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学的论文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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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一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学的论文篇二
作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税收筹划工作是指投资者和纳税人为了获得税后利润最大化在经营之前通过各种方案的对比和选择来获得最佳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工作,近年来政府也对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了鼓励,经过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收益。
一、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1.组织形式上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企业和其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的来源。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和场所如果是设置在中国境内的,那么应当将所设机构和场所的收入作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有的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或者所设置的机构和场所和获得的收入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就应该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的规定,在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的过程中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对内资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其中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对于设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就要缴纳双重的企业所得税,一次缴纳是在企业获利时,另外在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是所谓的双重缴税。而对于个人投资设立营业机构来说,如果企业为个人独资或者是合伙的,就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这就不会出现双重缴税的现象,这就体现了税收筹划的优点。然后是要对一些在中国境内由外资所设立的营业机构的缴税筹划。如果外资在中国设立的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企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就符合了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资格,应当根据其注册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立的机构为外国企业的分支,就会具有不同的缴税义务,缴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与其所设立的机构有密切联系的收入,因此可以看出,在对外资设立的营业机构进行筹划时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总分支机构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营业机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应当汇总计算,另外对于企业之间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除非有国务院的规定,企业之间不能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如果在扩大经营规模的过程中可以采取设立分支的新营业机构就会更加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这主要是因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以与总机构进行合并,这样就能减少需交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可以增加企业的资金时间价值。如果企业所设立的营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例如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产生的亏损无法冲抵母公司的盈利,母公司所缴纳的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同时增加了当期缴纳的税款,占用了较多的企业资金。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在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当设立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
3.计税依据的筹划
在确定计税依据的时候比较复杂,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是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的重点内容,在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将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各项扣除以后所得到的余额就是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筹划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的筹划。
首先是收入的筹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将收入的实现时间推迟这样就能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将企业的货币形式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收入作为收入的主要部分,具体的可以划分为销售货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同时对于这些收入的时间和地点都进行了明确,这样就能够为筹划收入的税收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例如为了将股息、红利等一些权益性投入的时间进行推移可以让被投资方推迟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为了将利息收入确认时间进行推迟,可以将借债合同中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推迟,为了将租金收入的确定时间进行推迟,就应当将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该付租金的日期进行推迟等等,在将这些类型收入的确认时间推迟以后就可以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向后推迟,这样企业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企业资金时间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在充分的利用免税收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减少收入额可以降低计税依据,在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将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企业免税收入的主要内容,因此企业应当对这些规定充分的理解,将筹划工作放在经营活动之前,以减少收入额来降低计税依据。
然后是扣除的筹划,在筹划企业所得税扣除的过程中也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筹划内容,一方面是增加扣除,例如在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如果企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那么就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可扣除内容的规定,在为职工安排优异的福利方案的过程中进行扣除的筹划。另外一方面应当对扣除的时间合理的安排。对于在较长时间内扣税额不变的企业应当合理的安排每个纳税年度的扣除额以达到好的税收筹划效果,例如减少亏损企业的当期扣除以及增加盈利企业的当期扣除都能使这些企业获得更大的资金时间价值。根据相关的规定,在缩短了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以及企业获得较好的利润时,在实施条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这样可以使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在对存货进行计价的时候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计价方法,这样能够提供更大的空间来筹划发出存货的成本扣除。通常情况下,对于通货紧缩下的企业盈利情况,为了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对于通货膨胀下的企业盈利情况,为了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最后是亏损的筹划,在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对于亏损的定义为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下用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在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允许企业将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但是对于结转的年限也进行了规定,不能超过五年,因此可以通过企业亏损额的合理确定来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如果企业能够对当年后五年内的盈利额进行预测就可以通过有效的扩大当年的亏损来进行税收的筹划。第一,要推迟收入的确认;第二,要对不征税收入进行准确的核算以及增加免税收入额;最后,要增加当期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将免税收入作为了亏损额的减除项,可以对其进行提出,在对亏损进行筹划时应当充分的利用到这一点。
4.税率的筹划
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的主要内容,当企业的规模在小微企业标准的边缘时,就要进行筹划以保障能够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
5.税收优惠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中对于税收优惠进行了变化,用以产业为主的优惠替代了原来的以地区性为主的优惠,这种优惠政策体现在了很多方面,例如: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优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等。因此企业应当在投资规划的过程中充分的考虑相关的税收政策是否适用于生产经营方向,通过创造相应的条件来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的利用,使国家的税收政策能够达到鼓励企业发展的效果,还可以节省税收。
二、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策划的几点建议
1.应当防范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
在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与实践过程中,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大部分纳税人认为想要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只要依靠税收筹划就可以实现,根本没有将税收的风险考虑在内。事实上,和其他方式的财务决策一样,税收筹划的收益和风险是同时存在的,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的考虑主观性风险、条件性风险、成本性风险和认定性风险来进行具体的筹划。
2.以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行为来进行税收筹划
想要减少风险和增加收益就必须要实现税收筹划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律化,这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的筹划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才能够支持税收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方案和税法立法精神,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和法律化是由税收筹划的性质和发展过程所决定的。在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过程中,第一,应当建立认定税收筹划合法性的相关标准,可以以企业的管理为基础向法律化进展,通过法律对筹划和避税进行明确和界定。第二。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应当进行明确,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纳税人要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在提供方案的时候也要受到行业标准的约束,应当通过法律制裁那些违规和违法的行为。第三,应当加强税收行业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对职业标准和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
3.对税收筹划的绩效进行合理的界定和评价
为了激励筹划者达到筹划活动的最佳效果应当设置合理的评价标准,在设立相应的标准对税收筹划评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以下几点:首先,不仅自身绩效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出税收筹划的意义,同时税收筹划还能够推进市场法人主体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和维护。然后在计量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时,不应当仅仅的依靠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还应该包括与之相关的各种损益因素,通过有效的调整来得出正确的结论。
应当根据市场法人主体正常经营理财的内在秩序和税收筹划相对独立的行为特征两个方面来对税收筹划活动进行组织和评价,能够在市场法人主体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中融入税收筹划活动。要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市场法人主体必须将税收筹划运作体系建立起来,这就要求了决策者的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必须要满足要求。首先,决策者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对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进行准确的把握。其次,对经济发展的动向要能够及时的洞察,在进行筹资和投资配置的过程中能够对各种有利和不利的因素进行控制。
4.树立相应的现代价值观念
现代价值观念包括收益、成本和风险等,市场法人主体要以企业的长期利益目标为基础,通过相应的筹资和投资活动来优化长期利益目标,通过合理的规划来达到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税收筹划利益最高的情况。因此要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建立高效的税务筹划机制。
三、总结
总之,不仅仅是税收筹划人员进行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还需要各个方面和机构的密切配合,对税收利益合理规划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防范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以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行为来进行税收筹划、对税收筹划的绩效进行合理的界定和评价、提高决策者的素质和行为规划来促进税收筹划工作以及树立相应的现代价值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利益。后续还应当对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税收学的论文篇三
理财观念和手段在当今里已显得落后,为了更大地实现价值最大化,税收理财就显得尤为重要。采用税收理财,设置税务经理,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开展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合理节税和避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随着的,财务人员在接受继续及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普遍能熟练掌握会计技术,对内外提供会计信息及为企业理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开展企业税收理财仍是非常薄弱的环节,这不仅是因为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知识,而且在上和实际工作中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有人曾经到一家港澳台合资公司当税务顾问,发现纳税的时候并没享受优惠政策,财务经理竟不知道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企业对许多细分的税收政策把握不到位,可能使企业多交了税款而浑然不知。因此笔者认为,就纳税的角度看,企业税收理财比单纯的会计记账理财更为重要。
企业税收理财是围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展开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合理节税和避税。
首先,通常企业会设置财务经理或高级财务经理或审计经理但却会忽视还有税务经理这个宝座值得考虑。因为财务和税务很多情况下是分家的,财务上的政策是一个稳定的政策,而税收上的政策是一个变动的政策;从实践上看现在的企业财务大都是事后核算型的财务,没有起到事前设计、安排的作用,所以设置税务经理统管纳税事项,做到专职又专业。
其次,企业认为财务和税务是天然的一体化的业务,因此国内很多企业涉税人员一般都由财务人员兼任。但是因为财务人员知识结构的限制,其中存在很大的风险成本:一是企业违反税法规定,少交税款而要被罚款和交滞纳金的成本。企业在纳税过程中是有风险的,企业如果不遵守税法和不了解税法是会吃亏的,这样的事很多;二是企业多交税款的风险,这在企业当中也是常见的,但是,很少有企业关注。
第三,像摩托罗拉、惠普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都有专门的税务经理,而且年薪都高达50万元左右,部门人员也很多,这理应引起国内企业的深思。一般来讲,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应该设税务专员或税务经理,这是国际化的一个趋势。
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计税依据和税率上)进行税务筹划,控制或决策,提升企业价值。税务经理及相关纳税人员不仅要知道税收政策,而且要会活学活用。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理财,特别在一些重要的决策前。
2.2.1企业投资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1)确定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点。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注册地点有: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大开发地区。可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企业注册的地点,以谋求今后的税收利益。而设立跨国公司,由于各国税率的不同,可以利用转让价格调节各不同所在国公司的进价和售价,从而调节所得税和关税,一定程度上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2)确定投资企业的类型。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对民政部举办的福利企业和街道创办的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高校校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农业部门办的企业、国家部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新闻出版业和文化等新办文化企业、新办的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
(3)确定投资产品类型。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技部计划的新产品、国债(利息收入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4)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还可以享受到抵免40%所得税的政策。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对于经营租赁),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5)确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方式和方向。现在很多企业通过公益性捐赠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税收上,对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会事业、义务、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少年宫的捐赠可享受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等优惠政策。
2.2.2企业筹资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相比之下,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尤其是对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从负债内部各筹资方式的成本看,商业信用的筹资成本最低,长期借款成本其次,发行债券的成本最高,因为债券的发行费一般比较大。
2.2.3企业收益分配决策活动税收理财。
(1)累积超额利润避税。由于股东接受股利交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所以公司可以通过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来帮助股东避税。我国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可以将准备发放的现金股利转变为用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注销,使股价上涨帮助股东获利。当然,公司减少资本、注销股份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再投资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将可以分配的净利润用于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提取后直接用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3)利用资产重组降低整体税负,如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各子公司之间优质资产与劣质资产的相互置换,使盈利较多的子公司账面利润下降,亏损公司的账面亏损减少,从而减少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4)在股利分配上是采取现金股利还是股权股利,亦可通过筹划来提升企业价值。
税收理财作为企业理财的一种工具,它还可以通过对产、购、销、收、发、存等各环节的合理筹划,使之税收理财和其他理财手段一体化,充分、有效地运用企业各种资源,借以挖掘潜力,提高整体效益。
1刘明,郭喜林.税收优惠政策总览[m].北京:税务出版社,2005。
2贺志东.中国税收政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税收学的论文篇四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1]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市场营销,20x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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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五
