干道、背街小巷店外店经营;另外先后投资近60万建成垃圾中转站一处。投资26万余元对影响镇容镇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与整改。
二、省道和县乡道路沿线整治标准严格。沿路绿化苗木按统一高度进行了修剪、刷白;两侧建筑物整齐,墙体统一粉刷,无危房或残墙断壁;村碑、路牌、线杆无残损、无“野广告”等;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草堆、粪堆、砂石堆”等进行了清理。
三、
河道水域整治责任明确。河道、水库、汪塘、沟坝均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专门管理,达到了水质无污染、水面无杂物、河道内两岸无积存垃圾。
四、村居、社区整治,实现了“队伍、保洁、待遇”三到位。各村居成立了保洁队伍,制定完善了考核和奖惩制度;通过采取村自筹资金和镇政府补贴的方式,保证了保洁人员的待遇。同时各村居设置了封闭式垃圾箱或垒砌了垃圾池,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
五、保证投入,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东大于科、新圩子社区、店西等投入500余万元硬化道路9万余平方米;东措、八里等村居投入100余万清理“三堆”1万余堆、补植苗木10万余株、安装了监控设备6套、先后投入机械1200余台次、沿街墙体立面粉刷26万余平方米,通过整治,全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总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按照县委“七清七建”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大投入、强化责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二0一二年一月。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将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与“解放思想、赶超跨越”与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实施。
一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开展制度建设年推进活动实施方案,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提出了开展活动需达到的“四个目标”和切实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活动责任主体、具体职责;工作重点、阶段性任务、时间进度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及时调整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成员,特别吸纳了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重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县国土资源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关于开展制度建设年工作实实施方案》和市、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动员部署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学习领会各级的部署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学习会、座谈会、局域网、开辟学习园地等,加大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了制度建设“大宣传”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改进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和信息,反映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各项活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把制度建设活动和“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确保制度建设推进活动取得实效。与此同时,把开展活动与抓好全年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健全制度,完善规范。
(一)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组,重点对本系统本单位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是土地交易、矿业权出让、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执法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管人、管物、管事、管权”等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调研,以明确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清理制度,搞好登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清理和审查,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共梳理出由局制定的现行制度62项,提出“立、改、废”的具体工作计划。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加强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我局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点,在全面清理、科学论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创新,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一是抓好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公开制度;下基层、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问责、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突出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用人、用钱、用权制度方面进行完善和创新,加强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机制体制建设。二是抓好用地用矿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规范管理工作制度。三是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分别邀请了县纪委、县检察院等领导为干部职工上了廉政课,利用局域网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十多片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土所长到钦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抓好对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办文办事时限、机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首问责任制度建设。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滞后的制度予以修改、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制定配套措施。五是锐意创新制度。按照“四个目标”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定了具有本部门特色的新制度。六是注重制度质量。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亲自负责对制度审核、修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制度,并召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注重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所定制度比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从以上六个方面全面加强了我局党建党务、反腐倡廉、岗位职责、工作规则、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
(四)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一是我局将修订、完善和创新的15项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全局,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落实了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各部门各负其责,监察部门对执行情况实行全方位监督,全面强化落实措施,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工作中的作用。对不认真、不及时执行制度的,予以及时纠错,严肃纪律。四是对能公开的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都实行了公布。
三、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制度建设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效果显著增强,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别是推动了以“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双保工程”为重点工作内容和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的开展。我县再次获得自治区用地指标计划单位县,全年用地指标1500亩,我局现已上报用地批次14批,面积1738亩;我县还获自治区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县,并获得自治区向国土资源部推荐为“节约集约模xx县”,全局“制度建设年”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同时全县18个基层所也结合“红旗国土所”建设制定了一套制度,从而使全系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人人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氛围更加浓厚,服务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机关工作作风,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新动力,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9月份,我局与县气象局合作达成公共气象服务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气象与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在基层国土资源所共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合作开展xx县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积极开展“十有县”建设,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桂国土资办〔〕141号)文件精神,按建设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已向区厅申报。三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四是通过反腐倡廉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下一步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基础,为构建廉洁国土、高效国土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制度学习贯彻。目前,各项制度已汇编成册,下一步关键是抓学习,抓落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活动中建立和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人人熟悉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特别要加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系统学习,要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使学习制度化,努力营造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对执行过程中,还要回头查,边查边改。将已制定好的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三是抓好制度监督检查。从现在起,我们要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体系,把长效监督机制建设好、完善好、落实好,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地开展,把“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教育安全工作,我校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在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现在我们把开学以来的安全教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1、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防溺水安全责任意识。
2、每周举行一次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
3、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活动。
4、每月出一期防溺水安全黑板报。
5、每学期发一份《告家长书》,由家长、学生、校领导签字盖章。
6、每月举行一次安全为主题的班级活动,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片。
二、开展安全教育课。
我校一向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开学伊始,在安全教育课程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的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是利用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求各班班主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做好活动安排。
三、交通安全教育。
1、每学期开学时和放假前,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4、班主任摸清学生骑自行车情况,登记造册并和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防汛教育。
进入夏季多雨季节,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我校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预案:
1、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部署防汛工作,将防汛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防汛意识。启动报告制度。要求低年级家长接送学生,回到家并向班主任报安全。
