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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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一
1.1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招标(采购)分类。
2.1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招标采购计划。
3.1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招标文件。
4.2.1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信息发布。
4.3.1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投标单位预选。
4.4.1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发标。
4.5.1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开标。
4.6.1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评标、定标、中标。
4.7.1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签订合同。
5.1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供方管理。
6.1供方合格评定。
6.1.1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第一类招标。
ppp300第二类招标。
ppp400第三类招标。
ppp500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二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共谋划建设小镇、小镇、小镇、小镇4个乡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万吨“悦鲜活”生产线等项目正在建设。
全县汽车密封件产量36000万米,位居全省第二位,年产进气道、滤清器等注塑件32.5万件,拉索223万件,位居全省前列。
新建村史馆230平方米,以及集村民健身、文艺演出、娱乐游园为一体的综合公园。栽植树木1200余棵,搭建长廊700米,新建游园5处、池塘2处,加上周边环绕的田,形成一幅独具特色的冀南自然田园风光。2016年以来,在这里先后举办4届旅游文化节。
(四)小镇。方营镇小镇,西邻“航空城”,东临“风景区”,南临村农田,北临村田园;
南北长约1500米,东西宽约1250米,总规划面积约为1.89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努力把孙家寨打造成全域旅游的风景区、敬老养老的惬意园,创新创业的大平台,富民强村的示范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投资主体。四个特色小镇除小镇有投资主体,其余三个特色小镇均没有投资主体。二是特色小镇发展不平衡。利用率低缺乏具有地方特色的参与性、娱乐性项目,吸引力不强,游客滞留时间短,经济效益比较低。
二、政策建议。
一是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资金支持,我县特色小镇主要在谋划阶段,下步主要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省市在规划制定旅游路线,建议把我县4个特色小镇列入名单,增加游客。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三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四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承包内容进行供货及安装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工程价款。
双方以共同协商的各种材料价格定价,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条:付款方式为准。
第三条:产品规格及单价。
第四条:工程施工。
1.乙方应尽量提供给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辅料,如故意拖延耽误施工时间,一方责任自负。
2.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验收标准及工程期限施工。
3.甲方施工过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误工费及材料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需双方认可。材料质量需按原厂实物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诚意金,材料款按每个月底工程量的60%,工地完工后付材料款35%,剩余5%待验收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双方按照具体情况协商。
第七条:工程验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验收,对不合格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下(不含20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按照国家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项目,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三)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设施)。
第十一条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屯溪区辖区内(含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铁路、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属核准制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属备案制的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备案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试生产时间,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或生态修复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期限经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违法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无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违法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政[]36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六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七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种优化措施在大型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作用正愈来愈突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不断地进行计划、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确保工程项目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1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原则性。
工程项目施工是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实现项目目标是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与前提,进度控制的原则就是在保证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科学优化,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和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
1.1为了更好地满足总进度目标的要求,组织力量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区块建设工期,尽快的使建筑项目分批发挥投资效益。
1.2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的先后顺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施工方法,明确设备工程对土建的要求和土建为安装提供施工条件的内容和时间。
1.3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材料物资到货与进度需要的平衡,保证进度目标的要求,避免高峰现象的出现。
1.4考虑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包括施工中及项目竣工动用所需的水、电、汽、通讯、道路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的满足程序和满足时间,必须与有关项目的进度目标协调。
1.5由于现场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制订克服限制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1.6要全面而细致地分析与工程进展有关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制定科学合理进度目标,有助于提高计划的预见性和进度控制的主动性。
2项目进度管理必做的工作。
笔者认为,要搞好项目的进度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2.1建立项目管理的模式与组织构架。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有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一套规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业务制度,一流的管理目标和企业文化。
2.2建立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一个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设者参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有一个严密的合同体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而避免相互的拆台、扯皮。
2.3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三级工程计划。这一计划不仅要包含施工单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包含业主的工作、设计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的工作,以及充分考虑与施工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工作的影响。
2.4设计单位的确定及设计合同的签订,以及设计质量、速度的检查、评审。设计的工作质量决定了项目施工能否顺利实施。
2.5施工单位的招标、评标及施工合同的订,包含总包、分包单位的选择,材料、设备的供货合同的签订。
3进度控制管理的措施。
进度控制是一项全面的、复杂的、综合性的工作。原因是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影响工程进度计划。因此要从各方面采取措施,促进进度控制工作。采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编制网络计划只是第一道工序,最关键的是如何按时间主线进行控制,保证计划的实现。
3.1编制进度计划的措施。
