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四五规划报告全文(三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十四五规划报告全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需纳入“十四五”规划文本中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服务改革发展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理论和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履行职能。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应人大的监督要求,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把握经济领域重点难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二是降低经济风险。寻找突出问题、预防潜在风险、维护经济安全,重点在投资结构、资源节约、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政策、区域管理等方面揭示经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政府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多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提升社会效应。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健全追责问效、审计整改和制度规范联动机制,努力打造审计精品和高端产品,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效应。
(二)着力更新理念。全面认识国家审计新定位,审计作用由监督向监督与保障并重转变。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穿始终,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把推动依法治国贯穿始终,促进依法行政;把促进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安全员”作用;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三)全面提升效能。一是体现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工作预警、预防和纠正的作用:坚持揭示反映重大体制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准确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报告。二是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在审计范围、审计方向、权力问责上全面突破;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新准则,努力构建先进的管理机制;在项目立项、审计整改、审计结果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促进社会监督与审计监督优势互补。三是体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两手抓”,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跟踪检查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二)深化财政审计。一是继续完善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机制,促进政府将各项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加强转移支付资金运行情况审计,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分配结构的合理性、公平性,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督促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四是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关注有关“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
(三)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一是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力度,促进财政资金更多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二是继续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关注教育、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坚持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追究责任更加着眼于风险预警,整改督查更加着眼于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加大对权力高度集中、自由裁量权大等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三是科学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四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的协调机制。
(五)深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一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优先选择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发挥竣工决算审计问责和问效的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探索投资跟踪审计,对重要投资政策执行、重点基础设施建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投资应对的情况实施跟踪审计,促进提高投资绩效,充分发挥投资审计预防性作用。2025年基本形成投资跟踪审计方法体系。三是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从政策、风险、民生、质量、管理、责任等方面入手,重点关注盲目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情况,促进节能减排和加强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和落实投资领域责任追究制,促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六)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一是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水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开展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等重大问题,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加强对环境污染方面的审计,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建立健全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三是开展节能减排政策履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建设等情况的审计,揭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管理和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国家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四是积极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在各项审计中密切关注资源环境审计内容,形成资源环境审计合力。
(七)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一是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审计监督,深入揭示财政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风险,促进建立规范、健全的政府负债管理机制,确保政府负债安全可控,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二是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揭示财政、金融、民生、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三是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重点揭露资产不安全风险、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程序风险、切实堵塞漏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八)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为法治仙桃建设保驾护航。着力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揭示法律规定不衔接、不配套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积极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促进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