5、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沟通。安排人员值班,确保防汛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使突发情况能及时地传达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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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七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是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勘察设计、建筑管理、供水供气等方面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供水公司、建设规划监察大队、质监站、测绘队、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筑勘察设计院等6个单位。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4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管股、招标办、村建站、城建档案室等6个股室。下面,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赣江源头、山水城市、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定位,围绕“五个十”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县城“南建北扩”,构筑了以登峰大道为主轴、以金盆小区为县城新中心的城市框架,“一江两岸”、“一城两区”(主城区、工业园区)的城市新貌得到完善,南北出入口、三环路纵横贯通的路网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城区面积达1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4%。
1、准确定位超前规划构筑城市发展蓝图。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我局从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于6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去年我县又聘请浙江大学城规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对近期建设的重点地段进行控规和详规编制,力争使控规覆盖率达到100%。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打造宁都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理念。在结合实际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宁都“赣江源头、山水城市、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定位。通过重新修编,城区范围扩展到东至湖田、老溪,南至水东,竹笮平山,西至土围、竹坑水库,北至罗家排,面积达7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域达40平方公里。
依托石吉高速公路修建给宁都带来的发展机遇,去年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基础上,我县确立了“向南拓展”思路,明确了迎宾大道建设、工业园建设、县医院易址建设、四星级宾馆、三星级会所、“一江两岸”项目、县体育中心等多个城南规划建设项目。同时同步实施“南建北扩”,规划龙溪湖“一溪两岸”、登峰大道北段拓宽改造、莲花路、翠微西路延伸等建设项目,形成南北呼应、两翼齐飞、同步推进的“大城建”格局。
2、打破常规加快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几年来,为完善城区道路网络,我县对城区道路全面实施打通拓建工程,先后完成了县城南北出入口道路改造、上西路、梅江西路、沿江路、中山大道延伸段、博生西路、翠微西路改造;新辟南北纵线登峰大道、东西横线翠微大道两条城市主干道。去年又全面铺开了迎宾大道改建工程,连通石吉高速公路连接线。在城市建设中进入了连片开发建设的新阶段。以盘活土地资源为突破口,先后完成领秀新都、凤凰城、天赋铭强、天鼎铭聚、君临天下、清华名府等一大批小区,目前在建的有厦门泛华国际社区、东方丽都、天赐龙港等商住楼,大大提升了城市品位。
去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县改革了城建项目推进机制,实行“组团式开发,分片区建设”的模式,按照项目所处区域位置,将县城分成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翠微峰、工业园七大组团,每个组团由一名县领导任团长,全面负责整个片区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施工环境整治以及违章建筑控制等工作。去年以来,七大片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有65项,完成资金支出达30亿元,数量之多,投入之大都远远超过往年。
3、规范管理循序渐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多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强化公众的规划意识。建立项目报批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选址意见书制度和规划许可制度。对已批建项目加强建筑工程规划监管、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等民生工程建立工程质量监管常态机制。针对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我县专门从城建、国土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重点负责违法违规用地建房行为进行巡查和清理,对严重违规的建筑还组织公检法、城建、国土及梅江镇等部门进行统一强制拆除,有效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为推动乡镇规划建设同步进行,我局结合实际,全力在资金、人力、技术上对乡镇规划建设事业给予指导和帮助,协助完成对12个乡3个建制镇圩镇规划进行了修编完善,对其它8个建制镇进行了近期建设规划的修编,指导各乡镇完成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同时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体系,使宁都县域形成一个中心城市(县城)、四个中心镇(即黄陂镇、洛口镇、长胜镇、固村镇),以及十三个一般乡镇,成为等级结构较为合理、空间布局较为完善的县城城镇规划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城市规划投入不足,控规覆盖率还有差距;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还不够;规划设计水平有待提高,没有充分体现我县自然与文化的地方特色,城市知名度不高,缺乏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2、城市建设资金与建设任务的矛盾日趋突出。按照我县十二五规划及城镇化进程的要求,今后5年要力争达到30万人口、城区面积30平方公里的城市。目前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短缺,建设资金缺口大;拆迁、征地处理难度大,建设进度相对滞后;城市建设投入和产出、滚动发展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筹措难度高,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有待创新,也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
3、城市规划监督难度较大。城区居民和近郊农民受利益驱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非法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规划执法环境差,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规划执法力量又不足,导致城中村建设混乱,既影响城市整体美观又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规划编制投入。按照总规所确定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抓紧编制完善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商业、学校、消防等各类专项规划。着重抓好“统筹城乡建设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使示范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力争实现近期建设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的目标。
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高度重视城郊结合部和城市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在规划实施中,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积极倡导“阳光规划”、“和谐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创新规划管理理念和手段,推行规划委员会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加大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力度。加大县城综合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力争实现建成区供水、污水管网全覆盖。统一规划建设城区文化、教育、卫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设施。争取政策支持和改造升级力度,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再造一座具有宁都特色的美丽新城。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八
第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方案,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保护饮用水水源的部门联动、协作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
第十七条骆马湖、微山湖等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退圩还湖计划。
第十八条市、县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
(二)在取水口安装防撞设施和警示标志,安装视频设施,实行在线监控;。
(三)五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源地应当安装在线水质监测系统;。
(四)对一级保护区实行每日巡查,对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
(五)清理取水口保护范围内漂浮物;。
(六)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围垦河道和滩地;。
(二)围网养殖;。
(三)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
(四)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
(五)采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供水水质监测预警机制。
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并实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
第二十一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每月至少监测一次水质,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每两个月至少监测一次水质,发生旱情、水质超标等情况时,应当增加水质监测频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监测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的水质。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的水质;发现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城乡供水、环保和卫生等部门。
第二十二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饮用水水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整改或者查处。
第二十三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达到或者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造的城乡供水设备、管网应当进行清洗、消毒,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半年至少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九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十一五”及20**年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十一五”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十二五”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8.4万户,新增归集额177亿元,新增贷款110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20**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十一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十一五”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三、关于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城镇化水平增长1%以上、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的目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规划编制。树立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理念,积极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努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做好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报批工作;加大对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指导力度;完成十堰、恩施、咸宁、松滋、枝江、赤壁、老河口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扩大城乡统筹规划试点范围,在较发达市(县)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贯彻《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力争尽快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关、科学决策关、规划条件关、规划公众关、规划核实关,适时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有省级区域性试点示范任务的县市,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抓好试点示范。一是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城市圈、城市群。支持武汉市建设省域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竞争力、带动力、影响力。努力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二是启动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城镇发展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城区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1-3个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作为镇级市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小城镇建设,促进其依托交通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等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宜居村庄建设,把农房改造同环境整治、清洁能源利用等结合起来,使更多的村庄实现“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启动400个宜居村庄建设,年底验收命名200个左右。
