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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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总体思路,从建立和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入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困难群众社会帮扶救助体系的意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和文件,推动救助工作由单一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医疗、教育、住房等全方位扩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从起,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十件实事”,集中力量,加大投入,认真办理,保证了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城市低保制度日益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城区低保标准由最初的105元提高到现在的190元,县市低保标准由最初的90元提高到现在的160元,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95万人,人均月补差达到134元。
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实现了从临时救助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经过三年的扩面提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20元,保障人数从3.5万人增加到7.9万人,约占我市农业总人口的3.2%,人均月补差达到52元。今年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标准要提高到114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60元。
三是建立健全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制定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干旱、冷冻、风雹、洪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以来先后下拨救灾资金2778万元,为受灾群众恢复住房4802间,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稳定。特别是玉树地震发生后,全市民政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在第一时间投入支援玉树抗震救灾的工作,向灾区紧急运送救灾帐篷240顶,组织社会各界捐款3445万元,捐赠棉衣棉被2.8万多件,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解决了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五保供养问题,五保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和2400元。大力实施“霞光计划”,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三年来市县乡三级共投入1亿多元,新建改建敬老院64所,超额完成敬老院三年建设任务。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2861人,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较好地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
五是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逐步完善,设立了4所惠民医院,对困难群众实行“十五免十五减半四优惠”等优惠政策。资助9万多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大病救助,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达到13.9万人,以来共发放各项医疗救助金25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还在武陟县、解放区开展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六是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社会互助成效明显。成立了市慈善总会,县级慈善协会的数量达到6家,开办了43家慈善爱心超市,开展了“温暖隆冬行”、“慈善助你行”等一系列有声有色有效的慈善救助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四年来共募集爱心基金2500多万元,使6249名困难学生得到救助,3159名大病患者缓解看病困难,1.8万名困难群众得到救济,4300多名五保对象的生活有了改善;大力实施“微笑列车”、“重生行动”等慈善医疗项目,免费实施唇腭裂手术8000多例,项目实施在全国领先。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们努力构建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是明显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较低,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低保特别是低保边缘户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敬老院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敬老院编制、人员、经费保障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还不够规范,救助门槛较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影响了救助效果。五是基层普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以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医疗救助工作、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城市低保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二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低保对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探索限期享受低保待遇、逐步退出的路子,促进脱保就业。三是提高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健全和完善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操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评议小组的作用,将社区公示作为重要环节抓好落实,全面提高基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社会化发放程序,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审计部门正在对城市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五是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今年,省里将出台《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合理确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确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与城市低保相比,农村低保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客观上存在着低保对象人数多、家庭收入核实难等实际困难,特别是一些地方存在有错保、漏保、人情保等现象。在今年开展的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中,各地要把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摆上日程,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复核农村低保对象。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认定。乡镇、村级要进行100%的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对象入户率不得少于40%。要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村乡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杜绝人情保和暗箱操作。
二是做好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的“十件实事”,要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95元,将人均月补差由52元提高到60元(含上级物价补贴10元),保障面由3.2%提高到3.9%左右。这里我强调一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按户保按人保的问题。一户只保一两个人或两三个人,目前各县市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省里会议也专门强调要克服这个问题。我们的低保制度是按家庭收入来计算的,保障也要以家庭为单位来保障,按人保不符合低保制度。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扩面提标工作已近尾声,我们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对我们的工作来一个回头看,对存在以上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科学合理区分对象,健全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各地要综合考虑低保对象的家庭收支情况,按照家庭成员的病伤残程度和劳动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分类,合理确定各类对象的补助金额。原则上,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一类为长期重点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二类为长期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它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类为短期保障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
四是完善农村低保统计台账,加强信息化建设。省厅计划用两年时间为办事处和乡镇配备城乡低保微机,去年配备的重点主要是办事处,今年的重点是乡镇。根据民政部和省厅的要求,各县市区、乡镇都要建立农村低保统计台账,实行计算机管理。此次扩面提标完成后,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并上报市局。
(三)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健全五保对象审批机制,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省共有五保对象47.1万人,占全省农业总人口的6‰,全国的比例在3-4‰,而我市五保对象只有4312人,只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72‰,这个比例与全国全省相差太大,不符合我市实际。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由于五保供养资金从转移支付中支出,所以一些乡镇和个别县拒绝将五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造成五保对象人数逐年下降,我市的五保对象人数在全省最少,以至于该享受的补助资金享受不到。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五保供养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澄清五保供养人数,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二是加强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也被列入了今年市委市政府的“十件实事”,按照敬老院“三年建设、两年配套”的工作规划,今年要重点完善13所中心敬老院的取暖、洗浴、卫生医疗和部分乡镇敬老院的取暖等配套设施。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筹资400万元,市级财政已列入预算200万元,县级财政一定要足额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乡镇可根据经济实力,完善取暖、洗浴、医务室等设施。目前,市级方案已经制定,下一步要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初步确定6月底前完成太阳能洗浴设施配套,8月底前完成医务室建设,10月底前完成取暖设施配套。三是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敬老院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我们已经完成了敬老院建设任务,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下一步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管理上来,努力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我们计划在全市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目前相关文件正在运作中。各县市区要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员,认真落实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希望各县市区的领导能够大力支持,帮助解决五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适当增加入住人数,巩固和提高集中供养率,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今年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出台当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要通过加强服务管理,确保五保对象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
(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参保参合工作。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缴纳参保、参合费用,切实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来。各地参保标准有所不同,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保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预算解决,不得从现有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二是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快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信息平台,健全以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为核心,方便快捷、监管有效的同步结算机制。今年,省里要求40%的县市区要开展同步结算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医疗救助对象平均住院率力争达到3%。我市武陟、解放作为第一批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单位,工作进展顺利,武陟已建立了民政、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资金结算、垫付渠道畅通的医疗救助体系。今年我市其余县市区均被省确定为同步结算试点单位,我们将在近期召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会议,安排全市的启动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功效评价激励机制。要把医疗救助的筹资情况、资助参保参合情况、资金支出情况、人均救助标准、平均住院率等作为医疗救助功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资金补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推动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客观要求。各地要加大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工作力度,注意把握对象确定、救助标准、审批程序等关键环节。要加大对临时救助的资金投入,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当前的经济情况,市政府决定今年的“爱心一日捐”活动推后至8月19日进行,各县市区要做好准备工作,继续重视抓好“爱心一日捐”的资金筹集,最大限度地发挥爱心基金在助学、助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重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集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烈士褒扬工作,弘扬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有姓名记载的烈士有3674人,全市有烈士陵园7所,褒扬安葬烈士7817名;有散葬烈士墓44处,散葬烈士46人。长期以来,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急需进行保护改造。
这次省政府统一安排集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既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教育群众主体功能的现实需要。各县市区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保护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一)明确目标,加快推进。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保护改造。改造的重点是:烈士纪念墓地、纪念碑、纪念堂馆、纪念堂祠、纪念雕塑、纪念广场等主体纪念建筑设施。保护以改造翻新为主,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物位置和格局,不新增纪念设施规模,保持原有陵区的风格风貌。对散葬烈士墓,由墓地所在地政府安排资金进行统一修缮保护。保护改造工程要在9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二)突出主题,科学规划。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保护纪念设施、弘扬革命精神、方便群众瞻仰为建设目标,以改造主体烈士纪念设施为建设重点,以突出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设计原则,统筹考虑短期改造与长远发展,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分步实施,坚持节俭节约,避免奢侈浪费。保护改造方案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广泛征求烈士遗属、军队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改造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三)严把质量,加强监管。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责任重大,在工程质量、建设程序方面不能有丝毫闪失。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协调、检查和验收,确保每个改造项目都成为精品工程。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用好每一分钱,对于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宣传、发改委、财政、文化、文物、旅游和军队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加强部门协作,争取相关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优惠、舆论导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五)强化管理,提高水平。在集中力量搞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搞好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讲解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讲解员队伍。要下功夫抓好陈列展示,不断提高宣传展览效果,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同志们,做好社会救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艰巨光荣,让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的座谈会时间不长,但是大家谈得很清楚,我们听着也很有意义。刚才,瞿海市长和建球县长先后代表郴州市和宜章县介绍了市、县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形势,把民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部署和需要民政部关注、支持的问题先后作了汇报,谈得都很好,足以看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和对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制度等工作的高度重视,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明显的。新一年的工作部署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体现了全国民政工作系统的一些业务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落实。从中部省份来看,湖南省的民政工作有很多创新和创建,有多方面的成绩和经验走在全国的前列,对于市、县所提的请求和需要关注、支持的事项,我们要给予适当的倾斜。尤其是罗霄山片区构成的四个县,是民政部门牵头支持扶贫开发工作也兼带民政事业倾斜发展的地区,所以我们也一定给予关注和倾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在民政部的资金安排和项目安排上给予支持。
这次来宜章和今天座谈会的主题,就是了解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情况,研究进一步发展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要开创社会救助工作的新局面。之所以提出这个任务和目标,是因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新一届国务院格外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在换届后半年多的时间,就把社会救助立法工作提上了日程,决定制定和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今年1月4号公开发表征集意见、2月4号开始梳理,吸纳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做了些修改。修改稿和领导同志的审定稿,跟公开发表稿没有原则上的变化,只有词语修饰的变化,并且近日就将颁布实施。
社会救助办法在以立法形式体现的制度建设上,主要有八个方面的新任务、新提法和新要求。一是把社会救助体系在以往实践和单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综合概括为一个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也就是“八项制度”(即: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五保供养、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灾害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加上“社会力量参与”。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明晰的完整社会救助体系。二是明确了民政部门统筹负责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也就是社会救助体系由民政部门统筹负责,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工作。这个协调机制在中央是由民政部牵头的社会救助部级联席会议,在各省是按照国务院20xx年45号文件的规定,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一般叫作领导小组。三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要尽可能的实现一门求助、及时受理和转办。就是在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比如教育,完全是走县级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的途径实施教育救助,其他的一般都是在乡镇和街道一门受理、及时办理和转办。四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对机制是分两个方面来突破,一个方面是根据救助申请对象的请求或者委托,可以核查住房、车辆、公积金、存款、证券等多方面的财产收入信息,这也是在行政法规中予以的规范和授权。另一方面,各部门在救助工作上不再另建体系,实行信息比对部门共享。五是把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和救急难的功能结合起来。救助办法新强调了救急难的功能,并且在临时救助章节中,对急难救助问题作了描述。六是社会救助方式是资金保障、生活照顾,或者说是帮扶服务和心灵慰藉相结合。社会救助不单纯是资金保障,还要有生活帮扶和心理慰藉,尤其心理慰藉进入社会救助方式是一个新的创造。七是救助经办机构入法。这是第一次把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作为法律定位的工作机构,进入到行政法规之中。全国用于社会救助资金,仅城乡低保就1560多亿元。去年全国有26个省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救助了9300多万人,发出救助资金是93.4亿元。这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在国家层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今年已经安排了预算32亿,下半年就应该进入分配安排阶段。这么大规模的资金,把它管好、用好、监督好,确实需要加强救助经办机构的力量。当然,救助经办机构,我们主张传统办法和新办法结合应用,你有调剂编制的条件,就调剂编制,没有调剂条件的,就购买服务,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八是明确了救助标准。八项救助制度中除了明确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制定范围和标准以外,绝大多数都是要求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制定标准,因此湖南全省统一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是完全符合这个方向的。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新契机,我们要依法行政,把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开创新的局面,要从五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对低保而言,是伴随标准的统一,应保尽保,可能会带来适当扩大范围的问题;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还有其他一些专项救助,超出低保、五保范围的困难情况,有的是由县级来认定,有的是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来认定,这样也会把低保边缘群体扩大到一些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的范围。
二是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我们现在的救助水平,受发展阶段的制约,总体上还是偏低的,仅能保障最低的基本生活需求。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与物价波动相挂钩,还是要逐步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平。
三是要保证救助时效。救助暂行办法中对救助时效也是有规定的。下一步,怎样来发现急难问题?一方面是要及时受理和转办救助申请,另一方面是要主动救助,切实保障救助时效。
四是要完善救助方式。资金保障、生活帮扶、心理慰藉相结合的救助方式,不仅是社会救助的基本制度。而低保实施需要心理慰藉,修复缺损的社会功能,救急难可能就更需要专业社工服务,比如像有的大病医疗超出承受能力,锯腿啦;又如,安徽有兄弟俩患白血病,结果弟弟自杀了,把治疗的机会让给哥哥,像这些事可能就不光要解决救助时效,还要解决多种救助方式的综合应用。
五是要完善工作手段。科学的认定低保救助对象,提高认定的准确率。我们过去是以传统手段为主,入户调查、邻里索证、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再加上部门的联动核查,传统的依然要用好,同时要发展信息技术手段,就是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机制,并且信息共享,提高救助工作的准确率。
湖南的社会救助工作长期以来是做得比较好的。20xx年初,我们在长沙召开全国年度人员工作会议,也推广交流了湖南以社会救助为主的工作经验。近几年湖南的民政工作,尤其是社会救助工作,以去年制定和实施的35号文件为标志,又有新的发展,所以我们也希望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湖南能够在市县两级踊跃的开展创新试点工作,在国家总体制度实施和本地具体制度制定中能够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新的经验,取得新的成效。
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去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遵循“抓重点,攻难点,强规范,求实效”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制度建设和提升能力建设为目标,以“两创”活动为抓手,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了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在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做出了重要贡献。
1、城市低保稳步发展。继续以巩固应保尽保和提高补差水平为目标,密切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动态,特别是洞庭湖区捕捞渔民和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企业下岗失业群体的生活动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46万人,保障率8.04%;其中,新增对象19.22万人,取消13.96万人,动态率22.88%;发放城市低保金24.5亿元;月人均救助140元,并随着物价的上涨,适时地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全省月均低保标准182元。
2、农村低保稳步扩面。大部分市县初步实现了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年老体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的应保尽保。全省平均年低保标准854元,保障262万人,保障率5%,其中新增对象58万人,取消15.5万人,动态率30.4%;发放低保金15.46亿元;月人均补差49元。
3、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一是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全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50万人,供养率8‰。分散供养41万人,有107个县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1000元以上,37个县的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年1200元。二是集中供养人数稳步增长。现有农村敬老院1920所,集中供养人数9万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年26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去年全省累计救助33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亿元。住院救助人次均补助1630元;门诊医疗救助人次均补助87元;临时医疗救助人次均补助800元。
5、临时救助全面建制。全省共筹措临时救助资金6500万元,救助19万人次。其中湘潭、株洲等6市本级有专项预算。
一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几件影响社会救助全局性的工作。
1、开展了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和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创建活动。去年,全省开展了以制度建设、平台建设、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规范县级社会救助工作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和以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提升集中供养率为重点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平台和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可以说是,政府更加满意,社会更加满意,困难群众更加满意。特别是能力建设得到了突破性发展。社会救助机构全面规范,大部分社会救助机构名称得到统一。基层力量配备加强。目前,全省有社会救助工作人员9921名,比20xx年增长28%。其中:县级1050名,乡镇(街道)4430名(比20xx年增长41.3%),社区4337名。工作经费大幅增加。全省各级共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9600多万元,比20xx年增长92%,县均达60万元。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95%以上的乡镇(街道)和70%的社区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10个市州和79个县(市、区)配备了专用工作车,全省还筹集7000万元资金用于创优活动。
通过检查验收,授予26个县(市、区)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称号和22个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县称号。长沙、湘潭、岳阳、常德、永州在全省开展的“两创”活动中,抓得主动,抓得积极,成效更加明显。
2、开展了农村低保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一次村干部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的现任村干部进行了无条件清退,并将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家庭通过重新审核又纳入低保。这项工作取得了两项制度性成果。一是建立了现任村干部一律不得享受农村低保的农村低保禁止制度,二是提升宁远经验,建立了离任村干部家庭和一般农村困难居民家庭享受农村低保实行红白表审批区别制度即双色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全面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增强了社会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公信度、满意度。
3、配合全省医疗卫生改革,建立健全了医疗救助制度。去年,有98个县(市、区)出台了“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政策。有石门、平江、临澧等12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石门、临澧、澧县、鼎城、平江、永兴等8个县(市、区)探索通过与新农合制度的对接,实行了农村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减免政策。长沙市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住院医疗的自负医疗费用,市辖区在5000元以内、县在4000元以内的由民政部门全额救助。23个县实行了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