摘要:文章具体剖析税收筹划的实质,提高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分析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联系。最后分析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对改善我国税收环境提出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随着经济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生存、发展压力增加,促使其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政府的政策引导,对未来的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合理安排企业的经营项目,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利润,以此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生产规模。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和意义。
1、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纳税筹划概念包括两种说法。一种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为了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税收负担的目的,而采用合法的规避税收的行为、或是利用税法的特殊规定,减免部分税收的行为、或是转移税收负担的行为。另一种较为广范的税收筹划是为了避免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支付费用,防止、减少甚至消除税收风险,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全面保护的所有计划、筹划活动。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减少税收的负担,使企业获得税收利益的最大值。这与逃税、避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1)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收税款、缴纳税款关系的共同准则,作为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在真正的纳税义务不确定、有多种税收方案可供选择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定,来达到支付低税负担的结果。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等不合法的行为相比最根本的不同。(2)筹划性企业的经营活动发生后,纳税义务也就产生了,这时,企业才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也就落后经营活动的发生,也就有了落后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产产品后不可减少的税收负担,但在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发生之前,根据当前的税收制度和金融知识,寻找相比之下最少的税收负担,则是一种先进、合理的规划。(3)专业性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度智力的活动,需要广泛的知识和经验。税收筹划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有专门的税收法律人才;二是指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税种会相应增多,税制也会越来越复杂,纳税人自身水平需要提高,而税务代理、咨询机构也会随之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呈现出专业化的特点。(4)目的性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是围绕一个特定的目的的。企业税收筹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尽可能的减少税收负担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和原因。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筹划。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代社会,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增涨企业效益、增加利润的首要途径。企业可以在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法律手段,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
2、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税收虽然是一笔支出,但是可以作为费用的一种,在结算的时候进行减免,就能达到节约税收的作用,而且企业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却也实现了少缴税的目的。另外,税收在调节经济中起着杠杆的作用,根据市场规则,税收法规充分体现在产业政策、产品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等方面。企业在税收法律研究的基础上,用政府的税收政策方向来调整自己的经营项目,最大限度的利用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利条款,来提高企业的利益。(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的进程中,需要对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事先的、科学的安排。如果纳税人忽略国家税收法规中的漏洞,首先,它反映了纳税人自身较低的经营水平,对税法没有深刻的掌握和理解,依法纳税也就成为空谈;然后就反映出一个国家税收法律的质量。如果税收法法律法规中的漏洞永远存在,依法治税就会成为空谈。(3)税收筹划有助于增强企业偿债能力一方面,企业必须缴纳因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税款,所以,企业现金的流出也会增多。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想减少纳税金额,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尽量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避免出现现金不足的情况,以此来达到增强企业偿债能力的目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1、税收筹划存在于财务管理环境。
财务管理环境,是指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产生影响作用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各种条件的统称。企业进行筹划的过程存在于财务管理环境当中,并且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与财务管理环境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对企业的筹划活动也有很大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在财务管理环境下实行的,也会受到这种情况的影响。所以说,税收筹划要在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不然就很难能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即使实现了也是不被认可的。
2、税收筹划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税务筹划为实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而努力,尽可能的减少税收负担,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具体的方法有:(1)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报率。(2)递延纳税时间不管怎样,结果都能达到节省税收的支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必然导致企业总成本的降低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的,两者不相违背,税收筹划推进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进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才是总方向。
3、税收筹划服务于企业财务决策过程。
企业的税收筹划基于企业融资、投资、生产和管理、利润分配等活动,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决策,所以,企业的税收筹划要依附于企业的财务决策。若是企业的税收筹划离开了企业的财务决策,就会对财务决策产生影响,使决策偏离原来的目标,很难再执行下去。在做决策时,管理者应该具有税收筹划的意识,在决策一开始就选择对筹划有利的方案,注意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做出最正确的决策;此外,税收筹划是实现税收筹划的最终实现,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需要借助企业财务控制。最后的税收筹划的结果也可以使用财务分析方法进行评估。
4、税收筹划融合与企业财务管理内容之中。
筹资、投资、经营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税收筹划对这四项内容都具有不同的影响力。例如:在融资过程中,税收对不同融资方式的资金的列支方法有很大的差别,这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收入。企业一定要认真的进行筹划,选择较好的资本结构。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等方面进行考虑,选择最优的方案,实现减少税收、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可以再采购环节、销售环节、内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进行筹划;此外,税收筹划对利润的分配、以及盈余的积累也有一定影响,也需要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
三、企业在应用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税收筹划现有的问题。
税收筹划在我国仍处于低水平,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足、不管税收筹划的成本和收益、起点把握不到位等问题相当普遍。(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理解不全面、不正确在很多人看来,税收筹划就是在逃避交税。而事实上,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本质上是不同的。逃税是违法行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收的不足和国家逃税和税收漏洞的漏洞,是违背税收立法的。与偷税、避税行为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计划和安排。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税收法律的不完善,再加上不能很好的理解税收政策,人们就很容易将税收筹划和偷逃避税混淆,导致税收筹划变成不合法的避税行为。(2)税收筹划没有重视筹划成本的存在在筹划过程中,成本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想要获得更多的利润,降低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如果利用不法手段获得了很多的收益,但另一方面也要相应付出很大的代价,成本也就会很大,到最后,就导致表面上的收益很多,但实际上,净利润并不会很多。(3)缺乏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都认为,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税收负担,而很少、甚至不会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实际上,税收筹划也是存在风险的。虽然是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如果遇到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不严谨,就会产生偏差,就不能再进行税收筹划了。(4)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低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较低等因素阻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在税收筹划方面要进行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的收集和管理方法都比较科学,比较先进,处罚力度也比较大。但是在我国还不够成熟,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税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不高等,再加上有些税收人员素质不高,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全面,不清楚,就可能无法正确分辨税收筹划与避税行为。就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违法偷逃税行为。加之执法不严,政策缺乏刚性,人为因素的随意性过强,都阻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2、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制约原因分析。
(1)纳税人自身状况制约税收筹划的因素还包括纳税人自身的条件。如纳税人的经济业务的大小、缴纳税金的多少、业务范围是不是广泛、组织机构是不是完整等,都将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经济业务越多,资金运动越流畅,缴纳税额就越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就越大,能够获取的节税利益也就越大。(2)税收制度的因素就税收制度方面来说,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有具体税种的税负弹性、税收优惠条款、递延纳税条款。(3)社会环境的因素包括税收筹划概念不清晰,对税收筹划宣传和认知度不高等。税收筹划工作复杂,成本很高。我国税种具有多样性、政策具有动态性、企业的差别性,使得企业在具体筹划中具有复杂性。因此,绝大多数的税收筹划活动都应该由专业人员和专门部门进行。纳税人或根据自己的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聘请税务顾问,或直接委托代理机构,无论是什么样的方式将增加企业的税收活动的成本,特别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规划,因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税收筹划代理费、收费,常见的做法是机构与企业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其结果是,企业对税收筹划的付出太高,这样的情况客观上也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四、提高税收筹划质量建议。
1、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促进筹划水平提高。
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有非常之多的东西都还不是完善。所以税收从业人员少,专业能力有限,使得整体素质不高,政策方面也有很多不完善。所以,为了给税收筹划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应该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创建一套完整的、全面的税收体系,来保障税收筹划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也应该加强税收人才的培养,尽快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来引导和规范它们,使之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有利因素,而不应排除或被禁止。现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要想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高水平的发展,就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企业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对税收筹划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这时候企业就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来选择税收筹划的形式,合理计划企业费用,降低企业成本,取得最大利润。用相对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是每个企业所想达到一种情景。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降低了企业资金的沉重负担,帮助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资金,为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资金环境,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税收筹划的成功更能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能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和税收管理制度,最大地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2、促进税收筹划理论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促进税收筹划理论体系的完善,就要加强建立完善的直接税收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来加强对直接税的税源控制;然后研究和借鉴国外税收的经验,当时机成熟时,考虑开征其他形式的税种,提高税收的直接税收比例,以此扩大税收筹划开展的空间。
3、完善相关法制的建设并依法严格执行。
完善相关税法的建设也是很有必要的。纵观世界各国,有一个比较完善、相对稳定的税收政策是税收发达国家的共同点。因为如果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是不确定的,企业税收筹划的选择质量往往是税收制度变迁的程度和变化的程度,运用不好就会造成反向的效果。虽然相对以前它一直在朝着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但我国税法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要继续完善。
4、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事业,提高税务代理水平。
(1)加快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税收法治建设也越来越重要。所以,要加快完善税收法律的进程,尽可能快的创建起一套完善的、规范的税务代理机构体制,从根本上限制违规代理的情况。另外,还要加强对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的重视,在协议中应清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范围和职责权限,避免在出现纠纷时,找不到责任主体。(2)加大宣传力度,扩展税务代理机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税收筹划也逐渐得到重视,税务代理机构也就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人们对于税收筹划以及税务代理业务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要想发展税务代理业务,就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从心理上认可并接受这一产物的到来及发展,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运用媒体和广告的形式,进行各个方面的宣传,别人不肯来了解,就主动把自己宣传出去。塑造良好的形象,打造知名的税务代理机构和信誉。(3)完善税务师考试机制,培养专业的代理人员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和专业的代理人员都是发展税务代理机构的必要因素。尤其是税务搭理人员的培养也不容忽视,专业的代理人员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应完善考试机制,选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税务代理机构增添新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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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六
从20xx年我国把房地产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以来,我国房价可谓是一路飙升。然而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一系列现实社会问题也逐渐显现。为了有效抑制房价迅猛上涨,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如“国六条”、“新国八条”、“新国五条”等。要想在日趋复杂的背景下求得生存和发展,房地产企业无疑必须降低开发成本。由于房地产企业税收存在涉税多、税负重的特点,可进行筹划的空间相对比较大,所以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成本是房地产企业谋求发展得必然选择。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链紧缩: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出现紧缩现象,资金回笼变缓,全国各地的房企资金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降低开发成本,节约资金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2)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本几乎达到极限:随着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工人工资的上调以及土地转让费的提高等经营成本的提高,使得从经营成本入手来降低成本变得难度加大。
(3)房地产企业涉税多、税负重: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取得土地开始到最后的销售,整个过程都会涉及到税收。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涉及的税种多,税负也相当重。例如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高达30%-60%。但这同时也为纳税筹划带来了可操作的空间。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时刻注意环境变化,因为税收筹划必然受到各种政策、法律法规等各种环境变化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产生影响的主要涉及两点: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的发出计价方式的规定中不再有后进先出法,只能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而原来的后进先出法在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可以抵扣、减免一定的税收。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不对此采取措施,必然使其负税加重。另外,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必将会对企业的当期损益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利润。
(2)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该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而且规定了房地产企业如何对资产分类。另外,准则还增加了“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模式,对如何确认、计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若是合理运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便可为公司减轻税负。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0xx年一直到现在,房地产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获得了很多利润。由于房地产投资金额大加之发展迅速,很多企业发展并不成熟,他们往往企图通过偷漏税的办法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20xx年我国就开始把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通过偷漏税的现象不仅存在很大风险,还阻碍了税收筹划的进程。
(一)企业税收筹划意识不强。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我国税法也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税负重、纳税多,其认为通过税收筹划减轻负税的效果不明显,所以常常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税。基于此,很多企业出现了内外两套账的现象,对内的是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账,对外则是用来应付税务机关的假账。这种做法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旦被查处,除了缴纳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税收筹划反而是一个合理减轻税负的方式。
(二)企业税收筹划组织不健全。
