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模板17篇)
总结是实现个人成长和进步的必经之路。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逻辑性,要让大家清晰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一
在整个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生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所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二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结果显示:
1、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2、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大学。
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
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
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三
论文摘要:大学生的权利未能从应然转为实然是因为合理的权利主张未被主流价值观所认同、人们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及大学自治的规律认识不透彻以及高校在硬件建设和办学的机制方面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三方面的原因。当前大学生们依维权的阻力不仅仅是规章越位和程序缺失,更深层更难突破的还是办学主体的思想观念和作风。应然的大学生权利转向实然的大学生权利还有不少阻力和障碍,需要各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
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时代背景下探讨大学生权利的应然与实然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高等教育改革使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复杂,高校在对大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过程中极易侵害大学生的权益从而引发纠纷;另一方面,大学生主体的权利意识也在渐渐地提升,他们观察处理问题更多地采用法律法规的标准而非校规校纪的标准,其个性张扬也常常触动原有的规则。分析大学生权利的应然与实然及其转化关系,不仅有利于新形势下高校的依法治校和自主办学,也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更有效地维护其正当合法的权益。
一、权利的应然与实然。
应然与实然是古老的法学命题,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看来,法的应然是指制定法所应当反映的客观现实社会关系的性质、状况、规律以及应当体现的道德准则和价值取向,法的实然是指已经制定出来并发生效力的实在法及其实施状态。只有当法的应然与实然完全相符或最大程度相符时,才能最有效地发挥其各种价值和功能。这就要求制定法必须正确反映“事物的法的本质”,要求立法者努力探寻应当成为法律内容的客观现实社会关系的性质、状况、规律以及应当体现的道德准则和价值取向,即“发现法律”而不是“发明法律”。…可是,由于立法者亦同常人,不可能洞察一切,也会出现判断失误。纵观法律的生成过程,立法者往往会出现三类情况:第一,未作表达;第二,表达不明;第三,表达不当。未作表达也就是没有立法,表达不明就是用语含糊或过于概括,缺乏可操作性,表达不当则是对法律内容的规定与客观现实社会关系的性质、状况、规律以及应当体现的道德准则或价值取向相背离。这三种情况都不能使法的应然成为实然,由此导致法律调控不力,社会纠纷不断,弱势群体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权利是个诱人的字眼,因为它与自由相连,与资格、条件、利益相关。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指主体有自主行为的自由和享受利益的资格,通常表现为权利主体自由的作为与不作为以及有资格获享某种利益。由于法律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因而权利的应然与实然和法的应然与实然具有一致性。权利的应然是指主体应该享有的权利,通常是一些自然权利和习惯权利;权利的实然是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主要是指法律确认并有强力保障的权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渐渐觉醒并日益高涨,主张权利的个案纷争不绝于耳。人们为权利而斗争首先就是要争取权利的法律表达,并且是明确正当的表达。表达法律主要是立法者的职能,但要使权利获得明确正当的表达,仅仅希望立法者有所作为、加强与完善立法、明确各类主体权利义务是不够的,“当立法者未作表达或者表达不明时,主张权利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在设计良好的市场过程、社会自治过程、行政过程、司法过程、公共舆论过程以及这些过程的相互交织中,寻求权利边界同题的解决方案。”反思权利的应然与实然,就是帮助立法者“发现法律”,界定权利,促进法律对权利的切实保护的过程。
“大学生为什么不能结婚?”、“恋爱的男女同学在校园为什么不能拥抱、接吻?”“英语计算机不过级就不能获取学位吗?”“大学生有无同居权?”“学校究竟有无处罚权?”诸如此类的问题令越来越多的大学师生甚至法律人士感到困惑不解。针对日益增多的校园伤害事故和侵权纠纷,有人出于对学生权益的关心,列出了洋洋洒洒的“校园权利榜”,罗列了包括休息和娱乐权、内心自由权、生活获得照顾权以及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在内的20项受教育者的权利;有的人则从大学生特定身份去界定,主张大学生具有使用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奖贷权、就业权。还有的人将大学生的权利分成四类:受教育权、人身物质保障权、民主权、生活方式选择权等等。学子们之所以发出种种疑问,学者们之所以作出上述分类和列举,一方面是居于现实社会中大学生维权的启示,另一方面显然是忽略了区分合理与合法也即应然与实然的界限,认为只要是合理的就是合法的,合理要求与合法规定都是法的内容。其实,合理性要求并不等于法的内容,合理性只是法的应然状态,合理的内容当然应当被法所吸纳,那些符合大学生身心特点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的道德准则和价值取向,的的确确是立法必须表达的内容。然而“合理不合法”以及“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却在高等学校的教育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造成大学生权利保护和维护的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局面。在大学生权利问题上存在这种现象,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合理的权利主张未被主流价值观所认同。
主流价值观是指控制着社会话语权的思想言论,往往代表着多数人的看法和主张,是立法者“发现法律”的一条路径。在立法民主化的时代,一种权利主张被主流价值观认同之前,是不可能成为法律原则或具体规则的,只有当其获得普遍认同之后,才易于被法律所吸纳。比如关于大学生的性权利问题,主流价值观就经历了从争取恋爱权到结婚权到同居权及校园拥吻权的.嬗变,那么,相应的高校校规也经历了对大学生恋爱从反对到默认,对大学生结婚从禁止到允许的过程,目前,校规对大学生的同居虽然还没有解禁,但在社会舆论中好像已经不是一个贬义词了。部分高校限制大学生在校园拥吻的做法,则引发了大学生们广泛热烈的讨论,在此过程中,大学生们大胆地宣示自已的权利,以期获得主流价值观的认同。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对大学生同居包括发生性行为而引发的权力与权利冲突案,社会舆论已显示中立、宽容甚至同情学生的趋势。但可以肯定,只有当人们普遍认同同居的“正当性”时,大学生的同居才可解禁,当然其前提是同居者不侵犯任何他人或集体的合法权益,也不损害社会公德。
(二)人们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及大学自治的规律认识不透彻。
(三)高校的硬件建设和办学的机制方面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近年来,为了满足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但校舍、图书馆、教学仪器设备、校园规划和绿化以及教师的数量与质量等建设却明显滞后,无论名牌老校还是新办高校都普遍存在这些问题,而解决教育资源缺乏与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的矛盾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办学机制上,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和计划经济体制办学模式下遗留下来的沉重包袱,高校曾一度被喻为“改革的最后堡垒”,在高等教育软环境建设上步伐不够快,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管理以及教师评聘制度的改革均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上述背景下,尽管大学生对良好的教育设施、对“好的”教师及“好的”教学内容、方法、教学形式的要求正当合理,但缺乏现实基础,即便立法保护,也多半不容易兑现。因此,尽管获得良好教育条件、选择学校、教师、专业的“学习权”对大学生很重要,法律也无法“确保”,在《教育法》中仅作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表达,这是符合实然法与应然法的可分性原理的。
很显然,大学生的应然权利是广泛的,但应然的大学生权利只有在克服上述障碍之后,才能走向实然。
然而,大学生的权利归位后,“高校无讼”的历史即被改写,大学生因其合法权益受损害而将学校推上被告席的现象不断出现,起诉高校侵权的纠纷络绎不绝。无论胜诉败诉或被驳回起诉,大学生状告学校的过程都是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的。大学生在特定的校园里处于弱势,若非迫不得已是不愿意与学校发生正面冲突的。许多师生对簿公堂的案例表明,大学生们对其权利的状况是不满意的。而诉讼的结果也确实说明了高校及其他主体侵犯大学生权利的事实存在着,法定的大学生权利并没有获得充分的实现。与此同时,还给司法审查带来了困惑。因为在许多学生起诉高校案中,一方是“依法管理”,一方是“”,双方都理直气壮。法院如以民事纠纷定性,校方会辩解己方没有过错,错在学生;如以行政纠纷定性,校方也能够出示“法律依据”,认为自己是按规章办事,并无不妥。
透过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大学生起诉高校的个案我们看到,争议双方最大的分歧在于主张权利与权力的依据不同,大学生们依的是宪法和法律,他们向校规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发出了种种质疑,在无法可依时,则以人权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相抗衡,发出了“开除能约束性冲动吗?”“学校为什么要赚我们的钱?”“同居不是错”“有冤无处申”的呐喊。他们将权利的主张通过司法程序表达出来,本身就是一种理性。相比之下,某些被诉高校的应对却不免令人担忧。如郑文滔诉广东某职院分教点对其作出的勒令退学处分案,法院一审判郑文滔胜诉,判决撤销该学院以分教点名义对其作出的勒令退学的处分。但很快,该学院又以总校的名义重新对他发出了勒令退学通知书。被法院判决败诉后,校方不是认真审视自身的问题,重整章法制度,改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而是变相不执行法院判决,与学生势同水火。试问,如此与学生对抗到底,学生还敢再上法庭吗?由此可见,大学生依维权的阻力并不仅仅是规章越位和程序缺失,更深层更难突破的还是办学主体的“长官意志”、“家长意志”、“不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作风。法定的大学生权利的实现,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四、从应然走向实然。
从法的应然到法的实然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广大学生的强烈愿望,但这种趋势和愿望的实现要人们去推动。从应然的大学生权利走向实然的大学生权利过程中,还有不少阻力和障碍,需要各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