4、敬老院以建为主转向建管并重以管为主。近6年,平均每年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0所,去年改扩建240所。在做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作的同时,加强了敬老院的后续管理工作,在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运转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长沙、岳阳、常德已明确敬老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长沙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落实工作人员待遇,常德采取定编不定人的方式落实工作人员,永州、郴州、湘西等市州也将敬老院作为事业单位对待,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
5、超额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去年,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40所,是目标任务200所的12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0元,是目标任务110元的127%;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49元,是目标任务45元的109%。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超保”和未保现象同时存在。部分地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还存在应保未保的现象,仍然实施“指标保”,同时,部分地方的城乡低保“超保”,60个县(市、区)的城市低保保障率超过了9%,有的甚至超过了20%,保障比例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张家界、娄底、怀化、湘西、邵阳和岳阳;有19个县(市、区)的农村低保保障率超过了6%,个别甚至超过了10%。
2、部分地方救助标准和供养标准偏低。全省还有14个县(市、区)的分散供养的标准未达到1000元,全部集中在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和永州市,特别是邵阳市还有9个县(市、区)未达到1000元;衡阳、娄底、怀化的城市低保救助水平和益阳的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远低于全省平均救助水平。
3、资金投入不足和资金结余量大并存,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救助除长沙、株洲、常德、邵阳、娄底5市外,其他9个市州和70%以上的县(市、区)本级均未安排预算。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的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城市低保金用于农村低保金、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费和待安置期间退伍军人生活费甚至是价费减免等的发放。三是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农村五保供养金出现半年甚至年度发放现象;34个县(市、区)农村五保供养金尚未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部分地方还存在救助标准低与资金结余量大的矛盾现象。
4、管理不精细,审批不严。通过国家审计署审计和我厅调查发现,有的地方行政干预较多,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特别是将失地少地农民成建制地纳入农村低保现象非常突出。全省有33个县纳入农村低保的失地少地农民占当地农村低保人数的20%以上,有几个县甚至高达40%以上,农村低保制度成了“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另外,“三院一站”对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是局部的,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今年工作思路。
今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做出新的贡献。基本任务是:“一快二上三突破”。即快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上水平和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上台阶;做到重点工作有新突破、难点工作有新突破和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和任务,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快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要继续高举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这面旗帜,继续深化“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充分发挥这一议事机构的作用,切实解决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的同步发展。要继续坚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省里每年召开一次,市州、县(市、区)也要定期召开。通过会议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督促各专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争取县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上水平、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上台阶。
今年的“两创”活动,将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在总体目标、考评重点、考评方法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在去年的基础上都进行了调整。在时间上,整个“两创”活动将由原计划3—5年规划缩短为3年。在考评重点上,县级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将重点考评能力建设、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创建重点将从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转变到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整体考评。在考评办法上,将在原有方法上增加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先培植后验收的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和跟踪考评。在考评要求上,将更加注重过程、注重手段、注重质量,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手段和目标并举、质量和数量并优”,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加强督导。同时要注重“两创”活动成果的运用,省厅将在今年进行回头看,对已经获得荣誉的“两创”单位与今年的新创单位一并重检和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因此已经获得荣誉的“两创”单位必须按照新的评审标准抓好工作的提升和整改。
(三)实现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和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要严格控制保障人数。今年原则上城市低保人数要保持相对平稳,农村低保人数原则上也不再增加。要严把政策关,严禁将社会转型过程当中出现的失地少地农民等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低保,对某些救助人数突然猛增或者虚报人数的地方,省厅将进行专项核查和严厉查处,并作为分配城乡低保资金时的一个惩处因素。二是科学制定标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与物价涨幅联动机制。省委省政府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与物价涨幅联动机制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一项改善民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各地要协同发改、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做好标准的调整工作,建立联动机制,特别要注重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扶贫标准等相关保障线的衔接。三是规范程序,特别是规范家庭收入核查。城市低保在充分发挥传统核查手段的基础上,要像长沙、湘潭、宁远、石门等市、县,积极探索现代化的信息比对手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劳动、电力、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通过传统的核查手段和信息比对手段的交叉运用、相互补充,较好地解决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难和监管难的问题,使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更加准确,确保公平。农村低保要重点把握好民主评议环节,在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过程中,重点强化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乡镇包村干部必须参加村级民主评议并签字认可的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制。四是加强制度衔接。一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衔接。今年两项制度的衔接在邵阳和保靖两县试点的基础上,将在所有的国扶县、省扶县同时铺开。各地要认真做好两项制度的有效对接,明确区分扶持对象和低保对象,不得将扶持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同时,要协助扶贫部门优先、优惠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计划,脱贫后及时清退出农村低保。二要重视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对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弱势群体,比如生活短期困难的失地少地农民可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临时救助来解决,而不是笼统的纳入低保。三要积极研究与即将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探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在目前试点情况下,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不冲抵、不降低现已享受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待遇。
2、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五位一体”制度的建立和普及。要根据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的通知》精神和医改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将政策统一到四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上来。要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其他经济特别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要根据当年医疗救助基金总量,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二是简化程序,规范流程。要会同卫生等部门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办法,加强医疗救助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要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三是加强配合,做好衔接。要加强与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统筹协调,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制度的整体效能。特别是要通过与新农合的对接,基本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医改方案已经出台,农村五保户因病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将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的政策。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临澧、澧县、石门和平江等县的做法和经验,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控制风险,提高效益。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但结余率一般不超过当年基金总量的15%。对于结余过多的地方,我们将根据情况减拨上级补助资金。
3、加强五保供养工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供养水平。要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标准是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刚性指标,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重视五保供养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以政府名义出台供养标准并报省厅备案。原则上,分散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2600元。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五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但也绝不能随意放宽条件。今后,农村五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可以与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同步进行。同时,要做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衔接,对有一定赡养能力的“有女五保户”应从五保对象中清退,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农村低保。要规范五保供养资金的发放,必须按月或按季通过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出现半年或年度发放的现象。要重视解决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探索推行以门诊医疗为主、住院医疗为辅的方法,逐步解决农村五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争取五保户的小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通过门诊医疗解决;大病、特大病和紧急危重病通过县、乡两级住院医疗解决。争取所有的敬老院都建有卫生室或与乡镇医院建立医疗联系点。二是加快敬老院的建设。今年,省厅将通过两个渠道来加强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将没有完成“一乡一院”建设或集中供养率比较低的市、县的农村敬老院建设继续纳入省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同时,正在争取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历史性机遇,支持已经完成“一乡一院”改扩建任务的市、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区域性敬老院或中心敬老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将农村五保之家建设和分散居住的五保对象住房维修改造纳入全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不再单列五保之家建设项目。三是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要把理顺公办敬老院的管理体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办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要按照《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关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落实好运转经费;要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队伍建设,按要求落实工作人员,配备好院长,院长必须专职,不得由乡镇干部兼任。要创新敬老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发展机制和共建共帮的帮扶机制,推动敬老院良性发展。要重视加强敬老院的安全责任管理,使应急预警工作常态化,遏制重特大安全性事故发生。要建立三级责任制,对辖区内的敬老院,市级至少一个季度抽查一次;县级一个季度普查一次;乡镇一个月检查一次。
4、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临时救助的管理主体。临时救助是一项新的制度,目前,在我省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市、县两级都实施临时救助的层级管理模式。二是县(市、区)管理模式。两种模式都允许探索,但重点还是应由县(市、区)管理。二是规范制度特性。要将临时救助制度与传统的临时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信访制度严格区别开来,着眼于长远性和规范性,特别是不得将信访接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是合理确定标准和范围。临时救助制度主要面向因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要根据临时救助的这些特点,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情况和维持短期基本生活的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据调查数据科学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应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当地收入平均水平等指标来制定。四是规范操作程序。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细化受理、审核、审批及发放程序,做到照章办事、规范管理,杜绝随意性。
难点工作有新突破。
困难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与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滞后的矛盾,是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基本矛盾。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为民解困工作落到实处。
1、加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的力度。今年,全省将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清查的阳光行动。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彻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实现“三个准确”: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全省各县市区都要开展全面性的清查活动,清查的重点是保障比例过高的重点市县和成建制纳入城乡低保的人群和不完全符合三无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凡城市低保保障率在9%以上、农村低保保障率在6%及五保供养率在8‰以上的市县都是各地需要重点清查的单位;县(市、区)应按照重新申报、逐户核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市州进行全面排查、省厅进行抽查。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争取部门配合和理解;要通过入户调查等传统核查方法和信息比对等现代核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平稳进行。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力度。要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解决社会救助资金瓶颈。一是要争取政府加大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今年乃至今后几年中央和省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将进入每年略有增长的平稳期,各地要克服严重的依赖思想,一方面要争取本级政府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不要盲目提标扩面,要保持人数相对稳定。二是要争取市县政府加大对五保供养资金的保障。我省五保供养标准严重偏低、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偏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民政部的特别关注,民政部将之称为“湖南对五保供养工作的历史欠账”。由于目前五保供养资金采取的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而非专项转移支付的财政管理体制,所以五保供养资金保障的主要责任在于县级人民政府,各市、县一定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按今年“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县乡财政专项保障,足额预算。三是争取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要借助大医改的大好机遇,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四是争取临时救助资金有专项预算,并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要求,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的需求测算,按当地人口不低于3元/人的标准纳入预算,同时,要广辟资金筹措渠道,在保证城乡低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经当地政府同意,可从地方配套的低保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也可以从彩票公益金或慈善性资金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临时救助。
3、加大基层能力建设的力度。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提高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大好时机和“两创”活动的杠杆,在此轮机构改革当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力量,要不断探索新方法,研究新思路,详细测算,精心设计,拿出有说服力的能力建设方案,商有关部门支持,供党政领导决策。要在重点问题上花心思,出实招,要利用各种渠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争取支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寻求突破,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用改革的思路,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工作队伍,确保有人办事。要落实省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的指示精神,建立起按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有钱办事。
基础工作有新突破。
1、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逐步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低收入家庭认定领导小组,或在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要借此东风,增加核查人员,成立核查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在核查的内容上,既要核查家庭收入,也要核查家庭财产,同时还要进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增强核查的全面性。在核查的主体上,既要发挥社区的作用,又要依靠基层政府工作机构或政府委托的专业组织,增强核查的权威性。在核查的方法上,一方面要用足、用好传统方法,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社区评议和公示等工作程序的完善上狠下功夫;另一方面要勇于开创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方法,从税务、社会保险、交通、公积金等部门获取可用于比对居民收入的相关信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居民家庭收入核定能力。
2、重视社会救助宣传工作。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谁能掌握和传播更多的信息,谁就能拥有更多资源,就能在实现自身目标中占有先机。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适应时代发展,拿出更多精力,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宣传工作,树立社会救助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宣传内容上,重点抓好政策宣传、经验宣传、典型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使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更加直接、更加快捷、更加具有影响力;在宣传效果上,要重点面向社区、面向基层、面向困难群众。省厅将重点办好《湖南社会救助通讯》和《湖南社会救助工作简报》,还将建立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3、完善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一要优化操作程序。要本着科学、高效、务实的原则,改进完善操作程序,要在同一个管理平台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同步管理,资金同步发放。医疗救助要大力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经验。二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原则,实行三级档案管理模式。要统一标准,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流程,审批类和日常管理类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文书类和会计类档案实行一年一档,做到社会救助对象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档案保管安全有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统计台帐,做到数据真实统一、资料齐全规范,避免漏报,严禁虚报、乱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的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负有为本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定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保障的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先期地、主动地将社会救助工作规划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社会救助工作的日常发展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社会救助工作的成效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置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特别是今年抓的几项主要工作都必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的力度及频度,比如,“两创”活动就是要通过引起政府的重视,重点解决社会救助工作的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更是各级政府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主要体现。现在省管县财税体制的改革,使县级财政乏力的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因此,研究建立稳定、合理的资金投入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还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意识,充分依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积极调度,发挥好包村、包点干部的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二)勇于担当。今年,全省推行了财政“省直管县”的财税体制改革,这种体制改革,必将带来市县两级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的变化,但财政“省直管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变化只意味着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和分配方式的变化,市县两级的工作隶属关系依旧不变,因此,必须积极调整心态,应对这种变化,特别是市级更要勇于担当,发挥出更强有力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作用。为了强化市级的调控作用,余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三条:一是民政建设项目仍由市州民政局组织论证、筛选、汇总上报和组织实施;二是分配到县市数额较大的民政资金,厅里听取市州民政局意见,正式发文后抄送市州民政局;三是所辖区内的县(市、区)民政工作的好坏将纳入省厅对市州民政局考核评优的内容。在这里,我再补充一条,省厅在分配社会救助资金时,在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财政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将结合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将资金分配与补助地区的工作绩效挂钩,形成动态调整、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各补助地区的工作绩效情况将主要由市州进行评定。总之,决不能因财政管理权限的变化,发生部门职能的“缺位”,影响到全局的发展。
(三)加强督查。要落实监督主体。发挥好民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监督的常态化;同时要联合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研究建立社会参与的监督制度,实现政府监督和民间监督的有机结合。要改进监督方式,集中力量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实行经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重视监督结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要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基层一线秉公办事的人员。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一是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成立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救助标准较20xx年底提高10%。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985万元。
二是持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青云、玉山、石门、店头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在振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壹号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助老食堂试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各养老机构隐患37项,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发展。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进公墓信息化建设,加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建立公墓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公墓安葬日调度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使用率达到66%。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一期建设工程图纸设计、工程量评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落实离婚冷静期要求,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
四是持续夯实慈善社工事业基础。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10名第二届临沭和谐使者候选人。
