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大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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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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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11月26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三
【城镇环保范文】四。
同志们:
今年,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严禁在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影响园林式山城形象”的议案,这个议案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了民意,反映了社情,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具体体现,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个议案对于我们实现在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对此次议案高度重视,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三名县长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以前年度城区乱挖滥建案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这次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和方向。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夯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措施,确保人大议案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城区建设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刚才,县林业、国土、城建、水保等部门作了发言,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作了重要指示,请同志们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城区是我县重要的经济社会区域,做好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城区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治理城区环境,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松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旦造成重大的环境破坏事件,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放任乱挖山体、破坏生态植被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行为继续发展,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得不到维护和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和乾佑镇、下梁镇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
2、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县城乡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规范城区管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植被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山体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坚决扼制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等现象,确保柞水县的整体生态建设,为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保障。
3、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生态园林式山城的有效途径。我县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相对较少,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来优先培育发,并把城区作为园林式旅游山城来定位建设。为此,保护好城区植被及整体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树立保护周边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周边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周边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观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
4、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城区建设秩序和化解建设矛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房因四邻协议、采光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日显突出。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稳定,主要领导把因城区建房引起的上访问题亲自拿在手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建房户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此次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把城区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规范城区建设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悉心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客观的讲,我县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植被破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治理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不利的方面来说:一是近年来乱占滥建、乱挖山体案件不断发生,突出案件刹而不止;二是整治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处理上存在“以罚代批”现象,违背立法精神,援引法律条款不够准确和全面,主要表现在处罚结论上只罚款不拆除、不并处恢复原状,执行没有到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和“敷衍应付”等错误思想,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势在必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严”字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维护县城安全、创建园林式山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联合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城区建设秩序,保护城区生态环境,努力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1、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这次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对城区乱挖山体、毁坏设施、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进行整顿治理。重点要在“查”和“处”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县城周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乱占滥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毁坏防洪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和违规审批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三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一是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县城建、国土、水保、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破坏生态植被、占用林地案件的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县城建、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占滥建、乱开山体进行清理整顿;三是由县水保部门负责,县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石料、建筑垃圾倾倒入河中或其它未经批准的地方的,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要组织强行清除,并处罚款;四是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立案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五是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于违法违纪进行修建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政干部,通过一定程序,依照党内纪律和干部管理条例,该查办的立即查办,该免职的坚决免职,坚决拆除一批房屋、罢免一些领导、处罚一批干部、恢复一片绿地、教育一片群众,达到遏制全县特别是城区乱开挖、乱建设的整治目标,为我县建设商洛经济生态强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规范程序,依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调查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贯彻此类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及国、省、市、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运用这些法规要做到条文得当,依据充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行政诉讼法》的检验。立案调查是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保证,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做到立案准确,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处理有序,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凡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案件,虽然已做了处理、但执行未到位的,必须以原处理决定限期执行到位,在规定期限没有执行到位,一律按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查处。凡是对本年度以前违法违规而没有进行处理的,纳入本次范围予以处理。凡是1月1日之后违反的、已处理并执行到位的,对其中重大案件要在原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复查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案组,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限期结案,并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暴光。一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县城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各自确定10个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各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一定要做到铁人铁面办铁案,如果哪个案子出了错误,要追究办案工作人员以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不做为的处理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认真抓好落实反馈工作。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案卷,相关部门要立即制发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对不属本次审查范围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纠正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制发处罚决定。