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履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新型城镇化的组织协调职责,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及时掌握土地管理、户籍改革、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部门搞好服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制镇恢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等相关政策。各地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25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恩施、黄冈、仙桃等地做法,明确县、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各地要认真培育和发现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培训、交流,组织专班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更大规模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今年解决30万户以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以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新开工廉租住房3.5万套,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房3.5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3万户以上。要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引导各类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满足基本需求、紧凑实用为原则,重点建设30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中,按建设规模3-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分户验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加强配售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研究解决好费用筹集、管理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解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重点城市出台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研究出台促进县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地适应大多数群众自住性住房需求。制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房地产秩序。抓紧制订和公布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完善13个重点城市城区住房交易信息周报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总结武汉市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改进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公积金制度,实现当年新增归集180亿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职工改善个人住房条件,全年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贷款120亿元。认真做好武汉市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以“楚天杯”创建为总抓手,以宜居城乡建设为目标,抓建设强管理,促进各类城镇有明显变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8%。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一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积极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和新建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改造,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启动实施园林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行林荫停车场建设。支持一批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以达标、安全运行为核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监管。深化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实现城市建成区主管网、老城区支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完善考核评价,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启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设施建设,提高处置效果。着力推进26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8个拟建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证供水安全,力争年内大部分水厂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四是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整治,完善照明、排水等设施,方便群众生活。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全省城管执法机构设置和系统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编制城管执法培训教程,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开展城管执法效能检查活动,严肃执法纪律,严管执法队伍,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在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上见实效。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总结推广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高度重视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指导武汉等大中城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着力提高管理效能。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创新理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认真执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广泛推广宜昌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继续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
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基础。以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在3万人以上的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指导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小城镇综合开发,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建材下乡、农村环境整治和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抓手,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配套建设道路、沼气、供电、供水、广电通讯设施,促进土地节约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家禽家畜圈养、雨水明渠排放、污水暗沟排放;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保护山体、清洁水系、美化环境。完成1400个村庄环境整治和重点地区的特色民居改造。
进一步创新“楚天杯”考评机制。今年是我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评表彰年,也是综合检验近三年创建工作成效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标准找差距。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的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重点突出民生事项的落实,突出管理工作的加强,突出城镇面貌的改善,以“楚天杯”创建促进城镇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申报、考评、表彰工作,力争使本届楚天杯创建的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四)积极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继续巩固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成果,重点提高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消除节能监管漏洞,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国家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提高应用率,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5%以上。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43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0万方,新增节能能力100万吨标煤。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关键成套技术体系和节能材料、产品应用导则,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满足节能发展要求的蒸压加气块为主的墙体自保温体系、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配套产品、太阳能热水应用和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实施指南、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可实施可复制,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科学引导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全省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以上。坚持扶优扶强,做好全省133家骨干建筑企业的跟踪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评选活动。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省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全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继续支持武汉市完善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的各项措施,建立工程设计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研究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
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狠抓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坚持实行优质优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年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上升。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五)全方位推进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敬业、创新、奉献”作为全行业行风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要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过得硬、有特色,努力创造一批工作品牌,总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以完善政策法规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积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力争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城市管理监察、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厅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稽查执法力度,完善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理顺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健全完善协同配合工作制度,促进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针对性的对县市以上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驭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系统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系统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行业形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系列文明创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队伍安全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围绕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行业特点,查找风险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系统的预警防控体系,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使广大干部真正能够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十
