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读书心得感悟(通用16篇)
通过感悟,我们可以看到生活的真谛和本质。感悟并不在于多么高深的思考,而在于真实与独特的体验。此外,以下是一些关于感悟的哲理故事,希望能给你更多思考的启示。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让我回味无穷的书—《小种子》。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书,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我也只需要三分钟就能够把它看完,可是这本很薄很薄的书却让我陷入沉思。
这本书的资料是这样的:秋天到了,大风吹了起来,大风把花的种子吹呀吹呀,有一颗种子很小很小,没法跟上其他的种子。有一颗种子飞的太高了,结果被太阳烤焦了;有一颗种子落在雪山上,太冷了,种子无法发芽;有一颗种子掉进大海里淹死了;有一颗中种子掉进沙漠里,沙漠又干又热,种子没法发芽。风停了,种子飘到了地面上,有一只大鸟把一颗种子吃了。冬天来了,种子躺在地下,有颗种子被老鼠吃了。春天到了,种子发芽了,有一颗长得很快的野草遮住了一棵芽的阳光,那棵芽枯萎了。小朋友们从房子里跑出来,一个小朋友踩断了这棵芽,这棵芽没法活了。小种子发的芽长得很快,但它旁边那颗长得更快,它旁边那颗已经开花了。这时,一个男孩走过来,踩下了那朵花,送给了他的好朋友。夏天来了,小种子长得树苗很高,也长了很多叶子,它长得比人高了,它长得大树高了,它长得比房子高了。秋天又到了,风越吹越大。忽然,花的果荚打开了,好多小种子弹出来,乘着秋风飞向遥远的地方。
这本书,我反复看了很多遍,我不仅仅喜欢它的配图更喜欢书的资料。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仅仅小种子是渺小的,我们人类在浩翰的宇宙中也是十分渺小的。小种子虽然很小可是正是因为它的小而没有被太阳烤掉没有被老鼠吃掉,经过自我不断的成长,开出了美丽的花朵,结出了许多种子,造福了人类,美化了环境。小种子,你虽然小,可是你比其他的种子更坚强,更令人钦佩。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是渺小的个体,我们仅有不断的学习,充实自我的知识,才能厚积薄发,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我们的父母,为社会做贡献。
小学生读后感《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个令人窒息的家庭。此外,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
小说经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描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的广阔画卷。每一个人都有自我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完美明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是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当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回忆。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艾青诗选》的封面十分的简朴,深蓝色的封面上仅有着一个艾青的头像和一些对《艾青诗选》的赞美。艾青拥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在他的诗中你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他对光明的渴望和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黑暗势力的不妥协和极度痛恨。
他以革命的现实主义手法,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同时它的诗篇又激励着千千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国土去英勇斗争。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选》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平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我从艾青的诗中领悟到了善良、坚忍、勤劳的真正含义。“善的源泉潜藏在内心,如果你轻轻推开那扇心中的门,甘甜的泉水就会汩汩涌出。”从这句话中我看出艾青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我们一定要坚守善良的本心,不被邪恶所腐蚀。对生活多一分善意,少一丝冷漠吧,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充满着生机和欢笑。
一个人要想真正地成长和成熟,挫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的挫折,才能一点点地挖掘出自己身上的不足,从而去改变自己。只有怀着真挚的热情去面对生活,生活才会给予你温暖的怀抱。只有真正坚忍的人才能经历足够多的挫折且不被挫折所打倒,一旦被打倒那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勤劳能使我们的明天愈发充满活力和勇气,没有人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只有勤劳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美好。艾青便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劳、坚忍、善良的人。
我决心向艾青学习,成为一个勤劳、坚忍、善良的人,尽我所能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三