(九)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继续坚持把查处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审计第一要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转让、土地交易等关键环节,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查处经济案件责任追究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注重源头反腐,认真研究和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贪、不能贪的反腐机制。
(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内部审计发挥在评价和改进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效果中的作用,推动内部审计健康发展。
(一)加强审计管理。一是加大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力度。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突破,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整体作战。三是积极探索“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的准度和精度。四是开展联网审计,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五是全面运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审计成果及时准确统计。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一是大力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继续完善现场审核、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的三级内控机制。二是加强审计现场审核,强化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问题导向型考评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项目评优办法,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项目评优工作。
(三)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一是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推动健全财政收支等信息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信息和渠道。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告审计整改情况。三是积极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读误解误判,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从财经类为主向财经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多学科、多领域转变。二是加强审计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门培训等各种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机构的教学资源,加大对干部队伍学历教育、专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动力,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勇于担当、无私无畏的审计铁军。
十四五规划报告全文篇二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对我市审计工作新要求,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步伐,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改进提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审计服务大局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45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1亿元(违规金额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9.7亿元),处理处罚1.6亿元,移送有关部门事项192起,核减投资额4.4亿元,向上级部门提交审计专报16篇。2020年完成审计项目5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4亿元(违规金额170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23亿元),处理处罚1818万元,移送有关部门事项16起,核减投资额2.1亿元,向上级部门提交审计专报5篇。
“十三五”时期,我局不断强化审计工作,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审计,无论审计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取得了突破,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各项审计不断得到改进和加强,审计发挥的作用愈加显著。
(一)关注权力规范运行,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十三五”时期,我局对经济责任审计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使审计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加强制度管理,起草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印发了《景德镇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对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并制定经责审计流程图。印发了《2020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以及市属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和重点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
(二)关注财政资金绩效,扎实开展财政审计。 “十三五”时期,我局对财政审计不断探索,审计从侧重于查找问题转变为发现问题并加强管理,不断推进我市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规范。
出具了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我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和报表,并通过省厅验收。全力推进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电子数据化全覆盖审计工作,财政同级审已完成现场实施阶段。完成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完成浮梁县2019年存量资金专项审计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三)关注政府投资效益,扎实开展投资审计。“十三五”时期,我局开展并不断深化投资审计改革,成立了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协调小组,强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19年我局了参与市综合地下管廊、陶阳十三里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积极参与《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促进我市政府投资审计迈上新台阶。完成了市中心城区2016-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市城市防洪吕蒙堤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城市防洪昌江东岸观音阁堤一期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四)关注国企健康发展,扎实开展企业审计。“十三五”时期,我局对焦化集团、红叶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审计,2020年完成了国控集团审计工作,并集中全局各科室审计骨干,同时从县区审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大型审计组,对市城投公司和市陶文旅集团开展了审计,现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五)关注金融领域安全,扎实开展银行审计。“十三五”时期,我局对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农商银行景德镇分行进行了审计,2020年对九江银行景德镇分行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审计组在实践中总结的审计经验,被省审计厅以简报形式下发到各审计组。