企业内部税收筹划组织不健全也是房地产税收筹划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他要求工作人员不仅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繁多复杂的情况下,纳税筹划工作更是复杂。通过调查当前房地产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发现房地产企业很少设置专门的税务部门,一般都不进行纳税筹划,即使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也是由财务部门来完成。
(三)企业各部门之间合作困难。
企业各部门之间合作困难,阻碍了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房地产企业在建设的整个过程都会涉及到税收而且建造的过程中有很多部门参与,财务部门并不能控制整个过程。要使得每个部门都积极配合并非易事,从而使得税收筹划的工作执行起来会很困难。财务部门除了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计划,还要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使得各个部门的工作能够在不违背税收筹划计划的前提下执行。然而其他部门由于税收知识的缺乏和利益的问题,都会使得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
五、加强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举措
(一)增强企业税收筹划意识。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得背景下,我国有关税收法律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企业想要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轻税负、降低企业成本已经不再现实。所以,企业要想真正通过节税降低成本必须进行税收筹划。我认为在我国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或者利用媒体的作用鼓励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也可以通过宣传一些企业税收筹划成功的例子来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使得他们积极主动的进行税收筹划,为企业降低成本,从而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健全的税收筹划组织。
面对当前房地产行业严峻的形式,如果想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很重要。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在此,我认为房地产企业可以独立于财务部门设立税收筹划部门,并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这要求该部门职工不仅要有财务知识,还要掌握税收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保证税收部门的专业度和税收筹划工作的成功。
(三)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如果一个好的筹划计划得不到顺利的实施,其最后也是失败的。因此,在整个税收筹划的过程当中,除了要保证税收组织的建立和人员的配备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也相当重要。我认为企业应该在企业内部普及税收相关知识,让每个员工意识到税收筹划对公司发展的意义,以及清楚各部门具体应该做些什么。另外,制定相关激励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配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六、总结通过以上分析可以预见,房地产企业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税收筹划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以期为企业及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作者:李文娟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
税收学的论文篇七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大减少了企业政策上的束缚,市场经济呈现出活力。在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合理的企业税收筹划将是企业取得发展强有力的保障,标志着企业从最初的幼小不断走向成熟。本文通过阐述企业运营过程中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强调企业提升对税收筹划的重视力度,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税收筹划;注意事项。
所谓的税收筹划值得是纳税人依据我国的税收政策条例,在纳税之前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纳税方案,减少自身在税收方面的支出,进而更好的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筹划行为。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是企业制定战略决策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由于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并且开展税收筹划的时间较为晚,大多数依然停留在简单的税务核算、报税等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企业应当提升对其的重视力度。
1.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战略筹划行为,也是法律上所允许的企业理财手段,其性质是合法的;而偷税漏税违反了我国的税收条例,通过采取伪造、变造账簿等方式进行税务的虚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其性质是违法的,因而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2.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筹资、投资等环节着手,对于各个环节的税收进行科学地规划,形成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纳税方案,从而减少企业在税款上面的支出,这是发达国家企业通常采取的理财活动,我国的企业可以参考借鉴。
对于整个企业而言,企业的税收活动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包括企业的经营、筹资以及投资等活动,因而税收的筹划应该从企业的成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着手。
1.在企业成立时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刚刚进行组建,此时就应当对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考虑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企业在刚成立时的税负,提升企业的投资回报。
(1)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对于分公司的选择,在纳税规定上就有较大的不同。分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形式,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它实现的盈亏都需要向总公司进行计算纳税,因而分公司的盈亏状况将极大影响整个公司的应纳税额。然而对于子公司,由于其独立法人单位的性质,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分别需要进行税额的缴纳,因而可以看出,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能进行经济盈利,那么设立子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更加方便母公司对其进行盈余调节;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出现经济亏损,那么设立分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可以尽可能的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投资区域的选择。依据我国现行的机制,对于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的不同地区都有明显的税收政策上的差异。就比如如果在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政策倾向性的区域,其税收政策就与其他地区具有明显的差别,因而企业在进行项目的投资时,应当充分考虑地域的税收政策差异,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经济运转能力。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运转的最为重要的一环,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方式等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实现企业减税的目标。
(1)纳税调减项目的税收筹划。为了支持鼓励我国企业的发展,我国对于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就比如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类的项目、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项目以及从事环境保护类的项目均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进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运转能力。因而,企业应当结合国家各种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极大的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负,促进企业经济的增长。
(2)慎重选择计价方式,准许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不同的计价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存货计价方式,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存货的发出一般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因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考虑每一种计价方式的特点慎重选择,可以达到减税增值的目标。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企业集体折旧的方法包括加速折旧法以及平均年限法等,企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以此达到节税的目的。
(3)应税收入的纳税筹划。倘若纳税人可以推迟或者减少纳税所得,就可以极大降低本期的应纳税所得,进而推迟或者减少所得税的缴纳。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对于会计上应当作为收入处理的项目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做出减免。就比如国债利息的收入,企业通过理财活动购买国债,国债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可以不按企业所得税处理,对其进行减免。因而企业在进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时,可以适当对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进行调减。税务上不确认收入、会计上确认收入的调减项目。就比如基于权益法所得的收入,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进行核算时,被投资的单位当年所实现的净利润额,投资企业就应当按照投资的份额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但是税法规定只有在被投资单位进行分利时才可确认投资收益。因而企业对于此类可在税务上不确认收入,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对于应纳税收进行适当的调减。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下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强企业经济增长动力。企业税收筹划涉及企业诸多方面的活动,具体包括企业的理财、经营以及投资等,当然与政府向相关的税务机构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企业税收筹划应当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之下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在此前提之下,才能保证企业制定的纳税方案以及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不然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连带责任,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就必须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此外,企业应当完整保存相关的会计凭证,按时交纳税款,这样才能避免企业出现税收方面的处罚,这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另一种形式。
2.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当从宏观上考虑。企业进行任何的经济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目的。这就要求企业不应单单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这一项税额缴纳少了,另外一项将必然将其补上,因而企业应当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将眼光放窄,仅仅顶住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之上,而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不能单单为了节税影响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
3.提升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财务人员不应当只是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解决企业的财务问题,而应当具有自我提升意识,增强对于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出自我的价值。财务人员不断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不断深入对企业业务知识的了解,关注税收政策的变革,将自身的业务知识与税收知识相结合,加上对税收政策变革方向的把握,尽可能地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做好,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从而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下,税收作为企业理财通常采取的手段之一,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之下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必须考虑的问题。而企业税收筹划又作为企业从幼小走向成熟的一项重要标志,能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真正的发展潜力和企业的战略眼光,着眼于总体管理决策进行税收的筹划才能真正实现企业节税增收的目标。
税收学的论文篇八
摘要:通俗的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筹划活动,而合理的税收筹划使企业能够在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纳税的义务的同时,节约企业的资本,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进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所以本文就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概况问题对策
一、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
众所周知,近年来,税收筹划工作逐渐得到了企业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重视,所以认识和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内涵和特点,了解其现实意义有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所以笔者就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以及现实意义做了如下分析。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的开展是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以合理避税、实现企业利润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各种合法的会计处理为手段,制定出多种税收方案,从而选择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来执行,而且就目前形势来看,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逐渐成为了企业在制定和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根本原则。2.税收筹划的特点。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经济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需要在符合我国既定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来开展,筹划以及实施和事后评价审核等各个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制度规范;而超前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在企业纳税前开展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减少税务风险而进行的;经济是说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也就是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专业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比较强的工作人员来开展和筹划的,此外,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身税收筹划方面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水平,而且充分利用税法中的便利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不仅不会给国家带来税款损失,而且能够在不增加企业税务压力的前提下使国家的税收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而且能够对企业的内部财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进而能够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此外,税收筹划能够大大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关注和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但是对于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现实意义认识和掌握的不够充分,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一些企业的纳税人不能准确的把握税收筹划的程度,往往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不合法的行为相混淆;其次,一些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诚信意识比较低,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不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此外,企业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往往将最低税负的方案当做最优的方案,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税收风险。
2.税收筹划环境有待完善。
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的关键,现阶段,我国各种体系制度还不够完善,税收环境不够健全,而且相关的奖惩规范不够严格,执行力不够高,进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甚至一些企业认为,即便偷税漏税,在接受审查时只需要补缴税款,不会给其带来实质性的损失和伤害,因而导致了税收筹划中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
3.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
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是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普遍和严重的问题,据调查,现阶段,一些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存在一定的独立性,没有和企业其他相关的财务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进而在节约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不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论,信息失真的现象时常发生,进而导致税收筹划人员不能及时的获得有效的财务信息,进而大大降低了税收筹划应有的价值。
三、应对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税收筹划方式的不科学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税收筹划人员工作的压力,降低了税收筹划工作的绩效和应有的价值,因此,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就如何应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对策。
1.加大税收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所以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定期的对原有的人才进行定期的培养,使其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作用和精髓;其次,要培养其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精通国家相关税法和政策,能够充分的应用专业的知识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国家的税法规范进行有机的结合,制定优秀的税收筹划方案;此外,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引进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使其能够对税收筹划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好的税收筹划方案。
2.优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
优秀的税收筹划方式是减少税收筹划中不必要问题和风险产生的基础和关键,这就要求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前要以企业的整体目标为核心,积极的与企业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合作,加强沟通的意识和能力,要做到在降低企业税负压力的同时也能够保证企业整体成本的不增高,此外,还要积极的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3.加强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离不开真实准确的原理凭着和健康和谐的税收筹划环境,所以就要求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保证企业所有原始凭证都能按照既定的要求登记在册,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发票的管理力度,这样一来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原始信息,进而有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发展,相比发达的国家,我国的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运用相对比较晚,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也加大了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的力度,但是就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我国当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所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战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柳,马可心.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xx(11).