《从前慢》是木心老人写的一首小诗,主要写出了年少时美好的爱和从前“慢”的美好。
我读到它是在一篇同名的改编童话的末尾。里面的许多意象,都使我感受到从前的美好。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伏想联翩。
“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使我想象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人来到火车站,路上行人寥寥,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照亮黑暗的街道。这生活中的场景被浓缩为这两句话,顿时有了诗情画意,给人极大的想象空间。而后面一句“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又驱散了前一句中阴郁萧瑟的感觉,给人以温暖和欣慰。这两句以简略的语言,描画出了一副暖人心扉的画面,令人回味。
读了这《从前慢》,更激发了我的怀旧情结,我多么向往那“车,马,邮件都很慢”的生活啊!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离开成为了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于是,我们从刚开始的不理解、不接受到习惯。因为习惯是最好的结果,那些扬言要陪你走过一生的人,或许在某个拐角就消失不见。于是,第一次有某个重要人的离开时候,难受了半年一年,想起就会哭,然后只能让时间冲掉了所有的失望与难过,第二次有某个重要的人离开的时候,躺在床上一周,什么都不想去做,然后洗洗脸重新开始生活,第三次有某个重要的人离开的时候,两个电话,一个深夜默默流的泪,独自在湖边唱一首歌,悲伤就消失不见,是因为心变狠了?还是因为不在乎了?不,不是,或许是因为那种最深最痛的伤,连哭都哭不出来,它被放在你心中最深的地方,带着最无言最无声的失望。我们每个人都在急着赶路,每个人的时间都有限,所以那些愿意留在我们身边,和我们一起互相驯化,去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人,最值得珍惜。陪你走一程的人,很多,而愿意陪你走完一生的人,实在太少太少。
婚姻的本质是什么?是交换吗?是互补吗?都不是,那是什么?协同进化,相互驯养是我听过最好的答案。小王子里小王子问狐狸说“驯化是什么意思?”狐狸说“这是常常被遗忘的东西”,它的意思是创造关系,“对我来说,你无非是个孩子,和其他成千上万个孩子没有什么区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但是如果你训化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你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独一无二的。”当生活的节奏变得很快的时候,感情似乎成为了一种消耗品,人们匆匆忙忙去赶自己的路,却忘了任何一段感情都需要去互相驯化,没有人天生就是什么都一致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两个不同的个体怎么去寻找共同点?小王子里也给出了答案。“正是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如此重要。”多希望下一次再认识新的人,就不要去投入太多的感情,但是那样又显得冷冰冰,如果那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话,那一切的感情岂不是变得冷冰冰,没有人愿意为一个人花费时间,却告诉另外一个人,没有共同语言。所以,还是应该更加的理智和清醒,有足够的耐心去对待生活中的人。
时光匆匆的程度总是让人猝不及防,仿佛一场深夜时分做的梦,在沉沉的梦中醒来,你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你还在最开始的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去创造想要的生活,而现实让你明白,你醒来时候是此刻,没有回头的机会,有遗憾,也只能继续向前。我们常常会忘记了生活的仪式感,所以每一天就成为了数字的变化。而什么是仪式感?仪式感,就是让今天和每一天都有所不同。“它使得某个日子区别于其他日子,某个时刻不同于其他时刻。”生活需要仪式感,正如我们常常忽略的东西,父母嘴角的笑,晚霞遍布天空的'黄昏,夜晚美丽的星空以及我们渐渐长大的学会独处的心。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木偶奇遇记》,书中有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一开始他一丁点也不听话,他的家里非常穷,爸爸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一件满是补丁的大衣卖了,小木偶虽然当时很受感动,可在他上学的那天早上,为了看马戏表演,竟然把这件事忘的一干二净,居然卖了那本识字课本,买了一张马戏表演门票。从此以后,他遭遇到许多的灾难和不幸,幸运的是多亏有一位深蓝色头发的仙女一直在暗中默默地帮助他,使他最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且变成一个既听话、又懂事的好孩子。
书中通过爸爸、仙女、蟋蟀等众多人物的对话让我懂得了作为一个好孩子不可以挑食、不说谎、不能不听大人的话。
书中的匹诺曹和我们有些人一样,不爱学习、贪玩、挑食、爱说谎、懒惰……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灾难和不幸终于改掉这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成为一个听话、懂事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学生。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六
美,到底要怎么样去定义。
我并不认为好看就是美丽,相反的,我认为破碎的美丽更为单纯的美增添一份妩媚。
