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精选17篇)
总结心得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某一事物或某一过程的认识和理解。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要全面客观地总结对待过程的积极与消极方面,不仅要看到自己的成绩和成功,也要学会从失败和挫折中吸取经验。其次,要注重反思与思考,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此外,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准确和明确,做到表达清晰、有条理。最后,记得要结合实际经验和个人感悟,让读者感受到你的真实性和深度思考。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会有些许新的收获。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下乡普法是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在生活中依法维权的活动。近年来,我也有幸参与了几次下乡普法活动。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感受到了下乡普法对农村群众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变革意识觉醒(200字)。
在下乡普法活动中,我看到了农村群众对法律的渴望和对自身权益的重视。他们正渐渐从无法无天的状态中觉醒,开始认识到法律对自己生活的重要性。通过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我看到了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求知之光。他们自信地提问,积极地参与讨论,他们的变革意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意识觉醒是下乡普法活动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第三段:法律知识保护权益(300字)。
下乡普法活动不仅为农村群众提供了法律知识,还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在活动中,我向农民们介绍了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比如,有一位老人在众人面前说出了他被邻居偷窃的遭遇,他想知道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耐心地为他解答,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收集的建议。在随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帮助老人收集了证据,最终成功打击了盗窃团伙。这样的案例让农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保护自己权益的希望,增强了他们对法律的信心。
第四段:普法宣传助力乡村建设(300字)。
下乡普法不仅仅是为了传递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普法宣传来帮助农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共同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在普法活动中,我向农民们介绍了一系列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和农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激发了他们对农村发展的热情。我注意到,由于我们的宣传工作,许多农民开始主动参与到农村建设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增加了他们对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普法宣传的力量不仅滋润了法治土壤,也推动了乡村文明建设。
第五段:法治乡村的未来(300字)。
通过多次下乡普法活动,我体会到农村群众对法治的迫切需求和对法律的渴望。我们要切实抓好下乡普法工作,加大力度,提高效果。只有通过深入推进下乡普法活动,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才能够在农村建设中形成法治的基础,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法治乡村的未来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总结:通过参与下乡普法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下乡普法对于农村群众的重要意义。借助普法活动,我们可以激发农民的变革意识,提供法律保护,助力乡村建设。加强下乡普法工作,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将会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法治的农村是一个更加公正、稳定、繁荣的农村!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二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普法教育对于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至关重要。自从我参与普法教育以来,我认识到了法律的普及意义、法律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人性化理念。在普法活动的过程中,我坚信只有更多地了解和尊重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段: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让人们明白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从而达到全面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目的。而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避免违法行为,才能为自己和社会带来更多的安全与和谐。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普法志愿者活动中,我收获了不少体验。第一是学习法律的市民普遍需求,市民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其实并不了解。第二是法律教育的细节要讲究,讲解法律概念要深入浅出,并多感性化解读。最后是法律援助工作本身也是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它既考验了法律知识在提出解决方案时的应用,又考验了普法者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四段: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
普法教育与法治建设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作为社会公共资本之一,只有法治环境良好才能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们,提高全民法治素质,加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只有提升法制信仰和法治意识,才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治机制,从法治建设层面推动国家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
第五段:结语。
普法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需要不断持续进行。无论是法律对于市民的意义,还是在普法教育中获得的人生感受和经验,都是不可替代的财富。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我们必须保持开放的心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普法志愿服务的力量,共同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的发展。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三
普法下乡是指司法机关、法律工作者等组织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地区,向农民群众宣传普通法律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普法下乡活动促进了法治文化的传播,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媒体素质,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参与普法下乡活动,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广泛适用性和现实意义。通过与农民群众的交流,我了解到他们普遍对法律支持的需求,以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我通过向他们传授法律常识、解答法律问题,感受到了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重要性,也意识到自身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三、普法下乡让我进一步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困境。
在普法下乡的过程中,我不仅见识到了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现象,也了解到其中的原因。一方面,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不及城市频繁,信息传递不畅,导致农民对法律的了解很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绝大多数人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存在一定的难度。了解这些困境,在实践活动中,我们更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普法下乡活动不仅帮助农民增加了法律知识,同时也积极推动了地方法治社会的发展。通过活动,地方政府可以更加了解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需求,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此外,普法下乡还鼓励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提高了法治社会的归属感和参与感。通过更多的普法下乡活动,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地方法治社会的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
通过普法下乡活动,我进一步思考了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普法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向民众宣传法律常识,还应更加注重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需要提供更多针对不同群体的普法教育服务,以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实际困境。此外,将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普法教育中,可以更好地覆盖广大农民群众,并提供更便捷的法律信息服务。