[2]冉辛燕.浅析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20xx(01).
税收学的论文篇九
班级:08国贸二班姓名:何紫君学号:2008914214成绩:税务筹划感想。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这是最书面的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吧,可是在我学了税收筹划这门课程以后,我对这一概念有一个自己独有的解释,或者说是利于自己理解的解释吧:税收筹划就是企业或者经营人为了使自己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开展企业内部有关税收的一系列活动,让企业获利最大。
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学习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都是离不开税收的。“条条变革通经济,笔笔算帐靠财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绞尽脑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的新路子等等。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控,俗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所以学好税务筹划这个课程对现在乃至以后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们小组主要是讲税务筹划当中的税务转嫁的问题。为了演讲能够明了易懂,我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来阐述什么是税务转嫁的问题。为此我们的ppt也分为几个部分:税务转嫁与避税的区别,转嫁的三种情况,条件和一般规律,案例的分析这几个大块。循序渐进,一步步的深入,我想这样也就会容易理解很多。
当然,在做这个ppt的时候,我们小组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如说在案例分析方面,我们刚开始选取的是2000年以前的案例,因为我们以为只要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老师后来特别要强调的问题————案例一定要新。因为税收法律也是不断变化的,两年以内就会改变很多,因此,以前的案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就回去再找一个近年来的案例,为此也都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这个可能里面,我是负责演讲的,我最打的感悟就是,一定要用自己认为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明要说的问题,而不是照ppt或者演讲稿上面的照读,因为你用上面的照读的话,同学们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跳过,脑海里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这样不好,另外还显示出你的演讲水平真的很低。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次从做ppt到演讲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最基本就是弄懂了什么是税收转嫁的问题,还有与小组各个成员的分工协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需要有人去弄好,合理分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这门课程是一门理解性高的课程,也是一门需要操作性,合作性的课程。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
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遵从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尚未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一定的计划、筹划,使得企业达到延期纳税、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以及政治、经济目的的需要,对进出口企业所发生的对外经济贸易往往会制定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相关企业则可以在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减少纳税成本支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进出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利用汇率的走势实现关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来看,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除以人民币结算外,大多都以美元或是欧元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进出口贸易中所涉货物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这样就产生了汇率折算问题。而从关税的计算方式来看,分为从价、从量、复合税及滑准税等四种,而这四种计算方式都与关税完税价格有关,关税的完税价格是需要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可以看出,进出口企业缴纳关税的多少同完税价格与汇率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法律对于企业报关所依据的汇率有着如下的规定,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1个月第3个星期三(第3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4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汇率都在实时的发生变化,但是企业报关所征收关税的汇率是相对较为稳定,且对于企业来说是可控的。因为,所进出口的货物缴纳关税所采用征税汇率与实际汇率存在着时间差,使得上月末与下月初报关缴纳关税时的完税价格也同样存在着价差的问题。并且相关法律规定,进口货物在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如为转关货物其申报递延时间会更长)不征收滞报金,这为节税筹划也提供了时间上的可操作性。
(二)改变采购来源方式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分为“免抵退”、“免、退”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后一种方式则是针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是其他企业而言的。以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其选择的采购来源方式如果不同,其退税金额及出口货物的成本就会不同。原因在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其税率为3%,那么退税率也是3%,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退税率一般都低于其税率,从而使得两税率的差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
现以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进行分析:
某外贸公司需要采购价值为1000万元的货物进行出口,其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现对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行比较:
方案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170万元;退税额=采购价x退税率=1000x15%=150万元;出口货物成本:1170-150=1020万元。
从上述两方案中可以看出,方案一可比方案二的出口货物成本降低20万元,两个方案的差额就是不予退税的金额。因此,外贸进出口企业应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进行出口。需要注意的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适用“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是应该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
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风险
(一)避开出口退税的陷阱
据统计,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90%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脉。由于国内鼓励出口,对于进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对其税收的征收管理还是较为严格的,因而对于出口退税的手续办理方面审查较为仔细。而相关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对出口退税业务不是十分精通,对一些退税政策的把握不是十分到位,很容易踏入“税收陷阱”。比如,进出口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业务,但由于不及时办理造成不但本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还有可能遭受税收征管部门处以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再比如进出口企业应该按税法规定的时限取得相关的单证,但由于其财务人员的疏忽没有按期取得,税务机关则将会对其采取追缴税款方式,这样会使得企业得不偿失。
(二)企业要提高对于税法的遵从度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应该本着对税法高度遵从的前提下进行,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小利而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对于通过出口进行骗税的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国内因为虚报出口业务而骗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业务都会施以重刑,所以,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一定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谨慎办理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
三、结语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对于企业节约纳税成本、降低出口成本、增强其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都是非常有利的。企业相关人员应该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掌握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以其达到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获利能力的目的。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一
税收筹划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内容,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营利润的重要方式。税收筹划为国家的整体税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针对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需遵守的原则及具体应用展开了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前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资金运转以及股权分配中,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选择税收筹划的方式。
2.1遵循合法性原则。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遵循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应为了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推卸其所应承担的税收责任和义务。此外企业应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有效的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2遵循前瞻性原则。
如果在企业税费缴纳和经营行为发生后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将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作用,称不上真正意义的筹划工作。因此企业必须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税收筹划工作,以此来降低企业在税费资金上的支出,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2.3遵循服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原则。
实施税收筹划旨在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降低企业税负。而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包括税收筹划内容,所以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要始终以财务管理为工作重点。虽然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是为了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压力,但是并不意味着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就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经营成本的降低。这要求企业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提高收益与降低成本投入等各种因素,合理选择税收筹划方式。
3.1在筹资中的具体应用。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从筹资活动入手,目的是为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使用权。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的差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融资模式。由于我国现代企业在税负和成本的支付形式上有着明显的差异,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投入,还能促使企业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更多的资金。在确保现有项目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对新项目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收筹划通过税前扣除折旧费的方式,降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所得税,并在当期应缴纳税的所得额中将部分利息费用去除,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通过销售后回租项目中的资产,能够取得一部分的生产经营资金。结合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能够达到良好的节税目的。
3.2在投资中的具体应用。
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各个企业投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工作就是从投资的形式、投资的产业类型、投资区域以及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最佳投资方案。从投资区域的角度来讲,不同的地区在税法上也有着较大的差别。我国当前实行的税法中,已经取消了我国部分区域在税收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但是对于西北地区仍保留对其的优惠政策。因此当进行西北地区的投资活动时,就会享受到对应的税收优惠。此外,我国政府对于高新科技企业,也给予其14%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因此企业在开展新项目投资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各区域间存在的税收差异,合理开展投资行为。在进行投资决策中应用税收筹划,既要对投资的方式进行科学的选择与管理,还要核算股息、利息和增值税的所得税。现阶段,随着“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行,要求税收筹划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资产抵扣这一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科学性。
3.3在资金运转中的具体应用。
我国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了产品的生产、供给以及营销等方面,对于不同的经营环节有着不同的税收标准。比如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主要采用两种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一种是根据收入的时间来开展税收筹划,另一种是根据收入的金额来明确税收筹划。在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中,时间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结算形式,对纳税的时间也有着影响。因此应合理选择结算形式,为企业的资金运转获取到更充裕的时间价值。在进行资金使用的管理时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快速折旧法进行合理的理财行为。这有利于延后当期的利润,从而延长企业的纳税期。此外,在当前财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还可以借助财务账目的备抵法和转销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当期利润及税负金额。
3.4在股息分配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税收筹划在股息分配中的应用,能够为股东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增加企业资本积累。股权与股利分配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资金收益。目前多数企业根据剩余股利政策来向企业各股东分配利润,当投资者是企业法人时,则必须向国家依法缴纳利润所得税;当投资者属于自然人,则应向国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的法人和自然人,可以利用股息分配政策,开展税收筹划,能够起到合法减税的效果。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对其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合法性、前瞻性原则、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有效发挥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资金运转以及股息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李耀忠.浅析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外企业家,20xx(19).