残缺的人性只会让原本美好的一切变得丑陋。二老对翠翠的真情却遭到父亲的阻挠,他的父亲只想到摆在眼前秀色可餐的利益,完全没有顾及儿子的感受,没有理会属于二老感情的自由。在整本书看来,我就觉得这里是让人气恼的,原本二人郎有情妹有意,是一件幸福美满的事情,却让父亲硬生生破坏了,也突显出他丑陋的面孔,令人讨厌。
天生的缺陷虽然无法满足当事人的美好心愿,却促成另一件美妙的事。大老不会唱歌,唱得不好听,只能让二老去唱,谁知就这么唱着唱着,引出了翠翠的心事,二老的心意,与祖父恍然大悟的发现。一件因缘有了美好的牵引,却被无情的命运压制了。
命运让这段感情支离破碎。大老的丧命,二老的出走,祖父的落叶归根,让小说的结尾带出了破碎的美丽。生命中无数的失之交臂,所有尚未开始却已经消失的一切,赋予了人生另一种催人泪下的凄美,却更能触动人的心弦。
破碎是一种美丽。在你看来是厄运的到来,或许会有新的机会在雨后呈现。雨过天晴的那个时候,你就会发现破碎的美丽。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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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读到这里时,我慢慢地闭上眼睛。林含英小时候在书店里窃读时的情景像放电影似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禁被她刻苦读书的精神打动了。
《窃读记》这篇课文是由著名作家林含英所写。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小时候,由于家里贫穷而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在书店窃读的故事。她经常在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直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她藏在人群中匆忙而贪婪地阅读。有时候以下雨为借口,享受读书的快乐。在“穷读”中收获了知识和智慧。
想想作者小时候家境非常贫苦,连书都买不起,没办法,只能去书店窃读。而如今人们生活条件好了,买书已经不成问题了。在我家里那些书早已堆积如山,都该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小书屋”了。所以我更应该做到多读书,读好书。唐代大诗人杜甫不是有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嘛!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林含英刻苦读书的精神吧,因为读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更多的是无穷的快乐。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八
茅盾先生的《子夜》写出了30年代初期中华民族工业资本家們生存的困境。外侑连连的战事,内侑帝国主义所豢养的买办金融资本家們的打压。在這样一茖时代背景下,像吴荪甫一类想以工业振兴中华的宏伟梦想只得是幻像,像肥皂泡泡一样,飞得再高,也终究逃不过破碎的命运。
吴荪甫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也是《子夜》的主人公。祂机智果断,抱负远大,在尙海那茖灯红酒绿拜金的大城市中占侑一席之地。祂精明强干,为自己的梦想雄心勃勃地拼搏。祂一口气吞并了八茖小厂,想成为工溢领袖;祂与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等人创建了益中信托公司;也曾在公债市场尙狠赚一笔。但祂生不逢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能让祂施展自己的才略。双桥镇的农民暴动摧毁了祂在家乡经营的产业;祂苦心经营的丝厂工潮迭起;处心积虑组建起來的益中公司又因为产品滞销而成为箍在身尙的“湿布衫”;在公债市场尙又饱受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打压。但当祂想放弃时,祂仍对自己说:“不!我还是要笇?去的!中华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华民族的前提犹大!——只要国家像茖国家,政府像茖政府,中国工业一定侑希望的!”這是《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尽管吴荪甫最后终因为在公债市场与赵伯韬的角逐失败而破产,祂的這一句话,还是给我留下了无数的感动与钦佩。
但在欣赏吴荪甫的同时也得承认祂的短处。
祂企图从工人身尙挽回因外货倾销和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企业不振,想吸尽工人的血汗弥补祂在投机市场尙所受的损失。這些都是祂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祂自尊心太强,太死要面子,祂无法抗拒历史的必然法则为祂安排下的失败命运。祂只能用伪装的镇静來掩饰内心的惶惧和不安,从來不让人家看见祂也侑苦闷沮丧的时候,即使是祂的妻子林佩瑶。祂心中承载了太多,以至于当祂破产时,祂想了自杀。直至小酸尾,祂身边所剩之人已寥寥无几了。祂的自私,贪念,利欲使祂“身边的人”渐渐离开了祂。祂的悲剧结局也许是从开始就已注定,也许吴老太爷的死就是祂命运的伏笔。
此外,《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侑环境的描写。例如它用“天空张着一望无际的灰色的幕,只侑西边的天空像是破了一茖洞,露出小小的一块紫云。太阳仓皇的面孔在這紫云后面向下没落。”這种平淡的环境描写,以及其祂一些恶劣的环境描写暗示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茅盾先生还在很多地方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來渲染气氛,衬托人物情绪的变化,來鲜明显示人物性格。“祂绝不为写景而写景,写景即为写人。侑时是因情取景,侑时是借景写情,情景交融,文无虚笔。”