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和住建工作会议及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这次全县国土资源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安排全县国土资源和住房及城乡建设工作。刚才,衍定、永宏两位同志分别就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完全同意。借此机会,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国土、住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国土、住建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参与、支持全县国土、住建工作的所有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全县国土、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五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率先突破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的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超前谋划,主动服务,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圆满实现了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
(一)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十五”期间的1.5倍。累计征收土地5200亩,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19宗,256亩,成交价款1.91亿元,十五”期间的5倍,为乡村建设聚集了土地,盘活了资本,积累了资金。全面完成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7700亩建设用地指标,50.0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6.2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落到实处,为建设发展预留了8300亩可用土地,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这五年,全县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村部、乡镇敬老院、农村道路、村民建房、水利项目等民生工程投入骤增的五年,城镇加速扩张和迅猛发展的五年,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建成,突破发展瓶劲“双保”压力最大的五年。值得一提的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全县国土系统干部紧扣可继续发展主题,科学规划,超前谋划,积极争取,依法管理,实现了发展和保护双赢。
(二)城镇建设日新月异。据统计。累计投入350万元,县、乡、村三级规划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市政设施建设累计投资3.5亿元,十五”2.3倍,城镇化率由25%提高到35%乡村建设迅猛发展,县城、集镇、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一体两翼、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城镇体系初步形成。这五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投入最大,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为显著的五年。
凝聚着全县各级各部门,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近年来取得的优异成果。特别是凝结了全县国土、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县委、县政府对此充分肯定,希望你继续发扬成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二、全面推进20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兼顾。
(一)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也是由突破发展向跨越发展的转型阶段,国土资源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自国家启动土地调控宏观政策以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规范,实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维护问责制,推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春节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节约集约用地,不只关系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久远利益。现在全国耕地只有18.3亿亩,18亿是一条红线,必需守住”当前,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行全覆盖后,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任何违法违规用地都在国土资源部的监测范围内。这些新政策、新制度和新手段的实施,使土地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维护制度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地方调控资源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维护与保证发展用地压力越来越大。一定要统筹好两者的关系,既不能以维护资源为由对经济社会发展不主动作为,更要警惕以保证发展为由弱化维护、疏于维护;既要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证与服务,又要加强监管,严守50.05万亩耕地和46.24万亩基本农田底线。
优先保证全县重点工业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等项目用地需求,1全力保证发展建设用地。国土部门要围绕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目标。这个任务很重。具体而言,一定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刀刃上。基础设施、支柱产业、民生工程的用地要保证,各乡镇一定要选准项目,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确保主导产业发展和我县城镇化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县城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要依照民生工程实施规划,优先保证保证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这是一项刚性任务,各相关部门务必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国土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发明性地开展工作,用足用活土地调整、调控等方面的政策,全力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
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耕地保有量是50.05万亩,2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今年。基本农田维护面积是46.24万亩,这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底线,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把手的责任,年底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今天,周县长亲自与各乡镇长签订耕地维护目标责任书,就是要引起各乡镇的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务必层层落实好耕地维护目标、责任和措施,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耕地维护目标责任。
开动脑筋,3抓好增量扩张和存量挖潜。较大的用地指标需求逼着我要创新工作思路。主动反击,尽量多争取用地政策和计划指标,特别是要加大与上级的请示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省市计划盘子。同时,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对批而未用的土地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征收土地闲置费,督促企业抓紧项目建设,对符合收回条件的要依法及时收回,通过招拍挂调剂使用。要切实防止招商引资中的圈地占地现象,坚决制止浪费土地的行为。要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挖潜改造工程,搞好土地整治,加大对“空心村”治理,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特别是当前的建设中,小区、厂房规划设计,相关部门一定要科学、合理,不要一味追求舒适,一再减小用地容积率,浪费用地。要想尽一切方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以此缓解用地紧张问题。
坚决纠正违法批地、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出让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4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旨在切实维护耕地。对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超越15%要实行严格问责,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全省有渭南、延安两市和5个县区被约谈,市长、县区长要亲自接受约谈并作出检查。可见,这项工作是动真格的而且已经常态化、全覆盖,务必引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切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县乡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确保2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因此,5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5月1日至10月31日是防滑的关键时期。各乡镇要按照“预防在先,躲避为主”要求,全力做好辖区内的防滑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预防,及早编制和完善“防、抢、撤”应急预案。每年都有新情况,每年都有干部人事变化,大家在编制预案时要精心细致,逐一核准,不漏不重,确保预案的科学、详实和可操作性。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督促乡镇在农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科普教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逐户签字夯实责任,提高广大农村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重大灾害情况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保证信息疏通,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各乡镇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积极指导镇村把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明确监测责任,做好监测记录等日常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保证农村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平安。
乡村建设的目的确保资源的有效增加,1科学掌握规划建设管理三者关系。乡村规划的目的确保资源的科学配置。乡村管理的目的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三者必需有机结合。乡村规划要具有超前性和科学性,要与区域规划、专业规划、产业规划相结合,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对乡村建设和管理的调控和指导。乡村建设必需依法依规,有序进行,要在规划的统筹下实施建设,不能逾越规划或脱离规划。乡村管理是提升乡村品位的重要环节,同样要在乡村规划的指导下,突出抓好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生态环境的整治,努力发明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在工作中,真正掌握好这种辩证关系,提高运转效率。
提升老城区,2突出县城建设重点。县城建设要按照“开发新城区。做靓月河景观带,做精龙岗生态公园,打造山水园林县城”思路,重点围绕南区、月河、老城、龙岗四大板块精心谋划。城南新区是承载未来县城发展的中心区域,这种意义上,真正建设好城南新区,才是解决县城建设的根本。建设上要体现大手笔、大气魄,围绕建设现代新区,打造乡村新标志。月河、龙岗是县城的特色,山水园林县城的灵魂所在依山傍水,乡村发展的方向,要充分利用所特有的山水地貌,综合规划乡村建筑、绿化和景观,蓄水灵城,引山入城,植绿秀城,形成山水相融,南北一体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县城。老城区居住着县城60%以上的人口,设施相对滞后,目前,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要从群众生活实际动身,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围绕这个思路,今年建设重点是5路4场3站1片1带1园。5路即建设中医院至高速路口的凤凰大道东段、中段、汉铁路至二级路的北城街西延段、河滨路至进站路的南渠路、西大桥至泰和桥的汉滨路、广视局至西城门的河堤路;4场即建设污水处置场、垃圾处置场、双星农贸市场、南区停车场;3站即建设城南3处公厕和垃圾中转站;1片即启动开发城东花扒中堰片区建设;1带即实施县城月河带重点段亮化工程;1园即龙岗园林二期工程。同时,要积极实施四星级酒店、汽车城、幼儿园等乡村功能配套项目建设和法院、检察院、国土局、人社局、农业局、质监局南迁项目建设。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提升县城建设品位。