作为大学生应加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既要懂法,也要敢于并善于用法,从观念层面到个案监督,力促我国依法治教的贯彻落实。法律的作用是无可置疑的,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启动的被动性特点要求权利主体主动出击而不是等候和观望。大学生主体对法的认识越深刻,就越有利于其应然权利向实然权利的转化,因此大学生学法用法应比普通公民的学法用法更加深入,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还要知其所以然,不仅要熟悉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不仅要依维权,而且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场所争取权利的明确正当的法律表达,使我国的法律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更加合理和完善。
作为高校也应尽转快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平等的教育观和教育法制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依法治校意识,自觉理顺相关的法律关系,真正学会依法自主办学。要尽快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不断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在实体上,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校规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在程序上,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依程序合法合理地行使,保障学生程序性权利。在制度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健全教育行政复议制度,以及启动教育行政诉讼制度。国家和社会则应大力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帮助大学加强软硬件教育环境的建设,不断推进教育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和改革的办法扫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科学的大学制度和民主的大学管理模式。
观念先行是一切改革成功的要素,树立现代大学理念是实施高等教育跨跃式发展的先行条件。现代大学理念是对大学规律和使命的高度概括,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术为主导的办学理念。笔者坚信,运用现代大学理念发展高等教育,必然对大学生权利的实现有最大的促进。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四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五
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调查结果及分析:
(1).性别:男54%女46%。
(2).年级:大一26%大二27%大三21%大四20%。
(3).专业:文科31%理科69%。
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小学16%b初中29%c高中16%d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a关系密切51%b关系不大37%c没关系9%d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a高;能23%b中;勉强能61%c还可以,一般的能14%d低;不能。
分析:对我国比较重要的法律大学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几乎没有。
您的法律知识主要从何而来?
a全部知道9%b主要的知道40%c小部分知道40%d不太清楚11%。
分析:对于自生的权利和义务知道的占大多是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相当强。
您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3月15日4%b11月1日4%c12月4日67%d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学生都知道法制宣传日,也有少数人根本不了解。说明一些大学生不够诚实,明明对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还是要装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识,不过有很多大学生还是不知道法制宣传日,这说明大家对法律不够重视。
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您会如何处理?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事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向亲友和老师寻求。
帮助,而很少的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了我们当代的大学生用法维权意识较差,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易冲动。
您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可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认为法律不重要。说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逐年上升。
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您的态度是。
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
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大学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会舆论的人占大多是。说明政府自己监督自己是不被当代大学生认可的,我们更加相信群众的眼睛和媒体舆论的力量。
a有密切的关系57%b有一点关系27%c毫无关系13%d不太清楚3%。
分析: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分析:本题说明约有2/5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所以欠缺是因为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也有1/5的大学生认为自身要求过低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如果有法律意识方面的社团,你是否会参加。
a积极参加30%b参加42%c消极参加15%d不参加13%。
分析:有超过70%的学生都很愿意参加法律活动。说明大家比较喜欢参加实践活动不喜欢只是纯理论的教育。当代大学生每天都在教室里面接受理论知识现在早就想出来实践活动了,所以这一点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心声。
你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
a保护权利34%b惩治犯罪26%c维护社会治安37%d不清楚3%。
分析:大学生对法律的作用认识各有不同,也有极少数的大学生根本不了解法律的作用。其实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健康、快乐、自由、幸福、有尊严的活着。让整个社会都能够协调运行、和谐发展,让那些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育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丰富吗。
a非常丰富10%b比较丰富40%c一般42%d比较匮乏8%。
您觉得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我们有意义吗?
分析:尽管多数大学生比较赞同应当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并不选择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看见大学生还是不太信任我国现在的法律。
您觉得下列哪部法律与我们日常生活关系最大?
分析: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民法比较重要,可见我们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还是不多。不过我们的调查问卷也存在很多问题。
你认为造成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分析:当代大学生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动本身具有局限性。
问答题,你认为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哪些建议?
分析:问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自身要求太低,认为法律的作用不大,积极性不高。
建议:多开展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如讲座、知识竞赛,高校开设基础法律知识课程,大学生应当多关注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如:cctv12、法制频道等)。
调查总结:
综合本次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偏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较为缺乏,法律意识总体来说比较薄弱,遇到问题并不习惯于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但对于我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持比较信任的态度,也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在逐年上升。问卷也同时反映出了,他们认为自己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这种被动的法律意识更多的是一种守法教育下的结果。例如,现在一些高校内的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都以描述违法犯罪的案例及其所受的惩罚居多,往往使得大学生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法律的铁面无私和无情,甚至有个别大学生得出了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如果将守法教育代替整个法制教育,以守法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归宿,则不仅不利于培养出具有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法律意识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彻底转变法观念,以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权利的积极行使为出发点,才能在更深层面上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回应。
针对此次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我们能看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应该多组织专家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让大学生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而且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比从课堂中学到的效果会更好。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的同时也为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六
(1)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较强,对创业有着浓厚的兴趣,渴望成功,充满生命活力,有创业的激情和梦想。