五是持续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圆满完成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抓好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构建村级民主自治体系。规范撤销农村社区村委会设立村村委会工作,对全县33个名称不规范的农村社区进行整改。持续推进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对外挂牌和内部门牌、制度图板共11300多个。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逢山开路的决心有所弱化;问题导向不够,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底线、风险不够明确。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依托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推进镇街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村级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加快构建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时间节点推进敬老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助老食堂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排查和消除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民政专项事务。切实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使用率,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于9月中旬前建成墓穴2336套。推广沂水“追思会”丧葬礼仪模式,力争年内丧事简办率达到90%以上。推动基层政权建设。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村务公开目录》,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协调机制,探索“党建带社建”实践内涵,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新建一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继续推行镇街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优化社会组织环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改革,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由一般性经济社会服务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向转变。促进慈善社工工作。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支持引导“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抓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工作,开展好“慈心一日捐”活动。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_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刚才,德江县民政局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内容非常丰富、亮点纷呈、学习参阅性特别强,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借鉴。明锋同志和冉琴同志分别就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城乡低保提标相关事项进行讲解,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_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全面创新、服务大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基本民生安全网兜底作用,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建立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区县按照市里的做法,先后建立了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德江县推进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得到了省社会救助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转发全省参阅学习,是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2个县区做法之一。
(二)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科学测算,标准合理。20_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338元/月提高到392元/月,增幅为16%;农村低保标准从1780元/年提高到2104元/年,增幅为18.2%。二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收入核查。全市共抽派国家干部5740人、村、组干部8371人参加提标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全市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3.5万余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4155户67241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2.3%;农村低保对象303139户71704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5亿元,农村低保金10.9亿元。三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得到认真落实。通过核查,全市共有粮食救助对象76614户144142人,发放救助粮食880.6万斤。在提标核查工作中,石阡县“扩展群众参与、增强群众监督”的创新做法得到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高;德江、玉屏等县强化组织领导,对低保工作滞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印江、碧江、万山、江口等区县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黔民函〔20_〕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规范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346人,退出低保对象2092人,其中,纠正人情保、错保509人。玉屏县、石阡县、德江县等区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牵头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和管理得到持续提升。20_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816人,集中供养人员6499人,集中供养率为28.49%,集中供养标准平均5841元/年、分散供养平均2902元/年;敬老院142所,管理服务人员49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5人;争取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建设项目18所,中央彩票项目资金5401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序推进,全市有92所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星活动深入开展,20_年全市共24所敬老院获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称号,20_年全市共申报了14所敬老院。20_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431.86万元。
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困。
难居民得到了“托底式”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发挥救助效能明显,《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参阅学习,德江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肯定。20_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1亿元,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8亿元,共救助86万人次,社会反响较好。
(五)以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抓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改革既定目标任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完成了核对机制“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核对制度、一个核对协调机制、一个核对中心、一个核对平台,市政府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席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核对工作,核对平台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些地方结合城乡低保核查积极推进手工核对工作,重点核对税务缴纳、工商登记、房产和车辆等拥有的情况,对通过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法及时停止保障,全市通过核对退出低保对象有1560人。
(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抓手,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精神,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_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0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4万元,有效救助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七)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_年1月9日至15日和4月14日至18日分别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市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明察和暗访、9月9日至1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11月10日至1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民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与积极协助外部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同志们:20_年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获得丰收的一年,无论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还是国务院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基层期盼已久政策得以建立,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_年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我们自加压力、自我突破而外,还有两点体会:
第一,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_年,市委、市政府将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36项任务之一,将10所敬老院建设和城乡低保提标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在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重点倾斜。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运筹帷幄,没有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可喜的局面。
第二,离不开各级民政系统的努力拼搏。“上下同欲者胜”。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同心协力,创新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没有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拼搏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_年社会救助工作。
20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救助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_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_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发展,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业新局面。要抓好“五个重点”。
(一)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要从联席会议运转、部门职责、会议内容上多下功夫研究,用机制创新引领工作推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大救助工作格局。要加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和任务,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以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为重点,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04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92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县要抓紧安排部署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扎实开展收入核查,提标核查中务必要防止提虚标,补助水平过低的区县要千方百计赶上来,不要掉队,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从我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态势来看,我市低保规范化程度与贵阳、毕节等市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10个区县中已经处于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阶段有碧江区、德江县;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处于迈入规范化阶段;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还处于准备进入规范化阶段。保障面较大的区县要认真研究低保规模问题,要强化动态管理,把该保的人保起来,把不该保的人清出去,不能让有的人钻空子,要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环节上下功夫进行规范,要将低保档案建设贯穿于每一个低保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快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和投诉举报制度。务必要做到有备案必调查,有信必回,当前,低保问题成为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必须更加重视低保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低保问题。四是推进精准救助。要抓紧建立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科学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三)以实现敬老院三项目标为重点,提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20_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集中供养率、法人登记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政府副省长慕德贵与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今年将对未全面完成三项指标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_年18所敬老院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向省厅争取20_年敬老院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二是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床位利用率85%和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任务,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三是继续抓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85%的目标任务,未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分管县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抓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打造五保对象温馨、幸福乐园。
(四)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换档提速。一是要抓好铜府办发〔20_〕189号文件贯彻落实。要严防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缩水、打折扣,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抓好一站式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结算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新模式。要强化对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纠正民政部门对精神病人救治实行大包大揽的错误做法,抓紧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模式,特别是精神病人救治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救助新模式,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五)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急难救助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补全临时救助制度短板,各区县要按照兜住底线、稳步发展的思路,抓紧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调研,努力消除临时救助制度盲区。二是用好用足“两个文件”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_〕4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_〕51号)要求,盘活低保存量资金,将部分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三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要围绕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认定机制、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切实抓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必须要守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底线,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对今年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和救助局长要具体抓,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向各地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
(二)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凝神聚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民发〔20_〕37号)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以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级民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县)改进工作和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因素。
同志们,20_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以及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下,为切实扎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xx〕111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黔民办函〔20xx〕89号)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市民发〔20xx〕186号)工作部署,为切实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着眼8+1社会救助框架体系,重点从八个方面对如何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机制等工作,明确了原则和方向,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努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发展的必然方式;是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多头管理、服务形式固定和僵化问题有效途径;是让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得到相应救助的措施改革。改革立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初心设置目标,有利于推动社会救助向纵深发展。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强化“方案”实施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的建立,为在系统推进、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救助基础环节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规范运营;实现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的工作目标。
“方案”立足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要求和工作实际,提出“精准化、标准化、综合化、信息化、法治化”要求。针对救助对象认定程序促进对象精准、完善按标施保环节规范要求、整合政策资源化解多头管理、精准数据服务服从于大数据格局以及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根本遵循。
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四个机制”建设任务。强调从基层入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统筹职责。在此框架下,通过改革措施实施,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协调机制、个案会商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二是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自我监察。严格执行《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71号)规定,按照“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划分方式,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开展“回头看”,通过夯实基础,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对象认定精准。在不断规范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主要明确通过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人员、出证机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约束机制和骗保等行为惩戒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
“方案”从六个大方面和9个具体工作环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职责。明确在新的形势下,着眼救助为民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通过具体措施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做实、做细、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打造“15分钟服务圈”。主要通过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职责来实现。
二是注重通过常规促进长效。坚持实行城市低保月动态、农村低保季动态、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适时常态化,以及每月15日至20日传送动态电子信息、每月25日前上报经审核纸质资料的管理模式,夯实及时有效救助工作基础。
三是通过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信息员队伍、主动发现、加强公开并畅通监督渠道、使用“维度”核实经济收入、融入大数据“人脸识别”、助推户籍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管理等9项措施,补供给侧短板,促进供需无缝对接。
四是瞄准困难群众困难点,扩展救助范围。对症下药把实物救助、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健康护理等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范围。
五是坚持示范引路。区内明确示范点,集中精力指导督促,实现示范引领,共同发展工作目标。
六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社会参与,通过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责任单位工作目标量化管理,由区民政局牵头社会救助8+1体系中区有关部门设定量化指标印发落实。具体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结合试点工作实际,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巩固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方案”明确了宣传发动、调研、实施、总结验收和成果运用五个阶段步骤,特别在实施阶段按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体现了科学设置、分部实施、推广成果、促进发展的工作流程。
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调度和切实宣传引导等方面,就责任落实、方案推进和群众参与等工作内容,提出要求。
同时,此项工作作为省市既定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支持和关注,并呈报跟踪备查。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太平区召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由副区长张凯主持,区常务副区长陈刚发表重要讲话。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成员单位分管及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区纪委、区信访、一镇三街相关单位列席。
会上,区民政局局长卢岩汇报了太平区民政局对家庭银行存款超标问题处理建议;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学东汇报了太平区实行社会救助工作容缺受理办法、关于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等相关事宜,各部门发表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张凯提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机制。
陈刚要求: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应保尽保、应救尽(即)救”的同时,促进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一事一议,严禁一刀切,避免真正的困难群众因此陷入困境;三是保护弱势群体,严格打击恶意骗保人群;四是区民政局加大审核力度,统筹安排好各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发放;五是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敢于担责、敢于负责。
陈刚强调: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一块基石,要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民生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进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相信大家看到李子言事件心情都会比较沉重,这个比我们小一点点的孩子本来应该像许多同龄人那样在大学里学习,但是他接下来的生命却要在监狱中度过。更让我们难受的是他认为生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在监狱也许比在社会中生活更好。显然,导致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家庭,还有我们的社会保障。
在他成长过程中,我认为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抚养费支付监管问题。
父母离婚后,李子言的父亲仅仅支付了4个月的抚养费,就不再支付。对于李子言和他妈妈而言,每个月150元也是一笔重要的生活保障金,如果他父亲能坚持支付这笔钱,也许他妈妈就不会因为经济压力过大而离开,有了母爱的温暖,也许不会发生今天这个事件。
因此,我们看到,抚养费的支付是一个问题。资料显示,对于不按期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是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保证支付,如一次性支付,以物品来替代义务等。这样,至少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李子言在北京市未成年救助中心一直待到小学毕业。然后成了流浪儿童,开始了漂泊的生活。如果他能继续得到社会救助,至少保证他在未成年之前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社会救助相当重要,目前,我们国家针对流浪儿童也建立许多救助站,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我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现在救助站主要采取主动报名的方式,我认为应该加大救助站的宣传力度和主动性,很多孩子病不知道这些机构存在。其次,在流浪儿童密集的地方建立流动的救助站,便于发现和救助。再次,民众应该参与到救助的活动中来,看到流浪儿童,应该主动帮助,帮他们联系救助站,找到容身之所。
帮助流浪儿童,是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援手,给他们温暖,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九
尊敬的蒋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市区两级政府在这里隆重举行“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以及全区53万人民对各位来宾和广大市民的热情参与表示诚挚地欢迎!同时,借此机会向长期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各位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办法》的颁布实施将社会救助以法律的形式编织兜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网,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正惠及全体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决定5月22日至6月22日在全市开展主题为“法制救助惠民生”的“贯彻《办法》宣传月”活动。以今天的仪式为发端,活动正式启动,这既是全市的统一行动,也是我区开展好工作的实际需要,希望通过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大家。
为了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是认真抓好《办法》的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都要设立专门的宣传栏,并利用墙报、黑板报、显示屏、标语、横幅和宣传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政策;二是加强领导,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教育部门要把对弱势群众的义务教育减免和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医疗救助部门在稳步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同时,抓好各种困难群众就医优惠政策的落实;房产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安臵分配,搞好住房救助的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就业培训,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就业摆脱贫困。其它相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各司其职,把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抓好以“信息共享”为主的资源整合,促进以城乡低保工作为主的信息化管理;三是强化监管,促进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社会救助工作牵涉到城乡困难群众根本利益,政府高度关注、百姓高度期盼,各级政府、纪检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机构要切实履行“阳光施救”的责任,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动态管理,在全面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现救助的公平、公正;四是要重视社会救助基础工作。社会救助事关弱势群体的各个方面,工作异常繁重,各级政府领导要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职,解决社会救助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条件问题,做到有人干事、有条件办事,按政策把事件办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和示范点建设,努力树立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形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社会救助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努力开创冷水滩中心城区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提标重大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2012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开展专题询问,强力推进全州低保等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9.7万人,比上年减少29.2%;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17.35%和30.47%;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305.24元、135.6元,分别增长15.5%、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三无”人员、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在校学生、计生家庭和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施保”。在享受补差确定的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0%—30%的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20%的补助金。目前,低保对象中享受增发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9.34万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取得成效。