综上所述,普法下乡是普法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普法下乡活动,不仅可以使人们对法律有更深入的认知和体验,也能够推动地方法治社会的发展。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境,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提高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实现一个更加公正、法治的社会。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
法律是一切社会行为的框架,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具有伦理价值和文化内涵。因此,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不能被忽视。我通过接触各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不断学习,亲身体会到了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段:
普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增强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更加深刻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就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第三段:
普法教育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推进。在我看来,普法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当更加细化、完善。我们需要让普法教育更加接地气,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在法制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方面都要达到更高的水平。
第四段:
除了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普法教育计划,也需要加强普法平台的建设和普及。不管是网络平台还是线下活动,都需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普法教育,了解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充分发挥普法资源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推进普法教育的落实。
第五段:
总之,普法教育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社会必须要注重的基础性工程。做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制素质,必将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应该做到知法、守法、信法,为构建更加法治、公正、和谐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五
我参与的下乡普法活动,是由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一次普法行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与其他志愿者一起进入农村地区,向农民群众宣传普法知识,并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通过与农民群众的交流,我意识到他们对于法律的认知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也相对较弱。因此,我在交流中着重强调了法律对于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让他们认识到只有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并促进社会和谐。
二、解答疑惑,化解纠纷。
在与农民群众的交流中,我发现一些农民对于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存在诸多疑惑,例如土地承包与流转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等。我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清晰的解释,帮助他们理清了一些法律概念,并解答了他们的问题。一位农民向我咨询了关于合同纠纷的问题,经过详细了解后,我向他解释了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并鼓励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促进法律意识的提升。
通过这次下乡普法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许多农民群众参与了我们的宣讲活动,并积极与我们互动,表达了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意识到自身权益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同时,许多群众也表达了希望能继续开展类似的法律宣传活动的态度,以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这次活动不仅加深了农民的法律了解,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推动法治精神在农村地区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乡村法律援助。
参与这次下乡普法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与农民群众的交流中,我发现许多农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机构的存在和职责并不了解。因此,我在活动中向他们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职责,并鼓励他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主动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普法活动,不仅帮助他们解决了具体的法律问题,也加强了他们对乡村法律援助的信任,并为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农村发展。
参与下乡普法活动的过程中,我不仅向农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也通过与他们的交流了解到了一些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例如,一些地方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保护不到位,导致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等方面面临较大的风险和困扰。在普法活动中,我向农民群众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希望能够引起他们对于法治建设的关注和参与。只有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总结起来,这次下乡普法活动不仅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的薄弱,也提醒我加强乡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通过普法活动,我不仅为农民群众解答了法律疑惑,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律援助对于农村地区的重要性,希望能够通过乡村法律援助的加强,推动法治精神在农村地区的传播,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普法》是一部针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读物,旨在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程度。阅读这本书后,深有感触。在我看来,《普法》不仅仅是一本介绍法律知识的书籍,更是一部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变个人行为的工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普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250字)。
《普法》,顾名思义即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是社会的规则,也是创造公平和正义的工具。然而,大多数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够,容易造成不公正的判决和不正当的行为。因此,普及法律知识至关重要。阅读《普法》后,我意识到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律师和法官的专属领域,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这样,我们才能在生活中遵守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法治的重要性(250字)。
《普法》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确保了公平、正义和秩序。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通过阅读《普法》,我了解到法治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在调解矛盾、解决争议和保护人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依法行事,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第四段:合法权益的维护(250字)。
《普法》让我认识到我们作为公民需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不仅告诉了我如何理解法律文本和查找法律信息,还教会了我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了解法律,我们可以知道何时何地该如何行动。作为公民,我们需要知道自己的基本权利,并勇敢地维护这些权利。仅仅依靠政府和法律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到法治过程中,为我们自己和社会带来正面的改变。
第五段:普法意识的培养(300字)。
阅读《普法》使我深刻认识到每个人都要有普法意识。普法意识是指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并能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原则的意识。这种意识不仅仅能帮助我们合法权益的维护,还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普法意识的培养,我们可以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并主动参与到法治建设当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只有通过个人的努力,才能形成普法的氛围,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社会。
结尾(100字)。