(六)聚焦全面小康,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为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工作,我局将帮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目前局机关选派帮扶干部31名结对帮扶31户63人,帮扶干部分批多次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争取垦区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资金20万元;二是积极与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新农村建设点事项,争取到新农村建设资金80万元(2个省建点、1个市建点);三是争取县精品乡村项目1个,项目资金300万元;四是争取社会爱心企业提供茶园肥料复合肥200包共10吨;五是结合驻村茶产业发展实际,邀请市茶科所专家给村民进行茶叶知识培训。
(七)聚焦防疫重点,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一是后勤保障及时。及时购置了额温枪、口罩、消毒水、一次性饭盒等物资,为我局疫情防控及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二是人员调配周全。统筹做好人员调配,较好地完成了弹性上班、社区防疫值守、日常人员值班工作。三是防控工作到位。多批次邀请市二院、东美专业除病除害公司专家来我局授课,积极做好局机关大楼除病除害工作,并严格执行每日报备规定。四是驻村防疫有力。引导村两委建立外出回村人员台账,定期了解回村人员的身体状况;设立进村卡点,安排人员值班,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支援了部分物资。
(八)关注并全力做好中心工作。扎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主责主业,积极做好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承办了市委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的会务相关工作,并积极与省委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抓好各项材料的报送。
2020年我局把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专项审计任务,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审计。2月19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计群为组长,副局长陈志坚为副组长的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组,对疫情相关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310万元财政资金及时下拨,为复学复课协调资金33.59万元,为复工复产协调资金100万元;为规范疫情相关资金的使用,我局提出九条审计建议,皆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依此制定了《景德镇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除上述工作外,我局还全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十三五”时期,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审计,扩大审计影响,2020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审计信息58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17篇,市级36篇。向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10余篇,其中有关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审计信息受到市政府领导好评。
二是做好审理工作。为提高审计质量,我局不断强化审理工作。2020年截至目前,已出具审理意见书52份,提出审理意见241条,召开审理业务会15次。对审理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审计组予以修改完善。我局注重创新优化审理机制,对部分重大审计项目实行现场前置审理,做到审理关口前移,确保审计审深查透。通过不断探索强化,我局的审理工作在提高审计质量方面成效显著。
三是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我局积极组织“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竞赛活动,通过率达100%。顺利通过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浮梁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调查项目于今年3月被评为全市2019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一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的审计工作进展较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我局面临人员不足的情况,在现有的审计人员较为短缺的情况下,且有部分审计人员被抽调,审计进度受到较大影响。
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我市“十四五”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景德镇实际,聚焦“六稳”“六保”,按照审计计划和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审计监督服务职能。
助推我市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顺利实现我市“十四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持。
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审计,促进我市有关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三)强化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审计队伍,为我市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我市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均实施审计,不留死角,使审计监督全覆盖落到实处。
(五)抓好重点审计。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审计,紧盯生态环境、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我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在审计中注意研判分析,发现重大问题时调集审计骨干,集中力量突破,努力发现重大问题、重要风险隐患,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我市廉政建设保驾护航。
(六)提升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审计质量意识,从审计实施、复核、审理等各环节入手,严格把控有关审计质量的各个环节,使审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七)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审计成果认真分析研究,尤其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审计事项,要通过精心提炼,撰写出有价值的审计专报呈报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为市委市政府掌握重大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四五规划报告全文篇三
我办根据开展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工作方案要求,着眼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发挥好乡村产业功能作用,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在京郊大地实施,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思路、途径和举措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了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现状逐步改善,城乡经济社会呈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态势。