1、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库建设工作,基本摸清了困难群体底数,基本建立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2、及时出台特困人员政府供养政策。及时拟制并报请州政府出台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59号)文件,全省首家对“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供养政策、供养责任、监管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各县市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加强供养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供养政策、强化供养责任,有效保障了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州供养特困人员(五保、三无、孤儿)1007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35人,集中供养率达39%,集中供养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26%。
3、加大敬老院设施和机构建设力度。2015年我州建设敬老院20所(省补助7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13所),投资规模、建设床位数量都是历年没有的。今年,州局与州编办共同出台了支持敬老院政策,明确了敬老院性质、编制。全州投入使用43所敬老院32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法人登记率达74%,有编制人员74个、管理服务人员302人。今年全州获得五星级敬老院4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分别是上年的400%、100%、75%。
4、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州集中供养对象提高到3500元/年、分散供养提高到2200元/人,分别是上年的159.1%、122.2%。
(三)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取得新进展。
1、抓好受灾人员救助。针对今年以来洪涝灾害等各自然灾害频发实际,切实抓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因灾毁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生活。全州共投入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9.22万人。同时,全面开展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政策性农房保险79万户,实现农房灾害保险全覆盖;己理赔农房609户,兑付保险金215万元。
2、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1040万元,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方式,资助36.7万人参加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743.5万元,对困难群众8600余人次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通过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3、开展“救急难”。共支出800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000余人次。各级救助机构排查、甄别求助人员12000人(次),对自愿受助者实施救助7500人(次)。
4、发展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活力。目前,全州有慈善组织117个、志愿服务组织60余个,有党员、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队伍1400余支,注册人员13万余人。这些志愿组织、慈善组织,通过在社区(村)开展“点亮微心愿、情暖千万家”和“德润黔南·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慈善情䁔万家”等慈善活动,社区(村)困难群众的问题、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四)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充分利用镇(乡、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厅普遍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通过政策上墙、发放明白卡、编写惠民手册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同时,明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分办流程及办理时限。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截至目前,全州共求助事项4399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各县市基本建立了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出台了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细化政策。
二、较好完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审议和专题询问。
一是加大了低保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上半年,州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了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成效调研、走访,认真听取州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意见、建议,结合联系县市民政工作开展的调研、检查,以及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检查,深化了对全州低保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把握。二是配合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三是按照州政府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完成了州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评议和专题询问。
三、
正确分析和看待当前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等与全年工作要求有差距;目前五保集中供养率最低的县才22%,床位利用率最低的50%,有3个县(市)未落实敬老院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二是部分县(市、区)低保减量过快、过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省级下达我州今年减量的建议数是1.4万人,但最后减下来,全州减了11.3万人,是省建议数的10倍,全州13个县(市、区),有8个县(市、区)的保障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数比例已低于省部署规划的到2020年占比6.5%这个点,把省州部署规划6年的减量计划在一年全部减完,最低的县占比只有2.18%。三是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完善不够,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四是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救助能力还需增强;五是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大救助工作格局尚需建立。
四、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与全年工作差距,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解决好低保减量过快、过猛问题。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府网站、民政网站等宣传低保为重点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学习、宣传,深入排查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认真受理困难群众低保申请,确保应保尽保。
三是抓好州人大审议提出、民生监督检查等发现的低保突出问题整改,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落实好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主体责任,确保县级民政部门对审批对象不低于30%抽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乡(镇、街道)对低保申请对象100%入户收入核查责任落实到位。要借鉴贵定等地低保对象公开等做法,按政策抓好低保对象公开、公示、举报受理工作,严肃纪律、规矩意识,对“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现象,对因化解征地拆迁、维稳等矛盾而未经入户调查和家庭收入核查将某个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而骗取低保待遇的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查处。要开展跨部门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
五、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社会救助安排是对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的政府救助安排。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工作目标及牵头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各层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三是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共同构成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我州贫困面大、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托底线、救急难任务重。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职能部门和牵头部门,必须深化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落实;要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落实。
我州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返贫、多种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问题突出。同时,我州贫困面大,有54万贫困人口;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有留守儿童7.6万人、留守老人4.3万人、留守妇女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上万人。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必须排查好、动态管理服务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对象,必须善于学习借鉴、敢于积极探索,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创制,统筹好政策的有效衔接,细化好对象范围、工作程序、政策标准等政策内容,才能避免政策执行的随意性,源头上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1、抓好救助设施建设,解决好有场地开展救助服务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适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适度超前,在谋划民政建设项目中统筹好救助设施建设。按照县(市、区)建齐救灾仓库、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精神病医院(优抚医院)等统筹谋划好建设项目。按照乡(镇、街道)建齐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被撤乡镇己建社区服务中心应统筹考虑)和村、社区建齐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谋划好建设项目。
2、抓好救助机构建设。要清醒认识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市场服务的边界,适应新变化、新要求,适应兜底线、救急难、保障基本生活政府救助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做到有机构履行职责问题。当前,特别要根据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困难人员社会救助需要,按照决不能再出问题的要求,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级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救助机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困难群众赡养、监护、抚养、扶养、照料评估,探索政府机构评估和社会组织评估中机构建设的有效实现途径,切实解决有机构履行社会救助评估职责问题。
3、抓好救助队伍建设。要按要求落实各类救助机构(救助局、救助站、福利院、乡镇社会事务办、敬老院等)编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各类救助人员救助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低保干部培训,强化“三支队伍”(基层低保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建设,切实增强救助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加强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
民政部门要承担起社会救助的主体职责和牵头职责,加快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良好工作格局。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意识,强化乡(镇、街道)受理、核查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村(居)属地责任、配合责任。围绕社会救助对象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等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充分整合各项救助政策,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一
2005年,全市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目标,按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求,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社会救助框架体系基本形成。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一口上下”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都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绩显著;覆盖城乡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得到很好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推开;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还有慈善救助、住房救助、结对扶贫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广泛开展,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去年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0大项,其中有许多与社会救助工作有关,到年底全部圆满完成。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超额完成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碧浪湖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150套廉租房全部建成;“星光计划”继续扎实推进,26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圆满完成。三是重点难点工作有突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6.9%,提前完成省下达目标。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市共有173.45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筹集资金5452.64万元。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累计救助41807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45.39万元。还有市惠民医院的挂牌成立、各级民间慈善组织开展的大病救助等,都为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低保工作还须进一步完善,如何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建立低保对象红绿卡制度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还须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力量和经费还没有完全到位,救助资源整合工作仍须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社会救助作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责所在。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创新破难,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指明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友好相处与和平共处,它的基础就是公平与公正。近几年虽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很快,但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去年,市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状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摸底调查,全市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有5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95%,说明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困难群体,要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来解决市场化带来的差异和不公平问题。从这个趋势看,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
二是创新破难为民服务,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本届政府任期内的一项重要目标。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创新破难,加快发展”大学习、大推进活动,如何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破难,深化为民服务,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问题。在社会救助工作的理念上,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把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真正作为各级各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在社会救助工作方法和手段上,如何改变我们以往各部门单兵作战的方法,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政策上的衔接,从简单的零星社会救助,转变到按项目重点推进上,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在社会救助工作的机制上,如何从原来的随意性救助向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制度的长效服务转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强研究,不断探索。
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各项制度也已基本到位。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无论在政策制度上,还是工作方法上,都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按照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我们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一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如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上;在搭建基层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救助信息的畅通、共享,建立“一口上下”运行机制的探索上,还需要继续下功夫。二要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内容。在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还要帮助解决医疗、教育、司法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从不同方面提供多种救助服务,加固社会“安全网”。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在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捐助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今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很重,做好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抓好“九个救助”:一要强化认识救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二要落实责任救助。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在加强资金、物资救助的同时,搞好生产自救,扩大救助网络工作平台,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完成好常规救助任务,又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创造亮点,形成特色。三要整合资源救助。在现有政府救助、社会性救助工作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构建完整有效的网络平台,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充分有效使用各种救助资源,确保社会救助不重复、不遗漏。四要营造氛围救助。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抓典型抓示范,营造良好的救助工作氛围。五要带着感情救助。扶贫帮困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一次思想升华,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观念的高度,带着感情、充满真情地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也是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检验。六要实实在在救助。对明确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对明确的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要一件件抓落实,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取信于民。七要不漏一人救助。对政策范围内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工作要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深而又深,努力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让每一名困难群众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八要健全机制救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创新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构筑社会救助的长效管理服务机制。九要夯实基础救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县区、乡镇、街道的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夯实基础,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重点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富民惠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和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
1.抓好基础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做好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抓好基础是关键。去年我们对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状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底数。在此基础上,今年要着力做好动态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随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打下扎实基础。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救助平台都建立了,但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我们要继续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按照“六到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精、群众观念强、工作得力的干部,充实到社会救助机构中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平台,使基层网络平台真正发挥作用。
2.抓好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市委、市政府又确定了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对被列入的社会救助工作,一定要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取信于民。一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培训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住房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廉租房制度,解决市区百户“双困户”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年内结顶。全面完成360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条医疗保障线”制度,进一步健全合作医疗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切实缓解部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慈善超市建设。今年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在中心城区和县区政府所在地的主要乡镇,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慈善超市,为探索实物救助打好基础。另外,如继续推进示范老年活动室建设、实施法律援助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都要抓紧抓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对各项具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我们必须抓紧抓好,但同时,还必须着眼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一是健全协调机制。各级困难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加强政策、工作衔接和资源要素的配套。如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衔接,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元旦春节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走访慰问等,办公室要积极参与,加强协调,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健全政策体系。三是健全督查机制。社会救助制度、政策的实施,关键要落实到为民解困这个基点。今年要组织对重点救助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抓进度,促落实,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工作的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部门之间也可以取长补短,提高水平。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二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xx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xx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xx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三
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暨2020年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在市政府一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小艳出席并讲话,市政府督查专员张伟主持会议。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县民政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市民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应邀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市民政局局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军明通报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台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分别作交流发言。
陈小艳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而为、统筹兼顾,形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体制机制,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小艳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社会群体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要进一步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全面加强低保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社会救助的精准率;要加强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积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要认真总结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亮点和新成效,通过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不断营造浓厚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社会舆论氛围。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四
同志们:
这次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暨“慈心一日捐”动员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其目的就是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响应省和市号召、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为赈灾扶贫、安老扶孤、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保障全市城乡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城乡低保、灾民救济、五保供养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为辅助的社会救助格局基本形成,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日趋规范,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万人,农村五保对象人。同时,做好了灾民救济、临时救济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基本上保证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达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以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不同方面的需要需进一步得到保障,社会救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同省、市先进县市区相比,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面虽大,但救助水平不高。城乡低保补助相对较低,五保集中供养率偏低。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需求面扩大,呈现多样性,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健全配套,救助效益不高,离困难群众各方面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三是部分镇街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四是社会救助资源分散,缺乏有机整合,没有形成统一的救助运行机制,造成资源浪费,致使社会救助整体效益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影响了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需要我们积极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措施,加快发展。