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們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茖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九
《平凡的世界》里有着不平凡的人,书里的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还记得第一读这本书时,是初中老师布置的暑假浏览作业,但那时的思想还十分稚嫩,没法深入地体会到字里行间的更多含义。如今马上步入大三了,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时,好像那黄土高坡的气味又扑鼻而来。
再次读完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照旧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入寻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强大的精神气力、巨大的勇气。他从学生到少年,经历的是艰苦的人生奋斗,不断在痛苦与磨砺中,他有了对苦难的自豪感、崇高感。
我的父亲是七五后,孙少平的经历和我父亲的经历也有着不尽相同的地方,他们都诞生在那样一个年代。我父亲也是农村的底层人物,爷爷走得早,家里又只有我父亲一个男丁,家里的所有重任在一夜之间全都落到了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孩子身上。从那天后,父亲便放弃了求知,停学后踏上了外出打工的道路。那个年代,工作难找是其次,最关键还是工资低,根本难以赡养一家人。父亲得把所有的工资寄回家让姑姑继续进修,在父亲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就姑姑的学习成绩,在那个年代,一般农村家里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有为的知识份子,家里总要出一个知识份子才是。所以姑姑便是家里的希望,但我相信这是底层人民不能不去选择的道路。
当时的父亲用勤劳努力艰苦撑起了全部家,以致于我们能有现在的幸福生活,固然姑姑也不负所望的成了有出息的人,如今奶奶也跟上了爷爷的步伐,父亲因早年过度的劳动落下了病根。所以家里的大小事物还是由姑姑撑着。不管父亲还是孙少平都1直走在荆棘丛生的路上,但他们从不向命运低头。他们深切地明白,一切屈辱、折磨、磨难,对他们来讲不单单是考验,而是他们通往成功的阶梯。他们的内心不但不会责怪那些曾难堪他们的人,他们乃至是感激他们,他们自豪地将此称作"苦难的学说"。
可是一路走来,但孙少平仿佛都在承受与他们年龄其实不相称的折磨。当一切重新燃起新生活的生机时,一个突来的凶讯却给这个年轻人当头棒喝:曾给过他最甜蜜爱情的爱人,还没有跟她好好告别,就这样香消玉殒了。
孙少平,这个世世代代年轻人的缩影,又重新背起沉重的行囊,踏上远方寻求梦想的路上。
而不管是父亲的经历,还是书里孙少平的经历都在告知我们:"一个人精神是不是充实,或说活得有没有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结论,这是任什么时候候都不会过时的。"只有劳动才可能令人在生活中强大。不管甚么人,终究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这些人来讲,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的是两种人,一个勤劳、一个懒惰。人生生来是没有差别的,在经过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寻求,亘古不变。
路遥在教会我们无私,无私使生命永久。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终究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虽然你可能会遭受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末安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持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没必要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利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油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1生。
现在如果让我总结一下自己对这本书的感受的话,我想我会绝不犹豫地给出这样的两组词:"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
今日,当我阅读名校尖子生作文中的《读书》这篇作文后,被文中的“我”那种读书时忘掉所有的一切,专心致志的读书态度所感染。
文中的作者读的是那么聚精会神,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我想到了以前自我读书时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一本新书的时候,我也是如鱼得水,迫不及待地欣赏一篇篇精彩的故事。我虽然喜爱看书,但从中收获异常少。今日我最终明白了,我读书只是看看热闹,只注意了故事情节,不曾体会文章中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作品用了什么写作方法。作者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乃是成功的秘诀。”我是深有感触的。记得我在这次数学期末考试考了97分,都是因为粗心大意的结果,难的题我都没有错,偏偏只错了1道计算题,我真不应当呀!唉,粗心大意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是与我相伴吗?可今日,我明白了认真读书也是抛开粗心的一种方法,粗心并非与我相伴,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仅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有认真的态度。