(2)大学生想通过创业展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才能,为社会和自己创造财富。
(3)当代大学生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创业潜能,他们往往在人际交往、协调沟通、想象空间、运动空间、团队合作、组织管理、敢想敢干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才华和活力,在非智力因素和创业心理素质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二、大学生创业的劣势。
(1)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很多大学生都是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前提下,才会去考虑创业。
(2)当代地方高校大学生对自己的创业能力缺乏客观的评价,在心理上对创业的难度准备不足,很多学生都带有急功近利的思想,总是希望自己能通过创业快速发财,缺乏长期创业心理准备,对在创业过程种要遇到的风险和困难预计不足。
(3)地方高校有不少大学生形成了个体学习的智障,成为创业行动的绊脚石。
(4)不少地方高校大学生对创业有心理障碍。主要表现在:怕苦怕累。怕竞争,不愿从基层干起,在做人做事方面欠缺等方面。害怕失败,怕出差错。怕丢脸,死要面子,对自己缺乏自信,低估自己。不敢接受挑战,不敢尝试冒险。总担心自己不行;缺乏敏感度,事事漠不关心。不善观察和思考。
三、大学生创业的机会。
(1)具备一定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大量的基础服务机构和设施如电力、通信、交通、金融、保险等条件也得到改善并逐步完备,为自主创业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条件。
(2)高校的支持。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各高校及其就业指导部门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如开设大学生创业选修课。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谈创业经历,让大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政策和知识;开展大学生创业策划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培养学生创业兴趣,在实践中锻炼学生的创业能力。
四、大学生创业的威胁。
(1)越来越大的创业竞争压力。大学生创业,可能会面临同学、校友的竞争,传统从业者的竞争。来自大陆以外地区和国家大学生的创业竞争,尤其是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生的竞争。
(2)大学开设的创业教育课程少,也缺乏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训练,造成大学生自主创业缺乏相关的氛围和环境。
(3)经济危机的威胁。在这种全球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社会创业政策保障不力、创业环境不善也是—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4)从家庭来看。很多家长要求自己的孩子有一份安稳的工作,而不要一进社会就承担太大的风险。这种潜在的对创业不信任的社会心理对想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七
摘要: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必备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不仅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特征,同时,也对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大学生法律知识较为匮乏,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逐渐增多,因此,高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就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学生;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八
在新形势下,强化大学生学习古代文学的主体意识不能靠单纯增加课时数或逼迫学生自学等老旧方法来实现,而必须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挖掘学生潜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去扩大学习的面,并深入吸取知识的精华。笔者提出的一些方法或许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
(一)角色反串法。
角色反串法即为让教师和学生互换角色,让学生站上讲台教,教师旁听。目前高校教师依然习惯以自己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听、记为辅,而往往忽略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他们不仅具有极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具有极强的自我表现欲。在具体实施上,教师可结合古代文学史的教学大纲,在每次课中布置一到两篇教学内容之外的作品给学生,让他们利用课后时间准备要讲授的内容并制作ppt,在下次课亲自展示,每位学生所需时间以5到10分钟为宜。学生讲授后,教师进行简要点评,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同时也可让其他同学来评价。在课程已被压缩的情况下,角色反串法一方面能以学生亲自参与、主动融入的方式扩大教学容量,另方面可激发学生在课外自主学习的兴趣。角色的互换不仅使学生感到新鲜,而且反串教师也让他们有扮演好这一角色的使命感、责任感,这是提升学生主体意识的一大动力。
(二)团队表演法。
这是基于角色反串法的一种延伸。在讲授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比如叙事诗、古典小说、古典戏曲时可以考虑用此方法。因为无论教师或学生,单纯讲授,其生动性、趣味性依然不够突出,而通过表演方式可解决此问题。因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较多,一人无法完成表演,教师可以安排几位同学在课外一起琢磨作品,体会人物形象,然后通过团队合作编排,反复演练,最后在课堂上演出。团队表演法生动活泼,融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对于喜欢表现自我的90后大学生来说更有吸引力。在表演过程中,学生对作品人物形象的性格特征、作品的艺术魅力有了切身体会,同时也锻炼了学生们的协调合作能力。此外,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教师也可鼓励学生发挥文学想象力加以创新。由此可见,团队合作表演法的益处是多方面的。
(三)课外拓展法。
由于目前大学班级学生人数众多,而教学时数有限,教师尽最大努力让每位同学都来反串教师角色或进行团队表演实属不易。鉴于古代文学课程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教师讲授、学生反串讲授和团队合作表演的作品之外,仍有很多优秀篇目需要学生自主学习。这就需要教师在既定内容之外安排课外拓展学习的篇目。具体而言,课外拓展可细分为研读、改写、诵唱等几个层次。例如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歌作品较多,在学习《长恨歌》、新乐府诗等作品后,可安排学生以将诗歌改编为剧本等形式改写《琵琶行》等篇目。此外,还可根据情况适当让学生自主安排一些古典诗词朗诵、古典诗词演绎会或者古典文学知识竞赛等。这些环节可增加他们主动学习的乐趣,也丰富了他们课余的学习生活。
(四)建立多元化的考核体系。
在目前的评价体系下,大学生的学习成效最终还是体现为成绩。为了使上述措施能落到实处,还需制定更完善的考核体系。具体而言,要把目前以期末考试成绩和以课堂考勤、课程论文为平时成绩的二元化考核体系,改变为以期末成绩、平时成绩、自主学习成绩等为指标的多元化考核体系。自主学习成绩指标包括学生在反串教师角色讲授、团队合作表演、课外拓展学习等环节中所获得的评价分数。如果说角色反串法、团队表演法可以通过教师的直观感受来评价,那么课外拓展学习的评价则可通过随堂考核的形式来打分。教师可在上课过程中随堂抽查,以便检验课外拓展学习的效果。
(五)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并努力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古代文学的积极性,但是仍然不能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针对目前大学生对古代文学的.魅力和价值认识不够的现状,教师必须展示出以古代文学知识为涵养的人格魅力,从气质、学识、修养等方面现身说法来打动学生,以此感召学生自主学习古代文学。前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所提出的“所谓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是也”观点,在当下更有警醒意义。宽敞明亮的教室、现代教学设备、图文并茂的课件,这些因素集中起来,对增加古代文学在学生心目中的吸引力,都不如一位学有造诣、魅力四射的中国古代文学大师来得强烈。教师们唯有不断增加自身的中国古代文学学养,以期有朝一日能达到大师的高度。
二、主体意识强化所取得的初步效果及其意义。
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已将角色反串法、团队表演法等措施应用到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首先,课堂气氛大为活跃,学生不仅听课积极性更高,而且课后自主学习的劲头也很足。例如ppt展示环节,学生模仿的第一对象就是任课老师,为了能更好地展示自己,他们一改往日漫不经心地听课习惯,聚精会神关注教师授课的方法、步骤、技巧等。比如胡同学讲授南朝乐府诗《西洲曲》时,按背景、文本解读、诗歌主题、艺术特点的步骤一一介绍,所制作的ppt图片优美,非常契合作品意境。展示完后,在座同学不禁鼓掌表示称赞。再如廖某某、刘某某、杨某同学三人合作表演的《木兰辞》,不仅有配乐、朗诵,还有准确生动的舞蹈动作,获得同学们的满堂喝彩。这些成效的取得无疑是靠学生课后自主学习的努力而获得的。其次,学生对古代文学作品的接触学习更加全面而深入,教学效果有了显著提高,古代文学课的吸引力较之前有所增强。有学者提出古代文学课程教学要将作品选代替文学史论[3]p45,这观点尚可商榷。本文所提出的几点措施,其实质就是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文学史论之余,利用课后时间去全面了解古代文学作品,可谓两全其美。笔者看到,此前认真听课的同学变得更加积极主动,而那些在课堂上低头不语或打瞌睡的同学,精神面貌也大有改观。究其根源,对作品的深度理解使学生不再对文学史论感到枯燥乏味。上述措施的实行具有多重意义。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改革而言,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对教师而言,通过角色反串法等措施的实行,不仅对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有反向的促进作用,而且使他们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了全新的认识。此前,教师因囿于成见,加上学生在课堂上的沉闷表现,会认为学生不仅缺乏自主学习的兴趣,而且缺乏这方面能力。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教师对学生的这一印象得以改变。事实上,作为成年人,大学生鲜活的生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教师忽视了。此外,角色反串法、团队表演法等学习方式的成功普及,对于师范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次提前进行的典型的教学实践,对于非师范专业的学生也具有锻炼胆量、内化知识等意义,还可产生一种连锁反应:不仅使中文专业的学生更加喜欢古代文学课程,而且在高校非中文专业开设《中国古典文学鉴赏》课呼声甚高的情况下[4]p115,广大学子也可通过这样一种直观效果来获得对中国古代文学魅力的重新认识,从而扩大中国古代文学的影响力。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九
近年来,网络传媒发展势头迅猛。在短短的几年过程当中,网络媒体便获得了大量的受众,大学生属于广大受众中的特殊群体,其心智并未完全成熟,价值观处于不断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他们的价值判断容易受到外在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步入大学校园,其信息获取方式基本由传统的电视媒体转向了新兴的网络媒体。