3、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区域之广,任务之重在我县城区整治工作中尚属首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及时向县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城建、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次专项活动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灵通信息联系,严明工作纪律,同时所有案件必须在6月10日前调查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分期分批报县政府,县政府届时将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由城建、林业、水保、国土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建部门负责规划,林业、水保部门负责审核,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完善城区山体、植被保护网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得失,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工作联席审查审批制度;三是由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同志们,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镇环保范文】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建设系统20领导干部年中工作会议。围绕今年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任务,认真回顾总结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并就建设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行专题研讨。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务虚,也是一次再动员。目的是要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下面,我先代表建设党工委、建设交通委,就在建设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言简意赅、高屋建瓴、立意深远,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措施。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于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筑牢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和发展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意义。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但客观地讲,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在处理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方面,考虑全局少了一些;有的在工作中还缺少跨前一步的意识,主人翁意识、服务意识、甘当配角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运作机制还不够畅通。因此,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推进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队伍素质,对于促进建设系统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定位,把树立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教育,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作为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研究制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查找党性党风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新普陀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八荣八耻”成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知荣耻、辩是非、分善恶、懂美丑。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
三、注重实践,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重在落实,贵在实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体现了“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德制与法制并举、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党员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原则,注重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实践。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两项重要工作,一项是文明城区的成功创建,一项是轨道交通动拆迁,打了两个漂亮仗。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我们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于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之中,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新水平。在当前,要特别强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目标任务,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是要有敢闯敢创的精神,有一种“嗷嗷叫”的工作状态和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勇于和善于克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就是要有一种争创一流的意识,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就是要讲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超常规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引导广大建设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用自己的人格力量激励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
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按照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和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面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仍然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思维的能力、实践根本宗旨的能力、协调处事的能力和难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结合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把践行“八荣八耻”的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继续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拉得出、打得响,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是建设系统下半年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这次领导干部工作会议,我们还将安排专题交流研讨。希望大家做到认真准备、深入思考,虚实结合、注重实效。在交流研讨中,要重点理思想、讲精神、谈推进工作的思路。要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落实措施,确保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四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五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7月3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六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7月3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七
1、城市性质:指一个城市在全国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城市性质的确定为总体规划的首要内容,应从三个方面去认识和确定城市性质:其一是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其二是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其三是城市的其他主要职能。
2、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其中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人口规模确定得合理与否,对城市建设影响很大。
3、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指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抵御扩展的主要方向。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一般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先进行用地的自然条件、建设条件评定,考虑城市的经济条件,综合分析城市的发展趋势。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一是门槛规模。二是经济发展方向。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与道路网系统: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是指各功能区在数量、空间、时间上的分布特征和组合关系,它是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投影。城市空间结构有团状、带状、多核组团状、星状、轴向发散状,城市道路网系统主要有方格网状、放射状、混合状、自由状。
1、是否与城镇体系规划较好衔接,是否可以为顺利进行详细规划奠定良好规划基础,顺利进行衔接。
2、城市性质的叙述是否能准确体现城市的主要职能,代表城市发展方向。
3、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划定是否与城市未来发展定位相符,并具有一定弹性。
4、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是否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城市未来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资源及城市发展的限制。
5、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是否合理,用地平衡是否科学,用地布局的整体效益是否能够在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生活中起促进作用。
6、城市对外交通及内部交通是否形成整体网络系统,并着眼于区域规划,发挥城市交通的整体作用。
7、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布局是否合理,规划容量是否与城市发展规模及性质相适应。
8、靠近江河湖海地区的城市是否具有完善的防洪体系规划及相应治理目标。
9、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保护效应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了污染。
10、城市防灾和人防系统是否有明确的系统规划。
11、对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是否划定了保护和控制范围;其保护和控制范围的规模是否有利于保护规划、有利于形成城市特色。
12、近期建设规划是否可行。
13、总体规划的综合技术经济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目标。
三、应注意的问题:
1、仔细审题后分析其考点。
2、态度明确而不含混。
3、逻辑关系要清晰,先针对主要矛盾,其次是次要矛盾的评析。
4、评析方案应着眼与方案的整体,避免以偏概全。
5、评析方案应从城市系统整体着手方案的合理性,然后依次对城市系统中各子系统容工业。
经济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绿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生活建设、公共生活建设等六个子系统进行分别论述,这样的方案评析井井有条;要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次序原则。
6、方案中的优点应给予肯定,不足之处不仅要指出,还应尽可能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7、避免只分析不评析,也要避免只评析不分析。
8、文字简练,规范规划术语,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序。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八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九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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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人口】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610万内
根据批复,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西海岸新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下文是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欢迎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1月26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一
