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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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一
根据 xxx《xx 县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方案》 (xxx[20xx]x 号) 和《xx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 (xx[20xx]x 号) 通知精神。根据 xx 镇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 xx镇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的原则, 我镇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20xx 年 x 月 xx 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 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落实“治欠保支” 相关制度, 镇人民政府分别与 xx 个村(社区) 签订《20xx—20xx 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 xx 份。 将各村(社区) 、 行业主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 按照考核细则; 20xx 年 x 月 x 日召开 xx 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 xx 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xx 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民工工资保证金、 劳动用工实名制, 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 工资按月 支付) 分账管理制度、 “双公示” 制度五项制度。
(二) 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 团结联动, 实施综合整治。 上半年, 我镇联合人社、 住建、 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xx人,印发资料 xx 份,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 xx 个。
(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 截止目前, 我镇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 xx 件, 涉及人数 xx 人, 清欠农民工工资xx 万元; 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 对用工单位, 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签订、 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 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 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 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 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 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 20xx 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 x 起, 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 x 件,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x 起。 截止目前, 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 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 梳理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落实清欠责任, 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 及行业主管部门, 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 截止目前, 我区新建、 在建项目共计 x 个, 其中: 政府性投资项目 x 个, 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 x 个; 按月 足额发放工资项目 x个; 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 项目 x 个; 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x 个; 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 x 个, 20xx 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 x 个项目, 截止目前, 资金 x 万元; 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 xx 万元应急周转金,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一)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 形势不容乐观, 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 自执行“治欠保支” 相关制度以来,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总体态势平稳可控, 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 欠薪原因多元化, 讨薪常态化, 清欠难度较大。 建设单位资金困难、 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 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 因工程层层转包、 分包、 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 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 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 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 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 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 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 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全面实行工资按月 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全面落实“欠薪入罪” 制度、 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 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 按照“问题早发现、 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 的要求, 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督查工作, 立足职能, 密切配合, 开展日常巡视检查、 五员监巡查、 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 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 强化权益维护。 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对恶意欠薪、 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下一步, 我镇将对 20xx 年新开工的项目, 发生过欠薪的项目, 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 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 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我镇将按照《xx 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 》 指标要求, 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 分帐管理制度, 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二
(一)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确保完成20xx年基本无欠薪政治任务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省出台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xx年要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今年是三年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年,马上又要迎来20xx年实现基本无欠薪目标的最终时间节点。在这个关键时刻,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既是为过去三年的工作收好尾、定好盘,也是为20xx年的工作布好局、开好篇,为彻底根治欠薪问题吹响总冲锋号。
(二)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聚焦解决当前农民工欠薪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而言,总体比较平稳,但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就好的方面,今年1-11月全市共受理劳动工资类举报案件xx件,累计为x万农民工追讨工资xx万元,欠薪人数和金额较上年同期数据相比降幅达x%以上,呈现较好的治欠保支工作形势。从隐忧方面来看,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领域欠薪问题严重、政府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难度大、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等问题都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工作上的'几大难点。尤其是春节接近,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迎来多发期、易发期,欠薪案件春节前集中爆发已成常态,年年清年年欠的循环规律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借此次冬季攻坚行动,趁胜追击、扩大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聚焦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冬季攻坚行动打造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三)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持续推进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改的有力抓手。前段时间,我市按照省、株洲市根治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跟省、株洲市对我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此次省部署开展冬季攻坚行动,在时间上与专项整改工作有所重叠,在思路上与专项整改方案高度契合,在内容上也与我们提出的部分整改措施基本一致,同时涵盖了省、株洲市领导小组出台的20xx年考核细则的绝大多数项目。因此冬季攻坚行动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专项整改工作的最终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市根治欠薪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根治欠薪保稳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化在企业、化解在行业、解决在基层。