可见,电视媒体对学生的价值观影响因网络媒体的冲击而逐渐弱化。
1大学生群体对于电视媒介的心理机制。
学生步入大学校园,由高中的家庭生活转向了大学校园集体宿舍的生活。生活环境的改变必将带来生活方式上的差异,网络媒介成为了大学生群体获取信息的最为主要的渠道,而传统的电视媒介的作用效果逐渐弱化。这将直接决定着两种信息媒介在大学生群体获取信息中的走向问题。
在《大学生群体对电视、网络两种媒介的心理机制研究》一文中,以东北师范大学部分本科生为调查对象,调查并分析了大学生群体对于电视和网络这两种媒介的心理机制。结果显示,相对于网络媒介,大学生对于电视媒介缺乏行为归属感,却有更强的心理依赖。网络媒体以其庞大的信息提供量、多样的信息提供形式获得了大学生的行为归属感。虽然网络中提供的信息量庞大,但其可靠性、安全性仍无法抗衡电视媒体。电视媒体的规范性、严肃性使大学生受众群体获得了安全感。大学生对于网络有着很强的归属感却缺乏信任和心理安全感;对于电视没有归属感,却有着很强的心理依赖。
2电视媒介相比网络媒介的优势。
虽然网络媒介以其高覆盖率、快捷广泛的特点而获得了众多大学生的青睐。但是电视媒介的作用仍然无法取代,相比于网络媒介,其拥有的优势仍然是明显的。主要列举以下三点:
2.1电视媒介呈现信息的形式可观性强。笔记本电脑为了满足使用者使用的便捷,不断向小屏幕发展。而电视为了满足观众对画面的真实客观性要求,不断向大屏幕高清画面发展。大屏幕的电视媒介呈现信息的形式动态性更强,可以同时结合画面、声音、文字,使受众对于电视所呈现的信息的接受能力更强。而小屏幕的网络画面,则更局限于网页文字的信息呈现形式。虽然方便了受众接收信息的数量,但是信息接受效果则不明显,更多的是信息的罗列。
2.2电视媒介呈现信息的直播性强。电视媒体拥有高质量的同步直播技术,而网络媒体虽然部分网站可以满足同步直播能力,但其画面的清晰度、稳定性、声画匹配性等多方面技术仍然无法抗衡电视媒体。也正是这一技术上的差距,使得在对重大事件的信息呈现效果上,电视媒体占有了更强的受众感染力和宣传力。
2.3电视节目形式的规范性、严肃性强。电视形态的发展历史较网络形态更为悠久,其电视节目体制更为完善。对于信息内容的审查、信息呈现形式的编排等各个方面都有完善的体制作为依托。相比于缺乏管理、信息爆炸、内容泛滥的网络信息而言,电视节目形式以其高度的规范性、严肃性减少了受众甄别信息所耗费的代价。尤其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3提高高校电视媒介作用效果的途径。
传统的.电视媒介和迅速发展的网络媒介是现今大学生群体最主要的信息获得渠道,二者缺一不可。后者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高效获得信息的便捷途径。而前者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提高信息作用效果的有效途径。导致大学生对于电视媒介缺乏心理归属感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大学校园对电视硬件条件的供给不足和利用效果不理想。因此,针对目前高校电视利用率低、作用效果不佳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3.1在高校人流密集区设置一大屏幕式电视。对于诸如60年国庆阅兵、抗险救灾、奥运赛事等重大事件的直播,电视媒介的效果无论是直播性、清晰性都是网络媒介所无法比拟的。在高校人流密集区设置一个大屏幕式电视可以加强画面的真实感,增强信息对受众的作用效果,容易引起大学生感同身受的共鸣。对于大学生形成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起到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3.2食堂用餐时段播放新闻联播等重要节目的录播视频。
由于大学食堂用餐时段多集中在下午四点半到六点半,刚好错过了新闻联播的直播时间。也正是时间上的不同步,导致了多数高校食堂中的电视成为了休闲娱乐的摆设。因此,如果能在食堂用餐时段播放新闻联播等重要节目的录播视频,则可以避免因时间无法同步而导致的电视闲置现象发生,实现对电视媒介的充分利用。通过客观条件的改善,在无形中推动和促进大学生养成关心国家要事、社会要闻的习惯。
3.3实现一宿舍一电视的普及率。实现一宿舍一电视的普及率,对大学生形成持续、连贯的电视收看习惯提供了客观的设备条件。当然,对于电视普及宿舍可能带来的沉迷电视剧或娱乐节目的负面情况仍然需要高校管理者考虑。可以采取频道限制、时间限制等措施来控制相关问题的发生。当然,实现宿舍普及电视的举措需要高校管理者根据学生的特点,充分衡量利弊影响来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高校应加强大学校园对于电视媒介的利用率,避免电视成为校园悬挂的摆设,充分发挥电视对大学生的指导性作用。网络信息的广阔性加上电视信息的安全性,二者互相促进互相制约,形成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不仅对于大学生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起到关键作用,对于推动和谐社会的进程都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
[摘要]高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使大学生具有正确的健康意识,选择正确保健方法和途径,培养终身体育的习惯。
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国家教委也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要求各高等学校坚定不移地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并传授体育知识、技能、锻炼方法,尽最大可能地为学生现在的身体锻炼和将来的健康维护服务。
1.大学生健康教育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自己的身心健康越来越关注了。“健康为人人,人人为健康”已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号。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更需要人人树立新的健康观念和拥有健康知识。维护和增进人类的健康,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引导和教育工作者锲而不舍地宣传,还要靠整个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这样,才能创造一个有利于人类身心健康的和谐环境。
大学对国家的贡献早已超出仅仅输送专业人才的作用,大学生增进自身的健康不仅仅是对个人和家庭负责,也是对国家、民族未来的整体发展负责。大学里有着知识密集的群体,大学生年轻、文化程度高、思维活跃、接受和运用各种信息能力强。他们的思想、言行、生活方式、道德行为对社会起着“承前启后”、“示范表率”的作用,对社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在体育工作特别是在体育教学中,对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教学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加强大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对探求人人享有健康、推动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
2.大学生健康教育的目的。健康教育是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健康意识的根本措施。学校是青少年汇聚的场所。因此,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应抓住这个有利且短暂的时机。现代医学模式已由生物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帮助大学生树立现代健康意识,让他们认识到“有了健康不等于有了一切,但失去健康将失去一切”。要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意识;要让大学生对缺乏健康知识产生危机感;要给大学生创造健康教育的条件,结合社会常见的健康问题,揭示各种疾病病源的本质,让他们认识到拥有健康知识的重要性;要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选择正确的保健方法和途径;要让大学生意识到健康行为和正确生活方式的必要性,建立符合健康要求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1.树立健康教育为主的体育教育意识。健康教育和高校体育教育都是为增进学生健康和增强学生体质服务的,它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目前,我国的健康教育与高校体育教育是分离开的,健康教育只偏重于卫生保健知识的传授;高校体育教育又过于偏重运动技术的教学,忽视锻炼习惯的养成和体育情感的培养。这样势必造成二者分离、脱节的现象。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界定的健康定义是:“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不虚弱,而是生理方面、心理方面和社会方面都处于一种安宁完全的状态。”具体地说:一是身体不虚弱,没有疾病;二是心理要健康;三是社会适应能力强。新的健康理念给高校体育教育带来一场革命性变化,破除了只注重生理健康的倾向,树立了全新的健康教育观。高校体育健康教育是以科学为指导,遵循生物学规律,指导、传授相应的运动方法、自我健康诊断,检查、监督、评价和疾病防治等多种知识和经验,从而达到提高个体的基本运动能力以及全身心健康状态为目的的体育教学模式。它建立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基础之上,结合运动实践,同时培养学生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2.突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的特点。新制定的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明确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发展身体的目标,二是认知和发展能力的目标,三是心理健康与个性发展的目标,四是思想品德教育的目标,五是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能力的目标。新大纲反映了新的'教育理念,贯彻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出了要重视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体育教育不仅要使学生体格健壮、精力充沛,使他们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强,还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对那些心理承受力较弱和抗挫折能力较差的学生更要密切跟踪。同时体育教师也要注意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近期表现和异常思想行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3.培养学生终生健康意识。高校体育既是学校体育的终点,又是终身体育的起点。现代人存在健康危机,现代人需要体育。卢元镇教授在《世纪之交体育运动发展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机械化、电气化文明造成的生物结构和机能的退化;高营养、低消耗代谢造成体内物质积累;快节奏、大压力生活会造成的心理障碍与疾患;高危险生活、高密度拥挤造成意外事故;大面积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的人类生存条件恶化等,将造成“文明疾病”、“都市疾病”广泛蔓延和爆发。
今天,提高生活质量,乃至生命质量的现实任务和责任已经严酷地摆在我们面前,摆在众多与健康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学科面前。健康教育是面向受教育者终生的教育活动,锻炼正是这种活动的具体体现。健康既不是一时的事,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经常锻炼才能有健康的身体。因此,要使健康延续到每个人终生,必须培养终生体育的习惯。
参考文献:
[1]李仕丰.体育教学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研究[j].体育科学研究,,(10):144~145.
[2]李风华.健康教育应当是大学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j].河北交通科技,2006,(3):75~78.
[3]奚大勇.加强体育教学中的健康教育意识[j].山西教育学院学报,,(3):75~76.