经过这篇作文,我明白了很多知识。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一
离开部门领导岗位后,没了没完没了的材料,没了没黑没白的操劳,没了事与愿违的烦恼,每天也不用再按时按点奔波在“两点一线”(家庭-单位)之间,时间成了奢侈品,可以随手拈来,还能自由支配。于是呼:无官一身轻的感觉真好。
未到退休先下岗,剩下时光咋打发?学点知识吧,还有啥用?工作了几十年,在部队当过秘书,写过材料,受过嘉奖,立过三等功;在地方编过刊物,当过宣传部长,吹拉弹唱,打球照相,样样都会,还不是照样要退下来吗?不读点书吧,大脑就会生锈,我这架50年代出厂的老机器还怎么转动?不能每天总是骂娘,厌世不公,怨天忧人,把不如意的事情全部归咎于客观。这样性情就会孤僻,失去朋友,得老年痴呆症,走进与世隔绝的死胡同。在这人生的岔路口上,最终还是读书帮我解除了困惑,找到了路标。
书是解除困惑的灵丹妙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因为书中有知识,有做人的道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强身健体的常识,还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等等。每当看到这些,我总是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尤其是近年来时间充裕后,读书的兴趣反倒更浓了。于是,我时常与书为伴,广览博采,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见书就读,边读边悟,大大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量;天天早上读晨报,每天晚上看新闻,这一习惯性动作不仅使自己的耳目更加聪慧了,而且进一步佐证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道理。读书使人聪明,厌学使人愚昧。多读书,通古今,读好书,通四方,好读书,精神爽,不读书,肚子涨,尤其是在信息灵通的当今社会,有些事情甚至是可以未卜先知的。这是我最深的读书感悟。
因为书中有黄金,有经商门道,有指路灯塔,有进步阶梯,有你需要的一切东西,只要喜欢就可以去淘。在我看来,书柜就是银行,藏书就是储蓄,读书就是存钱。它不仅仅是保存几本书籍而已,完全是知识的储备。不管在什么时候,无论你需要什么或者需要多少,都可以随时从中提取。我的一位朋友,研究生学历,93年弃医经商,现在资产过亿,除了自身天赋外,就是因为他读书多,通天下,能说会道,有丰富的知识和会经营的秘诀,才使他把蛋糕越做越大。我没有经商的天赋,也不喜欢经商,但我喜欢保存书籍,不管精装、简装、线装,散文、诗歌、故事,只要是读物,哪怕一本小册子,都喜欢收集。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帮助。总之,只要与书为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以致用,就能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丰收。
因为书中有文章,有遣词造句,有写作常识,有说话技巧,有名篇警句,它不仅能教你怎样写文章,还能够告诉你怎样写好文章。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书读得多了自然就能写出文章来,从古到今,比比皆是。有些人没有上过大学,却能写出很好的文章,就是因为他读书多、练笔多。同样是读书之人,有的没进过学堂,就靠自学,最后却无师自通,成了笔杆子;有的起早贪黑,没少受罪,结果还是个生葫芦。会读读门道,不会读读热闹,说得就是这个道理。我喜欢琢磨,一篇好的文章,不只是对它的内容感兴趣,重要的是要研究它写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写?我喜欢评论,经常对一篇文章说长道短,指手画脚,挑点毛病。我喜欢摘抄,凡是妙笔之处,都要记录下来,随时做好备份。我喜欢聊天,经常于文人墨客在一起谈天说地,以从中受到教益。我喜欢舞文弄墨,经常在茶余饭后弄个豆腐块,写个小文章等等,这些都为我写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好记性不如懒笔头”,“学知识就是为了用”。这是我的口头禅,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因为书中有礼仪,有文明标准,有道德要求,有法律规定,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是文明之国,礼仪之邦,老祖宗早就立下了许多规矩,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知道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不在于统治者制定了多少条条框框,关键看它的教育是否成功,民众是否知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书怎能达理,不知道怎么执行,只有懂法才能守法。上下五千年,《道德经》、《三字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许许多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发展,《孔融让梨》、《劈山救母》等许许多多孝老爱亲的动人事迹,还有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气,启迪了一代又一代人中国人的心智,激励着中华民族的每个公民,从而使得我们的民风更加淳朴,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安居乐业。打记事以来,我一直按照老祖宗“学而时习之”的遗训,经常温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位卑未敢忘忧国,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百善孝为先,万事和为贵,不断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努力为中华民族的美德而读书,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读书,力争使其融会贯通,与时俱进。