坚定信心,3扎实推进集镇和新型社区建设。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镇建设。涧池镇要紧紧抓住重点镇建设的历史机遇和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克服困难,创新思路,加速推进。一方面,要通过土地运作、招商引资解决资金瓶颈。另一方面,要加快广场、商住小区、中心幼儿园等一批项目建设,提升人气,增加“地气”实现开发建设的良性循环。平梁、蒲溪、铁佛、汉阳等乡镇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大集镇街面硬化、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置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增强集镇承载力。二是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住建部门要依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结合镇村实际,指导编制好新型社区建设规划;民政等部门要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启动实施新型社区建设,力争全年启动建设30个环境优雅、功能完备、生活便当的新型社区。三是加快推进农民进城定居工作。国土、住建等部门要结合省市出台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关政策,尽快拟定我县农民进城定居的宅基地退出、承包地流转、进城购房等有关配套政策意见,加快农民向社区和集镇有序转移,推动农民进城定居。
关系到全面惠及全民的小康社会建设。对住房保证工作来讲,4加快建设保证房。住房保证工作直接关系到民生。妥善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政府的基本职责,住房保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体现社会公平,保证社会和谐的肯定要求。今年,保证房重点在县城,涧池、铁佛、漩涡等有条件的乡镇适当建一定数量的限价商品房,确保全年2182套保证性住房全面完成。加快保证性住房建设不只让低收入者有房住,而且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意义重大。政府在保证性住房上的投资,不只是短期启动内需的需要,从长远来看,也是乡村化发展的需要,农民变市民的需要,因此,这是一项长期的内需政策。各乡镇及发改、国土、财政、住建等部门,包括房地产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把政府住房保证工作重点转到解决乡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来,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乡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老城棚户区改造五房并举的住房保证体系,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发挥房地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全面推进住房保证工作。
随着县城城镇化、产业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5创新城镇管理理念。近年来。乡村规模的扩大和人流、物流、车流、信息流的不时增长,乡村管理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当前,要着力解决管理滞后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践证明,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创卫中形成了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创卫精神”创卫不仅推动了城镇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功能项目的建设,也促进了城镇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建立。今年要充分利用这个抓手,强力推进建立城镇管理新机制。二是创新管理手段。乡村管理对象的种类、数量纷繁复杂,管理问题屡见不鲜,大量信息需要处置,保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乡村发展的需要,必需对城市管理的手段进行创新。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职责明确、执行有力的乡村管理新体制,研究市政公用事业市场监督管理方法,为广大市民发明良好的乡村环境。三是强化精品理念。住建部门要把精品理念贯彻于规划、建设和管理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干每一件事、做每一个项目,都要脚踏实地,没有思考好的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求成,要善于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比方,小到道路、绿化、下水、路灯都要做得精细,要经得起看;建筑立面色调、牌匾材质风格、广告灯箱尺寸、绿地草种树种选择、空调室外挂机等美观处理是否纳入建设管理目标前期工作;建设施工是否科学调度,劳力、装备要配足,工程期限要紧奏,防止拖拖拉拉,延误工期,既扰民又没有效益等等。
大部分试点村卫生环境面貌、卫生习惯发生了较大变化,6完善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县自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组集中、村转运、乡管理、县指导”模式两年来。群众自觉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这个模式是解决当前农村环境卫生差的有效模式,农村创卫的好形式。不只是清洁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健康工程、民生工程。因此,今年要更加有力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工作中要突出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个别乡镇、村重视不够,管理、指导时松时紧的问题;二是村级转运费不落实的问题;三是县补清洁员报酬报帐繁琐,兑现不畅问题;四是县上制定的统一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问题。为巩固成果,今年县上要出台三个措施,一是加大指导力度。成立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做为创卫考核内容,加大分值。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问题较多,效果较差,整改不到位的村,公示后取消试点村资格。
三、确保国土、城建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措施。
头绪多、任务重,今年的国土、城建工作。能否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对我一个严峻的考验。一要宣传到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把国土、住建方面的政策,工作审批顺序给群众讲清楚,把帐给老百姓算明白,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发明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要依法办事。一方面,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水平统一起来,用地审批、土地复垦整理、征地拆迁和乡村管理中,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兼顾公平,扎扎实实地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实实在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效果。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无理取闹、阻碍工程和聚众闹事的违法行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要坚决打击乱占乱建、违法违规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突出问题,议定重大事项,解决纠纷矛盾;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给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提供舞台和奖励;要坚决严厉查处在工作中设障掣肘、推诿扯皮的人和事,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发明好环境。四要建好队伍。县国土、住建系统干部要勤于学习,提高眼界,敢于负责,做行家里手,做到会管有品位,敢管有勇气,善管有智慧,不时提高综合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同时,国土、住建行业管的项目、工程、建设,批的指标和资金,接触的企业、商人,手上管的钱、拿的审批权,社会关注多,因此,要廉洁自律,守住防线,积极创建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从而促进国土、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一
同志们:
这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城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永文副省长会前对开好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等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20xx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中较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取得了重点建设投资增长36.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3.5%、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2%、住房保障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民生投入增长287.5%、建筑业产值增长20.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8.8%的“五增长、一下降”骄人成绩;城市化率达到43.8%,连续七年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最多、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3月底,国务院在我省召开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全省各地均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进行部署安排。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20xx-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了我省三年总体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去年,中央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我省共争取了20.75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亿元,加上市州和县市区的投入,全省各地共投入廉租住房资金41.3亿元,339个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通过新建、购买、改建等新增廉租住房7.43万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7.29万户;全省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64万套,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11.7亿元。目前,全省廉租住房累计保障28.55万户。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全省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1个试点县计划改造危房2.18万户,实际竣工2.3万户。各地积极创新住房保障方式。长沙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定向收购廉租住房,并在农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郴州市将商品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提高到3-5%;湘潭市、岳阳市政府与企业联手共建廉租住房;衡阳市探索利用银行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汉寿县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共建廉租住房。
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完善支取和贷款政策。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28.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9.1亿元;全省累计缴存总额和贷款总额分别达到618.4亿元和357.2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8.5亿元,为促进住房消费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xx年底以来,通过采取一系列鼓励投资和刺激消费的政策性措施,我省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出低谷,去年下半年大幅回升,发展成为我省又一个投资过千亿的产业。全年完成开发投资1084亿元,同比增长13.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4.1%;完成税收244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近30%。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突破35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销售额941.6亿元,同比增长54.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2%。商品住房价格稳中有升,全省商品住宅销售均价2532元/平方米,其中长沙市内五区412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5.5%。针对去年初房地产市场低迷状况,我厅加强了对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调度投资和销售情况,认真检查落实省“两办”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吊销了12家非法集资开发企业资质,有力地改善了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环境。与此同时,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全省未发生恶性拆迁事件。