[4]卢元镇.世纪之交体育运动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体育科学,,(3):1~6.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一
本次研究选取了铜仁学院7个院系学生,分别为大数据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国学院、艺术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和农林与规划学院,并对上述院系的共计500名学生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500份,其中收回482份,有效率为96%,同时还对一些同学进行了访谈和个案分析。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课余时间安排。在调查的对象当中,我们排除了学生参加公共体育课的时间,将学生课余时间安排大致分为了几大类,完成作业、参与网络活动、闲聊、休息、体育锻炼及其他。其中花在完成作业和参与网络活动占据了大部分学生的课余生活。可以看出学生生活中有大部分的时间是用于学习活动。随着网络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学生花在网络上的时间也占了很大一部分,甚至有些个别学生课余生活基本是网络有关。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放松和调节,其中就包括了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学生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于此同时学生也会参加课余体育锻炼来放松自我,男生选择参加课余体育锻炼比例要多于女生。表1显示了学生课余生活安排的4项靠前的有作业、网络、体育锻炼、学习。我们可以看出学院的非体育专业的学生对于参与体育锻炼积极性不高,而对于网络方式表现出了更多喜爱。
2.2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兴趣程度。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兴趣程度会直接影响到锻炼效果,当学生把参与体育锻炼兴趣作为内驱力,参与主动性增加,在锻炼过程中带着积极的心态会事半功倍,更能有有效的促进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在我们的统计中我们发现男生和女生对于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感兴趣的分别占到了57%和38.5%,男生明显要高于女生,说明在对课外体育锻炼上男生要比女生更加感兴趣,反观女生的比例还不到一半,这需要我们更多的吸引的女生参与到课外体育锻炼中来。不感兴趣和讨厌体育锻炼的男生占到了20.4%,女生占到了24.8%。对于这部分学生我们应该激发学生的体育需求,在日常的教育过程中要灌输健康的重要性,使得学生了解体育锻炼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喜欢参与课外锻炼和不喜欢体育锻炼的理由。喜欢参与学生认为体育锻炼能放松自我,减轻压力,还能结交新的朋友。而不喜欢的学生认为影响自己的原因有自己不会锻炼,没有时间,懒。懒可以理解为缺少积极的刺激导致的,同时通过表2和表1我们还发现对体育锻炼不感兴趣的学生,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网络占据。要把学生从过多的网络生活中拉出来走进体育锻炼中才是我们目前最应该去做的。
2.3参与动机。体育锻炼习惯的主要特征为:。
(1)对所坚持的体育锻炼项目有明确的价值取向;
(2)对体育锻炼具有鲜明的主动参与意识;(3)有相对固定的锻炼内容和方式;(4)能够经常坚持,保证每周有一定的锻炼时间和锻炼次数;(5)能不断的从体育锻炼中接收到良性反馈信息,获得愉快的运动体验;(6)体育锻炼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相对稳定的一种行为方式。可见影响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是多方面的,内因驱动才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影响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关键,而在我们调查的学生中.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排名靠前的有为了应付考试的占到了54.6%,社团交往的站到了32%,为了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占到了28%,为了缓解学习压力选择锻炼的占到了20%。反应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多是为了完成体育考试和体质测试成绩高一点,然而在没有考试安排以后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动机减弱,次数也减少,有些学生甚至将体育活动排除了日常安排,就是为了考试参加体育锻炼,考试结束也就意味着体育锻炼的终止。体育除了锻炼的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交往功能。社团交往占到了32%说明学生小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来与其他群体交往。校园活动的丰富多样性能够刺激学生多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这是外部因素影响,学校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当中来。2.4影响因素。影响大学生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的因素是多样的,有自身内部原因,也有一部分外界因素影响,自身原因有自由安排时间被其他事件占据如看剧和网络,在学校一周只有一次公共体育课情况下,课上内容无法满足学生技能学习要求,课后也无时间指导,还有人认为自己锻炼没有氛围,身边缺乏同伴,以及某些场地不足,导致学生积极性下降。如何加强学生积极性才是当前大学体育课迫切解决的问题。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1)学生大部分时间被网络和作业占据,尤其是手机端游的兴起。这成为了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主要阻碍。(2)学生总体上对于参加体育锻炼抱有兴趣,但是参加体育锻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应付考试,学校应该加强引导让学生真正的参与到体育锻炼中去。(3)由于课外缺乏专业的指导,降低的学生的兴趣,特别是以个人为主的锻炼项目,更是需要指导,但是公共体育课安排不足,无法满足学生技能学习要求。
3.2建议。(1)针对公共体育课安排不足的情况下,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安排中要有意识的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输送,体育健康与安全,让学生学会如何锻炼,培养学生的体育情结,让学生将体育锻炼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去。(2)学校某些场馆增加开放时间,一些收费的场馆使用对学生实行优惠制度,定期举行技能培训,让学生掌握更多的锻炼方式和途径。(3)学校多组织社团体育活动比赛,同时加强对体育场地器材的更新和维护,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干净的锻炼环境,加强对场地器材的管理。(4)相应的减少体育考试和体质测试的压力,解放学生,是否使用强制手段让学生被动的参与体育锻炼值得思考。
参考文献。
作者:方新单位:铜仁学院。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二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渗入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一方面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另外一方面能够使得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更加深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主要途径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需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思想政治课程体系。构建稳定的生态文明教师队伍,对生态文明教学资源进行深入挖掘。整合生态文明理论教学资源,基于公共基础课程强制作用使得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多学科渗透教学的方式,对生态文明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开发。
(2)推动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作用。
父母为子女生态文明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得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比如在日常的生活中,父母通过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为子女勤俭节约意识的培养创造条件;带来子女经常参与保护生态的公益活动,与大自然接近,实现了子女真正与大自然的融合,使得子女的生态环境责任感得到培养;父母以身作则,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女树立保护生态的榜样。父母通过各种方式对子女进行引导,使得子女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3)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
社会教育对大学生的教育比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更加的丰富深刻。社会舆论导向机制要充分发挥,从而为社会生态氛围的构建创造条件。通过传统媒体,在公益广告、电视节目等加入生态文明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社交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政府对生态文明给予足够重视,使得政府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价值感与情感体验进行引导。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给予丰富与深入,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进行激发。同时,大学生生态文明情感体验给予重视,使得大学生能够确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
[1]孙正林.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困境与路径[j].教育研究,(1).
[2]张博强.略论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6).