最近,全国、全省接连召开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月日,市政府在宾馆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市直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和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行了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民执政的思想高度,把社会救助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范畴,加快社会救助大体系建设的步伐。会议还通报了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情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要求建立、健全十大社会救助制度,这十大救助制度为: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济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城乡住房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以上这十大救助制度都有具体的工作指标,要求年内确保完成,并进行检查验收和通报。会议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运行机制,要求县市区调整充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县市区和乡镇都要设立专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要求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要求实行农村五保财政集中供养,任务具体且艰巨。
六、四”比例,镇街之间按财政状况分担比例有所区别。市财政局、民政局已经研究了具体实施意见,所需资金已列入了财政预算。我市是人口大市和经济强市,应该继续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走在前面,要按照济宁市下达的建立十项救助制度的任务全方位抓好落实,巩固强项,狠抓弱项,弥补缺项。根据济宁市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并在实践中发挥了效益。但补助水平相对较低是我市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60元,20xx年一季度为62元。济宁市社会救助会议要求邹城市城市居民人均月补助标准要达到80元。因此,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提高补差水平已成为城市低保工作的当务之急。今年必须把提高城市低保补差作为突出问题解决好,财政收入新增部分必须拿出一部分重点用于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力求全年月人均低保补差达到80元以上。农村低保方面,我市已把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但市要求我市今年人均低保补差要达到260元以上。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特别要完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低保资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要进一步搞好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给予重点救助。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财政支持机制,今年要按分散供养人员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人员不低于20xx元的标准把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目前按省政府要求五保供养资金以县、乡财政支出为主,省、济宁市列支的五保供养资金主要用于财政困难县的补助,而我市财政是列全省前几位,省和济宁市资金一般不会下拨到我市,因此市财政和各镇街财政要随着财政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力度。各镇街要加强敬老院建设,多方筹集资金,扩大敬老院建设规模,省政府提出三至五年之内要把农村五保户全部实行集中供养,改善环境和设施条件,增加敬老院床位,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70%。从测算情况看,敬老院目前空闲床位,加上“农村扶老福利工程”、“双百工程”建设增加床位数,达到集中供养率60%以上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集中供养率提高了,财政供养资金要落实,服务管理要跟上,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救济制度。抓好抗灾救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核查上报制度,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完善灾害管理的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能力,确保各项救助措施及时到位。
四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落实好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及其他困难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按比例给予大病限额救助。今年,各镇街要结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搞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并结合临时救助制度,搞好农村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民政、卫生、财政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20xx年力争在全市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救助政策措施,对大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大病限额救助,同时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新路子。加强社会救助定点医院建设,规范服务管理,落实医疗优惠政策,为城乡困难群众搭建好医疗救助的平台。去年,我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定点医院,要按规定落实责任、发挥作用,真正为困难群众服好务。全市力争到20xx年全面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五建立健全教育救助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学杂费减免政策和救助措施,开展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爱心助学"等教育救助活动,实施好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教育救助办法,安排好政府专项救助经费,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失学、辍学。
六建立健全城乡住房救助制度。按照省政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搞好城镇低保对象住房救助。今年,市政府已把建设经济适用房列为了政府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对住房困难、无建房能力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按照省政府要求力争在20xx年前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任务。
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济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应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法院应减、免、缓各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八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济宁市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就业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就业和再就业。
九规范完善临时救济制度。对于天灾人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的临时救济。
十落实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知》精神,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落实和完善救助制度。
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搞好与城乡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社会性互助活动,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援助、政策扶持、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精神鼓励等多种形式,为贫困家庭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扶持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慈心一日捐”工作。
在月日召开的市慈善总会成立大会上,明确要求市12个县市区都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自身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紧急行动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搞好捐赠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具体工作上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这次活动从4月26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捐赠的范围为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和济宁市驻邹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部队、个体商户、农村经济组织等单位及其员工,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这次捐赠是群众自愿参加的行为,必须坚持自觉自愿,严禁硬性摊派。
二坚持依法捐赠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给予扶持和优待,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这是我国社会捐赠事业的法律规范,捐赠活动必须依法进行。20xx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对社会捐助工作的要求和组织领导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组织好、开展好这次捐赠活动。
三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募捐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的捐赠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门要为捐助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市财政全额负担工资人员的捐赠可在五月份工资中按规定一次性提取。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捐助活动的组织发动;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宣传报道频率和工作力度,特别是在集中捐赠阶段,要安排新闻记者搞好专题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慈善活动以及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认真搞好捐款的收缴、管理,及时在新闻媒体通报捐赠进度。中央、省和济宁市驻邹单位差额和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各企业单位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迅速组织捐款,并将捐赠资金尽快上缴到市民政局捐款专户,由市政府严格管理,及时调剂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关于镇街捐款,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各镇街自捐自留自用,统一由各镇街民政办公室收缴管理,专项用于本镇街的社会救助工作。
同志们,今天会议虽短,但任务很重。社会救助工作要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慈心一日捐活动要扎扎实实的组织好,抓稳抓实,以丰硕的捐赠成果支援城乡贫困群众,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五
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两年多来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成绩,剖析问题,深化研究,抓好部署,努力推动大社保体系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期以来,民政部对我省社会救助工作一直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李学举部长此次专程来杭州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代表省委、省政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民政部特别是学举部长多年来对浙江工作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加元同志已就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明确,也很系统,我都同意。下面,我就社会救助乃至整个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深化、再推动,主要讲四句话。
一、成绩显著,值得总结。
效的工作。尽管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应该说,我们已经基本建立了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实际的大社保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去年绍兴会议以来,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落实、促深化、求创新,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2%、4.1%和4.0%。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势下,保持这样的低失业率来之不易。两年来,各地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1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0多万人。就业形势的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45%。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做到应保尽保,从今年起还对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做到“即征即保”。目前,全省已有180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68万名符合条件者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另一方面,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今年省政府制定并实施了《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规范了征收程序,强化了征收手段。对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计算等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政策不断得到了完善。
(三)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全省构建了一个涵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在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各地认真落实救助政策,稳步推进救助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到11月末,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1.8万人,月支出低保金额4394.6万元。在集中供养方面,近三年来累计投入25亿元,供养了5.2万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由20xx**年的29.8%提高到90.4%,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由33%提高到97.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全省参保农民已达2444万人,参保率达到70.8%。同时,各地均实施了医疗救助制度。在教育救助方面,今年全省资助困难中小学生50.7万人,其中扩面新增23.7万人,投入资金1.9亿元。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也得到加强。这些救助涉及居民基本生活的主要方面,是真正的雪中送炭,让城乡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以“一个率先”、“一个加快”为主要目标的大社保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两年多的实践探索,也给了我们许多启示,提供了不少值得总结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保障的每一个问题,可以说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这两年来,我们着力建设包括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在内的大社保体系,就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只有真正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切实地而不是口头上从老百姓的愿望出发做好大社保工作。总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绝不是一项机械的任务,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扑下身子来做。只有这样,完善大社保体系才能足够的思想动力。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这两年的实践充分表明,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政府必须在第一线,发挥主导作用。不仅建立制度政策体系,需要政府规范设计;而且许多的保险和救助资金,也亟需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大社保体系建设绝不可能由政府包揽,必须进一步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假如没有广大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与主动配合,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就不可能顺利开展。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大社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因此,这项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而不能“单打一”。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中,既要考虑眼前的,又要考虑长远的;既要考虑特定的利益主体,又要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既要考虑保障的需要,还要考虑保障的能力。同时,要十分注重各项制度的相互衔接,切实处理好政策之间的平衡关系,坚决避免顾此失彼。总之,建设大社保体系还是要少说多做,调子太高也可能好心办坏事,甚至带来不少后遗症,不利于大社保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平稳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完善制度体系。在我省这样一个民营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多、城乡差距相对较小的省份,如何建立既符合省情又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抄照搬。事实上,这两年多我们也是摸着石头、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国家大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下,各地的探索空间还很大;也只有持之以恒推进制度创新,才能促使大社保体系的日益完善,使浙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五是坚持强化基层,着力改善基层管理服务。社会保障每一项制度和政策,最终都要落实到乡镇,落实到街道,落实到社区,都离不开基层的管理服务机构。可以说,基层网络体系是否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工作效率与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对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满意不满意,关系到整个大社保体系建设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这两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保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力量,改善服务,不仅强化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支撑,而且也是全省大社保体系建设得到顺利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能够较好完成的重要保证。
上述这些方面,是这两年来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经验的总结。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开创未来。对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提高。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永远只代表过去,而问题和挑战总是摆在眼前。应该看到,大社保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切实认清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对大社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要再提高。应该说,这两年来,各地各部门已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还是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要求我们切实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抓好,将之作为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措施。应该说,这许多道理大家都明白,在会上也都这样讲。但是如何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在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中,始终把大社保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这一条并非都解决好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强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就是其中的首要内容。对大社保体系建设工作,我们深化认识的任务远没有到头,必须在加强学习中提高认识,在总结实践中提高认识,把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对大社保体系建设的艰巨性,认识要再提高。从世界范围来看,就业和社会保障是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即使是社会保险开展已有很长历史的发达国家,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因素,现行制度也日益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得不进行制度创新。何况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便是起步较早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不过搞了20xx年。应该看到,无论保障制度、保障能力还是保障水平,目前都还是初步的、低水平的,基础还不稳固,有不少难题需要继续突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享有社会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保障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要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合理的诉求,但又不可能超越发展阶段,一下子把大家的胃口吊得太高。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所以需要我们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以更大的智慧和耐心进行改革探索。同时,我省大社保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如何既保持制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适应新情况、新要求进行适时调整,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重大课题。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要迎难而上、锐意开拓,一定把这件为民实事工程办好。
第三,对大社保体系建设的紧迫性,认识要再提高。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30万人,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0万人,而且劳动力总量过剩与技能型劳动力短缺并存,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社会保险扩面、被征地农民保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非基本医疗保险人群特别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等问题,都亟需我们继续深化研究。养老保险基金历史欠债尤其是个人账户“空账”所潜伏的风险,迫切要求我们及早筹划解决办法。去年以来,我们委托澳大利亚世界养老保险研究中心对我省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课题研究,他们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20xx年后将收不抵支,20xx年后会将出现滚存赤字,面临支付危机。虽然这一结论还有待进一步论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保险所面临的支付压力将越来越大。因此,尽管这两年基金支付能力稳步提高,但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决不能因为眼前日子还好过就高枕无忧。对于加快完善大社保体系,我们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早作准备,早作应对,早作努力,就会比较主动;否则等矛盾积累到一定限度,再救火救急,就为时已晚。当前,对各类社会保障基金运作的趋势要进行科学预测,从制度政策上、资金筹措上研究应该采取的措施,这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着力完善,狠抓落实。
当前,我省大社保体系建设已经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下一步,总的是要继续抓落实、促深化、求创新。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工作部署的落实贯彻上下功夫,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更好地完成;要在政策措施的深化细化上下功夫,促进整个制度体系更加规范完善;要在重点难点问题的创新探索上下功夫,力求在某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大社保体系,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中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最近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
下一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的是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城镇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三个重点,要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在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和服务业加速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容量;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当前特别要对前些年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中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积极开展再就业服务。三是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次性就业培训补贴,并建立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的挂钩机制。四是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认真总结城乡统筹就业试点经验,扩大城乡统筹就业的覆盖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五是建立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适当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分清层次,相对衔接,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既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更要有利于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促进享受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二)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强化扩面征缴工作,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对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要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扩面征缴,努力使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备、覆盖更加宽广、运行更加安全。
在完善政策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做实个人账户的方案,启动个人账户“空转实”工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是个历史遗留问题,预计到今年末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将达500多亿元,而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仅300多亿元;即使将所有基金结余全部注入个人账户,缺口仍然高达200亿元。因此,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不解决,对基金的可持续运转是个严重隐患。下一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的决定》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做实个人账户的方案,并适时启动。总的是按照先易后难、老中新分开的原则,首先把新的职工个人缴费充实个人账户,然后逐步解决历史欠债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双低政策”,为实现“双低政策”与“统一制度”并轨打好基础。实践证明,允许一些民营小企业按照“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政策,对推进养老保险扩面、提高基金支付能力是积极有效的。但“双低政策”必须与“统一制度”有机衔接,从长远看还应逐步并轨。省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各地进行认真研究。三是研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对绝大多数农民实行了大病统筹,但在城镇内部,还有不少无就业岗位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和部分大中专学生等,游离于医疗保障范围之外,亟需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研究制定与企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在扩面征缴方面,要继续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加大力度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到20xx**年全省参保人数突破1000万人。26个经济发达市县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扩面保面的长效机制;13个基金困难县要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缴,创新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完成扩面任务;“中间”县市要积极借鉴经济发达市县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以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失业扩面工作。以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和务工农民等就业群体为重点,切实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积极推行“五费合征”。坚持依法征缴,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参保人员实际缴费比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
(三)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需要。要按照“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相协调、高效率”的要求,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确保覆盖全部困难群众,并努力提高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制度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必须下大力气进一步完善,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尽补尽补。要完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根据政府财力可能和群众最低生活的需要,及时调整保障标准,既要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又不能脱离实际搞过高的标准。低保标准在不同地区的差距也不宜过大,区域之间应该相互协调,逐步缩小。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对就业或其他增收原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也要应退尽退,从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享受低保的人数将逐步减少,而不是越来越多。同时,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推行分层分类救助,更好地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