(三)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历史上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资金最多、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为明显的一年。全年完成投资98亿元,为的5倍,新建成投入运行或试运行污水处理厂75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81.8万吨,形成cod年削减能力13.3万吨,新增运营项目个数和管网长度在全国均排名第一。为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全省性会议进行部署督促,开展了3次现场督查和考核验收,请省政府领导出面约谈2轮,下发通报6次,同时还采取了多家新闻媒体曝光、邀请省人大领导视察、组织若干个专家组长年在市县指导、提前建成投产给予适当奖励等一系列措施。通过全省上下共同苦战,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为“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年完成投资10亿元,同比增加5.9亿元。到20xx年底,全省共建成投产城镇污水处理厂8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座,总处理能力分别超过390万吨/日和1.15万吨/日,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48%和40.3%。
同时,不断加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大批城市道路、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相继建成。长沙首条过江隧道和地铁顺利开工,长沙县成功创建我省第一个“节水型县城”,常德市大力开展环卫城乡一体化试点,继长沙后株洲数字化城管投入试运行。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新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个。申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由我厅牵头6省开展的“中国丹霞”申遗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提名关、材料预审关和专家实地考评关,崀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水平也在申遗过程中得到全方位提升。
(四)建筑节能工作扎实开展。
去年,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内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1.3%,同比分别提高5个和30个百分点。2个项目列入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个项目获批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株洲市、衡东县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共争取建筑节能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积极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地源热泵、太阳能应用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工程建设工法、新技术示范工程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技术创新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
(五)重点建设迈上新台阶。
20xx年,我省重点建设危中求机,稳中求快,全年完成投资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230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10%。一是把握节点,抓前期。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前期工作节点目标,开辟了前期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参与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娄怀、洞新、郴宁3条高速及长株潭城际铁路、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途经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选址和规划选址工作。二是破解难点,抓协调。深入项目一线,加强沟通协调,先后解决了武广新长沙站交叉施工等110多个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并为铁路建设等10个重点项目争取出台了专项优惠政策。三是紧扣重点,抓质量。开通了“湖南省重点建设网”和“重点建设监控管理系统”,部分项目通过网络实施监控管理,促进重点项目建设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建设工程平均优良率在80%以上,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建筑业与勘察设计业快速增长。
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2650亿元,其中省外完成产值648亿元,实现增加值867亿元,上缴税收119亿元;勘察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投资额710亿元、施工图投资额1100亿元;全省建筑劳务发展到26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11亿元,分别占全省劳务总量和总收入18%和20%。在积极发展产业的同时,不断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市场方面,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推进勘察现场见证制度落实;建立了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完善项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提高了监管水平;继续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全年公示418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新颁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立了投标保证金集中监管制度;强化劳保基金统筹管理,促进行业稳定发展。质量安全方面,着力理顺监管职能,争取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开展了4次全省性督查,通报和约谈了部分主管部门;严格监督执法,对59家责任主体和96名从业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全年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39起,死亡52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28.8%。有4项工程获鲁班奖、50项工程获芙蓉奖、173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7.4%,年度鲁班奖获奖数量为历年之最。同时大力推动农民工培训,兴建农民工学校余所,培训26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7万人。
积极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组织三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其中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即将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着力抓好重大规划编制工作,“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获原则性通过。强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全年共核发100余个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涉及投资近3000亿元,特别是完成了全省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长沙地铁、桃花江核电站等一批重点项目选址。继续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开展了示范镇(村)、重点镇中间阶段考核评估和“两型乡镇”试点,会同旅游部门组织了全国和省级特色景观旅游镇(村)评选活动。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90%以上的建制镇、65%以上的乡完成了本轮总体规划修编。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展了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扩大了城乡规划监察员派驻范围,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自查项目1887个,补交规费和罚款1.64亿元。
(八)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南省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区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施行,为加强城乡规划、推进建筑节能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建设网上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强化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认真组织国庆6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三进”活动和文明行业、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全系统基本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围。此外,信息化建设、城建档案管理、老干、信访、应急、综合治理、建议提案承办、计划生育等工作都有新的进步,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亦是全省建设工作者和衷共济、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城乡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第一,城乡发展不够平衡。小城镇发展投入较少、变化较慢;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未实现城乡全覆盖,乡镇普遍存在机构缺位、工作缺失的问题。第二,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艰难。一些地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度较慢,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个别地方甚至挤占挪用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第三,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还不牢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去年是最困难的一年,今年则是最复杂的一年。从总体上看,世界经济形势还没有完全走出低谷,仍存在很大变数,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逐步巩固,但中央宏观政策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适时调整的机率很大,再加之经济运行中的新老问题相互交织,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根据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经济走势分析,我们认为,今年城乡建设工作将面临四大机遇和三大挑战。
四大机遇:一是中央促进中部崛起带来的发展机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实施包括中部崛起在内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不久前出台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了中部崛起的重点任务,制定了进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随着上述《规划》的实施,投资项目肯定会增加,特别是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将落户湖南,再加上全省今年计划完成投资9400亿元,比去年增加近2000亿元。这将对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并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春贤书记、周强省长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更是用前所未有的篇幅阐述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问题,将其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增长空间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依托。目前我省城镇化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左右,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牵头部门,我们既感到使命光荣、机遇难得,又倍感责无旁贷,任重道远。三是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机遇。发展低碳经济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我国也别无选择。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已就节能减排问题向全世界作出了庄严承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目标,明确要求加快节能减排,淘汰过剩和落后产能,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可以预见的是,国家和省将会把节能减排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采取从未有过的力度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四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较大机遇。近期,国家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xx年12月14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即“国四条”;20xx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年12月28日,国务院在山西大同召开了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副到会并作重要讲话;20xx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加强和改善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行部署,即“国十一条”。