[3]刘建伟.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素养调查与分析——以陕西省部分高校为例[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生活中缺少规则意识,社会就会一团糟。因此,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培养规则意识既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生活的需要,每个学校都会教育学生守规矩、严纪律。作为体育教师,可以通过体育课教学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力,使学生树立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理念,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一、在体育教学中培养规则意识的现实意义。
(一)人的发展。体育课的价值,不仅在于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还在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和塑造健全的人格。从长远意义来说,也在于关注学生的生存和发展,增进其自由感与幸福指数。在实际教学中,体育教师不能仅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的提高,而忽视了通过运动参与提高其精神文明、促进其社会化发展等作用。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只有在规则的约束下,才能保证人与人之间正常交往、社会良性发展。运动场是培养学生遵守规则、公正公平意识的理想平台。只有建立了良好品行,才会被社会接纳和认可。因此,体育教师要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提高其自我约束力,保证学生有参与锻炼的自发性与反复锻炼的持久性,这对于学生的创造性、积极乐观的心态、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至关重要。
(二)社会的发展。首先,对于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校风、学风。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国家法律而受到警告、处罚、退学等处分,甚至坠入犯罪深渊的学生人数也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是心理的'脆弱和规则意识的淡漠化最终酿成了这些恶果。对于广大学生来说,在课堂之外的课余时间里,如何拉开和其他人的差距,关键在于谁的自我约束力和规则意识更强。尤其在大学校园,学生自主可控的课余学习时间更多、可支配的课余空间较自由和灵活,这就更需要约束自我,不断强化学生对规则的认同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坚持不懈地完成每个阶段的学习目标,才能保证他们在半社会化的大学校园中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其次,对于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体育课教学的一系列措施对学生规则意识进行培养教育,使其养成良好的品质与素养,为营造一个讲文明、守秩序、讲法治、守规则的和谐社会环境提供道德支持。
二、体育教学中学生规则意识欠缺的表现及原因。
(一)学生规则意识欠缺的表现。
1.学习与生活中规则意识不强。一部分学生对自己的要求不严,生活中缺乏规则意识,时间观念淡薄,自我约束力欠缺。例如上课迟到,不遵守课堂秩序,对自己生活管理松懈等。究其原因,是部分学生对成绩要求不高,认为只要及格即可;或是纪律与规则意识不强所致。实际上,大学生经过了多年的认知教育,对纪律、规则规范的认识能力是比较健全的,也基本能遵守行为守则,之所以仍不自觉地出现违纪行为,和学生对规则的认知角度的差异有很大关系,有些学生自我约束力较强,能够自觉遵守规则,而有些则不然。在体育课堂上可以看到,一些学生能遵守课堂纪律及秩序、爱护公共体育器材、乐于帮助和尊重他人,而一些学生则认为严格遵守规则者“没趣味”“呆板”,甚至还会鄙视那些严格遵守秩序和规则的同学。虽然他们具有道德认知和较高素质,能够明辨是非,但当违反规则可以使自己便利时,就会把规则抛在一边,以个人利益为先,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2.人际交往规则意识不强。在大学阶段,除了从书本中获取的知识外,师生、生生之间的沟通与交往,对学生的成长、对人格的塑造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越来越物质和现实,学生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在学习生活中往往忽视了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和综合能力的提升,认为只要成绩优异就万事大吉。在这些不良心理的影响下,就会出现人际交往问题。体育课堂上,在分组练习时,常发现有个别学生私自换位置的现象。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寻找认识的同学,不愿意和陌生人一同练习;一部分是寻找技能水平较强的同学,不愿意协同较差的同学一起练习。这些学生不愿意与陌生人交往,甚至有排斥他人的不良心理,更不懂得换位思考、互相帮助,缺乏交往意识和集体意识。没有珍惜以体育课为平台,与其他同学沟通和建立友谊的良机。
3.诚信问题。诚实守信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近年来,考试作弊成了学校日益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在公共体育选修课上,作弊现象更是频频出现。一些学生抓住公共体育课堂人数多、专业不同、互不相识等特征,在体育期末测试中求助运动水平较强的学生代替自己,以欺瞒教师,求得高分。例如,在进行篮球原地投篮技术授课时,有的学生在平日练习时偷懒,甚至装病,私自减少练习量,导致在学期末也未能掌握应有的技能,考试时便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想办法投机取巧。即使安排学生裁判进行协助监督,也会出现徇私欺骗、谎报成绩的现象。在每年的《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若监管力度稍有不够,就会出现替跑、舞弊等现象。学生的诚信缺失问题需要广大体育教师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学生规则意识欠缺的原因。
1.思想行为的放松。相对于高中阶段较严格的学校管理制度,以及较繁重的学习负担,大学阶段,学生课余时间增多,学习负担较轻,很多学生因缺乏更高的理想和目标,思想与行为逐渐放松。一些学生不重视体育课,一方面是受高中学校只重视学业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体育的价值及真谛,进而造成思想松懈、纪律性不强。同时,随着手机的普及和网络的通达,以及学生与社会接触面的拓宽,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增多,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部分学生过分追求个性,以至于不愿受学校规则的束缚,放纵自我。
2.家庭教育的失当。大学生出现心智不健全、心理素质差等状况,多数和错误的家庭教育观念有关。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家长往往把智力教育放在首位,从而忽视了对人格和心理的培养,一切以分数的高低、排名的先后作为衡量学生优秀与否的标准,从而错过了人格培养的大好时机,忽略了子女心理的发展。在教养方面,一部分家长对子女采取放任型或溺爱型管教,违背了子女正常的发展需求和成长规律。子女进入大学后,更是缺少与其心灵的沟通与交流,仍以考试分值、各项证书作为关注点,不关注心理发展。在这种教育背景下,大学生很难形成自我约束力,往往容易导致不良人格的产生。
3.道德教育的不足。高校教育模式中,素质教育仍有所欠缺,衡量学生是否优异的重要指标依然是学习成绩,不利于学生正确“三观”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虽然高校受国家强制规定开设有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课程,但大多单调无味、脱离实践,学生的兴趣不足,容易产生逆反情绪。若不能培养学生较好的规则意识,矫正不良心理,会使大学生道德意识欠缺、心理异常程度加重,成为全面协调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4.社会不良的影响。如今社会正处在转型变更期,呈多元化发展。在这种局势下,原有的社会机制遭到了冲击,新的社会机制还未建立健全,滋生了利己主义、唯利是图、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学生的规则意识也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屡见不鲜。此外,大众传媒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求利性驱使下,为了吸引点击率,蓄意夸大事实、增加负面舆论,从而影响学生的辨识。面对网络的冲击,大众媒体更应该多做正面的舆论引导,弘扬文明风尚。
总的来说,广大体育工作者应该在技能教学之余,考虑如何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以自身道德风范感染学生,并考虑如何设计教学内容和计划,在体育课堂上行之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使之在学校遵守纪律、在家中传承美德、到社会中遵守公德,为培养和谐社会中具有高素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杨柳.如何对学生进行公民规则意识的培养[j].教学与管理,(27).
[2]桂榆栋.公民的规则意识教育研究[j].思想战线,(s1).
[3]周品.大学生规则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4]贾新华.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失与培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9).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四
论文关键词:。
学生管理依法治校权利保护。
论文摘要:。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是多方面的,对学生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9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德育为先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这将推进高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法治化和民主化。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冲突和纠纷案件,一方面隐含着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矛盾,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高校学生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与成熟。如何正确解决和处理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冲突的问题,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已成为高校管理者面对的现实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高校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归纳起来,主要有法律关系说、民事关系说、行政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及综合说等观点。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
其一,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或者说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我国《高等教育法》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对高校授予学位的规定等,体现了这种性质。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
其二,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属于或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格局的变化,学生自费上学、自主就业,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等,体现了高校更多的是在为学生提供服务,这一切使得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已经表现出来。尽管由于公办学校的性质和我国人民群众收人水平的限制,现在乃至将来一段时期,学校的收费还不能全部满足培养学生的支出,“合同”双方“对价”不完全相等,但双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存在的。在这种关系中,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私法性质,主要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学校特殊环境下,民事关系的双方,实际地位并不对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明显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校规定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类似服务合同的民事关系,作为一方的主体学生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因而,如何把握这两种关系,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注意的问题。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是很难判定哪些事项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行为,哪些属于民事性质的行为。但是,从理论上,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导原则具有实际意义。
二、正确把握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及其成因。
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指学生管理制度、校纪校规及其执行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高校管理中对学生的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侵犯学生的名誉权,三是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四是侵犯学生的公正评价权,如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及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对学生侵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教育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自古以来,中国教育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对学生无所不管,其尊严神圣不可冒犯,学生权利被漠视,甚至被抹杀。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存在一些误区。如有人认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就是用法规治学校,再由学校用法规治老师和学生。也有人片面认识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用可不用;对自己有利就用,没有利就不用;口头表态用,实际操作不用。这样,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第二,教育行政规章和学校的某些学生管理规定违背法治精神已经凸现出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我国法制建设进程迈上了新的台阶。从教育立法来看,针对教育事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教育法律和200多件行政法规、规章,但是仍然出现学生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宿舍、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在巡夜中曝光学生个人隐私以及各种名义的校内罚款等种种现象,还包括“女博士因生育被劝退学”案件引发的法律冲突,引发人们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权限的讨论。从这些案件和纠纷中,学校的规定和做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冲突不断凸现出来。