结合施工程序、建设条件、工期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进度计划;根据综合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项目报建、施工图交付、招投标、工程建设、外围配套及各阶段物资供应的最迟完成时间,编制相应二级进度计划,设计、供应商、施工单位编制三级进度计划,以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施。
3.2加强事前预控、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组织体系,组织编制好分级计划。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3.2.1工程总进度目标和所分解的子目标的内在联系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程工期的要求。
3.2.2计划内容是否全面,有无遗漏内容。
3.2.3工作程序和作业顺序安排是否正确合理。
3.2.4各类资源计划是否与进度计划实施的时间要求相一致,有无脱节,任务的均衡性如何。
3.2.5进度计划的重点和难点是否突出,对风险因素的影响是否有防范对策和应变预案。
3.2.6关键线路是否明晰。
3.2.7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3.2.8要加强事前预控,按计划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困难,提前采取措施,落实各种条件。
3.2.9通过每日现场例行检查、定期例会、进度报表等方式,时刻跟踪检查计划实际进度。
3.2.10通过信息管理,及时搜索信息;充分分析各类信息,将收集的实际进度及资料数据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出现的问题及偏差原因;及时落实各种条件,采取各类纠偏措施,通过调度指挥,及时、有序、权威、高效、快捷地保证计划正常进行,真正做到事中控制。
3.2.11加强事后总结进度检查、纠偏结果,按照报告制度规定,形成工期进度控制报告。
3.3确保设计、采购进度。
设计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前提,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物资按要求及时供应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因此确保设计、采购进度是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按期实现的必要工作。
要专门对工程设计阶段进行监控,依据合同要求具体落实控制工作,对于设计进度的控制应实施动态控制。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定期、定节点检查实际完成情况,并对设计进度进行比较分析,若发现偏差,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快设计进度,使设计单位如期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及说明。
物资采购工作在计划安排中要有一定的超前性、预见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经常了解制造进度和制造中出现的问题,对主要设备派人催交催运。对于所有订货合同均辅以经济惩罚条款配合执行,并要求制造厂制订生产进度网络计划,且按网络计划报出计划执行情况,使设备制造进度状况处于受控状态。计划合同部每月检查设备、主要材料供货进度,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八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九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3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
5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管理。
6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安排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7参加对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严禁进场。
8负责组织各种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9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
10制定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建设单位授予监理“三权”(停工权、复工权、拨款权),监理单位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为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建设单位将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奖励额为节省工程资金的20%,奖金在下一次的监理费拨付中一并兑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规定。
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6、总包单位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项目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总包单位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代表、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总包单位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总包单位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建设单位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指令确有异议,在建设单位坚持要求执行时,总包单位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总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项目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
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总包单位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确认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建设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总包单位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需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确定,;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3、因建设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3)、监理工程师对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2、施工图纸会审: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图纸是否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总包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7、监理工程师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总包单位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十一、工程项目月报表:
1、工程月报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4)、编制项目月报表应及时报分管经理审核,由分管经理针对月报及现场的情况提出要求。
(5)、工程项目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二、甲供材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工程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工程项目部、材料部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2)工程项目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3)委托招标公司拟定《招投标文件》,工程项目部、材料部定《采购合同》及各厂商的入围资格请分管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部、材料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招标公司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5)工程项目部、材料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项目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材料、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单位,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报材料部采购。
2、进场管理程序:
(1)、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项目部、材料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会同供应商,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卸货验收,并作进场记录,监理单位在每月25~28日汇总甲供材进场的数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项目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项目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4、当水、电的总表数于分表总值出现差量时,按照各施工单位的总用水、用电量对差值部分进行公摊。
十四、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总包单位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总包单位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同时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和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物业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总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4)、由分管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七、工程项目结算:
3、建设单位要求审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6、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及财务部;
7、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工程分馆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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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一