这些措施涵盖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的资金、土地、管理等方方面面,特别是“国十一条”,将对我省房地产市场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城乡建设部门要抢抓政策机遇,及时与发改、财政、土地等部门协调,尽快明确建设项目,确保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大挑战: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适度调整的挑战。虽说今年调控政策的基调没有变,但中央一再强调,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适时适度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做出适当调整,这对我们把握和运用中央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近期央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银根”“地根”适度从紧,对重点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设项目的融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拿地也会更加困难。正在修改的新拆迁管理条例,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会提高拆迁成本,增加拆迁难度,影响开发商拿地的信心和决心,影响到一些项目的时效性。各级政府既要抑制高房价,满足百姓住有所居,又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政府宏观调控的两难选择,导致了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今年房地产市场的走势肯定不如去年。二是完成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的挑战。今年建设任务明显增多,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低碳经济等,特别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很重。另外,随着大批民生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压力更大,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更加艰巨。这些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支撑。在机构、人员、资金没有大的变化,甚至缺乏具体抓手和手段的情况下,需要我们下更多功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影响建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虽然省厅的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市州的机构改革即将到位,但机构改革后,建设系统机构设置多而散、职能职责交叉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加强机构协调、理顺职能职责的工作仍然比较繁重。除此外,一些同志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建设经济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基于以上这些,我们在谋划今年工作思路时,应该对面临形势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既要看到政策的操作空间和有利条件,又要看到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跨越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掌握主动、有所作为。
20xx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转变建设管理方式,更加注重“3+5”城市群建设和县城建设,更加注重住房保障,更加注重节能减排,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更加注重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建设的科学发展水平。主要工作目标是: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5%以上;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新增(筹集)城市廉租住房9.9万套,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00亿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成投资66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大关,力争进入全国十强。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发挥城乡规划引导作用,加速形成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体系。加强规划对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引导和调控,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做大做强长株潭,充分发挥城市群的带动示范效应。编制完成《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明确8个城市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空间统筹和基础设施连接通道。认真落实《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加强核心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突出对长株潭周边小城镇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质量。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发展壮大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抓好县城和县级市城区的扩容提质,把建设好县城作为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和壮大县域经济的支撑点。各地要对县城发展现状和总体规划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修订和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着力扶持一批重点镇和示范镇,深化“两型”乡镇、“两型”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统筹。
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以功能核定规模,以功能引导建设,以功能提升品位。优先安排和建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气、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在所有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地下管网普查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管网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活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全面推进城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破解城镇建设的资金瓶颈。可考虑建立各级政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将有关部门涉及城市建设的资金打捆使用,作为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资本金、担保资金或贷款贴息;做实做强城投公司,继续将原来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城建资产和其他政府性资产及权益统一由城建投公司运营管理;深化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进一步放开资本、经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各种所有制形式企业参与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探索建立土地融资新模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困难问题;以小城镇为聚集点,整合国家和省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小城镇建设。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着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发掘、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彰显湖湘文化价值。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的监管,全面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进一步做好崀山申遗工作,力争“中国丹霞”申遗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执行力。我厅已经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考核评价办法》,报省政府同意后,拟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今年省政府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的绩效评估范畴。省厅还将商有关部门对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驾驭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继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
计划今年新增(筹集)廉租住房9.9万套,新增住房租赁补贴2.5万户。要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和土地供应按时按量到位。要继续加大房源建设和筹集力度,通过采取廉租住房建设与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相结合,与企业组织住房困难职工建房相结合,与公益设施进社区相结合,与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优惠、企业让利、群众自筹、社会融资的组合作用,拓宽房源建设与筹集空间。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租售并举、共有产权、以息代租等建设和管理模式,让利于民,允许困难群众享有部分或完全产权,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要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真正把安居工程办成民心工程。二是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今年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一条重要途径。今年市州上报计划拟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余万平方米、97700户。各地要把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掌握标准、摸清底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要坚持:没有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的不得开工,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没有得到大多数被拆迁人同意的不得开工,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开工,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建设结合不紧的不得纳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棚改项目。要以人为本,依法拆迁,防止借棚改之名,大拆大建,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省里不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各地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建设计划。尤其是房价涨幅较多、棚户区改造面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购房需求量大的地区要保证有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级建设部门要积极同民政部门协调行动,加强衔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为核心,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和实现“住有所居”的积极作用。一要严格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由省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二要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落实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等措施,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三要合理引导消费。进一步加大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执行力度,鼓励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四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违规预售、质量低劣、价格欺诈等房地产交易环节和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住房消费环境。同时严格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坚决杜绝暴力拆迁、野蛮拆迁。五要完善市场监测手段,密切关注市场供需状况,做好调控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
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从业人员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向非公企业及其职工延伸。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放宽购建住房的支取和个贷条件,最大限度满足购建房职工需求,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作用。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使用。支持长沙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三)加强重点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带动示范作用。