(一)发挥制度作用不打折。根治欠薪问题的核心是要有规范的用工制度作保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重点执行好五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一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要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人社部门等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x%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专用缴费台账,保证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是健全欠薪预警监控机制,实现市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并与省、株洲市“两网化”平台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报送市场监管信息和企业经营相关的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四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有力制度支撑。五是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定期按规定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级工作,并通过媒体公示,树立正面榜样,曝光失信行为。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二)聚焦重点领域不散光。要按照国家部署和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确保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一是要聚焦工程建筑领域。今年以来,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占到欠薪案件总数的x%左右,建筑领域农民工被欠薪人数占被欠薪劳动者总数的x%左右。工程建筑领域涉及用工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流动性大、劳动周期性短、工资结算周期不固定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的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马上解决问题,出重拳,重治本,多管齐下,务求年前做到“两清零”,即20xx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二是要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我市制造业一直是以烟花爆竹为首要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这类企业用工规模较大,特别是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与传统的建筑行业比较不相上下。虽然监测尚未发现大的问题,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出口贸易摩擦的双重影响,这类企业的欠薪隐患始终存在,需要密切关注、加强排查。
(三)强化宣传引导不松劲。开展宣传引导,是有效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冬季攻坚行动第一阶段的既定内容。一是要大力宣传冬季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开设根治欠薪工作专栏,集中宣传冬季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和最新动态。要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优势,进一步扩大冬季攻坚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集中培训、媒体报道、上门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劳动保障法规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教育用工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三是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引导农民工走合理维权的道路。通过开设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建立欠薪维权“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动用应急周转金等措施,让遇到欠薪问题的农民工有处说理、有路可寻,避免因维权无门而造成群体性或极端事件。
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工作态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做好自查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用工单位的资金运转、农民工工资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预测预警,提前预防,提前解决。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单靠人社部门是完成不了的,只有各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肩负起清欠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清欠工作。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其他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责出发,认真抓好各自领域清欠工作,消除各自领域存在的欠薪隐患,切实做到欠薪清零;要对照单位职责分工,按照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具体部署,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指导,重点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要组织派出联合工作组,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必要时要启动问责机制。督导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三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四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五
九襄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九襄镇党委、政府分类召集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截至目前,共宣传培训10余次。
(一)加强源头管理,在项目实施前,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我镇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农民工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截至目前,在建项目未出现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情况。
(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督,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提高项目资金拨付透明度,我镇印发《九襄镇项目资金公示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镇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对所有项目的每一笔资金支付进行了公示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九襄镇纪委未收到群众举报。
(一)九襄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同时在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程序公示后,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办公室向镇项目办报备相关情况,及时备案。如施工方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由九襄镇项目办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纳入九襄镇项目管理黑名单。
(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镇对遗留项目进行梳理。对于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我镇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处置。通过多方了解,全面协调,截至目前,为曹某等十余名民工讨薪129000元。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六
(一)案件处置工作。为300多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00余万元,对本年度已办结的98个欠薪案件全部录入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100%。办结率95.23%。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
(二)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执法月专题培训会,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100余人参加。二是以“就业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普法宣传、联合检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四)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三季度,差异化缴存金额630万元;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800余万元。
(五)执法检查工作。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xx年4月1日至5月25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劳务派遣公司2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未依法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2件、其中1户持证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报回复;吊销和撤销许可证2件。