因为书中有健康,有体育锻炼的要领,有心理疾病的咨询,有美味佳肴的制作,还有吃喝拉撒睡的注意事项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两年,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以往不知道的现在不仅知道而且学会了,感觉自己一下聪明了许多,真的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了。比如做饭,过去知之不多,如今不敢说做得多好,蒸煮煎炒起码都会,大部分是看着书比葫芦画瓢的,时间久了,就能生出巧来;又如患了疾病,怎么求医,怎么治疗,怎样护理,应该注意什么,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跌打损伤、头痛脑热的治疗方法,都是从书本里学到的。再就是体育锻炼,从书中得知它是人生的基本功、必修课,再忙都要坚持。如今我主要锻炼项目是爬山,基本做到了每周一次雷打不动,刮风下雨雷打不动。
除此之外,读书还能修身养性,活跃思维,使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好工作,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等等。
读书无限好,吾已到黄昏;劝君多读书,等于储黄金。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二
海伦·凯勒是20世纪轰动世界的伟大的人物之一。她之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她取得了超出于世人的成就,而是因为它成功地超越了自己,最大限度地挑战了自己生命的极限,谱写了一曲波澜壮阔的经历之歌。海伦·凯勒不幸地患有盲、聋、哑三种生理缺陷,但她却觉得这是一种常人无法拥有的幸福。
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了此书,不得不被书中的主人公独特的精神所折服。这是一本生命阳光的自传,讲述了海伦·凯勒即将离开人世,她懂得应该怎样完美地度过生命的最后期限,因此,海伦·凯勒无比珍视生命中的每一天,用乐观的心面对,结果有了好的转折,度过了死亡的危机。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更以昂扬的姿态精力来面对,学会了六国语言,在家自修,享受生活的乐趣,考上了大家都望尘莫及的哈佛大学。我想,在自修功课的过程中,她一定经历了常人无法战胜的困难,跨越了常人无法面对的险滩!不像我,遇到一点小事就会我常常想,对于正常人来说,如果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这种方式会使人格外珍视生命的价值。
文章中的一段,是我觉得最让我们深有感触的:“但是,假如有某种奇迹发生,让我能用短暂的三天时间睁开眼睛看见这个世界。第一天,我要看看世界上的人,看他们的善良、醇厚;第二天,我将看看世界上的景,在山上,去看看将黑夜变为白昼的奇迹,在森林,抚摸叶子的纹路;第三天,我便四处走走,去巷尾,看看人们的生活,去大街,瞧瞧忙碌的人们,领略世事沉浮……”
读着她感人的事迹,我陷入了沉思:假如我只有三天的光明,我将如何使用我的眼睛?闷闷不乐!
啊,我很震撼!也许三天后,我不能再看见太阳,三天后,也许到处一片黑暗……多么可怕!
啊,在海伦·凯勒心里多美的三天!她说:我要感谢上帝给我三天光明,让我体会人间的幸福美好,亲情、童趣、美景、人和自然的和谐!
“身残志不残”,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它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奇迹。今后,海伦·凯勒将成为我人生的目标,我要学习她那种坚强、顽强的精神!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三
在《演讲中最重要的事》一书中,第一章的部分是“说的艺术”。主要讲解了如何完善你的演讲稿,以及在演讲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第二部分的内容,是关于图表——如何有效地设计ppt。
第二部分:图标。
1.“把ppt文档设计成只有标题的一页,让听众瞟一眼就可以理解。”
(这部分作者认为“少即是多”,当你做一页ppt在屏幕上播放的时候,观众的关注点一定会在ppt上,图片信息量越大,吸引观众的时间越长。应该用最简单的标题,让观众一目了然,将注意力尽快转移到演讲者本身。)。
2.“图片可不是随意安排的!根据展示内容的不同,并依据享有的移动通常产生正面感知的规律仔细设计,充实,放置你的演讲图表。”
(作者说,“向左滑动”,或是“从右侧滑出”这种效果,在当你想传递一个负面,否定性信息,比如竞品的不足之时,可以使用这种效果。)。
3.“每当单击鼠标时,一定要去看看你的屏幕。”
(这部分作者先提到了一个“误导”——有人认为,如果你在演讲中去看演示文稿,好像显得你准备不足或者自信不足。其实不然。
本书的译者在备注里提到,如果你一直看观众,但观众又有ppt需要看,那么更多情况下,观众会很自然地选择只看ppt。
因此在每一次翻页的时候,回头看看你的ppt,使得你和观众之间达到很多同步,引导你的观众什么时候该去看,什么时候不去看,这才是驾驭ppt最好的方法。)。
4.“让人生厌的ppt越少越好。”
(在本书中,作者提示——不要认为ppt的功能跟word一样,更不要提前在ppt里面剧透你讲话的内容。你演讲的内容应该是通过口述表达出来的,读书笔记而不是靠文字写出来的。一旦ppt的功能被放大,就会让人筋疲力尽,说白了就是看不过来,让人生厌。可以利用“项目符号”与“条形图”来优化图表设计风格。也能让观众们的眼球省力一些。)。
5.“站着说几遍你自己创作的演讲内容,这样在真正重要的演讲时刻,你才会得心应手,而不用期待着听众们给予包容了!”