同志们:
今天,自流井区街道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刚才,区委组织部部长对全区的街道社区党建特别是“共驻共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五星街党工委、解放桥社区、zz市气象局、新民街社区介绍了本单位在“共驻共建”方面的经验做法。近年来,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共驻共建”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使“共驻共建”再上新的台阶,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化是经济起飞的重要依托和载体,社区是城市的细胞,代表着城市的品位和形象,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区建设的内涵将越来越丰富,社区建设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加强社区建设,首要的是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的执政基础作用;联系城市居民、服务城市的组织者作用和社区工作的领导者作用。“共驻共建”作为加强社区党建的有效载体,在社区党建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今年,在我区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社区党组织所发挥出的组织网络作用、应急网络作用、工作网络作用,都充分证明了只要有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党组织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就能构筑好城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从而经受住各种突发事件考验,战胜突如其来的困难和挑战。因此,一定要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和全局的高度,从巩固党在城市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社区党建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好各自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城市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其次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集中精力、捆绑投入、各负其责、各领其功的原则,街道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齐抓共管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各街道要继续推行“三级责任人”工作责任制,即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第二责任人,党办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在社区推行“两级责任人”工作负责制,街道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二级支部书记为第二责任人;各辖区单位也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经办人员,抓好共驻共建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
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建设关系到党员参加活动的质量与积极性,同时也代表社区建设的水平,加强社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实现活动阵地标准化、规范化目标,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社区办公条件。采取街道出一点、社区筹一点、辖区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解决硬件设施建设问题,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社区经济实力,为社区阵地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证。借助实施“星光计划”工程的契机,解决活动阵地。创新与辖区单位联办的形式,探索在辖区单位建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的新路子。通过以上各种渠道和办法,按照《自流井区创建示范“达标”社区标准》逐步实现社区硬件设施达标。
二是加强社区软件建设,创新社区工作方法。要围绕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社区要统一建立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电教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等10项制度和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职责。同时要结合社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补充完善一批适用于本社区的工作制度。制度要做到统一规范,上墙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促进制度的落实。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社区要加强对各种文件、图片、音像等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逐步建立社区文书档案室(柜),达到社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要求,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机构,健全活动制度。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小组作为整合社区资源的议事和决策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全面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要健全活动制度,通过党建联席会等形式进行情况汇报,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和活动协调。充分发挥辖区单位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社区服务活动,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社区要加快步伐,建立好机构,落实好人员,开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新局面。
二是以协调为手段,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街道党工委是辖区内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这种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它对辖区单位党的基层组织负有以块为主的牵头协调责任。各街道党工委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要通过有效的组织载体和活动载体加以实施。在组织载体上,根据实际建立社区党建协调小组、在职党员志愿者队伍、流动党员管理站等机构,通过这些相互联系沟通的平台,共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目标。在活动载体上,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的建设,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从社区内各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出发,积极开展以思想工作联做,共育“四有”新人;公益事业联办,共建服务设施;生活环境联建,共创文明社区;文体活动联谊,共同陶冶情操;社区经济联抓,共图经济发展为内容的“五联五共”系列活动,调动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是以服务为宗旨,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开展“四个面向”服务,即:面向特困党员实施特困党员的“三级帮扶”工程,为特困党员脱贫致富服务;面向困难群体的救助服务和福利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要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因地制宜地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点、搬家队、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等各种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渠道,建立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做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要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班子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要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再次掀起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用“三个代表”的精神指导解决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继续开展社区创“四好班子”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要积极探索党员的分类管理。区委组织部将出台《关于对全区党员进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将重点对街道社区的党员分类管理提出总体要求、阶段部署及分类管理办法。对街道社区党员进行分类管理,是我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各街道社区在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中要加强领导,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的工作要求,确定好分类试点社区,并于今年11月底以前完成分类试点工作。要搞好“四个结合”,即要与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相结合,要与推进“党员先锋工程”相结合,要与落实各项任务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相结合,要与建立健全党员队伍激励机制相结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应提出不同的管理思路,不同的工作要求,不同的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作为深化社区党建的重要抓手,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这一重点,以“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工程”活动,以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户”和实施党员的“双向培养”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同时,建立在职党员台帐,根据党员特长,广泛开展在职党员“亮身份、做贡献,树形象”活动。通过“在职党员志愿者队伍”等载体,为广大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创建条件。
四是要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街道社区党组织是社区中各类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社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在社区中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服务的作用。同时,要根据社区建设的情况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载体活动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党建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不断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五、优化干部素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
优化干部素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要做到三个“优化”,一个“落实”。
一是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素质。要通过交流、考核等办法,把有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社区建设,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部充实到街道领导班子中去,选用一批社区工作的“行家里手”。探索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联系。