二是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这些年,各地已将被征地农民基本都纳入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范围。但这项工作还要继续深化。由于被征地农民有不同年龄段,对于年青的,主要是积极促进就业,加快纳入企业社会保险体系;而对于年纪偏大、缺乏技能,又尚未退出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应该建立更加合理、规范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希望各地进一步作积极探索。
享受医疗救助,增加受益率。同时,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之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努力为城乡居民解除患大病的后顾之忧。
四是完善集中供养工作长效机制。虽然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已经达到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但要巩固现有成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关键是要在经费投入、供养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集中供养有稳定的经费渠道和严密的管理,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管事,切实提高集中供养的管理服务水平。要继续完善集中供养设施,积极探索医疗难的问题,把集中供养这件好事持久地坚持下去,做得更好。
五是完善教育救助制度。今年,省政府部署实施了农村教育“四项工程”,其中之一就是做好中小学困难学生的资助扩面工作,确保全省农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孩子免费上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让每一个孩子都念上书。“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作为对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的重要内容,要继续认真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奖、贷、补、助、减政策,做好对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除了政府应充分履行职责之外,还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的社会化,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使社会救助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四、加强领导,强化支撑。
加快大社保体系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这是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所决定的。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如何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这项工作就难以顺利推进、有效开展,反之则完全能够扭转局面、后来居上。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两年集中供养工作的变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前,我省大社保体系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要再上新台阶,难题和问题很多,任务也更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健全有效的考核机制,并结合实际,强化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的支撑。加强立法和执法不仅是大社保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政府的依法行政需要。这几年,我省在这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实施了一些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下一步,要适应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特别是及时总结各地的实践探索,将那些比较成熟、行之有效的规范做法,通过地方立法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面上积极予以推广。同时,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二是强化财政投入的支撑。大社保体系建设需要比较大的资金投入,但这些钱必须花也值得花。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应该说,这两年各地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增长都较快,对此要充分肯定。关键是力度不能减,而且要不断加大,确保支出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即使财政盘子比较紧的地方,也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挤出钱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强财政对大社保体系建设的支撑能力。对省政府明确要求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项资金,包括与省里配套的资金,各地必须落实到位,不能打折扣,不能列而不支。目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政府补贴资金,各地有近一半尚未到位,必须进一步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基层平台的支撑。乡镇、街道、社区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是整个大社保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托。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切实加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配合,共同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改进管理服务手段,加强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一口受理”、“一口发放”、“一口统计”,更好地方便城乡群众。
最后,我强调一下岁末年初的社会救助工作。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最近,锦涛亲自倡导,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送温暖献爱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响应锦涛的倡导,大力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到急困难群众之急,排困难群众之忧,解困难群众之难,暖困难群众之心。要进一步研究落实政策,加大扶贫帮困力度,通过深入走访慰问,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吃、穿、住等问题,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今年我省先后五次遭遇台风和洪涝灾害,共倒塌民房近6万间,其中3.9万间需要恢复重建,目前已建成的占72%。各地要继续抓紧工作,坚持特事特办,保证建房进度和质量,确保春节前使灾民基本都能入住新房。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庭,让每一个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六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持断提升完善,全力打造全国民生工作品牌。下面,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试点单位和基层干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
(一)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落实上级一系列政策要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的任务目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提出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对照上级要求,我市社会大救助核心理念和工作模式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实现了困难群众应得救助及时全面享受,真正构建起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二)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增强民生保障、改善民生能力的集中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障是一个大的概念,宏观来讲,主要指政府层面的保障政策,包括保险、救助和福利。保险与劳动贡献密切相关,福利是面向特定人群,而救助扮演的是补差的角色,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改善民生的关键,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三类保障政策的性质来看,只能从救助入手,通过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整合各方面救助资源,解决贫困问题。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正是基于对三类保障政策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了救助的补差功能,达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
(三)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改革攻坚的集中体现。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x,离不开发展的高质量,更离不开民生的强保障。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特殊人群。社会救助面对的服务对象,就是最需要关心的人群。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长效措施,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底线保障措施。另外,省里今年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提出了“1+12”的内容,我市在省里的基础上,提出“1+14”的内容,特别把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纳入流程再造攻坚。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xx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乡镇审批是常态,县级审批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流程再造改革攻坚任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社会救助申办便捷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应助尽助。
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饱含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市工作专班组建了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6个工作组的全体同志不分昼夜、忘我工作,推动了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各县市区第一时间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布局网点建设,配齐配强队伍,确保了全市上下一心、同频共振。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单位职能,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目前,社会大救助体系已正式运行,但体制机制的建成,只是搭建起了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平台,要让这个平台真正发挥好作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1335”开展工作,始终聚焦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一个目标”,统筹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政策、统筹组织社会力量“三个统筹”,深化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机制、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救助保障机制、适应相对贫困人口多层次需要的动力提升机制“三大机制”,强化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对现有工作再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持续改进,争取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重点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完善提升,夯实x大救助全国民生工作品牌的厚重度。
(一)完善提升政策统筹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对各类救助政策、各类社会福利和保险政策以及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统筹完善、整合衔接,对各项政策进行流程再造。在完善“三个统筹”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要深化流程再造。前期时间,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开展了社会大救助流程再造工作。但从实际效果看,流程再造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希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流程再造既是“放管服”的一项改革,也是一项完善本单位本系统救助流程政策的机遇,是规范政策落实、规避问责风险的有利时机。大家务必要按照“减不可减、放无可放”和“乡镇审批是常态、县以上审批是例外”的原则,尽量缩短审核时间,减少申报材料,下放审核权限。二要推进政策的完善创新。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从困难群众的需求和保障出发,从政策保障、社会补充、“物质+服务”救助多层次分析,查补政策缺失、不足和漏洞,及时健全完善,不断夯实体系运行的政策基础。三要将救助政策落实及时纳入大救助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工作专班将部门救助政策措施及时纳入平台运行。在这里再明确一下,所有救助政策必须无条件纳入大救助运行平台,所有福利政策本着自愿的原则纳入运行平台,所有福利和保险政策数据必须实现与大救助平台的实时对接、互通共享。市里已经制定政策,从x月x日起,各项政府性救助资金全部纳入大救助平台统一出单,从现在到2020年年底作为调试期,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政策性救助资金不通过大救助平台出单的,各级财政部门不予资金拨付。
(二)完善提升工作体系建设。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这五大体系是器之底座、车之底盘、楼之桩基。一要持续推动制度体系的构建、完善和提升。大救助的制度体系从类别上看有五大类,即救助政策、福利政策、保障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的政策和大救助运行政策体系。这五大政策体系的统筹、衔接、融合是大救助体系的根本,这既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长效推动的工作,也是迫在眉睫需要从当下做起的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对照自身实际,从最紧迫最需要的事情入手,推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今天的会议上,提交了三个政策性文件供大家讨论,希望会后按时限要求提报意见。二要推进平台体系的健康运行。目前,大救助“一网三平台”已建成运行,当前保障平台的健康运行是关键。这次建设的x大救助新平台,核心内涵是依托大数据、运用云计算技术构建起的新机制。因此,数据是平台健康运行的关键和根本。从前段时间看,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静态数据已全部提供到位,下一步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动态数据的实时共享,只有这样,贫困人口主动识别、政策找人实时预警才能准确及时。希望各级各部门抓紧行动、主动作为,与大救助工作专班及时对接,实现动态数据实时共享。三要扎实建好市县乡村工作网点。当前各级工作网点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就网点建设,市工作专班已下发了指导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建中心、乡镇(街道)建工作站、村(社区)建服务站的要求,把网点体系建设好。根据掌握的数据,全市已建成市县中心网点x个,乡镇工作站x个,村(社区)服务站x个。这些网点建设质量怎么样?是不是符合要求?请同志们先认真的梳理查摆一下,自我检视、完善提升。四要保证工作队伍体系的完备和高效服务。当前,市县大救助中心基本都配备了工作人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在工作专班继续发挥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市县“专班制”向“中心制”的转变,让大救助中心逐步全面接手工作,真正运转起来。五要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各县市区要严格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资金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意见,保证年底前实现救助项目资金全部在平台内发放。要做好与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对接,及时公开发布社会救助信息。要对接好x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惩戒数据库,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真正发挥社会大救助监督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给予客观公正评价,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鞭策效果。
(三)完善提升机制核心功能。“三大机制”是构建起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核心功能,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重心。一要完善提升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识别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大特色在于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这一功能的发挥主要依赖于数据的完整以及实时动态更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专班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维护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平台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作用。二要完善提升救助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特别困难群众“一事一议”制度,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实现规范化运作。要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探索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三要完善提升动力提升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研究好动力提升机制,组织好培训,拿出切实高效的落实方案,及时反馈真实高质量信息,确保统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一)压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上印发的《关于建立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大救助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社会大救助工作专班要继续实行2个月的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集中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救助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市直有关部门救助政策没有纳入平台的要抓紧纳入,确保尽快把平台系统运用起来,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要及时反馈到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在动态数据的汇集方面积极配合、鼎力支持,确保社会大救助体系发挥最大作用。各县市区一要加大督导力度。从平台内提取的数据看,已开展的业务主要还是围绕民政工作,会后各县市区要抓紧部署安排,对其他纳入平台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再督促、再落实。二要配齐工作力量。多数县市区能按照市里要求,配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但仍有个别县市区社会工作岗位没有落实到位。12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工人员要全部落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站硬件设施配备,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熟练操作平台。三要落实工作待遇。目前,x个县市区已有x个县市区落实村级协理员待遇,x个县市区尚未落实,部分落实待遇县市区村级协理员为网格员兼任,共同享受待遇,尚未实现人员待遇单独由县级民政部门管理发放,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落实待遇。
(二)凝聚工作合力。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提升的工作,未来的工作任务量还很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在“三大机制”建设上,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动力提升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终目标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而动力提升机制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消除贫困的强本之策,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动力提升机制在教育帮扶、劳动参与、精准帮扶、社会联动等方面规划了提升路径指引,共涉及x多项事项、x多个部门。目前市工作专班已经对x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信息化设计,下一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好工作,让这一机制发挥出最大能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是一项新生事物,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工作经验做法,还要宣传通过社会大救助体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例,切实叫响x民生品牌。要创新形式、深化感受,创新宣传方式,策划相关活动,让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深度融合,切实增加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和获得感。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七
这次市消安委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成绩,深入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刚才,x同志对今年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德刚同志通报了去年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市民政、商务、教体三个部门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消防工作形势。
消防事业肩负守护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市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提前布置建设了一批消防站所,按照规范化要求迁建了消防机关,全市消防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消防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消防队伍改编,全面落实相关保障,市县镇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五进”活动,城乡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日益增强。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全市火灾死亡人数呈现下降态势,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但要清醒看到,我市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去年,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x起,死x人,受伤x人,直接财产损失约x万元,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双双上升。特别是x中心城区消防工作任务艰巨,去年发生的x火灾和今年x火灾,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警示我们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一是火灾隐患较多。新社区工厂、城中村、出租屋等领域火灾隐患突出,电动车因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缺失、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村火灾事故易发多发。二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缓慢。目前,我市仍有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x家,其中挂牌督办的x家单位整改进度缓慢,一直带病运行,存在极大潜在火灾风险隐患。三是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一些老旧小区消防配套设施不足,消防安全受到威胁。特别是消防设施装备相对薄弱,高楼层消防救援能力不强。四是监管不到位。个别行业主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九小”场所、社区和农村消防监管缺位。
我们指出的系列问题,都是“定时炸弹”,若不及时解决,将成为明天的火灾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和消防工作的批示指示,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认真落实《x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从严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救援能力。
(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年初,市消安办印发了《x年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各部门要围绕清单明确的x类x小项重点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人社、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要开展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管理。发改、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加强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深化消防安全治理。商务、文旅广电、教体、民政等部门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建筑、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防控水平。
(二)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数据显示,去年全市x%的火灾都发生在居民住宅小区,因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分别占火灾总数的x%、x%,主城区火灾占火灾总数的x%。各有关部门要总结规律性特点,把居民住宅、电动车充电等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电动车、电气线路等日常防火暗访检查,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楼长、网格员等逐楼门、逐楼道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进驻式安全生产暗访督导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纳入重点检查督导范围。同时,要加大新社区工厂、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城中村等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自查频次和力度,用好处罚、约谈、关停等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要把火灾隐患整改作为消防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列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公布隐患内容,明确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负领导责任,定期向政府和消防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目前仍未销案的x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列出清单,倒排工期,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完成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统筹各类宣传力量,督促相关方面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和义务,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优势,形成全社会“消防大宣传”格局。要以提高居民防火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化农村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效果,避免因犯常识性错误造成悲剧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消防部门作为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持续加强专业技能训练,以老带新,不断提高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处突能力。要结合市情特点,加密全市消防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分布和时效保障,加快山岳水域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加快市级战勤保障基地和东坝片区消防站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救援装备能力。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应急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铁肩扛起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一)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大消防工作协调、指导力度,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深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做到监管无漏洞、无死角。各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找准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织密织牢火灾防控网。
(三)落实社会各方主体责任。消防和公安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划分,全面推进一二级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管辖的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强化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在重点区域推广安装简易火灾报警装置。特别是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切实提高火灾防控等级。
同志们,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以忠诚、责任、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平安有序的发展环境。
同志们:
今天,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进行座谈交流,从而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整合干部监督资源,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关信息,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下面,我着重就进一步加强今后的干部监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监督信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渠道,更有效地实施对全区各级干部的监督,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的有力措施之一,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从而在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