[2]郭素娟.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商业经济,20xx(12).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二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全面了解到相关的税收法规,同时充分掌握自身的运营情况,并且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借助税收筹划的方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促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1.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人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差别税收待遇,按照商品房销售增值额的高与低来采取差别累进税率,并且增值率与税率成正比。这就是说增值率越高税率则越高,此时应多征收税款;反之,增值率越低税率就越低,此时应少征收税款。
2.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以及缴纳管理
在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之前,纳税人要按照商品房预期的销售收人及按照税务部所规定的税率来预缴税款,等项目全部竣工以及结算之后,并且已将商品房销售出去,然后再清算整个项目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虽然部分房地产企业设置了账簿,但是由于成本原始凭证不齐全、费用开支不合理等,因此税务机关无法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人以及应该扣除项目的具体金额加以明确,此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纳税方法。
3.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商品房的销售收人—(建造成本—已经计人开发成本的借款利息)*1.3—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收人有关税费。其中,在计算土地增值额中所扣除的项目如下: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间接费用、税金以及其他;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关税等。
4.土地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
通常情况下,要先计算出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继而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首先,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小于或者等于5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其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50%小于1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s%;再次,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100%小于或者等于200%,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最后,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大于200%时,此时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上述公式中所出现的5%代表二级速算扣除系数,15%代表三级速算扣除系数,35%代表四级速算扣除系数。
5.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当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小于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应该子以免征。普通标准住宅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远远超过了1.0;单套建筑面积没有超过120平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对于合建方,一方出土地,另一方要出资金,一同合作建造,当建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房自用,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于国家建设的需求来依法征用以及回收的房产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筹划借款利息
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于不同途径的借款,然而借款利息会采用不同方法扣除所计算出来的土地增值税也是不同的。在房地产项目建筑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将其纳人到开发成本。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大多数情况下会将资本化的利息调整为相关的费用,然后再简单的处理这此利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会将已经资本化的利息纳人到财务费用中,然而仅仅是在计算增值额时会扣除这此利息支出。因此税法的规定如下:其一,纳税人要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纳税机关,帮助主管税务机关区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实际支付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5%。其二,如果纳税人不能将银行贷款的利息原始凭证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此时就不能正确划分资本化的利息与费用化的利息,那么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项目实际开发成本)*10%。
2.合理提高成本化的管理费用
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人事编制可以调整管理费用,由此导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得以降低。举例而言,某一房地产开企业具有30名管理人员,每一年需要花费300万。在这30人当中有25人参加了项目开发管理这项工作,然后总经办在会议上决定要将这25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整为项目部,可以加快项目的开发步伐,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可以促使成本费用支出金额得以增加,并且需要扣除的成本费用也会增多,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
3.合理策划地下车库
通常商业地产的高层项目会将一层、二层建造成地下车库,同时在划分车库类型的时候,要按照车库性质将其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有产权车库;第二类,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第三类,无产权的车库。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增加自身的销售额,他们会构建有产权车库,其实从税收这一角度来讲,开发商房地产企业的决策是不正确的。
如果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所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因此开发商房地产企业要采用人工防工程建造的车库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与车主签订相关的合同,车主获得了多年的车位使用权,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向车主收取相关的管理费用。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回笼资金,那么就要建造无产权的车库。在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核算以及处理无产权车库的方式。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单独处理车库,等车库建成之后要将转人到投资性房地产,并且等建成之后也可以出租。
4.筹划出售固定资产以及开发产品
“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然后再进行核算,当清理完固定资产后要将相关净收益纳人到固定资产清理这一科目中。在处置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应缴纳营业税金以及附加费,在这一过程中并非会涉及土地增值税。
5.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销售普通标准商品房时,如果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没有超过20%,此时需要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影响着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增值额子以调节,或者可以调节可以扣除项目的费用,这样做有助于控制好增值率,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规避土地增值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局开始逐渐细化清算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筹划好税收,提高自身的经营利润,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的规避土地增值税。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三
我国的小微企业占国内企业总数的98%,为推动就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小微企业由于税负重,融资难,很多企业举步维艰。因此,如何灵活而充分地运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成本,是小微企业在运营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谓税收筹划亦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目的而制定的科学节税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减轻或化解纳税风险的筹划。
(二)税收筹划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1.税收筹划有利于小微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必然是越少越好。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改善经营方式。小微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同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在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生改变。
3.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小微企业在规模和资金方面都存在诸多限制,公司内部有很多制度都不够规范,然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这样必将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纳税意识,增加后续税源。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得来的是正当合法的利益,没有偷税漏税的风险。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加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就为增加后续税源提供了必要条件。
5.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防范或降低涉税风险。税收筹划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因此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会计处理准确合法,这就在减轻税负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涉税风险。
(三)我国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虽然数量上在持续增加,但因为经营状况困难导致停产甚至倒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税负重,融资难,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据统计,小微企业对银行的信贷使用率不到30%,融资成本高达40%到50%的年利润,而国家也没有系统的税收政策来减轻小微企业的压力,加上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以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收负担,致使企业运行成本愈来愈高,利润空间愈来愈小,虽然意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纳税筹划工作却因种种问题难以开展,企业困境依然。
二、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企业管理者素养,增强其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管理者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者,管理者的文化水平与素养对整个企业的发展以及经营寿命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管理者要明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在注重生产和营销的同时也要重视财务工作的管理,要有前瞻性,要看到未来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面对政策性市场,管理者要高瞻远瞩,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十分欠缺,尤其在小微企业更是凤毛麟角,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也受到了一定制约。因此,小微企业应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的日常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安排固定时间加强对内部人员税收筹划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应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合格的税收筹划后备人才,为自身的管理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自己专业的团队。最后,财务人员也应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了解国家的法规政策,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条件,合法合规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三)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对于小微企业涉税事项应该规范其核算行为,比如正确使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使用纳税支付金额较少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企业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个经济事项有时会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又会有不同的影响,当然这些会计处理方法都是被税法所认可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此来达到获得税收收益的目的。同时企业在任用人员方面要考虑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不能任人唯亲,避免因为管理者公私不分,造成核算主体不清晰,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出现。
(四)统筹规划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的发展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条件,因此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首先,国家应重视小微企业这个社会经济群体,各个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统一观念,提高立法的级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范围界定,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条件。其次,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法律法规政策中表达不明、含糊不清的地方,简便操作步骤,简化审批程序,让小微企业真正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帮助其发展壮大,从而推动国家经济更加繁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次,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多层次优惠政策。酌情放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加大对其的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认定标准,加快其增值税转型的步伐。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不但有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增加了税源,客观上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标。小微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税收筹划虽然在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研究历史,但是在国内尤其是小微企业内部的发展还不成熟。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弱点,使得其更容易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在小微企业内部开展一场税收筹划方法的探讨,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灵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件大事。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四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但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企业又有其自身利益,其生产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如何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用好税收政策,努力做到合理节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所研究的范畴。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亦是一种合法行为。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一些税收弹性实现企业想要减轻税负的目的,采取这些有效的税收筹划策略,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成本的降低,以谋求企业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1]同时,税收筹划的开展,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另外的一些收益,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更好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的纳税业务提供更好的保障。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更多的价值创造,在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税收筹划的意义越来越大。
2.理论概述
2.1税收筹划的含义
所谓税收筹划,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税收政策为先导,结合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以税收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案,用以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筹划,具有合法性。[2]税收筹划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简单来说,狭义的税收筹划指节税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在节税筹划的基础上还包括避税筹划。
2.2税收筹划涉及的总体原则分析
2.2.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范围合法;二是符合经济法规要求;三是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
2.2.2事先筹划原则税收筹划一定要事先筹划,作为一项纲领来指导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是发生在经营活动之前。事涉税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即事前的涉税、事中的涉税和事后的涉税。事前的涉税侧重的是对税收的预测和计划,事中的涉税侧重的是对整个方案的控制和实施,而事后的涉税侧重于总结分析。
2.2.3系统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注重整体性原则,时刻维护企业的整体目标,同时要关注企业的发展动向以及所处环境的变化,更要注意国家政策、税法的变动,将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的影响都控制在内。
2.2.4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求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则应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考虑是否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或者是经营风险的产生。筹划过程应以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2.2.5综合平衡原则税收筹划不是一项单一的财务活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的开展必须服从企业整体的财务目标,并为之服务,注重综合平衡。假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只片面追求自身效应的提高,而不为企业长远利益考虑,紊乱企业的经营机制,扰乱企业的理财秩序,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都有违于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所在。
3.目前我国税收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尚处在较低水平,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3.1企业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企业在税收筹划上存在认识不足,且筹划意识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认识不足,容易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相混淆;其次,对税收成本控制欠缺,对税收筹划所创造的价值认识不够;再次,对税收筹划的范围了解不够,片面局限于税收优惠政策等,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范围。
