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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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一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访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访。
九、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二
为使新乡东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加强公司车辆进出的管理,保证车辆进出的规范有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新乡东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乘用车辆的管理。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印发。行政部负责规定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出入车辆登记,车辆出入证的制发和回收,以及临时车辆出入的协调工作。
保安负责车辆出入、查验、登记、传达以及停放场的管理。
分为公司公车和试驾车出入证、车辆临时出入证、事故车辆出入证、救援车出入证五种,作为有效期内本车出入店内的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不做为携带物资的出行证明。过期后,自动失效。
1、公司公车和试驾车出入证:为进出店内的凭证。需按规定存放在公司公车及试驾车停车区。
2、事故车辆出入证:为事故车测试及维修好后出店。
3、车辆临时出入证:为临时出入我店的车辆使用。需临时停车的须按保安指示停车。
4、救援车出入证:为租住我店救援车辆使用的出入证,由售后保管,出入公司时到门岗处登记。
二、证件说明。
所有出入证仅为出入我公司大门的凭证,不做为携带物资出入的证明。持证人需认真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行政部备案,将原证件注销并交20元成本费补办。没有及时注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持有人自负。出门证禁止私自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三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四
为严格现场的管理,控制车辆随时进入,特制定如下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除本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车辆外,其它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办理进场登记手续。
二、进出车辆必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
三、对情况不明,车况不佳的车辆禁止入内。
四、进入场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车,乱停乱放影响施工者,严肃处罚。
五、车辆出场时必须自觉做好清洁工作,以免污染。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五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安全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六
一、本校公务用车凭派车单出入学校,出校门时保卫处根据派车单在车辆登记表上登记随车人员。
二、对进出我校的外来机动车辆采取收发证制度。进校车辆必须在大门口领取“机动车辆通行证”,执勤人员要严格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出校门时交回证件,经门卫检验后放行。
三、机动车辆进入我校后必须慢速行驶,进门时速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外来人员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登记有效证件,并经电话联系经门卫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车,校内教职工的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场内。
五、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机动车必须服从指挥并有序停放在保卫处指定位置。
六、进入和停放在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锁好防盗锁,贵重物品及各种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七、校园禁鸣喇叭;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无牌无证(教职工购买暂未上牌的除外)车辆进入校园。
八、对出租车严加控制,一般不许进校。如师生有急事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或者出租车搭载有大型物件或物品较多,确须出租车进校的,经门卫核实后可进出校园。
九、往校外运送物品车辆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其物品,且车辆不准出校。
十、凡进入我校的机动车辆视为自动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协调,如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卫处有权处理或不予放行。
十一、院长专用车辆经核实院长驾、乘后可免交出门条。
十二、车辆早上接院长免交门条。
十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七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九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
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
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十
1、即日起,学校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所有人员在办公、教学区域活动(本校值班人员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员除外),未经同意不在校园举办任何活动。
2、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不要随意外出或结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门,尽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体学生家长需配合学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状况上报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师生或家长,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自觉居家医学观察两周(14天),并主动向学校及所在镇(街道)社区(村)报告情况。观察期间要佩戴口罩,不与外人接触,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3、开学时间暂延至2月16日(农历二十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开学后,全体师生每天进入校园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
5、所有外来人员谢绝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的`需得到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没有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 、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2 、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 、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相关科室人员须事先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活动时间。
4 、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5 、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安保人员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6 、学生集会或校园大型活动时禁止车辆在校园中通行。
(二)车辆行驶
1 、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 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 、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 、教职工的私家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学生活动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教职工电动车、自行车停放自行车棚指定区域,杜绝乱停乱放,杜绝停入室内。
2 、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 、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 、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 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 、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自行车停放在自行车棚,要锁好。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值日师生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和人员的出入。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保卫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 2015 年 4 月 7 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 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 、骑非机动车辆者在校门外 3 米处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把车停放在学校统一指定的位置。在校小学生不得骑车来校。
2 、停放非机动车辆做到 “ 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 ” 停放好的车辆应当锁好,以避免遗失。
3 、对乱停放非机动车辆者,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不听劝阻的学校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理。
4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里骑行非机动车辆。
5 、若有故意损坏他人车辆,放气等行为的,将做严重违反校纪处理。
二、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 、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 7 : 30 前进入学校,下午 5 : 30 后离校。
2 、教师私人车辆都统一停放在规定车位,不得在校园里随意停放。
4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 、外来公务车辆在学生上学与放学的时间段内不得进入校园。其余时间进入校园后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车位。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保障幼儿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园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除本园在职教职工车辆外,外来车辆,未经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上级有关单位来访机动车辆、给幼儿园送货、接送幼儿等车辆确需进入校园的,需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允许、门卫登记查验后方可放行。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三、凡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按幼儿园门卫保安人员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滥放。车主停放期间,自行保管车内贵重物品、财物。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四、任何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禁止鸣笛、超车和并行;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进。遇到师生应主动停车避让,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内行驶。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六、由幼儿园组织的有园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门卫保安人员,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门卫保安人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探访本园教职员工、幼儿的来访者,请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校门外。由门卫保安人员告知被探访者。
八、所有在园内停放的车辆安全问题,一律由车主自己负责。幼儿园负责教育学生爱护车辆,但对车辆在校园内的损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违反《邛崃市羊安镇平平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幼儿园安全办公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十三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篇十四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