2.夏季执法月活动。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个。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件。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一用人单位依法为1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3.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抽调执法检查的人员9人,分为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6家,其中企业11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约750人。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案件1件,已当场责令企业改正,未发现超时加班等其他问题。
4.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份,为2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0.08万元,并对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已整改完毕。
5.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本年度我县书面审查总任务为600户,目前已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51户,完成进度为108.5%,涉及劳动者3.1413万人,推荐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3户、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户。
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次抽查涉及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等共计6项抽查任务,联合市场局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企业6户。
(一)做好当前清欠工作。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贯彻落实“四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行业欠薪问题,严格查处,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履行的企业依规纳入“黑名单”,督促工程项目、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针对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七
近年来,随着以税费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据开江调查统计,全县10镇10乡、194个村、1512个村民小组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累计达3071.4万元,其中垫税1017.5万元、开任公路1056.5万元、拖欠工资429.6万元、应退个人保险金24.7万元、卸职费444.8万元、其他98.3万元,拖欠费用最多的是甘棠镇,达488万元;拖欠费用最少的是永兴镇,为39.8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53.8万元、每个村15.8万元。
1、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巩固。随着拖欠各种费用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使得村组干部缠身的债务就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问题也越积越多。全县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3071.4万元,牵涉到1万余户群众的资金和利息,他们无法从乡镇领回本金和利息,使他们的子女上学、就医等造成困难。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一般都在月息2-3分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分左右,而且每年利息增长特别快、特别多。近年来,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就增长了98.3万元(利息增长),利息平均每年递增20%,随着时间的延续,逐年增加。村组干部只好到各级党委、政府上访,寻求政府解决,一旦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群体上访,最终导制基层政权无法运转而瘫痪。如靖安乡伏龙寺村原村干部刘祥见卸职下来多次上访反映私人垫缴农业税3.6万元,要求乡政府偿还。
2、挫伤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全县20个乡镇拖欠在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882.6万元,拖欠卸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188.8万元,涉及村组干部2447人,平均每个人1.3万元。他们都不同程度采取借、贷、垫等方式来完成税费、修路、达标升级活动等各项任务,成了“债务”人。一些在职村组干部担心这些费用成为呆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卸职村组干部每逢年终前缠乡镇领导,大多没有解决,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加之现行的管理方式对村组干部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实际报酬反差太大,老有所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彻底解决,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村组干部看到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搞头,工作上就耍玩头,有的干脆辞职不干。
3、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组干部成天陷在沉重的债务中,担心乡镇又来兴办公益事业如乡村道路修复、学校建设、村级办公条件改善等,村上没有集体收入,倡导群众集资困难,使得债务再次增大。至于发展农村经济,整天疲于应付要债的群众,无暇顾及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受到影响。
造成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村组干部卸职费解决难。全县共拖欠村组干部卸职费444.8万元,除讲治镇靠镇财政贷款兑现了该镇村组干部的卸职费外,其余19个乡镇拖欠卸职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平均每个乡镇达23.4万元,平均每个村组干部3350元,拖欠最多甘棠镇达72.1万元。一是按照税费改革前的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由乡镇财政补一点、农民统筹的管理费中出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由于全县几乎所有的村都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导致这个一点无法落实,加上乡镇财政紧张,补这个一点也没有完全兑现;二是按照税费改革后的开江县委[]77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采取县、乡(镇)财政给一点、农业税附加补一点、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的办法,其中的乡(镇)财政给一点和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根本无法落实,而农业税附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比例才能返还,一个组或几个组拖后腿往往会影响一个村,一个村或几个村拖后腿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乡,绝大多数村根本无法按时足额拿到返还的农业税附加,致使卸职费的兑现受到影响;三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村没收入来源,由乡镇、村负责统筹部分无法解决,县上也没有配套措施加以解决,乡镇感到十分棘手。
2、个人垫资回收难。村组干部垫资上缴税费、公路款已是普遍现象,有的村组干部个人垫资高达几万元,少则几千元。全县村组干部累计垫资总额20xx万元,平均每个村垫资10.7万元,造成一些村组干部不想干,又苦于垫资收不回,工作只好得过且过;乡镇为了完成上面任务,挪用应退村组干部个人保险金24.7万元,一些乡镇想调整个别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也无法调整。
3、工资兑现难。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工资429.6万元,一些在职村组干部反映,他们在基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按照上面的规定,他们的工资每月50—200元,可是由于每年都不能如数完成乡镇下达的各种任务,就不能领工资,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如数缴清上面的各种款项,但是下面的钱确实又无法足额收起来,乡镇就只好扣他们的工资。以甘棠镇朱家槽村为例,原每年足额收取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只有1.3万元,村上7个村干部,8个组干部,即使足额收取农业税,每年工资差额在3000元以上,更何况根本无法足额收取。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1、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化解。按照“夯实收入、调整支出、确保平衡”和“不借垫、不预征、有序消欠”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的努力,挤出资金,基本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遗留问题。一是对各村的高息借款,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通过清算,抵冲本金,调息、降息减债,明确偿债主体,制定分年度偿债计划;对村组干部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原借银行和信用社资金、财政周转金、农发基金等形成的债务,应予扶持性免息;对村级因“普九”建校、配套设备等形成的债务应全部划转,确保村级消债顺利进行。二是出售部分公有住房,包括村组撤并后闲置的村办公房、村小学校资产消债;加快土地流转,将农民举家外出或从事工商业后长期荒芜的承包土地和山林依法收回,通过拍卖、招标承包的形式合理流转给经营者,集体从中获取租金差价,缓解部分债务。三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对处于场镇、乡村道口属集体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做好“边角资源”的文章,筹集资金,缓解部分债务负担。四是从县财政再补助一点,个人缴纳一点建立村组干部养老基金。退下来后,乡镇和财政补助部分就由村组干部本人缴纳。这样就可以落实那些因年龄、身体等原因退下来的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以达“安置前人,激励后人”的目的。