3.2税收筹划的事前预测与重点把握不当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仍然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缺乏分析,对税收筹划重点把握不到位,不区分税种,不考虑如何使税基最小,不考虑如何使企业享受最低税率,而只是在项目完成之后,才会去考虑账务处理达到节税的目的,这都是税收筹划事前预测不够造成的被动效果。
3.3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相对不足
3.4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不足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预测性的计划决策方法,风险难免存在,影响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这是一项主观行为;其次,在征缴双方方面,税收筹划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再次,由于纳税人对反避税措施的忽视,同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而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一种误导,那就是过分信任税务筹划机构,而忽视了其本身存在的风险。
4.税收筹划方案建议
4.1提高认识,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在我国十分缺乏,相关部门应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将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起来,加大投入,建立相关培训制度和政策。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筹划现状;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的在职岗位培训,并采取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出版税收筹划实例与理论成果刊物,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学习;四是,加大税收筹划课程在高校的开展力度,加强理论知识的储备和完善,为更好地实现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
4.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4.2.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可以从内资和外资两方面来考虑,在我国目前来看,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针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给予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但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经营超过十年[8]。
4.2.2地点的选择企业可以在设立地点上寻求税收优惠,设立地点的选择影响重大。企业可以选择低税率的地区,享受国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比如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等,这些地方的选择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4.2.3投资方向的选择我国对下列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等,这种税收优惠来源于我国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
4.3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来自于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情况的变化,鉴于其是一项事前预测性的决策方法,风险必不可免。因此,对于风险的考虑,更应作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尽量预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多的考虑造成风险的因素,并针对不同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规避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握整体,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企业的整体税负,并看到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活动的联系,时刻注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动向,控制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以期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4.4延期纳税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将其应纳的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递延纳税的各种途径,使企业无偿获得一笔零成本的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使用这笔税款进行资金周转、增加股东权益等而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递延纳税的产生往往出现在下列这种情况,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得到一笔高所得,国家规定对这笔高所得可以在以后若干个纳税期内分期进行计税和纳税,还有就是对取得高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款进行分期缴纳。延期纳税后缴纳的税款由于币值下降,降低了实际税款,因此延期纳税还可以转嫁通货膨胀的风险。
5.结论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也在逐步加强。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税收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采用税收筹划,来发挥其税收杠杆作用,创造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并不等于偷税漏税,企业应把握税收筹划的总体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顺应国家政策导向,使税收筹划的运用更具理性,则是我们每个纳税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五
由于我国对于税收筹划开展的较晚,许多人将税收筹划工作误解为单纯的“合理避税”,更有甚者将其误读为如何想办法偷逃税款,且即使出现了一定的税务风险还堂而皇之的将其冠以“税收筹划”的名词,其实这都是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误解。税收筹划又被称作税务筹划(英文为taxplanning),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是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是递延纳税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
企业财务管理涉及融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日常经营活动,而上述财务管理活动与税收筹划有着一定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相关的决策过程中,税收筹划是一个较为关键的环节,因而提高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的规避税收风险的同时,节约一定的纳税成本。
(一)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融资过程涉及融资成本及财务风险两方面问题,因而企业的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上述问题。以租赁业务为例进行说明,企业的租赁业务分为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两方面。融资性租赁: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将融资性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自有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并计入当其的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作为利润的抵减项,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企业的自有资产管理,不能计提折旧,但企业付出的租赁费用可以计入当期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应针对自身的资产使用情况,选择固定资产的租赁方式。
(二)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特定地区有着一定的税收优惠,这包括四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应该顾及国家对于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选择享受优惠的地区。
(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收入及费用的确认时点会决定企业的所得税缴纳的时间,因而对于收入及费用的确认问题应该予以一定的税收筹划,从而起到延迟纳税的目的。企业的收入取得及费用的列支两方面都要利用到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于收入确认问题,在本着税法遵从度原则基础上,尽量推迟确认的时间或是分期确认;对于费用尽可能提前确认或是一次性列支。另外,要尽可能的缩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推销期限,从而加大当期的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知度不够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变动幅度相对较大,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法律及相关税收政策掌握的还不很成熟,因而在税收筹划的认知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存在着两方面的误区。一方面,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逃税款。产生这种想法的人是对于税收法律没有完善的熟识,不了解纳税的意义和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并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风险承担不很清楚,从而出现了这种错觉;另一方面,是觉得税收筹划就是尽量少缴税款。诚然,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迟缴、少缴以及不缴税款,但是拥有这种想法的人则忘却了财务管理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企业的经营是为了获取利润的,而税收筹划应服从于价值最大化目标,而不能单纯的为了筹划而筹划,应该具有一定的全局意识。
(二)忽视税收筹划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存在
税收筹划所涉及的专业较多,如税法、会计、管理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客观地讲近些年来随着国内税收征管体制的日益完善,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片面的追求税收筹划有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企业税负,而很少考虑税收筹划中易于遭遇的税务风险,所谓“只见利而不见害”,这种观点是要不得的。
(三)相关的税收筹划人才缺乏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的是对于税法有着较好把控的综合性人才,但从目前来看,企业之中对于税收筹划人才相对缺失,甚至有些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但是,问题是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及其他所面临的问题都存在着千差万别,中介机构对于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也未必能掌握的那样好,如此一来则有可能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站在财务管理的视角上进行,这就需要对于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有一个把握,这是一个局外人难以做到的。因而,相关人才的缺乏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
三、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相应策略
(一)提升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注意税务风险防范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对于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遵从度,而不能盲目的为了节省纳税成本而采用一些违法手段。要知道,我国税收法律体制的建设经历了很多专家、学者的实践论证,还是很严密的,想钻税法的空子来搞税收筹划难度还是较大的。同时,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要注意相关风险的规避,而不能盲目的为了节税而节税,不顾及税务风险。要知道,我国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还是较重的,企业对于税务风险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
(二)税收筹划以财务管理为指导思想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因而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为财务管理服务的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财务管理中的相关指标如本量利、ebit、投资回收期、投资报酬率指标,这样才会使得税收筹划更具有实用性。
(三)注意税收人才的培养及引进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还是要立足于从自身财务人员中选择,这是因为自己的财务人员对于企业还是较为了解的,对于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特点有着一个客观的认识,从而在开展税收筹划中相对能够得心应手。因此,企业应该对于自身的财务人员加强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培训,鼓励其参加一些诸如注册会计师或是税务师的考试,从而提高其业务水平。另外,还可以适当引进税务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企业中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出谋划策。随着我国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日渐增高。企业实施财务管理过程中通过税收筹划实现了节约纳税成本、降低及规避税务风险,并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为促进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说,税收筹划是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及工作重点。因此,企业应该从提升税收筹划的认知度、加强税收筹划中的财务管理指导思想以及税收人才的培养等几方面入手,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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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矿.负债筹资对企业收益及税负的影响研究—以xy高科技公司为例[j].中国市场,20xx(29).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六
上世纪初,九十年代末开始,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如何实施企业纳税筹划,已成为提升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税收成本已然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成本项目,极大地影响着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房地产企业科学的纳税筹划,不但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开支,还能防范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其的研究更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策略
1.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标。例如减轻税负,达成经济效益最大化,进行房地产企业的有效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延期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通过延缓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同时也是税收筹划的目的,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及时掌握税收法规,避免涉税风险带来的机会成本,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考虑的因素。人的因素,相关人员必须具备高水平的知识,才能准确把握。信息因素,通过各方的环境出发,寻找各种筹划方案,通过信息的对比,进行修正,选优实施。环境因素,主要是针对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否完善。
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主要风险。税收筹划方案存在知识和信息局限,往往严重脱离企业实际情况,缺乏全局观念、战略观念,没有站在战略高度设计。政策风险,例如土地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动,产生筹划风险。执法风险,由于税务部门不予认同,产生的不合法行为。成本风险,筹划成本超过了筹划收益。土地增值税筹划成功,但综合税负反而上升等风险。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税收筹划是主观的。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往往取决于设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的认可存在分歧,税务机关是否认可,直接影响到方案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税收筹划会受房地产企业的内外部条件限制,外部条件主要是适用的税收政策,内部条件主要是内部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活动。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加强。税收筹划需要支付筹划成本,所以房地产企业要遵循成本效益法则,控制筹划成本。
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1)完善税收筹划信息管理机制。要广泛收集相关税务信息,主要是针对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全面的了解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对整体的企业现状全面研究,对税收问题进行整体考虑,必须联系各个税种之间的制约关系,例如要了解行政听证、复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同样要全面的收集税收筹划信息主体的相关内容,企业是税收筹划的主体,受到内部各因素的制约,因此税收筹划的方案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进行税收筹划。全面综合的考虑才能有效的避免风险的发生。
要提高税收筹划信息质量,信息必须是准确、及时、完整的,相关人员在取得信息时,要熟练的掌握国家的政策,准确理解法规意图,及时反映国家的税收法规的变化,信息必须是完整的、全面的,才能提高税收筹划信息的质量。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针对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涉及到多个领域,如法律、财会、税务、建筑等各个领域的专业的知识,所以合格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税务、建筑知识,良好的沟通与统筹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的提高筹划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3)建立税收筹划方案修正制度,政府部门也在不断的对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作为税收筹划的主体,经营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变化,根据变化中的税收筹划策略,为企业带来了各种风险,企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4)积极寻求税务机关支持,政府税务机关是服务于企业的部门,具有对企业的相关政策咨询有解答的义务,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如果把握不准,应积极寻求支持和帮助,向税务人员进行咨询,给予专业的指导,由于各个地方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地点的不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沟通,达成双赢的共识,将税收筹划风险降低到最低。
(5)事后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税务筹划的方案虽然全面,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措施进行筹划,但是风险不可避免,仍然会受到突如其来因素而干扰,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受到各种原因而导致失败,企业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将风险控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6)土地增值税的核心是增值率,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点,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进行开展,减少税费开支,在保证有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提供条件合理的减少税费,是税收筹划的目的。
四、总结