二是优化社区班子素质。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在社区中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政权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各街道社区要结合明年社区换届,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下派等办法,选聘社区干部,进一步加强社区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每年陆续向社区选派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社区工作,加强社区的领导力量。各街道也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社区下派年轻干部,改善社区干部结构,增强社区班子的战斗力。要继续完善分片包干和联系社区制度,各街道领导干部要实行社区包片,街道一般干部实行定点联系社区,并坚持每周定期到社区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各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场地优势,每年要不少于一次举办社区干部集中培训;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人才、信息优势,组织有关讲座或报告会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继续坚持社区书记、主任月例会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以会代训活动,多渠道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管理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是落实干部待遇。为增加社区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不断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素质。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切实解决社区干部的待遇问题。
六、以典型示范社区引路,推进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典型带头、示范引路,是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推动工作的有效方法。区委组织部将解放桥社区、后山坡社区、黄桷坪社区、大来井社区分别确定为“共建型”“学习型”“服务型”“文娱型”亮点社区加以重点培养、扶持,并纳入20xx年的党建工作重点和目标计划。希望各打造典型示范的社区认真对照《关于创建典型示范社区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社区特色,丰富创建典型示范社区的工作内容。其中,“共建型社区”要以“架设合作共建桥梁,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为理念,激发社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学习型社区”要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抓好各种学习型载体,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服务型社区”要以提升社区服务层次,满足居民不同需要为目标,通过构筑社区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社区健康向上,科学文明,好学上进,诚实乐观,互助博爱的生活理念。“文娱型社区”要以提高社区文明水平,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为重点,通过各种文娱形式,培育“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社区文化理念。目前,还未确定为典型示范亮点打造的社区也要对照《实施意见》,确定打造典型示范社区类型,要制定好规划,狠抓落实。
同志们,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搞好“共驻共建”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同辖区单位一道切实发挥好各自作用,努力形成由街道党工委牵头抓总、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向长期以来支持、关心、参与社区建设的各辖区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希望各辖区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把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二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好各类设施用地并加强规划控制,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在市域范围内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东钱湖、鸣鹤-上林湖、天童、溪口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象山韭山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重点保护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污染物,合理控制海洋养殖业的密度,加快沿海绿化、防护林的建设。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宜居城市。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纳入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慈城、石浦、许家山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秀水街、伏跗室永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天一阁、庆安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强化滨海地区规划管控,加强对三江六岸(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景观走廊)整体空间形态和滨江特色风貌的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营造集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突出“江、河、湖、港、桥”的独特风貌。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宁波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宁波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宁波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宁波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三
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仅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银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银川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银川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10?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2?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银川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严格保护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民族特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西夏古都城市格局和西夏王陵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银川“塞上湖城”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山水、岸线和视线通廊,突出银川市的地域特征、民族文化和时代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银川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银川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银川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银川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银川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商贸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3783.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推进乌昌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的沟通,促进兵地融合。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团场),优化村庄(连队)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13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乌鲁木齐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城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机制,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风、防洪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的节能,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控制,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水磨沟、南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促进居住社区的民族团结。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小十字及建国路周边特色传统街巷、乌拉泊古城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环境整治,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民族特色与现代风貌交相辉映的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乌鲁木齐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乌鲁木齐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xx年7月3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四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1月8日。
【相关阅读】。
【城区人口】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610万内。
根据批复,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西海岸新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五
县人大常委会:
1则同意通过成果,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对成果做出最后的修改。现《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修改已完成,规划所指县域是指临洮县行政区范围,面积2851平方公里。
一、县域规划。
1、县域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
规划预测2015年县域总人口为58万人,城镇化水平30%,城镇人口17.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60万人,城镇化水平40%,城镇人口24万人;2030年县域总人口为63万人,城镇化水平60%,城镇人口37.8万人。
2、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采用“点轴—组团”发展模式的非均衡发展策略,到2030年,县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为县域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突出在县域城镇发展的核心地位。
一轴:即沿洮河的城镇发展轴。
三区: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
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包括中铺镇、太石镇、辛店镇、新添镇,是未来临洮县的重点发展区,承接兰州的产业转移。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包括中心城区、龙门镇、玉井镇、2衙下集镇、南屏镇,是临洮县的商贸旅游发展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包括峡口镇、连儿湾镇、窑店镇,该区域生态环境较脆弱,是未来的生态农业发展区。
3、到2030年,把临洮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乡一体化发展区。
二、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
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八里铺镇镇域北部边界、南至洮阳镇镇域南部边界、东西分别至岳麓山、西岩山的山脊线,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7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北外环路,南至衙下路,东至岳麓山,西至边海公路,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中心;兰白经济区内文化底蕴深厚的山水园林城市;全省最佳的宜居养老休闲度假基地。
3、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预测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确定为2015年12万,2020年15万,2030年22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4、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临洮的城市发展方向为:以向北发展为主,适。
3当向西、向南发展,严格限制跨越岳麓山继续向东发展。