近年来,我区陆续推出了一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干部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还缺乏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应该说,我区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确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这在客观上与干部自我手段不多、信息不广有关。这就要求我们组织部门采取更为有力、更为有效的监督措施,把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使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我们建立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目的就是随时发现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教育、提醒、诫勉和组织调整等制约措施加以改进,希望大家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我区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发展重任、经受住各种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应有的作用。
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衡量干部工作质量高低的主要目标就是看能否选准用好干部,配齐配强班子,而干部监督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区委在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认真实行和完善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等。但是,目前我们所采取的这些方法仍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表象之外的情况,对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以及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仍然比较难以考察,难以掌握,有时还会被表象所蒙蔽,导致不能准确地识别干部。我们联席会议的各个成员单位来自于方方面面,长期在监督一线工作,接触面比较宽,对我区干部比较熟,大家能够及时和直接听到社会各个层面对干部工作和干部的反映,也能及时和直接发现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相对的比较容易了解。而这些,对于我们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而言都是十分珍贵的非常有价值的资源。所以,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监督信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学习,牢记使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1、加强学习,提高水平。我们各个单位选派的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是经过认真挑选和慎重考虑的。尽管大家都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但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对于我们多数联络员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工作任务的开展,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各位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要注意学习,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围绕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措施,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2、牢记职责,加强监督。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的对象就是全区的科级干部以及全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要是涉及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都属于大家的职责范围。另外,根据部务会研究的意见,在座的各位,既是我们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以及全区的科级干部进行监督,同时也是我们区委组织部部风监督员,欢迎大家以各种形式对我们组织部的各位干部以及组织部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如果觉得向别人提意见怕不放心的,还可以直接向我反映意见,我们也一定会诚心诚意地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
政法机关主要是对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进行惩罚;
第二道防线是纪检监察等机关的监督,起的主要是惩治、警示和挽救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克服怕得罪人等错误思想,以对昂昂溪干部队伍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大胆地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新课题。今年5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也是对全区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次动员和部署。大家要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认真学习,积极配合我们全面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今后,区委每次调整干部后,对于那些提拔或重用的干部,请大家务必倍加关注,特别是要关注社会上对他们的评价,看他们的口碑如何,是不是适应所任职位,有没有什么不良反映。
此外,对区委和区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请大家多提出来,不要有所顾忌,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同志们,干部监督工作很辛苦,希望大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职责,为推进昂昂溪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昂昂溪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从而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整合干部监督资源,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关信息,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
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有着自己的特点和规律。总的要求是,按照《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建设。有的同志说,干部监督好比是防护网,可以起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这很有道理。目前,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正常的监督,认为监督是限制人、束缚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因此抵触、逃避监督;有的同志监督意识不强,总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政法部门的事,其他部门做好业务工作就行了。在实际工作中怕越权、越位,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的监督比较起来,不同点在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虽然也有日常监督,如抓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但大量的或主要的工作还是对已经触犯了党纪政纪的领导干部进行查处;政法机关主要是对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进行查处;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则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党内监督方面,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两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起的主要是引导、防范和矫正作用;第二道防线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起的主要是惩治、警示和挽救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是通过管理体现出来的,一方面,通过考察考核和群众来信来访,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有问题的干部批评教育,对工作平庸、不胜任现职以及问题较大的领导干部,根据党委的决定,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予以调整、降职、免职、责令辞职、撤职等。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干部任用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规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
责重,但作用上相互衔接和补充,目标都是一致的。希望大家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三,需要各成员单位和监督员要及时互相交流干部监督的信息。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建立,为共同利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搭起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有关信息,提高信息利用率。希望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尽快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第四,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增强队伍的责任心。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也是解决干部查处与任用脱节问题的重要举措。各联席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联络员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的指导。各联席单位要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及时听取联络员的汇报,支持联络员履行职责,帮助联络员做好有关干部重要问题及情况的通报联系工作。联络员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收集、通报信息的质量,如实通报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做到收集一件,通报一件。联络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收集和通报的内容。
同志们,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新建立的制度,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逐步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希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毫无保留地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同志们:
刚才,信访局和劳动监察大队分别通报了xxx年度全县信访工作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些问题,县委、县政府一直在强调、一直在督促,但落实情况始终不太乐观。今年,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专门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以及负责同志的履职情况,如果部门单位今年仍然像往年一样不作为,把上访群众推给县委、县政府,我们再研究、再问责。
下面,我就做好新常态下信访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充分看到形势之严峻。当前的祁连,正面对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随之不断增加。而且新形势下的信访诉求存在由个人表达为主向集体化、组织化方式转变的趋势,相同的诉求集体反映、不同的诉求捆绑反映、不同的群体串联反映,并由自发的集体行为向更加严密的组织趋向变化,有共同诉求、有牵头人物、有组织网络、有行动计划,老问题尚未消化,新问题层出不穷,信访工作面临极其严峻的形势。
(二)要充分看到任务之艰巨。从xxx年与前几年信访情况对比看,我县的信访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趋势:一是数量越来越多。xxx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3批,较xxx年的28批同比上升80%;二是范围越来越广。去年,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涉及劳资纠纷、草场纠纷、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前几年相对较少的涉法涉诉、揭发控告、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了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规模越来越大。xxx年接访63批349人次,平均每批5.5人次。而xxx年共接访36批62人次,平均每批1.7人次。每批增加了3.8人次,上升率达到了224%。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有所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当前这样的局面?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机制不健全,群众上访的盲目性仍然很大,导致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数量增多。而另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工作仍然有问题,一些工作或多或少的存在不细、不均、不到位,导致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只能上访寻求解决,群众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习惯。
(三)要充分感到责任之重大。当前,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纵深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越来越重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信访反映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务必认真解决。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定要注重法治思维与方式,以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省长郝鹏批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政府建设中统筹谋划,努力提高法制化水平,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州、县的安排部署,做到排查排查再排查,落实落实再落实,化解化解再化解。
要结合“法治祁连”建设,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就地解决,全面提升我县信访法治化水平,使信访工作真正回归到“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的本位上来。
(一)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大量的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就是对政府和广大群众进行双向规范的过程,一方面规范政府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一方面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规范、有序反映诉求。首先,要把政府的工作规范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上来。法律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准绳,规范信访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决信访问题,既不能敷衍塞责不解决,也不能简单走程序草解决,更不能突破底线乱解决,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抚救助到位,对没有法律依据或已经解决到位仍坚持无理上访,经教育疏导后依然我行我素缠访闹访,甚至串联他人抱团上访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其次,要把广大群众的诉求规范到依法解决上来。群众维权的方式是多样的。今后,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政法机关提出,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第三,要把信访人引导规范到合法信访上来。要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以闹求决、以访谋私”等不良现象,教育引导信访人合法上访。
(二)强化群众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信访工作归根结底是做群众工作。一是要树立群众观点。群众信访是对干部的信任,如果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来抓就会平安无事,而如果把群众的诉求不当回事则迟早要出大事。因此,必须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二是要掌握群众工作方法。现在,我们的领导干部都懂得“稳定压倒一切”的道理,但哪些是不稳定的因素?哪些方面容易引发上访问题?怎样处置信访案件?少数干部存在怕信访、躲信访、推信访思想,甚至不愿意从深层次了解问题本质,拈轻怕重、推诿扯皮,导致“接访一次,形象折一段;讲一次话,威信降一截”。做好群众工作,就是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贴得近的方法、靠得住的手段,在思想上尊重,在感情上贴近,在方法上依靠,在行动上帮扶,积极稳妥化解各类信访矛盾。三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信访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实行“阳光信访”,确保每件信访事项登记录入、挂号办理、终结销号,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信访人到任何部门上访都能做到“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研判、可评价”,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同时,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素质,培养文明的行为习惯,助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一)健全信访责任体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把信访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不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刚才的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很好的为我们摆出了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认领问题,属于哪一个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一个部门解决,属于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问题,由信访局牵头协调解决。要切实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下设的十二个工作组的作用,属于自己工作范畴的决不能推诿扯皮。
(二)强化信访工作措施。今年,我们要全力加大对各领域项目的动态监管,要进一步强化对《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信访、城建、国土、经商、司法、劳动监察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全力、无条件配合,要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重点项目是否存在分包问题、是否按要求开展社会风险评估、是否规范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是否足额缴纳用工保证金等问题进行清查,发现一起、清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三)强化信访工作权威。信访局要充分运用好“第一交办权”,履行好交办转办权、立案查办权、协调处理权、督查督促权、通报情况权等6项职权,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有权直接向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交办、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支持信访部门履行“第一交办权”,强化信访工作权威性。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作精神、坚定信心、创新举措,扎实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全县的和谐稳定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这次市区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通报和交流了市、区人大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探讨了贯彻落实盛华仁副委员长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措施。今天的会议,既是每季度一次的市区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的例会,也是为了在各区换届选举中,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而召开的一次信访工作会议。
从刚才市、区人大介绍的情况中,可以看出我市人大信访工作发生了一些变化,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涉法信访件更为集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的信访中,涉及审判机关的信访事项所占比例持续上升,在信访事项总数中所占比例由年初的42.2%上升到了6月份的54.1%。二是集体上访增多。办公厅上半年共接待集体上访87批,2460人次,占信访总量的41.1%。三是上级人大交办的信件所占比例呈增高趋势。上半年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向我市交办了263件,占办公厅来信总量的20.9%。根据这些情况,按照上级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部门以加强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
会议开得很好、很有必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当前,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呈良好态势,人民安居乐业,城市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总体形势很好。但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各阶层经济利益冲突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因素引发的信访活动日趋活跃,来信来访所提出的信访问题解决的难度增大。全市人大受理的信访量在持续增加,集体访、重复访仍较为突出。上级人大交办的信件还将继续增加,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去年以来,全国人大、省人大对信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提出了很高要求。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上,专门就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5句话20个字”的要求,即“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机制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要求做到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百分之百;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待,进行分析、归类,达到百分之百;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百分之百;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百分之百。
我市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很繁重,市、区人大常委会必须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照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的信访工作机制,围绕“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我曾对办公厅信访部门的同志说过,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同时也是获取真实信息的重要渠道。长期以来,人大机关听的是“单声道”,往往只能从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中获取信息。通过这种“官方”渠道了解到的信息,难免以偏概全。信访信息最真实,虽然不一定都是对的,但它能帮助我们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人大机关信访部门除了继续做好信访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更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为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供客观真实信息,从而改变人大长期以来只能听到来自政府声音的现状,变“单声道”为“双声道”,更多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
人大信访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就是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我们把信访件交给同级“一府两院”和下级人大办理,通过督促检查,促使信访问题的解决。因此,信访工作应当纳入常委会的整体工作中,建立规范、高效的信访办理工作机制,把信访反映的问题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具体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信访工作融入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人事任免等工作结合起来。信访这个窗口不是孤立的,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观察哨所,是前沿阵地。信访部门为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来源,既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能促使信访问题的解决。大信访格局还表现在,人大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事情,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都要关心和重视信访工作,同时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机制,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区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了一些信访件,各区人大常委会都很重视,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并按期反馈办理结果。但各区领导的重视程度、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按期回告率还存在差异。当然,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还有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各区、各部门领导的重视,通过每一位信访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群众来信n件,接待来访n人次,合计n件次。对来信来访重点交办80件,其中:办公厅重点交办17件,到期9件,已回告9件,按期回告率100%。人大机关信访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耐心接待每一批来访群众,认真办理每一封来信。认真进行综合分析,编发《信访简报》14期、《信访动态》34期,向市委报送信息33篇,为有关方面提供了信访信息。今后,各区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综合分析,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各区、各部门应当利用好人大信访信息资源,对其中反映的信访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督办,依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信访工作不在于信息量的多少,而在于信息传递的效率高、效果好。既要掌握大量的信访信息,又要督促依法办理,促使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加强信访工作的保障机制,是适应新的信访形势的需要,也是提高人大信访工作效率和信访工作质量的前提。首先要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要规范和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制度,完善法官接待制度,坚持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回复信访人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做好来信来访和回复情况的登记、归档和统计,按规定报送信访情况统计表,按期对上级人大交办件作出回复,及时对来信来访人给予回告。其次,要重视和关心信访工作。各区要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要有接待场所。要明确人大信访部门是人大常委会统一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职能机构,负有信访受理、工作联系、协调、督办的职责。要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武发[2006]4号)文件精神,加强市区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同志们,希望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信访部门通过这次联席会,进一步夯实人大信访工作基础,强化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的措施,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充实信访干部队伍,加大对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培养使用力度,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督办,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为全市的稳定和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持断提升完善,全力打造全国民生工作品牌。下面,就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试点单位和基层干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
(一)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落实上级一系列政策要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的任务目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提出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对照上级要求,我市社会大救助核心理念和工作模式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实现了困难群众应得救助及时全面享受,真正构建起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二)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增强民生保障、改善民生能力的集中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障是一个大的概念,宏观来讲,主要指政府层面的保障政策,包括保险、救助和福利。保险与劳动贡献密切相关,福利是面向特定人群,而救助扮演的是补差的角色,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改善民生的关键,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三类保障政策的性质来看,只能从救助入手,通过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整合各方面救助资源,解决贫困问题。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正是基于对三类保障政策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了救助的补差功能,达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
(三)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是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改革攻坚的集中体现。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x,离不开发展的高质量,更离不开民生的强保障。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特殊人群。社会救助面对的服务对象,就是最需要关心的人群。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长效措施,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底线保障措施。另外,省里今年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提出了“1+12”的内容,我市在省里的基础上,提出“1+14”的内容,特别把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纳入流程再造攻坚。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xx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乡镇审批是常态,县级审批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流程再造改革攻坚任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促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社会救助申办便捷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应助尽助。