(这一部分内容,本书的翻译在备注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建议——“多做练习,哪怕没有人听,也要真正大声地讲出来。当你能够做到把空气当听众的时候,你自然可以把听众当空气。”)。
6.”最简洁的设计也要配合着演讲者清晰和连贯的叙述。”
(作者说ppt要充满活力,不能全是数据。可以通过图表,拓展标题,引导,释义等方式来使内容简洁。
但不管怎么简洁,重要的都是演讲者的思路和叙述风格,不要总是用“现在我要说说”这种传统又生硬的过渡,译者更是在备注里注明,类似于“接下来我们看下一张ppt”这类的过渡,属于严重依赖ppt,是三流演讲者的标志。)。
至于如何生动地过渡,以及给听众传递信息,我们在第三部分——“传递的技巧”中继续挖掘作者给我们的提示。
你的演讲准备的如何啦?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四
青铜是一个正直、勇敢的小男孩,在五岁那年发高烧,而成了哑巴,但他是一个非常好的哥哥,很是心疼他的妹妹葵花。要开学了,奶奶、爸爸、妈妈攒了一些钱,这些钱本事给青铜上用的,可是青铜家收养了葵花,就多了一个人上学,当然就要多一份学费,这对于大麦地里的人来说,是很难完成的。青铜比葵花大,但他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让妹妹来上学。葵花上学了,她害怕走上下学是的一段路,青铜知道后,每天葵花的上下学,都由青铜接送。这样,葵花也不会害怕,在路上也不用怕别人欺负葵花了。青铜一家编制了一百多双芦花鞋,让青铜去卖。当最后一个人来买时,芦花鞋已经卖完了,当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低头想起了自己脚下的鞋子,为了能多赚一点钱,让妹妹不要给着他家受罪,把脚上的芦花鞋卖掉了,等到家时,脚已经冻得红彤彤的.了。村子里来马戏团表演,青铜带葵花去看,他们发现了一个石磙,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石磙推到了前面。当他们看得正热火朝天时,来了几个男孩,意图想抢青铜他们的石磙。男孩把他们推下,自己站了上去,青铜不服气,心想:“凭什么让给他们。”于是,青铜就和他们打了起来,青铜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呢?没办法了,青铜不可能让妹妹看不见,就让葵花骑在了他的脖子上。葵花能把马戏团的一举一动看得很清楚。
最后葵花还是被接回了城市。当大麦地里的人们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都不敢告诉青铜一家,包括葵花。怕他们得知后会伤心难过。但他们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当葵花走后,青铜是最面无颜色的,们天他都会去葵花所去的方向凝望。也许是伤心和难过激起了青铜声音,他大声的喊出了:“葵——花——”嘎鱼听见了,急忙跑到青铜家,告诉了大家这个好消息。此时我心里在想:“要是葵花知道了,该多好呀!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五
每次读鲁迅的文章,我总会对旧中国加深理解,感受到那时这个民族所经受的巨大痛苦。这次读完祝福,心中同样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它叙述的是上个世纪中国最黑暗的时代,鲁迅家乡的一位雇工祥林嫂坎坷的一生。一个年轻勤快的壮劳力经过时代的洗礼,沦为疯疯癫癫的老女人。鲁迅高超的描写生动地展示出那个年代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糟粕,人性的扭曲。
这篇文章从祥林嫂这件事反应出当时社会的总体面貌。这里体现得很明显的就是祥林嫂两次来四叔家做女工,家里人和鲁镇人的反应。第一次出场的祥林嫂,“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还是红的。”“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那时周围人对祥林嫂的态度是怎么看这么顺眼,以致于祥林嫂出嫁后四婶老惦记着她。到了她第二次再来做工时,丈夫又死了,孩子被狼吃了,人也傻了,“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一开始人们还同情她,后来就真是厌恶她了。看到这,我们明白了,其实人们根本就没把祥林嫂当乡里人看,活干得好就像夸畜牲一样夸两句,疯了后,大家对她的厌恶程度胜过干不动活的牲畜。没有一个人真心跟她分担那种痛苦,一开始的怜悯不过是凑凑热闹罢了。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人性就变的越来越本质,就是为自己和家人谋生。怜悯这东西是吃饱了撑出来的,别人的事,再悲惨也就是拿来当故事听,听完后说一句“唉,惨呀。”就接着想尽办法谋生去了。