建设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好的管理能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保证质量,而糟糕的管理则会导致工程延误和质量问题。在经历多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从规划、沟通、控制、协调和总结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规划是成功管理的关键之一。在开始工程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将其分解成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这有助于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和进度,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此外,在规划过程中还应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风险的有效管理。通过提前的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资源,避免物资浪费和不必要的人力成本。
其次,沟通是顺利进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良好的沟通能够帮助团队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信息的传递顺畅。在沟通过程中,要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每个成员的能力和价值,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再次,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工程项目中,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需要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和进度。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准确的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途径。同时,也要注重对各项工作的细节把控,确保每个施工步骤都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协调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需要不同团队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因此,良好的协调能够帮助解决各种冲突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协调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和沟通,消除误解和分歧,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得到平衡与满足。
最后,总结是提升工程管理能力的关键。每个项目结束之后,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反思,从而汲取经验和教训。首先,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个项目的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其次,要分析失败和失误的原因,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通过不断总结与反思,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领域,需要全面的规划、有效的沟通、严格的控制、良好的协调和深入的总结。只有加强对这些关键环节的重视并加以实践,才能更好地完成工程管理任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作为一名工程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不同项目的管理要求,并为项目的成功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二
建设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在建设工程管理的过程中,我不断总结经验,积累知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分享我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心得体会。
首先,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关键。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设计师、承包商等。项目的成功需要高效的沟通和协作。因此,作为一个项目经理,我始终坚持与各方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传递信息,解决问题。同时,我尽量采取开放、明确的沟通方式,确保每个团队成员都理解项目目标,并清楚自己的职责。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提高项目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灵活应对变化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建设工程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项目计划经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僵化地坚守原有的计划,而是应该灵活地应对变化。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快速适应变化可以帮助我在项目中取得更好的效果。做得好的项目经理必须能够及时调整资源,优化工程进度,顺利完成目标。
此外,严格的质量控制也是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建设工程中,质量问题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甚至威胁人生安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时刻关注整个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确保每一项工程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我注重培养团队成员的质量意识,鼓励他们约束自己,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工作。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我的项目成功地满足了质量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此外,建设工程管理还需要注重团队管理。一个高效的团队是项目成功的基础。我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机制。首先,我注重培养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和培训,我增加了团队成员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了解,增进了相互的信任。其次,我提倡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倡导团队成员积极工作、相互支持。在这种文化的引导下,团队成员能够更好地配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我成功地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最后,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我发现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建设工程管理是一个广泛而专业性强的领域,知识和技能的变化是非常快速的。为了适应变化,我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理论知识,学习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此外,我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提高项目管理的能力。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领域。通过良好的沟通、灵活应对变化、严格质量控制、团队管理和持续学习,我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实践和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项目的成功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三
为了使地暖系统安全得到保障,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交付验收;。
2、按图施工,且工程竣工绘制竣工图;。
3、对业主负责,培养施工人员责任感;。
4、尽量杜绝与其他专业施工的交叉作业;。
5、配合砼垫层的回填施工;。
6、地暖施工时,成品检验不能只看试压情况,还要结合盘管质量一并检验,尤其是管路中间死弧的位置。
1、地暖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应尽快与土建方协商安排砼回填的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必须有专人看管,验收完毕且尚未回填砼的房间应张贴醒目标语。
2、成品保护需与施工各方共同沟通,并需要甲方及总包方的支持协调,让所有工作人员都加强地暖成品保护的意识和责任。
3、砼回填时,需有专人配合,且地暖系统需带压施工,回填层施工中、施工后应随时检查地暖的压力变化。
4、地暖施工完成后,严格禁止一切对地面有破坏性的行为如:凿洞、开槽、楔钉等。
5、禁止在地面上放置火种如:生火做饭、放置喷灯等。
6、装修时应保护好外露分集水器,尽量不要将分集水器包在储物柜等木制家具中,以免给以后的维护和使用带来不便。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明确划分各岗位安全职责,定期检查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认真详细填写有关安全资料。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对查出的隐患,随时解决或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针对红军街1号楼地暖工程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
2、施工塔吊及龙门架下严禁长时间停留;。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服从总包统一调配,严禁私接乱拉线路;。
4、由于现阶段天气原因,高层施工尤其阳台边缘,要进行围挡,必要时带安全带,并穿防滑鞋。
5、加热盘管及其他材料要集中整齐堆放,必要时设置专用库房。
6、加热管、集分水器严禁攀踏,用作支撑或借做它用。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四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的方针。依据劳务分包合同、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进度管理细则等。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条款,达到并完成本工程所制定的进度目标,就本工程施工进度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的项目管理班子是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并有明确的工程进度目标和管理制度,任何人都必须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进度目标和管理制度、本协议进行管理。
二、乙方必须确定工程进度目标(时间应当比分包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进度目标要短),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和控制办法,编制施工现场劳动力计划,配合甲方共同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三、乙方的进度目标、进度管理制度和办法必须服从甲方的目标、制度和办法,如有冲突,以甲方的目标、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准;乙方的劳动力计划必须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并明确项目经理和工地现场施工进度负责人。