5、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心、两带、七区”的总体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行政文化中心,集中了临洮主要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
两带:分别指城市综合发展轴和滨河景观发展轴。城市综合发展轴贯穿南北的司晨新路、灰盐市、北大街,狄道南路、狄道北路向北延伸到八里铺北路;串联各组团中心,是临洮城市建设发展主轴。滨河景观发展轴依托洮河绿化景观建设,由南至北串联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多种城市休闲娱乐设施,是临洮滨河生态休闲景观发展主轴。
七区:按主要功能中心城区将形成发展重点各异的七大功能片区。主要包括:老城综合居住片区、行政办公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王家大庄物流园区、新城综合居住片区、洮河西部的文体休闲片区及休闲旅游片区。
现将《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随文报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六
(2015年6月2日)。
随着“创城”工作的不断深入,**在面上全面推进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攻克时艰,全力打好道路治理、河道整治、集贸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区域整治“攻坚战”,全街道“创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投入人力25000余人次,集中整治灵山大街、佛光路、泰良路、老泰莱路、五马大街等10余条主干道路,快速清理双龙河、唐庄河、胜利水渠等5条河流,新改扩建凤台、魏家庄等4处集贸市场,集中治理东岳、华新、冯家庄、宁家结庄等10余个老旧小区(村庄)。按照6月底达到复审验收标准的工作总体要求,我们所有区域性集中拆迁工作计划在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止目前,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800余家;清理整治花园路、东湖路、温泉路等道路露天烧烤30余家;拆除乱搭乱建、违规棚厦4000余平方米;拆除收缴违规广告牌匾600余块,更换广告牌匾1500余块;建设景观遮挡墙3000余米,修建沿街花坛5000余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0余万株。
二是集中精力开展河道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有胜利水渠、双龙河、唐庄河、明堂河、梳洗河等5条河道,多年来由于管理不到位,河道护坡破损严重,河道内垃圾遍地、杂草丛生、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泰城东部的整体形象和沿途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围绕“拆、挖、挡、绿、刷”等几个方面,主动作为,治理成效初显。以胜利渠为例,拆除水渠周边沿老泰莱路、佛光路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违规棚厦300余个,清理整治广告牌匾400余个、旱厕20余个,投入人力3000余人次,动用各类机械560余台套,清挖水渠5000余米,清运垃圾2万余方,沿水渠垒建遮挡墙1500余米,安装防护网1000余米;沿胜利水渠及老泰莱路重新绿化,补栽雪松、冬青、柏树、石楠等绿化苗木2万余株;沿水渠粉刷美化墙面2000余米,粉刷整治老泰莱路沿途经营店铺墙面1000余米,胜利水渠及老泰莱沿途环境面貌快速提升。
三是集中精力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辖区内现有北上高大集、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老泰莱路旧货市场、凤台大集、上高集(魏家庄集市)、魏家庄小市场等农贸市场,随着辖区居住人口的急剧增长,农贸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相继出现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不仅严重阻碍了交通,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已经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能容纳500余个台面的魏家庄农贸市场一处;正在建设能容纳200个摊位的老光明机械厂农贸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的佛光路凤台农贸市场;按照“创城”对农贸市场建设的标准要求,投资200余万元,改扩建凤台创业大街农贸市场;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已在创业大街东段选址,正在规划设计;老泰莱路旧货市场正在清理搬离。
四是集中精力开展老旧小区(村庄)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老旧小区与老旧村庄、零星单位宿舍及新建居民小区混杂交织,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任务艰巨。目前,老旧小区有东岳、利民、华新、凤凰、岱银、新凤等;老旧村庄有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范家灌庄等10余个;另外还有属地单位零星宿舍等。我们针对现状,围绕“拆、清、建、刷、绿”等几个方面,迅速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华新、东岳、利民等“清、刷、绿”同步推进,已完成整治工作量的80%,小区环境面貌快速改善;新凤小区以拆除违建为突破口,集中拆除小区内违规建设及占道经营60余处;宁家结庄村“拆、刷、建”相结合,村内南北主干道路违章建设拆除已接近尾声;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等“拆、刷、绿”相结合,老旧村庄整治效果初显;140余家驻地单位及零星宿舍以“清、刷”为主,正在按照计划快速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好各类设施用地并加强规划控制,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在市域范围内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东钱湖、鸣鹤-上林湖、天童、溪口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象山韭山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重点保护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污染物,合理控制海洋养殖业的密度,加快沿海绿化、防护林的建设。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宜居城市。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纳入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慈城、石浦、许家山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秀水街、伏跗室永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天一阁、庆安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强化滨海地区规划管控,加强对三江六岸(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景观走廊)整体空间形态和滨江特色风貌的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营造集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突出“江、河、湖、港、桥”的独特风貌。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宁波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宁波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宁波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宁波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八
同志们:
大家在讨论中普遍认为我们这次会议十分必要,是非常及时的。副总理在昨日座谈会的讲话中强调城市规划是第一资源,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镇化和城镇健康发展的引导作用,再次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汪光焘同志的讲话内容非常全面,问题分析透彻,也对同志们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基本要点的教育。结合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我对本次会议做一个小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二是一些地方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三是纠正此类盲目性的基本策略。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经强调了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在这三者之间,城市规划是龙头,没有规划就没有健康有序的建设和管理。但是,我们以往在讲城市发展成绩时,很少有提及规划的功劳,反而是将城市建设的过失归咎于规划,城市规划往往成了替罪羊。大家都记得上世纪60年代大跃进时期,城市发展过快,各地乱建设曾是风起云涌,那时我国还没有《城市规划法》,却居然作出了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幸好这随后的三年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萧条期,各地也无钱搞建设,才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假如在当前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过程中,也作出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这就意味着火车头的动力非常足,却把轨道撤掉了那样糟糕。因为城镇化就像一列快速行驶的火车,城乡规划是轨道,是保持火车健康运行的轨道。如果把轨道拆掉,火车没有轨道而继续行驶,你说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们现在都认为规划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必须指出容易被忽视的事实,即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体系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其作用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地指导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的功能日趋完善。到过印度及非洲一些国家的同志都深有感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多数城市中,30?d50%的面积被贫民窟所占据,城市道路拥挤不堪,污水横流,自来水普遍受污染等造成疾病流行。但是我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城市规划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城镇化的进程促使人口分布从农村的松散状态转向了紧凑,人们交往的密度和频度大大提高了,城市规划在指导基础设施合理分布、保证城市环境卫生、制止流行疾病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了主要的作用。现代城乡规划就是起源于欧洲的黑死病和其他流行疾病的防治。我国的城市规划在这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保持了我国城市紧凑型的发展形态。除了开发区,我国城市建成区人均用地面积,建国50多以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建成区人口密度居世界前例,是世界上城市土地集约化使用成绩最佳的国家。特别是进入快速城镇化阶段后的十多年来,我国城市集约用地的成绩也非常突出,人均用地面积仍然保持很高的水平。当然,各类开发园区脱离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控造成土地大量浪费则另当别论。开发区实际上是在挑战我们的城市规划。当初设立开发区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避开老体制建一个新区,但到了现在,在新经济体制和城市规划法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挑战城市总体规划当然成了一个严重问题了。因为现行城市规划标准中规定人均100平方米用地,是包括了除了农业以外的工业、绿化、商业、居住和交通等所有的基础设施的用地。中国是世界上至今为止成功保持城市紧凑型集约用地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三是起到了各级政府宏观、中观调控和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曾培炎副总理指出,城乡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城乡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近几年来,城市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市场、旧城拆迁改造和建筑业都发挥了调节作用,对保证宏观经济健康和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都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是发挥了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作为规划实施工具的“一书两证”,在协调社会各类利益主体的矛盾,尤其在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政府监管作用。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没有城市规划和“一书两证”制度和控规,其局面的混乱程度,大家可以想象得到。