通过阅读《普法》,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以及普法意识的培养。普法不仅仅是一本书籍,更是一个引导我们正确认识法律、遵守法律并维护自身权益的指南。只有通过普法,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因此,我会将《普法》中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并积极传播普法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并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介绍下乡普法的意义和目的(200字)。
下乡普法是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和基层社区,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此举的目的是帮助农民了解法律,增强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下乡普法不仅推动了法治文化的传播,也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法律的机会。
第二段:下乡普法的经验和收获(200字)。
下乡普法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在与农民群众的交流中,我看到了他们对法律的焦虑和困惑。通过耐心解答问题、讲解法律条文和举例说明,我看到了他们眼中的喜悦和明亮。他们不再抱有迷信和偏见,开始相信法律能够保护他们的权益。同时,我也意识到了个体差异,不同的农民群体有着不同的法律需求和困难,因此普法内容和形式需要因地制宜,以更好地服务基层。
第三段:下乡普法的挑战和问题(200字)。
尽管下乡普法带来了很多好处,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一个主要的问题是知识传播的难度。由于农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读写能力有限,接受法律知识需要额外的努力。此外,一次普法活动的持续性也是一个挑战。仅仅一次普法活动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的法律问题,因此更长久、连续的普法机制亟待建立。这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做到法治普及。
第四段:下乡普法的改进方向(200字)。
为了进一步改进下乡普法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普法宣传材料应该以通俗易懂、符合农民实际需要为原则,用平易近人的语言传达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了解法律的内涵和作用。其次,建立起基层法律服务机制,让农民群众能够方便地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最后,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下乡普法的任务。
第五段:总结下乡普法的重要性和价值(200字)。
通过下乡普法,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提高,他们对法律的信任也得到了加强。这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此外,下乡普法也使法律工作者更加深入社会,了解基层实际问题,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建议。因此,下乡普法不仅是一项服务基层的工作,更是一种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下乡普法工作,才能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法治带来的幸福和公平。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段:介绍《普法》的背景和目的(大约200字)。
《普法》是一部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编写的综合性法律书籍,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同主办,在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放和推广。它系统概括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和法律案例进行了解读和分析。通过《普法》的学习,人民群众可以全面了解法律,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二段:对于个人的积极影响(大约200字)。
对我个人而言,学习《普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和启示。首先,《普法》为我提供了透明法治的视野,让我了解了我国法律的宽度和广度。在阅读《普法》的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只有通过深入了解法律,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行为。另外,《普法》还教会了我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前,我常常为了一些小事愤愤不平,但是没有办法维权。而现在,通过学习《普法》中的相关知识,我懂得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再被人欺负,也更能够理智地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
第三段: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大约300字)。
从宏观的角度看,《普法》的学习对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首先,通过《普法》的普及,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这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权威,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普法知识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社会问题频发的现代社会,了解法律、懂得维权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素养。正是通过普法教育,我们可以更好地避免和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另外,《普法》还积极推动了法治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通过普法教育,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变得更为深刻,对法治的需求也随之上升,这将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段: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大约300字)。
尽管《普法》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首先,《普法》的部分内容还比较抽象和理论化,对一般民众来说缺乏实际操作性。其次,《普法》的编写和发放还存在区域差异,有些地区普法教育的力度不够,导致普法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过快,有些书籍可能已经无法及时反映新的法律变化。因此,需要加大对《普法》的修订和更新力度,确保其始终与法律法规保持同步。同时,可以利用新媒体技术,将普法知识更加生动形象地传播给人们,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第五段:总结(大约200字)。
通过学习《普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也可以帮助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文化,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此同时,《普法》仍需进一步完善,确保普法教育的效果能够得到最大化。希望通过各方的努力,普法教育能够进一步推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法治带来的福祉,为构建富有法制意识的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九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一、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普法的主体是全民,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说明力的普法。普法的客体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法教育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和努力适应的现实。所以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创新普法手段,以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普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是新形势对普法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普法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基础工程应不断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二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增强效能性。无论是谋划工作、制定计划,还是开展活动,都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和难点,做到有选择、分层次,有步骤、分阶段,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确保普法工作的效能和深度。三是区分对象和内容,增强针对性。普法规划为我们划定了一个基本框架,但普法具体内容需结合当地实际和不同对象而定。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角色相近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四要创新方法和形式,增强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五要拓宽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劳动用工制度变革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受到了局限。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六要提高层次和水平,增强科学性。近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三、创新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制。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题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进行个案监督,对不懂法的干部不予任命,对不依法办事的干部坚决罢免,等等,使人大的监督权威得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加大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监督各级政府和国家公务员严格执法。