五、乙方总体进度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甲方总体进度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
六、乙方在组织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交纳0万元的施工进度保证金,以使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的进行进度控制和管理,达到并完成合同约定,否则不得承包本工程;在工程完工、分包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分包合同和本协议履行了全部责任和义务,则返还施工进度保证金,反之,则视责任的大小,按照分包合同、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扣除施工进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了施工进度保证金,则甲方除扣除全部进度保证金外,还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作为赔偿。
七、甲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负责对工程进度的全面管理。向乙方公布本工程的进度目标、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并严格按工程进度目标、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实施。
二、负责对乙方工程进度目标、进度理制度和控制办法、劳动力计划的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归档备案。
三、负责对照乙方劳动力配置计划对乙方过程中劳动力动态进行监控,当乙方施工现场劳动力不满足进度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劳动力,如经甲方多次催促,乙方现场劳动力仍不满足进度需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进度滞后3%时,甲方有权撤换乙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任何一级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当乙方的工作进度滞后5%时,甲方有权切除乙方合同内规定的任何一部分工作内容单独组织施工,并有权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对周进度、月进度进行评价,对乙方没有按周进度、月进度等阶段性进度完成的,有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六、甲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结算时,甲方施工管理部门应出具工程进度评价书,无工程进度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第二条乙方权利、责任。
一、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所承揽的施工任务,响应甲方所制定的进度目标。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各项进度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遵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业主、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
三、乙方入场后组织施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乙方所制定的工程进度目标、进度管理制度和控制办法、劳动力配置计划,甲方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归档备案。
四、乙方入场后组织施工前,向甲方报总进度计划和详细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以上计划应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的要求,甲方留档备查。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及本协议期间,向甲方提交周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甲方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留档备查,作为比较工程实际进度和进度评价的依据。
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地立即撤换任何一级行为不端或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部成员和雇员,并尽快代之以称职且经甲方批准的人员,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按劳动力配置计划保证有足够的人力,以满足甲方对计划进度的要求,如果进度滞后,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增加人力或加班以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将部分或全部工作及费用从乙方合同工作范围及合同款中扣除,并指定他方完成。
八、在甲方的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负责组织劳动力进行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进度计划的实现。
九、接受因乙方原因而不能实现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合同工期等情况的各项处罚。
一、乙方所报的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必须符合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后,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
二、乙方所报劳动力配置计划必须符合工期要求,劳动力配置计划应包括施工阶段、工种、人数、进出场时间,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确因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现场劳动力进行调整(增加、减少或撤场),由乙方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
三、甲方按经审批的劳动力配置计划不定期的核查工地现场实际人数,如实际与计划不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敦促乙方按计划要求补齐施工现场所需用的劳动力。如通过扣除违约金、敦促等措施,乙方现场劳动力仍不满足工期要求,则甲方有权切除乙方合同内规定的任何一部分工作内容单独组织施工,并有权终止分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的月进度计划应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实现月计划,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报的周进度计划应符合月进度计划的要求,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实现周计划,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0.%的违约金。
六、乙方向甲方提交周进度计划的时间为每周一0:00时前,周计划应包括下周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人力的投入情况、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月进度计划的时间为每月22日0:00时前,月计划应包括下月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人力的投入情况、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七、工作例会:每天下午5:30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碰头会;每周四下午5:30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一周总结会;每月24日下午5:30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月总结会。如乙方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则甲方对乙方处以xx年月日前将房款元(大写:)向丙方清偿。
第五条为维护丙方利益,乙方须将所取得的房屋向丙方抵押担保。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乙、丙双方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期,乙方未支付完毕协议规定款项,则以抵押登记的房屋,按民法典规定向丙方清偿。
第七条乙方到期未支付协议规定款项,向丙方支付房款总价款xx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六
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七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八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建设工程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对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工程实行优价;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合同中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的工程,要扣除一定幅度的承包价。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向该企业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使用单位经检验发现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投诉。
对尚没有经过产品质量认证的建材料、设备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推荐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评,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设计、施工单位查询;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保护用户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用户反映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处理,支持用户对因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其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负责供应的设备等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委托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应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格(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一个住宅单体工程应有一个施工企业负责总包。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供应的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除应遵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开发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售的房屋,应符合使用要求,并提供有关使用、保养和维护的说明;。