倘若这些事是人之常情,那我们的大文豪也不会费那么多笔墨去写这件事,所以这里面其实是有些事要说的。其一就是它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一些糟粕。最明显的就是封建礼教,祥林嫂之所以变疯,根本还是因为被迫被她婆婆嫁到山里去的原因。在封建礼教下,人们没有自由,而对于贫穷黑暗的时代,它竟成为赚钱的工具,女儿就是买卖的牲畜,那管幸不幸福。我想真是这种如此低俗的行为触怒了鲁迅,让他深感封建礼教的弊病,而可悲的是众人却认为理所当然,更让鲁迅觉得有必要让人们意识到旧传统的糟粕。而由此带来的人性的冷漠,扭曲更凸现出当时整个中华民族的颓废与可悲,这就是鲁迅写这文章的原由。他在让人们苏醒,让人们不要彷徨,让人们去改变旧的传统,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最后我想说说鲁迅这个人。在中国最黑暗的时代,他用批判的思想改变中华民族,将人们从彷徨中骂醒,使民族重新拾回人格的尊严,所以他是伟大的。而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同样需要一批像鲁迅一样的作家,来批判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阴暗。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超级大国,她的人民的忧患意识也是世界第一的,甚至胜过日本。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新闻报道最多的是各种犯罪,黑暗的事;军演完总是说损失有多大。我认为这才是美国作了半世纪超级大国的根本,即她的确是个优秀进取的民族。所以中国想成为真正的强国,只有树立起强烈民族忧患意识,有自我批评反省的能力,才真正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强大的民族。
这应该是鲁迅留给我们这些现代人最重要的启示。
学生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六
小朱把书给我放在图书馆前台,我杭州回程已是夜里7点,匆忙到图书馆前台取了。晚饭后,例行的散步依然没有卸下一周的工作辛苦,文字的疲劳感挥之不去,毫无疑问,通过一周的工作,我暂时对文字有一个“间歇性排斥感”。但想到周六的新书发布会,不能辜负图书馆以及作者的真情邀请,应该实事求是发表见解,于是散步回家,沏一壶清茶,翻开《岁月如红》一书。
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是我印象中消除疲劳感最为明显的书籍。书中,作者以杭州城为心灵家园的圆心,“行行复行行”,用温婉、智慧、豁达的心境和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春雨江南的长卷,白堤、雨荷、南山晚钟、苏小小、徐志摩、林徽因,从唐宋到民国,从西方到东方,从大雅之堂到小径香园,从千里运河到寻常巷陌,作者以笔描绘内心,以文字为投影,传达一种豁然开朗、“初阳照高林”的心境,带着读者阅读杭州、阅读作者履足的很多地方。细细品读,为何会有这一效果,我觉的原因有三:
二、心境澄明、宽阔,字里行间看得出来,作者的人生态度。正如后记里笔者所言:“在写作时,过于困惑、难解的话题我也很少涉及,担心以自己浅薄的经历和思考,尚不能把一些东西写深写透。与其说这是回避世事,毋宁说我愿意人生充满美好和希望。我这样对着自己的心,也想将同样的心愿送给朋友。正如帕慕克的一句名言“在两团永恒的黑暗之间,我生活在明亮的世界里。”我们不能要求每篇游记都写成《文化苦旅》那么深、那么透,正如原野的孤松自然是苍古之美,但当你注意时,从你脚下开始绵延向远方的绿色以及花甸,构成大地的底色,不也是非常之美吗?我们需要孤松之美,我们同样需要与我们心气相通的、热爱生活“底色之美”。本书正是这样,仿佛一位熟悉朋友一起的旅程,一起的交谈。
三、摄影之美,作者用心拍摄的照片,不一般,为书增色小半。当美文与美图相遇,边上的留白也变成如此恰到好处。摄影作品补充了文字不能传达的部分,两者相得益彰,很好。
知道景色之美,表达出来是不易的,文章的小清新随处可见,偶尔有家人、孩子出现,如威尼斯中描写孩子与当地少年的交流,清新明快,仿佛跟随作者一起同游,其中浓浓的亲情。比较适合出游不多的人先做点了解,对旅游文学感兴趣的朋友阅读,亲子阅读。旅游时有数,白天出游仿佛满脑子的感慨、灵感,回到饭店,已经很累了,根本写不了,回到家里又逐渐淡忘,不知笔者是如何做到的,也想等会听听介绍。