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阅读感悟(7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感悟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感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一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二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三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四
这本书分行节俭、强自信、讲智慧这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由经典要义、故事、生活、实践和经典诵读四个部分组成。不仅有名家名言,还有贴近生活的人、事,以及一些脍炙人口的著作选读。其中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还有的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艰辛”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这本书使国学之精华更接近人们平时的日常生活,让中小学生更容易理解,方便记忆,能把圣人之训用在实处。
读了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行为的规范,更让我明白了要把这些道理应用在生活中。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浪费。又如“恃人不如自恃也”,就是教育我们要从小努力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独立性;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不可能总是依靠父母和他人,而是应该自立自强。
《国学经典》这本书在扩大我们的阅读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思想、行为。,让优秀的国学经典始终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从国学经典中感悟师德
春秋时期的孔子,是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说的创始人,更是中国人的精神偶像、中国文化的代表。
中国人因为孔子而骄傲和自豪,外国人因为孔子而研究中国,“孔子学院”于是成为许多国家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尤其是研究中国的古人和今人的学术机构。孔子的经典语录集《论语》,因其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其推崇备至,不仅影响着今天中国人的思想,更是成为外国学者甚至政治家研究的经典之作。可见,《论语》之影响深远而巨大。
我们今天再来捧读《论语》,其现实意义究竟在哪里?北师大教授于丹作了最精要的回答:“《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生活,找到个人坐标”。因此,《论语》可以作为我们个人尤其是作为教师的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指南。
一、修身养性,德行人生
《论语》中关于修德的言论,最具概括性且易于遵循的有:“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益者三乐,损者三乐”。孔子认为:血气未定的年少之时,不要沉浸于女色;血气方刚的成年时期,不要与人争斗:而到血气既衰的老年,不要贪得无厌。一个人遇事不要主观臆测,不要盲目武断,不要固执己见,不要自以为是。孔子还认为,和正直,诚实守信,博学多才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而和谄媚的人,虚伪阴险的人,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是有害的。同时他还认为,如果以适度的礼乐来节制自己,以称道别人的好处,以拥有很多贤德的朋友为快乐,对人是有益的,而以骄奢淫逸,游荡忘返,宴饮荒淫为快乐,对人则是有害的。这些言论,简洁明了,教人自我警醒,让人持守美德或教人弃去偏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把这几句话牢记在心,时时警醒自己,应该说在修身行事方面就不会有大的过错了,作为教师,为人师表,更是要牢记不忘,并依此行事,真正做到身正为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人过分地强调物质利益的追求,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得人们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于是,人们的价值观也呈现多元化,而作为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肩上的担子千斤重,一头挑着学生的现在,一头挑着国家的未来,必须给予学生的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的引导,教育学生为民族的复兴而不懈努力并成为国家的栋梁。而要达到此目的,教师自己首先要有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因此,教师必须修身养性,经得起各种不良现象的诱惑。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五
《绿山墙的安妮》一书讲述了安妮来到马修和马瑞拉家中,发生的有趣搞笑而又含义深刻的故事。
安妮是个乐观坚强的孩子,有非常多的优点,乐观,开朗,直率,活泼,执着,但是同时作为一个孩子,她也有缺点,粗心,较真,固执,幼稚,安妮是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善于幻想。她自尊心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马修和马瑞拉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与友谊。
安妮总是跟在别人后面喋喋不休,说一些完全是自己幻想的话。她也老沉浸在自己那无边无际的想象中。
记得有一次,安妮坐在椅子上开始想,结果想到一半,突然哭了起来,马瑞拉大惊失色的问她为什么要哭,安妮抽抽搭搭的回答:“万一戴安娜(安妮最好的朋友)以后嫁人了,那我就成孤零零的一人了,太可怕了!噢!我真恨那个人,把戴安娜抢走了,天哪,我不能失去戴安娜!”结果马瑞拉按耐不住,笑出声来。读到这儿,我也忍不住笑了,为安妮的的注重友谊而笑,为安妮天真幼稚而笑。
是的,安妮注重友谊,一旦自己做错了什么,就想办法去弥补,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跟同伴吵架就等着对方来道歉,这时很无奈的一件事吧!
安妮不仅注重友谊,而且乐观向上。干事情总往好的一面想,虽然做错了会极度难过,但是她依旧这么快乐的相信着,最后终于有所回报。我们不也应该学习安妮的乐观向上吗?现在有的同学一遇到困难就往最坏的地方想,萎靡不振,应该学习安妮,乐观向上!
安妮非常执着认真,当她下定决心超越吉尔伯特,跟吉尔伯特一决高下的时候,她那股认真劲儿真的是难以想象,每天晚上学习到很晚,勤奋地研究学问,这是我们难以做到的!我们也应该跟安妮一样,好好学习,刻苦学习,执着学习!
总之,安妮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那就让我们到《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里一探究竟吧!希望我们都学有所用,有进步!加油!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六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伤仲永阅读感悟篇七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