(三)对出售的房屋,因其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组织保修。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资格等级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格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接任务,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格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勘察设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制度,参与图纸会审和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二)工程勘察文件应反映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准确,数据可靠;。
(四)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等,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
第二十八条对大中型建设工程、超高层建二、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应在合同中规定设计单位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包工程;必须依据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实行总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
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抓好职工培训,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采用新技术和适用技术。
第三十三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五)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第三十四条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实行保修,并提供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
第六章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对其生产或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的供需双方均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质量验收。
第三十七条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和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必要的检测人员和设备,把好产品看样、定货、储存、运输和核验的质量关。
第三十八条建材料、构配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符合在建材料、构配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材料、构配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三十九条建材料、构配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七章返修和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
(二)建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三)建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公用工程为一年;。
(五)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四)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五)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自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的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不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联系,商议维修的具体期限。
第四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法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
(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负责供应的建材料、构配等的质量不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要求;。
(四)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工程的。
第四十九条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递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发经营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勘察设计、施工、构配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三)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四)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五)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第五十一条生产和供应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的建材料、构配及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更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所收检验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对阻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七条经济处罚的具体办法,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工程保修办法(试行)》和《建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管理专题报告篇十九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二)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一、债权划分1.建设单位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2.施工单位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3.监理单位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1.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2.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1.工程图纸及设计文本(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3.图纸审查要点:
1)1、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相互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面积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1.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2.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3.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4.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1.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2.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3.建设单位、监理如对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计划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2.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验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3.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时,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4.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必须参加,而且必须做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1.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2.试运转由施工单位支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3.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2.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3.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1.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1.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1.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2.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3.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监理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1.计量施工使用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2.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三)签证管理一、管理职能1.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2.财务部负责审查工作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3.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确认价差签证。
二、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1.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停工,返工损失。
3)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2.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3.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4.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移动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