第三,高校内部缺乏规范管理。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及应有的保障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造成内部行为矛盾,导致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损。以田某诉北京某高校一案为例,校方败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和对原告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第四,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矛盾日趋加大。高校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学校的这些权利有助于学校实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高校对学生的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都直接针对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而受教育权又是我国法律和教育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发生多起学校败诉的纠纷中,有的学校权利随意扩大,采用类推、比照条例和随意扩大自主管理权,导致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第五,学校管理程序存在瑕疵。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学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应包括学生的解释和申诉程序、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专门委员会听证并作出处罚建议的程序、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体实施处罚的程序等,缺乏其中的一项程序,就有可能造成对学生的侵权,从而成为学生状告学校的理由。
三、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这不仅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法治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需要。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织系统,自然不能游离于法治的触角之外,高校的学生工作理应置于法治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律秩序,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构建,是高校学生工作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
(一)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融入人文关怀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理念。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高校的管理进人了法治化的'时代。19教育部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由此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股依法治校的热潮。然而,不少从事高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往往囿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以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在学生学籍管理乃至后勤服务管理方面,仍然习惯于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来治理学校,由此造成了学生与校方的对立和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尽快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才能够摆脱困境。法律有规定的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也应该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超越法律范围,限制学生的权利,或者处罚(分)学生,不管主观愿望如何,都是不允许的。特别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乱用。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对什么样的情况给予何种处理,缺乏详细的规定,人为因素太重;处罚(分)学生时,并未履行严格的程序,对学生的异议权没有给予足够的保障;还有的个别学校设定了许多对学生罚款处罚。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这种做法是很值得非议的。所有这些,都说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原则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高校学生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于如何以人为本、维护学生的权益重视不够。高校在推行法治的同时,不仅要关心国家、学校的利益以及教师的利益,更要关心学生的利益,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关心学生的权利实现,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在学校“立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时,特别是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时,应该进行认真的研究,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某些问题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做法,使制度科学化、合理化,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学校的各种规章应该公示,要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善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坚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的利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二)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完善利益表达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民主思想。作为学生工作的主要对象,学生利益和学校的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情况下又往往存在某些矛盾。思想教育工作要实现指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就必须让学生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反映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民主参与的热情,从而增加他们对学生工作的认可度,减少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校规模迅速膨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囿于管理者习惯思维的局限性,这些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学生的参与,导致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倾向。这些规章往往特别强调高校的公共利益,忽视学生个人利益,并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过多地要求学生奉献服从,以致在规章施行过程中,遭到学生的反对和抵制。规章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只有与社会相协调时才能成为一种有用的规则。要达到与社会发展的契合,规章必须是各方主体不同利益的有效充分的平衡。学生作为高校的管理相对人,其自身利益与学校利益在总体上是相一致的,但在具体领域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高校中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必须体现学生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志,否则就很难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导致实行成本大大提高。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合理的见解和反映自身的利益,使高校不同利益之间在公平程序中得到有效博弈,从而增添规章的正当性和学生的认可度。比如高校学生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制度,高校通过这两个制度促使学生的参与,有利于体现学生的意志,寻找学生利益和学校利益的优化点,减少规章实行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建立这种制度就能够使学生与学校管理者增加沟通,减少矛盾,同时也为决策者提取信息资源提供了一条捷径,可大大缩短信息交流的管道,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规范学生管理程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应坚持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为此,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程序机制,以保证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得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和维护。处罚(分)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例如在高校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时,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包括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学生的申诉程序、专门委员会的听证程序等等。
(四)强化司法审查原则,保障高校依法治校。
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众多权利。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法律救济。
司法审查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进行审查,宣告违反法律的法律、法规无效及其他违法活动通过司法裁判予以纠正,从而切实维护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它是现代主张法治的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高等教育领域,一些学者基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反对司法权对高等教育的介入。他们认为外部权力有可能以司法的名义干涉大学的独立,对学术自由与独立产生某种不良的影响。
笔者认为,教育权作为一项行政权力,具有单方性的特点,同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空间。高校在行使教育权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失范行为或侵权行为,这关系到公民受教育的法律权利。“有处理就必须有救济”是古老的法律原则。司法权力作为一种被动性、中立性、权威性和终极性的力量,对高校行使的公权力实行外部监督,这既不可缺少且无法替代。如果没有司法审查,通过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大学秩序、建构理性的校园秩序将是无法实现的。当然,司法权力不是绝对的。司法审查介人大学自治是必要的,但这并不表明司法审查对大学自治介入是毫无保留、无限制的。司法审查介入高校的学生工作的方式、条件、内容以及范围等都必须受法律的严格限制,符合教育发展的目的。当前,司法审查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除管理规章中存在的瑕疵,二是使大学管理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司法审查更多更广泛地介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应当成为现代法治国家高校发展的新标志。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五
【提要】戏剧教学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而笔者在近年来的探索中,亲身体验了幼儿戏剧教学对提升幼儿综合素质的作用,深刻认识到幼儿戏剧以其独特的特点,为幼儿们所喜爱。幼儿在戏剧学习和表演中,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为他们将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戏剧教学是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很重视的学前教育手段之一,西方的幼儿戏剧教学是通过幼儿表演戏剧,不断提升幼儿们的各种综合能力。目前,我国的幼儿戏剧教学还处于起始阶段,如要大力普及推广还需努力探索。正是鉴于此,我希望通过此文的探析,唤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同行们的认可。
一、幼儿戏剧教学的特点。
1.表现真善美。幼儿对善恶的判断能力还很低,他们对善恶的判断源于他们的模仿和学习。我们指导幼儿戏剧,主要是塑造单纯、善良的人物或故事。剧情中的人物或故事,都具有真善美的特征。幼儿们习惯于模仿戏剧中的人物,剧中人物的行为也就渐渐为幼儿们所接受,并以此来区分真善美,幼儿们的价值观也因此而略具雏形。
2.情节单一。幼儿戏剧一般由开端、发展、高潮、结尾四部分构成,序幕和尾声只在极少数情况下出现。幼儿戏剧一般具有情节单一,快速展开的特点,削减了成人戏剧中的繁杂铺垫,对于注意力易于分散的幼儿们来说,这种快节奏、紧剧情的戏剧,更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去完成演出或看完戏剧。