五是保护了一大批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共有102座历史文化名城和数百个积淀着民族瑰宝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宝藏全赖于城市规划的有效保护。至今为止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部分城市还纳入数字化遥感监测的范围。
六是规范了全国各地的规划体系变革。作为法定规划体系中较高层次的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的过程中也对各地风起云涌的各类变革起到规范作用。在其指导下,深圳的法定图则,广东省的区域规划、控规的立法,四川省的规划督察员制度,江苏省集约用地,湖北、山东、安徽等地的近期规划和区域总体协调规划等,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创造。事实证明,在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本身也需要变革。
七是突出了对城市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作用。规划是第一资源。现在大家都强调,研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如中部崛起,首先要从城乡规划入手。东北振兴也是从规划着手,西部大开发更是在规划上起步并抓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理性的工具,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八是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社会主义的法治过程实际上是民众自我觉醒和启蒙的过程,是用法律协调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关系的过程,是把自身的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直接用法律进行调节的过程。法治的本质之一是制衡公共权力使用随意性,规划法在这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总之,城市总体规划功不可没。如果没有城市总体规划,可想我们全国各地的城市发展战略从何而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编制管理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无名英雄。在西方国家,城市总体规划被称之为comprehensiveplanning或masterplanning,也就是指此类规划具有其他规划无法取代的综合调控性质。
城市总体规划在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的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流是好的,这一点要肯定。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当前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一些城市领导也存在着某些急躁情绪,一些地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若干的盲目性,这要引起我们的警惕。高速城镇化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流派蜂拥而来的大潮,是一个大变革的年代,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研究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我觉得,我们有不少的城市规划修编都存在轻重不同的某些盲目性问题。当然,城市规划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盲目性也不能否认和忽视,哪怕95%是好的,存在5%的盲目性,也会对我们的第一资源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尽可能追求完美。
一是盲目拔高城市的定位。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有30多个城市要建cbd。这是曾培炎副总理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总结的。我想真正要建cbd的城市数字可能翻一番还多。cbd的概念当前在国际上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是businesspark,即商务公园的概念,对跨国公司才有吸引力。高楼林立的集中商务区概念已经不倡导了,但我国现在不少城市领导人还盲目热衷于cbd。今年5月份在南京开了一个cbd的国际研讨会,居然有400多人到会,如按一个城市来2个人算,就有200个城市,可见cbd的热度仍很高。一座城市要得到全球的认可当然重要。但在全球化的大时代背景下,有的城市会成为城市网络的节点而得到繁荣,有的会被边缘化而失去发展的动力。所有城市都向区域的中心挤,向网络化的节点上挤,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全球化的时代,一座城市要取得国际的认可,就要有特色的城市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特色的城市产业,以特取胜,而不是盲目地拔高城市的定位,或克隆国外大城市上世纪初流行的cbd。
二是盲目扩大城市人口规模。确实像两位领导所说的那样,要准确预测城市未来的人口规模是极其困难的,城市规划师不是算命先生。特别是城镇化的高速发展,20xx年以后城市人口规模到底是多少更难预测。那么为什么又要重视城市人口规模呢?这不是矛盾吗?但是正因为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需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对用地进行审批管理,所以这种扩大人口规模的冲动就越来越强了。原来地方政府是“跑部钱进”,现在不要钱了,也不要项目,就要城市人口规模指标。这既有客观的体制策动,又有主观的盲目性。
三是盲目提倡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片面地认为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就是城市生态良好。其实,多组团与单核心的城市布局适应的条件是不同的。多组团布局适应于规模非常大的城市,一般是市区人口规模超过150-200万人的城市才会考虑多组团。多组团又适合于发展非常快的城市,像深圳那样9个组团并列同时发展,这在世界城市史上是罕见的。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对城市发展空间盲目地进行多组团布局,首先将导致城市集聚效应的大大降低;其次是能耗大增,土地利用效益下降;第三是基础设施的成本成倍增加。我们所说的另一种多组团布局,主要是针对那些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主张采取双核心城市的模式,新建区游离于古城之外,互相不要干扰,不要多个中心重合。对于像上海、北京等超大型城市,我们主张多中心。这一次北京总体规划修编中,确定了“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对于一般的中小城市,我们还是主张单核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按照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走向,发展交通走廊式线状城市或者根据地型地貌发展指状式城市,这比盲目地多组团式的城市布局要好得多。对于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不要盲目追求,而是要因地制宜,因城制宜,因产业制宜。
四是盲目进行旧城的成片改造。一些地方领导对外宾介绍自己所在城市时非常骄傲,有2、3千年的建城史,但是我们却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历史痕迹。老城区是城市之根、文脉之本和风貌特色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众多文物古迹聚集的聚宝盆。大部分西方国家对在二战期间被炸平了的城市古建筑,都按照原风貌重新建起来,现在获得了巨大的观光收益。相当多的城市,6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无烟工业,来自于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那我国50年以后还能给世界留下什么样的城市风貌呢?也许来自国外的游客看到我们许多城市将来就变成这样了:站在高楼往下望,世界各国的建筑都有了,唯独没有中国风格的建筑,没有本地风貌的建筑。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和创造城市的特色?许多人认为,西方建筑之所以能保存至今,是因为它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而我国的古代建筑大都是木头建的,木头烂掉了,建筑就倒塌了。同时为了人民群众利益,为了防止火灾,应该对老城区实施成片的改造,推倒重来。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西方建筑师则认为,正是因为他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所以维护的成本非常高,不像木头建筑,只需对朽烂的部分进行更新修复就可以了。你说木头的建筑就不能保持城市特色?最好到日本的京都去看看,它号称东方文化之都,所有的建筑式样都是从中国唐朝照搬过去的,城市的风貌保持得很好,没有任何高层建筑,基本是三、四层,城市的整体风貌十分谐调。我们城市的风貌保持得怎么样?有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市长居然把富有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的一条街全部拆了,最后由一个规划师设计搞成了欧陆风格的步行街,一些西方人来看了以后,认为他们到中国是来看中国特色的,结果还是他们家乡的建筑,非常失望。
五是盲目迎合小轿车的交通需求。片面强调防止道路交通堵塞,而规划建造大马路、立交桥和拓宽旧街道。决策者们是坐小汽车的,他们希望能加快行车速度,以至于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盲目布置超宽的马路、不分青红皂白地拓宽机动车道、砍伐行道树、取消自行车道。个别南方城市还对取消自行车道予以立法。现在,西方所有的城市都恢复了人行道、自行车道。耗能最低的城市是一个可步行的城市walkablecity,而我们现在有的城市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我国本是一个自行车大国,而现在发生的一些事件却是很有讽刺意义,上海有几个白领人士告诉我,他们一天要开2、3个小时的车(大部分是堵车时间)为了锻炼身体,下班后先开车到健身房,骑假的自行车1小时,再开车回来。我们的城市道路宽度远远比欧洲这些国家的城市道路宽得多,为什么没有组织好交通?主要是路网不够而不是城市的道路宽度不够,消灭绿化带、人行道、自行车道来确保小汽车畅通,是再愚蠢也不过的事。西方多数城市为了保证公交车、自行车畅通,正在纷纷压缩一般机动车道的宽度,从需求上控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以达到整体节能的目的。
六是盲目地进行功能分区。片面强调功能单一的各类园区。西方国家在120xx年前就曾经发展过功能单一的工业城和卧城(sleepingtown),后者仅用于居住,上班又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时期的城市可谓是焦炭城,工业区污染非常严重,居住与工业必须分开。而我国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在城市中发展的是低污染、劳动力密集、低耗能的工业,这种工业用地完全可以与居住或其他用地混合。西方国家现在强调的就是土地混合使用模式,这样可以做到节地、节能、节材和减污。西方的城市规划中提出了土地混合使用和推行绩效规划(performancezonning),意思是什么呢?规划对一个建筑的使用功能的强调是弱化的,但对建筑所带来的噪声、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三个指标则是严格限制。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新型工业、it产业与居住、商业、教育混合在一个地方,从而做到就业与居住就地平衡,没有“钟摆式”交通的弊端,这是最节能的城市。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型城市,为什么实际工作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呢?我们应该把各类开发园区与城市新区和卫星镇建设统一起来,不能变成两张皮。
七是盲目进行周边环境的再造。昨天有报道说,我国西部某一缺水的城市,在城市外围开挖一个人工湖,其面积比西湖还大5倍,何必呢?有的城市在容易发生洪灾的地方填河变路,按理泄洪疏导都来不及,却把河填掉,变路了;风貌单一的城市劈山为地,城市内部或周边山丘及其绿化本来应该是由城市规划严格保护的,用于引景入城或供市民休憩的公园,少数城市却把山推平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一些地方领导想为官一任,就应该在地球上留下烙印,思路错了就变成了遗臭,这也玷污了我们当市长的名声。虽不是说大多数市长都是这样的,但661个城市中有几个市长有这样片面的认识也是非常糟糕的。
八是盲目地体现第一责任人的权威。中央领导再三强调市长是城市规划的第一责任人。有些市长或书记就这样认为,我既然是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有绝对权力修改规划。这麻烦就大了。有的城市一换届,书记、市长就急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锦涛同志在去年的经济工作会上指出,城市规划一定要有严肃性、权威性。但是他讲的严肃性、权威性是指法的权威、法的严肃,而不是指个人的。城市规划第一责任人是市长,指的是规划搞得不好,市长要受到处罚,不是说你真的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而是负有责任。当然,市长也有相应的权力,一般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任就是市长,这说明权力和责任是平衡的。