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建成运行,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饱含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市工作专班组建了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6个工作组的全体同志不分昼夜、忘我工作,推动了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各县市区第一时间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布局网点建设,配齐配强队伍,确保了全市上下一心、同频共振。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单位职能,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目前,社会大救助体系已正式运行,但体制机制的建成,只是搭建起了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平台,要让这个平台真正发挥好作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1335”开展工作,始终聚焦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一个目标”,统筹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政策、统筹组织社会力量“三个统筹”,深化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机制、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救助保障机制、适应相对贫困人口多层次需要的动力提升机制“三大机制”,强化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对现有工作再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持续改进,争取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重点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完善提升,夯实x大救助全国民生工作品牌的厚重度。
(一)完善提升政策统筹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对各类救助政策、各类社会福利和保险政策以及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统筹完善、整合衔接,对各项政策进行流程再造。在完善“三个统筹”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要深化流程再造。前期时间,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开展了社会大救助流程再造工作。但从实际效果看,流程再造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希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流程再造既是“放管服”的一项改革,也是一项完善本单位本系统救助流程政策的机遇,是规范政策落实、规避问责风险的有利时机。大家务必要按照“减不可减、放无可放”和“乡镇审批是常态、县以上审批是例外”的原则,尽量缩短审核时间,减少申报材料,下放审核权限。二要推进政策的完善创新。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从困难群众的需求和保障出发,从政策保障、社会补充、“物质+服务”救助多层次分析,查补政策缺失、不足和漏洞,及时健全完善,不断夯实体系运行的政策基础。三要将救助政策落实及时纳入大救助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工作专班将部门救助政策措施及时纳入平台运行。在这里再明确一下,所有救助政策必须无条件纳入大救助运行平台,所有福利政策本着自愿的原则纳入运行平台,所有福利和保险政策数据必须实现与大救助平台的实时对接、互通共享。市里已经制定政策,从x月x日起,各项政府性救助资金全部纳入大救助平台统一出单,从现在到2020年年底作为调试期,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政策性救助资金不通过大救助平台出单的,各级财政部门不予资金拨付。
(二)完善提升工作体系建设。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制度、平台、网点、队伍和保障“五大体系”。这五大体系是器之底座、车之底盘、楼之桩基。一要持续推动制度体系的构建、完善和提升。大救助的制度体系从类别上看有五大类,即救助政策、福利政策、保障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的政策和大救助运行政策体系。这五大政策体系的统筹、衔接、融合是大救助体系的根本,这既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长效推动的工作,也是迫在眉睫需要从当下做起的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对照自身实际,从最紧迫最需要的事情入手,推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今天的会议上,提交了三个政策性文件供大家讨论,希望会后按时限要求提报意见。二要推进平台体系的健康运行。目前,大救助“一网三平台”已建成运行,当前保障平台的健康运行是关键。这次建设的x大救助新平台,核心内涵是依托大数据、运用云计算技术构建起的新机制。因此,数据是平台健康运行的关键和根本。从前段时间看,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静态数据已全部提供到位,下一步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动态数据的实时共享,只有这样,贫困人口主动识别、政策找人实时预警才能准确及时。希望各级各部门抓紧行动、主动作为,与大救助工作专班及时对接,实现动态数据实时共享。三要扎实建好市县乡村工作网点。当前各级工作网点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就网点建设,市工作专班已下发了指导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建中心、乡镇(街道)建工作站、村(社区)建服务站的要求,把网点体系建设好。根据掌握的数据,全市已建成市县中心网点x个,乡镇工作站x个,村(社区)服务站x个。这些网点建设质量怎么样?是不是符合要求?请同志们先认真的梳理查摆一下,自我检视、完善提升。四要保证工作队伍体系的完备和高效服务。当前,市县大救助中心基本都配备了工作人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在工作专班继续发挥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市县“专班制”向“中心制”的转变,让大救助中心逐步全面接手工作,真正运转起来。五要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各县市区要严格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资金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意见,保证年底前实现救助项目资金全部在平台内发放。要做好与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对接,及时公开发布社会救助信息。要对接好x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惩戒数据库,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真正发挥社会大救助监督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给予客观公正评价,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鞭策效果。
(三)完善提升机制核心功能。“三大机制”是构建起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核心功能,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重心。一要完善提升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识别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大特色在于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这一功能的发挥主要依赖于数据的完整以及实时动态更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专班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维护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平台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作用。二要完善提升救助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特别困难群众“一事一议”制度,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实现规范化运作。要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探索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三要完善提升动力提升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研究好动力提升机制,组织好培训,拿出切实高效的落实方案,及时反馈真实高质量信息,确保统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一)压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上印发的《关于建立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x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大救助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社会大救助工作专班要继续实行2个月的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集中抓好社会大救助体系完善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救助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市直有关部门救助政策没有纳入平台的要抓紧纳入,确保尽快把平台系统运用起来,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要及时反馈到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在动态数据的汇集方面积极配合、鼎力支持,确保社会大救助体系发挥最大作用。各县市区一要加大督导力度。从平台内提取的数据看,已开展的业务主要还是围绕民政工作,会后各县市区要抓紧部署安排,对其他纳入平台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再督促、再落实。二要配齐工作力量。多数县市区能按照市里要求,配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但仍有个别县市区社会工作岗位没有落实到位。12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工人员要全部落实。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站硬件设施配备,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熟练操作平台。三要落实工作待遇。目前,x个县市区已有x个县市区落实村级协理员待遇,x个县市区尚未落实,部分落实待遇县市区村级协理员为网格员兼任,共同享受待遇,尚未实现人员待遇单独由县级民政部门管理发放,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落实待遇。
(二)凝聚工作合力。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提升的工作,未来的工作任务量还很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在“三大机制”建设上,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动力提升机制。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最终目标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而动力提升机制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消除贫困的强本之策,是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动力提升机制在教育帮扶、劳动参与、精准帮扶、社会联动等方面规划了提升路径指引,共涉及x多项事项、x多个部门。目前市工作专班已经对x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信息化设计,下一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好工作,让这一机制发挥出最大能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社会大救助体系是一项新生事物,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工作经验做法,还要宣传通过社会大救助体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例,切实叫响x民生品牌。要创新形式、深化感受,创新宣传方式,策划相关活动,让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深度融合,切实增加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和获得感。
同志们:
刚才,x同志通报了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x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我们审议并原则通过了《x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去年以来,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基本实现全覆盖,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到位”:一是协调推动到位。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启动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县政府实施方案全部出台、领导小组全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运转。二是工作推动到位。严格落实“一单一细则”,按时完成“两库”建设;完成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3次,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次,基本实现发起一次或联合参与一次双随机工作的目标,为实现常态化积累了经验。三是监管服务到位。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初步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服务、积极作为的结果,也是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距离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部门没有彻底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还在继续采取传统的市场“巡查制”,加重了企业负担;有的部门没有理顺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不明确,导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不高;有的监管靶向性不强,随机抽查的质量和效果不佳;有的企业反映还存在多头重复检查、检查过多过滥、随意任性执法等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年底要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也是我区“重点工作攻坚年”、差异化流程再造、“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重要改革事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推进改革任务。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关系,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实现有机结合,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让服务走在监管之前,持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优化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标杆,全力做好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今年双随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实现“常态化”。常态化要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抽查事项,要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实现多样化;二是抽查任务,突出重点、贯穿全年、有序推进,实现日常化;三是业务支撑,有“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完整体系,实现制度化;四是抽查结果,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全部公示,实现公开化。实现这四个方面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今年部门联合抽查,在参与部门、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和抽查次数上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参与部门从去年的x个扩展到今年的x个,抽查事项从x项增加到x项。抽查企业数量方面,预计检查企业户数达到万户。抽查次数方面,去年是要求每个部门发起或参与一次;今年的目标是“1+n”,即要求每个部门至少要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这也是“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减少干扰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实现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严格按照今年抽查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夯实目标责任,主动发起抽查,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社会救助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八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刚才,德江县民政局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内容非常丰富、亮点纷呈、学习参阅性特别强,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借鉴。明锋同志和冉琴同志分别就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城乡低保提标相关事项进行讲解,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xx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全面创新、服务大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基本民生安全网兜底作用,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建立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区县按照市里的做法,先后建立了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德江县推进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得到了省社会救助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转发全省参阅学习,是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2个县区做法之一。
(二)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科学测算,标准合理。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338元/月提高到392元/月,增幅为16%;农村低保标准从1780元/年提高到2104元/年,增幅为18.2%。二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收入核查。全市共抽派国家干部5740人、村、组干部8371人参加提标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全市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3.5万余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4155户67241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2.3%;农村低保对象303139户71704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5亿元,农村低保金10.9亿元。三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得到认真落实。通过核查,全市共有粮食救助对象76614户144142人,发放救助粮食880.6万斤。在提标核查工作中,石阡县“扩展群众参与、增强群众监督”的创新做法得到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高;德江、玉屏等县强化组织领导,对低保工作滞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印江、碧江、万山、江口等区县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黔民函〔20xx〕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规范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346人,退出低保对象2092人,其中,纠正人情保、错保509人。玉屏县、石阡县、德江县等区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牵头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和管理得到持续提升。20xx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816人,集中供养人员6499人,集中供养率为28.49%,集中供养标准平均5841元/年、分散供养平均2902元/年;敬老院142所,管理服务人员49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5人;争取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建设项目18所,中央彩票项目资金5401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序推进,全市有92所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星活动深入开展,20xx年全市共24所敬老院获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称号,20xx年全市共申报了14所敬老院。20xx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431.86万元。
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困。
难居民得到了“托底式”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发挥救助效能明显,《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参阅学习,德江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肯定。20xx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1亿元,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8亿元,共救助86万人次,社会反响较好。
(五)以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抓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改革既定目标任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完成了核对机制“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核对制度、一个核对协调机制、一个核对中心、一个核对平台,市政府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席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核对工作,核对平台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些地方结合城乡低保核查积极推进手工核对工作,重点核对税务缴纳、工商登记、房产和车辆等拥有的情况,对通过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法及时停止保障,全市通过核对退出低保对象有1560人。
(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抓手,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精神,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xx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0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4万元,有效救助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七)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xx年1月9日至15日和4月14日至18日分别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市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明察和暗访、9月9日至1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11月10日至1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民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与积极协助外部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同志们:20xx年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获得丰收的一年,无论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还是国务院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基层期盼已久政策得以建立,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xx年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我们自加压力、自我突破而外,还有两点体会:
第一,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36项任务之一,将10所敬老院建设和城乡低保提标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在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重点倾斜。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运筹帷幄,没有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可喜的局面。
第二,离不开各级民政系统的努力拼搏。“上下同欲者胜”。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同心协力,创新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没有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拼搏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救助开局之年,也是“”收官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发展,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业新局面。要抓好“五个重点”。
(一)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要从联席会议运转、部门职责、会议内容上多下功夫研究,用机制创新引领工作推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大救助工作格局。要加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和任务,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以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为重点,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04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92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县要抓紧安排部署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扎实开展收入核查,提标核查中务必要防止提虚标,补助水平过低的区县要千方百计赶上来,不要掉队,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从我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态势来看,我市低保规范化程度与贵阳、毕节等市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10个区县中已经处于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阶段有碧江区、德江县;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处于迈入规范化阶段;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还处于准备进入规范化阶段。保障面较大的区县要认真研究低保规模问题,要强化动态管理,把该保的人保起来,把不该保的人清出去,不能让有的人钻空子,要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环节上下功夫进行规范,要将低保档案建设贯穿于每一个低保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快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和投诉举报制度。务必要做到有备案必调查,有信必回,当前,低保问题成为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必须更加重视低保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低保问题。四是推进精准救助。要抓紧建立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科学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三)以实现敬老院三项目标为重点,提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20xx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集中供养率、法人登记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政府副省长慕德贵与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今年将对未全面完成三项指标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xx年18所敬老院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向省厅争取20xx年敬老院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二是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床位利用率85%和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任务,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三是继续抓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85%的目标任务,未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分管县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抓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打造五保对象温馨、幸福乐园。
(四)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换档提速。一是要抓好铜府办发〔20xx〕189号文件贯彻落实。要严防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缩水、打折扣,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抓好一站式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结算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新模式。要强化对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纠正民政部门对精神病人救治实行大包大揽的错误做法,抓紧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模式,特别是精神病人救治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救助新模式,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五)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急难救助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补全临时救助制度短板,各区县要按照兜住底线、稳步发展的思路,抓紧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调研,努力消除临时救助制度盲区。二是用好用足“两个文件”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xx〕51号)要求,盘活低保存量资金,将部分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三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要围绕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认定机制、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切实抓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必须要守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底线,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对今年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和救助局长要具体抓,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向各地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
(二)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凝神聚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民发〔20xx〕37号)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以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级民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县)改进工作和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因素。
同志们,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