一是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得到贯彻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能够始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高水平发展,推动了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新型城镇化稳步发展,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深入,协调发展充分体现;下大气力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农民增收持续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获得感在共享发展中进一步增强;农业“调转节”深入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幅度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生态功能更加强化,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新“三起来”深入推进,在创新发展推动下,农村发展不断迸发新活力;在更广范围配置农业农村资源,深化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农业开放水平和影响力日益增强,开放发展理念得到落实。
二是规划发展目标指标稳步有序实现。规划涉及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民生质量、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五大类24项目标指标,注重汇聚各方力量协同推动规划有力有序落实,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综合实现程度较高。
三是规划重点任务进展成效明显。为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全面提高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关于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扎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并在贯彻落实中成效不断显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制定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强调以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民全面发展为主线,突出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重点,强化统筹协调,以折子工程形式分解任务、推进落实。相关部门主动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纳入工作职责,形成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合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京郊大地形成生动实践。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虽然在一些因素影响下,无论是种养殖业还是一二三产融合性产业,总体规模和效益都有所下降。但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本市调整农业产业发展思路,调减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清退低端养殖场,着力推动农业产业向绿色、高效、融合、品牌等方面发展,特别是近两年逐步实现了农业生产从追求产量和质量向追求高品质转变,农业产业从规模化向精品化转变,农业功能从生产向生活和生态的转变。
今年,在面对新冠疫情突发并进入常态化防控下,本市统筹好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因时因势地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兼顾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工作两手发力,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稳步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近年来,为了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引领,相继研究出台现代种业发展、村地区管、宅基地管理、休闲农业发展、乡村民宿等政策;各相关区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编制了分区规划,明晰了发展思路和措施。
二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区政府围绕高效设施农业、现代种业、植物工厂、“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农业高精尖化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在现代种业方面,围绕建设“种业之都”深化布局。启动创建平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以畜禽种业科技创新园为核心、各类种畜禽养殖基地包围的“一核多点”种业体系空间布局;继续支持发展通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享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优惠政策,搭建全球先进的农作物分子育种服务平台,打造集种业育种、展示、评价、交易、服务于一体的高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产业链。在发展植物工厂方面,市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社制定生产方案、更新技术细节、评价经济效益状况、指导生产等方式,鼓励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一批标准化生产、智能管理的果类蔬菜生产园区。
三是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加强统筹,为种养殖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产业集中度不断增强,产业要素不断聚集,产业效益不断提升。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综合服务,以创建“国家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等为抓手促进设施农业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科普教育、培训推广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速度加快。
四是区域发展路径进一步拓宽。各涉农区结合制定分区规划,因地制宜构建绿色创新产业体系,在多规统筹点状供地、盘活闲置农宅发展精品民宿和创客空间、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探索发展新路径。例如,门头沟区作为全市点状供地试点,率先构建了“以分区规划为龙头,以专项规划为重点,以点状供地为基础”的规划实施体系,编制了点状供地实施规划,解决了地从哪里来、怎样实现落图、怎样公平分配、怎样分步实施、用于哪些产业等5个基本的实施路径问题,点状供地用于包括精品民宿、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事体验、健康养老等生态类型产业。
(二)存在问题
1.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不容乐观
一是基础资源不足。“调转节”工作还需持续发力。土地利用矛盾突出,在减量发展背景下,部分区因前期土地开发强度高,造林用地多,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都市现代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方法不多。为落实“村地区管”要求,各区鼓励农用地流转到村集体手中,推进农业产业集约化发展,因流转土地绝大多数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方式和作物受到土地性质限制,产出效益不高,缺乏吸引力。乡镇政府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补贴费用、农田环境整治费用较多,压力大。