城市总体规划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修编过程中,面对城镇化高速发展形势和法制还不健全、人们道德觉悟还不那么高的现实背景,出现了以上八个方面的盲目性。尽管这些盲目性只出现在局部地区、或者说是少数个人行为,但是正因为城市总体规划是第一资源,所以在这个环节发生错误影响就大了。总体规划错误就会导致建设错误,建设的错误往往是难以弥补的。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十九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决胜之年,是我县“奋战四年全面达小康,争先苏北跃进前八强”的关键之年,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瞄准“跨越发展争位次,跃进全市重点镇”目标,突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两条主线,全力谋求“项目建设大突破,经济总量大跨越,镇区形象大改变,综合位次大提升”,以决战的姿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主要奋斗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力争10亿元,增长32%;工业开票销售10亿元,比上年增长32%;财政收入4500万元,增长32%,力争5000万元,增长4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7.6亿元,比上年增加214%;规模以上工业投资6.8亿元,增长36%;工业增加值3.6亿元,增长22%;工业技改投入1亿元,增长25%;新增定报企业6家;新上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6个,其中亿元工业项目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新上民营企业100个,发展个体工商户1080家;区中园实施项目3个;新批外资企业3家,协议利用外资1200万美元,实际到帐300万美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一成,达9100元。
一、以专业园区和区中园建设为载体,突破重大项目。
我们将坚持以园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谋求主体经济跨越发展。一是在工作要求上突出三大重点。始终把“引进重大项目、加大技改投入、优化企业服务”作为抓好主体经济的三大工作重点。招商引资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三大保障到位,以产业链招商、开放式重组招商、闲置资源招商、重点区域招商、驻点招商、代理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法,全民发动,全员出击,主攻大投入、大税收、大外资项目,着力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和亿元项目。紧紧围绕落户企业和注册企业两大龙头,着力培植规模骨干企业,积极引导双多化工、富德制衣、佳宁水泥、鼎固板业、宁润玻璃等规模骨干企业增资扩股,加大技改投入,延伸产业链条,发展配套产业,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同时进一步确立大服务理念,以契约式、代理式、保姆式搞好为企服务工作。镇三套班子成员挂钩服务重点项目和定报企业,机关工作人员挂钩非定报企业,各村(居)书记、主任挂钩属地企业。2010年确保培植销售超亿元企业3家(双多、富德、佳宁),培植税收超1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500万元以上企业3家。二是在项目建设上依托三大载体。以县经济开发区××园、县中小企业园、镇工业园为载体,切实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力促项目快敲定、快签约、快开工、快达效,做好投入1.6亿元的镀锌板项目、1.2亿元的电子原件项目、8000万元的柴油机组项目、5600万元阀门机械项目、5200万元的五金压件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年内确保3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入开发区××园建成投产。中小企业园突出引企入园的中小项目,确保引进6个民营企业进入中小企业园。镇工业集中区主要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突出引进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采取腾笼换鸟、合作重组等方式做实做强镇工业园。三是在产业方向上围绕三大支柱。依据现有产业优势,坚持把化肥、建材、家纺作为我镇产业发展方向的三大支柱,着力以双多公司为龙头,加快“20·30”工程建设速度,确保一季度试产。尽快上马投入1亿元年产50万吨的尿基复合肥项目,全力打造十亿双多;以富德制衣为龙头,着力盘大侬依妮等现有服装家纺企业,全力打造家纺名镇、服装重镇;以佳宁公司为龙头,加大与中建材南方公司的合作重组力度,进一步追加技改投入,扩大企业规模,确保年产水泥200万吨,全力打造建材航母。四是在责任落实上重抓三大群体。进一步细划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各级责任。首先,镇党政主要领导年内必须招引一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其他班子成员必须招引一个2000万元或2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人帮扶新上1个年税收1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其次,中层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帮扶新上一个税收分别达5万元和3万元的民营企业,各村必须新引进一个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年内必须新办4个民营企业。第三,成立专业招商队伍,保留职务,放下事务,带上任务实行离岗驻点招商,确保人员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项目招引到位。
二、以土地流转和专业合作为支点,突破农民增收。
我镇将按照“土地流转规模化、设施栽培高效化、三大合作一体化”总体要求,切实把农民增收致富工程落到实处,力争实现“党员干部示范全覆盖,工作位次全县前三强”目标,重点抓好“四大工程”。
湖、新北日月潭生态农庄集群基地;5000亩的新南、××、新西设施蔬菜集群基地;5000亩的新风畜禽养殖、射阳河沿线五村水产养殖集群基地。发挥基地示范辐射功能,拉动全镇高效农业发展。三是实施村组增收致富工程。按照“增量、提质、扩面”的要求,全面实施“镇有千亩示范区,村有百亩示范匡,组有10个示范户,一户一棚奔小康”工程,确保镇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全覆盖,带动30%普通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四是实施专业合作工程。建立并逐步完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专业合作、资金合作组织,不断增加覆盖面,破解农民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面临的资金、技术、市场等核心难题,保障农民收益。每个基地、各村(居)都要根据实际需求,建立相关的合作组织,年内完成1个投资30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公司(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工程。
三、
以县城扩域和交通建设为契机,突破集镇建设。
积极策应县城扩域发展战略,立足建设高品位县城西城区,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建设,高标准管理,使镇村建设有新的突破和提升。一是高起点规划镇村建设。扎实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实现集镇区域交通工程“三纵三横”,东连城南新区,南通阜益线,北接阜羊线。按照“大力推进进城入镇,着力引导集中居住,完善集镇配套功能,全力打造规模镇区”的思路,做好集镇和四大农民集中居住区(南湾、吉沟、合力、东季)的布局规划和建设配套。二是高规格建设重点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完善提升“六个一”工程的规格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计划投入2000万元,在馨盛花苑新建5000平方米商住楼,开发建设小中河河滨渡假村工程,实施小中河北岸新老大桥间精品水景工程,新建××实验学校综合楼一幢,建设××室内农贸市场,新装路灯120盏、新栽苗木花卉180万株,不断提升全镇亮化、绿化的覆盖率。实施村通公路6条累计12.6公里,配套建设集镇区域防洪排涝闸站2座,加快四大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步伐,确保200户农民进区入住。三是高标准开展环境治理。抓队伍。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招聘8名左右,以退伍军人为主体的城管人员,切实加强对全镇村建工作管理,突出集镇环卫管理,提升集镇形象。抓投入。2010年投入6万元新建垃圾池10座、购置垃圾桶100只。投入20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辆。投入30万元新建镇村垃圾中转站一座,确保垃圾处理及时到位。抓管理。巩固“三大会战”成果,扎实开展镇村环境整治“四清两白”工程,实行居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长效保洁机制,规范门牌、店堂管理,门前实行“五包”责任制,对镇区卫生死角和重点区段进行流动式督查监管,通过有力管理,展示××集镇新形象。
四、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平安创建为抓手,构建稳定和谐。
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改善民生、大力兴办实事紧密结合,全力打造诚信××、平安××、和谐××。一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积极实施防洪圩堤加固工程、桥涵闸站配套工程、大中沟疏浚工程,年内完成水利土方51万方,新建桥涵闸站10座,疏浚大中沟6条。全面宣传和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积极做好“五保”老人走访慰问活动,扩大“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覆盖面,全力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一有三缺”农户脱贫致富。二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市级文明镇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和严打整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狠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安心、安居、安全的社会环境。三是全面推进社会和谐。全面落实“一岗四责”制,积极开展“金桥下访行动”,对信访隐患和重点信访件做到信息化防控、人性化疏导、规范化处置、制度化追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进京赴省上访零记录。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打造诚信计生、数字计生、人文计生、和谐计生,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位居全县前三名。优化教育布局,实现“一镇三中心”目标,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好镇文化中心的辐射功能,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二十
同志们:
今年,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严禁在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影响园林式山城形象”的议案,这个议案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了民意,反映了社情,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具体体现,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个议案对于我们实现在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对此次议案高度重视,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三名县长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以前年度城区乱挖滥建案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这次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和方向。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夯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措施,确保人大议案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城区建设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刚才,县林业、国土、城建、水保等部门作了发言,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作了重要指示,请同志们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城区是我县重要的经济社会区域,做好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城区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治理城区环境,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松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旦造成重大的环境破坏事件,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放任乱挖山体、破坏生态植被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行为继续发展,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得不到维护和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和乾佑镇、下梁镇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
2、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县城乡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规范城区管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植被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山体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坚决扼制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等现象,确保柞水县的整体生态建设,为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保障。