关于重点建设,省政府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这里我主要强调三点:第一、要注重结构调整。抓住“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契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一批具有低碳特征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抓住基础设施项目向大载量、高效率、广覆盖转变的契机,突出抓好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株潭城际轻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桃花江核电工程等大项目建设,打造湖南的“建设航母”;抓住改善民生,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契机,上一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改变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第二、要突出协调监管。协调和监管是抓重点建设永恒的主题。要统筹方方面面,勾兑上上下下,疏通里里外外。另外,重点建设工程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几乎所有的环节、所有的程序都涉及到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大家要以支持重点建设为己任,开绿灯,铺便道,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第三、要强化质量安全。要树立抓质量、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理念,视质量安全为重点建设的生命,一刻也不放松。要扩大重点建设项目在线监控范围,提升重点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把每一个工程都打造成优质工程、品牌工程。
(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低碳社会做贡献。
全面推进城镇减排工作。今年是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一五”减排任务的验收之年。按计划今年还需建成31座污水处理厂,同时还要抓好近百座污水集中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高度重视,一手抓工程扫尾,一手抓管理、抓运转、抓质量,确保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要象抓污水处理那样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攻势,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到年底,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0座,完成投资40亿元。
下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下大力气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强化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实现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95%,并逐步向县市城区推进。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建筑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推广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工作。
(五)大力发展建筑业与勘察设计业,不断增强行业竞争力。
继续做大做强建筑业。一是加快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以省内部分特级企业资质就位为契机,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近三年内培育1-2家上市公司的目标。二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积极推进精细化、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快建筑劳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引导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拓展专业市场;引导资质低、竞争力弱的小型企业转型为劳务企业,加快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分工明晰、配套协作、整体优势明显的产业新格局。引导和促进我省建筑企业的产业链向高端市场延伸,实现由粗放型、松散型、劳动密集型增长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进步型转变。三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巩固和扩大省内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省外、国外市场,尤其是中东和非洲等地市场,力争外拓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30%。
加快发展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其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性服务业的比重达7%以上。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的标准化通用设计,为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便捷服务。积极推进勘察设计单位与科研机构、建筑企业的协作、合作、重组,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积极推进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先进成果的转化应用,创造出更多的建筑设计精品。要全面推进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验收施工图复审验收制度,确保勘察设计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六)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突出行政监督执法,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加强招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施工许可证动态监管制度和涉及公共安全重大工程项目报告制度;继续落实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举报制度;加强工程定额标准制定,完善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培育合同担保市场,强化劳保基金统筹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少数地方建筑市场监管职能分割问题,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特区”。继续抓好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及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分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和城市道路桥梁的质量、安全运行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建立城市大型桥梁及高架桥设施数据库,确保基础设施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运营安全。
(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等会,文华组长将代表厅党组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报告,我这里先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建设战线的各级领导,一要以身作则,二要敢抓敢管,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规范一言一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要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严肃查办侵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二、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坚持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从解决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大力宣传建设系统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楷模、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第三、切实加强建设法制工作。加强法制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综治工作,畅通维权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第四、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当前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要加强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及走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重组、再造政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督办、抓落实上,不做表面文章,不当“甩手掌柜”,不做“二传手”,着力提高执行力。要加强协调工作,提高协调艺术,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建设部门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我们自身一定要有协作意识和配合精神,减少工作摩擦,实现互利双赢。
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建筑业、房地产业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做好机关服务和老干部工作,实现建设事业协调、和谐发展。
同志们,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用水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乡供水应当推进农村和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四条城乡供水遵循统一规划、保障供水、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乡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乡供水政府责任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供水的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供水应急预案,控制、减轻和消除供水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三
第八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城乡供水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城乡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综合安排。
第十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供水专项规划,按照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城镇供水主干管道、镇村管网等输配水设施建设及其改造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城乡供水水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源地,其中至少建设一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
第十二条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组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安全保护。
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网到达的区域,禁止新建自备水井;原有的自备水井,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居民住宅供水设施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集中设置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或者改造。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乡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第十五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应当优先设置在室外。设置在地下的,泵房地面标高应当高于泵房外地坪标高。
县城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四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围垦河道和滩地,围网养殖,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水上餐饮设施、娱乐设施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砂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城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未将供水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的,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而施工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或者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改变用水类别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腐蚀性及有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一)擅自启闭供水设施或者拆改保护标志的;。
(二)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
(三)将避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的;。
(四)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与饮用水供水设施连接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江苏省城乡供水条例》已设定行政处罚的,依照该条例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已经或者将破坏饮用水水源的,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经催告仍不清除的,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