二是种养殖业发展要素资源供给薄弱。主要体现在用工难、用能贵、用苗弱、融资难等方面。用工方面,表现为农业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基层农业服务和技术推广人员不足,植保、栽培、智能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人才稀缺;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明显、受教育程度低、性别比例不均衡;对外来人才缺乏吸引力,农业用工长期不稳定。在与农民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时,绝大多数农民不愿意缴纳应由本人缴纳的社保费用部分,由于缺人与用人的矛盾,形成的事实劳动合同,存在违法用工现象。用能方面,设施农业冬季用能成本居高不下,不少设施停止冬季生产,导致本市地产蔬菜越冬供应能力低。用苗方面,本市年蔬菜所需种苗3/4需从外地调运,既增加生产成本,也有病虫害传播风险。融资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目前设施农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抵押要求,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设施农业融资困难,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三是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政策路径不够清晰。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遭受重创,亟需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提升产业发展信心;近两年本市的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瘦身健体、减量提质”,但同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正面清单不明确,农村用地法律政策解读不到位,农村土地空闲、低效、粗放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供给不足并存。另外,森林法明确,“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本市还应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并明确实施路径。
2.设施农业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政策支持缺乏持续性。本市2008年公布实施的《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已失效,新的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性意见、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政策等还未出台,专项财政扶持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调研中各涉农区、乡镇反映,目前设施农业发展方向不明确,社会资本不敢盲目投入;设施农业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设施农业和违法占地界限模糊,政府补贴没有依据。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市正在加紧研究制定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因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未出台,相应缺乏用地备案程序,按照新的分区规划,政府相关部门还不能明确给出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审核意见。本市相关规定明确农业生产必要的管理用房、农资库和加工储藏等附属设施建设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要使用一般耕地。目前部分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在空间上未预留这部分土地,乡镇分区规划也未明确这部分用地指标,农业附属设施无法落地。例如,房山区泽普农业公司反映,农业生产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了节约成本,会尽可能使用农机,但是没有存放场所,农机长期暴露在室外,损毁严重。延庆永宁双时助农合作社反映,合作社占地面积400亩的春秋棚,土地性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生产鲜切花出口日韩,每年产值1600万,产品要求及时加工后全程冷链,一直想造一个初加工车间,缺乏实施路径。
二是资金支持不足。相关数据显示,本市设施蔬菜建设扶持资金从2009年8.14亿元逐年调减至2014年的1.83亿元,2015-2019年菜田补贴资金基本稳定在2.5亿元左右,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总体偏低;对农户的政策性补贴主要是针对占比低的本地种植户,导致生产主体积极性不高,社会资金、人力、土地要素向高收益产业转移;无论是高效设施农业还是普通设施农业,建设、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成本都较高,政府资金支持不足,社会资本投入缺乏积极性。调研发现,包括钢架大棚、简易日光温室,经营好的涉农企业利润率仅维持在10%左右,成本回收周期长。高档连栋温室建设的初期投入高,5万平米的连栋温室建设前期投入超过1亿元,缺少金融支持政策,企业融资困难。例如,根据部分涉农企业提供数据,用于种植有机蔬菜的简易日光温室建设成本约15万元(可用10年)、生产成本(地租+生产资料+人工+能耗)约5.5万元/亩·年、加工流通成本约4.6万元/亩·年、销售成本6.8万元/亩·年、运营成本3.2万元/亩·年、损耗3.8万元/亩·年,成本合计25.4万元/亩·年,销售收入28万元/亩·年,政府补贴0.065万元/亩·年,利润2.665万元/亩·年,利润率仅10.5%。另外,智能温室建设成本最低约为1300万元/亩,不计建设成本利润约12.5万元/亩·年,收益率太低。
三是设施老旧科技含量不高。本市现存设施农业以2008-2012年建设的普通设施农业为主,利用率不到60%,科技创新应用程度较低,棚矮、墙体保温差,大部分已处于变形、开裂或坍塌状态,存在安全隐患,用材、技术、设计已经不能很好适应当前节能、智能的需要。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只有30%左右,不到露天种植业机械化水平的一半;88%的经营主体是农户,投入能力有限,农业技术装备难以大规模推广应用;新建的现代化大型智能温室,从设计、制造和材料应用等关键环节,在适用农机、自动化控制、无土栽培、优质高产品种、生物防控等重要节点,过多依赖进口或国外生产模式,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推广应用不足。例如,北京宏福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荷兰现代温室技术、环控技术及农业操作规范,建立智能温室,创建植物生长最佳环境,实现人员和资源的高效配置。
3.点状供地进展迟缓
一是点状供地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去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要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同时,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本市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实施意见》也明确,“预留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5%),确保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但是,实践中针对新增乡村产业用地需求,还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北京密农人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复工复产后及时开放了室外100亩地的农事体验园区,土地性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但是由于没有农具存放仓库、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体验园区始终未发展起来,通过各种途径申请报批手续,两年时间都没有结果。
二是点状供地功能不完备。本市29处试点实施点状供地项目的用途为经营农产品研发、农产品展销、农业技术推广等,与设施农业用地区分不够,使用范围较窄,没有相应的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例如,某涉农企业在“大棚房”整治之前是集种植销售、农业休闲观光、采摘、农事体验、农业科技示范、青少年科普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区,通过点状供地方式落实“大棚房”整改工作后,土地租赁价格从1800元/亩·年(一般耕地)增加到10万元/亩·年(集体建设用地),园区的观光、科普、体验功能因服务设施缺乏而无法实现,巨大的成本和功能限制,造成经营难以为继。调研中部分区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政策不明确,无法确定下一步发展方向”、“乡村产业只知道不能干什么,不知道能干什么、怎么干”。
三是审批手续繁琐且政策待完善。试点点状供地项目要经过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性质、发展改革部门立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建设等环节,周期长、手续费高,部分整改的涉农企业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有的涉农企业反映,完成10亩地的测绘、地勘、房屋鉴定等10余项点状供地审批流程花费150余万元,审批周期长达18个月,对涉农企业影响巨大。目前本市执行的点状供地政策是面积不超过项目总面积5%,同时单个项目总面积不超过10亩,实践中还不能满足部分农企的实际需求。
三、对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