3、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生态园林式山城的有效途径。我县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相对较少,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来优先培育发,并把城区作为园林式旅游山城来定位建设。为此,保护好城区植被及整体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树立保护周边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周边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周边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观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
4、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城区建设秩序和化解建设矛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房因四邻协议、采光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日显突出。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稳定,主要领导把因城区建房引起的上访问题亲自拿在手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建房户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此次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把城区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规范城区建设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悉心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客观的讲,我县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植被破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治理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不利的方面来说:一是近年来乱占滥建、乱挖山体案件不断发生,突出案件刹而不止;二是整治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处理上存在“以罚代批”现象,违背立法精神,援引法律条款不够准确和全面,主要表现在处罚结论上只罚款不拆除、不并处恢复原状,执行没有到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和“敷衍应付”等错误思想,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势在必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严”字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维护县城安全、创建园林式山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联合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城区建设秩序,保护城区生态环境,努力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1、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这次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对城区乱挖山体、毁坏设施、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进行整顿治理。重点要在“查”和“处”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县城周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乱占滥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毁坏防洪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和违规审批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三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一是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县城建、国土、水保、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破坏生态植被、占用林地案件的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县城建、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占滥建、乱开山体进行清理整顿;三是由县水保部门负责,县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石料、建筑垃圾倾倒入河中或其它未经批准的地方的,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要组织强行清除,并处罚款;四是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立案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五是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于违法违纪进行修建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政干部,通过一定程序,依照党内纪律和干部管理条例,该查办的立即查办,该免职的坚决免职,坚决拆除一批房屋、罢免一些领导、处罚一批干部、恢复一片绿地、教育一片群众,达到遏制全县特别是城区乱开挖、乱建设的整治目标,为我县建设商洛经济生态强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规范程序,依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调查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贯彻此类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及国、省、市、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运用这些法规要做到条文得当,依据充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行政诉讼法》的检验。立案调查是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保证,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做到立案准确,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处理有序,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凡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案件,虽然已做了处理、但执行未到位的,必须以原处理决定限期执行到位,在规定期限没有执行到位,一律按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查处。凡是对本年度以前违法违规而没有进行处理的,纳入本次范围予以处理。凡是20xx年1月1日之后违反的、已处理并执行到位的,对其中重大案件要在原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复查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案组,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限期结案,并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暴光。一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县城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各自确定10个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各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一定要做到铁人铁面办铁案,如果哪个案子出了错误,要追究办案工作人员以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不做为的处理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认真抓好落实反馈工作。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案卷,相关部门要立即制发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对不属本次审查范围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纠正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制发处罚决定。
3、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区域之广,任务之重在我县城区整治工作中尚属首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及时向县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城建、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次专项活动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灵通信息联系,严明工作纪律,同时所有案件必须在6月10日前调查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分期分批报县政府,县政府届时将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由城建、林业、水保、国土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建部门负责规划,林业、水保部门负责审核,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完善城区山体、植被保护网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得失,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工作联席审查审批制度;三是由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同志们,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二十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合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合肥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143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切实发挥合肥对皖江城市带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合肥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巢湖、紫蓬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东大圩—南淝河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包公祠、教弩台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和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中部襟江滨湖城市的景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合肥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合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合肥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合肥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4月22日
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篇二十二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佛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佛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97.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各级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的带动作用,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的产业和生态安全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8.2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佛山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西樵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城区、街区和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好佛山祖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建设好具有岭南风貌特色和传统水乡风格的风景旅游城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佛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佛山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佛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佛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佛山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