本文立足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进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策略探讨。房地产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目标,企业必须强化内部和外部税务筹划管理,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减少税收费用支出,才能防患于未然,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七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的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一般情况下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税金,另一种是个人一次性发放的全年奖金的所得税。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包含这两种类型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是以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个人的主要工资为主要工资内容的,而其所获得的奖金,是因为单位根据不同人员在不同工作岗位具有不同的工作效用,而在这不同的工作效用中,每个人的完成工作情况、工作的环境、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的责任大小以及突发情况发生的处理方式同样不一样的,而单位对一些工作积极、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人员,会在全年结束时,发放一定量的奖金,这是对他们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单位对他们的工作的肯定与感谢,以及对他们未来工作的鼓励与激励。而这个“奖金”,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工作的个人所得。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这些奖金同样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而一些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违法的。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的规定在上文的分析中可以得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了2种主要类型,那么,绩效工资的税收同样也分为了2种。一种是对工资或薪金征收的所得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薪金的收入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月收入的主要组成成分,也是其最有可能缴纳税收的地方。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的工资或薪金扣除其所承担的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障金、基本养老金与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后,再减去3500元,这样所剩余的钱就是其个人所得中需要缴纳税款的部分。而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这些需要缴纳税款的钱是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并缴纳的。换句话来说,假若事业单位中的某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或薪金扣除“三险一金”和3500元后并没有剩余,那么他便不需要缴纳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了。这种税收的规定,不仅保护了低收入人员的利益,同时又使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履行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义务。第二种是对其个人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征税。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具体规定是事业单位等根据工作人员个人的全年考核综合情况,根据其对事业单位全年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向其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而这一次性奖金可以通过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或绩效工资等多种办法进行发放。而对事业单位工作员工的这种所得进行征税的方法具体又有两种。一种是将一个月内发放的属于年度性的名目不同的奖金,作为一次性奖金收入,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另一种是在不同月份发放,纳税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月取得的年度奖金进行计算纳税。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
(一)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的含义
税收筹划技术是指纳税人使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自己尽可能少的缴纳税款的知识与技术。换句话说,假若纳税人能够熟练的掌握这种方法,那么纳税人将有可能使自己“纳税人”的身份转变为“免税人”。当然,这种方法不同于那些为了减少缴纳税款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一般包括免税技术、扣除技术、税率差异技术等。
(二)绩效工资税收筹划技术的具体内容
免税技术也是最为实用的技术,它是指纳税人熟练掌握各种相应的税收政策,并对这些税收技术进行合理合法的运用,使得纳税人的税率相应地降低,而当纳税人的税率降低,那么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便变相的减少了。当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参加一些免税的活动来达到自己免税的目的。在我国相关的规定中,有以下几大类个人所得是免税的。一是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相对于“三险”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免税具有一定的范围。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可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个部分,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分别应当在不超过雇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可小于等于百分之十二),雇员实际缴纳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然而,单位和雇员共同缴纳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不允许超过其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二是政府对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进行免税政策,这种政策是政府对弱势群体照顾的方式之一,也是政府表示自己对学术研究者的鼓励与感激的方式之一。最后一种是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而这些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的项目具体包括:、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误餐补助等。当然,纳税人在使用免税技术时,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万不可为了自身利益,在报税时,将原本属于个人所得的内容归属到免税范围内。假若这样做,纳税人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纳税的义务,更是有了违法的行为。当然除了免税技术还有扣除技术和税率减税奇数,扣除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这种技术一般包括提供培训机会、转化费用和提供周转住房三种。而税率减税技术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
三、结语
纳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时刻享受国家服务与福利的中国公民,应该具有一定的主动纳税意识,因为纳税归根结底最后也是造福了自己。而作为我国基础的事业单位,更是应该带头做好纳税工作,在利用绩效工资的税后筹划技术降低自己的税款的同时及时且准时的缴纳税款。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八
摘要:财政税收管理是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总结出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并提出如何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的建议。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财税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本文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并对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展望。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贪污腐败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5.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1.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2.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4.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总结:
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就应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步伐,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制度,全面实施税收转型方案及措施,建立起规范化的政府非税收入机制。相信通过政府部门的进一步努力,一定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推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税收学的论文篇十九
由于改革是从放权让利起步的,在改革向前推进的同时,随着大一统的财政体制的逐渐淡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共财政模式并未及时建立,故收入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汲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而在支出方面,政府并不能立即从旧体制所界定的职能中退步抽身,并且还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新职能,承担改革成本的巨大需要,致使财政支出节节攀升。为缓解收支矛盾,中央政府只能默许各地方、部门、单位以收费方式筹集公共收入。而这一默许又进一步削弱了税基,加剧了预算内财政收支的矛盾,从而更强化了对税外收费的依赖。“乱收费”大面积地制度化,使相关的法定制度形同虚设,社会陷入一个令人欲退不能的体制怪圈,严重地损害了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和收入行为的权威性。
近些年来,在非税收入绝对额及其增长速度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额度及其增速的情况下,政府真实收入来源的混乱。因此,认真分析这种状况,尽快改革现存的费税体制,规范各种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我们应该总结的一条经验或教训。
四、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过多地介入竞争性领域,以直接投资或财政补贴形式资助国有企业发展,这不仅无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导致财政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的巨大浪费,而且也扭曲了公共财政的目标,无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它是一个伴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提高和社会进步的经济增长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指标。公共财政过度注重经济增长,忽视其他的目标,可能导致“没有发展的增长”格局。为此,从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看,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应体现在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而应按公共财政原则的要求,体现在如何投资于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领域,如何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各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消除二元经济带来的不良后果,以此促进社会经济的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的提高,形成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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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的论文篇二十
20xx年,在北京市国税局和怀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市、区总体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各项税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年度组收突破50亿元大关。
20xx年,我局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税收收入51.27亿元,同比增收6.09亿元,增长13.47%,完成市局全年计划指标49.42亿元的103.74%,完成区政府全年计划指标48亿元的106.8%,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全区财政收入的51%。其中完成区级收入9.18亿元,同比增收1.51亿元,增长19.67%,完成区政府计划指标8.5亿元的108.03%,按财政统计口径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
一是加强组收工作领导。及时召开20xx年组收工作会,对全年组收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坚持组收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组收计划,科学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召开组收工作分析会,坚持组收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解决组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组收工作实效。
二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精度。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形成政策、管理与收入分析的联动机制,撰写《国税收入与怀柔经济》,为组收工作和区内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各级税源分级分类监控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监控税收占全局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四是强化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及时做好申报提醒和催报工作,稳步提升申报率和入库率,20xx年,各税种综合申报率99.29%、综合入库率99.87%。严格欠税及滞纳金管理,累计清理欠税1431万元、滞纳金207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围绕风险管理导向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完成市局推送风险管理任务1286户,补缴税款和滞纳金5536万元,调减留抵9万,调整弥补亏损79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87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税务稽查工作。以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业等8个行业、33户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稽查与征管联动,狠抓大要案查处,认真做好金税协查,受托协查回复率100%。制定了《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督办管理办法》《怀柔区国家税务局稽查组收工作方案》等10余个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有效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xx年,完成立案检查58件,有问题50件,组织稽查收入1.02亿元,稽查组收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得到市局李亚民局长两次批示表扬。
二、以严格“两税、两人、两票”管理为抓手,提高各项基础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制定营改增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对扩围企业采用“一对一”联动机制,组织综合协调培训会,一条龙式完成培训辅导、专用发票审批、税控系统发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扩围成功上线,得到区委、区政府的批示表扬。建立财政扶持政策审核台账,审核试点企业增值税缴纳合规情况10户次,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营改增增值税328户次,入库税款2393万元,开展营改增问题收集和政策效应分析,确保改革成效。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开展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清理和网上一般纳税人认定测试,建立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定期培训制度,对敏感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核查,不断提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水平。制定《怀柔区国税局开展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工作方案》、《怀柔区国家税务局“一窗式比对”工作应急预案》、《小规模企业票表比对清卡解锁流程》等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印制宣传资料8000余套,培训相关纳税人近5000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自8月份小规模纳税人“一窗式比对”试点工作以来,累计上线户次22542户,推行覆盖率92%、本期试点户申报率99%、比对相符率99%,票表比对工作初见成效。加强金税工程运行,从严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车辆购置税管理,征收税款2294万元。加强消费税管理,完成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按季消费税收入情况分析工作,全面掌控消费税税源情况。加大走逃企业管控力度,对已走逃企业受票方开展核查,斩断虚开发票企业利益链,通过发放《税务风险提示函》和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发函相结合方式,提示受票方所在税务机关企业存在相关疑点,20xx年发放风险提示函93份,涉及89个基层税务局,其中北京市内16份、12个基层税务局,其他省市77份、77个基层税务局,有效打击走逃企业84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83户、小规模纳税人664户,进一步净化怀柔区税收环境。
二是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定《企业所得税管理考核办法》和《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政策执行工作机制和政策效应联动分析,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评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清理工作,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879.24万元。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资产损失审批辅导力度,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23户次、资产损失清单申报151户次。强化21户企业按月预缴管理,做好总分机构管理工作。制定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见,编写《20xx年度汇算清缴须知》,开展分类辅导,加强特殊类型企业审核,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申报率99.81%,无零申报企业。严格审核、把好退税关,办理退税5182.37万元。
三是强化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推进大企业集中管理和税务审计实践调研,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和个性化服务,完成农行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和分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大唐电力5户下属成员企业现场审计、怀柔烟草公司自查评估和28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核实工作,形成税企之间自查和复核互动良好的新型合作关系。强化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和审批工作,减免税额925万,缴纳税款748万元。完成20xx年度税收情报交换和所得税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提供自动情报12份,关联交易申报率连续6年100%。严格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工作,入库非居民预提所得税3.2亿元,同比增长92%。
四是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加强数据利用力度,开发22项数据提取程序,抽取50余万条数据,为一般纳税人风险分析、“营改增”企业监控管理、纳税人税负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持。依托bi基础平台开发“重点企业入库分析系统”、“各管理所有税率监控考核系统”,得到市局的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受到广泛好评。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运行管理,发现执法报错行为209条,开展疑点信息库核查工作,责任追究30人次,信息管税水平不断提升。
三、以构建和谐税企关系为着眼点,积极优化纳税服务。
深入开展“扎根工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座谈会9次,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乡镇走访调研23次。组织换位体验和好点子征集活动,实现税收宣传、政策咨询、登记办理、发票领用、涉税审批和多元办税大提速。开通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校,简并涉税报表,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及全市通办业务,确保各项便民政策落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企业185户次,审批类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企业81户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445户次,退还增值税3576万元;出口退税11154万元,其中退税11000万元,免抵调154万元;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减免所得税额715.86万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手册》,完善《纳税服务指南》,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开展26次明察暗访,完成“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首问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体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首问责任制”问题零投诉。