2、调整管理体制,实现增收减负。改进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两确保、四激励、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县对乡镇财政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兑现和基层组织基本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对村组干部补助实行了按省确定的标准委托金融机构按季打卡直发到人头的办法,今年对村组干部补助人平每月再增加了50元,同时,根据村、社区委会的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解决每个村、社区委会全年办公费3000-5000元,有力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积极化解拖欠各种费用,县上还根据各乡镇的不同债务规模和自身努力程度,量化考核,以奖代补,专款专用,从资金安排上全力支持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同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对过去在消赤减债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建立了“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激励地方经济和税收增长,巩固已取得的消债成果,防止债务反弹。对当年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专项奖励,今年县上将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的20%用于建立“偿还基金”,消化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到期的债务。
3、立足发展实际,壮大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及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特别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村事村办、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大力兴办“自我投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受益”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筹资民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新型农业,把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和种养业大户,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农户、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让农民在生产联合中组织起来,成为带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和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积极吸纳周边及外来民营企业、业主到一些小城镇建公路、建市场、建住宅,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4、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强化监督。从严控制超越承受能力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禁止开展由农民出钱出力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时,一律不再要求乡镇配套资金;上级部门在乡镇、村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所需费用一律不得转嫁乡镇、村,也不准以补贴名义留下差口,加重乡镇、村的负担。建立乡镇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对村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把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工作纳入地方或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中的“隐绩”指标考察。按照“管理上放权,政策上放活,工作上放手”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赋予其应有的财权、事权和人权,确保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乡镇、村发展。同时,继续完善乡镇经济发展对村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严格的消债监督约束机制和逗硬的消债奖惩激励办法,实现三年内化解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目标。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八
随着20xx年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自来桥镇把根治欠薪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日,自来桥镇召开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工作会议,成立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
二深入开展欠薪隐患排查。由联系村班子成员牵头,对本村境内各类欠薪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以及招商引资等用工企业,形成欠薪问题台账,汇总至镇领导小组。坚持“边排查边宣传”的方式,并对各用工企业印发并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督促用工企业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依法依规查处欠薪行为。针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抽调镇人社所、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进度、用工数量、建设方施工方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台账,认真梳理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问题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47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局职能,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一类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十一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十二
为了根治欠薪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根据《xxxx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x薪联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市于x月x日至x8月xx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薪夏季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达到“冬病夏治”的效果,防止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我市对x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新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x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四)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认真复核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欠薪案件。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确保欠薪案件惩处到位,做到案了事了。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稳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亮点篇十三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被督查单位均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教育局重视程度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县住建局日常监管好,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包保,重点盯防欠薪问题;县国投公司人工费存储足,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工费储存金超过5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报送实,上半年共报送在建工程项目信息22个,项目资料完善,项目信息全面。
(一)人工费拨付不到位。
从全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查情况来看,我县纳入该系统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31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56.4%。其中,中营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分别有6个、5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以上。
(二)“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全县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太平镇项目办负责人对根治欠薪工作重视不够,对“五项制度”内容不清楚;五里乡雉鸡村三组马家湾至大垭产业路整修及硬化工程、中营镇大路坪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洪兵屋旁至古龙桥)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均未落实,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若发生欠薪问题将极难处理。
(三)项目信息报送不全面。
太平镇实施的2个20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五里乡实施的十字村石家堡至刘家屋场公路整修及硬化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在报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报送项目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筹划,全力打造“无欠薪鹤峰”,努力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工作。
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按照“三保”原则,及时拨付各在建项目人工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联系,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要求落实落地。
县治欠办要按照州对县“一月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督办和考核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分占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安排专人盯防欠薪问题。同时,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