“十四五”规划是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项长久性历史任务深入实施,续写好这篇大文章,至关重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蔡奇书记在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对乡村产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重点围绕“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等6项工作开展。因此,在编制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中,要强调立足本市“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推动与首都功能定位相适应、优质高产高效、多功能、可持续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为有效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带来的风险,增强安全可控性、全程可追溯性,提高鲜活农产品自给率,要进一步打通政策瓶颈,重点规划发展好高效设施农业,改造利用好闲置设施农业;研究实施点状供地等政策,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结合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综合施策
一是补齐农业绿色发展短板和弱项。通过制定引导政策、设立专项、完善补贴补偿与购买服务等措施,调动农业绿色技术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大对农业绿色技术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广的支持。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系统解决制约产业和区域绿色发展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和技术瓶颈。针对本市农业绿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重点围绕节水、水污染治理、土壤改良、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废弃物回收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绿色防控、种养循环等关键环节研发新技术,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是下大力气解决生产环节的难题。培育和扶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积极性,建立与小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在设施农业中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身份认定,对招用本市劳动力试行“岗补”“社补”政策。针对外地农民普遍不愿意缴社保的实际,结合农业季节性强的特点,研究财政支持政策,为农民工依法建立用工保险。加强蔬菜育苗相关技术攻关、种苗繁育及生产能力建设;研究出台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研发、生产、供应扶持政策,解决本市蔬菜育苗产业低水平发展的问题。
三是有针对性破解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加强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科学统筹和宏观指导,编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规划;把农业生产、农耕文化传承与保护、文化创意、景观建设与休闲娱乐相结合,处理好农与非农的关系,通过农业要素与非农要素的结合提升农业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方式,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把涉农二三产业尽可能留在农村,把就业岗位、增值收益尽可能留给农民。
2.多措并举推动设施农业发展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尽快研究制定本市设施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设施农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等,推动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研究细化设施农业标准,明确面积、规格、分类等,为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森林法、畜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尽快研究出台本市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保障设施农业依法依规建设。研究制定老旧设施农业改造和升级政策,按照“宜机化”的原则,改善生产性能,降低人工成本,配备适用农机具和智能化生产装备。
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研究设立蔬菜专项扶持资金等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设施农业的积极性;研究设施农业补贴方式和惩戒措施,通过设施建设升级改造补贴,耕种、肥料、植保、研发、用能等补贴措施,提高补贴的精准度;完善农机补贴,研究将叉车等冷链运输机械纳入补贴范围;试行技术岗位补贴,提升设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试点将设施农业用工统一纳入全市促进就业和就业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加大对政策性贷款或补贴挪作非农用途的惩罚力度,确保财政支持真正用于农业。强化金融支撑保障。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投、农担、保险、信贷等金融产品对设施农业等产业的精准、科学支持;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适合特定担保产品,推动农业设施、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设施农业“应保尽保”。
三是新建和利旧并重提高设施利用率。借鉴上海等超大城市经验,提高鲜活农产品自给率,引导和鼓励通过利用闲置设施,增加蔬菜播种面积;继续加快推广高效设施农业,发展高品质农产品;进一步研究并推广植物工厂等,实现技术突破和生产方式创新,探索农业产业的工业化转变和农业生产的工厂化转变,提升本市蔬菜自给能力;加快推进本市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确保尽快投产。
四是大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围绕农作物种子种苗、植保、营养配肥、土壤改良、冷链、销售等方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大专院校和技术部门为技术和人才支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提供综合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设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性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营主体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3.加快推动点状供地工作进展
一是着力建立健全点状供地政策和举措。进一步研究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农用地专用、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规定,借鉴国内已有的经验和模式,在总结本市点状供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破解“农地农用”“农地能用”和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之间的瓶颈和矛盾。研究制定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专项政策,明确点状供地的范围、标准和实施路径,区分点状供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的差别,实现错位互补;点状供地审批应区别于国有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采取灵活、便捷、简化的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继续鼓励和支持各区探索和发展点状供地路径,形成切实可行的经验模式,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实事求是研究确定点状供地价格。乡村产业存在成本较高、收益率低、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对用于发展乡村融合产业的点状供地,应该区别于国有建设用地的定价机制,充分考虑区位、社会效益等综合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宅,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三是严格管控点状供地用途。依据相关政策,做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依规管理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农业园区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设施,合理增加配套服务功能,满足实际需求。建立乡村产业用地使用准入与退出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发展优质乡村产业项目。研究划定生态低风险区域或旅游要素、游客聚集区相关联的空间,允许适当开发“轻建设重运营”的旅游服务设施,促进单一的旅游观光经济向深度体验型休闲经济与生态康养型度假经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