新闻媒体要敢于对司法不公、违法行政事件进行充分曝光,实行有效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也非常重要。群众监督的前提是学法懂法,掌握法律武器。普法使群众的监督作用得以更好发挥,群众的监督也使普法更具实效,两者相辅相成。第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非常重要,包含多个方面,如组织保障,通过建立完善机构,配齐配强班子,健全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要积极探索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政府财政拨款与市场运作、产业化发展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依靠制度开展工作是最有力的保障和最有效的办法。目前,我省在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农村普法和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化建设方面做了不少积极而有益的尝试,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之成为指导和推动普法工作的有力保障。第五是考评机制。普法教育有否落到实处,评估成效是最后一道难题。单位领导变了,人员变了,出现了很多变数,一时的定量定性与定论,难免有失公正与公平。四五即将结束,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考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关键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考评方式。考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普法工作,要从其思路是否妥当、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丰富着手,更要从普法是否取得实效的更深层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考察其实际效果。我们目前考核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尽合理,因此要建立完善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全新的`考评机制,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工作简单化和表面化,求真务实,真正促进普法工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
值此“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县司法局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店头司法所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重要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在素有“鲁东南红色第一村之称”的店头镇陈巡会村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举行,使得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更具纪念意义。本次普法宣传结合20xx年新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反家暴法》等法律,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普法展板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把普法宣传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由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发放,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人次,取得了巨大的收获。一方面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此次活动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增强了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汤磊。
6月11日下午,我校全体班主任到高新区参加了“五五普法”课程学习中,除了学习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外,还学习了与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以前,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通过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我认识到:国家在充分考虑教师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有些教师不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教育对象,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置于脑后,做出了有违教师形象的事情。
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涌现出许多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中华文明不仅对东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整个人类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必须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把整个民族的精神振奋起来,把全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现阶段我们要把个人的理想和事业融入到为祖国培养人才这个伟大事业中去,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投身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为祖国的未来贡献一生。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我就对谈谈学习“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
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是本人通过学习普法总结的粗浅认识,这还很肤浅,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还将继续学习普法的精髓。争做普法志愿者!
茫崖石棉矿中学:郑春梅。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
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作为"七五"普法主力军的卫生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理念创新。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六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30多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一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就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所需要的东西是不同的当然,我们普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人人都懂法知法,但是从现实来说,并不能达到所有人都对所有法都了如指掌,况且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说都无法对我国庞大的法律全面的知晓。因此,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因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真的达到以上两点,那么我们的社会会稳定和谐的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卫生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卫生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工作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六
这次教师普法培训课程中,除了学习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外,还学习了与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有关内容。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以前,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通过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我认识到:国家在充分考虑教师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有些教师不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教育对象,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置于脑后,做出了有违教师形象的事情。
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因此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阔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也就是人才的竞争。我们的祖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劳动和生活,各族人民相互团结,相互学习,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涌现出许多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中华文明不仅对东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整个人类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必须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把整个民族的精神振奋起来,把全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现阶段我们要把个人的理想和事业融入到为祖国培养人才这个伟大事业中去,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投身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为祖国的未来贡献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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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七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