3.故事情节强。幼儿戏剧的故事情节很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唤起幼儿们对那些新颖独特的人物或事件产生强烈的好奇心,这是吸引幼儿通过戏剧表演来认知外面世界的一种重要手段。加上幼儿戏剧故事情节的设计,基本上都是立足于幼儿是非分明、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的特定性格,因此,幼儿戏剧很容易引导幼儿融入表演之中,实现自我突破,拓展视野,增长知识。
4.偏重动作,更具童趣。儿童戏剧都注重效果和意境的构建,并借助幼儿们的表演来实现。因此,对舞台动作的要求特别高,突出体现了戏剧艺术的'基本要求。幼儿们借助舞台动作惟妙惟肖地表演,凸显人物的内心,不仅让故事更为真实,同时也更具童趣。因为符合幼儿多动的性格,幼儿当然也就很喜欢参与戏剧表演。这不但加深了幼儿对戏剧的热爱,以及对表演的热衷,更重要的是在戏剧表演过程中,受到更好的教育和影响,从而获取更多的启发和领悟。
幼儿戏剧内容丰富多彩,对幼儿教育意义同样是多方面的。舞台对话能有效提升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舞台动作能提高幼儿身体协调能力;戏剧表演培养了幼儿沟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故事情节涵养了幼儿真善美的品质;综合表演培养了幼儿们的艺术气质,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
1.是幼儿认识世界的起点。幼儿戏剧教学引领幼儿更直接地认识世界。如,幼儿看到盲人,他们只知道盲人就是眼睛失明的人,只有通过表演盲人,幼儿才会深刻体验眼睛失明在生活中是多么的可怕。这正是幼儿戏剧教学的目的之一,幼儿戏剧就是帮助幼儿借助精彩的表演,在和谐愉悦的戏剧氛围中,更深刻地体验人物的内心世界以及社会生活。
2.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的平台。语言是戏剧表演中的重头戏,戏剧中的语言除了必须经过策划者的认真揣摩之外,还必须经过表演者的细心研究,这样才能表演地活灵活现。因此,舞台表演,为幼儿们体验语言情境,掌握语言表达的技巧搭建了平台。
3.是培养幼儿完美人格的基地。其一,培养了幼儿的团队协作意识。舞台表演分工明确,幼儿只有密切配合才能成功表演,为此,幼儿们为了表演成功,就必须学会合作。其二,拓展了幼儿的胸襟。幼儿在扮演各种角色的过程中,体验了不同人的不同生活体验,为幼儿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体验人生提供了条件,有助于拓展幼儿的胸怀。其三,培养了幼儿良好的价值取向。幼儿戏剧中不乏正义战胜邪恶的剧情,这就培养了幼儿的正义感,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4.是幼儿良好审美情趣的源头活水。戏剧表演时,舞台上必须配以相关的图片、色彩、光线等美术布景,以便取得最佳的舞台演出效果,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氛围。引领幼儿从艺术的角度欣赏世界,培养了幼儿的审美情趣。
5.是幼儿音乐欣赏能力的源起。幼儿戏剧演出时,通常都会有音乐相伴,不同的音乐渲染不同的氛围,烘托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幼儿只有在音乐的引领下,才能更好地融入剧情之中,体验剧中人物的感受。直接培养了幼儿的音乐欣赏能力,时间长了,幼儿听到一首乐曲,就会根据音乐的旋律感受这首曲子所承载的情感。总之,幼儿戏剧教学,在我国当前的学前教育中尚处于探索阶段,为了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学前教育,需要我们这些工作在一线的幼儿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尽快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舒曾、马利文《教育戏剧促进学前流动儿童发展的习式与效果分析》,《学前教育研究》第2期。
2.马磊2017《教育戏剧在幼小衔接课程中的应用研究》,《科教文汇》第2期。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六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上有很大的进步,并且已经取得比较骄人的成绩,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日趋完善,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分配出现比较大的差距,当前社会出现许多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安定因素,同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频发,并呈现低年龄化趋势,犯罪倾向组织化,暴力化和手段成人化。这些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1调查研究的目的。
未来的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流砥柱,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如何卓有成效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我们要通过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扫除培养他们法律意识的障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
2.2调查研究的方法。
我们通过积极汲取现有的关于法律意识培养的理论成果,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研究,更加理性地思考与改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目前存在的不足,笔者这次所做的调查主要采取问卷形式,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归纳与演绎法、心理分析法等,试图多角度、多视野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进行调查,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归纳出目前该群体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原因,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工作的开展和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2.3调查研究的意义。
2.3.1有利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其中影响他们最重要的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而法律意识作为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也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同时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3.2有利于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大学生群体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加之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存在着欠缺,导致他们在遇事后会比较盲从并易冲动,从而诱发犯罪的产生。大学生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因而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样不但可以引导大学生做到自觉守法、用法,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2.3.3有利于实现法治的现代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实现法治现代化能够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律意识尤其是法律信仰,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动因。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厘清民主与法治、自由与秩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推进法治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3调查研究设计。
3.1调查研究的方法。
在本次调查中,根据我们的调查内容,调查目的,我们此次选择的调查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收集资料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填问卷法,二是结构访问法。
1月26日至2月24日,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600份,收回问卷573份,其中有效问卷566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3.2调查问卷的设计。
在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参考了诸如殷发志撰文的《上海市市民法律素质抽样调查的统计分析报告》等研究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文章,参考了诸如张萍、强昌文的《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分析报告》等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调查对象的文章,以及参考了舒国澄、李宏勃的《法理学阶梯》等法理学著作,吸取了检察院、法院工作者提出的中肯建议。
调查的对象:
本组人员在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实施研究调查,以获取最新、最真实的数据。
4调查问卷的剔除类别。
(1)整份问卷答案呈规则作答的,如同一性作答、波浪形作答等。
大学生法治意识论文篇十七
《生物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初中许多孩子对药物的接触和认识较少,所以教学应注重从日常生活引入,在经历中加深感知,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诱导和启发,比如:通过阅读和观察药品说明书,能判断出它是经过国家检验合格的正规产品,还是非法药品吗?再如:做人工呼吸时为什么向肺内吹气的次数要与正常人呼吸频率基本一致,而做胸外心脏挤压时的次数又应该与正常人的心率保持基本一致?这些问题的提出可使学生不至于只掌握单纯的知识,还给他(她)们留下一定的阅读、观察和思考的时间,最后还可让学生自行总结出判断的理由,最终能在学生的大脑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从学生能力培养的角度来说,学生能力培养的层次是多方面的,这个内容也适合学生综合素质的能力培养,在学生对药房、药店进行调查时,培养自己与药店、药房工作人员的情感交流和沟通能力,在课程活动的过程中,可激发学生对学习活动的参与意识,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在思维能力的培养方面,对于教学活动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要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仔细观察、仔细思考的能力,例如如何整理课堂上搜集的药品说明书,如何尽可能大的发挥药品说明书的使用价值等等。从情感培养的角度来说,学生的健康意识形成越早,越对他将来的生活有帮助,在良好的学医问药的过程中,能促进自身科学的健康意识的培养,在和医生家人的交流中,能够了解更多的知识,同时在小药箱的设计过程中,学生会自觉地想到自己家人的健康问题,诱导学生加强对家人的关注,许多学生在家里受到家长过分的溺爱,从未想到过自己也应该去关心自己的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启发学生思考,父母亲人在身体健康方面经常会碰到什么问题,你会怎样去帮助他(她)们呢?在设计旅行小药箱时,你是否考虑到了你家人的需要呢?当他人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应该如何帮忙急救处理,急救处理之后,还应将患者送往医院继续诊断和治疗.遇到严重的急症病人,在急救的同时,还应拨打“120”,寻求有效和及时的救治.这些情感教学对培养学生的孝心和爱心有极大的帮助,也对自身健康和他人健康的关注中提升生活的质量,通过实践的环节来切实增强技能,为生命保驾护航。
二.以教学过程的精心设计来实现多元化的培养目标。
1.充足的教学准备为基础来展开教学活动。
《用药和急救》一章涉及到许许多多的医学常识,对于这样一堂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课堂的准备必定是要比较充分的,首先是教师在教学之前认真地钻研教材,设计教学方案、并与学生一起准备好上课需要的一些材料,现行的初中生物学教材中,有非常丰富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资料资源,要求鼓励学生分组对药店、药房进行调查、搜集一些药物说明书、对家庭备药情况的`调查等,其中学生收集的药物说明书可能是向药店、药房的工作人员索要,或者在家庭药箱里获得的,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并且为培养更多探究型人才创造条件。
2.教学设计的多样化来达成教育目的。
在设计第一课时安全用药的教学中,笔者主要是以引起学习兴趣作为突破口,在了解医药知识的基础上学生的参与,合作交流,互相讨论,互相补充。让同学们同时用身边的事例和相关数据佐证安全用药的重要性,着以小组讨论的方式来组织有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和“资料分析”的教学,课后家庭小药箱(或宿舍小药箱)的设计环节,主要以小组间的互相交流、补充和老师的指导为主,在学生做这个设计之前,可给学生多留一些时间,让他(她)们向父母、老师、同学以及一些搞医务工作的熟人进行采访,了解一些常见病的常用药品,最后拟出自己的旅行小药箱的药物清单。这样可以达到使学生掌握一些常用药品的名称、作用和使用方法的教学目的。而且通过这个活动,教师能启发学生积极地参与设计,在活动的过程中会培养起学生学习本章内容的极大兴趣.在选择择设计旅行小药箱活动设计环节,可让学生讨论旅行当中可能会碰到一些什么疾病和意外,学生们自己就会根据讨论的结果去做自己的小设计,所选的旅游区应该是有较大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的差异,正因为它们的气候特征、地理位置、旅游项目都有很大差别,同学们会比较感兴趣,对培养同学们独立、全面地思考问题的能力也会很有帮助。是通过设计旅行小药箱的活动,把技能和实践放在课堂上交流,突出生活技能的理性思考,把想和做综合起来。让同学们在设计过程中注意到药品的针对性,了解常用药物。学生分组讨论并列表归纳出旅行小药箱中常用药品的名称和作用,并在小组间进行交流,启发同学们进行评比,看看哪一组的表格更加科学合理。对于“急救”部分的教学,如要学生充分地理解和体会教材中所介绍的知识和急救要领,本章教材为师生们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急救示意图,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学生们亲自参与到急救方法的演练中去,所以在课前教师除了必须准备好所用的教具以外,对于那些“胆小’,学生的动员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结语。
通过《用药和急救常识》的教学,让学生关注健康,关注他人,培养良好的情感道德素养,在学习过程中,让学生自主探究,小组合作学习,在实践过程中掌握知识、掌握技能、更重要的是掌握学习的方法,培养和他人沟通的技巧,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真正以主体的角色参与学习。只要教师精心去准备和组织教学,必能达成既定的教学目标,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有积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