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第六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整个活动准备充分、安排有序、落实到位、督导有力、效果明显。
一是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和活动部署,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测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制定《领导联系点工作办法》,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保障活动平衡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开展全员封闭式集中培训,组织10次研讨活动,确保学习效果。组织全体党员观看《焦裕禄》《天上的菊美》等教育影片,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学习笔记50余万字,撰写心得体会164篇,处级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8篇,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理解认识。通过对基层支部实地考察,树立典型党支部2个,并组织召开先进党支部经验介绍会;通过基层推荐和测评,评选出20xx年度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为全局党员配发学习用书、笔记本和学习用具,印制3期《学习资料汇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会100问》口袋书,在内网放置学习资料,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六个一”专项活动,既由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在职党员各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在内网开辟一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一次昌平“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举办一次“我身边的榜样”专题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三个三”主题落地调研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机关办公楼和纳税服务厅内设置意见箱,制作发放《纳税企业调查问卷》500份和《干部职工调查问卷》250份,向怀柔区委、区政府及辖区各镇乡政府等部门寄发《征求意见的函》22份,召开纳税人代表、青年干部代表、中层干部、工会小组长和离退休老干部六个层面的座谈会,多方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征集纳税人、基层群众和关联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7条。
三是认真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召开群教活动第二环节部署会,推出“六必谈”,将谈心交心范围扩大到科级班子、基层干部群众,全局247人参与谈话活动,梳理班子“四风”方面突出问题12个,班子成员个人梳理查找问题63个。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班子和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开展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同时,配发谈心谈话记录本,分步骤细化谈话、会议要求,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制作班子整改方案及个人整改台账模板,将整改工作面扩展到科级领导班子。明确班子整改措施42项,制定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73项,科级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4篇,基层党支部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篇,党员个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66篇。撰写“两方案一计划”,配套制定《领导班子整改任务表》和《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列明15项具体整改措施和43条制度,其中新建制度14条,修定制度29条,逐一落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敢改真改,精减会议6次,清理表彰项目5个,压缩三公经费1.68万元,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35平米,下大力从发票管理、多元办税、政策宣传、报表简并等多方面提速办税工作效率,结合办公楼改造重新规划设计职工图书室、健身室、青年公寓等,充分体现开展活动立竿见影的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提升实践活动效果。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印发《和谐税韵》活动专刊,编发18期《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全面推送活动的总体要求、学习重点、重要讲话及基层活动进展情况等内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以推进队伍建设为发力点,树立怀柔国税良好形象。
一是建设文化国税,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组织党员参加怀柔区“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全局共有125名党员参与到政策宣传、法律服务、文体健身、环保节约等社区活动中,受到怀柔区龙山街道望怀社区的赞扬和感谢,展示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建设“文化国税”为主线,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春节到琉璃庙镇长岭沟门村开展“联乡帮村”慰问活动;三八妇女节为全局女同志推荐发放优秀图书;五四青年节集中组织青年干部观看教育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六一儿童节为干部职工子女发放了节日慰问;“八一”建军节组织军转干部座谈会;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参观密云古北水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为apec会议贡献力量。组织20xx年“春风送暖”社会捐助和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捐款1.47万元。关注干部身心健康,组织干部参加“和谐杯”乒乓球比赛、主题长走、“最美北京人”宣讲等文体活动,为干部“推荐一本好书”、发送生日短信祝福,组织职工健康体检,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xx年3月,我局机关被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细化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防范体系。加强监督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督导基层责任制落实情况6人次,开展“两权”监督45次,利用“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监察核实疑点78个,回收《廉政反馈单》925份,对2起重大涉税案件进行了“一案双查”,组织社会特邀监察员对120户企业明察暗访,均未发现不廉政行为。加强着装风纪管理,对着装不规范的11人进行了点名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婚丧喜庆申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廉政教育舆情宣传,被《怀柔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信息8篇,名列怀柔区第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建立日常教育、专项教育、廉政党课教育等长效机制,编发4期《廉政建设简报》,逐步使教育成果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召开处级和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公务员日常考核,完善人事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选任了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对16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交流面达53%。选拔出65名中青年骨干成立中青年骨干队伍,组建专业人才库15个,入库25人,形成了老中青配比合理、协调有序的人才队伍。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为退休干部订阅图书报纸,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青年公务员财务会计考试工作,在市局组织的统考中,27名参考人员平均分89.7分,及格率100%,位列全市各单位第2名,在市局通报表彰的前50名人员中,有11名受到通报表彰,占全市通报表彰人数的22%。狠抓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稽查干部和业务骨干、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门业务等培训的同时,搭建小课堂平台,完成20xx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营改增”扩围等培训,统筹推进领导干部、领军型人才、专业骨干和一线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是坚持为民务实,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召开绩效专题培训会和部署会,制定本局系统和机关绩效管理办法,梳理完善考核指标,实时监控工单流转,编发7期《绩效动态》,保证绩效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截至12月底,完成系统考评指标95项、工单159个。充分发挥《国税天地》和《和谐税韵》一报一刊作用,加强信息、调研、公文、信访、保密、档案和会议管理,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全局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对“四费一资金”管理使用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工作,杜绝“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各项费用超标。加强基建管理,推进机关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第四税务所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工程。制定《怀柔区国家税务局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签订“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车辆保管使用责任书”,强化对车辆和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力度,20xx年全年车辆行驶无责任事故发生,被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评为市级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签订20xx年度《怀柔区国家税务局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落实巡视检查和值班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抓好食堂管理,强化禁烟纪律,开展“清洁家园”全民行动日活动,为全局干部创造一个良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工作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为建立和谐国税、科学国税、文化国税而努力。
一是力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精准掌控税源增减变化趋势,不断提高对收入的预判和把控能力,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征管质量考核,牢牢把握组收主动权,按时完成市、区两级年度税收计划任务指标。
二是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局纳税人风控现状和管理模式,探索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制定本局分级分类管理方案,进一步加强纳税人专业化和行业化管理。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反馈等环节工作,做好全局风险监控评估,抓好征管五率指标监控,强化普通发票管理,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网上办税服务厅”。
三是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跟踪试点情况,分析试点成效,及时研究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四是抓好各税管理工作。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消费税、出口退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体集贸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五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力争“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做好办税服务厅回迁工作。分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诚信激励和失信监控措施,积极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和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和办理程序,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六是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建立科学选案机制,分类筛选、重点关注,突出案源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刚性,狠抓大要案查处,加大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体现稽查的震慑性。逐步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进程,打造一支高效检查作战团队,建立稽查四环节和稽查、征管良性互动机制,创新稽查方式,实现稽查组收的成效性。
七是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以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促进税收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局各部门工作质效。做好办公楼回迁和启用工作,完成职工单身宿舍和基层税务所环境改造,抓好财务、安全保卫、车辆交通、机关食堂等工作,为税收工作做好保障。
八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两个责任”,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局加强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并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召开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交流,合理进行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抓好领军人才与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继续落实青年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做好党群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税收学的论文篇二十一
摘要:
但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序、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对如何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进行研究,以其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促进其有序发展。
关键词: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乡镇政府财政管理,改进和完善各项措施,积极规范财政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很多乡镇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管理较差、违规支出较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实践探索。
一、实施三级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乡镇财政的工作重心逐渐从组织收入向支出管理和服务“三农”方面转移,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专项资金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调研发现,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人员大量分流,有些财政所变成了乡镇“财务室”,造成乡镇资金监督乏力;长期手工记账使基础数据积累不全;人员队伍不专业、不稳定、交叉使用。
这一现状直接导致基层财政职能弱化,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基于此,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建设标准和补助政策等,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基本建设和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合力推进。
一是强化指导。
研究出台规范性文本,提出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形象标志、统一色调格局、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硬件配制“六统一”建设要求,制定了乡镇财政所机构职能、建章立制、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五到位”管理标准,为县乡两级加强财政所建设提供了标尺。
二是加大投入。
县乡共同筹资,专门用于乡镇财政所软硬件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上级财政加大奖补力度,调动建设积极性。
三是严格考核。
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财政标准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完不成规定目标的,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
二、抓实五个到位,力促规范建设,夯实基层财政科学理财基础。
(一)机构职能到位。
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管理体制规范、人员配备合理”的要求,清晰界定了乡镇财政所关于预算管理、涉农资金兑付、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职责。
每个财政所设所长、记账会计、资金会计、涉农专管员、村级财务会计等岗位,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资金收支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等30余项具体工作。
(二)建章立制到位。
编印《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内容涵盖乡镇财政所工作规则、会计核算监督、预算会计岗位责任等各方面270条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基层财政财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
(三)业务管理到位。
创新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实行“乡财县管理”、“村账乡代理”,规范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
对预算管理、财务监督核算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补贴发放基础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等7个方面的财政业务,均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台账信息录入及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四)队伍建设到位。
按照“人员结构合理、业务培训有效、思想作风过硬”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乡镇财政所选人进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年龄要求实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对优秀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主观能动性。
完善培训规划,安排专门经费,多形式、分批次开展培训。
(五)基础设施到位。
围绕满足乡镇财政所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需要,每个财政所按照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便民服务大厅“三室一厅”的要求建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各所都配备了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与省、市、县进行业务连接和财政内网连接,实现信息化、电子化办公。
三、发挥四大作用,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基层理财绩效。
通过大力度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不仅基层财政面貌焕然一新,更主要的是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促进了科学理财。
乡镇财政干部在网络操作、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操作水平迅速提高,乡镇财政内部形成了运行科学、互相制约、监督到位、服务基层的管理机制。
(二)落实了惠农政策。
为确保“三农”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乡镇财政所建立了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
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15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
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堵塞了漏洞,杜绝了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套取、冒领等现象。
(三)强化了监督管理。
乡镇财政所发挥就地实施监管的优势,实现了财政资金投到哪里,财政监管就延伸到哪里,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促进了财政资金高效运转、绩效提升。
(四)实现了便民利民。
通过建设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规范资金核算、资金拨付、管理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基层财政所实现了由收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重大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毛央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当代会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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